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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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款清欠工作方案

公司欠款清欠工作方案

公司欠款清欠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我们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客户欠款的情况。

为了保障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和健康发展,同时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制定一份公司欠款清欠工作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全面提高公司欠款的回收率,确保公司能够及时收回所有应收款项,并建立健全的欠款管理机制。

三、工作措施以下是我们针对公司欠款清欠工作的具体措施:1. 欠款管理系统建立一套欠款管理系统,对所有欠款进行全面跟踪和监控。

该系统将记录客户的欠款信息、还款计划和历史还款记录,并提供相关报表和分析工具,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欠款问题。

2. 欠款提醒根据客户的欠款情况,定期向客户发送欠款提醒通知。

通知内容明确表明欠款金额、逾期天数以及还款方式,提醒客户尽快进行还款。

3. 欠款协商与欠款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主动与其进行欠债协商。

我们将与客户确定还款计划,并在合理范围内提供帮助,以减少其还款压力,并促使其尽快还清欠款。

4. 催款措施对于逾期欠款客户,我们将采取一系列催款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催收、上门访问等。

同时,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催款过程合法合规。

5. 冻结客户账户如果客户长期拖欠或拒绝付款,我们将根据公司政策,采取冻结其账户的措施,以保护公司利益。

6. 建立征信体系与征信机构合作建立征信系统,将欠款客户列入不良征信记录,并与其他公司共享信息,以防止欠款客户逃避债务,对其贷款申请或其他信用行为产生影响。

四、风险控制为了降低欠款回收的风险,以下是我们的风险控制措施:1. 严格的合作伙伴评估在初步合作前,我们将对潜在客户进行严格的信用评估和背景调查,以减少欠款风险。

2. 规范的合同制度制定完善的合同制度,并确保合同条款明确规定欠款的处理方式和责任,以便在发生欠款时,能够有据可依。

3. 多样化的还款方式为客户提供多种还款方式,便于客户选择最适合的还款方式,降低拖欠风险。

五、评估与改进为了确保工作方案的有效性,我们将定期对公司欠款清欠工作进行评估与改进,以提高欠款回收的效率和能力。

清欠工作管理制度

清欠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应收款项的催收与清理 (以下简称清欠工作),确保清欠工作取得实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加速资金周转,缓解资金紧张状况 ,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清欠 ,是指对各类应收款项的清理回收.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债权,以及经审批核销 ,作为账销案存管理的各种应收款项。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公司,独立核算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公司成立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组 (简称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总会计师、负责经营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公司清欠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清欠办) ,清欠办设在财务资产部,负责清欠工作日常业务。

公司所属各分公司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专责人员负责的清欠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清欠具体工作。

公司遵照“谁主管、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清欠责任终身制。

无论工程项目是否竣工决算,是否完工并账,项目管理分公司负责人均为应收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应收款项终身负责,负责清收全部应收款项;项目工程技术、合同、物资负责人为清欠相关责任人.项目管理分公司负责人及相关欠责任人调离时,必须将分公司所管理的全部项目应收款项同客户或者发包方核对、确认无误,并取得客户或者发包方确认的书面文件交予继任者,调离后仍有协助收取工程款的义务,否则不予调离或者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处理。

对严重逾期或者发生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报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 ,可通过一定方式对内、对外公开招标,由专门催款机构或者催款人员进行催收 .并指定原项目管理分公司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催收,并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奖惩.部门责任(一)公司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

掌握汇总清欠工作发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完整版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完整版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清欠工作管理,确保债权回收,减少坏账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清欠工作管理。

三、职责
1. 财务部负责制定和维护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销售部负责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欠款原因,制定清欠方案。

3. 财务部负责跟踪清欠进展,记录清欠情况,并及时调整清欠方案。

四、清欠流程
1. 销售部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了解客户欠款情况,并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

2. 销售部根据应收账款明细表,制定清欠方案,包括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

3. 销售部与客户沟通,协商还款事宜,并签订还款协议。

4. 财务部根据还款协议,跟踪清欠进展,记录清欠情况,并及时调整清欠方案。

五、清欠风险控制
1. 销售部应建立健全清欠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清欠风险。

2. 财务部应定期与销售部核对应收账款明细表,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财务部应对清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债权回收。

