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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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的办理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的办理
至于要交多少税,就要看的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和咨询业务的营业额是多少。一般税务局会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给的。其内容除告知核定的销售额和缴纳期限外,其他的内容就是前面所讲的5点的内容。
注:大多省份规定,营业额在5000元在下的免交增值税及其附加税。
要用的发票要到国税局领购。
三、纳税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适用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
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
《房屋、土地、车船情பைடு நூலகம்登记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4、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税额+营业税税额依3%费率计算缴纳,还有地方教育附加费1%。
5、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但,对于个体户普遍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一般在1%-3%之间,普遍在2%左右。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税销售额×带征率。

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

• A.某公司职员李平,在外兼职当会计
B.工商局张科长的夫人,在外开设小卖部 一间 C.某市审计局张处长,去下属机构讲课 D.某农民将耕种的蔬菜带到集贸市场销售
2020/4/19
答案:B
(二)开业登记的时间 •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日内
2020/4/19
(三)设立税务登记地点
——属地管理
• 生产、经营所在地或者纳 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 机关
方式; (6)改变开户银行和账号;
2020/4/19
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
•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 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 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 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 更税务登记。
2020/4/19
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方法
提供
申 请
有关 证件
受理
审 核
发证
资料
2020/4/19
答案: C
2020/4/19
停业、复业登记 • 纳税人暂停和恢复生产经营
活动而办理的纳税登记。
• 对象: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 式的纳税人
1.停业登记 2.复业登记
2020/4/19
注意
1、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2、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 不申请延长停业的,将视 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 的征收管理。
2020/4/19
变更税务登记
• 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后,原登记的 内容发生变化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 理的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 2.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 3.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和方法
2020/4/19
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
(1)改变名称; (2)改变法人代表; (3)改变经济性质或类型; (4)改变住所或经营地点; (5)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

涉税业务规范流程图

涉税业务规范流程图

涉税业务规范流程图办理流程描述:纳税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审核(1个工作日)→转管理分局核实(信息核查岗3个工作日)→分局反馈核实信息→转服务厅审批发证(1个工作日)→查无此户的→转服务厅不予办证。

办理流程描述: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受理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并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分局加盖公章、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办税服务厅审批办理。

变更登记流程图:停业、复业税务登记办理流程描述: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并填写《停复业登记表》、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分局评定审批岗批准→日常事务处置岗停业复业流程图:注销登记办理流程描述:(1)小规模、个体纳税人注销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受理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表》、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分局评定审批岗批准,分局加盖公章→办税服务厅审批办理。

注销登记流程图:(2)一般纳税人注销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受理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表》、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分局评定审批岗批准,加盖公章、→税政科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分局注销(日常事务处置岗)一般纳税人注销流程图: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办理流程描述: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分局评定审批岗批准→日常事务处置岗。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流程图:非正常户处理办理流程描述: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分局评定审批岗批准→日常事务处置岗。

非正常户处理流程图:普通发票管理办理流程描述:纳税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审核→批准核定。

办理流程描述:纳税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审核→批准核定。

个体户定额核定办理流程描述:个体工商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办税服务厅受理→由税收管理员下户采集《个体定额信息采集表》中的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录入《个体定额管理》模块中→定额公示→上级核准→下达定额→公布定额。

重庆国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流程图

重庆国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流程图

重庆市国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流程图(征求意见稿)二○一四年六月行政审批事项:企业印制发票审批行政审批权限: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受理地点: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征管与科技发展处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7条、第8条定制印制发票流程图行政审批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行政审批权限: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受理地点: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单位办税服务厅(室)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征收管理处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征便函〔2003〕2号)延期缴纳税款审批流程图行政审批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行政审批权限:区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单位受理地点: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室)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延期申报审批流程图行政审批事项: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行政审批权限:区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单位受理地点: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室)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7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十九条。

