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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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6.11•【文号】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6.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23〕1号)要求,现将1450项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附件1、附件2)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通过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一)项目实施前10个工作日内,主办单位登录管理系统,上传开班通知及培训日程安排表。

(二)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办单位将《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学员信息登记表》)及项目执行情况相关材料上传至管理系统。

(三)《学员信息登记表》上传至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后将生成电子版学分证书,学员可根据需要自行注册登录“中医药继教项目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

二、加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

(一)请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相关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5〕1号)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压实各方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责任,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规范管理,提高项目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抽取部分项目进行飞行检查;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根据《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价表》(附件4)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附件5)对项目举办真实性、项目内容实用性、收费情况、学分发放情况等进行重点核查,抽查项目数不低于举办项目总数的20%(项目数在10项以内的抽查1项)。

2023年中医院继续教育方案

2023年中医院继续教育方案

2023年中医院继续教育方案2023年中医院继续教育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中医学是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分支,与现代医学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医医师的临床水平和服务能力,中医院制定了2023年的继续教育方案。

本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中医医师提供有效的学习和培训机会,促进他们的专业发展和实践能力的提高。

二、培训目标中医院的继续教育方案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提高中医医师的诊疗技能和治疗水平;2.提高中医医师的临床实践能力;3.促进中医医师对中医学科的深入理解和应用;4.加强中医医师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5.提高中医医师的医德医风和职业素养。

三、培训内容本次培训内容将涵盖以下方面:1.经典名家讲座:邀请国内外知名中医专家授课,为中医医师提供前沿知识和实践经验。

2.临床疑难病例讨论:邀请临床医师分享实际诊疗经验,与中医医师共同探讨解决疑难疾病的方法。

3.基础理论知识:针灸、推拿、药方、饮食疗法等基础知识的讲解和讨论。

4.新技术新方法:介绍最新的中医技术和治疗方法,如中医针刀、中医内科疗法等。

5.中医文化与医学伦理:通过学习中医文化和医学伦理,提高医师的品德和素养。

四、培训方式和时间本次培训将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包括线上课程、线下授课、病例讨论、实践操作等。

培训时间将在周末、节假日、晚上等非工作时间进行,以满足中医医师的学习需求。

建议医师每年至少参加2次继续教育活动,每次培训时间为2-3天。

五、考核方式和标准医院将针对每次培训活动设置考核内容和标准,以检验医师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

同时,为了规范中医医师的职业行为,医院将加强对医师的日常工作、临床病历和医疗行为的监管,并定期对医师进行考核和评估。

六、总结和展望通过本次继续教育方案的实施,中医院将为中医医师提供更加广泛和深入的学习和培训机会,促进其专业发展和实践能力的提高。

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和社会,中医院将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方案,不断提升中医医师的整体素质,为中医学科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管理规定(标准)【甄选文档】

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管理规定(标准)【甄选文档】

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管理规定(标准)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管理规定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水平,加快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化建设,根据《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和《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继续医学教育(含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考核包括: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考核与学分授予、学分审核登记、年度考核、执业注册期内考核和任期考核。

考核对象主要为纳入继续医学教育范围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各级卫生、人事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本地、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验证及管理工作。

三、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要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完成培训内容。

活动主办单位负责考勤、考核和学分证书(证明)发放。

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学分登记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内容与本人专业、岗位是否相关,学分类别是否符合规定,学分授予是否符合标准,学习期间是否有违纪等情况。

审核无误后由单位进行学分登记确认。

五、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规定格式记录当年所获学分,并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

卫生技术人员当年所获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且I类学分达到相应规定,否则,确定为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不合格。

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其年度综合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未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者,其年度综合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一般于每年12月中旬完成。

六、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验证工作由各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实施。

原则上,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任期考核,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任期考核。

卫生技术人员任职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累计平均每年不低于25学分,且I类学分不低于规定标准的,为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发给《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考核证书》。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度第一批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度第一批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度第一批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1.22•【字号】•【施行日期】2019.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度第一批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各市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单位:根据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市级审核和省级评审,确定了2019年第一批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248项,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作为提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和能力的重要举措,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的必要条件,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要结合本市、本单位实际,抓好2018-2019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公共课程的学习,确保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本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二、及时报送省级中医药继续项目材料。

