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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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查、审批和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证工程安全和施工人员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的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项目总工程师。

第四条项目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各执行单位负责本单位下发的施工技术文件的执行。

第五条所有施工技术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第六条对施工技术文件应当严格审查,审查是否符合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七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程序应当明确,并有相应的审批人员负责。

第八条施工技术文件的修改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并有相应的审批人员负责。

第九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变更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并有相应的审批人员负责。

第十条对施工技术文件应当建立档案,作为参考和备案。

第二章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第十一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由项目部的技术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第十三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工艺设计等。

第十四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率第一”的原则。

第十五条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内部审查。

第十六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定稿和签字,确认其有效性。

第十七条完工图纸的编制应当遵循设计文件的要求,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查。

第三章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第十八条对施工技术文件应当进行严格的审查。

第十九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应当由技术人员和相关领导共同进行。

第二十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应当形成书面意见,并在限期内通知编制单位进行修改。

第二十一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不合格的应当退回编制单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查。

第四章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第二十二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程序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三条签发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职称和资格。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建筑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施工工程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规程、规范、备忘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本单位技术资料的管理机构是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包括认领、鉴定、核查、验收和整理等环节。

第八条技术资料应按照归档编号和文件编号进行存放,确保能够快速查阅。

第九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复制应经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签订相应的借阅和复制手续。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由技术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技术部门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项目部门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时提交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确保资料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尽可能及时,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时进行。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包括对收集到的技术资料进行鉴定、核查、验收和归类等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编号和归档编号进行,确保能够迅速查找。

第十七条技术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的档案目录和索引系统,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八条纸质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年度和项目进行归档,电子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和主题进行分类存储。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安全是技术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的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条技术部门应制定技术资料的备份和灾难恢复计划,保证技术资料的防灾和备份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不被泄露。

施工技术资源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资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施工技术资源的管理,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确保施工质量,降低施工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及施工技术资源的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施工技术资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施工技术资源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实施,协调解决施工技术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施工技术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施工技术资源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施工技术资源采购计划,确保施工技术资源的供应满足施工需求;(2)负责施工技术资源的验收、入库、出库、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工作;(3)对施工技术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技术资源得到合理利用;(4)定期对施工技术资源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5)对施工技术资源的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3.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技术资源的现场使用和维护,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施工技术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正确使用施工技术资源;(2)定期对施工技术资源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3)发现施工技术资源存在问题,及时上报施工技术资源管理部门;(4)对施工技术资源进行报废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四、施工技术资源管理内容1. 采购管理(1)采购计划:施工技术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施工计划,制定采购计划,报领导小组审批;(2)供应商选择:采购计划经审批后,施工技术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供应商选择,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产品质量的供应商;(3)采购合同: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4)采购验收:施工技术资源管理部门对采购的施工技术资源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合同要求。

2. 验收管理(1)入库验收:施工技术资源管理部门对采购的施工技术资源进行入库验收,确保其质量、数量、规格等符合要求;(2)现场验收:施工单位对施工技术资源进行现场验收,确保其符合施工要求。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工程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资料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技术科管理职责:2.1负责施工项目工程资料的检查、指导工作。

2.2参与单位工程分部及竣工验收。

2.3负责对资料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并及时组织培训。

2.4组织项目部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资料的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3、工程资料编制原则:3.1工程资料整理套数按工程实际需要整理,必须保证存档完成后公司有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在档案室存档,检测报告可以为复印件。

3.1工程资料应按不同的专业、系统分类编制、收集、整理并分卷。

3.2分卷要求:根据资料内容进行资料盒的脊背、封面标识(公司有模板),做到美观,便于查阅。

资料盒内应包括总目录、卷内目录、资料封面和资料内容四部分,各级目录及资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层次清晰。

3.2工程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并保证字迹清晰、统一,签字、盖章齐全,其形成方式为:计算机打印,手工签名。

3.4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进行收集、整理,包括安装资料,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资料全部完成。

3.5保证资料需整理一份原件存公司,保证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马上到检测站进行补充,费用自理如被公司发现,每份罚款50元。

3.6多方盖章资料最少整理5份原件,除去给甲方、监理外,剩余全部存放公司(最少一份)。

3.7材料进场时必须及时收集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备案证及出厂检测报告,及时进行试化验工作,不合格材料严禁用于工程上,如未按规定检测因不合格材料发生问题,费用全部由项目部承担。

3.8试化验工作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制作试验台账,每周五前上传OA,检测报告到期及时到检测站领取,最晚不得超过10天。

