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合同过程中常见问题与对策 三
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第一篇: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
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
本文围绕近年来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治理对策,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常见的有:1.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
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
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这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
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
依法订立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
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
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
就是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
常见遗漏的部分往往是违约责任。
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没有写明如何处理违约的条款,就无法追究责任。
4.只有从合同而无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
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
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
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
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
企业经济合同中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企业经济合同中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现今的市场经济社会中,企业合同是商务活动中最常见的方式之一。
然而,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导致企业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因此,企业应该及时意识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问题一:合同缺乏清晰性很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没有花费足够的精力来确保合同的清晰性。
一个缺乏清晰性的合同可能会导致双方对合同的理解存在歧义。
这种情况可能导致缺乏理解的一方对另一方提出索赔,导致双方之间的纠纷。
对策: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尽可能地详细列出所有的条款,并采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和术语来表达。
如果可以,企业可以邀请律师或法律专家帮助起草合同,以确保合同的清晰性和可执行性。
问题二:合同中存在漏洞或缺失一些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会忽略某些重要的条款或内容,这样就可能会导致合同中存在漏洞或缺失。
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因某些松散或不明确的条款而引起的争议。
对策: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该仔细检查并确认所有的条款和内容,特别是关于支付、交付、保修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如果有需要,企业可以邀请律师或法律专家进行审查,以确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和内容都是清晰和精准的。
问题三:合同约定过于苛刻在商业合同中,一些企业可能会约定过于苛刻或不切实际的条件,这种条件对合同的执行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困难。
一些苛刻的条件通常是由于企业对市场的失实估计或过度自信造成的。
对策: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尽量避免过于苛刻的条件,并确保合同条件的实现是可行和可达到的。
如果某些条件不能实现,企业应该及时通过协商或改动合同来调整合同条件。
问题四:合同中的风险分担不清在签订合同时,一些企业可能会将所有风险都转嫁给另一方,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对方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此外,企业在合同中未能清晰表达风险分担方式也可能会导致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对策: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尽可能公平地分担风险。
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风险分担方案来达到平衡风险的目的,并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公平性。
合同签订阶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合同签订阶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合同签订阶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对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有了基本的认识,实践中,合同管理通常会有哪些突出问题,又如何应对呢?首先看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1、选择履约主体1、选择履约主体时往往没有充分考虑风险性。
鉴于房地产开发工程量大、开发周期长,合同当事人主体是否合格,是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的前提条件之一。
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
法律对此有着严格的界定,比如,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公司第五工程处、泛华公司广州分公司等,如果没有其法人主体的授权是不能成为签约主体的。
因为上述主体不具备法人资格,对外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一旦不能履约,己方合法权益就可能难以得到保障,这类主体的债务应由其设立人即法人主体承担。
如果经济往来中对方是分公司或内部分支机构,最妥当的方法是要对方取得法人的相应授权,一旦出现争议,己方就可以向该分支机构的法人组织追偿,从而最大限度弥补经济损失。
2、合同主体的履约能力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合同的目的能否顺利实现关键看履约主体的资质和能力。
