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概论第2章参考答案
物业管理概论(第4版)章后习题答案

物业管理概论(第四版)章后习题答案第一章物业管理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A2.D3.A4.D5.D二、多项选择题1.ABC2.ABC3.ABCD4.A5.ABC三、判断题1. √2. ×3. √第二章物业管理市场一、单项选择题1.B2.C3.B4.A5.C二、多项选择题1.ABCD2.ABD3.ABC4.ABD5.ABD三、判断题1. ×2. √3. √第三章物业管理的基本环节一、单项选择题1.A2.A3.A4.A5.B二、多项选择题1.ABCD2.ABC3.ABC4.ABCD5.ABC三、判断题1. √2. √3. ×第四章物业管理资金的来源及使用一、单项选择题1.C2.A3.B4.D5.A二、多项选择题1.AD2.ABCD3.BC4.AD三、判断题1. ×2. ×3. √第五章房屋维修管理一、单项选择题1.D2.C3.A4.A5.A二、多项选择题1.AB2.CD3.BCD4.BCD5.ABC三、判断题1. ×2. √3. ×第六章物业设备设施管理一、单项选择题1.D2.A3.B4.C5.A二、多项选择题1.ABC2. ACD3. ABCD4.AD5.ABC三、判断题1. √2. √3. √4. √第七章物业综合管理一、单项选择题1.A2.B3.B4.C5.A二、多项选择题1.ABC2.ABC3.ABC4.ABCD5. ABCD三、判断题1. ×2. √3. √第八章物业分类管理一、单项选择题1.A2.D3.B4.C5.B二、多项选择题1.ABC2.ABCD3.ABCD4.AB5. D三、判断题1. ×2. √3. ×。
《物业管理概论》(第二版)课后答案.doc

《物业管理概论》(第二版)课后答案第一章物业管理概述■基础知识训练◇选择题1.A2.A、B、C、D3.A◇判断题1.√2.√3.×◇简答题1.什么是物业?什么是物业管理?答:物业是指已建成的具有特定使用功能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附属场地。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物业管理包括哪些主要内容?答: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四个组成部分:第一是物业的维护与保养,包括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管理;第二是物业的专项管理,包括治安、清洁、绿化、消防、车辆交通管理等;第三是特色服务,包括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等;第四是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的多种经营。
3.我国的物业管理是如何产生的?答:我国对物业管理的探索和尝试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
当时,被列为沿海开放城市的广州和深圳经济特区,为废除旧住宅管理体制的弊端,在借鉴国外和香港地区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内地的实际,大胆探索,在对一些涉外商品房屋的管理中,开设尝试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4.试分析物业管理对房地产业发展的意义。
答:物业管理对房地产发展的意义表现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促进房地产投资效益的提高;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树立良好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第二章物业管理基础理论■基础知识训练◇选择题1.B2.C3.A◇判断题1.√2.×3.√◇简答题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复合性房地产所有权形式,有哪些特征?答:(1)复合性;(2)专有所有权的主导性;(3)一体性;(4)登记公示性;(5)权利主体的多重性。
2.住宅区内的产权形态的种类有哪些?答:(1)专有部分;(2)部分共有;(3)全体共有。
3.物业管理中委托关系问题如何解决?答:解决委托关系问题的核心是设计一种激励机制来保证两点:其一,使得受托人努力工作;其二,使得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利益分配合理。
《物业管理概论》(第二版)课后答案

《物业管理概论》(第二版)课后答案第一章物业管理概述■基础知识训练◇选择题1.A2.A、B、C、D3.A◇判断题1.√2.√3.×◇简答题1.什么是物业?什么是物业管理?答:物业是指已建成的具有特定使用功能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附属场地。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物业管理包括哪些主要内容?答: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四个组成部分:第一是物业的维护与保养,包括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管理;第二是物业的专项管理,包括治安、清洁、绿化、消防、车辆交通管理等;第三是特色服务,包括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等;第四是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的多种经营。
3.我国的物业管理是如何产生的?答:我国对物业管理的探索和尝试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
当时,被列为沿海开放城市的广州和深圳经济特区,为废除旧住宅管理体制的弊端,在借鉴国外和香港地区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内地的实际,大胆探索,在对一些涉外商品房屋的管理中,开设尝试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4.试分析物业管理对房地产业发展的意义。
答:物业管理对房地产发展的意义表现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促进房地产投资效益的提高;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树立良好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第二章物业管理基础理论■基础知识训练◇选择题1.B2.C3.A◇判断题1.√2.×3.√◇简答题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复合性房地产所有权形式,有哪些特征?答:(1)复合性;(2)专有所有权的主导性;(3)一体性;(4)登记公示性;(5)权利主体的多重性。
2.住宅区内的产权形态的种类有哪些?答:(1)专有部分;(2)部分共有;(3)全体共有。
3.物业管理中委托关系问题如何解决?答:解决委托关系问题的核心是设计一种激励机制来保证两点:其一,使得受托人努力工作;其二,使得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利益分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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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概论习题库第一章物业的管理概述一、填充题:1.“物业”通常用来指称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有的还包括周边场地、庭院等。
2.物业管理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除了(住宅、写字楼、商场)等主要物业类型的管理之外,它还渗透到工业厂房、货柜码头、隧道、桥梁、地铁、轻轨、各类文化、体育、艺术场馆,如美术馆、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影剧院、以及医院、学校、教堂、科研院所、甚至墓园、赌场等差不多所有物业类型之中。
3.一般认为,物业管理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迄今已有(140)多年的历史。
4.物业管理在英国滥觞伊始,就很快取得很大成功。
此后又陆续推广至(欧洲大陆、北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英联邦范围内的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
5.现代意义上的专业化物业管理,大体形成于(19)世纪末期的(美国)。
4.物业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为物业用户提供物业所辖区域内的(公共服务),以及代表(物业用户)与社会公用事业机构等保持业务联系,及时处理与物业有关的对外联系事务。
5.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是指人们在物业管理行为中发生的各种关系,如政府各有关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指导)关系,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管理事务委托)关系,业主委员会成员与全体业主之间的(选举与被选举关系),等等。
6.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
7.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各类物业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以及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行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行为等。
8.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物业管理主体之间依据(法律和合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判断题:在下列各题中,你认为对的在题号右侧括号中打√(或T),错的打×(或F)。
1.世界上第一个物业管理的行业组织是成立于1908年的“芝加哥建筑物管理人员组织”(Chicago Building Managers Organization,简称CB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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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概论习题库第一章物业的管理概述一、填充题:1.“物业”通常用来指称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有的还包括周边场地、庭院等。
