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合集下载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针对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所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

其目的是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同时,保护水土资源,维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设计基本要求1. 遵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考虑工程的水土保持功能,结合区域的自然条件和人文环境。

2. 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功能需求,合理选择适宜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技术。

3. 保持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营中的持续有效性,确保工程具备良好的可维护性和可管理性。

二、工程布置与构造设计1. 在布置设计中,根据地形和水文条件,合理确定工程的位置和规模,在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

2. 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和土壤类型,设计合理的工程结构和排水系统,确保工程的稳定性和排水效果。

3. 根据土地利用方式和水文条件,设计合理的植被配置和土壤改良措施,提高保持土壤水分和保护土壤结构的能力。

三、施工与验收要求1.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环保性,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

2.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 完成工程后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的功能得到实现,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四、运营与管理要求1.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

2. 定期检查和维护工程设施,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功能性。

3. 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巡视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技术水平。

4. 研究和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不断提高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水平。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水土资源、防治土壤侵蚀、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设计单位应该加强沟通与合作,不断完善和创新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技术,提高水土保持工程的整体效益,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贡献。

弃渣场评价(公路水土保持变更第三章3.1节)

弃渣场评价(公路水土保持变更第三章3.1节)

3 弃渣场评价3.1弃渣场选址合理性分析依据和原则(1)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弃土(石、渣)场选址应约束规定分析见表3.1弃渣场设置的约束性规定分析表3.1综上分析,本项目弃渣场设置避开了居民点等敏感目标,且位于山间荒沟支沟和缓坡,通过合理分级放坡及挡渣墙防护,可维持渣体稳定。

主体设计未考虑弃渣场结束后的土地利用,本方案将补充设计。

因此项目弃渣场设置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2)根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弃渣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弃渣场选址应根据弃渣场容量、占地类型与面积、弃渣运距及道路建设、弃渣组成及排放方式、防护整治工程量及弃渣后期利用等情况,经综合分析后确定。

②严禁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布设弃渣场。

③弃渣场不应影响河流、沟谷的行洪安全,弃渣不应影响水库大坝、水利工程取用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灌(排)干渠(沟)功能,不应影响工矿企业、居民区、交通干线或其他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

④弃渣场应避开滑坡体等不良地质条件地段,不宜在泥石流易发区设置弃渣场;确需设置的,应确保弃渣场稳定安全。

⑤弃渣场不宜设置在汇水面积和流量大、沟谷纵坡陡、出口不宜拦截的沟道;对弃渣场选址进行论证后,确需在此类沟道弃渣的,应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

⑥不宜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设置弃渣场,确需设置的,应符合河道管理和防洪行洪的要求,并应采取措施保障行洪安全,减少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⑦弃渣场选址应遵循“少占压耕地,少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原则。

山区、丘陵区弃渣场宜选址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地形相对平缓的沟谷、凹地、坡台地、滩地等;平原区弃渣应优先弃于洼地、取土(采砂)坑,以及裸地、空闲地、平滩地等。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L575-201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弃渣场与重要基础设施之间应留有安全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行业要求。

沉沙池设计(参考版)

沉沙池设计(参考版)

沉沙池设计(参考版)
沉沙池的设计标准参考《水利水电工程沉沙池设计规范》(SL269-2019)、《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水工程》确定,沉沙池位置应选在挖泥和运输方便的地方利于清淤,沉沙池容量根据地形地质、降雨时泥沙径流量,确定一次暴雨搬运堆积泥沙的数量,两天清沙一次。

沉沙池采用矩形断面,宽度为1m〜2m,长度为2m〜4m,深1.5m〜2m。

宽度为排水沟宽度的两倍,长度为池体宽度的两倍,并有适当深度。

本次设计有两种型式排水沟,故本次设计沉沙池断面型式有两种沉沙池I(4mx2mx2m)和沉沙池II(2mx1mx1m)砖砌并砂浆抹面厚2cm,进出水口位于对侧。

1卩1「I*I卩1r I E:I
B
H。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0.09.10•【字号】津水综〔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区水务局、审批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结合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在我市各类开发区、功能区、工业园区或其他特定区域(以下统称园区)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有关工作。