由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较长,短则一年半载,长则数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合同主体因各种主客观因素造成履约能力下降或履约不能,如经营管理不善、资金出现问题、施工单位受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影响等,都可能对房地产项目的正常开发和运营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非本地的企业更要注意了解其资信情况,是否存在不良记录等;如采用招标形式再进行合同谈判的,招标时要严格设定准入门槛,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合同主体的签约资格、资质、信誉度、经济状况等。
3、合同主体选择不严肃与成本控制的悖论。
签定合同前除了要了解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外,还要了解对方有无履约能力,甄别所提交的工商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或是否存在明知而以节约成本为由故意为之。
比如有人提交了中国西南建筑公司广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承接了某房地产企业建筑工地部分脚手架拆卸工程,而拆卸工程师需要相应的资质和资格要求的,但实际操作中往往决定签约的负责人显然不考虑可能潜在的风险。
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说说合同签订那些事儿》嘿,大家好啊!今天咱就来聊聊合同签订中那些让人哭笑不得的问题,还有怎么解决它们。
你说这合同签订咋就跟西天取经似的,一路上全是“妖魔鬼怪”。
就拿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吧,有一次咱去签合同,那条款多得跟蚂蚁似的,密密麻麻,看得我是头晕眼花。
我就纳闷了,难道不能写得简单明了点?非要整得跟文言文似的,生怕咱看懂了咋滴!还有啊,有些合同里面隐藏的那些小陷阱,就跟埋在地下的地雷一样,你不小心踩到了,那就“轰隆”一声,炸得你找不着北。
比如有些条款写得模棱两可,等真出了事,对方就开始扯皮,说这个不是那个不是,你说气不气人!咱再说说那些奇葩的合同要求。
有一次我碰到一个,居然要求我每天早上给他请安!哎呀妈呀,我这是签合同还是进宫当太监啊!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不过咱也不能光吐槽,还得想想办法解决不是?首先啊,签合同之前一定要睁大双眼,一个字一个字地看清楚。
可别嫌麻烦,不然到时候吃了亏,那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要是看到那些看不懂的条款,别害羞,大胆地问!你不问清楚,那就是给对方留机会坑你呢。
而且啊,最好找个懂行的人帮忙看看,人家毕竟是专业的,也许一眼就能看出问题所在。
要是对方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咱也不能怕,要勇敢地说“不”!可不能为了快点签合同就啥都答应了,到时候被人牵着鼻子走。
总之呢,合同签订可不是小事儿,咱得重视起来。
要把它当成一场战斗,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打个漂亮的胜仗。
我相信大家肯定也都在合同签订上有过各种有趣的经历和感受。
有的可能是顺利得不行,一路绿灯;有的可能就像我一样,碰到不少奇葩事儿。
但不管怎样,这些都是我们成长路上的宝贵经验啊。
好了,今天就先聊到这儿了。
希望大家以后在签合同的时候都能顺顺利利的,别再被那些问题给困扰了。
让我们一起在合同的海洋里畅游,避开那些暗礁和漩涡,向着成功的彼岸前进吧!。
合同管理流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合同管理流程中的问题及对策合同是企业和个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基本形式,在商业交往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合同管理是经营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的发展和规范对于一个企业的稳健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但是合同管理中常常出现的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合同的履行和企业的业务开展。
本文将会主要讨论在合同管理流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对应的对策。
一、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是一个相当普遍的问题。
可能的原因包括:一是合同文本本身存在漏洞或不完整;二是签订合同的人员不熟悉合同内容;三是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存在误解或疏漏;四是合同中的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等。
针对以上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准确,全面地撰写合同文本;二是对参与合同签订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其对合同内容有准确的认识;三是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双方的认真沟通和交流,确保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一致;四是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合同变更不规范合同变更在实际业务中经常发生,但是在变更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一是变更过程不规范,变更的内容缺乏明确的界定;二是变更过程中存在一些额外的限制或要求,导致变更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三是变更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导致合作伙伴对企业的信任度降低。
针对合同变更不规范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在变更前认真审查并确认变更的内容和目的;二是及时的沟通,尽可能避免冲突和争议的产生;三是建立透明的变更程序,对合作伙伴进行沟通和解释,并对加强变更后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进和监控。
三、合同履行不同步合同履行不同步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和规定的时间无法同时实现的问题。
这种情况常常发生在需要长时间履行的合同中,由于合同双方的不同理解和预期,造成业务推进的困难。
为解决合同履行不同步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对合同中的细节和内容进行更加详尽的规定和说明;二是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和理解,及时协商和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三是建立完善的履行监控系统,及时发布履行情况的报告,并对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进和管理。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防范措施3篇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防范措施3篇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第三编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防范措施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防范措施1篇一、前言。