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主办和承办单位要在项目实施前15个工作日,将办班通知、日程安排、教材讲义、参会人员名单等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完成20个工作日内将《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附件2)、《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附件3)和《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公室。

三、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

各市、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细则》,切实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过程管理。

要安排优质师资精心备课,严格落实培训时间、内容,加强学分管理,保证教育培训质量。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督导,对项目执行质量差、收费及学分证管理不严格,参训学员意见较多,未执行或未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者,取消其申报下一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资格。

继续医学教育规定

继续医学教育规定

继续医学教育规定1 总则1.1根据国家卫生部、人事部颁布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山东省卫生厅、人事厅颁布的《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发布的《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泰安市人民政府继续教育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

其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1.3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1.4继续医学教育以年度和阶段所得学分为登记和考核方式。

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所得的学分,是年度考核合格、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的必要条件。

1.5本规定适用于全院在职医疗、医技、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和同类招聘人员。

1.6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2组织管理2.1继续教育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分管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课,各职能科室、后勤管理科室和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任委员,各临床医技科室设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返聘部分专家任顾问。

继续教育工作质量的优劣作为单位年终考核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考核的内容之一。

2.2继续教育委员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负责检查、指导、协调全院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制定决策实施办法的和相应的奖惩制度。

2.3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立项和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远程教育。

鼓励和推荐有条件的业务科室申报和举办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在人力、物力、经费上给予支持。

审批或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级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审批并督查院、科二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标准)

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标准)

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和《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分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授予范围: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或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各医疗、科研、教学单位和学术团体报经全国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专项备案项目;4、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和综述;5、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奖励;(二)Ⅱ类学分授予范围:l、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自学、外出进修等;3、出版专业著作、译著,在市级以下刊物发表论文等;。

4、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二、学分规定(一)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必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其任职期内平均每年取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得少于25学分,当年所获学分不得少于20学分。

(二)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任期内平均每年应取得的Ⅰ类学分规定如下:三级医院、一等防保机构、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不低于10学分;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低于7学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低于5学分。

对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I类学分暂不作规定。

(三)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取得I类学分可替代Ⅱ类学分,但Ⅱ类学分不能替代Ⅰ类学分。

(四)经单位批准,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的25学分。

(五)经单位批准,凡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进修)满6个月及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每年规定的25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一)Ⅰ类学分l、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学员经考核合格,3小时授予1学分;讲课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学员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讲课人每2小时授予l学分;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主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学分,并颁发由省继续与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

山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山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山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制定的一项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法规。

该条例旨在提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根据条例,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具有各类职称的高级工、技师、高级职业资格人员等。

该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五年需要参加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并根据其职称或职业资格的不同,要求其参加不同的学习内容和学时。

条例还明确规定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机构,包括山东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负责制定继续教育计划、组织培训和评估等工作。

同时,对于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还规定了相应的奖励机制,如发放继续教育积分和提供晋升岗位的机会等。

此外,条例还对违反继续教育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了相应的处罚和追究责任的规定。

总之,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为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和管理规范,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进行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鲁中医发[2009]6号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鲁中医发[2009]6号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鲁中医发〔2009〕6号)各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批准,我省共有16个项目获准为2009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批准73个项目为2009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附件1),现予以公布。

各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项目举办前,应将办班通知、日程安排、教材(讲义)等送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审核(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领购《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项目结束后,要将学员名单、《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附件2)和《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附件3)报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和省中医管理局,作为评审次年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依据。

各市、各单位要依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学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各项目单位请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完毕。

