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普通话管理制度
初中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初中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推广普通话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重大意义。
初中阶段是推广普通话的关键时期,旨在培养学生掌握国家通用语言,增强民族凝聚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工作原则1. 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协同推进的原则,确保推广普通话工作落到实处。
2.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年级、不同学生群体,制定具体可行的推广措施。
3. 坚持全面推进、内涵发展、注重实效的原则,将推广普通话与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建设等相结合,提高推广工作的实效性。
三、主要任务1. 加强普通话教育。
将普通话作为初中阶段学生的必修课程,确保学生掌握基本的普通话听、说、读、写能力。
2. 创设普通话环境。
加强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要求教师、学生及家长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普通话,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3. 开展普通话活动。
组织丰富多样的普通话演讲、朗诵、辩论等活动,激发学生学习普通话的兴趣和热情。
4. 推广普通话资源。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传播普通话优秀节目和作品,拓宽学生学习普通话的渠道。
5. 加强师资培训。
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确保教师能够熟练运用普通话进行教育教学。
四、工作措施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学校要成立推广普通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和工作机构,确保推广普通话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推广普通话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
3. 落实优惠政策。
对在推广普通话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师生积极参与推广普通话的积极性。
4. 开展监督检查。
学校要定期对推广普通话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5. 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性和政策措施,形成全社会支持推广普通话的良好氛围。
幼儿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制度

幼儿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洛浦县教育局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使用的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使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提高师生的素质修养,现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订杭桂镇幼儿园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一)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各分园设立教学负责人为推普员,在总园语言文字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幼儿园和各班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二)全园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在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三)组织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直到达标为止,今年全员教师需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
(四)幼儿园每学期有计划地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园内形成一个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五)推普工作列入各类“评优树模”活动的考评条件之一。
二、语言制度(一)普通话规范要求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维吾尔族教师在园期间不得使用本民族语言交流。
3.幼儿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幼儿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二)规范字使用要求1.书写规范,不写错别字、简化字、繁体字、异体字。
2.备课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评语中使用规范字。
4.宣传材料中使用规范字。
5.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三、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一)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未达标教师不得参与评先选优。
(二)把对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的执行情况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三)充分发挥课堂普及普通话作用,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
教学时要重视提高幼儿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的思想,培养良好的听说读写习惯,对做得好的老师和幼儿给予适当奖励。
(四)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
学校推广普通话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提高学校师生的普通话水平,促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旨在通过规范管理,加强普通话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学校成立普通话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普通话推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普通话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一)制定普通话推广工作计划;(二)组织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和竞赛等活动;(三)监督各部门、各班级普通话推广工作;(四)收集、整理普通话推广工作相关资料;(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级应设立普通话推广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班级的普通话推广工作。
第三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第六条学校每年组织开展普通话培训,包括教师培训、学生培训和专项培训。
第七条教师普通话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普通话语音、词汇、语法规范;(二)普通话教学技巧与方法;(三)普通话教材编写与使用;(四)普通话教学评价与反馈。
第八条学生普通话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普通话语音、词汇、语法规范;(二)普通话口语表达技巧;(三)普通话写作能力培养;(四)普通话听力和口语测试技巧。
第九条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包括教师和学生。
第十条普通话水平测试分为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六个等级。
第十一条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第四章普通话推广活动第十二条学校定期举办普通话演讲比赛、朗诵比赛等活动,提高师生普通话表达能力和审美情趣。
第十三条学校鼓励各班级开展普通话主题班会,营造良好的语言氛围。
第十四条学校与社区、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普通话推广活动,扩大普通话推广的影响力。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五条对在普通话推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普通话管理制度百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普通话教学和管理工作,提高全校师生的普通话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包括教师、学生、行政人员等。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1. 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 中学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特殊教育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 学生普通话水平要求:- 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中等教育阶段学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小学阶段学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普通话教学与管理1. 普通话课程设置:- 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普通话课程纳入教学计划,确保学生接受必要的普通话训练。
-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教学能力,并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教学。
2. 普通话培训:- 学校应定期组织普通话培训,提高师生的普通话水平。
- 对于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要求的教师和学生,学校应提供相应的辅导和培训。
3. 普通话测试:- 学校应定期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对师生普通话水平进行评估。
- 测试结果应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奖惩措施1. 奖励:- 对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师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普通话教学和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2. 惩罚:- 对未按要求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教师和学生,给予批评教育;- 对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要求的教师,根据情况予以降级、停职或解聘;- 对违反普通话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实施与监督1. 实施:- 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落实普通话教学和管理措施。
- 教师应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提高自身普通话水平。
- 学生应自觉接受普通话教育和训练,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
学校学生说国语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国语(普通话)已经成为我国官方语言和通用语言。
为了提高学生的国语水平,培养学生的国家意识、民族认同感,我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标1. 提高学生国语水平,使其能够熟练运用国语进行交流、学习、生活。
2. 培养学生的国家意识、民族认同感,增强民族凝聚力。
3. 营造良好的校园语言环境,促进校园文明建设。
三、管理制度1. 学生在校园内必须使用国语进行交流,不得使用方言、土语等。
2. 学生参加各类课程、活动、考试等,必须使用国语,不得使用方言、土语等。
3. 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交流方言,但不得影响他人学习、生活。
4. 学校将定期组织国语培训活动,邀请专业教师为学生提供国语培训,提高学生的国语水平。
