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B证)实施细则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积分120可在上海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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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积分120可在上海高考上海市公布了在上海参加异地高考的新政策,规定如果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且累计积分满120分,子女就就可以在上海参加高考。
据悉,实行居住证积分制,上海在全国算是第一家。
新政策取消了此前人才居住证和一般居住证的差别,统一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并根据不同的积分,为持证者提供梯度化的公共服务。
“新版居住证在功能上,与上海户籍相差无几”上海市人社部门接受采访时表示。
其中,就包括其子女可在上海参加中高考等。
上海异地高考故事两位父亲结伴为了加分去读研2013年7月1日,最新出台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让梁萧们看到了希望。
根据这一,申请者在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等基础指标中得到相应的分数,如果取得120分的标准值,就可以获得上海市居住证,而新版居住证在功能上,与上海户籍相差无几,包括其子女可在上海参加中高考等。
在政策出台的第二天,高广坤和梁萧就去了上海市人社局,认真阅读了居住证积分细则。
细则显示,教育分值的最低门槛是大专(高职)学历,计50分,本科学历计60分;年龄介于56—60周岁者积5分,每减少一岁加2分,最多不超过30分;在上海工作且按时缴纳社保,每年可加3分……由于入沪前期,两人工作不太稳定,社保缴纳时间不长,再加上两人年纪“拖后腿”。
详细看完细则,两人达成了一致共识,既然年龄上已经拼不过年轻人,那就只能从学历入手了。
“研究生学历可以加到100分呢。
”2013年9年,在离开校园近十年之后,两人结伴报名了上海一家高校的在职研究生。
现在每天工作,定期到学校听课,参加考试已经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
“年届四十再回炉,我们俩又当了回老学生。
”接受华西都市报采访时梁萧表示。
“上海的压力很多,再去读书,压力变成了双倍。
”高广坤说,不过真能拿到“通行证”,让儿子能在上海本地参加高考,“我一点都不后悔。
持外国人永居留证办理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附件2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海外人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事项代码:0340三、办理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5〕32号)关于印发《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外发〔2015〕33号)关于印发《关于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直接办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人社外发〔2016〕41号)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审核;市人才服务中心、浦东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杨浦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人才服务中心等负责受理。
(二)审批内容《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新办、续签换证、信息变更、挂失和补办、注销。
(三)法律效力取得《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在社会保险、子女就读等方面,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审批对象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需要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自然人及聘用该当事人的企事业单位。
五、申办材料(一)新办1. 业务情形用人单位为申请人首次申请《上海市居住证》B证。
2. 准予批准的条件(1)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在本市合法工作或创业,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海外高层次人才;(2)符合上述条件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或高中在读的子女;(3)申请单位应当是信誉良好,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业、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机构,以及有法人授权的在沪依法注册设立的分支机构。
3. 不予批准的情形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以上条件的书面申请材料。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7.09•【字号】沪府规〔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侨务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7月9日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证件一般规定第三章证件申办第四章持证人待遇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环境,吸引更多海外人才来沪工作或者创业,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特殊才能,在上海合法工作或者创业的人员,包括: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外国高端人才及其他外国专业人才;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专业人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台湾地区专业人才。
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具体范围及条件等事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条(部门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以下简称“海外人才居住证”)的申请受理、核定等综合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制作、发放等相关工作。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上海海关、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证件一般规定第四条(证件功能和类别)海外人才居住证是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生活并享受相关待遇的证明。
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依据)根据《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以下简称海外人才居住证)的载体为《上海市居住证》B证实体证件和电子证件。
第二条(适用对象)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特殊才能,在上海合法工作或者创业的以下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海外人才居住证,包括: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外国高端人才及其他外国专业人才;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其他专业人才;香港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台湾地区专业人才。
其证件识别码分别为L、F、C 、M、H、A、T。
上述人员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或高中在读的子女,可以申请作为随行人员,办理随员证。
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具体范围及条件等事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围绕国家和市委、市政府推进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方向,参照本市相关人才开发目录确定。
第三条(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海外人才居住证的申请受理、核定等综合管理工作。
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受理窗口具体负责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受理工作。
第四条(用人单位)需要申请海外人才居住证的,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是信誉良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团、民办非企业机构,以及有法人授权的在沪依法注册设立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首次申请材料)首次申请海外人才居住证需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护照(含工作类居留许可、入境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外永久(长期)居住证件(另需提供公安部门90日内出具的国内无户籍证明);(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相关留学人员证明);(四)本市住所凭证,包括:外籍人员提供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或主申请人为权利人的房产证;港澳台人员可提供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主申请人为权利人的房产证;(五)有效健康状况凭证,包括:外籍人员提供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许可;港澳台人员可以提供6个月内有效的本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凭证(70周岁以上人员免于提交);(六)待履行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境外跨国公司派遣函(如系投资人,需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业绩体现材料。
上海幼儿园报名表中的居住证类型

上海幼儿园报名表中的居住证类型最近,入园群里有不少家长在讨论居住证的办理。
由于居住证申请后,需要6个月以后才能拿证,在此之前只有居住证凭证,而这是否会影响2020年幼儿园报名就成了家长们纠结的关键点。
参考2019年的入园政策,大部分区要求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而子女可以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记住,父母一方和幼儿都必须办理居住证,且居住证登记地址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地址必须一致。
并且,一般证件的办理时间都要求是在当年4月中旬之前(黄浦、普陀拦在上一年的12月31日),所以现在办理居住证,在报名时无法拿到实体证,按照今年的政策,的确是会影响到入园报名的。
