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期商品管理规程
门店效期商品管理制度

门店效期商品管理制度一、引言二、过期商品定义1.过期商品:指商品在保质期内或规定有效期内未售出或使用完毕而导致过期的商品。
2.保质期:指商品从生产日期开始到超过在包装上所标明的保质期的期间。
三、门店效期商品管理流程1.采购环节:a.门店采购部门应确保采购的商品具有足够的保质期,在进货前应仔细检查商品的包装、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并与供应商协商退货政策。
b.门店应建立并不断更新供应商的商品质量评估表,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商品的质量可靠。
2.入库环节:a.在商品入库时,门店库中应设立专门的区域存放近期效期商品,并设置明显标识,以便于管理和处理。
b.入库人员应仔细检查商品的包装、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并在系统中记录商品的详细信息。
3.销售环节:a.门店在促销活动期间应特别关注即将过期的商品,积极营销,以确保销售。
b.销售人员在出售商品时应仔细查看商品的包装、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并将即将过期的商品放置在易被消费者看到的位置。
4.效期提醒:a.门店应设立有效的系统提醒机制,对即将过期的商品进行监控和管理。
b.建议门店设置定期检查机制,以检查和确认存放近期效期商品的区域是否清晰和更新。
5.过期商品处理:a.过期商品应立即下架,严禁继续销售或使用。
b.门店应保留过期商品的相关信息,包括商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并进行记录。
c.废弃的过期商品应进行物理销毁或使用专门的回收的渠道进行处理。
d.设立明确的责任人,定期清点过期商品的数量和处理情况。
6.绩效考核:a.门店应建立过期商品管理的绩效考核机制,明确责任人和绩效指标,并将过期商品的数量和处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之一b.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立奖惩机制,奖励在过期商品处理方面表现出色的员工,对于违反规定和处理不当的情况予以惩罚。
四、宣传和培训1.门店应开展定期的培训活动,向员工传达管理制度的要求和条款,提高员工对过期商品管理的认识和重视度。
2.门店可以通过内部宣传栏、培训手册等方式,加强对过期商品处理规程的宣传。
医疗器械公司效期商品管理制度.docx

医疗器械公司效期商品管理制度.docx 模板一:医疗器械公司效期商品管理制度1. 引言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医疗器械公司的效期商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器械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涵盖公司的效期商品管理全过程。
2. 定义和缩写2.1 效期商品指医疗器械公司所销售的具有一定有效期限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等。
2.2 效期指效期商品的有效使用期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产品说明书确定。
3.1 采购流程3.1.1 需求确认:根据销售预测和库存情况,确定效期商品的采购需求。
3.1.2 供应商评估: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3.1.3 询价和比较:向供应商发出询价,比较不同供应商的报价和产品质量。
3.1.4 采购协议签订: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协议。
3.1.5 订单执行:根据协议要求,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进行跟进和管理。
3.2 入库管理3.2.1 货物验收:对收到的效期商品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和数量要求。
3.2.2 入库登记:对验收合格的效期商品进行入库登记,记录商品的基本信息和库存数量。
3.2.3 货物上架:将入库登记的效期商品按照规定的库位上架,确保库存的有序管理。
4.1 仓库布置4.1.1 仓库设计:根据效期商品的特点,合理设计仓库的布局和仓储设备。
4.1.2 区域划分:将仓库划分为不同的区域,用于存放不同类别的效期商品。
4.2 保管措施4.2.1 温湿度控制:根据效期商品的特性,合理控制仓库的温湿度,避免对商品造成损害。
4.2.2 防火防潮:采取预防措施,确保仓库的防火和防潮措施有效执行。
4.2.3 安全管理: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确保效期商品不受盗窃和损坏。
4.3 库存盘点4.3.1 定期盘点:按照规定的频率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4.3.2 盘点调整:根据盘点结果,及时对库存数据进行调整,并记录盘点情况。
