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权
依法维权有途径教学设计与反思

依法维权有途径教学设计与反思教学目标:1.了解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了解依法维权的途径。
2.懂得在权利受到侵害时,知道运用合理、合法的方法和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利。
教学重点和难点:掌握维权途径,懂得自我保护,学会依法维权。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典例分析法、情景演绎法等。
教学过程:一、谈话导入法律护佑,乐享和谐。
在今天的道德与法治课上,我们将了解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并探讨依法维权的途径。
我们都知道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众多的权利,如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
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的这些权利会不会被侵犯呢?特别是我们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更容易出现权利被侵害的现象。
一旦权利受到侵害,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今天的课程将帮助我们找到答案。
二、案例分析1.侵权行为来自家庭。
---情景表演:《我想上学》。
XXX是一名正在上六年级的学生,她的母亲身体不好,父亲认为女孩子上学没啥大用,于是想让她退学进城打工,贴补家用。
XXX的好朋友劝她跟爸爸谈谈,但是XXX害怕爸爸喝了酒又打她。
分析问题:思雨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让我们帮她想想办法,她应该怎么办呢?(学生畅所欲言,教师总结)2.侵权行为来自学校---情景表演:《放学路上》放学路上,**同学被几个同学拦住,不仅被打,身上的零花钱也被抢走。
分析:受害者的什么权利受到侵犯?他可能会怎么做?如果是你你又会怎么做?如果你是旁观者又该怎么做?(学生回答教师总结正确做法)3.侵权行为来自社会。
1)学生读91页案例:机智自救的XXX小组讨论:关于XXX的故事,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你认为谁说的有道理?当我们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应该如何应对?观点一:XXX沉着机智,巧妙周旋,保全自己,值得研究。
观点二:XXX胆子太小了,她一开始就应该与歹徒做斗争,顽强抵抗。
学生讨论并回答,教师总结:未成年人在维护自身权利时,要学会保护自己。
当遭遇侵害时,应当冷静应对,尽量避免危险,及时报警求助,以保证自身安全。
依法维权的途径

依法维权的途径
1遇到权利受到侵害时该如何维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的社会权利也会因此而受到一定的侵害。
当我们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该如何维权呢?
首先,了解自身权利。
作为公民,要自觉维权,首先要了解我们自身的权利,以防止无意中侵犯我们的合法权利。
其次,使用合法的途径维权。
当发现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该首先立即采取合法的途径进行调解或者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避免采取暴力行为。
其次,及时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并要求保护。
在进行维权之前,可以给有关部门,如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提供有关证据,及时报告案件,要求这些部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最后,做好媒体宣传及曝光。
现在,我们一旦发现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利用社交媒体,电视台、新闻媒体等等方式大肆宣传,也许可以达到一定的效果。
综上所述,我们在发现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该首先弄清楚自身合法权利,然后用合法的社会理解途径维权,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曝光报道,以保护自身权利,最后不要采取暴力行为,以便依法维权。
依法维权案例

王某于2018年10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019年4月,王某至某公司从事车间工作,但该公司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
2020年5月25日,王某在工作时不慎受伤,于当日前往医院治疗。
经查,王某受伤前在该公司工作期间月平均工资为2451.83元。
2021年2月25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王某为工伤;同年4月29日,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鉴定王某的伤残情况为十级。
随后,王某以某公司为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
后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某公司向王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7355.49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162.81元,对其他仲裁请求未予支持。
某公司不服,向赣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某公司未给王某缴纳工伤保险,故应承担王某的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费用。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载明王某伤后需休息三个月,某公司应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7355.49元。
