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7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7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法规类别】预算管理【发布部门】105【发布日期】2018.06.20【实施日期】2018.06.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工作文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7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2018年6月2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财政部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中央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
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7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123亿元,为预算的103.2%,增长7.1%,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634亿元,收入总量为82757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909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增长5.3%,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48亿元,支出总量为98257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15500亿元,与预算持平。
2017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支出570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增长8.0%,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51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10.0%;专项转移支付2188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9%,增长5.1%。
2017年末,中央国债余额134770.15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余额限额之内。
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4838亿元。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3825亿元,为预算的103.2%,增长6.4%。
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669亿元,完成预算的91.6%,增长9.2%。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44亿元,为预算的96.5%,下降13.0%;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2亿元,完成预算的86.3%,下降30.9%。
米林县2017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米林县2017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2018年4月 3日在米林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米林县财政局各位代表:受米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米林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米林县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深入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防风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顺利完成全年的各项任务目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现将米林县2017年财政决算说明如下:一、2017一般预算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921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165万元,增长24.5%。
其中,上级补助收入73878万元,占总财力的80.1%;2017年度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00万元,占总财力的2.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2302万元,占总财力的13.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0万元,占总财力的4.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993万元,比上年增加18890万元,增长27.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87万元(当年超收2302万元,上级所得税返还168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0万元。
(一)收入项目执行情况1.税收类收入为6853万元,同比减少1393万元,下降16.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5.7%,主要是受《全面推开营改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方案》的影响。
其中,国内增值税为485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446万元,增长42.4%;营业税为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229万元,下降100%;企业所得税为86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48万元,增长67.1%;个人所得税为179万元,比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4万元,增长8.5%;资源税59万元,比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万元,增长25.5%;城市维护建设税为69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1万元,增长3.1%;印花税为14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7万元,下降28.1%;耕地占用税为5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2万元,增长100%。
2017年财政决算报告

2017年财政决算报告尊敬的各位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我作为财政部部长,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2017年度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年财政收支情况2017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8492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收入5801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26909亿元。
全年公共财政支出18045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74897亿元,地方财政支出105553亿元。
全年公共财政赤字5477亿元,占全年全国生产总值的3.5%。
二、收入结构2017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66.1%,非税收入占比33.9%。
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占比分别为31.0%、9.2%、9.4%,三税合计占比49.6%。
三、支出结构2017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比84.7%,政府性基金支出占比13.8%,国债支出占比1.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占比均在20%以上。
四、债务情况截至2017年底,全国政府债务余额为29.95万亿元,占全国GDP的36.7%。
其中,中央政府债务余额16.47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48万亿元。
五、财政改革进展2017年,财政部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推出了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央与地方共建共享等一系列举措。
同时,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
六、展望未来当前,我国财政压力仍然较大,经济下行压力不减,改革稳增长任务艰巨。
在此背景下,我们将加强财政战略调整和财政政策协调,推动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把握改革开放的机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建宁县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建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建宁县本级决算情况的报告建宁县人民政府(2018年7月26日)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现在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财政决算情况(一)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按照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决议,以及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县政府及财政部门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加强预算管理,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1、强征管,做大做实财政蛋糕。
一是创新征管方式。
加强对预算收入的分析预测,科学应对各项政策性减收因素,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进一步完善财税联动机制,强化税收源头管控,提高税收征管的精准性。
二是强化税收监控。
做好重点税源的分析预测,完善征管措施,加大税收评估和稽查力度,做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及时解决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
三是挖掘增收潜力。
结合县“五比五晒”重点项目工程,对重点税源情况进行摸底,细化分解收入任务,形成征管合力。
因而确保了财政收入目标顺利完成,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2、促发展,大力培植财源税源。
综合运用财政手段,统筹做好聚财增收促发展文章。
一是增强保障能力。
严格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主体责任,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2017年共争取上级各类财政补助资金10.4亿元,争取债券资金5.8亿元。
二是提高资金效益。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项目资金审批拨付流程,对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按照依法合规的要求,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推动项目早开工早见效。
三是做好项目策划。
落实稳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产业发展和财政扶持政策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项目谋划和申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政策和专项资金扶持,推动全县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3、重保障,日益改善民生福祉。
一是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
全年共安排38136万元用于发放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绩效工资,共安排6866万元用于县、乡、村三级行政运转,确保了全县稳定、和谐发展。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草案)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草案)目录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第四部分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职责北京市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职能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职能二:制定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职能三:指导、监督本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研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职能四:监督管理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