附件:1.2009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2.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3.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二OO九年五月十四日附件1:2009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主办单位负责人时间地点学时学分培训对象人数国家级1090202001高血压与血管疾病中医药综合干预技术研修班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杨传华2009.9青岛市3612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主治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002090101001临床脉学研究进展研修班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齐向华2009.8济南市3010临床中医师及脉象研究者1003090203001中西医结合乳腺病学习班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宋爱莉2009.7济南市3612山东省从事中西医结合乳腺外科疾病的医师1004090204001中西医结合妇产科治疗技术新进展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连方2009.4潍坊市3612全国中医妇科及中西医结合妇科医师1005090500001中医药在麻醉与镇痛领域的应用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苏帆2009.11济南市3010麻醉与镇痛医生1006090104001临床中药学高级研修班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张学顺2009.8济南市3612中药及相关专业人员1007090204002中西医结合治疗不孕不育症学习班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李淑玲2009.6济南市4010中医妇科、中西医结合医师3508090205001中西医结合儿科疾病诊治新进展山东省立医院李安源2009.9济南市3612全省儿科临床医师1509090104002医院药学服务与实践培训班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刘逢芹2009.9济南市3010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人员、医院药学专业人员10010090206001针刀医学的特色优势与规范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刘方铭2009.9济南市3612全国各级医院针刀疼痛专业从业人员10011090500002中西医结合影像学在腹部疾病诊治中的临床应用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周祝谦2009.5德州市3612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影像学介入医师10012090202002基层中医临床经验提高班烟台毓璜顶医院梁绪国2009.5烟台市186基层临床中医10013090500003老龄残疾康复学习班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郑华2009.10泰安市186全国中医、康复医疗人员10014090202003全国中西医脑病诊治进展学习班山东省泰安市中医医院张树泉2009.4泰安市3612全国中医院临床各级医师20015090202004中西医结合治疗肝病新进展研讨班山东省泰安市中医医院赵学印2009.4威海市289全国从事中西医结合治疗肝病的医疗人员6016090202005中医药治疗肝病研修班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魏铭2009.4滨州市3010中级及高级肝病工作者300省级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主办单位负责人时间地点学时学分培训对象人数12009001中医消化疾病的最新研究进展山东省中医药学会脾胃病专业委员会路广晁2009.6济南市366临床主治医师6022009002中医药治疗肿瘤规范化学术研讨班山东省中医药学会肿瘤专业委员会齐元富2009.9济南市366各市地主治医师以上专业人员8032009003肛肠病新技术新进展学习班山东中医院大学附属医院姜春英2009,9济南市325肛肠专业医师20042009004月经病研究新进展培训班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刘瑞芬2009.5滨州市366全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妇科临床医生10052009005中医眼科新进展学习班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王静波2009.9聊城市366中医、中西医结合五官科医师10062009006中医五官科新进展学习班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顾真2009.9聊城市366中医、中西医结合五官科医师10072009007中西医结合脑病研究研修班山东中西医结合脑神经外科专业委员会姜汝明2009.4泰安市366神经外科高中级医护人员10082009008血液动力学学习研讨班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尹镜海2009.5济南市366全省影像学专业医师8092009009山东省中医医院感染管理培训班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于君2009.6临沂市305全省中医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100102009010中西医结合皮肤病新进展学习班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宋业强2009.11济南市366皮肤科医务人员50112009011“三维定点平衡正脊”技术治疗脊柱及脊柱相关病研修班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师彬2009.10济南市305中医骨伤、针灸、推拿、理疗、康复、疼痛等临床科室医师80122009012浮针疗法速治软组织伤痛学习班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