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旁站细则
2024年安全监理旁站细则

2024年安全监理旁站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旁站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理旁站的目的是通过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的检查和监控,认真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安全监理旁站的主要职责包括:巡视工程现场安全、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记录和报告安全问题等。
第二章:安全监理旁站的程序第五条:安全监理旁站工作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六条:监理工程师每天必须进行一次安全监理旁站,确保对施工现场的全面覆盖。
第七条: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监理旁站时,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检查内容进行,同时应当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施工计划和具体施工情况。
第八条:在安全监理旁站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监理工程师应当第一时间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九条:监理工程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进行记录,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汇报给项目管理部门和委托人。
第十条:对于严重的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有权停止相关施工活动,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安全监理旁站的内容第十一条:安全监理旁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巡视工程现场,检查各项施工活动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
2.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设置了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
4.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证书。
5. 检查施工现场的堆放物料、临时设施、安全通道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章:安全监理旁站的要求第十二条: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监理旁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和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变更检查内容和路线。
安全旁站监理细则(三篇)

安全旁站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全旁站监理工作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条安全旁站监理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施工安全隐患。
第四条安全旁站监理工作要坚持现场监理和文件资料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监理工作的全方位。
第五条安全旁站监理工作要加强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施工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安全旁站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监理资格,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的施工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指标。
第七条安全旁站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及时到达工程现场,进行监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旁站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护设施的设置、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等。
第九条安全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告监理单位。
第十条安全旁站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和建议意见。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安全旁站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施工单位的工作计划,合理安排监理工作的时间和内容。
第十二条安全旁站监理人员应当与施工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确认,确保工作进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安全旁站监理人员应当与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安全管理措施的具体实施情况。
第十四条安全旁站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安全保护、物料的储存和运输、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安全防护等。
第十五条安全旁站监理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制止危险行为,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安全旁站监理人员应当将监理工作情况及时汇报给监理单位,并将监理报告送交施工单位。
监理旁站实施细则(四篇)

监理旁站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监理旁站工作,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本细则制定。
第二条监理旁站是指监理单位派遣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监理旁站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
第四条监理旁站工作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并由施工单位配合完成。
第五条监理旁站的时间、频次和工作内容应当根据施工工程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合理安排,并予以明确。
第六条监理旁站的工作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二章工作程序第七条监理旁站的工作程序包括:组织准备、实施监督、记录备案、问题反馈和总结提升。
第八条组织准备阶段:1. 监理单位应当制定监理旁站的工作计划,并报批相关部门。
2.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3. 监理旁站应当制定相关表格和文档,方便记录和整理工作内容和发现的问题。
4. 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明确监理旁站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第九条实施监督阶段:1. 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监理人员应当认真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3. 监理人员应当根据监督情况提出及时处理意见和建议,并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
4. 监理人员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记录备案阶段:1. 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旁站的记录整理归档,并进行备案。
2. 监理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监理旁站的记录和处理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整改。
第十一条问题反馈阶段:1. 监理单位应当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监理旁站的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2. 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总结提升阶段:1.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监理旁站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2.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交流,提高监理旁站的工作水平。
安全监理旁站细则

安全监理旁站细则
是指在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巡视和监督的具体规定。
1.巡视频率:安全监理人员应每天至少巡视一次施工现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以落实。
2.巡视范围: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各个施工区域进行巡视,特别关注危险源和高风险区域。
3.巡视内容: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防护设施、安全标识标牌、消防设施等是否完备,作业人员是否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等。
4.记录和报告:安全监理人员应做好巡视记录,包括巡视时间、巡视内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整改情况等,并及时向相关方报告。
5.安全指导:安全监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提供相应的安全指导。
6.协调沟通:安全监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如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应及时与相关方沟通协调,确保安全问题得到有效处理。
7.应急应对:安全监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如发现突发安全事故或有潜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8.安全考核:安全监理人员的巡视情况和监督效果会纳入施工单位的安全考核评估内容,以及作为安全监理人员自身的工作质量评价。
总之,安全监理旁站细则是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安全监理旁站细则