变更纳税定额核准的流程图审批事项编号:5(总局编号24005)行政审批事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行政审批权限:区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单位受理地点: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室)设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函〔2007〕918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有关问题的公告》(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三证合一”税务登记操作手册

“三证合一”税务登记操作手册

“三证合一”税务登记操作手册一、“三证合一”单位纳税人登记操作流程 (2)(一)流程图 (2)(二)操作流程 (2)二、“三证合一”临时税务登记操作流程 (9)(一)流程图 (9)(二)操作流程 (9)三、“三证合一”税务登记应急操作要点 (16)一、“三证合一”单位纳税人登记操作流程(一)流程图分支1:适用于非“三证合一”纳税人分支2:适用于“三证合一”纳税人(二)操作流程1、选择“设立登记—单位纳税人登记”,进入登记界面,点击“下一步”进入“受理环节”。

2、进入受理环节后,在“社会信用代码”输入框中输入纳税人提供的社会信用代码,点击“验证”按钮,系统自动获取外部交换平台中的工商信息,将纳税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种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显示在“关键信息”区中,自动生成与社会信用代码一致的纳税人识别号,并将该纳税人识别号及批准设立机关类别、批准设立机关、登记注册类型、证照号码、生产经营地址、开业日期、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名称等信息显示在“纳税人基本信息”区中。

3、纳税人基本信息补录完整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判断,例如:开业日期为2015年6月6日时,系统不再提示逾期税务登记,不自动生成逾期登记违法违章信息。

4、保存成功后,点击“推送”,系统提示“推送成功”直接推送到“补录环节”。

“三证合一”单位纳税人登记流程和原流程相比,不再需要经过“发放环节”。

5、操作员回到“待办任务”界面,点击打开相应的“设立税务登记_三证合一_补录”任务,进入“补录环节”,系统自动获取外部交换平台中的财务负责人、注册资金等信息。

6、基本信息补录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

7、点击“推送”按钮,进入流程结束界面,点击“确定”按钮,流程结束。

统自动启动“管户分配”流程;如果在基本信息五中未选择国税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则系统自动启动“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分配”流程。

纳税流程级主要税种

纳税流程级主要税种
5.
税 务 办 理 流 程 图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研究制 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 定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 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地方税收及法律法规规定税费 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 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普通发票和 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下达本系统税费收入计划,开 展税费源调查,加强税费收入的分析 预测。

5、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 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贯彻执行纳税 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税收宣传。
7、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 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8、负责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并组织实施。




9、负责本系统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0、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 风建设;承担市局管理干部的监督及其案件查处 工作。
11、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工会工作,指导本系 统党的工作 12、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局机关内设
1 、税服务科、技术管理科、人事 科、离退休干、办公室、政策法规 科、收入规划科、财务装备科、征 管科、税政科、社保规费管理科、 纳部科、监察考评科、机关党办和 工会、行政管理科14个科室。

纳税申报对象
下列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按期向主管国 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报告、委托代征税款报告; (一)依法已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1、各项收入均应当纳税的纳税人; 2、全部或部份产品、项目或者税种享受减税、免税照 顾的纳税人; 3、当期营业额未达起征点或没有营业收入的纳税人; 4、实行定期定额纳税的纳税人; 5、应当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税种 的纳税人。

国税局税务登记办理流程

国税局税务登记办理流程

国税局税务登记办理流程一、业务概述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二、流程概述本工作流程设置申请、受理、核准、发放、归档五个节点,征收服务分局一窗通办岗(组)依纳税人税务登记申请,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登记资料原件将纳税人登记、税务机关核准等信息录入征管信息系统,对纳税人提供的登记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传递至基础管理岗(组)触发综合调查巡查流程。

本工作流包含单位纳税人登记、个体经营登记、临时经营登记三个底层业务。

设立税务登记流程工作流适用底层业务三、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需补正的资料;2、属于受理范围且提供资料齐全有效的,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原件将登记信息录入征管信息系统,同时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核准征收服务分局一窗通办岗(组)录入核准税务登记日期,分配主管税务机关。