近效期商品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近效期商品的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近效期商品,是指距离商品保质期到期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商品。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商品销售、储存、运输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网上交易平台。
第四条近效期商品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三)规范经营行为原则;(四)节约资源、减少浪费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近效期商品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近效期商品的标识第六条经营者应当对近效期商品进行明显的标识,标识内容应当包括:(一)商品名称;(二)生产日期;(三)保质期;(四)警示语(如“近效期”、“保质期内使用”等);(五)销售价格。
第七条近效期商品的标识应当放置在商品显著位置,便于消费者识别。
第八条近效期商品的标识字体应当清晰可见,颜色醒目,不得使用模糊、褪色等影响消费者识别的标识。
第三章近效期商品的销售第九条经营者销售近效期商品,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商品;(二)不得以虚假宣传、虚假打折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购买近效期商品;(三)不得拒绝消费者对近效期商品进行退换货;(四)应当对消费者购买近效期商品进行告知,告知内容包括商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警示语等。
第十条经营者销售近效期商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对近效期商品进行打折促销;(二)对近效期商品进行限时销售;(三)对近效期商品进行宣传推广。
第十一条经营者销售近效期商品,应当保证商品质量,不得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
第四章近效期商品的退换货第十二条消费者购买近效期商品,在商品保质期内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商品说明的,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换货。
第十三条经营者收到消费者退换货要求后,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无故拒绝。
效期

效期管理制度有限公司效期商品管理制度(试用版)文件编号总版本 A制订日期2011年 11月26 日生效日期2012 年 1月1日核准会签审查制订集体文件修订记录NO版次变更修订日期修订页次修订内容摘要登录者1 目的:1.1 为加强公司商品效期管理,明确商品收货验收及发货的效期要求,控制仓库及医院效期商品数量,减少效期商品造成的损失;1.2协助业务员加强医院库存管理及掌握,规避业务员退货风险,提高业务员业务水平。
1.3 强化相关人员对商品的养护责任,明确界定效期商品损失的责任。
2 范围:公司各部门、各环节对商品的管理。
3 定义:3.1滞销商品:存销比大于6商品:指单品库存量与移动30天销量之比在6以上的商品;3.2 不动销商品:指全公司二个月之内没有动销的商品;3.3 以上(1-2)项商品,不含新品、清场商品,统称为积压商品。
3.4 近效期商品:有效期1年以上的商品,从即日起到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不足6个月的为效期商品;3.5 过效期商品:是指该商品从即日起已过有效期的最后一天,过效期商品不能销售,也不能出现在仓库货贺上。
3.6 破损商品:指商品外包装或内容受损,影响公司正常销售的商品,此类商品需由质量部加以界定。
4 权责:4.1 质量部:确定商品收货标准,判定近效期商品和破损商品能否继续销售,并对效期商品和破损商品折价销售过程的规范性进行检核。
全程监控近效期商品的管理,在退货单审批时,根据本制度作出“处罚通知单”,转财务部执行。
4.2 采购部:确定并维护商品属性(是否可退ABC);每月发布效期可退商品清单,判定商品属性,确定商品以正常销售、退库报损、折扣销售或奖励销售的方式进行经营,确认业务员销售奖励金额。
4.3 总经办:确定不可正常销售商品(效期商品和破损商品)的折扣售价及销售方式。
4.4 客服部:负责按库存商品的“近效期先出”的原则,进行开票,并掌握商品的中包装及整包装,当计划数量大于包装的70%时,督促业务员整包装开票,或在下次开票时率先开票出去。
门店近效期管理制度

门店近效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近效期产品是指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即将到达保质期的商品,这类商品需要特别仔细管理,以确保顾客的消费体验和安全。
本门店近效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门店对近效期商品的管理,保障商品品质,减少损耗,提升顾客满意度和门店效益。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门店销售的所有近效期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日用品等各类商品。
