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答案 屈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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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屈广清)

电子商务法(屈广清)

附录1章后习题参考答案与提示第1章■基本训练□知识题▢简答题(1)答:①程序性,电子商务法直接以交易的形式作为规范内容,如电子合同的成立、对电子签名的承认、电子支付等。

②涉外性较强,由于电子信息消除了地域上的障碍,国际贸易的跨国性增强,而且,电子商务法大多涉及本国以外的当事人。

③趋同性,是指各国电子商务立法的领域、内容及法律原则保持的一致性。

(2)答:功能等同原则、技术中立原则、意思自治原则以及安全原则。

(3)答:所谓功能等同原则是指电子单证、票据或其他文件与传统的书面单证、票据或其他书面文件应有同等的法律功能与法律效力,在适用法律时应同等对待。

(4)答:技术中立原则是指电子商务法对现有的电子商务技术进行客观的评价,对电子商务技术不能产生限制,要给未来的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留下法律空间。

(5)答:电子商务法的间接主体是指在电子商事交易过程中不直接进行交易,但是交易的进行和完成有赖于其提供服务的参与者,即交易平台提供者。

(6)答:所谓电子商务法的直接主体就是在电子商事交易过程中直接进行交易的双方当事人。

尽管他们是作为电子商事交易活动的直接主体出现,但有关直接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在普通的民商事法律中都已经进行了规范。

▢选择题▣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技能题▢单项操作训练应了解如下法律规范:①作为网络服务商需要遵守的法律规范,如发布真实信息等;②了解电子商务关于要约与承诺成立及有效的法律规范;③了解电子信函往来的证据效力。

▢综合操作训练应进行如下操作:①处理订单时检验订单即要约的法律效力;②预生产时,了解电子商务要约人的法律约束力;③了解测试证明的效力;④了解配送与发运的电子商务化认证与支付规范。

■观念应用□案例题分析提示:(1)应考虑电子商务的无形性与跨国境交易的特点。

虚拟性、程序性及安全性。

(2)应考虑电子商务的无形性特征及各国电子商务技术水平的差异。

功能等同原则、技术中立原则及安全原则。

(3)应考虑与电子商务交易有直接法律关系的主体。

国际商法第三册屈广清课后答案

国际商法第三册屈广清课后答案

第10章●基本训练○知识题▲简答题1)仲裁协议包括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两种形式,其具有相同的效力,具体如下:仲裁协议一旦有效订立,当事人就丧失了就特定争议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而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员和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也是法院执行仲裁协议的依据。

同时,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国际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法院之间,根据国际条约和协定,根据两国共同签订的司法协助协定,彼此之间相互协助,为双方代为一定诉讼的行为。

广义的司法协助不仅包括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还包括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

而狭义上的司法协助仅指送达司法文书与调查取证,不包括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

3)执行令程序,登记程序,重新起诉程序。

▲选择题1)BD 2)D 3)C●观念应用○案例题1)(1)仲裁条款在合同解除之后仍然有效。

(2)本案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3)万盛公司不能再次起诉。

2)根据海事诉讼管辖原则确定。

○实训题根据国家豁免原则,美国法院无权将我国政府当作本案的诉讼当事人发送传票。

○讨论题从目前国际社会的有关立法和实践来看,对于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几种方式。

另外,还有世界贸易组织的解决不同国家间经贸纠纷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对于该机制多在国际经济法的相关书籍中加以阐述,本书没有涉及。

比较各个方式的特点、优点、缺点来回答这个问题。

附录2 综合案例分析提示票据是否承兑决定了主债务人的不同,银行是否付款要依据票据是否到期,是否履行了形式上的付款审查义务等这些票据规则。

附录3 综合实训教学建议设身处地为公司利益着想,想象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服装的具体样式、面料具体质量标准,是否需要提供样品等,同时,还应考虑违约金与合同价款比例的合理性及合同发生争端的解决方式条款等。

