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制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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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制图标准大全电气制图及电气图形符号国家标准主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1】、电气制图 4项;【2】、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 13项;【3】、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2项;【4】、主要的相关国家标准 13项。
1.电气制图国家标准 GB/T 6988GB/T 6988等同或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有关的标准。
这个国家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使我国在电气制图领域的工程语言及规则得到统一,并使我国与国际上通用的电气制图领域的工程语言和规则协调一致。
这个标准的前三部分等同采用IECl082的第1~3部分,而第四部分等效采用IEC848(1988)的《控制系统功能表图的绘制》。
GB/T 6988-1997《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发布于1997年,对应于GB 6988,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分标准:(1)GB/T 6988.1《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1部分:一般要求》;(2)GB/T 6988.2《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2部分:功能性简图》;(3)GB/T 6988.3《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3部分:接线图和接线表》。
电气制图国家标准还有GB 7356《电气系统说明书用简图的编制》和GB 5489《印制板制图》。
有关以上电气制图国家标准的详细资料可参见中国标准出版社的《电气制图国家标准汇编》一书。
2.《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国家标准GB/T 4728GB/T 4728《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国家标准共有13项,,发布于1996~2005年,是GB 4728《电气图用图形符号》的修订版,属于国家推荐标准。
这13个国标都是等同采用最新版本的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17系列标准修订后的新版国家标准。
GB/T 4728由以下13部分组成:(1)电气图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总则 GB/T 4728.1-2005(2)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2部分:符号要素、限定符号和其他常用符号GB/T 4728.2-2005(3)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3部分:导体和连接件 GB/T 4728.3-2005(4)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4部分:基本无源元件 GB/T 4728.4-2005(5)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5部分:半导体管和电子管 GB/T 4728.5-2005(6)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6部分:电能的发生与转换 GB/T 4728.6-2000(7)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7部分:开关、控制和保护器件 GB/T 4728.7-2000(8)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8部分:测量仪表、灯和信号器件 GB/T 4728.8-2000(9)电气简图用网形符号第9部分:电信:交换和外围设备 GB/T 4728.9-1999(10)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10部分:电信:传输 GB/T 4728.10-1999(11)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11部分:建筑安装平面布置图 GB/T 4728.11-2000(12)电气简图刚图形符号第12部分:二进制逻辑元件 GB/T 4728.12-1996(13)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 13部分:模拟元件 GB/T 4728.13-1996有关以上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国家标准的详细资料可参见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国家标准汇编》一书。
电气工程cad制图规范标准[详]
![电气工程cad制图规范标准[详]](https://img.taocdn.com/s3/m/282a9c32763231126fdb111b.png)
需要选择确定其尺寸。
格式及分区,除A4立式左右通栏外,其余标题栏均置于图框右下脚,图标中
的文字方向为看图方向。
签字区应包含实名列和签名列。涉外工程的标题栏内,各项主要内容的中文
下方应附有译文,设计单位的上方或左方,应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签字栏
设计单位名称区 工程名称区 图名区
图号区
设计单位 签字区
例如:一套完整的建筑电气系统图纸内容和顺序为:封面图纸目录表、设计说明、
设计材料表、住宅楼配电平面图、住宅楼低压配电干线系统图、灯光表等相关图表、总图、
图施、图样、设备等。
1.3 电气工程CAD制图规范
1.3.3 图线(P10)
线宽:
线宽宜为:0.18,0.25,0.35,0.5,0.7,1.0,1.4 。单位为mm 。 图形对象的线宽尽量不多于两种,每种线宽间的比值应不小于2 。
