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大图书勘误合集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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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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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误表“参考文献”放在书的最后一页。

详细修改请看《校正本》的前言,目录及各页。

第一章1. 第10页,最后一行:122424B m C P ==应该改为:122B m C ==2. 第19页第2题:C={20世纪90年代出版的书} 改为:C={21世纪出版的书}3. 第238页第2题的答案应该改为:(1)“21世纪以前出版的英文版数学书”;(2)在“馆中所有数学书都是21世纪出版的英文书”的条件下,等式成立;(3)“21世纪以前出版的书都是英文版的”;(4)“馆中非数学书都是英文版的,并且所有的英文版的书都不是数学书”4. 第20页,第5题最后一行:“恰好为1,2,3,4的概率”应该改为“恰好为1,2,3,4,5的概率” ,并把最后一行紧接到上一行的后面。

5. 第238页第5题的答案(3)“15”应该改为“25!”6. 第20页,第14题:“求()()P B A B P B ⋅ ”应该改为:“求()P B A B ”7. 第238页第15题(1)的答案“22222rrnn rnC C ”应该改为:“22222rrnrnC C ”8. 第239页第36题的答案“0.632”错误,应该改为()1111111234!!!!n n --+-++-9. 第22页,第38题第二行:“输出AAAA ,BBBB ,CCCC 的概率分别为”应该改为:“输入AAAA ,BBBB ,CCCC 的概率分别为”10. 第239页第39题的答案(2)()()222094006..N n C β-=应该改为:()()222094006..n n C β-=11.第239页26题的答案,应该是0.36,而非0.35第二章1、P26定义2.2.3上面一行P (X=k )改为P {X=k }2、 改为3、 P29例6(1) -12=ee λλ-⎛⎫ ⎪⎝⎭()1(1)n p kn k pkqkq+-+-=+()()p q kqkp n kqpk n -=-++=-+=111)1(改为2=ee 1-λλ-⎛⎫ ⎪⎝⎭(2) 中删去D={有两个乙类细菌};另外P(C) -12=ee λλ-⎛⎫ ⎪⎝⎭改为P(C)2=e e 1-λλ-⎛⎫ ⎪⎝⎭()()()()()()()()()()222P A P D A P C D P D P A D P D C P C P C P C P C ====2211221e2!2=ee 8e λλλλλλ----⎛⎫⎪⎝⎭=⎛⎫⎛⎫ ⎪ ⎪⎝⎭⎝⎭改为()()()()222P A P C A P A C P C =222221e2!2=ee 18e 1λλλλλλ--⎛⎫⎪⎝⎭=⎛⎫⎛⎫-- ⎪ ⎪⎝⎭⎝⎭4、 P30定义2.2.5 ……..试验次数,称X 服从参数p 的几何分布。

13版勘误打印版

13版勘误打印版

勘误1. 第159页第1题(1),最后一句,“综上本题答案为AC”改为“综上本题答案为BC”2. 第426页第4题,倒数第四行,“D项错误”改为“D项正确”;倒数第二行,“故同有效”改为“合同有效”3. 第501页第4题:,第六行,“(B项的权利质押”改为“(C项的权利质押”4. 第536页第(4)题,解析最后加一句——“故本题答案为AC”。

6. 第537页,第3题第(6)小题,最后一句改为“C项错误,B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D”。

7. 第537页,第5题,最后一句“本题答案为B项”改为“本题答案为C项”8. 第323—324页第十题解析略加完善,全文如下:《高检规则》第401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A项甲涉嫌故意伤害罪,但被害人为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的情形,选项C属于“没有犯罪事实”,所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时,由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AC不选。

《高检规则》第40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B项错误。

《高检规则》第403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且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必要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无解。

9. 第429页,图左边的方框内,“则乙丙买卖合同有效,”一句删掉;右边方框内容全文替换为“乙无权处分甲的财产与丙签订的合同有效,物权变动效力待定。

”10. 第419页第9题:答案更正为ABCD,B项解析替换为: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28条,本题可以适用合同法51条、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和物权法106条所规定的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规则,甲出让他人股份的合同不因无处分权而无效,B项正确。