2.物业管理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除了(住宅、写字楼、商场)等主要物业类型的管理之外,它还渗透到工业厂房、货柜码头、隧道、桥梁、地铁、轻轨、各类文化、体育、艺术场馆,如美术馆、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影剧院、以及医院、学校、教堂、科研院所、甚至墓园、赌场等差不多所有物业类型之中。
3.一般认为,物业管理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迄今已有(140)多年的历史。
4.物业管理在英国滥觞伊始,就很快取得很大成功。
此后又陆续推广至(欧洲大陆、北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英联邦范围内的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
5.现代意义上的专业化物业管理,大体形成于(19)世纪末期的(美国)。
4.物业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为物业用户提供物业所辖区域内的(公共服务),以及代表(物业用户)与社会公用事业机构等保持业务联系,及时处理与物业有关的对外联系事务。
5.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是指人们在物业管理行为中发生的各种关系,如政府各有关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指导)关系,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管理事务委托)关系,业主委员会成员与全体业主之间的(选举与被选举关系),等等。
6.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
7.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各类物业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以及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行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行为等。
8.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物业管理主体之间依据(法律和合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判断题:在下列各题中,你认为对的在题号右侧括号中打√(或T),错的打×(或F)。
1.世界上第一个物业管理的行业组织是成立于1908年的“芝加哥建筑物管理人员组织”(Chicago Building Managers Organization,简称CBMO)。
第2章 物业管理基础概论答案

第2章物业管理基础概论本章复习思考题一、填空题1.业主业主自治管理组织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临时业主大会会议3.新建商品住宅出售50%以上公有住宅出售额30%以上第一套房屋交付业主使用满2年。
4.业主委员会5.专有所有权共有所有权成员权二、选择题1.A2.ABC3.AB4.D5.B三、判断题1.√2.√3.√4.√5.×6.√7.√四、简答题1.建筑区分所有权是指建筑物按照单元划分并出售后,在单元所有者之间形成的财产关系,包括专有所有权、共有所有权和成员权三个方面。
2. 略3.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4.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6)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7)对业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8)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9)业委会做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的公共利益。
5.权利:根据宪法和法律,专有权人对专有部分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装修改良修缮权、排他性权利以及相邻权(使用其他专有人的专有部分的权利)。
义务:(1)按建筑物的本来用途和目的使用专有部分的义务。
(2)维护建筑物安全和整体美观的义务。
(3)独立承担专有部分的维修责任及费用的义务。
(4)不得随意变更通过专有部分的水管、电线、电话线、煤气管道等各种管线,并维持其正常使用的义务。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附有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一节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和内容一、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共性和综合性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形成交易关系,双方交易的标的物是物业管理服务.与一对一的交易关系不同的是,由于物业管理主要指向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重点是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而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不为单一的业主所拥有,而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同所有,这就使得物业管理服务有别于为单一客户提供的特约服务,而具仅为某一特定社会群体提供服务产品的公共性。
从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来看,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具有综合性,不仅包括对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而且包括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清洁、交通、车辆等秩序的维护,这就使得物业管理服务有别于业主与专业公司之间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
(二)物业管理服务受益主体的广泛性和差异性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共性决定了其受益主体的广泛性和差异性,这是物业服务合同区别一般委托合同的一个显著特点.首先,物业服务合同中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约定,必须是全体业主的合意.但对于业主群体来讲,很难实现所有业主认识完全一致,总会有部分业主或个别业主持有异议。
因此,必须从业主整体利益出发,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然后再以全体业主的名义,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其次,各个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认识也是不一致的,有的业主对服务表示满意,有的业主则不满意,这就给客观评价物业服务质量带来一定困难.36在此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成为衡量物业管理企业是否正确履行义务的检验标准,这就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细化物业服务合同,对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各项服务的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约定尽可能具体、明确、完备。
同时,物业管理企业还应当经常进行客户调查,跟踪掌握大多数业主的普遍需求和服务评价,以保证受益群体的最大化。
[实用参考]《物业管理概论》习题与答案
![[实用参考]《物业管理概论》习题与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8b6e62a4680203d8ce2f24b2.png)
《物业管理概论》一、名词解释1、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业主:指物业所有人,即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3、物业管理企业:是指按合法程序成立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经济实体。
4、物业的接管验收:是物业管理企业接管开发企业、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管理的新建房屋或原有房屋时,以物业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接管检验。
5、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6、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决定物业重大管理事项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7、非业主使用人:指不拥有物业的所有权,但通过某种形式(如签订租赁合同)而获得物业使用权,并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8、可能毛租金收入:物业可以获得的最大租金收入称为可能毛租金收入,它等于物业内全部可出租面积与最大可能租金水平的乘积。
9、有效毛收入:从可能毛租金收入中扣除空置和收租损失后,再加上其他收入,就得到物业的有效毛收入。
10、净经营收入:从有效毛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后就可得到物业的净经营收入。
1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指除房屋建筑主体管理和房屋设备、设施管理之外的各项服务与管理工作,包括公共服务中的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车辆道路管理和专项服务、特约服务。
