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请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须提交的资料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沙河口区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承租房出具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标明比例尺寸的储水箱/池专间平面位置图、水箱/池立体透视图、供水系统示意图
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水质净化消毒制度;供水系统清洗、消毒制度;管、供水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水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水源选择可行性论证/水源水质评价报告书(申办集中式供水、自备水源、自备水源与集中式供水系统连接许可单位提供)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出具的取水许可证明(申办自备水源、自备水源与集中式供水系统连接许可单位提供);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意见(自备水源与集中式供水系统连接许可单位提供);
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材质:
容量(m3):
日最大用水量(m3):
消毒方式:
消毒剂名称: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公章)
年月日
填报材料要求
一、卫生许可申请书填写要用钢笔或签字笔,要求准确、工整,不得空项、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文字材料用A4纸、标题用宋体字2号字、正文用仿宋体3号字打印。
三、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业主)签字。
2、延续卫生许可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承租房出具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产经营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具有法律效力的卫生学评价及检验、检测报告
原卫生许可事项布局、设备设施有无改动的书面说明
原卫生许可证及复印件
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供水单位)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一、事项名称市本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二、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17号)、《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1996年7月9日发布)、《AA省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规程》三、审批类型行政许可。
四、申报条件1.申请单位或个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齐全、规范;3.供水单位饮用水供水工程的选址、设计及卫生设施设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要求;五、申报材料(1)首次办证1.卫生许可申请书;2. 提供工商部门核定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资质证明、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4.制、供、管水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资料。
5.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6.供水单位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涉水产品卫生管理制度、检验室及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区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应急预案等);7.供水单位地理位置图、平面布局图、水处理工艺流程图以及管网平面布局图;8.卫生设施的配置情况,制水、净水及消毒设备清单;9.供水单位自检设备清单、自检项目清单及检验人员资质证明或委托检测协议书;10.相关涉水产品及消毒药械等必须提供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卫生检测报告;11.供水单位预防性设计审查及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12.提供有计量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测合格报告(首次办证单位水源水应按照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或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出具全分析报告;出厂水应按照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出具全分析报告)。
(2)延续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
申请单位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单位提出延续申请,逾期者按照首次申请办理。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程序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程序(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卫生行政机关正确实施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设部与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对供水单位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各级卫生行政机关以及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职能部门实施饮用水卫生许可时,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应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根据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制定本行政机关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实施流程。
第四条依法取得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五条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由该行政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其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
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由供水单位所在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其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该供水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负责负责受理其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指定或者委托一个机构或者部门统一受理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
各受理机构应公布供水单位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并在办公场所公示。
申请人要求卫生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应具体规定一个部门和人员负责供水单位行政许可的咨询工作。
第七条申请人申请供水单位的卫生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卫生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安徽省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管理办法(1997年2月17日安徽省卫生厅)第—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建设部、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徽省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单位(或组织)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三条凡在我省境内的供水单位,二次洪水设施清洗消毒单位(或组织)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申请领取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集中式供水的水源选择及卫生防护地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二)集中式供水的制水生产区内环境整洁,便于卫生防护,有完善的饮用水净化、消毒设施,制水、贮水、给水过程中,所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有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和文号,并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不得污染水质;(三)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专职检验人员;(四)二次供水设施的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消毒,各类蓄水设施10米范围内不得有化粪池、渗水厕所、贮油池、污水管渠和垃圾堆等有碍卫生的建筑物,其溢水管、排水管不得与污水管连接,入孔应设密封盖并加锁;(五)集中式供水的出厂水、末稍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经卫生行政部门抽样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六)直接从事供、管水从业人员,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取得培训,体检合格证;(七)有完善的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条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单位(或组织)卫生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管辖范围发放。