3.9分包资料按照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及时督促分包单位进行材料试化验。

3.10工程签证资料必须整理三份原件,一份原件存档案室,签证编号按专业、年度编号(建2019-001),签证单能附照片的必须附照片。

2023年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2023年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2023年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 引言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对于质量控制、项目进度和安全保障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汇总、保存和传递等相关事项,以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2. 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2.1 规范性原则:遵循国家和地方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执行操作规程和资料管理要求。

2.2 综合性原则:将各类技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3 保密性原则:重要的技术资料必须严格保密,确保项目的安全和利益。

2.4 时效性原则:具有时效性的技术资料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及时更新和调整。

2.5 便捷性原则:技术资料的查询和获取应方便快捷,确保各类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所需资料。

3. 资料管理的工作流程3.1 资料整理和汇总: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对各类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和汇总,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规范、施工记录等,并按照文件编号、日期等方式进行分类和归档。

3.2 资料审核和审批:经过整理和汇总的技术资料应交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其合格性和可靠性。

3.3 资料保存和传递:审核和审批通过的技术资料应按照要求进行保存,并可以通过电子和纸质两种方式进行传递和应用。

3.4 资料销毁和更新:技术资料的保存周期一般为五年,到期后应进行销毁或更新,避免过期资料的混淆和使用。

4. 资料管理的责任和权限4.1 项目经理应对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保管负有直接责任,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督导。

4.2 资料管理员是专门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人员,具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负责资料的查找、审查、备份和销毁等事项。

4.3 其他相关人员应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完成技术资料的整理、传递和应用等工作,并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5. 资料管理的技术手段5.1 电子化管理:可以通过电子设备和软件进行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传递,实现信息的便捷管理和共享。

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完善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二、资料管理范围1. 施工资料管理的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合同文书、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一切与施工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 所有施工人员均应遵守本资料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施工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三、资料分类1. 按照不同的类型和来源,施工资料应当进行分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文件、合同文件、技术文件等。

2. 不同类别的资料应当放置在相应的文件柜或文件夹内,便于查找和管理。

四、资料保管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制度,确保施工资料的安全和保密性。

2. 重要资料应当定期备份,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设置访问权限,防止泄露和丢失。

3. 资料保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资料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五、资料交流1. 施工单位内部的资料交流应当遵循统一的流程和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传递。

2. 施工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之间的资料交流应当遵循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方式,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3.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六、资料审查1.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资料进行定期审查,确保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书、技术文件等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审查部门应当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

七、资料保密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资料保密制度,确保施工项目的资料不被泄露和盗用。

2. 施工资料保密人员应当履行保密责任,不得私自复印、传阅、外泄资料,严格限制资料的查阅和使用权限。

3. 发现泄密行为的员工应当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施工单位的利益和声誉。

八、附则1. 本资料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已经制定和审议。

2.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施工技术文件的完整、准确、及时,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及已竣工工程的技术文件管理。

三、管理职责1. 公司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项目部负责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移交。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1.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1)施工技术文件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施工日志、施工记录、施工质量检验记录、施工验收记录、施工变更记录等。

(2)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公司内部规定。

2. 施工技术文件的收集(1)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时收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

(2)项目部应确保施工技术文件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损毁或丢失。

3. 施工技术文件的整理(1)项目部应按照施工技术文件目录,对收集到的技术文件进行分类整理。

(2)整理后的施工技术文件应按照工程进度、施工阶段、专业类别等进行归档。

4. 施工技术文件的保管(1)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

(2)施工技术文件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文件安全。

5. 施工技术文件的移交(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应及时将施工技术文件移交给公司档案室。

(2)移交的施工技术文件应完整、准确、清晰,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

五、监督检查1. 公司技术部门应定期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项目部应定期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收集、整理、保管、移交等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具体要求1.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完整性:施工技术文件应涵盖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技术内容,不得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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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HS 3—ZPJZG11
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福建漳平项目经理部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编制: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江西火电建设公司福建漳平项目经理部
二OO八年三月
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福建漳平项目经理部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资料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是工程施工质量活动的真实反映和记录。

为了适应公司现行管理模式及质量、职工安全健康、环境三个标准管理体系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技术资料的管理,理顺管理过程中各环节的关系,提高资料的形成、传递和使用的效率,更好地为施工及管理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 技术资料内容
上级和公司的行政性技术文件,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技术管理文件,施工图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技术方案、措施,推广四新的试验和改进记录,工程监理表格,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主要原材料出厂证明,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试件和材料的检验、试验记录,设计变更、原材料代用记录,施工技术记录,隐蔽工程与中间验收签证,质量验评记录及签证,分部试运记录,工程总结和工程照相,调整试验记录(报告),有关工程建设的协议、文件和会议纪要,重要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记录,工程移交签证书,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