安全监理旁站细则
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安全监理人员执行旁站工作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安全监理旁站细则的内容:
1. 安全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安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监理资质证书和经验,熟悉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
2. 旁站的时间和频率:安全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安全风险情况,确定旁站的时间和频率。
一般情况下,安全监理人员每天或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旁站。
3. 旁站的内容和方式:旁站内容包括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指导。
安全监理人员应查看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
旁站方式可以采用现场巡视、查阅记录和与相关责任人员交流等方式。
4. 旁站的记录和报告:安全监理人员应记录每次旁站的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并汇总形成旁站报告。
旁站报告要详细描述每个问题的情况和整改要求,并抄送给相关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
5. 旁站的效果评估和追踪: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评估旁站的效果,确定整改是否到位。
对于需要随时追踪的问题,安全监理人员应特别关注并定期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6. 旁站的权力和责任:安全监理人员有权在旁站过程中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停工或限制工作等措施。
同时,安全
监理人员应对旁站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和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安全监理旁站细则,根据不同工程的具体要求和安全风险情况,细则内容可能会有所调整。
在实际工程中,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旁站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达到要求。
安全旁站监理细则范文(三篇)

安全旁站监理细则范文《安全旁站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工人和公众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安全旁站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实地巡视和监控,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专业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四条安全旁站监理的目标是在施工过程中重点关注和管理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节,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相应的安全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五条安全旁站监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且监理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安全旁站监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始终站在安全的立场,维护施工单位和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安全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第七条安全旁站监理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确保施工单位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执行。
第八条安全旁站监理应对施工现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定级,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
对于一般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于严重隐患,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九条安全旁站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操作进行实地巡视和监控,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操作符合安全规范和操作要求,及时纠正存在的不合理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第十条安全旁站监理应密切关注施工现场的危险操作和高风险作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提醒和整改,确保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旁站监理应按照工程施工的进度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督计划和工作方案,并及时向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汇报工作进展和发现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旁站监理的方法与手段第十二条安全旁站监理可以采用如下的方法与手段进行工作:(一)现场巡视:监理人员应定期在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查看施工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与施工人员交流和沟通,了解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情况。
安全监理旁站细则

安全监理旁站细则一、前言安全监理旁站是一个重要的监督控制环节,目的是为了确保建设项目安全、合法、规范。
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明确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内容、流程以及注意事项,以便正确执行监理任务,减少事故风险。
二、安全监理旁站的定义安全监理旁站是安全监理员在工程建设施工实施过程中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其重要性类似于建筑工地上的着装、扬尘等环境问题,包括施工方的具体工艺、用料、工期控制等。
目的是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合法、规范。
三、安全监理旁站的内容安全监理旁站的内容包括:1.监控现场的施工情况,了解施工进展、质量状况、安全状况等。
2.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器材、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效。
3.检查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特种作业证情况等,挑选特殊工种,检查其证件是否到位及理解掌握情况。
4.执行标准化操作,规范验收过程与验收标准,协调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比时对现场资源进行优化。
四、安全监理旁站的流程与要求安全监理旁站的流程与要求包括:1.安全监理员要按照规定的安排和规定的现场巡视频次到各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2.在现场要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同工程负责人联系,确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3.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对不能立刻解决的问题,要通知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或旁站负责人,做好问题改善的工作。
4.巡视时要格外注意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严禁越栏进入施工现场和违规行为。
5.巡视时要做好巡视记录,如问题点、巡视时间、处理情况等,确保巡视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6.安全问题发生时,安全监理员应及时报告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7.安全监理员要定期对巡视情况进行汇总反馈,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五、注意事项1.安全监理员应对自己职责有清晰认知,了解本次安全监理旁站的目标和任务。
2.安全防护工作的组织和制度执行者,应主动参与现场监管工作。
3.安全监理员应了解和掌握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监理旁站细则