王某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某公司应按照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标准支付王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王某实际工资低于连云港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故应按照连云港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
经核算,某公司应支付王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1928.40元。
因王某受伤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故对其主张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
个人依法维护个人权益的案例

个⼈依法维护个⼈权益的案例个⼈依法维护个⼈权益的案例分析在当今社会,随着法律意识的⽇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个体开始懂得并勇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个基于真实事件改编的个⼈依法维护个⼈权益的案例,旨在展示普通公⺠如何在⾯对侵权⾏为时,运⽤法律武器保护⾃⼰的故事。
案例背景李明,⼀位普通的城市⽩领,在市中⼼购买了⼀套精装修的新房,准备作为婚房使⽤。
购房合同中明确标注了房屋交付标准及装修质量细节,包括使⽤环保材料、厨房卫⽣间防⽔处理等关键条款。
然⽽,在房屋交付后不久,李明发现房间内存在多处装修质量问题:墙⾯裂缝、地板起翘、卫⽣间渗⽔严重,且经专业机构检测,部分装修材料并不符合环保标准,导致室内空⽓质量严重超标,威胁到居住者的健康。
初步⾏动⾯对这⼀情况,李明⾸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但开发商态度敷衍,仅愿意提供有限的维修服务,对赔偿和彻底解决问题表示拒绝。
意识到开发商⽆意正⾯处理此事,李明决定采取法律⼿段维护⾃⼰的权益。
法律准备与⾏动1.收集证据:李明开始系统地收集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装修质量标准书、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房屋现状的照⽚及视频等,确保所有证据充分且有⼒。
2.咨询律师:李明咨询了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详细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及维权流程。
律师根据证据材料,为李明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和法律⽂书。
3.提起诉讼:在律师的帮助下,李明向当地法院提起了⺠事诉讼,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进⾏整改并赔偿因其违约⾏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修复费⽤、精神损失费及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租⾦损失等。
4.法庭审理:案件进⼊审理阶段,李明及其律师充分展示了收集到的证据,详细阐述了开发商的违约⾏为及给⾃⼰带来的实际损害。
经法院审理,最终认定开发商存在违约⾏为,⽀持了李明的⼤部分诉求。
结果与启示法院判决开发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房屋所有质量问题的修复⼯作,并⽀付李明相应的赔偿⾦。
此案例不仅成功维护了李明的合法权益,也为其他遭遇类似问题的购房者树⽴了依法维权的典范。
依法行政 依法维权的观念

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观念依法行政、依法维权是现代社会中的核心价值观念。
法律是国家行使权力的重要工具,是治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民利益的重要手段。
而依法行政,就是要求政府各部门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公正行使权力,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依法维权则是要求公民在维护自身权益过程中,走法治之路,通过法律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详细的步骤:1.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民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氛围,让广大市民了解法律规定,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维权意识。
2. 提高法治水平,优化法律制度。
加强法律制定、修改和执行的专业性,完善法律制度,确保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让规则更加明确,行政行为更加规范。
3. 推广司法公正,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加强司法公正的推广和落实,建立健全行政法律监督制度,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坚决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4. 夯实依法行政职责,防止行政滥权。
政府各级部门要加强自身的法律教育和法制化建设,不断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完善监督机制,防止行政滥权和拒不执法。
5.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公民自主性。
政府通过积极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变,营造开放有序、公民自治的社会环境,让国民在自主性和规范性之间找到平衡点,人人享有公正平等的权利。
6. 推进全民维权,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
公民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掌握,积极参与社会监督,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发挥有效的杠杆作用。