图纸幅面和格式
A1 ( 594 841)
A1 ( 594 841)
A0 ( 8411189)
A3
…… A2 ( 297 420 )
( 420 594 ) A4
(三) 标题栏
Chapter1
图纸的标题栏简称图标,是将工程图的设计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图名、图号、
设计号及设计人、绘图人、审批人的签名和日期等,集中罗列的表格。根据工程
(1)常用的文本尺寸宜在下列尺寸中选择:1.5、3.5、5、7 、10、14和20,单位为mm。 (2)字符的宽高比约为0.7。 (3)各行文字间的行距不应小于1.5倍的字高。 (4)图样中采用的各种文本尺寸如表1-4所示。
1.3.2 文字
表格中的文字和数字 (1)数字书写:带小数点的数值,按小数点对
工程名称 图名区
建筑电气制图标准

建筑电气制图标准建筑电气制图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电气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质量。
因此,建筑电气制图的编制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以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本文将就建筑电气制图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首先,建筑电气制图的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如《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这些标准规范是建筑电气制图编制的依据,对于电气系统的设计、布线、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接地保护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其次,建筑电气制图的标准应当符合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建筑物的用途、结构特点、环境条件等因素,合理设计电气系统。
例如,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如住宅、商业、工业厂房等,其电气系统的设计要求是不同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此外,建筑电气制图的标准还应当考虑到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保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可靠。
在选型方面,应当根据建筑物的负荷需求、用电特点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电气设备,并严格按照设备厂家的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另外,建筑电气制图的标准还应当包括对电气系统的接地保护、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在制图过程中,应当清晰标注各种保护装置的位置和参数,方便施工和维护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
最后,建筑电气制图的标准还应当包括对于电气布线、配电箱、开关插座等细节的规定,以确保电气系统的美观、实用和易维护。
在制图过程中,应当合理布局电气设备和线路,减少线路长度,提高电气系统的效率。
总之,建筑电气制图的标准对于建筑电气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至关重要,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合理设计、合理选型、合理布线,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希望本文对于建筑电气制图的标准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电气图纸制图标准(图文)

1、端子:在电气元件中,用以连接外部导线的导 电元件。分为固定端子和可拆卸端子。
2、以字母数字符号标志接线端子的原则和方法 (1)单个元件的两个端点用连续的两个数字表示。 单个元件的中间各端子用自然递增数序的数字表示。
(2)与特定导线相连的电器接线端子的标志。图
特定电器接线端子的标记符号
序号 电器接线端子的名称 标记符号 序号 电器接线端子的名称 标记符号
基本文字符号
SA
SB
S
SP
SQ
SR
ST
TA
T
TM
TV
U
VE V
VC
设备、装置和元器件种类 传输通导 天线
端子插头插座
电气操作的机械器件
名称 电缆 波导 测试插孔 插头 插座 端子板 电磁铁 电磁制动器 电磁离合器 电动阀 电磁阀
基本文字符号
W
XJ
XP X
XS
XT
YA
YB
Y
YC
YM
YV
2、辅助文字信号
4、元件技术数据的标注方法
电气元器件的技术数据一般标在图形符号近旁。当
连接线水平布置时,尽可能标在图形符号的下方, 垂直布置时,则标在项目代号的下方;还可以标在 方框符号或简化外形符号内。
5、注释的和标志的表示方法 (1)注释的两种方法:直接放在所要说明的对象 附近和将注释放在图中的其他位置。 (2)如设备面板上有信息标志时,则应在有关元 件的图形符号旁加上同样的标志。
8、简图或位置图:表示成套装置、设备或装置中
各个项目的位置的一种简图叫位置图。指用图形 符号绘制的图,用来表示一个区域或一个建筑物 内成套电气装置中的元件位置和连接布线。
1、电气图的作用:阐述电的工作原理,描述产品的 构成和功能,提供装接和使用信息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电气制图有哪些标准

电气制图有哪些标准面:1】、电气制图4项;2】、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13项;3】、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2项;4】、主要的相关国家标准13项。
一、电气制图4项:电气制图国家标准GB/T6988GB/T6988等同或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有关的标准。
这个国家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使我国在电气制图领域的工程语言及规则得到统一,并使我国与国际上通用的电气制图领域的工程语言和规则协调一致。
