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上市条件
各板块上市条件

各板块上市条件
1、首次公开发行(IPO)板块
(1) 首次公开发行需要按照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的规定申请上市,主要程序包括申请登记、发行上市、宣布上市决定以及完成实施约束程序等。
(2) 企业需要提供完善的上市资料,包括财务报表报告、高管及董事任职资格、审计机构、业务细则及财务制度、以及上市股票的发行计划等。
(3)上市公司需要按照上市规定开展业务活动,遵守证券交易制度及上市规定,保持良好的治理结构,定期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确保股价稳定,并满足市场发展要求。
2、中小企业板块
(1)申请上市的企业需要取得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上市权利,并符合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要求,如企业经营成果、财务报表等。
(2)中小企业需要满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程序,例如登记申报、发行上市审核、上市宣告等等。
(3) 中小企业还必须依照证券交易所宣布的规定对投资者披露企业实施股票发
行计划及其他信息,并确保所披露信息准确、及时、完整,提供企业业绩,按照规定进行半年度及年度报告披露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规则摘要:I.引言- 介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阐述中小企业板上市规则的重要性II.上市规则概述- 上市条件- 企业规模要求- 盈利要求- 无形资产要求III.上市程序- 上市申请- 审核流程- 信息披露- 上市交易IV.监管与处罚- 监管机构- 监管措施- 违规处罚V.总结- 中小企业板上市规则的意义- 对企业和投资者的影响正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板”)是为中国大陆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发展机会的重要平台。
为了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小企业板的上市规则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一、上市规则概述1.上市条件中小企业板上市规则对企业的盈利情况、资产规模、经营年限等方面设定了具体的要求。
企业需要满足这些条件,才有资格申请上市。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上市企业具备一定的实力和稳定性。
2.企业规模要求中小企业板的上市企业应具备一定的规模,以便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优势。
具体要求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
3.盈利要求上市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企业的净利润、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设定了具体要求。
4.无形资产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企业应当具备一定的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这些无形资产有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二、上市程序1.上市申请企业满足上市条件后,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信息。
2.审核流程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到上市申请后,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包括初步审核、反馈意见、再审等环节。
企业需要按照审核要求,提供详尽的信息和资料。
3.信息披露企业通过审核后,需要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计划等。
信息披露的要求旨在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为投资者决策提供依据。
4.上市交易企业完成信息披露后,可以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主板(中小企业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

主板 /中小企业板与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对比通过对主板 / 中小企业板与创业板的上市条件的对比分析,发现两者的上市条件大部分相同,只是在财务、资产、股本、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成长性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用途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存在些许差异。
下表将列明主板 / 中小企业板与创业板在上市条件上的差异点。
上市板块主板 / 中小企业板创业板项目1、财务2、资产3、股本4、主营业务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的变化6、成长性和创新能力(1)最近 3 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超过人最近 2 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民币 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少于 1000 万元,且持续增长;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或者最近 1 年盈利,净利润不少(2)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于 500 万元,最近 1 年营业收入不少于 5,000 万元,最近 2 年营5,000万元;或者最近 3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 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 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万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 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 万元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最近 3 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最近 2 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无( 1)重点推荐具有“两高六新”特征(即高成长、高科技、新经济、新服务、新能源、新材料、- 1 -新农业、新模式)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2)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3)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在核心技术、研发能力、业务特色、业务模式、市场开拓能力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7、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2 -。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有哪些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有哪些中小企业上市条件有哪些一:引言中小企业上市是企业融资和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企业的治理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小企业上市的条件。
二:企业基本条件1. 企业类型:必须为股份制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必须达到一定金额,以满足上市所需的资金规模。
3. 经营年限: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经营年限,以证明其具备稳定的经营能力。
三:财务指标条件1. 净资产和净利润:企业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以展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健康状况。
