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保训》篇“咸顺不成”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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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保训》篇意旨发微

清华简《保训》篇意旨发微
关键词:保训;清华简;中;勿淫;尚书 中图分类号:K87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7110(2019)03-0066-09
《保训》篇作为清华简整理考释的首篇成果首发于《文物》2009 年第 6 期,原无标题,《保训》之 题为整理者所加。之所以首先选取《保训》篇发表,用李学勤先生的话说:一是由于这篇文章所用的 竹简长度特殊,文字书写风格与众不同,容易区分;二是篇首“惟王五十年”,一开始便引起了整理者 的重视。a 但其实首先发表《保训》篇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保训》篇记载了周文王病重时对太子姬发 的遗训,即文王通过舜和上甲微的史事,将获得天命、治国享国之道传训于太子。而中华民族历来有 “追念祖先”和“重视古训”的传统,“追念祖先,不仅是从血统上确认自己的来源,颂赞祖先的功德和 业绩,而且也是为了恪守‘古训’。”b 所以文王的遗训无疑会被武王以及周王朝的后世统治者所恪守, 从而对武王最终获得天命以及周王朝的鼎祚绵长起到重要而直接的作用。从后来的史实看,周武王 在文王去世的十年后实现父亲遗志,克殷建周,并且两周得享国祚近八百年,成为中国历史上享国最 久的朝代。故而对《保训》篇核心意旨的解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引起了研究者极大的兴趣。 那么《保训》篇的核心意旨是什么呢?研究者首先将目光聚焦于文中四次出现的“中”上,即分别是 舜“求中”、“得中”,上甲微“假中”、“还中”,这是因为“中”很容易让人将其与中国思想史上“中道”、“道 统”、“十六字心传”等重要思想以及《中庸》等典籍联系起来,从而将《保训》篇武王嘱咐给武王的核 心意旨解读为以“中道”治国。但是“中道”并不能连贯通顺地解释《保训》篇的四个“中”,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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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保训》篇的“中”解释为“中道”是有待商榷的,事实上,学界关于《保训》篇“中”的解释已达十余种, 可谓莫衷一是。所以,在解“中”为“中道”的基础上,将《保训》篇的核心意旨解读为以“中道”治国 也就不能不存疑。这就要求我们不得不换一个思路解读《保训》篇的核心意旨,而非局限于“中”上。 通观《保训》篇,除了四次出现的“中”之外,两度出现在周文王遗训开头和结尾的“勿淫”是另一值 得重视的思想,且相对于“中”,“勿淫”的内涵更为确切。这或许可以提供另一视角来解读《保训》篇 的核心意旨,同时也为诠释“中”的思想意涵提供借鉴和佐证。下文将首先回顾关于《保训》篇“中” 的思想意涵的已有研究,然后通过与《保训》篇体裁类似且同样记载周王朝治国之道的《尚书·周书》 有关“勿淫”思想的解读,并结合《保训》篇文王遗训的全文来探析文中“勿淫”的思想内涵,进而解 读《保训》篇的核心意旨。

清华简《保训》释文

清华简《保训》释文

清华简《保训》笔札(肖晓晖中国传媒大学)自去年以来,清华入藏战国竹简情况的披露,已引起学界的极大关注。

其中,《保训》篇作为最先被整理公布出来的简文,又具有《尚书》逸篇的性质,自然受到热烈地讨论。

已有多篇论文对《保训》进行细致深入的讨论,在文字、训诂、史事、思想等方面的研究均取得了一定进展。

本文不揆檮昧,对简文内容发表一点浅见。

讹谬之处,在所难免。

先在《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保训>释文》(以下简称《释文》)的基础上,根据目前已有研究成果,间下己意,录出《保训》释文:(1)隹(惟)王五十年,不(豫),王念日之多鬲(历),恐述(坠)保训。

