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区域划分为几个级别
我国有几级行政区划——一篇文章帮你理清

我国有几级行政区划——一篇文章帮你理清我国目前的行政区划是在历史的基础上,建国前后初步形成,建国之后多次调整逐步形成完善的。
为什么说建国前后,因为建国之前解放区已经形成了一部分较为成熟的行政区划,比如内蒙古自治政府就成立于1947年,也是我国建立的第一个省一级的民族自治区。
除去特殊情况,我国行政区划基本上是省级、市级、县级、乡级,四个等级。
(副省级、副地级行政区属于特殊情况)下面带大家了解一下我国的行政区划。
一、省级行政区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全国共划分为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1.省我国目前的行政区划中有23个省。
在隋唐'三省六部制'中,省指的是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等中央机构,而不是地方行政区划。
省作为地方行政机构开始于元朝,成熟于明清,民国时期沿用,建国后也采用了省这一行政区划。
元朝设立的行省,全称是“行中书省”。
中书省是元朝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所谓行中书省就是“行动中的中书省”,是中央政府在地方的全权机关。
当时元朝在中国设立了很多行省,但是在今天京津冀鲁晋地区没有设行省,这个地区直辖于中书省。
看下图的岭北行省到了北冰洋了,真是大啊!现在的23个省包括: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吉林省(省会长春)、辽宁省(省会沈阳)、江苏省(省会南京)、山东省(省会济南)、安徽省(省会合肥)、河北省(省会石家庄)、河南省(省会郑州)、湖北省(省会武汉)、湖南省(省会长沙)、江西省(省会南昌)、陕西省(省会西安)、山西省(省会太原)、四川省(省会成都)、青海省(省会西宁)、海南省(省会海口)、广东省(省会广州)、贵州省(省会贵阳)、浙江省(省会杭州)、福建省(省会福州)、台湾省(省会台北)、甘肃省(省会兰州)、云南省(省会昆明)。
2.自治区我国非常重视各民族团结。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1945年10月23日,中央在关于内蒙工作方针的指示中指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中国行政单位级别划分

中国行政单位级别划分
中国行政单位级别划分:
1. 中央级:指中国中央政府的机构,如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等。
2. 省级: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
例如广东省、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等。
3. 地级:包括市和地区。
例如上海市、广州市、青海西宁地区、辽宁
大连市等。
有些地级市还设有区的行政单位,如北京市的东城区、西
城区、朝阳区、海淀区等。
4. 县级:包括县、市辖区、自治县和旗。
例如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等。
5. 乡级:包括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民族乡、民族镇。
例如湖南省岳
阳市汨罗市塔峰镇、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枫树乡、四川省宜宾市南溪
区宜和乡等。
6. 村级:包括村和居民委员会。
村级单位是中国基层政权的基础,是
最接近人民群众的行政单位。
例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江头村、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德兴居民委员会、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闫各庄村等。
以上就是中国行政单位级别划分的列表。
根据不同级别的行政单位,各级政府会有不同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以便更好地管理和服务人民。
中国行政区标准

中国行政区标准
一、级别划分
中国的行政区划分为三级,分别是: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和县级行政区。
1.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
2.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
3.县级行政区: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自治县等。
二、命名规范
1.行政区划命名应遵循“名实相符、含义明确、用语规范”的原则。
2.命名应使用汉字,避免使用生僻字和易混淆的名称。
3.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中不得含有“洋”、“皇”、“帝”、“市”等字
样。
三、编码规则
1.行政区划编码采用12位数字编码,前6位代表行政区域,后6位代表顺序
号。
2.编码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础,采用分层编码方法,每一级行政区划占用一
个编码位。
3.编码顺序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从小到大,以避免重码。
四、界线划定
1.行政区划界线应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有利于发展”的原则划定。
2.界线划定应明确、规范,避免重叠和争议。
3.界线划定后应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机构设置
1.各级行政区均应设立相应的行政区划管理机构,负责行政区划的日常管理
工作。
2.机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上级行政区划管理机构
的指导和监督。
3.机构设置应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联系。
六、公开透明
1.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行政区划调整应提前向社会公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中国地区行政级别划分

