青龙管业: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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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保荐人(主承销商)目 录保荐机构声明 (3)释义 (4)第一节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运作流程 (6)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审核流程 (6)二、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立项审核情况 (8)三、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8)四、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审核关于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12)五、本保荐机构内核小组对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审核过程 (12)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13)一、保荐机构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的主要意见及审议情况 (13)二、保荐机构项目执行成员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 (16)三、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39)四、保荐机构内核小组主要会议意见及落实情况 (67)五、保荐机构关于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重大差异说明及解决情况 (76)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76)保荐机构声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职精神,经过本公司的审慎调查与内核小组的研究,现向贵会呈报本次证券发行保荐工作的有关情况。

释义在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青龙管业、公司 指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龙管道 指 宁夏青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水利制管厂 指 宁夏水利制管厂青龙塑管 指 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天津海龙 指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科青龙 指 宁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公司高新青龙 指 银川高新区青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三河京龙 指 三河京龙新型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建龙 指 包头建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阜康青龙 指 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龙水电安装 指 宁夏青龙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指 陈家兴控股股东、和润发展 指 宁夏和润贸易发展有限责公司中水汇金 指 中水汇金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 指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 指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 指 发行人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人员 指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 指 2007、2008、2009年度本次发行 指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本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本公司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预应力 指 在结构受拉区预先施加压力产生预压应力,使结构在使用阶段产生的拉应力首先抵消预压应力,从而提高结构的抗裂度和刚度,通常把这个预先施加的压应力称为预应力。

002457青龙管业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

002457青龙管业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

青龙管业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为178,820.34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99,905.99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0.55%。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105,757.88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59.14%。

但是,由于企业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因此经营业务自身不能实现现金收支平衡,经营活动出现了7,727.71万元的资金缺口,企业通过增加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26.67%。

这部分新增借款有96.79%用于偿还旧债。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出为186,634.38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07,597.09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0.10%。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42.25%。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到的现金有所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下降。

2023年上半年,工资性支出有所增加,企业现金流出的刚性增加。

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上半年青龙管业投资活动需要资金1,619.35万元;经营活动需要资金7,727.71万元。

企业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均需要投入资金。

导致当年企业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14.04万元。

2023年上半年青龙管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33.02万元。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7,814.04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负7,691.1万元相比现金净亏空有所增加,增加1.60%。

002457青龙管业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002457青龙管业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青龙管业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负494.25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5,227.45万元相比,2023年三季度出现亏损,亏损494.25万元。

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负677.8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5,102.07万元相比,2023年三季度出现亏损,亏损677.88万元。

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企业出现经营亏损,企业经营形势恶化。

二、成本费用分析青龙管业2023年三季度成本费用总额为40,344.06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28,842.94万元,占成本总额的71.49%;销售费用为2,828.8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7.01%;管理费用为5,299.6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3.14%;财务费用为792.9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97%;营业税金及附加为637.7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58%;研发费用为1,941.9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4.81%。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2,828.82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571.75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0%。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尽管企业销售费用有较大幅度增长,但营业收入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企业市场销售活动开展得很不理想。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5,299.6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5,006.34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5.86%。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08%,与2022年三季度的9.46%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提高3.63个百分点。

在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管理费用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致使经营业务的盈利水平大幅度下降。

要严密关注管理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

三、资产结构分析青龙管业2023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409,231.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90,275.36万元,主要以应收账款、存货、货币资金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50.22%、27.42%和7.81%。