这个标准的前三部分等同采用IECl082的第1~3部分,而第四部分等效采用IEC848(1988)的《控制系统功能表图的绘制》。
GB/T6988-1997《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发布于1997年,对应于GB6988,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分标准:(1)GB/T6988.1《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1部分:一般要求》;(2)GB/T6988.2《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2部分:功能性简图》;(3)GB/T6988.3《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3部分:接线图和接线表》。
电气制图国家标准还有GB7356《电气系统说明书用简图的编制》和GB5489《印制板制图》。
有关以上电气制图国家标准的详细资料可参见中国标准出版社的《电气制图国家标准汇编》一书。
二、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13项:《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国家标准GB/T4728:GB/T4728《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国家标准共有13项,发布于1996~2005年,是GB4728《电气图用图形符号》的修订版,属于国家推荐标准。
这13个国标都是等同采用最新版本的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17系列标准修订后的新版国家标准。
GB/T4728由以下13部分组成:(1)电气图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总则GB/T4728.1-2005(2)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2部分:符号要素、限定符号和其他常用符号GB/T4728.2-2005(3)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3部分:导体和连接件GB/T4728.3-2005(4)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4部分:基本无源元件GB/T4728.4-2005(5)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5部分:半导体管和电子管GB/T4728.5-2005(6)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6部分:电能的发生与转换GB/T4728.6-2000(7)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7部分:开关、控制和保护器件GB/T4728.7-2000(8)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8部分:测量仪表、灯和信号器件GB/T4728.8-2000(9)电气简图用网形符号第9部分:电信:交换和外围设备GB/T4728.9-1999(10)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10部分:电信:传输GB/T4728.10-1999(11)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11部分:建筑安装平面布置图GB/T4728.11-2000(12)电气简图刚图形符号第12部分:二进制逻辑元件GB/T4728.12-1996(13)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13部分:模拟元件GB/T4728.13-1996三、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2项:《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是指用在电气设备上或与其相关的部位上,用以说明该设备或部位的用处和作用的标志。
电气制图有哪些标准

电气制图有哪些标准电气制图及电气图形符号国家标准主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1】、电气制图4项;【2】、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13项;【3】、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2项;【4】、主要的相关国家标准13项。
1.电气制图国家标准GB/T 6988GB/T 6988等同或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有关的标准。
这个国家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使我国在电气制图领域的工程语言及规则得到统一,并使我国与国际上通用的电气制图领域的工程语言和规则协调一致。
这个标准的前三部分等同采用IECl082的第1~3部分,而第四部分等效采用IEC848(1988)的《控制系统功能表图的绘制》。
GB/T 6988-1997《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发布于1997年,对应于GB 6988,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分标准:(1)GB/T 6988.1《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1部分:一般要求》;(2)GB/T 6988.2《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2部分:功能性简图》;(3)GB/T 6988.3《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3部分:接线图和接线表》。
电气制图国家标准还有GB 7356《电气系统说明书用简图的编制》和GB 5489《印制板制图》。
有关以上电气制图国家标准的详细资料可参见中国标准出版社的《电气制图国家标准汇编》一书。
