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申报表(B类)-2018年版(带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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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B表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B表
9 10 11 12 13 14
1835320.51 0.00 0.00 1835320.51 10% 183532.05
25% 45883.01 9176.60 46483.01 -9776.6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税款所属期间: 纳税人识别号: 2014-01-01至2014-12-31 131082092297277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行次 累计金额
纳税人名称: 三河市绿之缘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项 目 一、以下由按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填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计 算 收入总额 减:不征税收入 按收入总额核 免税收入 定应纳税所得 应税收入额(1-2-3) 额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4×5) 成本费用总额 按成本费用核 定应纳税所得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额 应纳税所得额[7÷(1-8)×8] 税率(25%)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6×10或9×10) 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应补(退)所得税额的计算 已预缴所得税额 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 二、以下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填表说明: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直接从基础数据中提取纳税人基本信息,判断“征收方式”是否为“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属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给出相应提示。

2.“税款所属时期”,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3.根据《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提取核定征收信息。

如果为核定定额的,不允许输入,系统根据相关信息提供所有行次数据;如果为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则继续提取是按“收入总额”、按“成本费用总额”、还是按“经费支出总额”核定。

(1)按“收入总额”核定,不允许输入第4行至第10行。

(2)按“成本费用总额”核定,不允许输入第1行至第3行和第7行至第10行。

(3)按“经费支出总额”核定,不允许输入第1行至第6行。

4.第2行、第5行、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根据《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的审批信息提取。

5.第9行“换算的收入额”=第7行“经费支出总额”÷(1-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6.第3行、第6行、第10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方式不同分别自动计算:(1)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第1行“收入总额”×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2)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第4行“成本费用”÷(1-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3)第10行“应纳税所得额”=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第9行“换算的收入额”。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所属年度:)企业名称(盖章):填报日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填报说明一、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管理办法中的核定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收入总额核定方法或按成本费用核定方法选择填写。

二、本表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收入总额”: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并填报《核定征收企业收入总额明细表》,金额等于《核定征收企业收入总额明细表》第25行的金额。

2.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3.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行“收入总额”×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4.第4行“成本费用总额”: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

5.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6.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4行“成本费用总额”÷(1-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201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201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201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表格概述本文档为201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详细信息和说明。

下面是表格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二、表格内容栏次内容1 纳税人类型2 纳税人识别号3 纳税人姓名4 所属行业5 行业代码6 征收方式7 税务登记日期8 纳税期限9 申报日期10 申报人11 负责人12 填表人13 备注三、表格填写要求1.栏次1至栏次13,按照顺序填写相关信息。

2.纳税人类型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选项,如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等。

3.纳税人识别号为纳税人在税务局登记的唯一标识号码。

4.填写纳税人姓名,确保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

5.所属行业和行业代码应根据纳税人经营的实际情况填写。

6.征收方式是指纳税人的缴税方式,如按照核定征收、应税项目按项目征收等。

7.税务登记日期为纳税人在税务局完成登记的日期。

8.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应当履行纳税义务的期限。

9.申报日期是指纳税人提交纳税申报表的日期。

10.申报人是指填写和提交纳税申报表的人员。

11.负责人是指纳税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12.填表人是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具体人员。

13.备注是针对纳税申报表填写过程中的补充说明或备注。

四、注意事项1.在填写纳税申报表前,务必核对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确保填写纳税申报表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知识,确保填写无误。

3.根据税务局要求,同时也需要提交相关的附表和财务报表等文件。

4.纳税申报表一旦提交,将无法进行修改,请谨慎填写。

5.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税务局。

五、总结本文档介绍了201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内容和要求,提供了详细的填写指南和注意事项。

希望可以帮助纳税人准确填写纳税申报表,以避免出现错误和不必要的麻烦。

如有疑问,建议及时向税务局咨询。

祝愿每位纳税人能够顺利完成申报工作,合法合规地履行纳税义务。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季报B类1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季报B类1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由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使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本表第1行至第11行由“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填写。

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2.第2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收入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第3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

第3行填报4行+5行+6行+7行+8行的合计数。

4.第4行“国债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5.第5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6.第6行“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填报本期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情况。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7.第7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符合条件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的非营利组织,填报取得的捐赠收入等免税收入,不包括营利性收入。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B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

此外,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二、表头项目(一)税款所属期间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

年度中间发生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再填报。

2.年度纳税申报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以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当年1月1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年度中间开业且当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根据申报税款所属期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选择填报。

(二)行次说明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的纳税人填报第1行至第17行,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纳税人填报第10行至第17行,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纳税人填报第17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填报说明一、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税额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包括依法被税务机关指定的扣缴义务人。

其中: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按收入总额核定、按成本费用核定、按经费支出换算分别填写。

二、本表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季度申报时:纳税人填报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季(月)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报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年度申报时: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地税计算机代码”:填报地税机关核发的征收管理码。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4、“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填报要求:凡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纳税人,只需填报本表第1至3行,11至15行。

四、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收入总额”: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

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2、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3、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计算结果。

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1行“收入总额”×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4、第4行“成本费用总额”: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填表说明: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直接从基础数据中提取纳税人基本信息,判断“征收方式”是否为“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属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给出相应提示。

2.“税款所属时期”,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3.根据《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提取核定征收信息。

如果为核定定额的,不允许输入,系统根据相关信息提供所有行次数据;如果为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则继续提取是按“收入总额”、按“成本费用总额”、还是按“经费支出总额”核定。

(1)按“收入总额”核定,不允许输入第4行至第10行。

(2)按“成本费用总额”核定,不允许输入第1行至第3行和第7行至第10行。

(3)按“经费支出总额”核定,不允许输入第1行至第6行。

4.第2行、第5行、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根据《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的审批信息提取。

5.第9行“换算的收入额”=第7行“经费支出总额”÷(1-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6.第3行、第6行、第10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方式不同分别自动计算:(1)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第1行“收入总额”×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2)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第4行“成本费用”÷(1-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3)第10行“应纳税所得额”=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第9行“换算的收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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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税收政策 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纳税人公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经办人: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 B类,2018年版)
税款所属时期:2018年04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纳税人识别号:914201 纳税人名称:武汉 核定征收方式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月(季)度申报填报 收入总额 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 算收入总额的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0 项 目 本年累计金额 401807.53 0 0 0 0 0 0 0 0 401807.53 0.1 40180.75 0.25 10045.19 6027.11 4018.08 1 是 0 否√ 0
减:不征税收入
减:免税收入(4+5+8+9)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其中: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 业所得税 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应税收入额(1-2-3) \ 成本费用总额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25%) 应纳所得税额(12× 13) 减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减 :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14-15-16) \ 税务机关核定本期应纳所得税额 小型微利企业 所属行业明细代码 是√ 否 期末从业人数 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资产总额(万元)
会计主管: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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