综上所述,依法行政、依法维权已成为社会共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
只有以法律为支撑,以公平公正为基底,通过平等协商和行政管理的手段,真正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维权的目标,才能推进现代化治理能力的提升,实现可持续发展及长治久安。
依法维权的教案

依法维权的教案维权是指以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是人们为了获得公平的正义而采取的行动。
随着新的法律政策的不断出台,以及各种民事纠纷的日益增多,维权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掌握维权的知识和技能,以便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二、维权的方式1.当事人进行协商。
当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调解或仲裁来解决纠纷,协商可以减少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有助于双方之间的关系的和谐。
2.司法机关投诉。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司法机关有权对权利主张进行审查,并作出具体裁决。
3.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投诉。
如果发生的纠纷涉及政府职责,涉及公共利益,或涉及政府的权力,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提出投诉,政府有义务对投诉者的申诉进行研究和处理,进行法制监督、负责维护公众权益。
4.媒体报道。
媒体是一种有效的传播方式,如果一方由于被拒绝权利而感到受损,可以通过媒体将自己的权利主张报道出去,从而获得社会的关注,反映出维权者的诉求。
三、维权的准备1. 了解法律知识。
维权者需要了解维权需要遵守哪些法律,需要熟悉相关的条文,如何正确运用法律,如何进行法律斗争,等等。
2.求法律援助。
维权者可以向有资质的法律援助机构、专业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为维权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为维权者提供法律支持,以及帮助维权者维权。
3.集有效的证据。
为了获得正义,维权者需要搜集有效的证据,材料要正确、真实、详细,可以在法庭上作为依据,有助于维权者取得胜利。
4.悉司法程序。
向法院起诉前,维权者需要了解司法程序,例如,维权者需要提出法律诉讼时,需要准备的证件和材料,向法院受理的时间,法庭审讯的程序,裁判的范围等等,从而熟悉司法程序,避免因为不了解司法程序而导致维权失败。
四、维权期间常见问题1.权究竟是否可以成功?维权成功的可能性是不一定的,取决于维权者是否能够提供一些有效证据,支持他的权利主张,以及当事人的形势是否有利于维权,受理人的公正性等等。
《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

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9知法守法依法维权第一课时教学设计课题用好法律维护权利单元第四单元学科道德与法治年级六年级学习目标政治认同︰,知道法律全面保护公民权利,初步学会用法律维护权利,形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
道德修养∶懂得权利受到侵害时,运用合法法律手段,在法律范围内行使和保护权利。
法治观念∶了解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以及保护公民权利的相关部门法,未成年人享有的其他特殊权利。
健全人格︰知道依法维权的途径,对司法制度、法院、检察院、律师的功能和职责有初步的认识。
责任意识︰懂得遵守法律,做守法公民,不违法犯罪﹔在权利受到侵害时,知道运用相应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权利;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守法意识与习惯。
重点认识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性难点能够自觉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教学过程教学环节教师活动学生活动设计意图导入新课1、播放视频:《做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观看视频导入新课。
讲授新课1、小小思考:故事中,吕慧娴的哪项权利受到了侵犯?是哪一部法律维护了她的权利?2、我来回答慧娴的受教育权利受到了侵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维护了她的权利。
3、小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4、小贴士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处罚侵害未思考并回答问题学习吕慧娴的故事,知晓法律,学好法律,用好法律,才能依法维护权利。
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我国制定了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并在其他一些法律中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特别条款。
同时,作为公民,未成年人的一般权利也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
知晓法律,学好法律,用好法律,才能依法维护权利。
5、小组讨论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还有哪些权利?2分钟讨论一下,看哪个小组说得最多。
6、未成年人的权利大致有以下24种8、出谋划策大学生吕慧娴在法律援助中心实习,有几名人前来请求法律援助,请你帮吕慧娴出出主意。
遇到侵害时怎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八年级知识点