中国地区行政级别划分中国的行政级别划分是按照组织的性质及管理的职责划分的,主要分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及乡级等五个行政级别。
国家级行政级别实行中央集权制。
中央政府同省级政府一样,代表国家,发布法律、行政法规,设立部门,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实行专制统治。
中央政府有权代表全国建立部门、行政机关,制定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行行政管理和民主管理,实行行政统治。
省级行政级别是省级政府的行政级别。
省级政府,受中央政府的领导,以保障国家利益为任务,管理本省一切行政活动。
省级政府有权制定、发布政令、公报,组织和批准本省各级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关系,实行行政管理和民主管理,实行行政统治和公民管理。
地市级行政级别是地市级政府的行政级别,是省级政府的下一级行政级别。
地市级政府受中央和省级政府的领导,以保障本地区的国家利益为任务,统筹本地区一切行政活动。
地市级政府有权制定、发布政令、公报,组织和批准本地区各级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关系,实行行政管理和民主管理,实行行政统治和公民管理。
县级行政级别是县级政府的行政级别,是地市级政府的下一级行政级别。
县级政府受中央和省级政府的领导,以保障本县一切行政活动为任务,实行统筹本县全局的行政管理。
县级政府有权发布管理本县各种行政活动的政令、公报,管理本县各级行政机构,实行行政管理和民主管理,实行行政统治和公民管理。
乡级行政级别是乡级政府的行政级别,是县级政府的下一级行政级别。
乡级政府受中央和省级政府的领导,以保障本乡一切行政活动为任务,实行统筹本乡的行政管理。
乡级政府有权发布管理本乡各种行政活动的政令,管理本乡内各级行政机构,实行行政管理和民主管理,实行行政统治和公民管理。
以上五个行政级别构成了中国的行政级别划分体系,各级政府依据职权范围和相应实行行政管理、民主管理和公民管理。
除行政机构以外,也包括社会团体、党派组织等,为中国的政治、社会与经济等活动提供支持和保护。
国家、省、地市、县以及乡级等行政级别的划分,是国家政府为各地实行有效行政管理所采取的一种有效措施。
简述我国行政体系五级划分

我国行政体系五级划分
中国行政体系五级划分是指按照行政区划的不同层次,将中国领土划分为五个不同的行政级别。
这五个级别分别是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和村级行政区。
1. 省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是中国行政体系的最高级别,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
省级行政区的设立、撤销、更名需要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省级行政区下面是地级行政区。
2. 地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包括地区、盟、自治州和市。
地级行政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需要国务院审批。
地级行政区下面是县级行政区。
3. 县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包括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和市辖区。
县级行政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也需要国务院审批。
县级行政区下面是乡级行政区。
4. 乡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包括乡、民族乡、镇、街道、苏木和民族苏木。
乡级行政区的变更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乡级行政区下面是村级行政区。
5. 村级行政区:村级行政区包括行政村和社区。
村级行政区的变更需要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中国行政体系五级划分的法律依据是《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该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需要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
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需要国务院审批。
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也需要国务院审批。
中国地理行政区划

中国地理行政区划中国地理行政区划是根据国家的行政管理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划分为不同的行政区域。
这些行政区域根据面积、人口、地理特点等因素进行划分,以便于国家对各个地方的管理和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一、国家级行政区划国家级行政区划是中国地理行政区划的最高一级。
中国国家级行政区划包括了23个省、5个自治区和4个直辖市。
这些行政区划分别是:1. 省: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和青海。
2. 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 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重庆市。
这些国家级行政区划都有自己的行政中心和行政机构,负责督促和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
二、省级行政区划省级行政区划是中国地理行政区划的第二级。
除了国家级行政区划之外,中国还划分为了333个地级行政区。
这些省级行政区划包括了22个省(省份)、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和4个直辖市。
1. 省(省份):除了直辖市之外,中国其他的行政区域被归类为省。
2. 自治区:中国的自治区指的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享有特殊自治权的行政区域。
这些自治区有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 特别行政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指的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这两个地区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包括了独立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
4. 直辖市:直辖市是中国的一个特殊行政区域,比其他省级行政区划的地位更高。
中国的直辖市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重庆市。
三、县级行政区划县级行政区划是中国地理行政区划的第三级,是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区域。
根据统计数据,中国目前有2850个县级行政区划。
县级行政区划一般称为县,但也有少数行政区划称为市、区等。
县级行政区划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国家政策、管理本地区的经济、教育、卫生、文化等事务。
中国的行政区划

乡管辖的区域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 ,每个行政村下辖若干个自然村。
镇
定义
镇是一种较乡高级的农村 基层行政单位,通常拥有 更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优 势。
建制与规模
镇的建制和规模相对较大 ,一般拥有较为完善的城 镇设施和公共服务。
管辖范围
镇一般管辖若干个行政村 和居委会。
民族乡
定义
民族乡是一种以少数民族聚居为基础建立的基层行政 单位。
历史沿革
古代行政区划
在古代,中国的行政区划经历了从春 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国到秦汉时期的郡 县制,再到唐宋时期的道州制和元明 清时期的行省制的演变过程。
现代行政区划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行政区划 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如1949年的 大区制、1954年的省辖市、1983年的 市管县等。
行政区划的意义
01
行政管理
行政区划是行政管理的基础,有利于政府对地方行政区 域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
02
社会管理
行政区划有助于社会管理,通过明确行政区域界限,减 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03
经济规划
行政区划对于经济规划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政府对地 区经济发展进行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
02 省级行政区划
安徽省
简称:皖
省会:合肥
行政区划代码:340000
安徽省
行政区域面积
139600 km²
下辖地区
16个地级市、9个县级市、52个县、45个市辖区
人口
6324.1万人(2021年常住人口)
安徽省
地理位置:华东地区
经济:安徽省是中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拥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劳 动力资源。
风景名胜:黄山、九华山等
河北省
中国级别划分标准