厚大勘误

厚大勘误

民诉《郭翔讲民诉》先修书籍
1. 将第5页,第二行“只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删除。

2.将第34页,“1~基本类型:证据保全、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中的“先予执行”改为“行为保全”。

3.由于法条表述有变化,将第58页中,1~里的“居住”全部改为“住所”。

行政法《徐金桂讲行政》理论卷
1. 第26页,第三行中关于行政编制的调整与该页所附的表格中“行政编制调整(不同层级之间)”的表述不服,依据法条规定,应是表格错误,而书中文字正确。

2. P128中止执行满2年改为中止执行满3年
3、P265页中,“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判决”中的“3个月”改为“6个月”
刑法《刘凤科讲刑法》理论卷
1. P105 15周岁的“乙戊”将“乙”去掉;
2. P331 例:对抓捕自己的公司人员实施暴力,+“将其打成重伤”
民法考点集萃
1. P88 【模拟展望】将答案改成“A”
三国法《殷敏讲三国》先修书籍
1. P40页“意思自治原则”表格删掉。

2. P41页上边的“最密切联系原则”表格删掉。

作者勘误说明

作者勘误说明
机离子化学 特 征 及 来 源 分 析 [ J] . 中 国 环 境 监 测ꎬ2014ꎬ30
(2) :145 ̄150.
SUN RꎬZHANG W JꎬDONG H Yꎬet al. Chemical character and
source analysis of water ̄soluble irons in PM10 and PM2. 5 in
trend analysis of atompheric pollution in Beijing ̄Tianjin ̄
Shijiazhuangꎬduring 2003 ̄2012 [ J] .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ꎬ
2014ꎬ32(12) :76 ̄81.
[34] 孙韧ꎬ张文具ꎬ董海燕ꎬ等. 天津市 PM10 和 PM2 . 5 中水溶性无
182
第 10 卷
环境工程技术学报
PM2. 5 and its main components in Tianjin winter atmosphere[ J] .
Tianjin City [ J] .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in Chinaꎬ 2014ꎬ 30
[29] 王占山ꎬ刘保献ꎬ魏强ꎬ等. 北京市 PM2. 5 二次水溶性无机离子
[31] ZHANG WꎬCAPPS S LꎬHU Yꎬet al. Development of the high ̄
[37] 李伟芳. 天津 PM2. 5 理化特性和含碳气溶胶的分布与来源研
matter: enabling advanced sensitivity analysis in air quality
[35] 沈振兴ꎬ韩月梅ꎬ周娟ꎬ等. 西安冬季大气亚微米颗粒物的化

考试指导从书正文内容勘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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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指导从书正文内容勘误1.P28第1题D选项改为“物体的温度升高,它的内能增加”2.P41第8题原实物图上的电阻忌改为川,原&改为忌3.P68 第28 题表格屮最高车速是36km/h;电动机的额定功率:500W,电池规格:48V/20Ah第3问广电动自行车的正常工作电流徴为“电动自行车的工作电流二参考答案第一单元声现象l.D 2.D 3.A 4.A 5.B 6.C 7.A &D 9.A 10.A 11.阻隔噪音传播到人耳12.声音能在水屮传播空气13.狗狗海豚钢琴的最低音14.响度音色音调15.较好16.信息能量17.大高1&声的反射笫二单元光现彖l.B 2.D 3.D 4.B 5.D 6.C 7.A 8.B 9.这是由于光的直线传播所形成的太阳的像正立等大虚倒立缩小实10.玄线传播反射虚像11.漫反射黑12•光的反射光的折射虚13.远近14.(提示:作出球心关于镜面的对称点,再以相同的半径作圆,作出的圆用虚线表示)15.略16.略笫三单元热现象l.A 2.B 3.B 4.A 5.C 6.D 7.C 8.D 9.D 10.液化液化液化需要放热11.液化吸热12.(1)温度现象(2)B A(3)85°C丙(4)降低杯内气压降低使杯内水的沸点降低笫四单元热和能l.D 2.C 3.B 4.B 5.C 6.C 7.A 8.C 9.D 10.热值11. 8.4x10’14°C 28 12.机械内内机械做功惯性13.化学机械14.热传递水的比热容较大高温蒸汽对壶盖做功(或内能转换为机械能)15. (1)做功(2)热传递(3)热传递16.1.84X107J4.6x107J/kg 17.2.1X107J1.05X107J50%1. C2. A3. B4.C 5 .正 电路电阻第六单元 欧姆定律l.B 2.B 3.A 4.A 5.0.9A 50Q 6.12Q 12Q 0.25A 12Q7. (1)电阻一定时,导体中的电流跟导体两端的电压成正比电压一定时,导体中的电流跟导休的电阻成反比 (2) 大于右8. (1)电压表可能与滑动变阻器并联,测虽滑动变阻器两端的电压 (2) 8.3(3)灯丝的电阻随温度升高而变人 容易(4)电路如右图,步骤:按图连接电路,断开S 测出滑动变阻器两端的电压 II — IIU"闭合s,测出总电压U 。