三、近效期商品分类1. 食品类商品:包括各类速冻食品、冷鲜食品、饮料等;2. 日用品类商品:包括各类化妆品、洗护用品、家居用品等。
四、近效期商品标识1. 商品标签:门店所有近效期商品必须在商品上贴有明显的“近效期”标签,标注商品的保质期和截止日期;2. 展示标识:门店陈列货架上必须设有“近效期商品专区”,明确展示近效期商品,便于顾客查看选择。
五、购进管理1. 采购时段:门店采购近效期商品的时间必须确保商品在到达保质期前能够顺利销售完毕;2. 采购数量:门店根据销售情况和顾客需求,合理购进近效期商品,避免过量采购导致商品滞销;3. 供应商管理:与供应商建立稳固合作关系,确保供应商提供的近效期商品符合质量要求。
六、库存管理1. 货架陈列:门店根据商品特性和销售情况,将近效期商品合理陈列在货架上,避免交叉污染和混乱摆放;2. 定期检查:门店负责人每天对近效期商品进行检查和清点,确保商品符合销售标准;3. 出入库管理:门店对近效期商品的出入库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管理,保证商品流通畅通。
七、促销管理1. 特价优惠:门店可以针对近效期商品进行特价促销活动,吸引顾客购买,减少商品损耗;2. 促销渠道:门店可以通过线上平台、推广活动等方式,扩大近效期商品促销渠道,提升销售量。
八、处理方式1. 过期处理:门店负责人每天对近效期商品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商品已过期,必须立即清理下架,并填写清理记录;2. 退货规定:门店接受顾客对质量问题的近效期商品进行退换货,保障消费者权益,切实维护门店形象;3. 销毁处置:门店对过期无法销售的近效期商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置,防止二次销售造成安全隐患。
效期产品管理制度_效期产品管理制度条例

效期产品管理制度_效期产品管理制度条例效期产品管理制度_效期产品管理制度条例为加强效期产品的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应制定规范的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效期产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效期产品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1、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
保证药品被销售、使用是在其失效之前,这是进行药品效期管理的基本要求。
2、提高对商品效期的控制能力;缩短药品在店面的库存时间,加快药品周转。
减少效期报损。
3、保证公司及门店商品的新鲜度,给顾客以生意兴隆、销售旺盛的印象,同时,对保持门店的新颖、活化卖场有很好的作用,从而提高公司及门店的竞争力。
二、定义近效期商品的界定距离商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为近效期商品。
三、效期商品的管理1、店长要根据商圈特点并结合季节、节日及竞争对手促销策略等来合理配置商品及数量,尽量少进勤进。
2、采购员必须做到商品的效期把持,要求距失效期不得低于一年(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必须在在有效期限的一半以上。
如有特殊情况者(如:可退换、超低供货价),报货时必需明确效期及商品退换货条款,否则因采购效期商品未退换而酿成的损失由采购员承担商品采购成本。
3、对急需购进但效期为总有效期1/2内的品种,购进时应经老板同意后方可购进。
4、门店商品验收:有效期在6个月以下的商品,有权拒收,例外情况(如:可退换、超低供货价),也可以根据销售情况选择接收。
5、门店商品上架:上架时应从后面上货,按批号的先后顺序陈列,批号靠前的商品放置在货架前端。
以便做到先产先出、近期先出。
6、近效期商品的预警及处理:店长指导员工,分区检查商品。
6个月以内的近效期商品,每月填报效期预警表。
检查、记录重点为商品名、编码、批号、效期、数量变化。
7、门店每月处理效期商品,对于可退换商品,必须即时将商品退回,逾期门店自行解决。
对于不可退换商品门店要及时促销,不可退换商品造成过期损失由门店负责。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商品的保质期是指商品在正常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
商品的保质期由生产者提供。
标注在限时使用的商品上。
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一)目的保证商品先进先出,有效避免过期商品。
(二)范围1、适合于保质期、保存期、有效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等所有商品,包括食品、药品、化妆品、部分消杀用品、部分玩具等。
2、以下所称保质期包括保存期、有效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等。
(三)内容规定一、商品先进先出管理1、批量较大的商品验收后,整箱商品应按照生产日期先后顺序存放,仓库内每层货架最前面、最上面应存放最先生产日期的商品,依次至最下面、最后面应存放最后生产日期的商品。
