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村委会换届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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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的通知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的通知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4.08.05•【字号】吉民发[2014]46号•【施行日期】2014.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的通知(吉民发〔2014〕46号)各市(州)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民政局:为切实做好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确定的“改善乡村治理机制、健全农村基层管理服务体系”的重点任务,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根据民政部《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等相关政策法规,省民政厅对《吉林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进行了修改完善。

现将修改后的《吉林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民政厅2014年8月5日吉林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吉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民政部《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结合我省农村基层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选举准备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省级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出部署后,市、县、乡三级应成立由本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市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面的政策规定;2.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现状调查;3.结合本地实际,将国家和省有关选举的政策规定具体化,部署本辖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并提出时间要求;4.组织选举工作培训,对县级换届选举工作给予指导;5.掌握换届选举工作动态,及时查处有关信访问题;6.组织检查验收,总结辖区换届选举工作;7.汇总有关数据,及时上报省民政厅。

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村委会的规模不断扩大,为了确保村委会的运作顺利和民主化管理的实施,第八届村委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本实施方案旨在规范选举程序,保证选举的公正、透明和民主。

二、选举组织机构的设置1. 主席团:由5人组成,包括一名主席、两名副主席和两名秘书。

主席团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选举活动。

2. 选举委员会:由7人组成,包括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和五名委员。

选举委员会负责具体的选举工作,包括选民登记、候选人报名、推荐候选人、选民投票等。

三、选举程序1. 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将在选举前30天开始,选民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登记。

选民必须是18岁及以上的村民,具有行使选举权的资格。

2. 候选人报名:候选人报名将在选民登记结束后的5天内进行。

候选人必须是村民,具备法律规定的选举资格。

候选人须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报名表需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观点、经验和承诺等内容。

3. 推荐候选人:所有报名的候选人将由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在审查合格的候选人中,选举委员会将根据村民投票前的7天内,对每个职位分别进行预选,选出不超过两名候选人。

4. 候选人宣传:预选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将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安排候选人宣传。

候选人宣传期为7天,候选人可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宣传。

5. 选民投票:选民投票将在宣传期结束后的第15天进行。

选民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投票,各选区将设立投票站点。

投票站点必须具备安全、秘密和便利的条件。

6. 计票和公示:选举委员会将负责对选票进行计票,确保计票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计票结果将由选举委员会公布,并接受候选人和选民的监督和申诉。

四、选举结果和履职安排1. 选举结果: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的当选候选人。

2. 履职安排:当选的候选人须按照村委会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村委会将在选举结果公布后的5天内,组织宣布当选候选人名单,并安排换届仪式。

换届选举通知

换届选举通知

换届选举通知2019-09-26各乡镇党委、政府,⼈武部,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民团体: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作的通知》(鄂办发[2005]21号)⽂件要求,全县第六次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换届选举⼯作将于今年7⽉份开始,10⽉底完成。

为了做好这次选举⼯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深化认识,明确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民主选举村委会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到维护好、实现好⼴⼤农民群众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的⼤事。

做好村委会民主选举⼯作,有利于坚持党的民主执政⽅略,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有利于坚持党的全⼼全意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深化农村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作要以党的⼗六⼤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认真执⾏《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办法》,严格按《选举规程》程序操作,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扬民主,把村委会换届选举这⼀关系⼴⼤农民切⾝利益的⼤事办好。

⼆、精⼼准备,营造浓厚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社会氛围村委会换届选举是⼀项法律性强、程序复杂、操作具体、要求严格、社会关注热切、涉及⾯⼴的系统⼯程,必须⼴泛宣传、深⼊发动,认真做好选举前的各项准备⼯作。

⼀是要搞好宣传发动。

要充分利⽤⼴播、电视、宣传专栏、墙报、标语、⾛访座谈等多种形式,⼴泛深⼊地宣传《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办法》和村委会选举⼯作的意义,引导⼴⼤选民增强法制意识,正确⾏使民主权利,要使选举程序、⽅式、时间、村委会成员的条件和法律责任等做到家喻户晓,⼈⼈明⽩,最⼤限度地提⾼选民的参选率。