现将《天津市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实施方案(试行)2020年9月10日附件天津市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制定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围绕“美丽天津”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我市水土保持社会管理水平,为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天津市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成的各级开发区、功能区、工业园区以及其他特定区域(简称为园区)。

未编制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的已建园区中的待开发利用区域(地块)或其他特定区域的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适用本办法。

园区管理部门在土地和区域规划手续完备、功能定位基本明确、计划入驻项目建设特点基本一致的条件下,组织编报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的服务期限应与园区的近期规划一致,原则上不超过十年。

三、评估要求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应当因地制宜、重点突出,综合考量。

要坚持“谁开发利用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谁损坏设施植被谁负责补偿”的原则,确保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落实到位。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要科学合理,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防治标准,符合生态红线要求,明确防治范围,实现区域土石方基本平衡。

水土保持陕西省编制依据

水土保持陕西省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本方案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和地方有关规章以及有关水土保持的技术标准等。

具体如下:1.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 年12 月修订,2011 年3 月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 年7 月2 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 年 4 月24 日第二次修订通过);(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 年4 月修订通过;自2015 年1 月1 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 年修订,2016年9 月1 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 年8 月26 日第三次修订);(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第682 号令,2017 年7月16 日修订);(8)《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13 年7 月26 日审定通过,2013 年10 月 1 日施行)。

1.2.2 部委规章(1)《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2000 年1 月31 日)水利部2000 年第12 号令;(2)《水利部关于修改或者废止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25 号令,2005 年7 月8 日颁布并实施);(3)《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第49 号令,2017年12 月22 日颁布并实施);(4)《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办水保〔2016〕65 号,2016 年 3 月24 日颁布并实施);(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123 号)。

1.2.3 规范性文件(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第49 号令,2017 年12 月22 日第二次修订);(2)《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第47 号令,2015年12 月16 日颁布并实施);(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44 号令,2017 年9月1 日起实施);(4)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14]58 号);(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5]139 号);(6)水利部《关于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21 号;(7)水利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的函》水保〔2017〕37 号;(8)水利部办公厅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 号;(9)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123 号;(10)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211 号;(11)水利部《关于下放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权限的通知》办水保〔2016〕310 号;(12)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的通知(陕水发[2016]35 号);(13)《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发〔2017〕75 号);(14)《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1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 号);(1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 号);(17)《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39 号);(1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 号)。

弃渣场补充报告编制要点

弃渣场补充报告编制要点

弃渣场补充报告编制要点本期期刊速读内容来自《科技与创新》杂志2019年第5期的文章《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编制要点的探讨》,作者黄舒,阳凤,黎军平。

黄舒(1984—),女,工程师。

结合实际工作对弃渣场补充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思考,重点对招标设计阶段弃渣场变化情况介绍、堆渣量增加的弃渣场变更设计、新增弃渣场变更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和投资变化原因等章节的编制内容探讨,以供同行参考。

1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二十八条规定,弃渣应当堆存在批复方案报告书指定区域,并采取相关水土保持措施。

如确需发生新选弃渣场的行为,应根据法律规定将弃渣场选址合法化。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办水保〔2016〕65号),在方案报告书批复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以下简称“弃渣场补充报告”。

以上文件明确了弃渣场补充报告编制的前提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技术文件编制技术要点的通知》(水总环移〔2018〕947号),弃渣场补充报告编制分为初步设计阶段和方案实施过程两种情况。

笔者实际工作中接触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设计较多,其枢纽工程施工期相对较长;建设地点多为山区和深山峡谷,交通不便;作为点型生产建设项目,一般由枢纽工程区(含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及发电厂房系统)、弃渣场区(含转料场)、表土堆存场区、交通设施区、料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用水用电工程区、工程管理区、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复建区和库岸区组成。