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纠纷,如果发生纠纷怎么办?从有利于维持团结,有利于合同履行的观点出发,以互让、互谅的态度,在短时间内通过协商寻求纠纷的解决。
对于合同纠纷,尽管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但是,这样的解决不仅花费时间、劳力和金钱,而且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今后的合作和交流。
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程序简单快捷,有利于减轻仲裁和审判机构的压力,节省仲裁、诉讼费用,有效防止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同时,有利于增强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友谊,有利于巩固和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扩大交易,促进经济发展。
由于这种处理方法很好,在涉外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中也相当受欢迎。
二、无效合同的情况是什么?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辖区法院,可以协议选择被告辖区、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地、目标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辖区,但约定不得违反辖区和专属辖区的规定。
具体如下:一、无效合同的情况是什么?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一方以欺诈、威胁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所谓诈骗,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诉对方虚假情况来欺骗对方,目的是为了让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来表达,然后和对方签订合同。
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利用托儿共同欺骗他人,假装签约骗取对方的预付款、预付款。
构成诈骗的一方必须有诈骗的故意,实施诈骗的行为,被骗方签订合同的是被骗的结果等。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行为。
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相互勾结,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共同签订了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合同。
浅谈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5篇

浅谈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5篇篇1合同协议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同管理在各个领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合同管理往往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合同的执行和效果。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旨在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1. 合同意识淡薄在一些领域,合同意识相对淡薄,对合同的重要性缺乏充分的认识。
这导致了许多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存在诸多漏洞,如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内容不全面等,给合同的执行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 合同签订不规范由于合同签订过程缺乏规范,导致合同存在诸多瑕疵。
例如,一些合同在签订过程中未经过充分的协商和讨论,导致合同条款存在诸多争议;一些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欺诈等行为,导致合同无效或难以执行。
3. 合同执行难度大由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如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内容不全面、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合同执行难度大。
这使得合同难以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严重影响合同的执行效果。
4. 合同纠纷处理不当由于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纠纷。
例如,一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但双方未能及时协商解决,导致合同纠纷升级;一些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欺诈等行为,导致合同无效或难以执行,引发合同纠纷。
三、解决措施1. 加强合同意识教育加强合同意识教育是提高合同管理效率的关键措施之一。
通过加强对合同重要性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对合同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从而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漏洞和提高合同的执行效率。
2. 规范合同签订流程规范合同签订流程是解决合同管理问题的关键措施之一。
通过制定完善的合同签订流程规范,明确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步骤,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内容全面、签订规范有序进行。
3. 加强合同执行监管加强合同执行监管是解决合同管理问题的关键措施之一。
通过对合同执行过程的全程跟踪和监管,确保合同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
涉企合同纠纷存在的问题

企业合同纠纷存在以下问题:
1. 合同签订前的风险防范意识不足:部分企业在签订合同前,缺乏对合同对方的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容易导致合同纠纷。
2. 合同内容不明确:一些企业在合同签订时,未能明确合同条款,或者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容易产生纠纷。
3.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不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未能及时沟通和协调,导致合同履行出现问题,进而产生纠纷。
4. 合同违约行为:部分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纠纷。