厚大图书勘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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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大图书勘误表《刑法讲义》1、P12 “特别提示”4…..“但时”改为“但是”2、P124 辨析第7行“诈骗罪”改为“抢劫罪”3、P241 [破题要领] D选项…..内容替换为“D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第10条第2款的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因为罚金和没收财产是不同种类的法定附加刑,所以应分别执行。

由于本题命题时《刑法修正案(八)》还没有出台,所以在当时D项是正确的。

”脚注①改为ABCD(原答案为ABC)4、P480 16. 题干中的“B”改为“D”《刑法真题》P84 左侧最后一段及脚注①,内容修改“同《刑法讲义》P241”《民法讲义》1、P24 例1第6行“乙对损害的发生具有以过错…….”中,删除“以”2、P31 例3 第5行“《继承法》第42条”改为“《保险法》第42条”3、P132 例4内容替换为“例4 甲(未婚,19岁。

假设甲为精神病人,但乙不知情)将汽车出卖给乙,并交付。

此后,甲的父母以甲系精神病人为由,代理甲起诉乙,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请求乙返还汽车。

甲的起诉状副本于3月1日送达乙。

一审法院于6月1日判决支持甲的诉讼请求,判决乙返还汽车,判决书于6月5日送达乙,因乙未上诉,判决于6月16日生效。

①3月1日之前,乙对汽车构成无权占有、善意占有。

②3月1日之后,必须将乙的占有认定为恶意占有。

③这一规则具有溯及力。

虽然判决于6月16日生效,但溯及到3月1日(起诉状送达之日),乙的善意占有变更为恶意占有。

④须注意:即使判决生效后,乙仍坚定地相信甲并非精神病人,而系甲父母提供假证据欺骗了法院,从而虔诚地相信自己是有权占有人,也一样。

即溯及到起诉状送达乙之后,乙的占有视为恶意占有。

“视为”属于法律拟制,不能以反证推翻。

”4、P255 例4 第4行2013年12月1日后面添加“此时,乙可行使其质权”例6 第4、5行2013年3月1日均改为“2013年12月1日”5、P256 第2、3行2013年3月1日均改为“2013年12月1日”6、P292 例3替换为“甲欠丙10万元,乙欠甲10万元。

图书内容勘误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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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倒8
萬元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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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稅務會計實務題型題庫;版本:第2009年11月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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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FC0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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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1,000
(A)9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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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FC02-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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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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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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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0元=101,000元
-100,000元=9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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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12
TE13
7
倒11
(A)乙甲丙
(A)乙丙甲
更正
14
TE33

新教材勘误(1)

新教材勘误(1)

新教材勘误各位老师,现将目前收集的新教材勘误情况汇总后发给你们,供大家在教学过程中参考。

如果有新发现,请及时添加,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一、 P23:例1-13重力加速度gj 应改为gj -,下面的表达式需同时改动。