戊子,自演=(頮水)。

己丑,昧(2)[爽]□□□□□□□□□□[王]若曰:“发,朕疾适甚,恐不女(汝)及(3)训。

昔前人(传)保,必受之以詷(诵)。

今朕疾允病,恐弗念冬(终),女以箸(书)(4)受之。

钦才(哉),勿淫!昔舜旧(久)作小人,亲耕于鬲,茅(楙)恐(功)救(逑)中(众)。

自诣(稽),氒(厥)志(5)不讳(违)于庶万眚(姓)之多欲。

氒(厥)又(施)于上下远埶(迩),迺易立(位)。

埶(迩)诣(稽),测(6)侌(阴阳)之勿(物),咸川(顺)不(逆)。

舜既得中(众),言不易实(变)名,身兹备(服)惟(7)允,翼翼不解(懈),用作三降之德。

帝尧嘉之,用受氒(厥)绪。

於(呜呼),(祗)之(8)才(哉)!昔(微)叚中(众)于河,以有易,有易伓(伏)氒(厥)辠。

亡(害),迺追(归)中(众)于河。

(9)(微)寺(志)弗忘,(传)(贻)子孙,至于成康(汤),(祗)备(服)不解(懈),用受大命。

於(呜呼)!发,敬才(哉)!(10)朕闻兹不旧(久),命未有所(延)。

今女(汝)(祗)备(服)毋解(懈),其有所(悠)矣(也),不(11)及尔身,受大命。

敬才(哉),勿淫!日不足,隹(惟)宿不羕(祥)。

一.对部分文句的新理解在对简文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之前,先谈谈笔者对简文中个别词句的理解,其中有些解释直接关涉到全文的核心思想,故不得不先作一番梳理。

清华简《保训》篇意旨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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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观念说”从《保训》篇全文大意来看更为合理,但是在解释 8 号简中所载:“昔微假中于河, 以復有易,有易服厥罪。微无害,乃归中于河。”b 的时候,难以通顺。因为这一史事里的“中”可以被借, 事后又可以归还,自然应是一个有形之物,而非观念,这也是持“实物说”者最主要的依据。
在主“中”为实物的学者中,关于这一实物具体为何物又存在争议。上文已经提到,李均明先 生认为“中”是“最终的判决书,由于它是经过反复审议与衡量形成的,被认为是公正的,所以称做 ‘中’。”c 同时还指出“周文王给武王讲‘昔微假中于河’这一故事,是要武王认识到司法公正在政治 中的重要作用。”d 还有一些学者着眼于文字学,认为《保训》篇的“中”与旌旗有关,如王连龙先生将 “求”释为“聚”,则“求中”意为聚集在旂旗之下,“假中”、“归中”也都是借用和归还象征军队的旂 旗。e 又如李零先生通过梳理“中”字从商代到战国的写法,认为“中”是挂有旗帜的标杆,引申为“表 率、标准之义……中间之义、中心之义。”f“诉讼判决书”说和“旌旗”说看似比较通顺,但要是回到原 文仔细推敲,便会发现也有不合理之处。如果“中”是“诉讼判决书”,且不说这一判决书如何能起到 让有易轻易服罪的巨大作用,单就河伯掌握着“诉讼判决书”或者判决权这点来看,河伯的权威性和 重要性远大于上甲微,但最后为什么不是河伯的后代而是上甲微的后代禀受天命呢?同样,关于“旌 旗”说,如廖名春先生所言:“‘中’这一‘旗表’,上甲微偶一借之就建此大功,长期拥有的河伯应该更 厉害,为什么自己不‘受大命’,反而要让给商人呢?这不能不说是一悖论。”g
收稿日期:2019-04-02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清人文集经义整理与研究”(17ZDA25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董恩林,男,湖北阳新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历史文献学与思想史;