5. 证据意识不足:在合同纠纷发生后,部分企业未能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导致在诉讼过程中缺乏证据支持。
6. 解决纠纷的途径选择不当:部分企业在遇到合同纠纷时,未能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导致纠纷解决效果不佳。
7. 法律意识淡薄:部分企业对法律法规了解不足,导致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进而产生纠纷。
8. 诚信缺失:部分企业缺乏诚信意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遵守约定,导致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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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签订合同过程中常见问题与对策三企业签订合同过程中常见问题与对策时间2009-10-10 浏览747 次企业签订合同过程中常见问题与对策湘潭县工商联执委、力攻律师事务所黄力攻企业入市场,合同是桥梁。
企业作为市经济的主体,市场交易是其生产经营活动基本形式。
合同与企业与交易密不可分的关系,决定企业主必须掌握必备的合同法律知识,充分运用合同完善经营管理,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赢得胜利。
一、增强书面合同意识,摒弃所谓“君子协议”。
合同形式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有口头和书面两种。
我们有的企业主比较偏爱口头式的“君子协议”。
“君子协议”的产生大体有三种情况:一是企业对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不了解,对口头合同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估计不足。
二是有的企业不信合同信“关系”,或是因与对方是老“关系”,业务交往多,认为彼此信任不用签订文字合同;或是与对方经办人很熟悉,碍于情面不便签书面合同;或是热衷搞“酒桌买卖”,在碰杯时口头敲定。
三是有的企业认为签书面合同太复杂,不如口头拍板简单。
针对上述问题,企业在合同签订管理上应做到两点:1、坚持对未及时清结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对“君子协议”不要轻易履行;2、签订书面合同时,凡国家已发布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的,企业签订此类合同应尽可能这种示范文本。
二、注重合同主体的资信审查。
这类审查可分为两个方面:(一)资格审查1、应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
按照法律规定,作为我国经济合同的主体,主要的应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它经济组织。
认定对方是否具备主体资格,从形式上主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
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护照》或《营业执照》的才具有签订经济合同的资格,审查时应注意对方出示的营业执照上核发定的名称是否相符,千万不可仅凭对方出示的名片、介绍信、盖印章的空白合同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及其他人的推荐,就与其签订合同。
2、应审查对方代理人的资格。
对对方代理人的资格审查,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1)审查对方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
授权委托证明是代理权的凭证。
对代理人有无代理权的审查,对“新”代理人如此,对“老”代理人也应如此;对不熟悉的代理人如此,对熟悉的代理人也应如此。
(2)审查对方代理人的代理范围。
任何代理人的代理权都有一定范围而并非无限。
代理人的代理范围的限度有不同的情况:或是合同标的限度,或是合同金额的限度,或是业务方式(推销或者采购等)的限度,或是签约地点的限度。
对方代理人签订此份合同,无论从何种范围来审查,都不得超越,超越部分如对方当事人不追认,其责任将由代理人承担。
(3)审查对方代理人的代理期限。
任何代理人的代理权都有一定期限而并非永久。
对方代理人的代理期限有两种情况,或是限定代理的总时间,或是限定代理权终止的时间。
对方代理人的代理权终止后,企业就不能与其签订合同了。
(二)信用审查1、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包括审查其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
审查对方的支付能力,一是要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是企业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和责任能力的尺度。
如注册资金没有“水份”,可以此判断对方的支付能力。
二是要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金来源、银行存款数量,能否支付货款等。
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能力就是了解其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交货能力等。
2、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信用。
在经济交往中,企业一方面要从自身做起,信守合同;另一方面,也要慎重地选择信誉好的企业作为合作对象。
目前,有的企业抱着欠债有理、欠债有利的思想,以拖欠货款作为无息贷款,不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反而理直气壮。
作为企业,应千万注意,不要与这种信誉不高的企业签订合同。
否则,久被拖欠,容易导致“肥的拖瘦,瘦的拖垮”的不良后果。
三、完善合同主要条款。
签订合同时,最常见和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是:1、条款内容不合法。
有三种情况:一是标的违法,如合同以走私物资,或国家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和假冒伪劣商品为标的。
二是合同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是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如非法买卖合同,伪造合同,假冒他人订立合同等。
上述种种,都属无效合同,有责任的当事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条款不完备。
合同条款是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一个基本依据。
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完备,即条款的遗漏或缺陷,都极容易导致合同纠纷的产生。
3、条款文字表述不准确。
在实践中常出现的问题有这样几种:(1)表述含糊。
如有的服装购销合同填写“上海式样”,上海式样有多种,到底是哪一种式样?这显然是条款含糊;有的合同中填写“争取在×月度发××箱”,如果在×月底发不了××箱算不算违约?这些显然是交货时间条款含糊。
(2)词语歧义。
某宾馆与某家具厂签订一份家具购销合同,其中的质量条款规定:所有的家具的木料都不得用黄心腐朽的木料。
合同签订后,家具厂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宾馆验收时发现这些家具的部分木料有虫眼,双方就质量发生争执。