《新编国际商法》课后练习答案

《新编国际商法》课后练习答案

《新编国际商法》课后练习答案第一章绪论一、判断题1.对2.错3.错4.错5.对6.错二、单项选择题I.D2.A3.B4.A5.A三、多项选择题1.ABD2.ABC3.BC4.ABCD5.ABD四、案例分析题答:(1)法院可以依双方约定选择的第三国法律处理他们之间的争议。

根据国际商事交易的法律适用的通常规定: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使用的法律。

凡合同中双方已选择所适用的法律,出特殊合同外,一般应依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为依据。

(2)法院不可以也适用买卖合同所选择的法律。

理由是:中国消费者向法院提起的产品责任之诉,与中日双方的买卖合同无关,是另一种法律关系,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根据产品责任的有关公约,因产品缺陷产生的纠纷一般适用损害发生地国的法律,或直接适用受害人惯常居住地法律。

本案损害发生在中国境内,受害人也为中国消费者,因此应适用中国的产品质量法。

第二章国际商事组织法一、判断题1.对2.错3.对4.错5.错二、单项选择题1.C2.C3.A4.A三、多项选择题1.ABC2.AC3.CD4.BCD四、案例分析题1.答(1)甲的看法正确。

理由是: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

本案中股东乙在未通知其他股东的情况下转让其股权,显属无效。

(2)丙的观点不正确。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得抽回其出资。

因此本案中的乙无权从公司抽回出资。

该公司章程的规定有违法之嫌。

(3)甲迅速修改章程的行为不合适。

根据公司法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2/3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本案甲独自决定修改公司章程显属不合适。

2.答:(1)公司分立时,应自公司决议作出之日起IO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刊上作出公告。

(2)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应通知债权人,接到通知的债券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

国际商法答案

国际商法答案

一、填空题(每题3分,共15分)1国际商法的渊源主要有三个,即:(1)_国际商事条约_;(2)_国际商事惯例_;(3)_各国商事立法_。

2合同必须合法包括两个方面,即:(1)_合同的标的物必须合法_;(2)_合同所求的目的和行使的范围_必须合法。

3损害赔偿的范围原则上应包括:因债务人违约所造成的(1)_实际损失_;(2)利益损失_。

4如果买方收取了卖方超量交货的全部或一部分时,原则上买方应按合同价格支付货款。

5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是指生产者生产并已__投入流通领域__而可供使用的有形物品。

二、判断正误题(若正确在题后答案表中的相应位置内画√,错误的画×。

每题2分,共20分)1英美法中简式合同实际上等于大陆法中的不要式合同。

(×)2原则上讲一项有效的要约,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3原则上讲,文字要约一旦发出,即告生效。

(×)4根据《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受要约人必须完全接受要约的内容,方为承诺,否则构成新要约。

(×)5根据《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原则上一项函电承诺(接受发价)于该项承诺通知送达到要约人(发价人)时生效。

(√)6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错误,原则上该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7凡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作出允诺之前已全部履行完毕的对价称为已履行的对价,而已履行的对价是有效的对价。

(×)8英美法国家原则上把实际履行作为合同履行中的一种补充性的、例外的救济手段。

(√)9根据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只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且无须证明对方的违约是否出于过失,也不必事先发出催告。

(√)10提单和票据在转让时,善意而又支付了相当对价的受让人可以取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10分)1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了请求权的合同,属于:_C__。

A无效的合同;B可撤销的合同;C不可强制履行的合同;D有效的合同。

国际商法(第3版)习题答案

国际商法(第3版)习题答案

思考与练习答案第 1 章导论、填空题1.商事组织2.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年修订本》,《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 年修订本》3. 国际公约国际贸易惯例4. 成文法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逻辑性5. 联邦法州法二、判断题三、单项选择题四、多项选择题1.A D2.ACD3.BC4.ABC5.ABCD五、简答题略。

案例讨论如果甲方是中国籍的企业,则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不具有国际性,应适用中国法律;如果甲方是外国籍企业,则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具有国际性,可以适用合同中约定的法律,即韩国法律。