关于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村级“两委”(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换届选举工作是一个重要的基层民主活动,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和村民利益的实现。

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进行,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选举原则、选举程序、选举组织和选举监督等方面,提出一个具体的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选举原则1.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选举过程应公开透明,选举结果应确保公正公平,任何可能影响选举结果的不正当行为都应严肃处理。

2. 平等原则:所有符合选举条件的村民均有权参与选举,没有任何特殊身份或背景的村民可以干预或限制其他村民的选举权。

3. 民主原则:选举应尊重村民的意愿和选择,村民代表会议应代表村民的意愿和利益。

4. 公民权利原则:选举过程中要尊重和保护村民的公民权利,确保选举的自由和公开性。

二、选举程序1. 宣传选举法规和候选人资格要求:在选举前,要通过村级各种媒体宣传选举法规和候选人资格要求,确保村民了解选举程序和参选条件。

2. 确定选民名单:由村委会工作人员按照户籍簿和村民代表会议选举工作条例确定选民名单,确保选举权的平等和合法性。

3. 征求候选人提名:征求村民提名候选人,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提名有能力、公正、廉洁和善于为村民服务的候选人。

4. 确定候选人名单: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工作组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公布候选人名单,确保候选人达到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5. 候选人竞选:候选人在村民代表会议选举工作组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展竞选活动,通过候选人的自我介绍、发言和宣传等方式向村民展示自己。

6. 投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确保村民的选举权和表决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7. 计票和公布选举结果:由选举工作组进行计票,并在选举结束后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确保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三、选举组织1. 村委会选举工作组:由村级组织部门负责组织选举工作组,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包括村委会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工作组负责选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民政部关于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1996.02.08•【文号】民基发[1996]5号•【施行日期】1996.0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选举正文民政部关于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民基发[1996]5号1996年2月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今年,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在或将要进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为了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村民自治示范工作经验交流暨城乡基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部署的任务,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的建设,现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村民委员会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是农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充分体现,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通过换届选举,增强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是向广大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

做好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对于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任务在农村基层的贯彻落实,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密切干群关系,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为胜利实现十四届五中全会确定的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一定要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的契机,认真抓紧抓好。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这次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要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认真按照全国村民自治示范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真正建立一个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充分代表民意,热心为村民服务的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

关于开展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共常绿镇委员会文件常委〔2008〕32号关于开展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各村党组织、村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两办法”)的规定,第六届村委会任期将满,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我镇将从4月25日开始,组织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本次村委会换届采用“自荐海选”的选举方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委“好字优先、干字当头”的要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严格执行“一法两办法”的规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团结干事、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委会班子,为建设小康、文明、生态、和谐的新常绿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1、坚持加强党的领导。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

要坚持和完善村委会干部任职资格审查制度,坚持上下联动,依法对自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任职资格条件的,要依法取消其参与竞选的资格。

2、坚持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

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公认度,增加选举工作透明度,坚持各个环节向群众公开,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严格按照“一法两办法”有关规定办事,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二、换届选举时间安排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我镇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安排如下:自2008年4月25日开始,至6月底基本结束,选举日安排在2008年6月1日至6月3日。

三、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4人组成。

顺会乡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顺会乡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顺会乡委员会中共顺会乡人民政府文件岚顺发[2011]23号顺会乡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各村委会:今年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依据,按照《岚县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依法治乡,不断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依据,保证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选好村班子,配好村干部,为扎实推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20111年11月11日-----2012年1月10日三、方法步骤全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十二个环节。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1月15日前)主要抓好五个环节(一)调查摸底。

乡村两级在前段时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摸清辖区内村委会基本状况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分清重点和难点,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选举预案,以便有针对性地指导整个选举工作。

(二)成立选举工作机构。

乡党委、政府成立村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领导辖区内的选举工作。

指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举的日常工作。

由包村干部担任各村委选举工作指导员,在选举期间与乡领导组保持联络。

(三)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乡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选举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确定村委会换届选举日,并以公告的形式进行公布。