2. 资产负债率: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必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企业具备偿债能力和稳定的财务状况。
3. 营业收入和净资产收益率: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净资产收益率必须达到一定的增长率,以展示企业的发展潜力和盈利能力。
四:法律法规条件1.公司法律法规:企业必须符合相关的公司法律法规要求,包括经营范围、股权结构、董事会成员等方面的规定。
2.证券法律法规:企业必须符合相关的证券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信息披露、内幕交易、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规定。
3.其他法律法规:企业必须符合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如环境保护、劳动法规等。
五:治理结构条件1. 董事会:企业必须设立董事会,并具备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以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监事会:企业必须设立监事会,并具备一定比例的独立监事,以保护股东利益和监督企业经营。
3. 内部控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企业的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
六:其他条件1. 行业要求:某些行业可能存在特定的上市条件,如金融行业对资本金、净资产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
2. 审计要求:企业必须进行年度审计,并由合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3. 信息披露: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对重要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
附件:1. 公司法2. 证券法3. 环境保护法4. 劳动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注册资本:指企业在成立时,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形式对企业提供的资产总额。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的条件差异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的条件差异一、盈利指标新三板对于挂牌企业的盈利指标无具体规定,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对拟上市企业有不同盈利指标要求。
A.新三板挂牌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B.主板/中小板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最近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二)最近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或者最近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 万元;(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C.创业板的审核制度目前未有重大变化,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
该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创业板上市要求拟上市企业主要经营一种业务,而股转系统仅仅要求拟挂牌企业业务明确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这样一来,某些符合新三板业务资质要求的挂牌要求并不见得会符合创业板业务资质要求。
北京中小微企业挂牌上市北交所挂牌上市怎么办理流程是什么

北京中小微企业挂牌上市北交所挂牌上市怎么办理流程是什么侃侃北京中小微企业挂牌上市那些事。
I59I←←←←←←左侧竖看37←←←←←←左侧竖看7675企业挂牌上市是每个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经之路,可是往往上市挂牌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却非常的遥远。
现在,国家新出台了一个平台叫做新四板。
是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上市挂牌平台。
今天,我和你聊聊中小企业在北交所挂牌上市的那些事。
新四板也叫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一、挂牌上市的条件二、挂牌上市流程一、挂牌上市的条件(一)存续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以上。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业务明确,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三)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四)股份发行和历次变动合法合规;(五)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在本中心的挂牌条件为:(一)合法设立并存续;(二)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三)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无论那类企业,都必须经过本中心认可的推荐机构的推荐,方可挂牌。
二、挂牌上市流程共五个阶段:1.项目启动签署挂牌服务协议,进行尽职调查。
2.审计评估出具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3.股份制改造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这个阶段不是单纯的将有限责任公司变成股份有限公司,而是要在这个阶段帮助企业建立三会一层,规范企业运作,并将影响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独立性等企业挂牌问题进行合法、合规的解决。
4.材料制作分为审核类和备查类。
审查类包括1.公司关于股权挂牌交易的申请及授权文件。
2.公司股权挂牌交易说明书 3.保荐机构关于股权挂牌交易的文件 4.公司设立文件备查类包括1.公司股权挂牌交易说明书摘要 2.保荐机构关于股权挂牌交易的文件 3.公司的设立文件 4.关于股权挂牌交易相关协议4.审核备案申请文件上报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之后中心提出反馈意见。
参与挂牌审核会议。
通过中心审核。
5.挂牌拟定挂牌说明书、挂牌推荐书初稿出具挂牌说明书、挂牌推荐书正式提交稿拟定其他需提交的申请文件申报文件最终合成参与挂牌仪式6.公司向政府申请挂牌补贴今天就说到这吧。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有哪些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有哪些中小企业上市条件有哪些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开始考虑上市的可能性。
上市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然而,中小企业上市的条件较为严格,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要求。
本文将介绍中小企业上市的条件,并对每个条件进行详细的解析。
一、企业规模要求中小企业上市的第一个条件是企业规模要求。
在中国,中小企业上市的规模标准由《中小企业创业板试点管理办法》规定,具体要求如下:企业年度营业收入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企业净资产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企业股东人数不得少于200人。
这些规模要求主要是为了确保上市企业具备一定的经营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以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财务状况要求除了规模要求,中小企业上市还要满足一系列的财务状况要求。