职能五:指导、监督本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等工作。
职能六:组织本市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
职能七:负责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
职能八: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职能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职能十:负责本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指导警务督察和业务培训工作。
职能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矫治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北京市司法局下属4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北京市司法局本级,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律师协会,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2017年,康桥镇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预算法》和浦东新区预算编制和改革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十三五”规划编制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发展的质量效益;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集中资金用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深化财政预算改革,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增强预算前瞻性和约束性,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预算制度。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镇财政预算拟安排如下:一、2017年财政预算总收入2017年,全镇财政预算总收入计划完成105060.0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68500.00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36560.00万元。
二、2017年财政预算总支出2017年,全镇财政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99100.0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支出68500.00万元,土地出让金支出30696.00万元。
(一)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17年,本级政府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685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750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0.9%。
具体支出项目安排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计划安排8535.69万元,占支出的12.5%。
主要用于人大、政府、财政、统计及其他公共服务的人员支出和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计划安排1454.60万元,占支出的2.1%。
主要用于公安、治安、维稳及司法方面的支出。
3、教育计划安排291.79万元,占支出的0.4%。
主要用于优教、助学、成人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4、科学技术计划安排18.00万元,占支出的0.03%。
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201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报告

201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报告日期:2018年10月10日201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草案)——2018年9月18日在酒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酒泉市财政局局长龚德平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2018年1月12日召开的市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向大会报告了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全市财政决算已报省财政厅审核通过。
现在,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2017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103286万元,占预算1077100万元的102.43%,较2016年增长7.64%。
全市完成财政总支出1647079万元,占变动预算(预算加上未告知未列入预算的上级补助专项,下同)1670972万元的98.57%,较2016年增长16.32%。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5025万元,占预算380630万元的90.65%,较2016年减少3.6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级补助1057678万元、上年结余11813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1095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1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5894万元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总计为153608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5348万元,占变动预算1437456万元的98.46%,较2016年增长10.8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省级支出2801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563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74万元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总计为1513973万元。
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22108万元,均结转下年使用。
市级及各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草案)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doc

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草案)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8年7月25日在衡东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衡东县财政局局长 xxx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2017年,面对错综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五县五化”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推动全县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1、财政收入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639万元,比上年减少4827万元,下降3.64%,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03%。
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914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59%;上划中央收入31934万元,比上年增长19.56%;上划省级收入8791万元,比上年增长18.88%。
收入分征管部门完成情况:国税系统完成46119万元,比上年增长33.58%;地税系统完成41980万元,比上年下降3.22 %;财政系统完成39540万元,比上年下降27.54%。
上级补助收入情况:2017年上级补助收入228728万元,比上年减少756万元,下降0.33%。
具体情况是:返还性收入7766万元,比上年增加124万元,增长1.62%;一般性转移支付151585万元,比上年增加9548万元,增长6.72%,主要项目有:均衡性转移支付4629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15506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8769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384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2671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23044万元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377万元,比上年减少10428万元,下降13.07%。
2、财政支出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全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3293万元,比上年增加3141万元,增长0.9%,为调整预算的9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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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6月28日在城中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城中区财政局局长陈玮荣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城中区本级财政决算已编制完成,并经区审计局审计。
现我受城中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作2017年城中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一、2017年城中区财政决算主要内容(一)2017年组织财政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完成264830万元,同比增长%。
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25406万元,同比增长14%;上划自治区收入35980万元,同比增长2%;上划柳州市收入43666万元,同比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778万元,同比增长6%。
((二)2017年区本级财政总收支决算情况1.区本级财政总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区本级财政总收入89798万元,同比增长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778万元,同比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为:①税收收入53009万元。
其中:增值税18575万元,同比增长82%;企业所得税7475万元,同比下降22%;个人所得税3806万元,同比增长67%;城市维护建设税6940万元,同比增长28%;房产税6965万元,同比下降4%;印花税3362万元,同比增长15%;车船使用税5886万元,同比增长4%。
②非税收入6769万元。
其中:专项收入2930万元,同比增长2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28万元,同比增长34%;罚没收入554万元,同比增长6%;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54万元,同比下降20%;捐赠收入3万元,同比下降91%。
(2)上级补助收入30020万元,同比增长23%。
结转下年1657万元2.区本级财政总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区本级财政总支出84427万元,同比增长11%。
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016万元,同比增长14%。