六、监督检查
1. 财务部负责对销售部清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清欠管理规定的行为,财务部有权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清欠小组管理制度

公司清欠小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提高清欠效率,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清欠小组的组建、职责、工作流程、考核与奖惩等方面。

第三条清欠小组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清欠工作;(二)公平公正:对各类应收账款进行公平公正的清收;(三)注重实效:以提高清欠效率、降低清欠成本为目标;(四)预防为主:加强应收账款源头管理,预防欠款发生。

第二章组建与职责第四条清欠小组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建,成员由财务部、业务部、法务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第五条清欠小组职责:(一)负责公司应收账款的清收工作;(二)分析应收账款结构,制定清收方案;(三)协调各部门,推动清收工作;(四)对欠款单位进行信用评估,提出风险预警;(五)对清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六)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清收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清欠小组工作流程:(一)收集应收账款信息:由业务部门提供欠款单位的基本信息、欠款金额、欠款时间等;(二)分析欠款原因:对欠款原因进行分类,如逾期、欠款、坏账等;(三)制定清收方案:根据欠款原因和金额,制定相应的清收方案;(四)实施清收:按照清收方案,与欠款单位进行沟通,催收欠款;(五)跟踪清收进度:对清收进度进行跟踪,及时调整清收策略;(六)总结经验:对清收工作进行总结,为今后清收工作提供借鉴。

第七条清欠小组在清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清收;(二)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地分析欠款原因,确保清收工作的准确性;(三)注重沟通:与欠款单位保持良好沟通,争取达成共识;(四)灵活应变:根据清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调整清收策略。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清欠小组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九条考核内容:(一)清收任务完成情况;(二)清收效率;(三)清收成本;(四)风险控制;(五)团队协作。

第十条对清欠小组的奖惩:(一)对完成任务好、清收效率高、清收成本低、风险控制好的清欠小组,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对未完成任务、清收效率低、清收成本高、风险控制差的清欠小组,给予批评和处罚。

企业清收清欠工作措施

企业清收清欠工作措施

企业清收清欠工作措施
企业清收清欠工作措施包括:
1. 建立完善的清收清欠流程:制定明确的清收清欠流程,包括债务催收、追讨欠款、法律诉讼等环节,确保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操作规范。

2. 做好欠款管理:建立客户欠款台账,及时记录客户欠款情况,定期进行对账核对,确保欠款数据的准确性。

3. 加强客户信用管理:建立客户信用评估机制,对新客户进行信用评估,确保与信用较差的客户建立合理的交易方式和信用额度。

4. 提前预警和催收:对即将到期的欠款进行提前预警,及时联系客户催促其还款,并与客户进行沟通,寻找解决方案,避免拖欠行为发生。

5. 强化法律手段:对于拖欠款项较大或长期不还款的客户,可以采取法律手段,通过起诉、强制执行等方式追讨欠款。

6.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企业自身无法有效清收欠款,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清收,如律师事务所、催收公司等。

7. 加强内部协作:清收清欠工作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紧密协作,包括销售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等,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协同作战。

8. 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减少欠款发生的可能性。

9. 定期进行回款分析:对欠款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找出欠款的原因
和规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提高清收清欠效率。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企业清收清欠工作措施,具体的措施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清欠办管理制度

清欠办管理制度

清欠办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清欠工作流程,提高清欠效率,防范风险,保障企业信誉,建立清欠办管理制度。

第二条清欠办是指专门负责企业清欠工作的部门,负责制定清欠计划、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监督清欠过程并做好清欠记录归档工作。

第三条清欠办的职责包括:制定清欠计划、分配清欠任务、监督清欠进度、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清欠事务、处理风险事件等。

第四条清欠办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提升清欠工作管理水平,确保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清欠办设立专职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清欠工作。

第六条清欠办设置清欠分析组、清欠执行组、清欠监督组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之间互相配合、协同作战。

第七条清欠办下设清欠专员,负责具体的清欠工作,按照清欠计划执行清欠任务。

第八条清欠办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清欠风险管理组,负责清欠过程中的风险把控和风险处理工作。

第三章清欠流程第九条清欠办应当制定清晰的清欠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清欠资料登记、清欠资金核对、清欠预警处理、清欠协商谈判、清欠法律诉讼等环节。