二、 P24:习题15“车内旅客看见玻璃上雨滴的下落方向与竖直方向成75 ”改为“车内旅客看见玻璃窗外雨滴的下落方向与竖直方向成75”。

三、 P39最后一行:“冲量方法”改为“冲量方向”。

四、 P46第10行:cos dA F dr Fdr θ=⋅= 改为:cos dA F dr F dr θ=⋅=P71第17行也有相同的问题。

五、 P52第3行:“A 非保守=0()P P E E -” 改为:“A 保守=0()P P E E -”。

六、 P95例5-1第8行: 12β= 改为:35β= 。

七、 P103例5-7第8行: ''2121212[()()]u x x x x t t c γ''-=-+- 改为:''212121[()()]x x x x u t t γ''-=-+-第11行:02102()l u x x l c v γ-=+ 应改为 2100()ux x l l v γ-=+ 第13行:2104x x l -==应改为2104x x l -==八、P107第6行: 000()rrrk r r rdE dF ds mv ds dt τ=⋅==⎰⎰⎰F r 应改为000()()r r v k r r d E d mv dr v d mv dt =⋅=⋅=⋅⎰⎰⎰ F r九、P224-P225:第一章9题答案(2) 2.67rad θ=应改为0.67rad θ∆=; 第一章8题答案(2)232/a m s τ=应改为20/a m s τ=; 第三章11题答案21k k 应改为 21k k ; 21kk 。

十、P111第五章习题9:“另一观察者B 相对于A 以0.8c 的速率平行于oxy 平面做匀速圆周运动”改为“另一观察者B 相对于A 以0.8c 的速率沿x 轴正向做匀速直线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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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大图书勘误合集《宋光明讲理论》第181页下半部分,“光明点睛”“2、撤职案的提案权主体是一府两院主任会议,以及1/10以上常委。

(天星司考)”将“1/10”改为“1/5”。

《宋光明理论题库》第100页,138题的答案应当是:AB。

理论法学新增讲义立法法部分有勘误,具体见附图红色字体部分。

《殷敏三国题库》(1)第181题,答案为BDE;(2)第255题,答案为BCD。

《李晗解商经》票据法1.P65 2010/3/29正确答案为BC选项C正确。

丁向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不是票据担保,只是承担民法上的担保责任,按照民法担保责任承担的规则,乙公司应先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不能得到清偿时方能向丁追偿。

由于本题目出题存在瑕疵,作为单项选择题目,只能选择最正确的一项B,(天星司考)考生只需掌握知识点即可。

2.P66 2010/3/76本题题干存在瑕疵,本题若为转账支票,甲提示银行付款后就应当支付,不应在3个月后在行要求支付支票金额,题干与实务中不符,考生不必纠结本题设置为支票,只需对知识点掌握即可。

海商法P82 2012/3/76正确答案为CD选项A错误。

《海商法》第22条规定:“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第23条规定:“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海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

但是,第(四)项海事请求,后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受偿。

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二)、(三)、(五)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不分先后,同时受偿;不足受偿的,按照比例受偿。

第(四)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后发生的先受偿。

”A选项错误,(天星司考)因为,一般情况下,按照顺序受偿,海难救助费用在人身伤亡赔偿请求之后受偿。

只有海难救助后于人身伤亡赔偿发生的,那么先赔偿海难救助费用。

劳动合同法P120 2012/1/96正确答案为ACD选项A正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日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对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退回进行了规定。

因此,当年司考答案CD正确,而依据新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答案改为ACD。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即,“情势变更情形”)、第四十一条规定(即,经济性裁员情形)的;(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因此,A选项正确,玫园公司以签订派遣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天星司考)可以将王某退回丙公司。

下面是之前的勘误合集,已经对照过书本的小伙伴可略过~【厚大讲义】【刑法勘误】【勘误1】刑法讲义112页,不作为的共犯中,例3 导致丙死亡乙(此处应该是甲)属于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正犯(实行犯)。

如下图所示:【勘误2】刑法讲义P235,知识要点2.应该是恶意重复保险,少打一个重字!如下图所示:【勘误3】刑法讲义P305 例第2个乙到某公司财务是抢劫5000元,讲出纳打成轻伤,甲为了逃跑(此处甲应该改为乙),如下图所示:【民法勘误】【勘误1】《钟秀勇讲民法》第491页的这段话应为:“危险共同体的成员彼此负有救助的义务(如相约到沙漠探险丶攀登珠穆朗玛峰等出生入死的团体)。