供方称:木料并未黄心,质量与合同规定相符;需方称:木料被虫蛀腐,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
双方各不相让,诉诸法院。
法院经审理弄明:黄心腐朽的词义有二:一是黄心与腐朽是并列关系。
即用黄心木料或腐朽木料作家具,其质量均不合格了;二是黄心与腐朽是修饰关系,即腐朽有多种多样,只有用黄心了的腐朽木料做家具,其质量才不合格,鉴于上述,可以说供方抓住黄心腐朽的修饰关系要求需方收货有理;而需方抓住黄心腐朽的并列关系拒绝收货也有理。
显然,这起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因为双方签订合同时使用多义词,致使双方当事人对质量条款产生歧见。
(3)前后矛盾。
签订合同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内容表述的一致性,否则,将引起严重后果。
(4)文字标点遗漏。
订立合同是极其严肃、极为严谨的法律行为,一字一词,一个标点,都不可掉以轻心。
特别是汉语语言对文字、标点要求甚高,往往是一“点”之差,误以万千,必须高度注意。
举一个漏掉标点符号的案例。
某农场种了不少柑桔,这年丰收在望时,考虑到数量多,农场交通闭塞,害怕销路不畅,便与当地某公司订立一份合同。
洽淡时议定:某农场的一、二级柑桔全部卖给某公司,2万公斤之外的等外级也销给某公司。
签订书面合同时,文字表述为:“××农场的一、二级柑桔由××公司收购2万公斤等外级自销”,这句话除了一个顿号外,再无标点符号。
这一年,柑桔丰收且价格上扬,外地一些买主到某农场求购,出价高于某公司的合同价。
此时,某农场不愿将一、二级柑桔全卖给某公司,而只卖给2万公斤,摆出的理由是合同中的条款:“××农场的一、二级柑桔由××公司收购2万公斤,等外级自销。
”需方认为这样影响到自身的经济利益,当然不依,要求某农场的一、二级柑桔全卖给自己,摆出的理由同样是合同中的这一条款。
“××农场的一、二级柑桔由××公司收购,2万公斤等外级自销。
”显然,合同双方当事人条款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合同中被遗漏的一个“,”号在2万公斤之前,还是在2万公斤之后。
对各方的经济利益大不一样,纠纷由此而生。
上述案例表明,合同中用词不科学或标点符号使用不当,都可能使合同造成重大差错,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对于上述常见问题,我们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1、注重条款的合法性。
企业应具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应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事经济活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企业签订合同时,要认真审查合同的标的,看标的物的来源是否合法,标的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
合同签订后,企业发现合同内容违法,应立即终止履行,以减少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2、注重条款的完备性。
签订合同时,应首先分清此合同属于哪种类型,然后学好《合同法》中相应的规定,按规定应具备的条款签订合同。
凡发布有示范文本的,可按照或参照示范文本签定。
3、注重条款的准确性。
要做到这一点,企业应采取下列措施:(1)企业挑选业务人员应把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语言文字能力作为条件之一,并注重对他们进行合同知识的培训,花钱太多,但可避免不少的风险。
(2)企业业务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细致,字斟句酌,以便文字表述严谨无隙,绝不可粗心大意;(3)企业对合同审查把关时,不可疏忽对文字的推敲,以防留下隐患。
四、认真履行合同生效手续。
生效条件的约定手续是否完备,涉及到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因此,履行必要手续不容忽视。
合同生效手续主要包括:(1)要加盖双方的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双方约定要履行其他必要手续的,必须履行完这些手续;(3)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登记手续、过户手续或公证手续的,必须办妥这些手续。
在经济交往中,上述现象和问题并非个别,企业应引以为鉴,采取相应对策予以避免。
总的讲,就是在签订合同前要从经济、技术、法律等几个方面对合同订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全面、认真的研究、分析和论证。
只有做到心中有数,签订合同时才能据理力争,才能做到既满足对方的需求,又能实现本企业的经济目的,实现真正的合作双赢。
签订企业合同常见问题和对策思考收藏本文分享经济合同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种重要辅助手段,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每个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都存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事务,一般来说,企业合同内容涉面广,企业的经营成果与合同的签订有密切关系,所以,企业签订合同须依法依规操作,避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下面结合实际探讨企业合同常见问题以及解决问题对策。
一、签订企业合同常出现的问题1.合同内容本身问题。
(1)合同当事人不合法。
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单位或个体。
如某公司(甲方)与其单位或个人(乙方)签订商品供需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等,双方单位就是合同主体。
这些合同经常存在当事人主体不当问题。
有两种情况:一是甲方由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但当事人仅为甲方下属职能部门,下属职能部门不具有相应独立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二是乙方同样存在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
这些都是当事人主体不当。
(2)合同文本内容不严谨。
一些合同内容、文字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这些是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主要因素。
企业经济体制改革后,企业大多都有法律顾问以及法律顾问审定的合同标准文本,签订合同时,一般(本文订立合同时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订立合同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商业行为,合同订立的好坏影响着企业管理的成败,然而,在实践中有不少企业或者其员工在订立合同时,只注重双方之间的意思表示是否一致,却忽略了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要签订一份内容完备,效力没有瑕疵并且符合当事人意思的合同,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应注意合同的目的性拟签的合同必须符合当事人的真正目的,比如实践中,明明是保险合同,却写成合作合同;例如,公司业务单位想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目的是想为客户约定一些优惠的保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