安全监理旁站细则安全监理旁站是指在施工工地上,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常态化巡查、指导和记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
以下是安全监理旁站的细则:1. 巡查频率: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工地的特点和施工进度,制定巡查频率。
一般来说,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或在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巡查。
2. 巡查内容:安全监理人员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进行巡查:- 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环境,包括清洁度、道路、出入口和通道的畅通程度等;-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脚手架、安全防护网等;- 操作人员是否按照相关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等;- 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正常运行等;- 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隐患,例如电气设备是否合理摆放、电线电缆是否损坏等。
3. 巡查方式:安全监理人员可采用随机巡查和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随机巡查可以突出问题的发现性和及时性,定期巡查可以保证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全面监控。
4. 巡查记录:安全监理人员在进行巡查时,应详细记录巡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的解决措施等。
并及时将记录报告给相关责任人,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
5. 问题整改:如果安全监理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安全问题,应立即通知责任人,并跟踪整改情况。
对于重要问题,还应要求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确认。
6. 问题汇报: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汇报巡查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存在的风险等。
7. 安全教育:安全监理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可以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加强安全意识。
8. 提供建议:安全监理人员应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向项目负责人提供合理化的安全建议,化解潜在风险,促进施工安全。
总之,安全监理旁站是施工过程中重要的安全控制手段,对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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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旁站细则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安全监理旁站细则一、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监督单位:工程位于,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结构,主体设计使用年限,抗震烈度:,安全等级:,耐火等级,地下层(负一层为用房,负二、三层为),主楼层,裙楼层,建筑高度。
基础形式为。
招标质量要求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4、国家及省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文件等;5、批准的监理规划及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6、经各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等。
三、旁站控制要点(一)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搭设工程旁站控制要点1、检查脚手架搭设施组或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计算书)是否已经各方确认通过,是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
2、审查特殊工种上岗证书:上岗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交特殊工种上岗证书(原件)查验,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将上岗证书复印件存档。
3、检查上岗工人是否经过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是否接受过安全技术交底,查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4、检查工人是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
5、严格检查钢管、扣件、安全网等材料质保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经过报审;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钢管不宜采用;凡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kg.m。
6、督促施工单位在脚手架搭设时,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安排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
7、脚手架搭设必须配合施工进度,一次搭设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脚手架基础回填土必须夯实,基础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宽度不小于2m,并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高层脚手架立杆放置在纵向统长仰铺12-16号槽钢上,并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8、立杆接头除在顶层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部立杆交叉之用;立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不少于两个扣件;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1m,高出檐口1.5m。
9、纵向水平杆件宜设置在立杆内侧,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横向水平杆件采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不宜大于100mm;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齐。
10、脚手架连墙件有柔性和刚性连墙件,对高度在24m以下的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数量的设置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11、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12、作业层竹笆应满铺、绑扎牢固,在拐角、斜道平台处竹笆应做防滑处理;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13、如遇大风(6级及以上)、雨、雪等特殊气候,暂停作业;禁止高空抛物;检查出入口、通道口等部位的防护设施是否到位;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
14、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
(二)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工程拆除旁站控制要点1、审查特殊工种上岗证书:上岗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交特殊工种上岗证书(原件)查验,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将上岗证书复印件存档。
2、检查上岗工人是否经过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是否接受过安全技术交底,查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3、检查已经确认的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需进一步完善,是否具备拆除条件。
4、脚手架拆除前应检查(1)外立面工作量是否全部完成并通过了验收;(2)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是否完好;(3)脚手架上堆物是否清除干净。
5、检查工人是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要求穿防滑鞋。