主要包括:1. 资产负债表上市企业需要提交审计报告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对企业的资金状况、财务风险等进行了全面的展示,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利润表上市企业还需要提交审计报告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利润表。
利润表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是投资者判断企业价值的重要依据之一。
3. 现金流量表上市企业需要提交审计报告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反映了企业现金流入流出的情况,可以判断企业的现金管理能力和流动性状况。
4. 财务指标上市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财务指标,例如净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
这些指标能够综合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运营能力。
三、经营状况要求除了财务状况,中小企业上市还需满足一系列的经营状况要求。
主要包括:1. 业务稳定性上市企业需要有稳定的业务增长和盈利能力,不能存在明显的经营波动或亏损情况。
这可以通过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年度增长率等指标来评估。
2. 技术创新能力上市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自主研发和创新的能力,以保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各板上市条件

各板上市条件一、创业板上市创业板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较好。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我国创业板对于上市企业的标准,目前主要有如下规定:(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申请人的发行上市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对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其对创业企业所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简称"申请人")应当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司制企业应当先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在同一管理层下,持续经营2年以上"的发行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①申请人在提出发行申请时,开业时间是否在24个月以上;②申请人是否符合管理层稳定的要求,即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发生重大变化。
③申请人是否符合主业突出和持续经营的要求,即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不间断地从事一种主营业务,该种主营业务是否有实质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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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上市条件内地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高于百分之七十。
(1)股本规模相对较小,但对业务要求可能较严。
按照目前我国主板市场的上市标准,企业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3000万元,股票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而中小高科技企业一般都处于创业期,生产规模偏小,无法满足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
所以, 二板市场应适当放松对公司股本总额和发起人拥有股本总额的限制,从而尽可能让规模偏小、缺乏资金、但产品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上市。
在我国成立二板市场的初期,考虑到新兴市场的特点,为了抑制过度投机,防范和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市场的营运质量和运作效率, 除适当放宽股本规模的要求之外,上市条件将不比主板市场宽松。
根据中国证监会去年底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板股票发行上市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除股本规模可小于5000万元但不得低于3000万元外,其他财务和业绩指标都不应低于主板市场。
《征求意见稿》对此作出了同样的规定。
二板市场是为那些具有活跃业务记录的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资场所。
在放宽企业上市条件的同时,应该强化公司的业务标准和管理标准,即公司必须具有突出的主营业务、明确的主导产品、详尽严密的业务发展计划、完整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和巨大的主业成长潜力,而且具备高质量的管理团队和高效、完善的管理系统。
随着市场的发展,二板市场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要求可由不少于3000 万元降为不少于2000万元。
(2)经营年限相对较短,可不设最低盈利要求。
主板市场的上市规则中一般有“三年连续盈利”的要求,而高科技企业由于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使得技术升级换代快,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时间短,无法达到上述条件。
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者日益成熟,市场运作(特别是主板市场运作)逐步规范, 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二板市场的上市条件可逐步放松。
《试行办法》和《征求意见稿》都规定,企业在同一管理层下,持续经营高新技术业务两年以上( 增发新股的可以不受此条款限制)。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提高上市公司营运质量,避免企业因频繁变更主营业务和管理层而造成经营业绩的不稳定。
并且规定,原企业整体改制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已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业绩可以连续计算,在最近二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为了增强我国二板市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促使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上市条件可考虑进一步放松,对于研究与开发力量很强的企业, 只需要有一年的经营记录,可以不设最低盈利要求, 且不分企业存续期间的所有制性质均可连续计算经营业绩。
考虑到许多网络企业在创立时期大都没有盈利,因此对其盈利记录可以不作要求,但需要有高增长的业绩记录。
《试行办法》曾要求企业有一年的盈利记录。
在《征求意见稿》中,则不仅取消了对企业发行股票前的最低盈利要求,并且对公司的预期利润率不再作出硬性要求。
这一规定,为网络公司在二板市场上市打开了大门。
此前,有关ICP不得在海外上市、非证券公司不得从事网上证券委托交易等规定,使得部分网络公司几乎不可能再得到风险资金的支持,而高新技术板的盈利记录要求、“双高认证”等规定几乎封死了网络公司的国内上市之路。
这一新的政策变化必将对主板市场上网络股板块的表现发生重大作用。
目前沪深两市中不少上市公司都组建、控股或参股了一些网络和其他高科技企业,随着这些高科技企业上市或分拆上市,将会使相关的上市公司的投资获取不菲的收益。
这无论从题材的发掘还是从业绩提升促使投资价值凸现的角度来看,都将对网络股的市场表现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
(3)放宽关于股东人数的限制,社会公众股比例可相对较低。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不得少于 5 人,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 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借鉴美国那斯达克(NASDAQ)小型资本市场股东人数不少于三百人、香港创业板市场股东人数不少于一百人的做法,《试行办法》中规定,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可降为不少于500人。