清华简《保训》“测阴阳之物”新论

清华简《保训》“测阴阳之物”新论

也。 ( 《 庄子 ・ 则 阳》 ) 观 天地 之 会 , 辨 阴 阳之 气 。 ( 《 周礼 ・ 春 官・ 宗伯 》 )
《 保训 》 属 于 文 王 遗 训 。 周 文 王 临 终 前 对
武 王的告诫应 当不是坛坛罐罐 、 柴米油盐 的家
长里 短 , 而 是 与 国 家 命 运 与 前 途 生 死 攸 关 的 “ 国之 大 事 ” 。 文 中 的 每 一 句 话 都 不 可 能 是 闲
2 0 0 8 年 7月 , 清 华 大 学 收 藏 了 一 批 极 为 珍
贵的战 国竹 简 。其 中最早编排 起来 的一篇简 书, 整理 者命 名为 《 保训 》 。清 华简 《 保训 》 的
问世 , 弥 补 了 中 国 古 代 阴 阳 气 学 史 的 一 个 缺 环, 因此 , 学 界 给 予 了 高 度 的关 注 , 发 表 了不
的。
关键 词 : 《 保训》 ; 气; 气 占; 阴阳
中图分类号 : B 2 2 3 . 1 , K 8 7 7 . 5 文献 标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2 0 9 5 — 5 6 6 9 ( 2 0 1 5 ) O 4 — 0 0 2 1 — 0 9
《 易传 ・ 系辞上》 云: “ 一 阴一 阳之谓 道 , 继 之 者善 也 , 成之 者 性也 。 ” …。 。 《 易传 》 阴阳 理 论 已 比较 成熟 , 在《 易传 》 之 前应 当有 一个
少 论 文 。但 是 , 无论 在文 字 的释读 、 隶定 , 抑
或思想史层面 的研究上 , 都存在较 大分歧 。本 人在学者研究基础上 , 从 中 国古 代 阴 阳气 学 与
“ 气 占” 视域对竹 简“ 测 阴 阳之 物 ” 思 想 加 以考 辨 。不 当之 处 , 敬请 指 正 。

清华简《保训》释译

清华简《保训》释译

清华简《保训》释译王连成七月初,《文物》2009年第六期终于上市了,但是,先睹为快的人毕竟是少数,直到今天,还有网友称当地买不到,图书馆也见不到该期刊。

笔者也曾经托某省会的亲友购买该期刊,可是,也未能如愿。

笔者感谢互联网的神奇功能,是她将一些热心网友的奉献传递到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

笔者目前所参照的图版和释文,均来自于高清晰的网络图片。

一、参考释文最权威的参考释文到目前为止当然还是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整理中心的释文,i为了节省篇幅和便于比较,笔者将其73页和75页的两个版本合并,宽式释文与原释文不同之字用圆括号表示:⑴惟王五十年,不瘳,王念日之多鬲(厉),恐述(坠)保(宝)训。