信息研究所王忠儒2009.1济南市366各地市、县、乡镇卫生院及社区门诊具有针灸执业医师资格相关人员400132009013中西医急诊、急救新技术培训班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孔立2009.9济南市6全省各级中医院急诊科主任及医师100142009014中西医结合男科学术新进展研讨班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高兆旺2009.5泰安市366全国中医男科及中西医结合男科医师200152009015山东省中西医皮肤与性病诊治高级研修班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杜锡贤2009.9济宁市305皮肤科、性病科医生802009016全国肛肠疾病高层学术论坛暨第一届直肠脱垂、痔专题研讨会及全国高级研修班山东省中医药学会黄乃健2009.10济南市305全国肛肠专业工作者200172009017中西医结合治疗男科疾病的最新进展山东省立医院司国民2009.6泰安市366全省从事中西医结合男科工作的医务人员100182009018山东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学术论坛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张继东2009.9济南市366全省各级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60192009019中西医结合影像学诊断与研究学习班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影像学专业委员会马祥兴2009.7烟台市366中医及医学影像专业人员150202009020慢性肾脏病中西医结合治疗进展学习班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肾脏病专业委员会鞠建伟2009.6威海市325肾内科、内科医师90212009021灸法治疗中风病的临床研究学习班济南市中医医院董桂英2009.9济南市386从事针灸专业的初中级卫生技术人员50222009022中西医结合治疗肿瘤新进展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赵世义2009.9济南市244全省肿瘤专业相关人员100232009023中医中药在腰椎间盘突出症治疗中的应用章丘市中医医院崔斌昌2009.5济南市305中医骨科医生30242009024血瘀证与活血化瘀研究新进展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吉中强2009.10青岛市305血瘀证与活血化瘀临床与基础研究工作者200252009025全国急危重病诊治研讨会第七次脓毒症高峰论坛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赵德民2009.6青岛市305中西医结合急救中级职称以上医护人员300262009026中医医院中药制剂研制与应用培训班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郭雪申2009.9青岛市183中级职称医药人员100272009027护理应急与护理管理新模式研讨班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王莉2009.9青岛市366全省护理人员400282009028护理科研与护理品牌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王莉2009.11青岛市366全省护理人员400292009029肛肠病新技术新疗法学习班暨手术观摩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赵刚2009.5青岛市264肛肠专业医师200302009030脾胃病的治疗新进展青岛市市立医院张英羽2009.7青岛市264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50312009031疑难肝病中西医结合诊治高级研修班青岛市黄岛区中医院王科先2009.5青岛市183肝病专业人员160322009032头痛病的中西医治疗进展山东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刘志杰2009.5青岛市244内科临床医生100332009033中风后胃肠功能紊乱综合征的中西医结合研究山东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王彩丽2009.7青岛市305中西医结合内科临床医师120342009034慢性肾炎中西医结合诊治进展烟台开发区医院鞠建伟2009.10烟台市183临床医师80352009035中西医结合治疗糖尿病进展培训班烟台市中医药学会蔡英奇2009.5烟台市366内分泌专业人员60362009036中西医结合治疗肿瘤新进展学习班烟台中西医结合学会王皓光2009.11烟台市366肿瘤科专业人员60372009037糖尿病并发症的中西医诊疗进展蓬莱市中医院赵立军2009.7蓬莱市305糖尿病专业医师50382009038中西医结合治疗骨肿瘤新进展培训班莱州市中医医院王立森2009.11莱州市244中医、中西结合医师60392009039微创治疗颈肩腰腿痛新进展培训班荣成市中医院孙谊2009.6荣成市366针灸推拿、骨、疼痛科医师150402009040老年心脑血管病新进展学习班潍坊市中医院王洪涛2009.8潍坊市244内科医护人员100412009041中风病治疗新进展研讨班潍坊市中医院王法德2009.4潍坊市305神经内科医师80422009042中风病病例讨论及影像诊断研讨班潍坊市中风病专业委员会王法德2009.5潍坊市162神经内科医师80432009043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诊疗新进展潍坊市中医院唐可清2009.7潍坊市305内科心血管专业临床医师200442009044恶性肿瘤治疗新进展研讨班潍坊市中医院孙长岗2009.9潍坊市366肿瘤科医师100452009045微创外科创新技术临床应用学习班潍坊市中医院张卫华2009.10潍坊市406微创外科主治医师100462009046中西医结合治疗外科急腹症学习班潍坊市中医院张卫华2009.11潍坊市325外科主治医师100472009047骨科新技术新进展学习班潍坊市中医院王景彦2009.3潍坊市366全国地市级中医院、骨伤医院医师150482009048耳鼻喉科新技术学习班潍坊市中医院高英恺2009.3潍坊市406各县、乡镇医院医师100492009049小儿哮喘中西医防治新进展学习班寿光市中医医院邓素华2009.5寿光市122临床医师、护师60502009050慢性心衰的中西医结合诊治新进展学习班淄博市中医院刘允辉2009.10淄博市305心血管内科医师100512009051中西医结合治疗头痛眩晕失眠新进展学习班淄博市中医院杜恩伟2009.10淄博市305神经内科医师80522009052膏方的制