5. 学校将设立国语监督员,负责监督学生在校园内的国语使用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纠正。
6. 学校将设立国语奖励机制,对在国语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7. 学校将加强对教师的国语培训,提高教师的国语水平,确保教师在课堂上使用国语教学。
8. 学校将加强与家长、社会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国语学习,形成良好的家庭、社会、学校三方联动机制。
四、实施与监督1. 学校将成立国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学校将定期对国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 学生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学校将对举报者进行保密,并对举报行为给予鼓励。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国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校将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国语学习环境,提高学生的国语水平,为培养具有国家意识、民族认同感的高素质人才贡献力量。
学校普通话推广宣传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我校师生普通话水平,促进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教职工及其家属,以及其他在我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原则1. 遵循国家语言文字规范,以普通话作为校园通用语言。
2. 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广泛开展普通话推广活动。
3. 鼓励创新,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普通话推广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 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促进校园和谐发展。
四、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普通话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普通话推广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设立普通话推广办公室,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工作内容1. 开展普通话培训:针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师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普通话培训,提高师生普通话水平。
2. 普通话水平测试:定期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鼓励师生参加,对普通话水平达到一定标准的师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3. 语言文字规范检查:定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检查,对不规范使用普通话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4. 举办普通话演讲、朗诵等比赛:组织各类普通话比赛活动,激发师生学习普通话的热情。
5. 宣传教育: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通话的重要性和规范化使用。
6. 营造良好氛围:在校园内设置普通话标识,营造浓厚的普通话使用氛围。
六、工作要求1. 全体师生应自觉遵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
2. 教职工应积极推广普通话,提高自身普通话水平,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3. 学校普通话推广办公室应定期对普通话推广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4. 各部门、各班级应积极配合普通话推广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七、监督检查1. 学校普通话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普通话推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理。
校园普通话管理制度

校园普通话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质修养。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普通话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教学副校长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二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
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
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一项内容,每学年进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口试、笔试),不达标的不得参加三好生评选.5.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6.推普工作列入先进教研组和“文明班级”考评条件.二.校园用语管理制度1。
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
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科室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
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姚家乡校庄小学2008年2月。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7篇)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7篇)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精神,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动校园语言文化建设,提高师生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一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加强和开展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语言文字方面的培训和督查。
4.学校每学期有计划地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二、语言制度1.普通话规范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2.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
未达标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争取尽快达标。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国标率100%。
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3.对于违反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的行为,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师生素质修养和文化水平。
希望全体师生认真遵守执行,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
保留了原文本的基本信息和含义,但在语言表达和组织上进行了重新构思和调整:首先,我们需要将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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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普通话管理制度
1、教师上课交谈必须使用普通话。
教师普通话水平不达标不许上岗。
2、教师要认真学习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
3、积极参加各部举行的普通话活动。
4、师生读课文、回答问题与交谈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5、教师在教学和集体活动中不使用普通话,不许评先评优及晋级。
6、教师要认真上号普通话和口语交际课。
小辛庄中心小学
遵化市石门镇小辛庄中心小学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草稿)
原则:依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其他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分配比例:
一、出勤20%。
二、岗位津贴30%
三、满工作量津贴30%
四、超工作量津贴5%
五、业绩考核津贴10%
六、特殊贡献奖励5%
一、出勤20%(100元固定)
1、请假20元/天(每天按8节课计算),确因病住院的由班子会讨论决定。
2、迟到、早退(45分钟以内)2元/次。
3、旷工60元/天。
4、以学期为单位累计。
二、岗位津贴30%
1、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值日组长每月20元(按10个月计算)。
2、教学一线人员(上课),另外增加10元(按10个月计算)。
3、有批文教育干部由教育办考核怎家部分。
4、各类标准内部不再分等级。
三、满工作津贴30%
1、按文件要求担满课时量(包括增加课时量,如专用教室任务等)享受此项。
2、若请长假,则扣除相应的满工作量津贴,用作代课教师的补贴,短时请假通过政教处批准,并且自行调节,不扣工作量绩效工资。
3、不满工作量的,视情况扣除本项的5%—10%
4、非教学人员无特殊情况按满工作量对待。
5、中层领导干部任课原则上不低于教师工作量的1/2。
6、语、数、英1—3年级15节/周,音乐、体育16节/周,其他17节/周,专用教室1节/周。
四、超工作量津贴5%
1、假期值班20元/天。
2、值班组周一至周五日常值班10元/天。
3、住宿教师超工作量值班10元/天。
4、特殊任务(指必须用假期完成的任务)、上级临时指派紧急任务加班20/天。
5、其他情况由班子会讨论决定。
五、业绩考核津贴10%
1、非教学人员取平均数。
2、教学人员奖励按学期成绩,没人钱按为(总款/分款×个人所得分)。
此项由教育办考核
说明:1、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 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2) 经非法方式表弟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3) 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 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试过的;
(6)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受到党纪和行政处分的教职工的绩效考核,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作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以外等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哦那工资。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视情扣发本人基础性绩效工作的5%—10%,具体数额由学校结合教育办确定。
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3、各项扣款或盈余款项均纳入第四项超工作量津贴中,第四项奖励补助支付完毕后,用于学校级别的特殊业绩奖励,再有余额金粉到每位教师绩效中。
4、学校级特殊业绩包括:(1)学校中应受奖励;(2)教学成绩在全校前二分之一,但未享受教育办奖励的,第一名50元,第二名30元;(3)校级大型竞赛活动中的突出个人;(4)在财物、安全、学校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5)此项可由教师推荐,教师自荐;(6)此项所有奖励均由领导班子讨论决议通过,饼形成正式材料备案。
小辛庄中心小学
关于使用普通话责任书
甲方责任及要求:
教师要认真学习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普通话的培训,在教学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认真上好说话课及口语交际课。
使学生的普通话水平不断提高,做到100%的学生使用普通话。
教师普通话水平不达标不许上岗、不许晋级、评优评先。
每学期对教师进行普通话测试。
乙方责任:
认真履行学校对教师普通话的要求。
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
认真上号说话课及口语课,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
甲方代表(主任)签字:
乙方代表(教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