村级要制定出更加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选举预案。

(四)换届选举宣传动员。

全乡各村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如运用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政策、法律法规,有效引导选民增强民主法制意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全面、正确地理解选举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原则,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要公布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克服和纠正各种宗族、派别观念,让选民懂得用什么标准来衡量和挑选自己信得过的带头人,真正选出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发展之心、发展之策、发展之力,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够坚持在岗履职,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公正廉明,作风正派,在村民中有较高威信的人选进入村委会领导班子;根据《村委会组织法》中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有适当的名额”的要求,在提名、预选和选举中要注意宣传女候选人,使女能人能够顺利当选。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9.27•【字号】浙民基〔2020〕84号•【施行日期】2020.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浙民基〔2020〕84号各市、县(市、区)民政局: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省村(社区)组织将进行全面换届,这是基层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为高质量做好本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经省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要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村(社区)组织换届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选出忠诚担当好头雁、堪当重任好班子、创业奋进好气象、风清气正好生态、干群齐心好局面的“五好”“两确保”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步推进,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打牢“重要窗口”建设的基层基础。

工作中注重把握五方面原则: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领导贯穿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过程,牢牢把握换届工作主导权,按照全面推行、应挑尽挑、不简单搞一刀切原则,通过法定程序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二是坚持事业选人。

紧紧围绕事业发展全局抓换届,突出优秀标准、战斗力标准选好人,做到选人与干事相统一。

三是坚持依法依规。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准把握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政策要求,确保程序合法、过程规范、效果良好。

四是坚持发扬民主。

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充分保障党员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靠人民群众选好班子。

五是坚持稳中求进。

深刻把握换届形势任务,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整个换届选举平稳有序。

二、需重点把握的问题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浙江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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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发…2011‟38号中共夏馆镇委员会夏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馆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现将•夏馆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你们认真学习,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圆满完成全镇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2011年10月18日夏馆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全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共内乡县委、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委、政府的有关要求,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一、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养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队伍为目标,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干事创业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为加快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开放富裕魅力和谐新夏馆建设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一)交叉任职,严控职数。

村委会换届选举与村党组织换届同时部署,依次进行。

本着从实际出发、精干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职数。

村民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6人组成(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3人,1000-2000人的村原则4人,2000-3000人的村原则5人,30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6人),具体职数由村民会议根据村委会规模大小和工作任务确定,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在确定职数时要与村支部换届通盘考虑,坚持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提倡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参与村主任竞选,村党组织委员参与村民委员会委员竞选,保证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达到90%以上。

(二)优化结构,配强班子。

要通过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结构,配齐配强村委会班子。

要把政治素质好、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文化层次高、年富力强、群众公认等作为村委会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候选人资格和条件的重要内容。

引导村民严格对照村委会候选人资格条件推荐提名候选人,切实把好村委会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入口关”。

要把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推荐村委会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候选资格和条件的重要内容。

要保障妇女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合法权益,加大妇女干部的推选力度,如果村党组织中没有女性成员,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要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每村都有1名以上女干部。

少数民族聚居村,提倡通过依法依规选举,确保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少数民族干部。

要结合“大学生村干部”计划,认真组织大学生村干部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

(三)民主选举,群众公认。

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村委会成员由村民依照法定程序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村委会成员。

三、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我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定于2011年10月开始,至2011年12月结束。

全镇统一规定11月24、25日为我镇各村选举日。

根据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有关政策要求,做到“七统一”,即统一届期、统一时间、统一选举程序、统一选票制作格式、统一发放•当选证书‣、统一报表、统一检查验收。

整个工作大体分八个阶段进行:(一)建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广泛宣传发动(10月11日至10月31日)1、建立村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并从组织、民政、宣传、司法、妇联、共青团、农办等单位抽调工作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换届选举办公室,其中组织委员担任办公室主任,民政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同时,对各村下派指导组,由副乡级以上领导担任组长,具体指导监督各村换届选举工作。