2.《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国家标准GB/T 4728GB/T 4728《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国家标准共有13项,,发布于1996~2005年,是GB 4728《电气图用图形符号》的修订版,属于国家推荐标准。
这13个国标都是等同采用最新版本的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17系列标准修订后的新版国家标准。
GB/T 4728由以下13部分组成:(1)电气图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总则GB/T 4728.1-2005(2)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2部分:符号要素、限定符号和其他常用符号GB/T 4728.2-2005(3)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3部分:导体和连接件GB/T 4728.3-2005(4)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4部分:基本无源元件GB/T 4728.4-2005(5)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5部分:半导体管和电子管GB/T 4728.5-2005(6)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6部分:电能的发生与转换GB/T 4728.6-2000(7)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7部分:开关、控制和保护器件GB/T 4728.7-2000(8)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8部分:测量仪表、灯和信号器件GB/T 4728.8-2000(9)电气简图用网形符号第9部分:电信:交换和外围设备GB/T 4728.9-1999(10)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10部分:电信:传输GB/T 4728.10-1999(11)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11部分:建筑安装平面布置图GB/T 4728.11-2000(12)电气简图刚图形符号第12部分:二进制逻辑元件GB/T 4728.12-1996(13)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13部分:模拟元件GB/T 4728.13-1996有关以上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国家标准的详细资料可参见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国家标准汇编》一书。
电气制图及电气图形符号国家标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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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制图国家标准GB/T6988GB/T6988等同或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有关的标准。
这个国家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使我国在电气制图领域的工程语言及规则得到统一,并使我国与国际上通用的电气制图领域的工程语言和规则协调一致。
这个标准的前三部分等同采用IECl082的第1~3部分,而第四部分等效采用IEC848(1988)的《控制系统功能表图的绘制》。
GB/T6988-1997《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发布于1997年,对应于GB6988,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分标准:(1)GB/T6988.1《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1部分:一般要求》;(2)GB/T6988.2《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2部分:功能性简图》;(3)GB/T6988.3《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3部分:接线图和接线表》。
电气制图国家标准还有GB7356《电气系统说明书用简图的编制》和GB5489《印制板制图》。
有关以上电气制图国家标准的详细资料可参见中国标准出版社的《电气制图国家标准汇编》一书。
2.《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国家标准GB/T4728:GB/T4728《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国家标准共有13项,发布于1996~2005年,是GB4728《电气图用图形符号》的修订版,属于国家推荐标准。
这13个国标都是等同采用最新版本的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17系列标准修订后的新版国家标准。
GB/T4728由以下13部分组成:(1)电气图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总则GB/T4728.1-2005(2)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2部分:符号要素、限定符号和其他常用符号GB/T4728.2-2005(3)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3部分:导体和连接件GB/T4728.3-2005(4)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4部分:基本无源元件GB/T4728.4-2005(5)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5部分:半导体管和电子管GB/T4728.5-2005(6)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6部分:电能的发生与转换GB/T4728.6-2000