第十条清欠资料登记环节包括将最新的清欠数据录入系统,建立清欠档案,为清欠工作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清欠资金核对环节包括核对欠款金额、核实债务人身份、核对还款计划等工作,确保清欠过程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清欠预警处理环节包括对即将到期的欠款进行预警处理,提前采取行动,避免欠款逾期。

第十三条清欠协商谈判环节包括与债务人进行沟通,协商还款计划,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清欠法律诉讼环节包括在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欠款纠纷。

第四章清欠监督第十五条清欠办应当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监督,确保清欠任务能够按时完成。

第十六条清欠办应当定期对清欠进度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清欠办应当建立清欠记录归档制度,对清欠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留存清晰的证据。

第五章清欠风险管理第十八条清欠风险管理是清欠办的重要职能之一,应当建立清晰的风险管理制度。

公司清欠小组管理制度

公司清欠小组管理制度

公司清欠小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清欠小组的管理工作,提高清欠效率,加强内部协作与沟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清欠小组是公司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回笼效率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应收账款的清欠工作。

第三条公司清欠小组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的清欠工作,其成员由财务部、审计部、销售部、法务部等部门派员组成,各部门协同合作,共同完成清欠任务。

第四条公司清欠小组的工作宗旨是:严格执行公司的清欠政策,提高清欠效率,减少公司坏账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五条公司清欠小组的工作原则是:规范、公正、效率、诚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清欠小组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财务总监兼任。

第七条公司清欠小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公司清欠政策和方针;(二)制定公司清欠计划和目标;(三)对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清查和分类;(四)调查核实欠款人的还款意愿和偿还能力;(五)与欠款人协商制定还款方案;(六)跟踪欠款人的还款进度,及时催促还款;(七)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八)整理和归档清欠资料。

第八条公司清欠小组成员由公司各部门派员组成,具体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推荐,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后确定。

第九条公司清欠小组成员应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

第十条公司清欠小组成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为公司的清欠工作贡献力量。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公司清欠小组的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清欠工作,对工作成果负总责。

第十二条公司清欠小组的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主任完成清欠任务。

第十三条公司清欠小组的成员要加强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公司清欠小组的成员要准确记录清偿过程中的重要事件,形成清晰的案件档案,以备查证。

第十五条公司清欠小组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寻求解决方案。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六条公司清欠小组的工作流程如下:(一)梳理应收账款表,对欠款人进行分类;(二)调查核实欠款人的还款意愿和偿还能力;(三)与欠款人协商制定还款方案;(四)跟踪欠款人的还款进度,及时催促还款;(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六)整理和归档清欠资料。

清收清欠管理办法 3篇精选(最新)

清收清欠管理办法 3篇精选(最新)

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维护企业利益,盘活企业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清欠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工作。

清欠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效果乃至企业的生存。

因此,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各部门都要重视,决不可掉以轻心。

要树立“清欠就是效益,减负就是增效”的观念。

第三条有限公司成立以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总会计师为副组长,公安、纪委、法律事务室、财务等组成的清欠收款领导小组,财务部下设清欠办公室,具体负责清欠的日常工作,业务上受财务部的直接领导。

第四条新开工项目在工程开工时,应设立项目清欠小组。

清欠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成员由项目计划主管、财务主管参加,共同完成清欠收款中有关工程计价、竣工决算、收回欠款等工作事项,直至项目各种应收款的回收完毕。

第五条对于历年遗留的应收工程款和其他应收款,各单位应进行全面清理,分清欠款单位、欠款账龄及实际欠款数额,列出明细及预计可收回时间,以便分清责任,便于清收。

第六条历年遗留的应收款项,由有限公司指定相关责任人负责清收,并实行清收与工资奖金挂钩的办法进行考核;签订清欠包保责任状,明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责任状确定的时间内清收完毕,对责任人发放工资并按收回金额的一定比例兑发奖金。

已完工已决算应收账款,账龄1至2年的按1%兑奖,3年的按2%兑奖,4年的按3%兑奖,5年及以上的按4%兑奖;已完工待决算的项目均按5‰计提兑奖。

第七条处罚。

新开工项目在项目终结后,应做到工完账清,本项目存在有应收工程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对项目经理、书记、计划主管、财务主管处以当年工资收入的20%、10%、5%、5%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收回。