戊子,自溃(靧)。

己丑,昧⑵[爽] [王]若曰:“发,<朕>疾(适)甚,恐不女(汝)及⑶训。

昔前 (代?)(传)保(宝),必受之以詷。

今<朕>疾允,恐弗念冬(终),女以箸(书)⑷受之。

钦才(哉),勿涇(轻)!昔舜旧(作)小人,亲耕于鬲茅(丘),恐救(求)中,自诣(稽)(厥)志,⑸不讳于庶万眚之多欲。

(厥)又(有)(施)于上下远埶(迩),迺易立(位)埶(迩)诣(稽),测⑹侌(阴)(阳)之勿(物),咸川(顺)不诰(扰)。

舜既得中,言不易实(变)名,身兹(滋)备惟⑺允,翼翼不解(懈),用作三降之德。

帝尧嘉之,用受(厥)绪。

於(呜)(呼),(祗)之⑻才(哉)!昔(微)叚中于河,以(复)有易,有易伓(服)(厥)辠(罪)。

(微)亡(无)(害),迺追(归)中于河。

⑼(微)志弗忘,(传)(贻)子孙,至于成康<唐>,(祗)备不解(懈),用受大命。

於(呜)(呼)!发,敬才!⑽<朕>闻兹不旧,命未有所(延)。

今女(汝)(祗)备毋解(懈),其有所(由)矣。

不⑾及尔身受大命,敬才(哉),勿涇(轻)!日不足,惟宿不羕(详)。

”二、修订释文根据笔者的逐字考证,上述释文当中有认字、句读和理解错误。

因此,作新修订的释文如下:⑴隹王五十年,不(丕)痧,王念日之多鬲(厄),恐述保训。

《清华简》中的易学史

《清华简》中的易学史

《清华简》中的易学史清华简《保训》原文:惟王五十年,不豫,王念日之多历,恐坠宝训,戊子,自靧水,己丑,昧[爽]……[王]若曰:“发,朕疾壹甚,恐不汝及训。

昔前人传宝,必受之以詷,今朕疾允病,恐弗念终,汝以书受之。

钦哉,勿淫!昔舜旧作小人,亲耕于历丘,恐求中,自稽厥志,不违于庶万姓之多欲。

厥有施于上下远迩,乃易位迩稽,测阴阳之物,咸顺不逆。

舜既得中言,不易实变名,身兹备惟允,翼翼不懈,用作三降之德。

帝尧嘉之,用受厥绪。

呜呼!发,祗之哉!昔微假中于河,以复有易,有易服厥罪,微无害,乃归中于河。

微志弗忘,传贻子孙,至于成唐,祗备不懈,用受大命。

呜呼!发,敬哉!朕闻兹不旧,命未有所延。

今汝祗备毋懈,其有所由矣。

不及尔身受大命,敬哉,勿淫!日不足,惟宿不详。

”白话:惟王五十年,文王的病情不见好转,王考虑到生病耽误的日子已经很多了,如果疾病再不见好转,会耽误有关《保训》的事情。

戊子日,王自洗其面。

己丑日,天刚蒙蒙亮时……(文王)说道:“发(指周武王姬发),我的病越来越严重了,恐怕来不及对你传授训导。

以前人们传授《保训》,必定要由前人亲口传授,如今朕病重,恐怕口授是完不成了,你就以书简的形式来接受吧。

敬畏啊!不要轻视怠慢!舜过去只是一个普通百姓,亲自在历丘这个地方垦荒种地,恐怕就是为了得到《中》。

舜对照《中》自我省察自己的过去与志向,验证天下百姓的追求与欲望,既验证古往今来的历史,也验证眼前的事情,用来预测任何阴阳之物,都能够验证而没有不对的。

舜得到《中》的内容后,不改变《中》的实际内容改变了名称,走到那里都要随身待着,对于《中》,舜益加佩服与相信,努力研究而不懈怠,使自己获得了天地人三才极深的修为与品德。