第 2 章合同法、填空题1.合意,允诺2.给付不能,给付延迟3. 违反条件,违反担保4. 民法典,债务法典5. 实际给予,答应给予二、单项选择题A B D C A B A C C C C三、多项选择题1.CD2.ACD3.ABCE4.AB5.ABE6.ABCD四、判断题五、简答题略。

六、论述题略。

案例讨论1.(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

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 故不具有要约性质。

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

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

(2)买卖合同成立。

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

对撤销权的时效, 《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2 . (1) 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成立。

A公司虽未在加工承揽合同上签章,但已经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且B公司已经接受,加工承揽合同成立。

(2)C公司可向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国际商法复习题答案

国际商法复习题答案

国际商法复习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买方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救济措施?A. 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B. 要求卖方赔偿损失C. 要求卖方更换货物D. 要求卖方退货并退款答案:D2.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的付款责任是基于以下哪一项?A. 货物的实际交付B. 单据的符合性C. 买卖双方的合同条款D. 银行与卖方的协议答案:B3. 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对货物的损失或损坏的责任限制是多少?A. 每件或每单位不超过100英镑B. 每件或每单位不超过200英镑C. 每件或每单位不超过300英镑D. 每件或每单位不超过400英镑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因素可能影响国际商事合同的效力?A. 当事人的行为能力B. 合同的合法性C. 合同的形式要求D. 合同的履行地点答案:A、B、C2. 在国际贸易中,以下哪些单据是常见的运输单据?A. 提单B. 空运单C. 铁路运单D. 保险单答案:A、B、C三、判断题1.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买方可以在任何时间要求卖方更换货物。

答案:错误。

买方要求更换货物的权利通常受到合理期限的限制。

2.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银行可以拒绝支付。

答案:正确。

四、简答题1. 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规定的卖方的基本义务。

答案:卖方的基本义务包括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货物、确保货物符合合同规定、交付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以及转移货物的所有权。

2. 描述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支付方式及其特点。

答案: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信用证、托收、汇款和保函。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出具的支付保证,托收是基于商业信用的支付方式,汇款是直接的银行转账,保函是一种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机械设备。

国际商法课后习题答案

国际商法课后习题答案

《国际商法》屈广清课后习题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一、判断题1、国际商法包含在国际公法的范围之内。

对错2、内国商法是国际商法的最主要渊源。

对错3、国际商法的特征使今年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才出现的。

对错4、国际商事惯例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错5、德国商法采用民商分离的立法模式。

对错二、选择题1、在下列法律部门中,与国际商法关系最密切的是(A、国际私法B、国际公法C、国际经济法D、内国公法2、下列属于民商合一立法模式主张的理由是(A、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自然人、法人等,是抽象的经营型单位B、民事主体的普遍商化C、受国际商事习惯影响较大D、有一些特有的法律制度3、其本国的商法典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本国的商法影响较大,这个国家是(A、法国B、英国C、德国D、美国三、简答题1、简述国际商法的发展历史。

2、简述美国商法的特点。

3、试述在普通法系中,如美国,其判例的拘束力的表现。

4、结合实际,谈一下对国际商法特点的认识。

5、怎样判断国际条约的效力?6、国际商事惯例具有怎样的效力?7、试讨论中国民商事法律制度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大,还是受英美法系的影响大。

四、案例分析题2003年8月,中国杭泽经贸公司与日本某公司签署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了货物的价格及运输的条件,后双方发生纠纷,在适用何种法律来解决纠纷方面也产生了分歧:日本公司认为双方价格条件的约定基本是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FOB贸易术语签订的,而最新的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2000年进行了修订,因此,应适用2000年通则;而中方杭泽公司则主张应适用合同的签订地及履行地,即中国的《合同法》。

请问:双方应如何解决这一纠纷?答案第1章一、判断题(1)错(2)错(3)错(4)错(5)对二、选择填空题(1)A(2)B(3)D三、简述题1.国际商法经历了“国际性—国内法—国际性”的发展过程,尽管前后的“国际性”却有着实质的区别。