(7)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7部分:开关、控制和保护器件GB/T4728.7-2000(8)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8部分:测量仪表、灯和信号器件GB/T4728.8-2000(9)电气简图用网形符号第9部分:电信:交换和外围设备GB/T4728.9-1999(10)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10部分:电信:传输GB/T4728.10-1999(11)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11部分:建筑安装平面布置图GB/T4728.11-2000(12)电气简图刚图形符号第12部分:二进制逻辑元件GB/T4728.12-1996(13)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13部分:模拟元件GB/T4728.13-1996有关以上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国家标准的详细资料可参见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国家标准汇编》一书。
电气制图标准精选(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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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制图标准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图集:《电气简图用图符号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4728.1-2005/IEC 60617《电气简图用图符号第2部分:符号要素、限定符号和其他常用符号》GB/T 4728.2-2005/IEC 60617《电气简图用图符号第3部分:导体和连接件》GB/T 4728.3-2005/IEC 60617《电气简图用图符号第4部分:基本无源元件》GB/T 4728.4-2005/IEC 60617《电气简图用图符号第5部分:半导体管和电子管》GB/T 4728.5-2005/IEC 60617《电气简图用图符号第6部分:电能的发生和转换》GB/T 4728.6-2005/IEC 60617《电气简图用图符号第7部分:开关、控制和保护电器》GB/T 4728.7-2005/IEC 60617 《电气简图用图符号第8部分:测量仪表、灯和信号器件》GB/T 4728.8-2005/IEC 60617 《电气简图用图符号第9部分:电信:交换和外围设备》GB/T 4728.9-2005/IEC 60617 《电气简图用图符号第10部分:电信:传输》GB/T 4728.10-2005/IEC 60617《电气简图用图符号第11部分:建筑安装平面布置图》GB/T 4728.11-2005/IEC 60617 《电气技术文件的编制第1部分:规则》GB/T 6988.1-2008/IEC 61082-1:2006《电气设备用图图形符号第2部分:图形图号》GB/T 5465.2-2008/IEC 60417 DB:2006 《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及工业产品——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第2部分:项目的分类与分类码》GB/T 5094.2-2003/IEC 61346-2:2000《技术产品及技术产品文件结构原则字母代码按项目用途和任务划分的主类和子类》GB/T 20939-2007/IEC PAS 62400:2005《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导体的颜色或数字标识》GB/T 7947-2006/IEC 60446:1999《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指示器和操作器的编码规则》GB/T 4025-2003/IEC 60073:1996《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设备端子和特定导体终端标识及字母数字系统的应用通则》GB/T 4026-2004/IEC 60445:1999《电工术语低压电器》GB/T 2900.18-2008《电气工程CAD制图规则》GB/T 18135-2008《三相交流系统短路电流计算》GB/T15544-1995《电信工程制图与图形符号规定》YD/T 5015-2007《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GB/T 4327-2008《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GA/T 229-1999《广播电影电视工程设计图形符号和文字符号》GY/T 5059-1997《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4-2000《建筑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14-2010《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10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1总则1.0.1 为了统一电气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计算机制图和手工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0.3 本标准适用于电气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2 总平面设计图、竣工图;3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总平面图的实测图;4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4 本制图标准应按下列规定与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配合使用:1 本标准有规定的,均应按本标准执行;2 本标准无规定的,而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有规定的内用,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的有关规定执行;1.0.5 建筑电气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2.1图线2.1.1图线系列基本宽度b,宜从下列线宽系列中选取:1.4mm、1.0mm、0.7mm、0.5mm。