帝尧夸赞舜,让舜继承帝王大统。

啊!发(指周武王姬发),要有志气于《中》啊!过去,上甲微从河部落那里借来《中》,以报复杀害自己父亲的有易部落,有易服其罪,上甲微没有灭亡有易。

之后上甲微把《中》还给了河部落。

上甲微牢牢记住了《中》的内容,并且传遗给子孙,一直到成汤,研究探讨,不敢懈怠,其作用是使成汤得到天下。

清华简《保训》释文解析

清华简《保训》释文解析
根 据 《 秦 、 汉 史 }o o年 第 1期所 载 的 李 学 勤 先 生 的 《 先 秦 2l 清
淫 !昔舜 旧作 小 人 , 亲耕 于历 丘 , 求 中 , 厥 志 , 违 于 庶 万 姓 恐 自稽 不 之 多欲 。厥 有 施 于 上 下远 迩, 位 迩 稽 , 阴 阳 之物 , 顺 不 逆 。 适易 测 咸 舜 既 得 中 , 不 易 实 变 名 , 滋 备惟 允 , 翼 不懈 , 作 三 降 之 德 。 言 身 翼 用 帝 尧嘉 之 , 厥 绪 。呜 呼 !发 , 之 哉 ! 昔微 假 中于 河 , 复 有 用受 祗 以
【 参考文献】
诒 让 的 《 戴 礼 记 斟 补 》 。清 人对 《 戴 礼 记 》 笺 注 的学 者 颇 大 等 大 作 多 , 著 名 的有 王 应 麟 的 《 祚 篇 集 解 》 孔 广 森 的 《 戴 礼 记 补 较 践 、 大
Lt r r t dis i a yS u e e
【 摘要 】 清华 简《 保训》 自公布 以来 , 到学者专 家们的 高度 得
重视 , 纷纷发表文章进行讨论 , 中拟在各 家的基础上对 于释文 文 再进行解析 , 使我们对其 内容有一个更明确 的了解。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关键词 】 清华简; 保训 ; 释文
是 停 留在 笺 注 阶 段 。对 于 《 大戴 礼记 》 容 的 综 合 研 究 还 需 要 我 内 们 当今 学 者 进 一 步 的 深 入探 索 。
礼记》 目为之一新 , 面 基本上恢复到可读 的程度 。戴震之功可谓
巨矣 ! 清 代 校 订过 《 戴礼 记 》 人 也有 不 少 , 汪 中的 《 戴 礼 ” 大 的 如 大 记 正 误 》 朱 骏 声 的 《 戴 礼 记 校 正 》 邹 伯 奇 的 《 正 大 戴 礼 》 孙 、 大 、 校 ,