2、商品在出仓时,应先出最先生产日期的商品,依次至最后出最后生产日期的商品。
3、商品上柜时,应按照生产日期的先后顺序摆放,最先生产日期的商品摆放在货架的最前面,依次至最后生产日期的商品摆放在货架最后面。
4、商品销售过程中,营业员必须随时注意按照商品先进先出的原则对商品进行整理,并填写商品保质期检查表。
5、对没做到先进先出的当事人,将根据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惩处。
二、商品过期、临过期时间界定1、概念1)商品验收期:是指在商品进入保质期后可以进货验收的时间。
2)商品保质期临期:是指商品在达到保质期前必须对销售剩余商品进行处理的时间段。
3)商品过期,是指商品超过保质期。
2、商品保质期验收、临期商品下架要求:1)物流中心送货商品的保质期限要求:国产商品的剩于保质期必须在该商品整个保质期限的80%以上,进口商品的剩于保质期必须在该商品整个保质期限的70%以上。
2)门店商品验收期、商品近保质期预警期和商品过期的时间界定如下:○1 有效期1天的,必须在当天早上送货验收,当天未销完即停止,销售并清退撤柜。
○2 有效期1天以上3天以下的(含3天),须在第一天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
○3 有效期3天以上7天以下的,须在第一天起前3天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4 有效期为7天以上10天以下的,须在前5天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一天停止销售。
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1、效期产品进货应根据业务情况进货。
2、购进的效期产品距失效期一般不得少于六个月,特殊情况需经理批准后方可购进。
3、效期产品在进货、验收、仓储、销售记录单据上应注明有效期。
4、商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商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
5、超过有效期的产品不得销售。
6、经常检查库存效期产品的有效期和养护情况,对临近效期的医疗器械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领导采取措施。
7、及时组织销售或按规定召回医疗器械,以避免商品过期造成经济损失。
8、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过期失效商品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严格杜绝过期失效商品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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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期商品管理规程
一、目的
1、保证商品的销售、使用在其失效之前,这是进行商品效期管理的基本要求。
2、提高对商品效期的控制能力,缩短商品在仓库、店面的存放时间,加快商品周转,减少效期报损。
3、保证公司及门店商品的新鲜度。
同时,对保持门店的新颖、店面的活性化有很好的作用,从而提高公司及门店的竞争力。
二、效期商品的界定
1、商品有效期(保质期)的含义:
商品的有效期(保质期),是指商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过期商品不得销售、使用。
2、近效期、准效期、过效期商品的定义:
近效期:有效期(保质期)大于等于1年的商品,效期不足6个月的商品。
准效期:效期在1个月以内的商品。
过效期:超过有效期的商品。
3、有效期(保质期)小于1年的商品,近效期商品的规定详见下表中商品效期管理中的“门店销售时限”栏,准效期商品的规定详见下表中商品效期管理中的“下架时间栏”,超过有效期的商品为过效期商品。
三、商品的期效管理
便利食品(80类)的效期管理
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效期时限管理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明确是否可退换货。
有冷冻、冷藏要求的商品在没有相应的储存、配送条件时不得储存及销售。
验收时应特别注意商品效期和外观质量,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商品不得验收入库。
每个品种登录批号和失效期,以便进行质量追踪和物流管理。
应特别注意商品效期标示是否完整,内外包装效期、批号等是否统一。
对效期及其质量有怀疑或效期不符合规定的商品应报采购部备案,经确定无疑后方可入库或上架销售。
店面在收到仓库调拨的近效期商品时,可查看仓库是否上报效期,若已上报的商品,店面按要求执行;若未上报的商品,店面应拒收并上报采购部进行处理。
效期不符合规定的商品若确需验收入大库的,必须经采购部经理、总经
理签字,采购部备案后配送物流方可验收入库。
有效期小于配送时限的商品,采购部须在1周之内做分配单配送到店面并通知店面验收。
过效期商品、准效期商品配送中心、店面一律下仓、下架,放入不合格品区,并及时处理。
注:A、所有与商品管理有关的人员必须始终对已到期或快到期的商品保持警惕!各部门应积极进行近效期商品的促销,争取在有效期内销售完,减少效期商品的报损!