而除了居住证,无论是沪籍还是非沪籍,都需要准备不少报名材料。
光报名表就有以下几类: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小班报名适用)区报名系统报名表(部分区适用)幼儿园自己的报名表(部分幼儿园适用)今天,入园君就依据2019年的各区入园政策,捋一下上海16区的入园报名材料要求,希望给到即将入园的家长们以参考。
如果有什么材料还没办的,务必充分利用剩余的几个月,抓紧办理!浦东新区材料请带好原件和复印件。
线下验证材料时,需带报名入园的幼儿一同前往。
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为2019年4月30日之前。
一套住房原则上3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幼儿一寸报名照出生证明户籍证明预防接种卡住宅类房产证(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一套住房原则上3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经适房或廉租房证明动迁安置协议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非沪籍报名另需: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幼儿本人《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居住证积分通知书社保证明(不满积分需提供)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沪府发〔2017〕98号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沪府发〔2017〕98号
2019/11/21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1
《积分管理办法》主要内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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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积分对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 个月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居住证积分制度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 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 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 务待遇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
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积140分
。
2019/11/21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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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管理办法》主要内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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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指标及分值 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2019/11/21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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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管理办法》主要内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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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一、持证人以中、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基础指标及分值
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 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 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减分指标
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一票否决指标
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2019/11/21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及流程)上海居住证怎么办理?上海居住证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上海居住证可以在网上办理吗?一起来看看2023年最新上海居住证办理流程及材料!2023年上海居住证怎么办理?2023年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2023年上海居住证办理材料:(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023年上海居住证办理流程: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2023年上海居住证办理时限及费用:1.办理时限2.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13•【字号】沪府发[2013]40号•【施行日期】201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3〕4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3年6月13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居住证》积分制度)《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第四条(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公安、教育、卫生计生、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积分指标及分值第五条(积分指标体系)《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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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B 证)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第一条第一条 (依据依据))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2号令《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为引进的国(境)外人员来沪工作、居住提供规范和优良的服务,加强对《上海市居住证》(B 证)的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上海市居住证》(B 证)是上海市吸引海外人才来沪工作、创业,享受相关市民待遇的有效证件。
第二条第二条 《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B B 证)的相关相关管理管理管理审核审核审核、、受理受理、、制卡制卡、、签发部门是指签发部门是指::管理审核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受理部门: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浦东张江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上海市杨浦公共人才服务中心和上海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驻香港联络处;制卡部门: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签发部门:上海市公安局。
第三条 (申请人申请人))以下人员可以申请《上海市居住证》(B 证):(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在上海工作或创业的入外籍的留学人员、持中国护照但无中国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专业人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和外国专业人才。
(二)凡符合本条(一)的,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或高中在读的子女可申请偕行人员。
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在国内获得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具体范围及条件等事项,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商有关部门后发布。
第四条 (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 证)须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单位应当是信誉良好,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业、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机构,以及有法人授权的在沪依法注册设立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 (首次首次申请申请申请))(一)申请的提出本规定第三条所称的人员需要申领《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由用人单位向管理审核部门指定的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配合受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
(二)用人单位须提供以下主体资格证明的材料1、用人单位出具介绍信;2、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请示公函;3、系外资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工商企业营业执照;5、组织机构代码证;6、系非来沪投资人,需提供自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12个月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通过具有资质的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的人员,还需提供派遣的相关协议;7、系投资人,需提供最近单位验资报告或工商管理局出具的投资证明;8、系非法人企业另需提交:(1)上级法人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如系外资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其法人企业的相关人事招聘授权书或由具有资格的公共人事代理公司办理。