近代欧洲各国的商法主要源于中世纪形成的商人习惯法(Law Merchant),这被认为是古代商法的最初形式,意大利的佛罗伦萨等地首先出现了保护商人自己利益的商人行会组织。

国际商法习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习题及答案

习题一名词解释1.国际商法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国际商事惯例国际商事惯例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的长期实践中形成并被普遍接受和遵循的,规范国际商事活动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习惯做法。

3.国际商事条约国际商事条约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缔结的有关商事活动的协议。

一、多项选择(ABCD )1.国际商法的渊源有:A.国际商事条约B.各国国内法C.国际商事惯例D.国际商事判例E.学说(ABD )2.以下不属于国际商事惯例的是:A.1924年《海牙规则》B.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194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习题二一、名词解释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股份和股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母公司又称控股公司,当一个公司拥有另一个公司的股份并已经达到控股程度时,该公司即为母公司。

子公司是指凡公司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所拥有,并因此受到该公司控制的公司即为子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控制与依附的关系,但子公司和母公司均为独立的法人,在财产责任上,他们也各自以其财产对各自的债务负责,各不连带。

股份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构成的最小单位,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均等的股份,全部股份的总和构成公司资本总额。

股票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

二、简答题1.合伙企业的特征有哪些?合伙企业(Partnership)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而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契约性企业。

合伙企业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合伙企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3)合伙企业的设立和内部管理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的;(4)合伙企业是人合性的企业,合伙人的死亡、退出等会影响合伙企业的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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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测题参考答案:□知识题1.1 判断题(1)错(2)错(3)错(4)错(5)对1.2 选择填空题(1)A (2)B (3)D1.3 简述题1.1国际商法经历了“国际性—国内法—国际性”的发展过程,尽管前后的“国际性”却有着实质的区别。

近代欧洲各国的商法主要源于中世纪形成的商人习惯法(Law Merchant),这被认为是古代商法的最初形式,意大利的佛罗伦萨等地首先出现了保护商人自己利益的商人行会组织。

这种商人自治组织制订和编撰习惯规则,这些习惯规则被因袭沿用,形成了系统的商人习惯法,这一时期的商人习惯法具有国际性的特征。

16世纪后,欧洲一些国家形成统一的民族国家,国家统治阶级开始注意对商事的立法,行使立法权,把商人习惯法变为国内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客观上要求建立统一的国际商事法律,许多国际组织也都在积极从事研究和制订统一的国际商法的工作。

这样,商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最主要的特点是恢复了商法的国际性和统一性。

1.2.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其立法权属于各个州,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联邦只对有关州际或国际贸易事项有立法权,美国50多个州都有自己的商事立法。

由于美国独立较晚,对法律适用的态度更为灵活与实际,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大量制定法的出现和广泛适用,典型的商事立法当属美国的《统一商法典》。

美国的统一商法典供各州自由采用。

美国商法的另一特征是商法体系中的很多其他内容,是由判例法和制定法组成的,各州的公司法不尽相同,1928年和1950年美国有关社会团体起草了《统一商事公司法》和《标准商事合同法》,向各州议会推荐,其中《标准商事合同法》已被30多个州部分采用或修改后采用,对其他州制定公司法也有着较大的影响。

1.5国际条约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它只能约束国家,不能直接拘束国内的机关和人民。