(驴友不属于危险共同体。

”编辑在本书编辑过程中去掉了一个反括号、一个句号、一个正括号。

)如下图所示:(天星司考)【勘误2】《钟秀勇讲民法》第265页如图所示处漏掉了三个字“选择权”,应补充上。

如下图所示:【勘误3】《钟秀勇讲民法》第194页如图所示处的2013年8月1日应改为“2013年4月1 日”。

如下图所示:【行政法勘误】【勘误1】讲义第237页,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个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为基本相同的行为,漏掉了“被”字。

【民诉勘误】【勘误1】P17 记忆要点(一)合议制度1中的(1)圈4中的“程序”改为“阶段。

如下图所示:【勘误2】P60 最下边圈2答案由”C“改为”A“。

如下图所示:【勘误3】P155最下边圈1答案由”D“改为”A“。

如下图所示:【刑诉勘误】【勘误1】因最高法院前不久废除某些司法解释,请将《杨雄讲刑诉》一书第241页第一段删除!具体参看下图!【勘误2】请将《杨雄讲刑诉》第10页倒数第三行前三个字“不一定”改为“必须”。

具体参看下图!(天星司考)【请注意】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刑事诉讼原则不同。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必须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刑事诉讼原则可以由法律明确规定,也可以体现于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具体制度和程序中!【勘误3】请将《杨雄讲刑诉》第327页倒数第二行中的“原则上”三个字删除!请参看下图!【理论法勘误】【商经勘误】【勘误1】P86:三资企业规定的相同之处表格:第2条“股权转让须经⋯⋯”删掉【勘误2】P151:(二)保险合同的分类表格第一行“保险合同标的不同”中:1.财产保险是以(天星司考)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

删掉“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勘误3】P258:(1)过错性解除原⑤内容改为:“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勘误4】P263:例1(3)答案是BCD【勘误5】P267:本页最末段改为:根据以上15、16条情形,劳动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勘误6】P269:例2(2)答案改为ACD【勘误7】P293:考点四(三)乡村建设用地1.原“兴办集体土地”,改为“兴办乡镇企业”。

【厚大真题】【行政法勘误】P961.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

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

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2/85)[答案]ACA.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二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B.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天星司考)[考点解析]①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故A正确。

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本案中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应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即县工商局和复议机关即市工商局为共同被告,故B错误。

③《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过复议的案件,既可由原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案市工商局为复议机关,其所在地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故C项正确。

④依据最高法《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天星司考)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

”复议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

故,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则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

而不是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故D错误。

P1002.张某与林某同为甲市田山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某以个人名义在甲市免税进口一辆轿车,由张某代办各类手续,平时归张某使用。

后张某将轿车卖给甲市国浩公司,并将所得款35万元人民币划入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户内。

甲市某区工商局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张某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款。

张某不服,向甲市工商局申请复议。

甲市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天星司考)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2005/2/99)[答案] ABCA.林某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B.张某可以田山有限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C.本案的被告为甲市某区工商局D.冻结账款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思路提示:①本题难度较大,考点丰富。

涉及:a.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比较;b.原告资格;c.复议维持被告的确定;d.法院的审理对象。

②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在司法考试中几乎每年都会涉及,掌握该考点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是理解“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含义。

例如本题A项,许多考生认为该项是正确的,其理由是因为轿车的所有人为林某,张某出售林某的轿车所得销售款当然应归林某所有,而工商局没收销售款则侵犯了林某的财产权。

这种想法其实是将两个法律关系混为一体:林某与张某之间形成的是民事赔偿法律关系,而工商局与张某之间形成的是行政处罚法律关系。

林某虽然对销售款享有所有权,但其应该通过民事途径向张某索赔,而林某与该行政处罚法律关系是没有任何牵连的,侵犯林某利益的是张某的无权销售行为,而非工商局的没收行为,林某无权起诉工商局而通过行政途径解决民事问题。

[考点解析]①依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公民、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本题中,工商局没收销售款的行为,看起来侵犯了林某对于轿车销售款的所有权,实际上,林某对此销售款的所有与否,是要与张某通过民事法律来解决的,在此不应认为工商局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财产所有权。

因此林某无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A项错误,当选。

②依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 18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天星司考)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本题中,张某作为股东之一,不能代表公司,也不具有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权力,因此张某不能以田山有限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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