(三)申请人申请材料1、填妥《上海市居住证》(境外人员)申请表,附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一张;2、提供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最近中国边防检查入境章页;香港、澳门地区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及港、澳身份证;台湾地区人员提供台胞证及台湾身份证;3、持中国护照人员提供国外永久或长期居住证明,以及90日内开具的出国前原国内户籍注销证明;4、国(境)外或国内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入外籍或持中国护照的留学人员同时提供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相关留学人员证明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上海住所证明: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或主申请人为权利人的房产证;6、6个月内有效的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持中国护照人员和签证类型为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可提供6个月内有效的本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18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申请人免于提交);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提供:8、国内外专业资格证书;9、有关工作经历证明;10、国内外专利证书;11、国内外一流杂志发表论文;12、国家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证明;13、国际或省(部)级获奖证明。
(四)偕行人员申请材料1、提供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最近中国边防检查入境章页;香港、澳门地区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及港、澳身份证;台湾地区人员提供台胞证及台湾身份证;2、偕行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明;3、偕行配偶需6个月内有效的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持中国护照人员和签证类型为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可提供6个月内有效的本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注:70周岁以上申领人免于提交);4、偕行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5、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一张。
第六条 (首次首次申请申请申请办理办理办理流程流程流程))(一)用人单位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提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 证)的申请,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到受理部门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二)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决定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材料不齐全的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在5日内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受理部门复核相关申请材料,认为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以进行核查,核查期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但应将所需时间告知申请单位。
(三)由受理部门将材料提交管理审核部门审核,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出具书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由管理审核部门出具《国(境)外人员申请〈上海市居住证〉(B 证)获准通知》;审核不通过的,由管理审核部门出具《国(境)外人员申请〈上海市居住证〉(B 证)未准通知》,由受理部门负责将书面通知送达申请单位;(四)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凭《国(境)外人员申请〈上海市居住证〉获准通知》至受理部门拍照,并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 证)通知书》;(五)拍照后,制卡中心按相关信息在14日之内制卡;(六)公安部门签发《上海市居住证》(B 证);(七)申请人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去上海市出入境管理部门领证。
(八)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须由用人单位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直接申报,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第七条 (有效期限有效期限))根据《境外人才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审核试行办法》,确定有效期限。
《上海市居住证》(B 证)有效期为1年、3年和5年。
有效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相关有效证件和劳动(聘用)合同的有效期。
第八条 (期满期满续期续期续期换证换证换证))(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 证)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由用人单位人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提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 证)期满续期换证的申请。
如逾期未续办的,将按照《上海市居住证》(B 证)首次申请流程重新办理。
(二)期满续期换证提供材料1、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期满续期换证申请公函;2、《上海市居住证》(B证)(注:包括偕行人员);3、提供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最后中国边防检查入境章页,香港、澳门地区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地区人员提供台胞证(注:包括偕行人员);4、如系外资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5、工商企业营业执照;6、组织机构代码证;7、系非来沪投资人,需提交有效期自受理之日起不少于原《上海市居住证》(B证)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8、系内资企业投资人,需提供最近单位验资报告复印件或工商管理局出具的投资证明;9、系非法人企业另需提交:a、上级法人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如系外资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b、其法人企业的相关人事招聘授权书或由具有资格的公共人事代理公司办理;10、提供原《上海市居住证》(B证)期限内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11、如仍由原单位聘用的,可免于提供第9项材料;12、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人员,在本市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和个人应依法纳税,未依法纳税的,《上海市居住证》(B证)到期后不予续办。
(三)期满续期换证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提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期满续期换证的申请,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到受理部门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之内,核实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登记、复核相关申请材料;3、由受理部门将材料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核,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对审核通过的,直接出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通知书》,由受理部门通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领取;4、制卡中心按相关信息在14日之内制卡;5、公安部门签发《上海市居住证》(B证);6、申请人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去上海市出入境管理部门领证。
)信息变更)第九条(信息变更(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人员,因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等情况发生变更的,应由用人单位在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提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相关信息的变更申请,并到受理部门提交相关信息变更材料。
(二)受理部门自受理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信息提交管理审核部门,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变更。
自受理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发新卡。
(三)信息变更材料1、用人单位出具介绍信;2、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信息变更申请公函;(以下为单位变更提交材料)3、系外资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工商企业营业执照;5、组织机构代码证;6、系非来沪投资人,自受理之日起有效期不少于所持《上海市居住证》(B证)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以下为居住地变更提交材料)7、上海住所证明: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或主申请人为权利人的房产证;8、其他信息变更的,须提交相应变更材料。
补办))与补办第十条(挂失挂失与(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遗失的,持证遗失人应当及时由用人单位到受理部门,书面向管理审核部门办理挂失手续。
(二)办理书面挂失后30日内未找回《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持证遗失人由用人单位向受理部门申请补办;由受理部门将补办材料提交管理审核部门,经审核同意的,出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持证遗失人按《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的要求,向签发部门办理领证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