抽水蓄能电站具有占地面积大、土石方挖填数量多、弃渣量大、工期长、投资多等特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方案报告书,受施工征占地、主体工程设计优化及设计深度的影响,后续设计中弃渣场位置可能变化,弃渣场因新选址或堆渣量增幅超过20%需编制弃渣场补充报告的情况较多。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是中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技术规范,于2003年发布实施,统一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的标准和要求,为保护土地资源、防止土壤侵蚀、确保工程质量提供了技术指导。

本文将介绍《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1.总则:规定了该规范适用范围、工程分类、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等基本要素,为后续章节的具体规定提供了依据。

2.地质地貌与水文地质分区:明确了地理区域的地质地貌和水文地质特征对水土保持工程设计的影响,根据不同地貌、土质条件进行分区,并提供了相应的建议和要求。

3.农田水利与水保工程设计:规定了农田水利工程和水保工程的设计要求和标准,包括恢复性农田水利和防治农田水保工程等。

4.基坑和边坡工程设计:对基坑和边坡工程的设计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包括边坡的稳定性分析、护坡结构的选择与设计等方面。

5.山区、山地和丘陵地区工程设计:特别针对山区、山地和丘陵地区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进行了规范,包括滑坡治理、坡面防护等。

6.陡坡、梯田和盆地地区工程设计:针对陡坡、梯田和盆地地区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提供了相应的规定和建议,包括陡坡地区的梯田设计、盆地地区的排水设计等。

首先,该规范从土地资源保护的角度出发,提供了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使得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更加科学、合理。

通过规定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标准,减少了土地资源的损失和浪费。

其次,该规范明确了工程分类和分区,因地制宜地提供了相应的设计建议和要求。

不同地理区域的地质地貌和水文地质特征不同,对水土保持工程的影响也不同,因此需要有针对性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该规范对于工程设计提供了详细的要求和指导。

不仅包括了基本的农田水利和水保工程,还专门针对山区、山地、丘陵地区以及陡坡、梯田和盆地地区提供了相应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使得工程能够更好地适应地理环境和地质条件。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编制工作大纲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Yellow River Engineering Consulting Co., Ltd.《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编制组二○○六年八月目次一、 编制规范的目的和必要性(一) 编制规范的目的(二) 编制规范的必要性二、 需要研究调查的主要问题三、 编制依据和原则(一) 编写依据(二)编制原则四、 适用范围和国内外相关标准(一)适用范围(二)国内外相关标准五、 规范的主要内容(一)正文(二)附录(三)条文说明六、 工作内容与计划安排(一)总体计划(二)分年度计划七、 经费估算八、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及分工一、编制规范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国家和地方近年来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土保持治理工程,但到目前为止,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尚没有统一的设计标准。

在全面总结以往工程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编制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设计成果质量,提高设计工作效率,加快水土保持前期工作进度。

水土保持工程具有规模小、形式多,在一个小流域内有机结合、联片分布的特点;对于开发建设项目则具有小、散的特点。

因此与农田水利工程或者其他水利工程在规划、设计和施工等方面有很大的差别,由于没有相应的规程规范,水土保持工程很多是借鉴农田水利工程或者其他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完成规划设计工作,不利于水土保持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家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每年都有巨资投入,开发建设项目也均按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因此尽快编制本设计规范是必要的。

本规范为新制定的规范,水利标准总序号:540。

二、 需要研究调查的主要问题 1、本规范与其它相关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关系。

2、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水土保持工程现状。

3、水土保持生物工程的区域差异。

4、主要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参数、适用范围。

三、编写依据和原则(一)编写依据 根据水利部水规总院水总科【2005】623号文件《关于开展20项技术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主编单位编制《水土保持工(GB/T1.1程设计规范》,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2000)和《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负责完成规范的编写,直到报批完成。