12、赔偿金:是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事实时,单纯处理违约金仍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则应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损失补偿费。
13、违约金:指违约方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应该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
14、物业管理服务费:指物业管理单位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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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概论第2章参考答
案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第二章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 委托服务型和租赁经营型两种
2 50%以上或者自第一个业主入住之日起满2年
3 50%、15天
4 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5 5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上和50万元以上
二、多选题
1 ABCDE
2 ABC
3 ABC
4 ABC
5 ABCDE
三、简答题
1、委员的权利:
①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②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③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④对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委员的义务:
①遵守业主委员会章程;
②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完成交办的工作;
③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
④向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2、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
a.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办法;
b.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物业实施管理;
c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
d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e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f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g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管理经费。
3、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a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b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及使用人的监督;
c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批准;
d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e至少每6个月应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f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
g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h物业管理合同终止时,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房屋、物业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同时,业主委员会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管理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四、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案例分析]
业主委员会委员是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的,这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物业管理辖区的一员,是受业主委员会委托为该辖区提供管理服务,充当的是“管家”的角色,对业主(代表)大会的任何选举结果无权干涉。
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看,权利和义务对等是一个整体概念,是并列的关系,业主交费和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既不存在对等关系,也不存有因果关系。
如不能说一个人偷税,没有尽公民的义务,就可以剥夺他的公民权一样。
公民权不是谁都可以剥夺的,即使是犯过罪的人,如果法院没有剥夺他的公民权,他仍然可以参加选举。
业主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是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剥夺的,也不是某个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剥夺的。
至于该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以《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公约》等为依据经济催缴。
业主仍不交纳,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方法]
物业管理公司应向该业主及业主委员会为自己的干涉行为道歉,但同时提醒该业主应交纳物业管理费,否则将会给业主委员会带来工作上的阻力,影响该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形象。
还希望在该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的问题上,能够得到业主委员会的理解和支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工作。
案例二:
[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公约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双方间的服务合同,双方形成的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
业主作为消费者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一切权利。
本案例中的前款约定物业管理公司实际上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其作为免责条款,对业主是不公平的,符合《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故此款的制定不妥。
本案例的后款触碰了物业管理实践中的一个敏感话题,那就是物业管理公司有无权利对业主采取断水、断电、断暖的等做法,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
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用户逾期未缴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加收违约金。
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缴仍未缴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规定程序停止供电。
由此可见,中止供电的权利仅在供电企业,而且供电企业也不得随意中止供电。
可见物业公司无权断电。
从实践的角度看极易激化矛盾,又有侵犯业主消费权之嫌,此款制定同样不妥。
[解决方法]
没有必要的免责条款,物业管理工作难以开展,前款可改为:
物业管理者进行如下活动时,对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2)为避免业主或用户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其他类似上述情形。
后款可改为:物业管理者有权对欠缴费业主提起民事诉讼,并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2条、第184条的规定减少损失。
《合同法》第182条规定“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
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经催告
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
《合同法》第182条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案例三:
[案例分析]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管理的核心,其成立根据惯例要有具备一些必要的条件,并履行必须的成立程序,该组织的成立才是合法的。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住宅出售已满2年,其成立程序在“相关法规制度”中有明确介绍。
本案例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显然未按组织程序成立的,其不具备法律地位,是不合法的组织。
[解决办法]
从与业主长远合作的角度,首先物业管理公司应肯定业主这种自治管理的民主意识,但也要宣传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法规政策,指出他们目前这种做法的不合法,提出积极的建议。
同时,物业管理公司还要表明愿意积极帮助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愿望,愿意与其友好合作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