中国级别划分标准中国级别划分标准通常用于对中国各级行政区划进行分类,以进行统一管理和规划。
在中国,行政区划被划分为五个级别: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和村级。
每个级别都有一定的权力和责任。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级别的划分标准。
1.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是中国行政区划的最高级别,包括23个省(包括台湾省)、5个自治区和4个直辖市。
省级行政区的划分标准包括:地理位置、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历史因素等。
省级行政区具有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和财政权力,负责本省或直辖市的整体管理和发展。
2.地级(地区、自治州、盟、计划单列市):地级行政区是中国行政区划的第二级别,包括333个地级行政区,包括22个地区、30个自治州、9个盟和3个计划单列市。
地级行政区的划分标准包括:人口规模、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自治能力等。
地级行政区负责本地区的整体管理和发展,除少数特殊地区外,地级行政区还可以设立市级行政区。
3.县级(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市辖区):县级行政区是中国行政区划的第三级别,包括2854个县级行政区,包括1471个县、117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370个县级市和844个市辖区。
县级行政区的划分标准包括:人口规模、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行政能力等。
县级行政区负责本县级行政区的整体管理和发展,除少数特殊地区外,县级行政区可以设立乡级行政区。
4.乡级(乡、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5.村级(村、社区):村级行政区是中国行政区划的最低级别,包括多个村和社区。
村级行政区的划分标准主要根据人口规模和地理条件。
村级行政区负责本村级行政区的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
总结起来,中国的行政区划分为五个级别: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和村级。
每个级别都有明确的划分标准和职责,以实现行政管理的分层和分工,促进各级行政区的整体发展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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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行政区域划分为几个级别
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市、县、自治州、自治县;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镇、民族乡。
中国行政区域划分为几个级别
二、划分原则
某些国家在一级政权内部,为了实现某一单项职能的管理而划分的区域,作为一种行政区划,如美国行政区域的数目很多,其中大部分是单职能的,包括学区、司法区和其他各种专区如消防区、水土保护区、住宅区、公路区等。
国家都是按地域划分行政区。
各国的行政区划有不同的划分和名称。
不论何种类型的国家,行政区划的划分总要符合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并考虑政治、经济、民族、人口、国防、历史传统等各方面的因素。
社会主义国家行政区域的划分通常根据以下原则:
①政治原则。
促使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便利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②经济原则。
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
③民族原则。
根据少数民族的居住状况和其他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巩固各民族的团结。
这些原则是相互联系、相互结合的。
此外,也顾及历史传统、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和国防需要等因素。
行政区划虽因国家本质不同而有其明显的阶级性,但也有一定的历史连续性。
例如,中国从秦代(公元前221~前207)建立统一国家并施行郡县制以来,历代行政区划虽有变更,但变化并不太大。
英、法、美等国的行政区划也是从19世纪继承发展下来的。
三、当代行政区划
新中国的行政区划基本沿袭了民国时期的市制,包括直辖市(华北事务部直辖市)、大区直辖市、省辖市(专级市)和专辖市(县级市)、专辖镇(县级镇)、县辖镇(乡级镇)等。
至1956年撤销大区之后,中央政府第一次全面直接管理整个国家(除台湾地区),民国时期推行的「市县分立、省直管县」带来很大弊端。
首先是直辖市的粮食问题,基于「地区自治」的原则,直辖市很难从一路之隔的邻省调粮,于是乎各直辖市纷纷扩地,形成了市管县的先例。
到八十年代,各省主要的城市地区均实行了「市管县」,因此八二年《宪法》将中国的行政区划描述为「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宪法忽略了省派出机构「地区行署」和市辖区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也直接忽略了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以外其他市的市下区划。
改革开放以后,各地逐步将地区行署改为市。
过去,由于交通不便,省直接管理县有一定的困难,因此设置“行署”这个省政府派出机构,对县直接管理。
就是这样,行署的个数很有限,权力也不大,对县的管理更多的是为之协调以解决困难。
交通已经极其方便,加上通信发达,尤其是互联网的网上处理公文的能力,省直接管理县已经是十分方便的事了,更应该严格按《宪法》的规定,省直接管理县。
过去,把由县直接改为地级市,实际就是“省直管县”,只是平白地增加了许多厅级干部,而地级市为了能够符合《宪法》,竟然不顾一切,把县改成区,使自己成了“设区的市”,这些做法在地级市本身经济实力不强的条件下,往往不是为县域经济输血,而是搜刮县域经济的能力,不利于县的发展,拉大了城乡差距。
今天进行“省直管县”的行政体制改革,如果依然把地级市看成是一级政权,不是由县人大会议直接选举省人大代表,而是由地级市人大会议选举省人大代表,在省与县之间横插了一级政权—地级市,这从根本上讲是“违宪”的,实际就是对行政体制膨胀的妥协。
改革必须在这些方面勇于先行先试,闯出一条体现民权、关注民生的人民政府为人民的路子。
事实上,只有撤销违宪的地级市,才能真正实现简政放权,才能真正做到精兵简政,才能强县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