B、仓库及门店应按照先产先出的原则进行配送和销售,并对近效期商
品应进行相应的警示!对未按先产先出原则发货和销售而导致的效期商品,由相应部门自行承担!
四、店面调库商品的效期规定
门店调库商品有效期(指商品剩余有效期)应大于配送时限规定的时间1个月以上方可验收入大库。
有效期(指商品保质期)小于6个月的商品不得调库。
特殊商品不得调库(新店调库除外)。
如:文具类、玩具类、日用杂货、电池类、饮料类、方便食品、糖果类(条装的口香糖、果冻等)、小零食、针织品等。
五、近效期商品的预警及处理
(一)预警
仓库上报效期时间:80类商品的上报时间应比“店面销售时限”(详见上表)中规定的时间提前1个月。
店面上报效期时间:
1、报采购部统一进行处理的情况:
(1)保质期大于6个月(包含6个月)的80类可退食品(商品前未标A 标识的);
(2)保质期大于6个月(包含6个月)的80类不可退食品:只上报单价(零售价)高于5元(包含5元)的商品。
2、报各分部统一进行处理的情况:
(1)有效期小于6个月的80类商品;
(2)有效期大于6个月的不可退80类食品中单价(零售价)小于5元的;
具体上报时间如下:
①有效期大于12个月(包括12个月)的商品距失效期6个月上报;
②有效期为9-11个月的商品距失效期3个月上报;
③小于6个月的商品,上报时间的规定详见表中商品效期管理中的“门店销售时限”栏。
详见《商品保质期管理速查表》
(二)处理办法
效期汇总表上采购签署意见术语及店面处理办法
直订分销商品和部分80类食品店面按要求上报公司后,公司针对所报品种进行特价促销或买赠,店面争取在准效期前销完。
填报食品效期预警表时,生产日期、失效期、批号栏项必须填写清楚,其中失效期、批号栏均不允许空缺,若无(或看不清)失效期、批号,一律填质量问题报告单上报公司采购部。
填报非食品效期预警表时,“失效期”栏必须填写;如商品上未标示失效期或失效期模糊不清,则填写质量问题报告单上报采购部处理。
商品包装上有生产日期无批号的,“生产日期”栏必须填写清楚,“批号”栏则填“无”;如商品上既无生产日期又无生产批号的,填写质量问题报告单上报采购部处理。
若当月无效期商品的店面请在效期预警表上注明“本月无效期商品”字样,经采购部签收。
六、名词定义
效期标示法:
①直接标明有效期:指当月还有效,如有效期标示2006月,系指该商品可使用至2006年8月底。
则效期预警表上“失效期”(默认为“有效期至”,下同)一栏用8位数填写为“”。
②直接标明失效期:如标示失效期2006年8月,系指该商品在2006年8月1日即停止使用。
如:XXX商品的失效期为2006年8月,则该商品有效期至填写“”。
③未直接标明有效期:如XXX商品的生产日期为2005年1月X日,有效期为18个月,则该商品的有效期至填写“”。
错报:指店面上报商品效期日期未到规定上报日期或生产日期、批号、失效期报错或所填写的编码、品名不相符。
漏报:指门店上报商品效期日期已超过规定上报日期或在应上报商品效期日期而未上报者。
漏汇:门店已填写效期预警表交至采购部,但采购部的汇总表中无此项(除错报、漏报外)。
漏退:采购部已下发退货通知,但店面并未于规定时限内将商品退至物流配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