《征求意见稿》则进一步放宽要求,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三百人。
为了确保和增强股票的流通性,二板市场应有足够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但考虑到二板市场的企业规模相对主板市场要小,社会公众股比例可低于主板市场。
《试行办法》规定,二板市场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征求意见稿》降低了对该比例的要求,规定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以上。
对该比例的上限要求,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板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规则(讨论稿)》的规定,高新技术板上市公司新发公众股份占拟发行总股份的比例在30%到65% 之间。
鉴于二板市场上市公司发起人股份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全部上市流通交易,因此应适当控制新发公众股份占拟发行总股份的比例,我们认为这个比例以30%-40%为宜。
3、二板市场必须是全流通市场。
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有赖于风险投资的支持,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体制的关键因素是建立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虽然二板市场不是专门为风险投资的退出而设立, 但它是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从原有公司退出以便进入新一轮高科技项目投资的重要保障。
考虑到风险投资机构通过股权转让一次变现的特殊运动规律, 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企业所形成的股权应可以流通,相应地二板市场中不再有社会公众股、国家股和法人股的划分,因此应该是一个股份可全流通市场。
国外机构对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股权投资同样可以流通,这涉及到制定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相关的配套改革。
日前高西庆就表示,二板市场与主板市场有很大的区别。
在主板市场上,存在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
另外,《公司法》规定,高层管发行人股票上市三年内不得转让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所持股票不得转让。
在二板市场上市公司所有发行的股份将可以全部流通( 《公司法》的相关条款将作修改)。
4、主要股东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有限制。
高科技企业在二板市场上市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企业本身的资本扩张和风险投资的退出问题, 而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这类企业的创业股东和管理层股东的套现需要。
因此, 为了保持公司成长的连续性, 应将创业股东和管理层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些股东在公司上市时所持有的股本至少占已发行股本的35%。
在股权可全流通的安排下,为了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稳定性,公司上市后, 这些主要股东必须接受出售若干股份的限制。
一方面,目前我国企业经营和决策行为的短期化倾向较为严重,缺乏个人信用,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层的监督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
如果对公司高层和主要股东没有出售股份的限制,可能会出现管理人员和主要股东大量抛售公司股票的情形,这不利于保持公司管理层的稳定,造成管理层缺乏对公司发展的长期承诺,从而制约了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目前国内不少高新技术企业纷纷提出到香港创业板和美国那斯达克上市的申请,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国内现行规定对发起人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过死。
如果继续沿用现行做法,将不仅制约国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而且不利于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
因此,为了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二板市场可以借鉴香港和美国市场的成功运作经验,放宽对发起人股份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时间限制。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二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已发行的全部股份,自新股上市之日起即可上市流通,但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未满一年的除外。
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自股票上市满一年后方可流通。
同时,通过示范宣传,鼓励企业采用国际通行的滚动式锁定的作法,对高层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所持有股份的交易进行制约。
我们认为,两年限期届满后,这些高管人员亦不得在连续六个月之内出售25 %以上的名下股份。
5、二板市场应放宽配股等再融资条件。
股本的不断扩张是企业发展壮大的一个主要表现。
为了提高二板市场上市公司的后续融资能力,增强其发展后劲,促进上市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二板市场需要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宽松的再融资环境。
例如对于少数急需资金实施高科技项目的高新技术上市公司配股时,配股净资产收益率、配股间隔期及配股比例要求可适当放宽,以实现再融资的市场化。
(1)放宽配股比例的限制。
二板市场上市公司的配股不受证监发字(1994)131号文件第二条第七款关于“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其普通股股份总数的30%”规定的限制。
(2) 放宽配股条件。
二板市场上市公司的配股不受证监发字(1999)12号文件关于“ 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以上”、“最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 以上”以及“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的规定限制。
例如,《征求意见稿》就明文取消了“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的配股条件限制。
6、收购兼并活动会比主板市场更加活跃。
现代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历程表明,资本经营已经取代产品经营而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手段,以此来实现企业低成本的快速扩张。
美国那斯达克市场是美国高科技企业收购和兼并的主战场。
正是通过收购和兼并活动,一方面一些属于传统产业的上市公司以各种方式介入高新技术产业,以增添新的生机和活力,培育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一些高新技术企业以这种方式迅速地发展壮大,以达到规模扩张和业务拓展的目的。
据统计,1999年美国最大的50宗高新技术企业的收购与兼并案中,大约有90%是在那斯达克市场完成的。
从购并行业来看,通讯、计算机、医疗健康业的购并占了较大比例。
例如,风险高科技企业网景公司就是大规模购并浪潮中的众多收益者之一。
从1995年到1998年4月,微软公司顺利实施了28 宗兼并案和32项投资项目,使得其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增长了倍和倍。
在那斯达克市场,类似微软这样通过购并实现快速规模扩张的还有不少公司,例如、CISCO、Intel、Ecom、Oracle、Amgen、Sun、Dell等等。
最近,美国在线(AOL)收购时代华纳(TWX)充分利用那斯达克市场提供的便利条件, 以换股和债务方式进行合并,总交易金额高达1840亿美元,一举成为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一宗购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