遇到侵害时怎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八年级知识点摘要:一、引言二、面对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护权益1.了解法律法规2.保持冷静,记录证据3.寻求帮助和途径4.依法维权三、依法维权的具体方法1.自行协商2.调解3.仲裁4.诉讼四、结论正文:【引言】在现代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遇到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如合同纠纷、侵权行为等。
那么,在遇到这些问题时,我们应该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面对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护权益】首先,我们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只有了解法律,才能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
我们可以通过阅读法律书籍、上网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请教法律专业人士来学习法律知识。
其次,面对侵害时,我们要保持冷静,并记录证据。
冷静地分析问题,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据、照片等,以便在法律诉讼中为自己的权益争取最大程度的保护。
第三,我们要寻求帮助和途径。
遇到问题时,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如法律咨询热线、消费者协会等。
了解自己可以采取哪些途径来解决问题,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依法维权的具体方法】1.自行协商:当双方对纠纷有协商解决的意愿时,可以尝试自行协商。
这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
2.调解:如果自行协商无果,可以寻求调解。
调解机构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
这些机构可以协助双方达成协议,避免纠纷升级。
3.仲裁:如果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仲裁是一种快速、公正、经济的解决纠纷方式。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遵守。
4.诉讼: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最后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是一种强制性的解决纠纷方式,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但诉讼过程可能较为漫长,因此在选择诉讼前,应充分评估自己的承受能力和纠纷的性质。
【结论】总之,在遇到侵害时,我们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需要我们了解法律法规,保持冷静并记录证据,寻求帮助和途径,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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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权“做一个文化钉子户”
前段时间我在天天泰州发的《中国第一拆迁奇案已在中国江苏姜堰产生》,因该案产生涉及的部门比较多,同时,也不是一两句就能和大家说清楚。
今天,为感谢关心、关注我的朋友及广大被拆迁户,本草根先将自己拆迁维权心得和大家一起分享。
这篇心得写完后,在这里我会告诉大家拆迁第一奇案是怎么产生的。
我是草根之民,和大家一样。
政客可以愚弄百姓,而本草根不会。
本人透过两年多的维权经历,现将我的维权心得和大家分享。
朋友,如果你现在是一位被拆迁户,如果你正面临拆迁,如果你正面临非法强拆,请您耐心的将我的这篇维权心得看完,可能对你会有些许帮助。
我们如何以合法程序,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呢?朋友,请听我慢慢道来。
一、我的建议是:当拆迁公告颁布上墙后,拆迁办的工作人员约你洽谈拆迁协议、入屋丈量时,做为被拆迁户的我们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和拆迁办的人说话(尽量使用电话)要和气,不可激化矛盾,并绝口不提说没有多少钱我就不搬家这类的话。
在拆迁期间,你应当免除一切不良嗜好(喝酒、打牌、赌钱),谨防掉进有关人员设计的陷阱,被逼迫签订下违心的拆迁协议。
你事先应做好各项防范措施(最主要的是保护家人的安全),当你的人身或财产遭到侵犯(含人身恐吓)时,你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打110报案,并保留报案的证据(录音、报案回执),当又一次遭受侵害(含人身恐吓)时,你可依国务院《信访条例》向各级政府、信访局及公安机关呈交请求保护函(最好用特快专递,在信封封面写明:关于请求保护…...,必要时可附遗书),促使职能部门及公安机关“规劝”侵害人,增强对你的人身保护。
如果你再一次遭到侵害,之前的报案材料可以作为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证据使用,提起人身损害的行政诉讼(暂不要提起财产损害的诉讼)。
二、如果你的合法补偿安置要求(如你要求产权调换获货币补偿)被拒绝,在拆迁办声称要裁决你或刚刚通知你参加裁决会时(开发商(就是拆迁办)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就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剩下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下达3个月前,被拆迁户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但不能超过2年。
被拆迁户诉讼代表人宜由自由职业者担任),并向法院请求撤销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要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的规定,如果你对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提起诉讼,法院就会将拆迁行政裁决案中止审理,这样来说就不会发生以后的合法