2.1.2每个图样,应根据复杂程度与比例大小,先选定基本线宽b,再选用下表中相应的线宽组。
注:1.需要缩微的图纸,不宜采用0.18及更细的线宽。
2.同一张图纸内,各不同线宽中的细线,可统一采用较细的线宽组的细线。
2.2 文字2.2.1文字的方向:图纸中应是水平或竖直方向,视图方向从下向上或从右往左阅读。
2.2.2制图采用的字体、字高和高宽比应满足《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的相关要求。
图形及说明中的汉字,宜采用长仿宋体,同一图纸字体种类不应超过两种。
汉字高度不宜小于3.5mm。
图形及说明中的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及罗马数字,宜采用单线简体或ROMAN字体。
字高不宜小于2.5mm。
常用字体字高建议如下:图签中工程名称、图名汉字:常规黑体,高4mm,宽高比0.7。
图面中图名汉字:常规黑体,高7mm,宽高比0.7。
设计说明汉字:常规仿宋GB2312,高5mm,宽高比0.7。
图面中文字标注:常规仿宋GB2312,高3.5mm,宽高比0.7。
图面中数字及英文:常规仿宋GB2312,高2.5mm,宽高比0.7。
2.3 比例2.3.1一般情况下,一个图形应选用一种比例;根据专业制图的要求,同一图形可选用两种比例。
比例宜注写在图名的右侧,字的基准线应取平,比例的字高宜比图名的字高小一号。
2.4 标高2.4.1 标高符号及一般标注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规定。
2.4.2 室内工程应标注相对标高;室外工程宜标注绝对标高,当无绝对标高资料时,可标注相对标高,但应与总图专业一致。
2.4.3 标高的标注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平面图中,管道标高应按图2.3.5-1的方式标注。
2 平面图中,沟渠标高应按图2.3.5-2的方式标注。
3 图例按照《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常用图形和文字符号》09DX0014图样画法一般规定4.1.1 图纸幅面规格、字体、符号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有关规定。
图样图线、比例、管径、标高和图例等应符合本标准第2章和第3章的有关规定。
4.1.2工程设计中,本专业的图纸应单独绘制。
在同一个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中,所有的图例、术语、图线、字体、符号、绘图表示方法应一致。
4.1.3在同一个工程子项的设计图纸中,所有的图纸幅面规格应一致。
如有困难时,其图纸幅面规格不宜超过2种。
4.1.4图样需要的文字说明,宜以“注:”、“附注:”或“说明:”的形式在图纸右下方、标题栏的上方书写,并应用“1、2、3……”进行编号。
4.1.5图纸张的设备或部件不便用文字标注时,可进行编号。
图样中仅标注编号时,其名称宜以“注:”、“附注:”或“说明:”表示。
如需表明其型号(规格)、性能等内容时,宜用“明细表”表示。
4.1.6工程设计图纸的主要设备器材表的格式,可按图4.1.6绘制图4.1.6 主要设备器材表4.1.7设计图纸宜按下列规定进行编号:初步设计阶段宜以电初-1、电初-2……以此类推表示消电初-1、消电初-2……以此类推表示弱电初-1、弱电初-2……以此类推表示施工图设计阶段宜以电施-1、电施-2……以此类推表示消电施-1、消电施-2……以此类推表示弱电施-1、弱电施-2……以此类推表示4.1.8设计图纸宜按下列规定进行排列:图纸目录、设计施工说明、主要设备图例及材料表、总图、系统图、平面图、大样等。
4.1.9系统图可按照高压柜、低压柜、应急照明、照明、动力、防雷接地、消防、弱电等以此排列。
4.1.10平面图中应按地面下各层以此在前,地面上各层由低到向高依次编排。
4.2 电气平面图4.2.1用于建筑电气系统设计的建筑平面、剖面图,应用细实线绘出建筑轮廓线和与电气系统有关的门、窗、梁、柱、平台等建筑构配件,并应注明相应定位轴线编号、房间名称、平面标高。
4.2.2建筑专业的建筑平面采用分区绘制时,本专业的平面图也应分区绘制,分区部位与编号应与建筑专业一致,并应绘制分区组合示意图,各分区管线相连但在该区中断时,第一区应用“至电施-XX”,第二区左侧应用“自电施-XX”,右侧应用“至电施-XX”方式表示,并应以此类推。
4.2.3同张平面图上,有多个防火分区时,应有防火分区示意图。
4.2.4同张平面图上,设备及管线编号应按照防火分区并在图面上自左向右进行编号。
4.2.5管线布置不相同的楼层应分别绘制其平面图;管线布置相同的楼层可绘制一个楼层的平面图,并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规定标注楼层地面标高。
平面图应按本标准2.4节的规定标注标高。
4.2.6建筑各楼层地面标高应以相对标高标注,并应与建筑专业一致。
4.2.7每个图样均应在图样下方标注出图名,图名下应绘制一条中粗横线,长度应与图名长度相等,图样比例应标注在图名右下侧横线上侧处。
4.2.8总平面电气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名称、外形、编号、坐标、道路形状、比例和图样方向等,应与总图专业图纸一致,但所用图线应符合本标准第2.1节的规定。
2.标高标注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总图中标注的标高应为绝对标高。
2)建筑物标注室内±0.00处的绝对标高时,应按图4.2.1的方法标注。
图4.2.1 室内±0.00处的绝对标高标注3.设备管道应标明管径、埋深。
检查井应有大样或选用图集编号。
图纸应有设备、管道图例。
4指北针或风玫瑰图应绘制在总图管道布图图样的右上角。
5标明图纸比例。
4.3 系统图、原理图4.3.1系统图、原理图可不按比例和投影规则绘制。
4.3.2系统图、原理图基本要求应与平面图相对应。
4.3.3干线系统图应绘制出楼层线,各层设备与楼层对应。
4.3.4系统图排列从总箱到分箱或按楼层排列,不可无序。
5设计文件编制5.1设计文件目录编制一级目录:设计项目名称二级目录:设计阶段(方案、初设、施工图)三级目录:子项目名称四级目录:具体文件5.2 设计文件命名文件名优先采用中文命名,图纸目录-图纸内容例:电施7-一层照明平面.d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