甘肃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甘肃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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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TOP1 TOP2
靖远县东湾镇人民政府自行采购项 目公示
高台县南华镇成号村机井管网架设 维修项目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交公示
靖远县东湾镇人民政 府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高台县不动产登记 管理局)
中标金额 (万元)
14.1
6.8
维修项目成交公示
管理局)
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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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二、竞争能力
2.1 中标率分析
近 1 年月度中标率在 0%至 100%之间波动。目标企业在甘肃的中标率相对较高,在这些地方表现出 较强的地域优势。 近 1 年(2022-08~2023-08):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营业范围:
甘肃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塑料管材、塑料管件、复合管材、电力用各类塑料管材、化工用各类塑料管材、塑料化粪池、 其他塑料制品、智能化节水设备的生产销售;供热预制保温复合塑料管材的生产销售及工程 设计与施工;塑料管道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节水系统 工程、化粪池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节水技术推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分地区主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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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2)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万元)
1 靖远县东湾镇人民政府自行采购项 靖远县东湾镇人民政府

青龙管业: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1-04-27

青龙管业: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1-04-27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陈家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瑞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尹复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总资产(元)1,850,196,713.651,819,193,425.63 1.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450,021,913.191,428,191,409.08 1.53%股本(股)139,580,000.00139,580,000.00 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0.3910.23 1.56%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营业总收入(元)126,918,495.59141,882,299.53 -10.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604,204.9426,730,064.50 -67.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8,994,257.73-12,890,848.73 -824.4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85-0.09 -844.44%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23 -73.91%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23 -73.9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0.60%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3,175.70-193,175.70合计-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792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5,165,434人民币普通股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800,941人民币普通股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普丰证券投资基金601,745人民币普通股张灵正376,682人民币普通股同益证券投资基金367,858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内需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358,460人民币普通股基金杜波320,000人民币普通股野村证券株式会社298,050人民币普通股野村资产管理株式会社-野村中国投资基金277,194人民币普通股阳匡汉213,059人民币普通股§3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上升106.95%,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预付账款余额较年初增长76.24%,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原材料款、设备款项所致;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年初增长248.68%,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投标保证金、运费、个人周转金借款所致;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下降1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兑付了到期的应付票据所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4.58%,主要是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子公司、公司管理人员工资提高、各项保险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16.85%,主要系本期公司银行贷款减少,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所致;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9.91%,主要系未收到投资单位的年度分红。

青龙管业: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4-27

青龙管业: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4-27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颜克兵、马继辉出席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1年3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次股东大会于2011 年4 月26 日在宁夏青铜峡市河西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家兴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与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32人,代表股份71,160,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8%。

上述出席人员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的资格合法有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71,160,9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青龙管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1-08-01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公告编号:2011-038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81,455,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7%,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67,127,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6%。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1年8月3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04 号”文核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 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5.00 元/股,其中网下配售700 万股,网上发行2800 万股。

发行后股本由10,458万股增加为13,958万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246号文”核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0年8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的2,800万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0年8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700万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锁定三个月后于2010年11月3日上市流通。

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139,5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5月17日。

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3,958万股增加至22,332.8万股。

2024年资金账户监管协议书范文(二篇)

2024年资金账户监管协议书范文尊敬的先生/女士:感谢您对本公司资金账户监管服务的选择与信任。

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和安全,特此制定本《资金账户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请您仔细阅读、理解并签署。

一、协议目的及约定1.1 本协议旨在确保资金账户的有效监管,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提供基于账户余额的服务。

1.2 为此,您将委托本公司执行资金监管职责,监管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合法性,执行相关操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挂靠本公司资金账户。

二、账户委托管理2.1 您同意委托本公司监管您的资金账户,并提供全部必要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

2.2 您需要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信息,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本公司。

三、资金安全3.1 您同意本公司以合法合规的方式管理您的资金账户,并履行有效监管职责,确保您的资金安全。

3.2 您的资金将以备付金、存管机构或其他合法渠道存放,不得非法使用、挪作他用。

3.3 本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您的资金安全,但由于黑客攻击、技术故障等因素可能导致资金损失,您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四、资金监管义务4.1 您的资金将在本公司资金账户内进行监管,具体监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取、支付、结算、转账等。

4.2 您同意本公司在资金监管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操作,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五、资金结算5.1 您同意根据资金使用需求,提出合理的支付、结算要求,且需确保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5.2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约定,为您提供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