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如果在你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建设局)仍然违法作出行政裁决,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据该裁决强行拆除了你的房屋,你可以从一审法院开始诉讼,上诉至中院,然后申诉至省高院,高院也不判你赢的话,相信申诉到北京最高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我已无法走到最高院这步了,因我已被行政部门、一审法院否定了被拆迁人身份)依该违法无效的行政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程序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其它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到时候受害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当然了,如果开发商没有领取拆迁许可证就对我们合法房屋实施非法拆迁,那么房屋所有权人和承租人都有权拒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规定“政府部门要从过去直接组织房屋拆迁中解脱出来,严格依法行政,实行“拆管分离”,实现拆迁管理方式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的根本性转变。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拆迁许可审批程序,严禁将拆迁许可审批权下放。
严格拆迁许可证的发放,对违反城市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拆迁计划、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以及拆迁补偿资金、拆迁安置方案不落实的项目,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
严禁未经拆迁安置补偿,收回原土地使用权而直接供应土地,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任何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均不得参与或介入拆迁,否则,就是涉嫌滥用行政职权犯罪,或成为构成强迫交易罪的共犯,作为被拆迁人即使房屋被拆,只要未和拆迁办签协议,受害人(被拆迁人)有权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提出控告(最好用特快专递),受害人有权要求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予以附带民事赔偿而不是补偿。
被拆迁人的房屋在被开发商或拆迁公司违法暴力强拆的情况下,被拆迁人除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可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3条的规定,致函(特快专递)拆迁主管部门(就是建设局或主管拆迁的市领导)要求将涉案事实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拒不移送行为,被拆迁人还可根据《刑法》第402条的规定,向检察机关提起徇私拒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控告。
《国务院房屋拆迁条例》305号令第29条规定:“对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履行相关公证和申报程序后,可依法拆除房屋”(泰州市房屋拆迁条例与省、国家条例规定的补偿、安置法条还能对上号,下面一些县级市、区的拆迁补偿条例就是草鸡毛了)。
拆迁办有时恶意利用一些条款恐吓被拆迁户(像国务院305号令中的16条、17条和城乡规划法中的一些条款),拆迁办将凡是未与他们签订拆迁协议的被拆迁户登报通告(那时我就天天去新华书店看这些东西,因新华书店内是拆迁总指挥部),称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签协议者,将依法“申请”拆除房屋。
作为我们被拆迁户可采取的措施是,(这是两年以来的维权心得,刚开始我并不懂这样做)先将自已是某某号房屋的产权人、现仍与拆迁办有通讯联系的信息告知(一定用特快专递)发于当地的公证处和拆迁主管部门(建设局),信中一定要说明“因某某拆迁人主体资格尚未确定,你处不可接受某某人的申请,对我的房屋进行证据保全,要求公证处依法不予办理证据保全事项,如你处对我合法房屋进行非法证据保全公正,本人将对你处的违法公正行为提起司法诉讼。
”
当你(被拆迁人)向基层法院呈交告拆迁许可证的诉状材料后(面交或特快专递),如基层法院在七个工作日内既不同意立案,又不作出书面裁定,根据高法《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未立案也未作出裁定,当事人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要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二)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三)决定自己审理。
,可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中级法院不受理可向上级法院和人大投诉(当然了,走这些程序找律师是没用的,没哪个律师会对你被拆迁户
负责任的,因为律师是吃原告吃被告)。
我们怎样写告拆迁许可证的诉状?
这个呢,要针对各种综合情况来定,因拆迁办提交的不合法的申请资料只有在法院案件受理后我们才能看见拆迁办申请办理拆迁许可证的违法材料,写诉状时只能针对已发生的且看得见的(以证据说话,广范搜集拆迁办散发在各种场合发放的各种拆迁宣传资料)只要有一样或两样不合法的事实(含实体或程序违法)即可,法院案件受理后,原告见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再补充撤销拆迁许可证的理由也不迟(行政诉讼对我们被拆迁户有利,因行政诉讼是被拆迁户主张,行政职能部门举证)。
法院受理告拆迁许可证一案后,在法庭质证、辩论中即使原告指出第三人提交的五份拆迁申请资料全部都不合法,法院也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我告拆迁许可时事实就这样,开庭后被告在我列举他们各种审批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包括审判长在法庭提问时将正义也不得不向我这边倾钭。
但是,最终一审法院还是判我败诉。
所以绝大多数判决书是法院枉法裁判的证据,有此判决我们才可上诉、申诉,才可以向最高院举报法官的枉法裁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