2、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

各村要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七至九人组成,其产生方式由换届前的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无记名投票产生,获得票数多的人员当选。

主任、副主任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推选人数要在应选名额的基础上,按照得票多少推选出一至三名后备人选。

鼓励和引导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负责人,按照法定的推选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负责人,不能硬性规定或由组织指定、委派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后备人选中依次递补。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应及时张榜公布,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主持本村换届选举工作。

3、广泛宣传动员。

镇、村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村委会组织法‣和•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实行村民自治、民主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同时,要利用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黑板报、专题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村委会换届选举内容,真正使农民明白村委会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了解法律的规定和选举的程序,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4、制订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各村要根据镇选举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选举办法。

要对选举方式、村委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流动票箱设臵、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等作出规定,并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要搞好培训,使从事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了解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保证依法选举。

5、做好换届选举前的其它准备工作。

在选举前,要搞好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村情民意,深入分析影响换届选举的主要因素。

对那些村情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的村,要进一步加大整顿帮扶力度,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做到“一村一策”。

同时,要认真开展届满审计,及时将审计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对于审计结果暂未出来的村,可采取边审计边换届的办法进行。

(二)选民登记工作(11月3日前完成)凡截止到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户籍在本村的,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年龄的计算以居民身份证为依据,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依据。

选民资格认定有争议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

1、选民登记条件①户籍在本村并且长期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②户籍在本村,登记选民期间或者选举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接到村民选举委员会通知后,表示愿意参加选举或者书面委托他人投票的村民;③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并履行村民义务,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向村民选举委员会出具证明,证明其在户籍所在地不参加选民登记,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④户籍不在本村,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提前离岗、退休干部职工以及其他优秀人才,自愿到该村工作和生活并参加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⑤精神病患者、重度痴呆傻人员、村办企业和其他经济、文化组织临时雇用的非本村人员,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不列入选民名单,但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未发病期间,应列入选民名单。

2、选民登记方法。

可参照上届村委会换届时的选民名册,采取“四增”、“四减”的办法,进行补充登记和除名。

“四增”是指:截止选举日年满18周岁且未登记的村民;新迁入村且有选民资格的人员;因婚姻关系而增加的村民;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

“四减”是指:迁出本村的选民;死亡的选民;因婚姻关系而减少的村民;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

3、公布选民名单和颁发选民证。

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切实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

核准选民登记无误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颁发选民证,选民必须凭选民证领取选票。

在选民登记期间,对外出选民均应提前通知其参加选举,确实不能回村的,应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三)提名候选人(11月17日前完成)1、候选人条件。

①村委会成员之间不得有配偶或直系亲属。

少数民族聚居村应当有少数民族成员。

②选民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③如果村党组织中没有女性成员,村委会选举中要单独设立妇女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④大学生村干部都要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可提名村委会副主任,特别优秀的可提名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直接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不占村委会职数。

⑤要把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推荐村委会成员候选资格和条件的重要内容。

⑥近年来有违法犯罪和违纪行为、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不宜提名村委会候选人。

⑦鼓励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干部、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

2、提名候选人的关键环节①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本村过半数选民或各村民小组过半数选民,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

每一选民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多于应选人数,在推选候选人时,使用小名、别名或音同字不同的名字,只要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研究同意,视为有效。

②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一名,委员的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二名。

获得提名票多的当选正式候选人。

③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数应当在同一选票上分别提出,但不得在同一选票上提名同一候选人担任两种以上职务,同一候选人获得两种以上职务提名时,选票应当分别计算,获得高职位的得票数可以合并计入低职位得票数之内。

如果被提名的候选人得票相等并超过规定的候选人名额时,应当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

④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职务即终止。

⑤投票确定正式候选人之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五日前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上报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应把全镇各村委会候选人的确定情况及时上报县换届选举办公室。

村委会正式候选人确定后,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考核和调整。

(四)做好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1月23日前完成)1、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选举工作人员主要有总监票1人,唱票、计票、监票若干人,秘密写票处监护员等,上述人员一般应从本村的选民中产生,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但与正式候选人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的应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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