6、拆除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信设备。
7、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应暂停拆除作业;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8、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拆除后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立杆的高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并封闭。
9、拆除时所有杆件和扣件应分离;竹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防止笆面垃圾高处坠落伤人;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拆除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部位应及时修复后,方可离岗。
10、拆除时严禁高空抛掷任何物件;脚手架拆除后的所有钢管、扣件、安全网等物件应按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或及时清运出场。
(三)土方工程旁站控制要点1、检查土方开挖是否严格按照已经各方确认通过的施组或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是否具备开挖条件等。
2、检查上岗工人是否经过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是否接受过安全技术交底,查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3、检查工人是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等)。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的遵守情况等。
4、开挖前应认真熟悉地质勘测资料,摸清地下管线及地质情况,以利于开挖过程中避免以外事故的发生及防范;挖土时要注意涂壁及边坡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等情况及时上报;开挖时,必须设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并保持畅通,以免基坑积水。
5、人工挖土时,要求前后操作工人间距离不应小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6、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及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7、采用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是否完好,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8、机械操作过程中,不得碰撞支撑、立柱、井管点、围护墙和工程桩;对基坑中局部加深的电梯井、水池等部位,开挖前应对其边坡做必要的加固处理;挖土机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加固措施,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9、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米高的护栏,拉好红白安全带,放好马凳等安全设施,晚上或迷雾天设置红灯警示。
10、配合清土的工人不准在机械的回转半径下工作;土方堆放要严格按施组、方案进行,不得堆放在离基坑边2米范围内。
11、土方回填在应对称进行;装载机械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平土;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是否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
12、基坑(槽)的支撑,应按照土方回填的速度,按施组要求依次拆除,不得事先将支撑拆除。
(四)塔吊、人货电梯装拆旁站控制要点1、检查塔吊、人货梯的装拆专项方案(附计算书)是否已经各方确认通过,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检查塔吊、人货电梯的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备案证明(IC 卡)等资料是否齐全。
3、检查塔吊、人货电梯专业装拆单位资质、营业执照等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4、审查塔吊、人货电梯专业装拆单位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书:上岗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交上岗证书(原件)查验,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将上岗证书复印件存档;检查上岗工人是否经过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是否接受过安全技术交底,查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检查塔吊、人货电梯的基础、轨道否符合要求,是否具备安装条件。
6、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配备情况,是否合理、正确使用。
7、安装拆除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配备良好的通信设备。
8、作业前仔细检查吊装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如遇强风(四级以上)、大雨、大雾等特殊气候,应暂停装拆作业。
9、塔吊安装拆卸安全注意事项:1)作业前对制动器、连接件、临时支撑要进行调整和检查。
2)安装过程中对所有螺栓到要拧紧并达到紧固力矩要求,对钢丝绳要进行严格检查有否断丝磨损现象,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3)对整体起吊安装的塔机特别是起吊前要认真仔细对全机各处进行检查,路轨路基和各金属的受力情况、要害部位的焊缝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对安装拆卸中滑轮组的钢丝绳要理整齐、其轧头要正确使用,轧头数量按钢丝绳规格配置。
10、人货电梯安装拆卸安全注意事项:1)装拆前要检查吊环、吊索、吊钩等用具不准带病操作。
2)检查导轨架、吊笼、传动系统的齿轮及限速器、电气设备主电路和控制电路、附墙架设置处砼强度和螺栓孔、各安全装置、限位开关等是否完好和符合要求。
3)装拆作业一般在白天进行。
4)安装完毕应及时搭设地面出入口防护棚,防护棚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11、塔吊、人货电梯安装完毕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投入使用。
(五)井架搭拆工程旁站控制要点1、检查井架装拆专项方案(附计算书)是否已经各方确认通过,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检查井架的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等资料是否齐全。
3、审查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书:上岗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交上岗证书(原件)查验,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将上岗证书复印件存档;检查上岗工人是否经过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是否接受过安全技术交底,查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4、检查井架的底座安置是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备安装条件。
5、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配备情况,是否合理、正确使用。
6、安装拆除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7、作业前仔细检查吊装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如遇强风(四级以上)、大雨、大雾等特殊气候,应暂停装拆作业。
8、重点检查(1)缆风绳设置:高度10-15米应设置一组,每增高10米增加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度,与地锚或桩头牢固连接,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钢丝绳夹头紧固。
(2)附墙杆件设置:钢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且不得附着脚手架上。
(3)立柱应垂直稳定;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绳筒距离应符合要求;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
(4)吊篮必须有防坠装置、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吊篮两侧安全挡板高度不底于1米;吊篮与楼层面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置或标志。
(5)装设有起重把杆的井架,底部的压重物应符合要求,把杆顶部不得高于井架并设有保险钢丝绳,不得碰到缆风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