清华简_保训_献疑

清华简_保训_献疑
& # 惟王五十年, 不瘳。王念日之多历, 恐坠宝训∃ 中的# 恐坠宝训∃ , 廖名春读为# 恐, 述 保训 ∃ 。
# 坠∃ 字, 图版本作# 述∃ ,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保护与研究中心的 释文 认为通# 遂∃ , 读为# 坠∃ 。笔者
!
见姜广辉 : (保训) 十疑 , 光明日报 2009 年 5 月 4 日 , 及 # 清华简∃ 鉴定可能要经历一个长 期过程 ∗ ∗ ∗ 再谈 对 (保训) 篇的疑问 , 光明日报 2009 年 6 月 8 日。前文从十个 方面提 出疑问。关 于第一 个问题 , 由于 图版本 来 就作# 保训∃ , 看来是李学勤先生误记为# 宝训∃ 了 , 不 是竹简 本身的 问题外 , 其余 问题笔 者认为 均有继 续讨论 的 价值。
清华简 保训 献疑
∋ 41 ∋
! 凡七十篇, 序 一篇在其末。今京口刊本以 序 散在诸篇, 盖以仿孔安国 尚书 。
可见 逸周书 将序言并入正文远在孔传本 古文尚书 之后。
二、 从特定情景看 保训 的破绽
在# 惟王五十年, 不瘳。王念日之多历, 恐, 述 宝训 。戊子, 自靧。己丑, 昧爽∃ 中, # 不瘳∃ 无论 是释读为# 不瘳∃ 还是# 不怿∃ , 都是指病十分严重, 已经# 病入膏肓∃ 。# 不瘳∃ 在文献中的意思有两 个, 一个是一般性地指疾病没有好, 例如 诗经 ∋ 郑风 ∋ 风雨 中的# 既见君子, 云胡不瘳! ∃ 另一个是 指病入膏肓, 例如 逸周书 ∋ 祭公解 说: # 祭公拜手稽首曰: 1天子! 谋父疾维不瘳, 朕身尚在兹, 朕 魂在于天。 2 ∃ 保训 中的# 不瘳∃ 当属于后者, 所创设的环境指向显然是临终遗命。 保训 篇文内也 有句子说明文王已经病入膏肓: # 朕疾适甚, 恐不汝及训∃ 、 # 今朕疾允病, 恐弗念终, 女以书受之∃ 、 # 朕闻兹不旧, 命未有所延∃ 。根据文中这些叙述, 正文正想创设一个文王病入膏肓的事件背景。然 而正是这个预设环境, 暴露了作伪者对礼制认识的欠缺。 # 戊子, 自靧∃ 的信息指向就是 顾命 的# 甲子, 王乃洮頮水∃ 。 顾命 中为什么要写王洗脸呢? 孔颖达认为, 古人举办重要事件前都要沐浴, 由于成王病入膏肓, 只得用动作幅度比较小的洗脸代 替沐浴了。文王都病成这样了, 可是文中居然说# 自靧∃ , 即自己还能给自己洗脸, 还特别突出一个 # 自∃ 字, 与临终遗言情形扞格, 令人生疑; 而且洗脸当天没有发表谈话, 到第二天清晨才有所作为, 与 顾命 篇成王洗脸后即发布临终遗言也有别。廖名春先生已经在我之前指出: # 头天洗面, 第二 天或过几天再1述 宝训 2 , 不合情理。 ∃ 但是他认为# 疑1溃2 当读为1 馈2 , 当为祭礼。 ∃ % 依然不能弥补 漏洞, 因为举办馈食之礼比洗脸更耗费体力, 对于一个病入膏肓的人来说还要# 自馈∃ , 恐怕太残忍 了吧。而且馈食礼有自己特定的内涵, 周官 ∋ 大宗伯 有# 以肆献祼享先王, 以馈食享先王∃ 。大凡 祭祀, 都有肆献、 祼享、 馈食等仪节, 从肆开始, 到馈食结束, 馈食礼是祭礼中比较靠后的程序, 在繁 琐的祭祀礼仪中, 馈食礼尊者不一定要亲自操劳。 礼记 ∋ 祭统 说: # 夫祭有三重焉: 献之属莫重于 祼; 声莫重于升歌; 舞莫重于 武宿夜 。此周道也。 ∃ & 可见祭祀之礼中, 祼礼最重要, 由仪式中最重 要的人物将鬰鬯洒在地上。若真要举行祭祀仪式, 应当说文王# 自祼∃ 才对。所以将# 自靧∃ 改读为 # 自馈∃ , 反而更难诠解。 从行文要求看, # 自靧∃ 当天文王没有什么事情, 到了第二天清晨才举行述 保训 仪式。难道第 二天文王不洗脸了? 如果不表现文王病入膏肓, 不得不强行安排发布遗言仪式, 这个头一天的# 自 靧∃ 是闲笔, 没有必要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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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簡《保訓》篇“咸順不成”解(首發)房振三青島大學師範學院中文系清華簡《保訓》篇第5-6簡有一句作“測侌之勿,咸川不△”,李學勤先生最早讀為“測陰陽之物,咸順不擾”[1],△,《保訓》釋文作“誥”,疑讀為“擾”,[2]李守奎先生認為:第6簡原釋為“誥”的字,根據圖版,右半部是“屰”,左半部是否“言”尚看不清,但從字形上看釋“誥”不太合適。

[3]廖名春先生認為:李守奎先生隸作“”,讀為“逆”,其說可信。

[4]子居先生亦從之,無說。

[5]按,△,原文作:處理前處理後《保訓》釋文作“誥”,疑讀為“擾”,態度相當謹慎,李守奎先生將該字右旁隸作“屰”,與簡文字形不甚相符,并懷疑左旁是否是“言”,也值得商榷。

諦審該字字形,左旁實從“言”,右旁所從乃“生”字,楚簡文字中“生”字屢見:郭店·老甲15 郭店·太一1 郭店·語叢2.11[6]上博二·民4.28 上博五·競7.9 上博五·弟2.12[7]至於從“生”的“眚”字和“請”字亦見於戰國文字中,多可參看,例不備舉。