水土保持相关标准规范名录(2014版体系)(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2016-12-23发布)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已颁
GB/T16453.4-2008 ######## GB/T16453.5-2008 GB/T16453.6-2008 GB50433-2008 GB50434-2008 SL190-2007 SL419-2007 GB/T20465-2006 SL341-2006 SL342-2006 SL 336-2006 SL312-2005 SL302-2004 SL289-2003 ######## ######## 2008/1/14 2008/1/14 2008/1/4 2008/1/4 2006/8/15 2006/9/9 2006/9/9 2006/3/31 2005/5/30 2004/8/2 ########
2015/8/22 2015/8/15 2014/8/19 2014/6/19 2014/6/19 2014/3/30 2014/3/23 2014/3/11 2013/4/22 2013/1/8 2012/10/31 2012/3/26 2010/3/25 2009/8/21 2009/8/21 2009/8/21 2009/6/9 2009/2/1 2009/2/1 2009/2/1 2009/2/1 2009/2/1 2009/2/1 2009/2/1 2009/2/1 2009/2/1 2009/2/1 2008/7/1 2008/7/1 2008/4/4 2008/4/4 2006/11/1 2006/10/1 2006/10/1 2006/6/1 2005/9/1 2004/11/1 2004/1/1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引言:水土保持是指人类在进行土地开发和利用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持土壤、水体和植被的稳定性和健康状态,以减少土地侵蚀、水土流失、沙尘暴等自然灾害,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存空间。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就是为了指导工程师在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过程中,合理、科学地制订设计方案,保证工程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一、地理环境分析在进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前,需要对项目所在地的地理环境进行详细分析。

包括土地类型、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特征、降雨量、植被分布等。

基于地理环境分析的结果,可以确定工程要保护的区域范围和目标,以及制定相应的设计方案。

二、工程规模确定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和目标,确定水土保持工程的规模。

包括工程面积、通量、植被覆盖率等。

工程规模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土地利用需求、工程成本和可行性等因素,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程结构设计根据地理环境和工程规模的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工程结构设计方案。

可以采取的工程措施包括植被恢复与保护、坡面加固、沟道治理等。

结构设计时需要考虑工程的稳定性、经济性和环境友好性,以达到最佳的工程效果。

四、施工技术要求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技术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

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结构设计方案,合理选择施工方法和材料,并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以保证工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同时,需要进行监测和检验,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五、维护管理要求水土保持工程的维护管理对于工程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在工程完成后,应建立相应的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并制定相应的维护管理计划。

定期对工程进行巡查和维护,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工程的长期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六、风险评估与应急措施在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风险评估包括对工程本身和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建立应急预案。

在工程运行过程中,要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确保能够及时应对各类风险和灾害事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编制工作大纲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Yellow River Engineering Consulting Co., Ltd.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编制组
二○○六年八月
目次
一、 编制规范的目的和必要性
(一) 编制规范的目的
(二) 编制规范的必要性
二、 需要研究调查的主要问题
三、 编制依据和原则
(一) 编写依据
(二)编制原则
四、 适用范围和国内外相关标准
(一)适用范围
(二)国内外相关标准
五、 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正文
(二)附录
(三)条文说明
六、 工作内容与计划安排
(一)总体计划
(二)分年度计划
七、 经费估算
八、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及分工
一、编制规范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国家和地方近年来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土保持治理工程,但到目前为止,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尚没有统一的设计标准。

在全面总结以往工程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编制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设计成果质量,提高设计工作效率,加快水土保持前期工作进度。

水土保持工程具有规模小、形式多,在一个小流域内有机结合、联片分布的特点;对于开发建设项目则具有小、散的特点。

因此与农田水利工程或者其他水利工程在规划、设计和施工等方面有很大的差别,由于没有相应的规程规范,水土保持工程很多是借鉴农田水利工程或者其他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完成规划设
计工作,不利于水土保持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家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每年都有巨资投入,开发建设项目也均按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因此尽快编制本设计规范是必要的。

本规范为新制定的规范,水利标准总序号:540。

二、 需要研究调查的主要问题 
1、本规范与其它相关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关系。

2、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水土保持工程现状。

3、水土保持生物工程的区域差异。

4、主要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参数、适用范围。

三、编写依据和原则
(一)编写依据 
根据水利部水规总院水总科【2005】623号文件《关于开展20项技术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主编单位编制《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1—2000)和《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负责完成规范的编写,直到报批完成。

(二)编写原则 
1、全国各地水土流失成因、形式、强度和治理措施各有不同,制定规范既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