欠款收回后,原罚款予以退还。

对历年遗留欠款的清欠责任人,在责任状期限内无法完成的,从超过规定时间的当月起,停发本人全部工资,直至收回欠款为止才予以补发,并取消前款第五条中规定的按账龄提取的兑现奖。

第八条清欠人员外出清欠,必须经总会计师批准方可成行,否则有关费用由个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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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欠管理办法
中铁十八局国际公司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在工程承包业务活动中面临的业主迟付、拖欠、拒付工程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工程款及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工程账款是指根据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协议)约定,承包商应收取建设工程发包方(业主)、分包商应收取总包方的各类款项。

其中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结算款、材料设备款、各类保证金、人工(劳务)费用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工程账款是指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履约情况,经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工程应收款,处理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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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公司设立“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公司清欠领导小组)。

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系统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在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系统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工程账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主管部门独立负责,又有财务、资金、法律、技术、经营和工程管理部门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可建立业主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各单位配备的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

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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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责任制度
第十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清欠工作。

对于拖欠工程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各级企业的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对清欠工作负有专业管理职责。

按照合约规定的工程进度和付款条件,及时监督工程款回收,控制拖欠工程款发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处理呆账坏账。

第十三条部门责任
1、企业清欠机构负责本单位以及下属企业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工程项目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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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经营、合约管理部门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

负责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工程验收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资料及时清理分部分项工程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办好工程竣工决算,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

3、企业资金财务管理部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强工程款结算回收工作,严格财务核算和收款手续,提供有关工程拖欠款的准确数据,收集业主资金动态信息及时与企业清欠机构沟通。

参与实施清欠中债转股、实物抵债以及实物变现、资产评估等工作。

4、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对因工程质量和工期发生拖欠的项目,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处理,解决好业主(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清除清欠障碍,协助办理工程决算。

5、企业材料设备部门要及时清理和提供材料消耗、设备损耗以及相关凭据,以便财务、经营和清欠部门掌握工程款结算的数额,保证随工程进度及时结算。

6、企业技术管理部门在清欠工作中要及时提供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洽商签证等原始资料和数据,保证证据的完整和准确。

7、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应加强合同审核,做到合同签定前签署意见、合同签定后内容交底,履约过程中进行检查等。

及时准确的收集各种证据资料,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依案情与诉讼审批程序对案件进行评估、立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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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企业其它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担负清欠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凡对企业负责人统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执行不力的,应承担其责任。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清欠的直接责任人,也是项目工程款清收的终身责任人。

应严格执行合约条款,把工程成本、进度和质量与工程款清收结合起来,视工程款实收情况安排施工,未经法人层次管理部门批准,不得盲目推进或轻易退场。

第四章清欠原则
第十五条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

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

在清欠工作中要注意与还贷、抵税、清偿债务、处理不良资产结合起来。

要处理好清欠与市场开拓、机构调整的关系。

第十六条对拖欠工程款的项目,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根据业主资金、信用状况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核定清欠指标。

对资金状况较好的业主和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

对于业主和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但项目市场前景看好的,在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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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有效抵押担保的办法清欠。

对于资金状况不好、经营不善的业主和债务人,可考虑以实物抵债的办法,并做好资产鉴定、评估、保全、资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等工作。

对于资金状况恶劣、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业主和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许的方式维护企业权益。

对于资金状况不好、不适于行使优先权的投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建设部、计委、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和防止工程款拖欠的文件精神,可与建设单位协商,用划拨拖欠方的银行贷款、企业营业权益、也可由当地人民政府优惠划拨土地等多种方式抵补拖欠款。

第十七条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认真清理在施工程和历史遗留拖欠工程款项目的资料。

建立应收工程款台帐,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债权债务转移,减轻企业拖欠款和债务的双重压力。

第十九条本着内部协商,内部仲裁,共同对业主结算,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办事的原则,妥善解决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

第二十条《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法》第286条的司法解释是解决拖欠问题的法律依据。

对不按合同付款的业主,对未支付全部或大部份购房款的消费者、非个人消费购房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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