值得注意的是,《保訓》簡文該字中右旁所從的“生”字右上角的弧筆略殘,與上述所引上博二《民之父母》簡、上博五《弟子問》簡中的“生”字相似。

准此,該字當隸作“”,不見於後世字書,疑是“請”字之省。

“請”字從“青”,“青”字本從“生”,從“井”,其後下部所從“井”字小有訛變,何琳儀師論之甚詳。

[8]“”乃“請”之省,在簡文中讀作“成”。

生,生紐耕部;青,清紐耕部;成,禪紐耕部。

傳世文獻中從“生”得聲之字與從“青”得聲之字每多通假,如“旌通精”、“星通晴”、“腥通精”等,[9]而從“青”得聲之字與從“成”得聲之字也多通假,如《戰國策·趙策三》:“誠聽子割矣。

”《新序·善謀》誠作請。

《呂氏春秋·具備》:“三月嬰兒,慈母之愛諭焉,誠也。

”《淮南子·繆稱》誠作情。

[10]簡文“咸順不成”當作何解?由於簡文中有一個“不”字,故學者多從與前文“順”字意義相反的思路去理解,將我們讀為“成”的字或讀作“擾”,或讀作“逆”,其實該句中的“不”字當是語助詞,王引之論之甚詳,不妨略引如下:《玉篇》曰:“不,詞也。

”經傳所用,或作“丕”,或作“否”,其實一也。

有發聲者,有承上文者。

其發聲者:《書·西伯戡黎》曰:“我生不有命在天。

”某氏《傳》曰:“我生有壽命在天。

”蓋“不”為發聲,不須加“乎”字以足之,《史記·殷本紀》云:“我生不有命在天乎?”失之矣。

《康誥》曰:“惟乃丕顯考文王。

”“丕顯考”,顯考也,通作“不顯”,《毛詩》曰:“不顯,顯也。

”則上一字乃發聲,《箋》解為“豈不顯”,失其意矣。

《酒誥》曰:“丕惟曰:爾克用觀省。

”此與“丕”訓大者不同,解者多失之,下仿此。

又曰:“女丕遠懷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訓。

”《召誥》曰:“其丕能諴于小民。

”丕,語詞。

其丕能,其能也。

《顧命》曰:“其能而亂四方。

”……《逸周書·大匡》曰:“二三子不尚助不穀。

”下“不”字訓為“弗”,上“不”字則語詞,孔晁注云:“不尚,尚也。

”……《車攻》曰:“徒御不警,大庖不盈。

”《傳》云:“不警,警也;不盈,盈也。

”則不為語詞,與訓“弗”者不同,不必增字以足之,解為“豈不警乎”、“豈不盈乎”也。

《箋》謂反其言美之,失其意矣。

……皆發聲詞也。

……凡此皆古人屬詞之常例,後世解經者但知“不”訓“弗”,“否”之訓“不”,“丕”之訓“大”,而不知其又為語詞,於是強為注解,而經文多不可通矣。

“三危既宅”、“三苗丕敘”、“厥既命殷庶,庶殷丕作”、“既誕否則侮厥父母”,皆先言“既”而後言“丕”,其為承上之詞,顯然明白,而《史記·殷本紀》乃云:“三苗大敘。

”則知三代語言,漢人猶難遍識,願學者比物丑類以求之。

[11]王引之《經義述聞》卷三十二“語詞誤解以實義”條亦有論及[12],可參看。

俞樾在王引之論述的基礎上更詳加申論:不者,弗也。

自古及今,斯言未變,初無疑義。

乃古人有用“不”字作語詞者,不善讀之,則以正言為反言,而于作者之旨大謬矣。

斯例也,詩人之詞尤多。

……王氏引之作《經傳釋詞》,始一一辨正之,真空前絕後之學。

今姑舉數事聊以見例,且補王氏所未及。

……《杕杜》篇:“嗟行之人,胡不比焉?人無兄弟,胡不佽焉?”按,兩“不”字皆語詞。

《爾雅》曰:“行,道也。

”行之人,即道之人,猶《荀子·性惡》篇所謂“塗之人”也。

詩人之意,謂“彼道路之人,胡親比之有?人無兄弟,胡佽助之有?”鄭君不知兩“不”字皆語詞,乃云“女何不輔君為政令?”又云“何不相推佽而助之?”《正義》因言“猶冀他人輔之。