打印税务登记表,交纳税人签章确认。

在征管信息系统进行登记信息补录。

属于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触发违法违章登记流程;核准税务登记后,触发税种认定流程。

(四)发放征收服务分局一窗通办岗(组)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五)归档征收服务分局一窗通办岗(组)将税务登记表归档。

归档后,触发综合调查巡查流程。

如果调查中发现纳税人税务登记和税种登记内容与实际不符,触发变更税务登记流程和税种登记流程。

四、各节点工作职责五、过程监控六、表证单书单位纳税人登记提交资料清单个体经营登记提交资料清单临时经营登记提交资料清单税务机关应用系统使用表证单书七、关联流程关联流程清单八、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十五条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第7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全文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全文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十条至第二十一条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4号)第三条第三款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全文九、创新突破点1、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第7号)第十四条之规定,“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办理税务登记流程

办理税务登记流程

我要办理税务登记通过网址/打开河北网上办税服务厅未做税务登记的单位、个体及临时纳税人选择我要办税-我要办理税务登记进入到设立登记申请流程。

提交税务登记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附报资料供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受理岗审核完成后,将登记信息写入征管系统并给纳税人发送税务事项通知书。

一、选择纳税人类型:1、单位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时选择“我是单位纳税人”2、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选择“我是个体工商户”3、以下情况选择“我是临时纳税人”: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b.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c.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d.未办理营业执照的;e.异地非正常户选择身份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到录入证件号码页面。

二、录入证件号码:1、如果选择“我是单位纳税人”,输入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9位数字代码。

例如如果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是“12345678-9”那么就输入“123456789”2、如果选择“我是个体工商户”:a、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纳税人选择证件类型为“组织机构代码证”,输入9位数字代码b、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纳税人,选择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输入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注意此处仅支持二代身份证。

3、选择“我是临时纳税人”:a、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纳税人选择证件类型为“组织机构代码证”,输入9位数字代码b、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纳税人,选择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输入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18位号码,注意此处仅支持二代身份证。

证件号码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可以进入到申请表填写页面。

如果需要重新选择登记表类型,可以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到选择纳税人类型页面。

如果要取消申请,直接点击“取消”按钮即关闭取消页面。

三、填写申请表1、设立登记申请表分为“纳税人基础信息”、“注册资本、投资总额和投资方信息”、“总分机构”信息三部分,必须将这三部分所有的信息填写完整后才能进入到下一个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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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图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章第一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工作流程(试行)》.
办理程序
1、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表》,接受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2、审核、发证: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是否准确无误,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是否逾期,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按照规定的征管范围确定管辖的税务分局(所),由申报征收窗口收取登记证工本费后,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3、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纳税人填写《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审核填写是否规范、项目是否齐全、内容与税务登记表有关内容是否一致,符合要求的,对纳税人的纳税事项进行核定并录入征管信息系统。

4、发放证件时,对符合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条件的纳税人,由综合服务窗口审核相关证件后免费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5、如果纳税人逾期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审核录入登记基本信息后,进行违法违章处理,申报征收窗口征收罚款,审核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6、建立纳税人档案,对有关资料进行归档。

注:对于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置的服务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时,对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告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
及其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资金审验另有规定的除外;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填报《税务登记表》。

注:(1)“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供1、3、6、9等资料;
(2)来华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外国企业须提供负责人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复印件、承包工程建筑许可证或提供劳务服务合同复印件;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国税函〔2007〕149号)的规定,纳税人依法在本环节第一次向税务机关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纳税人以后办理涉税事项,可以只出示证件原件(或原件副本),税务机关与信息系统中存储的纳税人电子信息查验无误后,即可退回纳税人,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证件的复印件。

办理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每套20元
联系方式
电话:4560383
税务登记证流程图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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