作和应用学习班淄博市中医医院刘允辉2009.6淄博市305中医医院内科、150532009053中医护理文书书写和质量控制培训班淄博市中医医院毕研珍2009.3淄博市305各中医医院护理及感染管理人员120542009054肿瘤疾病中西医治疗新进展临沂市中医医院刘世荣2009.9临沂市325中级以上肿瘤专业人员100552009055脑瘫外科治疗新进展临沂市中医医院刘向东临沂市305初、中级本专业医师100562009056周围神经损伤及嵌压的诊疗新进展临沂市中医医院孙建行2009.11临沂市305骨伤、神经外科专业技术人员100572009057肛肠病新理论与临床学习班临沂市中医院宋允举2009.4山东临沂305中高级肛肠专业技术人员60582009058中医护理质量管理与提升学习班临沂市中医医院谢忠美2009.7临沂市305各级中医护理人员50592009059便秘的临床研究临沂市人民医院王盟2009.6临沂市244初、中级肛肠专业医师50602009060后循环缺血中西医治疗新进展莱芜市中医医院任绪东2009.11莱芜市305临床医师100612009061中医肿瘤规范化治疗研究莱芜市中医医院陈树泉2009.10莱芜市305临床医师200622009062中西医结合治疗骨关节病新进展山东省泰安市中医二院李战德2009.9山东泰安244骨伤科医师100632009063中医药防治肿瘤新进展培训班泰安市肿瘤防治院赵锡民2009.4泰安市254肿瘤专业医师200642009064浮针与穴位埋线专题培训班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孙云廷2009.8烟台244基层中医针灸临床医生120652009065山东省第三期中医药科研管理及学术骨干培训班山东省中医管理局赵吉来2009.8济南366中医药科研管理及学术骨干120662009066山东省第二期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班山东中医药大学郭栋2009.4济南30025全科医师300672009067山东省第三期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班曲阜中医药学校贾银花2009.5曲阜30025全科医师300682009068山东省第四期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班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金鲁明2009.10莱阳30025全科医师300692009069山东省中医医院院长培训班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刘绍绪2009.8济南244各级中医医院院长或分管院长130702009070山东省中医医院医务科科主任培训班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刘绍绪2009.8济南244各级医医院医务科主任130712009071山东省中药制剂管理培训班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刘绍绪2009.9济南244各级中医医院药剂科主任130722009072山东省中医急诊培训班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刘绍绪2009.10济南244各级中医医院急诊科主任130732009.73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培训班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刘绍绪2009.7济南244各级中医医院分管院长和医务科主任200附件2: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起止时间办班地点学分收费(元/人)授课内容情况教师姓名技术职称所在单位授课内容课时学员职称学历结构情况职称人数占总人数%学历人数占总人数%主治医师(讲师)大学本科副主任医师(副教授)硕士主任医师(教授)博士其他其他总计总计学员反映自我评价附件3: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学员姓名:工作单位:填报日期: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起止时间办班地点学分收费(元/人)学员职称学历联系方式对该项目评估意见1.认为本项目讲授主要内容体现本学科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或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基本是否2.对本项目基本内容以前了解情况为全知道部分知道不知道3.通过本项目学习认为收获很大较大一般4.对授课教师讲授内容满意度很满意满意一般5.对本项目的教学计划安排满意度很满意满意一般6.对本项目编写的教材(讲义)满意度很满意满意一般7.通过本项目学习,感到收获最大的是开阔思路提高临床提高理论诊治能力水平提高科研提高操作其他(可具体填写)工作能力能力8.对收费标准的评价高适中低9.对项目的总体评价10.建议或意见注:1、本表作为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监控继续教育项目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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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医药继续教育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提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中医药效劳能力和水平,结合我省中医药事业开展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医药继续教育是继承和开展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重要举措,其任务是增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继承、更新、补充、拓展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是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第三条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护理人员。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西医学习中医〞人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