”上文明言“豈無他人,不如我同父?”,乃冀他人輔助,是《詩》旨甚矣。

……《論語·微子》篇:“四體不勤,五穀不分。

”按,兩“不”字皆語詞。

丈人蓋自言“惟四體是勤,五穀是分而已,安知爾所謂夫子?”若謂以“不勤”、“不分”責子路,則不情甚矣。

安有萍水相逢,遽加面斥者乎?[13]由上引王引之及俞樾的論述可知,“不”字作為語詞的用法在先秦典籍中是普遍存在的,《尚書》、《逸周書》、《詩經》、《禮記》、《左傳》、《國語》、《爾雅》、《孟子》、《楚辭》、《戰國策》、《論語》中皆有出現。

《保訓》篇或論與《逸周書》有關[14],其時代亦在戰國中晚期之際[15],應用“不”字的這一語詞用法自然順理成章。

准此,簡文“咸順不成”即“咸順成”。

“順成”之語,上引王引之論述《酒誥》文“女丕遠懷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訓”可參看。

“順成”有“順理成就”之義,見於下列文獻:《左氏宣十二年》:“執事順成為臧,逆為否。

”注:“今彘子逆命,不順成,故應否臧之凶。

”《漢書·兒寬傳》:“以順成天慶,垂萬世之基。

”《說苑·建本》:“受學重問,孰不順成。

”《文選·顏延之〈宋文皇帝元皇后哀策文〉》:“坤則順成,星軒潤飾。

”[16]簡文“測陰陽之物,咸順不成”一句有不同的解釋和句讀,《保訓》釋文曰:測,《晉語》注“猶度也。

”意為考量。

[17]廖名春先生將“測”字從上讀,認為“咸順不逆”的,是“陰陽之物”,《釋文》將“詣”讀為“稽”,可從。

“稽”與“測”,詞義相近,都是查驗、檢驗的意思。

[18]或說:“測陰陽之物”乃指施於遠者而言,“測”亦揆度之意。

[19]從上下文意看,我們認為,“測”字當從李銳先生釋文讀為“則”。

[20]“陰陽之物”,當如李學勤先生所說,乃正反之事,[21]進而言之“陰陽之物”亦即是“萬事萬物”。

簡文意為“……則陰陽之物,咸順成。

”“則”字之前的一句簡文個別字詞尚有待考釋,但文意乃某種具體的措施,這是可以肯定的,故簡文用一“則”字順接下文,道出陰陽之物皆順理成就的結果,也正是由於萬事萬物皆順理成就,所以下文說“舜既得中”如何如何,“既”字也因而有了伏筆,不至于出語唐突。

從簡文用詞上看,“則……咸……既……”文思縝密,一氣呵成,這也可以印證我們將簡文“咸順不成”讀為“咸順成”,與上下文意相符。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淩晨寫於青島參考文獻:[1]李學勤《周文王遺言》,光明網,2009年4月13日,/content/2009-04/13/content_908294.htm。

[2]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保訓〉釋文》,《文物》2009年第6期,第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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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林尹、高明主編《中文大辭典》(普及本)(第九冊),第1755頁,臺北: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1990年。

[17]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保訓〉釋文》,《文物》2009年第6期,第74頁。

[18]廖名春《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保訓〉釋文》初讀續,孔夫子2000網,2009年6月20日,/admin/list.asp?id=4030。

[19]林志鵬《清華大學所藏楚竹書〈保訓〉管窺》,簡帛網,2009年4月21日,/show_article.php?id=1034[20]李銳《上甲微之“中”再論》,孔夫子2000網,2009年6月24日,/admin/list.asp?id=4045[21]李學勤《論清華簡〈保訓〉的幾個問題》,《文物》2009年第6期,第77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年7月24日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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