六、风险提示6.1 本公司将根据您的指令执行相关操作,但不对任何投资行为的盈亏负责。

6.2 您对投资/交易决策的后果承担全责,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盈亏、法律责任等。

七、责任限制7.1 由于不可抗力、黑客攻击、技术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资金账户受损,本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7.2 在合理范围内,本公司对于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实际损失金额。

宁夏青龙管业财务报告分析

2013年上半年姓名:张春莉班级:工管二班学号:12011241098一公司简介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公司本部简称本公司)系由原宁夏水利制管厂改制成立。

1998年根据宁国资企发[1998]137号《关于对宁夏水利制管厂股份合作制改制资产处置股权设置的批复》,由国有企业改为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公司更名为宁夏青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1999年3月1日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核发的第640000120022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94.8万元。

2007年7月16日股东会决议,以经审计的2007年3月31日净资产按2.10:1的比例折股6,500万元,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500万元,并于2007年8月8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核准登记,换发了注册号为64000020000855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04 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10 年7 月26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 万股,并于2010 年8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3,958 万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0,458 万股,占总股本的74.92%;无限售条件股份3,500 万股,占总股本的25.08%。

截止2013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总股本33,499.2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4,944.6512 万股,占总股本的44.61%;无限售条件股份18,554.5488 万股, 占总股本的55.39%。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家兴。

公司法定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河西,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泥混凝土制品制造、销售;塑胶、橡胶制品制造、销售;水泥预制构件制造、销售;水利水电及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安装,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安装,压力钢管和压力钢岔管的生产、销售。

002457青龙管业2023年上半年财务指标报告

青龙管业2023年上半年财务指标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实现利润增减变化表(万元)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2,773.82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5,404.74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48.68%。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成本构成变动情况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万元)二、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指标表(%)青龙管业2023年上半年的营业利润率为3.59%,总资产报酬率为1.93%,净资产收益率为1.68%,成本费用利润率为3.51%。

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382,823.64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1.54%,而对外投资的收益率为18.20%。

2023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2,944.01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5,406.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45.55%。

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增加:资产处置收益增加124.28万元,其他收益增加157.79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增加1,640.71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567.5万元,研发费用减少1,154.79万元,营业成本减少14,321.29万元,共计增加17,966.36万元;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减少:投资收益减少330.1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47.43万元,财务费用增加123.15万元,管理费用增加542.2万元,销售费用增加1,258.15万元,共计减少2,301.09万元。

各项科目变化引起营业利润减少2,462.79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偿债能力指标表项目名称2021年上半年2022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流动比率 1.67 1.82 1.92023年上半年流动比率为1.9,与2022年上半年的1.82相比略有增长。

2023年上半年流动比率比2022年上半年提高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半年流动资产为292,412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95,505.5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1.05%。

2023年上半年流动负债为153,664.96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62,769.9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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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公告编号:2011-006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00万元在甘肃嘉峪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甘肃嘉峪关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告2010—030《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相关转帐事宜,并经甘肃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该子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公司名称为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23100200000231,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告2011—002《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为规范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矿区支行、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经协商,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矿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2001730101051501278,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1,000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中核四O四有限公司科研生产基础设施改造三期工程新建厂外输水管线、管材供货及安装施工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若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矿区支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矿区支行应当配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与查询。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每季度对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实施“中核四O 四有限公司科研生产基础设施改造三期工程新建厂外输水管线、管材供货及安装施工项目”的授权人及唯一股东,应当确保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遵守其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四、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授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龚晓锋、周春晓可以随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矿区支行查询、复印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专户的资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矿区支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矿区支行查询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矿区支行查询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矿区支行按月(每月_10_日之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矿区支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矿区支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矿区支行,同时按协议要求向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矿区支行、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矿区支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对账单或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调查专户情形的,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协议自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矿区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督导期结束(2012年12月31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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