第四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药继续教育的领导,提供条件和制度上的保证。

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和学术团体应将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管理,委员会下设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挂靠**省卫生和方案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综合处〕,负责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划、方案、管理和实施。

具体职责为:
1.研究中医药继续教育政策,拟定全省中医药继续教育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对全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进展指导、检查和评估。

2.依据国家中医药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制订相应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

3.负责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工程的组织申报、初评与推荐;负责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工程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和公布的依据;负责对工程的实施进展指导、检查和评价。

4.负责省内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的初评、推荐。

负责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5.组织和指导中医药继续教育文字、声像教材的编写、出版和发行工作,负责开展远程教育。

6.开展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省中医药远程教育系统建立,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的管理和学习质量的监管。

第六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划、方案、管理和实施,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的中医药继续教育方案和要求,负责本地区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考核、登记等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有职能部门或专人管理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本单位的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参加中医药继
续教育活动,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承受考核。

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在承受中医药继续教育后,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效劳。

第三章内容和形式
第八条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内容应当表达中医药学的特点,坚持中医临床思维、弘扬中医药文化、突出中医药预防保健,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与不同层次、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

在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中要注意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学等有关内容的教育。

第九条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形式要灵活多样,以短期培训、业余学习和自学为主。

主要形式有: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跟师学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远程教育、业务考察、临床进修、实地指导和有方案、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等。

为中医药继续教育提供教材、学术报告,以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得科研立项、奖励等亦视为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

第十条中医药继续教育工程和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是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的重要形式。

中医药继续教育工程可分为国家级和省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工程由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工程由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

各市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立市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程。

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医
药医疗机构、教育、科研单位、学术团体、医学院校应积极申报和举办中医药继续教育工程,并按照要求参加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

第四章登记
第十一条中医药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

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具体负责中医药继续教育的登记工作,并制定相关的登记管理方法。

第十二条中医药继续教育登记的内容包括继续教育对象参加学习的工程名称、工程实施时间、工程实施形式、证书编号、学时量和学分数、考核结果等根本情况,作为其承受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五章考核
第十三条中医药继续教育考核通过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进展,实行年度验证和任期考核制度。

年度验证由各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

任期考核由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市任期考核工作由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省直单位任期考核工作由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考核合格者发放全省统一印制的中医药继续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书。

任期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十四条中医药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

中医药继续教育对象任职期限内学分可以累计计算,平均每年取得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不得低于25分,当年所获学分不得低于20分,同时应完成每年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必修工程〔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对象无需学习西医类继续
教育必修工程〕。

年度记分周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学分的授予与管理严格执行"**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方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建立中医药继续教育的评估制度。

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制定中医药继续教育评估指标,对地区、单位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的情况和效果进展评估,对继续教育实施机构举办中医药继续教育工程的质量进展评估。

第六章奖惩
第十六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在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细则"及有关规定,中医药继续教育开展不力的单位由上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对在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缓聘、低聘、解聘卫生技术职务和不准参加相应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不准晋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予执业再注册的处理。

1.不服从本单位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
2.未到达学习目标的根本要求,不合格的;
3.学习期间违反办学单位的有关规定和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未获得规定学分数的;
5.在学分登记、年度和任期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6、其他违反本"细则"及有关规定情况。

第七章经费
第十九条中医药继续教育的经费,采取国家、单位、个人等多渠道筹集的方法解决。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中医药继续教育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各单位用于中医药继续教育经费不能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参加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也应承当一定的费用。

鼓励通过其他途径筹集资金。

中医药继续教育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

第二十条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举办单位,可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收取合理学习费用,但不以盈利为目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发布之前制定的有关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与本细则相抵触的条款,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此之前开展的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及所登记学分仍认可有效,不再重新核实、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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