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67万元,同比增长35%;公共安全支出5954万元,同比增长17%;教育支出30301万元,同比增长9%;科学技术支出975万元,同比下降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5万元,同比增长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3万元,同比增长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34万元,同比下降2%;节能环保支出76万元,同比下降21%;城乡社区支出11868万元,同比增长26%;农林水支出1094万元,同比下降16%;交通运输支出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8万元,同比增长21%;住房保障支出745万元,同比增长7%;其他支出579万元,同比增长36%。
上解上级支出9411万元,同比下降7%;3.区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区本级财政总收入89798万元,加动用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00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9万元,减区本级财政总支出84427万元,减安排下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32万元,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年终结余48万元。
4.预备费使用情况2017年我区动支预备费1325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关科目,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256万元,青云过渡市场改造72万元,防汛抗旱工作经费329万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国卫复审迎检工作经费132万元,社会稳定、严打专项整治经费300万元,追加帮扶融安县经费80万元,城中交警大队专项经费139万元等。
区本级超收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778万元,较年初预算超收3044万元,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2017年我区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00万元,主要用于:雷村屯风貌改造项目23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周转金1326万元,执法局制式服装经费219万元,环卫所合同工增资经费198万元等。
上述情况表明,区本级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并有结余。
(三)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11962万元,同比增长2741%,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196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11962万元,同比增长2741%,具体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901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与政府性基金支出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二、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效果及措施(一)壮大县域经济发展,促进财政收入新增长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最大力度抓好发展为第一要务,深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以全面推行“营改增”为抓手,优化财税政策环境。
牢牢抓住税收范围调整的契机,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尤其是已形成稳定税源的碧桂园、恒大等房开企业,一举扭转税收收入高开低走的局面。
加强与税务及相关经济部门协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信息化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综合治税,做到财税信息共享、资源共用。
认真落实非税收入征管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不断拓宽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规范,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全年组织财政收入实现亿元,比上年增长%,组织财政收入迈上新台阶,连续五年保持四城区增幅第一,超额完成年初人大通过的财政收入任务。
(二)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推动民生事业新发展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
大力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拨付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1万元,机幼一分园开办经费100万元。
巩固落实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拨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1812万元。
深入推进集团办学模式,拨付名校优质教育均衡化发展经费190万元,特色学校建设项目经费34万元。
加大扶持新建学校基础建设,拨付文韬小学、民族实验小学配套资金1290万元,拨付公园路小学总部、文韬小学等学校开办经费562万元,重视农村学校发展建设,拨付河东小学改扩建经费100万元,农村校舍维修专项经费23万元。
进一步提升全区教师待遇水平,安排聘用制教师补贴及保险1425万元,学校教职工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809万元,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1674万元,教师体检经费90万元。
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实施重点文化惠民项目,引导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发展。
拨付欢乐城中系列文体活动经费67万元,“两馆”免费开放经费43万元等。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落实基层社区建设、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财政投入政策,确保已出台的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投入520万元用于社区惠民项目建设,安排社区人员补贴及保险1037万元,拨付社区服务场所建设经费9965万元,基层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投入1595万元用于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拨付797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得到提升。
建成全方位的社会救助体系,发放城乡低保金394万元,发放高龄老人补贴224万元,提高重点人群生活质量水平。
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加大对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助力城乡一体化建设。
安排4909万元用于环广西自行车赛道沿线风貌改造项目,两年拨付雷村屯风貌改造项目7500万元,城乡风貌得到显着提升。
支持构建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投入1220多万元用于农村公共照明、道路安防、饮水安全、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村庄人均道路面积及绿化率居全市首位,“屯屯通道路”全面实现。
向融安、柳城、鹿寨县投入381万元帮扶资金,用于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安排48万元用于农民合作社项目经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通过激活存量、优化增量,积极发挥财政的保障、服务功能,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不折不扣把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区本级全年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的民生支出达到53776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民生保障水平有效提升。
支撑全区GDP增长的八项支出71948万元,较上年增长14%,成为拉动全区GDP 增长的主要动力。
改进预算管理模式,夯实预算绩效新成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要求,开展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提高了预算透明度。
全面设置绩效目标,将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责任传导到各预算单位。
加强绩效评价管理,积极邀请专家合作开展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专业性。
提升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制定存量资金盘活方案,按月对各单位的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建立定期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机制。
2017年分四次收回存量资金,收回金额达亿元,统筹安排用于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等民生领域,清理盘活规模和力度均为历年最大。
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巩固遏制“三公”经费成果,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2017年“三公”经费224万元,比上年下降12%,“三公”经费规模连续五年大幅下降,行政运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公务支出管理更加规范。
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取得突出成效,2017年全区公务卡使用率达到82%,较上年提高40个百分点,进一步规范公务消费活动,为打造“阳光财政”夯实基础。
理顺财政职责权限,落实财政改革新理念为进一步厘清财政职责权限,提高财政预算评审在政府投资项目方面的作用,财政部门于2017年4月成立了投资评审办公室,出台了《柳州市城中区财政投资预算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财政投资预算评审制度体系建设。
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受理送审工程项目135个,预算评审资金达5401万元,审定金额4762万元,核减财政资金638万元,项目资金核减率12%。
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效推进机关会计核算改革进程,理顺财政部门与机关部门之间的财务管理职责,激发了机关部门对行使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的主动性。
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积极查找资金风险防控点,建立健全资金风险控制体制建设。
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牵头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检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检查、违规发放津补贴、非税收入等一系列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单位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三、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一)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强化预算管理,完善财政支出监督的建议。
区财政部门将继续推进综合预算管理,规范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
强化预算硬约束,严控预算调整事项。
结合施政目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以及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全区资产管理,健全非税收入征缴和资产管理体制的建议。
区政府将组织后勤、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房屋资产和软件资产进行彻底清查,以问题为导向,找准切入点,建立“应统尽统、应管尽管”的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完善相关软硬件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政府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