国际条约能否直接适用于国内的自然人和法人,各国的做法不同,有不同的方式:①直接承认国际条约优先适用,即使与本国的国内法相抵触。

如法国《宪法》第55条规定:凡正式批准或公布的条约,即使与国内法相抵触,亦适用条约。

②只有经议会立法手续,转为国内法后才能在国内适用。

如英国在1880年的比利时国会号案中,就以《英比条约》未经议会同意,不能适用英国法院为由,拒绝了比利时的赔偿请求。

③主张自动执行的条约优于国内法。

所谓“自动执行的条约”是指条约中或条约中的某个条款明白表示或按其性质不需经过国内立法可以自动生效的条约。

不是自动执行的条约就必须经过必要的立法补充才可以在国内适用。

正是由于各国对待国际条约的态度不同,在解决国际商事关系上,可以直接适用的国际条约和必须转化为国内法才能适用的国际条约的效力有着很大的差别。

1.6国际商事惯例是由非政府间组织制定的非官方文件,因此,不具有当然的法律约束力,而是作为供各国商事活动中的当事人在谈判和草拟合同中可以参照的蓝本,可以自由采用。

但这些规则一经采用,就成为对当事人各方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即使是国家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只要其以一般法人身份参加国际商务活动,并在合同中约定适用某种国际商事惯例,也要受惯例的约束,履行其所约定的义务。

正是由于国际商事惯例不当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在选择适用国际商事惯例时,可以对现成的规则进行修改和补充,而不必恪守国际商事惯例本来的规定,这就使国际商事惯例在适用时显得更加灵活,也使商事活动中的各方当事人更倾向于选择适用商务惯例,使国际商事惯例成为国际商事交易的重要渊源。

1.7大陆法系:1.中国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在历史上即受大陆法系的影响;2.中国有成文的民法典及单行的商事方面的法律;3.中国民商事法律制度中的许多的术语和制度安排仍然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如债权、物权、担保等;4.民商事案例在中国不具有法律效力;英美法系:1.中国许多法律制度越来越多地受到英美法系一些观念的影响,在新修订的法规中也体现了这一点,如《合同法》;2.在民商事法律制度中引入了许多英美法系的法律术语的制度,如预期违约制度、隐形代理制度等;3.开始重视成功案例的作用;在民商法律制度上,国际统一性的特点必要明显,而且两大法系也呈现出彼此影响,差别逐步缩小的趋势,大陆法系引入英美法的成功经验,英美法系也颁布了许多商事方面的成文法规,可以再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案例题此案件不能适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因为通则的性质属于国际商事惯例,国际商事惯例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

只有双方当事人明确在合同中适用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且即使双方事后达成协议适用通则,也不必然适用2000年的最新通则,因为通则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当然也不会因为新通则的出现,而使原来的通则失效,适用哪一版本的通则,仍然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如果双方没有对适用通则达成一致意见,则应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适用中国的《合同法》。

第2章□知识题2.1判断题(1)错(2)错(3)错(4)错2.2选择填空题(1)D (2)D (3)B (4)B (5)D2.3简答题1.具体来说设立一个欧洲公司有四种情况:第一种是由分布在两个以上成员国的公众有限公司合并而成;第二种是在两个以上不同的成员国的公众或私人的有限公司之上成立的控股公司;第三种是来自至少两个不同成员国公司的一个子公司;第四种是一家经营至少两年的公众公司可以转换成欧洲公司,这家公司必须在另一个成员国设有子公司。

在成立欧洲公司之前,这些公司应该已经有两年的经营纪录。

2.《欧洲公司法》与欧盟通过的十五个关于成员国公司法统一的指令都为欧洲公司法的统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两者并不相同,《欧洲公司法》也不能取代欧盟关于公司法的指令。

《欧洲公司法》是一部具有直接效力的法律,其适用的对象是“欧洲公司”,只有欧洲公司才可以直接适用该法的规定。

而欧盟公司法指令,则是欧盟为了协调各成员国公司法的差异,就各国公司法的某些方面作出的协调性规定,《欧洲公司法》和欧盟公司法指令各有自己的适用对象和范围,互不取代。

2.3三星公司可以采取转换公司形式的方式扩大业务,其可以将公司转化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来增加资本的募集,扩大公司的信誉,并力促公司上市交易,同时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

2.5一般来说,股东大会有权解除董事的职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关有权选举董事,当然也有权撤换董事,如股东大会可以因董事缺乏能力、失去对董事的信任等原因撤换董事,但我国对解除董事职务有较严格的限制,规定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董事的职务。