申请发放卫生许可证,需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二)供水单位水源卫生防护带平面图;(三)制水工艺流程图;(四)净水剂、消毒剂的名称、规格、用量、检验合格证;(五)从事制、管水人员名单、培训、体检合格证;(六)水质检验室专职检验人员名单;(七)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必需的其他资料。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操作规范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三、实行权限和实行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申请办理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应当具有下列条件:1.集中式供水单位(1)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审查:①取水点应设在都市和工矿企业上游;水质应符合卫生原则或卫生规范规定;②水源防护带应设置固定通告牌;③地表水为水源水一级防护区(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以内)严禁从事任何有也许污染水源活动;二级防护区(取水点上游1000米到下游100米)不得排放废水和污水,不得堆放也许污染水质物品;④地下水为水源水一级防护区(取水点周围半径15米范围内)以20厘米以上水泥硬化地面并设置隔离墙,在取水点建闭式取水屋;并设有排洪措施;二级防护区(取水点周围半径30米范围内)用铁丝或刺槐树隔离,闲人不得入内,并设警示牌;(2)生活饮用水生产过程审查:①制定有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备有生活饮用水有关原则、规范和法规;②建设项目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立案;③购置有与生产相适应水处理、消毒设备设施并能正常运行;④生活饮用水输水、配水、蓄水设施不得与排水设施及非饮用水管道相连;⑤采购和使用涉水产品待有对应卫生许可批件并有验收和出入库记录;⑥水处理剂和消毒剂投加和贮存间应单独设置并通风良好,备有安全防备和事故应急处理设施;⑦生产区应单独设置,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有开放性污染源。
(3)从业人员卫生规定审查: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检查从业人员卫生状况。
(4)污染事件汇报处理审查:制定有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备有突发事件水质检查记录和平过渡电话记录本。
(5)质量控制审查:①制定有自检制度;②建立有自检能力检查室,购置有对应检查设备和仪器;③检查人员经专业培训上岗;④检查原始记录完整,数据真实可靠,使使用办法定计量单位。
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我单位是一家二次供水单位,现向贵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
为了保障水质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认真履行卫生许可证申请程序,如实提供以下申请信息:
1. 基本情况:我单位成立于XX年,注册资金XX万元,位于XX 地,经营范围为二次供水服务。
2. 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我单位将严格执行《供水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水质安全。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我单位将对二次供水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老化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我单位将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并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体系。
3. 人员素质:我单位将确保员工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并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以保证供水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4. 签署声明:我单位郑重承诺,在供水过程中,严格执行卫生法规和规定,保证水质安全,保障公众健康。
谨此申请,希望贵部门审核通过。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证要求开展二次供水服务,确保公众健康安全。
特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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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制度 - 牡丹江市

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卫生监督科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 、科长二、审批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三、审批条件符合《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集中式供水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水净化处理工艺应当符合国家《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水净化处理工艺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工艺的要求,净化处理各工艺(车间)应当配备相应的检测手段;(二)水源水、地下水等应当有保证其正常使用的消毒设施;(三)供水工程中的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当密封,定期清洗、消毒并监测,严禁与排水设施相连;(四)自备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严禁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五)新设备、新管网投产前及旧设备、旧管网修复后应当进行冲洗、消毒,并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水质检验合格。
管网末梢盲端易污染处应定期放水、清洗、消毒;(六)加氯消毒间应当通风良好,备有安全防范和泄漏处置的应急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毒面具;(七)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划定生产区的范围,并设立明显标志。
在其周围十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等污染源,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等污染物或铺设污水渠道等。
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配有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第十条二次供水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新建二次供水设施应当设在建筑物正负零标高以上。
贮水池、低位水箱及供水设施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供水设施周围十五米内不得有污水井、化粪池及其他污染源的存在。
给水管线卫生要求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执行。
(二)现有的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当限期改造,短期内不能改造的应当加强卫生管理,加大监督监测力度,并适当增加监测频次;(三)二次供水水箱应当设在单独房间内,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相连接;水箱溢流管、排污管与排水管应当断离相联,不得直接相连。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一、申请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1. 先购置供水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和国家标准加工组装安装;2. 在购买的设备上注明生产许可证号,按照规定登记和授权认证;3. 将设备调试完毕,并进行相关性能检测,确保淋浴系统的正常运行;4. 由企业组织负责人物、技术人员和保养人员陪同,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1)《二次供水淋浴设备设计组合性能技术说明书》;(2)淋浴设备生产厂商提交的《产品质量保证书》;(3)淋浴设备安装单位提交的《施工质量鉴定书》等。
5. 申请方可以准备防腐剂、水处理药剂、塞子、内衬材料、橡胶制品、防水材料等证明资料。
二、审查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1. 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严格审查;2. 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二次供水卫生设备进行实地检查;3. 对可行性审查进行强制性实验,详细评估设备质量;4. 针对二次供水设备组装、使用方法及安装改造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考验,确认设备的安全、可靠性等情况;5. 对卫生工程实施管理、卫生操作程序等进行审核,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性,以确保二次供水的质量标准;6. 根据实际情况,对淋浴设备的排水系统进行详细调研,以及认真研究各内管道洁净度情况,防止污水漏入系统;7. 按照相关参数,对淋浴设备的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及电气设备进行检测,确定其处于正常状态;8. 对安装环境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安装设备涉及的管道结构安装情况及与供水、排水系统的安全连接进行评估。
三、领取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1. 申请方在资料报送及实地检查顺利完成完毕后,即可领取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2.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上所列出的设备及其技术指标,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3.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审定有效期内,申请方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维护及操作状态;4. 为保证许可证的有效性,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应将原有设备技术通知重新报告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审核;5.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审定有效期满,必须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进行重新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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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请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须提交的资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签章);
2.供水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水场所使用权证明;
4.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和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5.二次供水设施场所总平面图、水箱所在层平面图、管道布局和透视图等;
6.供水设备及用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及消毒药械卫生许可批件复件;
7.合格的水质卫生检验报告;
8.供、管水人员名册和有效健康证明复印件;
9.预防性卫生监督资料(新、改、扩建工程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和竣工卫生验收认可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