2 机构及设置
项目部资料室设在质量技术科,受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

各专业公司应设置专(兼)职资料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为了保持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资料管理员应相对固定,如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项目分公司质量技术科。

3 管理办法
3.1 技术标准(含规程、规范)
3.1.1 负责对国家、部颁发以及行业的新规程、新规范、新标准、新法规等订购、标识、发放工作。

掌握有效版本,及时做好作废版本的处理工作。

3.1.2 质量技术科负责将工程技术部提供的《电力标准全文数据库》挂在局域网上,各专业公司可以在局域网站上查询标准全文,提高标准查询的速度及效率。

3.2 图纸
3.2.1 资料管理员负责施工图、设备安装资料等收集、整理,并按图纸、设备安装资料等来源的不同分别建档、编目、标识和发放。

3.2.2 工程技术图纸实行技术科专工签发制度。

资料管理员根据技术科专工签发的数量和内容向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发放。

3.2.3 当工程结束后,对具有典型设计意义的工程图纸,项目部工程技术科资料室应向公司工程技术部移交一份,由工程技术部存档供以后工程参考。

3.3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措施)
3.3.1施工组织专业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打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交项目工程技术科出版。

3.3.2 资料室根据工程技术科签发的数量进行出版,并加盖标识章后,根据签发单进
行编号、发放及回收工作。

3.3.3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措施)由编制单位提供电子版。

项目工程质量技术科负责收集其电子版本。

电子版本应收集齐全,并在工程结束后移交一份电子版资料给质量技术部。

3.4 开工报告、工程联系单
3.4.1 由作业单位提出并编写,一式四份。

3.4.2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资料室向业主和监理提交。

3.5 设备开箱资料
3.5.1 设备开箱资料由项目物管科收集,其中装箱清单由物管科管理,图纸、技术说明书等应及时交项目资料室建档管理。

3.5.2 项目资料室负责编制清单。

3.6 工程技术总结
3.6.1 项目部质量技术科负责布置工程技术总结的编写任务,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工程技术总结的编写工作。

3.6.2 各单位和部门应向工程技术科提供总结的文本和电子版本各一份,由资料室统一归档。

3.7 工程信息及工程汇报
3.7.1 质量技术科负责在局域网上开辟“工程动态”专栏,对在建项目的施工情况进行动态反映。

3.7.2 各专业公司及有关单位负责将每周施工动态及相关信息汇报以电子文本的形式上报质量技术科,经整理后及时挂在网上以供共享。

3.8 电厂、监理来文
3.8.1 资料室负责对电厂、监理来文(包括会议纪要)等技术性文件进行整理,分类,汇总、存档。

3.8.2 工程技术科审定后签发至各专业公司及相关单位。

4技术资料编制要求
4.1 凡是工程施工所用的表格,必须是规定的标准表格,不得擅自替换,表格要求是激光打印,速印或铅印。

表格中的数字和签名必须用黑墨水填写,禁止用元珠笔、铅笔、红笔、复写纸复写。

表格中不许留空格,不许涂改、乱划。

要求填写表格时,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表清晰、签字手续完备。

4.2 施工中形成的技术资料要求一式三份(工程监理表格份数按监理表格要求)。

4.3 施工技术纪录图表具体格式内容见附表,作业指导书出版格式详见作业指导书。

4.4 技术资料及文件的出版必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文件内容如无特殊规定统一使用宋体字。

5 借阅
5.1 本公司职工可以借阅施工技术资料,外单位人员借阅技术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同
意。

5.2 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厂家的设计安装图,均由各安装单位的专工或文件管理员借出,数量由总工和部门领导确定,一经借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残缺、丢失,施工结束后立即归还资料室。

5.3 技术标准、规程、规范领用须经技术部门领导决定,由领用人员到资料室办理手续。

5.4 施工图和设备安装资料等文件除正常消耗外,如损坏、残缺、丢失,每套罚款200元,罚款从承包金额中扣除。

6 签发
作业指导书(方案)、施工图纸、工程联系单(设备修改单)应由质量技术科专业人员进行签发,资料员按签发要求进行分发登记。

其中分发份数如下安排:
6.1 工程联系单(设计修改单):有关专业公司各1份、施工调度科1份、涉及到质量方面的发技术质量科1份、涉及安全方面的发安全科1份、涉及经济方面的发经营科1份、重大的发有关项目部领导1份、存档1份。

6.2 作业指导书(方案)分发份数:有关专业公司3份、安全科1份、质量科1份、工程技术科1份、存档1份。

6.3 施工图纸:有关专业公司2份,工程技术科1份、存档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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