如果股东大会已经作出决议解除杰森的职务,尽管杰森的行为不违反法国的法律规定,也不能要求股东大会恢复其职务,但杰森有权要求公司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案例题甲、乙、丙的说法都不正确,首先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即每一合伙人都有义务偿还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合伙内部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因此甲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再者,合伙企业的债务在乙退伙时即已经存在,尽管在合伙终止后,债权人才提出清偿债务,乙亦不能以退伙来对抗债权人,乙仍然要为其退伙前的债务承担责任;至于丙,尽管其与甲之间有某种约定的债务承担,但这种约定不足以对抗合伙的债权,丙仍然要为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由于丁的6000英镑债权发生在甲、乙、丙的合伙期间,三人应对此债权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债务分担比例承担责任,即甲承担1000英镑,乙承担2000英镑,丙承担3000英镑,但此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对甲、乙、丙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债权,在其清偿债务后,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

第3章3.1 判断题1)对2)错3)错4)对5)错3.2 选择填空题1)A 2)C 3)D 4)A 5)C3.3 简答题1)代理权产生的依据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而有所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把代理的产生依据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本人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另一种是非由于本人的意思表示而产生;明示授权、默示授权、客观必须的代理权、追认的代理。

2)代理关系的终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依据当事人的行为,一种是根据法律。

代理关系终止后,代理人不行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否则,属于无权代理。

代理合同终止之前应履行的权利义务,不因代理关系的终止而受影响。

对第三人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第三人是否知情。

简答题3.1二者本质上均为无权代理,区别其不同,应从其构成要件上入手。

3.2法律分别赋予被代理人以追认权;相对人以催告权和撤回权来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

案例题3.1李某的行为实质上为无权代理,但是由于该公司没有告知其客户取消李某代理权的事实,加之长期以来委托李某采购商品的事实,该代理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故法庭判决该公司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

3.21 .本案中,张某和赵某串通欺诈委托人王某,其行为不是有效的代理行为。

2 .本案中,张某和赵某应当对王某承担连带责任,返还其财产,赔偿其损失。

第4章4.1 判断题1)对 2)错 3)错 4)错 5)对4.2 选择填空题1)AD 2)ABCD 3)A 4)AB 5)AC 6)ABCD简答题4.11)首先,从行为发生的时间看,撤回要约发生在要约发出之后、生效之前;撤销要约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作出之前。

其次,从行为对象的性质看,撤回的要约是没有生效的要约,而撤销的要约是已经生效的要约。

再者,从行为的目的来看,撤回要约是阻止要约效力的发生,而撤销要约是使生效的要约失去效力。

2)关于要约,大陆法一般认为有约束力,而英美法则认为原则上没有约束力;关于承诺,大陆法采取送达生效的原则,而英美法采取投邮生效原则。

3)违约免责的制度主要有:不可抗力、合同落空、情势变迁。

4.4 须区分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分别予以适用。

4.5 可以采用实际履行、损害赔偿、违约金和解除合同等救济方法。

案例题4.1对方8月9日的复电对付款条件作了改变,构成对我方8月6日要约的实质性修改。

因此合同未成立。

4.21)不是承诺。

因为乙公司对货物的价格、数量等主要条款均不同意。

2)有效。

3)该合同已成立。

4)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乙公司还可要求损害赔偿。

4.31)乙公司的抗辩事由不成立。

乙方要求免除交货义务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国际市场价格看好,想另找买主。

虽遭受自然灾害,但未影响到找不到货源。

2)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及国际惯例的通常做法,按照涨价的幅度来确定15万美元的赔偿额是比较合理的。

第5章5.1 选择填空题1)A 2)AD 3)AC 4)BC 5)B 6)CD 7)ACD简答题5.11)卖方的基本义务是交付货物、转移单证、品质担保、权利担保、转移货物所有权。

2)损害赔偿救济方法的适用条件:有一方违约的事实,有遭受损害的实际结果,损害与违约之间有因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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