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环药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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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3 _ 联环药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600513 _ 联环药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编号:临2013—018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或“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于2013年5月2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详见2013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标的资产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制药”)的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已完成。

自此,扬州制药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工商变更情况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扬州制药的股东变更,并签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000000004059),本公司持有扬州制药100%股权。

公司向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集团”)发行的4600189股股份尚未完成股份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同时还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13日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联环药业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目前,相关资产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上市公司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尊敬的广大投资者:您好!为了使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现将本公司重要股东的减持计划情况向您公告如下:一、股东基本情况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为_____,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_____%。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减持原因:股东出于自身的资金需求,拟对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减持。

2、股份来源:该股东所持股份为通过_____方式获得。

3、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_____个交易日后的_____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_____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_____%。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其他相关事项中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我们深知,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广大投资者的支持与信任,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公司的关注与支持!_____公司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减持计划的实施对于公司和投资者都具有一定的影响。

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大股东的减持可能会引发市场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担忧。

尽管减持并不一定意味着公司存在实质性的问题,但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市场信心。

然而,如果大股东的减持是基于合理的资金需求,并且公司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发展规划作为支撑,那么这种影响可能相对较小。

受让方的股权变更通知和公示

受让方的股权变更通知和公示

受让方的股权变更通知和公示日期:[日期]受让方:[受让方名称]注册地址:[受让方注册地址]原股东:[原股东名称]注册地址:[原股东注册地址]受让方的股权变更通知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并经过一致协商及双方自愿,[原股东名称]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名称]。

根据协议约定,我们特此通知:1. 股权转让事项:[原股东名称]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名称]。

受让方将取得[原股东名称]所持有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表决权及其他相关权益。

2. 股权变更时间:股权转让将于[日期]起生效,并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

3. 股权变更金额: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将以[金额]的价格购买[原股东名称]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4. 股权变更手续:[原股东名称]已履行了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股权转让的手续要求,并将无条件向[受让方名称]移交所有与该股权转让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证书。

5. 其他约定事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未涉及任何附带条件。

受让方的股权变更公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特此对受让方的股权变更事项进行公示:1. 公示对象:[受让方名称]2. 股权变更情况:[受让方名称]已成功取得[原股东名称]持有的公司股权。

3. 公示事由: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受让方名称]已成为公司的新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份、表决权及其他相关权益。

4. 公示期限: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公示期限]止。

5. 异议申报: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次股权变更事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受让方名称]提出。

特此公示,欢迎各界关注并提出意见。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受让方:[受让方名称]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备注:此通知及公示应同时发送至相关公司主管部门、股东及其他相关方。

联环药业: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联环药业: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公告编号:2020-041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全资孙公司江苏联环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大药房”)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联环大药房在许可范围内有偿使用公司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注册证号:1038793、103879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公司”)合法拥有商标(注册证号:1038793、1038794),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孙公司联环大药房有意使用该商标从事工商登记许可范围内的经营活动,联环大药房具有良好的市场形象,所经营的产品与公司生产经营的产品不构成同业竞争,经充分协商,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创造更高的品牌价值,实现共赢,公司与联环大药房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联环大药房在许可范围内有偿使用公司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注册证号:1038793、1038794),联环大药房向我公司每年支付许可使用费2万元(含税),许可使用期限为5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起算。

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联环大药房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名称:江苏联环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振华注册资本:7900万元人民币住所:扬州市文峰路21号经营范围:药品、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消毒产品、日用百货、化妆品、针织纺品、五金家电的零售;中医门诊(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市场推广,健康保健咨询、医药信息咨询,按摩推拿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配送服务。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 的公告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 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根据我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票事项的公告》,原股东XXX通过增持交易,持有公司股份已经达到5以上。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原持股5以上股东的相关情况,我们特向您公布以下内容:1. 原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尊称:XXX- 职务:XXX- 持股比例:5以上- 增持原因:XXX2. 增持交易的具体情况- 增持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增持价格:XX元/股- 增持数量:XXX股- 增持金额:XXX万元3. 原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 原持股5以上股东在增持后是否有意向继续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 - 原持股5以上股东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或经营方向是否有相关意见或建议;- 原持股5以上股东对公司的承诺或支持。

4. 公司对原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行为的回应- 公司对原持股5以上股东的增持行为是否表示支持或认可;- 公司是否有进一步的合作意向或合作计划;- 公司是否已就此事项与原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交流或协商。

5. 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原持股5以上股东的增持是否对公司治理结构或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公司是否已就此事项对外做出相关的风险提示和说明。

6. 未来合作意向和计划- 公司是否已就此事项与原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过进一步的合作协商;- 公司是否已制定进一步的合作意向和计划。

我们特别提示各位投资者,本公告仅代表我公司对原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行为的相关情况公开披露,并不构成对所述事项的认可或否认,也不构成对投资者行为的鼓励或警示。

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中,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理性判断并谨慎操作。

再次感谢各位股东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特此公告!公司名称及日期(文采亦可自行阐述)尊敬的各位股东:在上文所公布的原持股5以上股东的情况公告中,我们向大家披露了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XXX的增持行为的相关情况。

为了更好地让大家了解公司的股东情况,我们将进一步续写扩充新的内容。

7. 对原持股5以上股东的评价随着原持股5以上股东XXX大幅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对其增持行为表示欢迎和肯定。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沪】600513联环药业关于收到药品G……

2022【沪】600513联环药业关于收到药品G……

证券代码:600513 股票简称:联环药业公告编号:2022—001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环药业”)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2022年第5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GMP检查相关信息企业名称: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检查范围:原料药[碳酸锂(C5厂房一层、C5厂房北侧一层8号精烘包)、甲磺酸酚妥拉明(C5厂房二层至五层、C5厂房北侧一层8号精烘包)] 检查时间:2021.09.22—2021.09.25检查结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和评定,结果符合要求。

二、生产线、计划生产品种、设计产能及相关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本次原料药 GMP 符合性检查是生产场地搬迁后恢复性生产所增加的品种认证,C5厂房的累计投入约为人民币2856万元(未经审计)。

三、主要品种的市场情况注:1、以上数据来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2、上述统计结果可能不尽完善,仅供参考;3、除上述已披露的资料外,公司无法从公开渠道获悉其他生产企业相关药品的生产或销售数据。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获得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表明公司相关生产线符合GMP要求,将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稳定的产品质量和持续稳定的生产能力,以满足相关药品的市场需求。

本次获得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行业的固有特点,各类产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联环药业二次启动扬州制药收购

联环药业二次启动扬州制药收购

联环药业二次启动扬州制药收购
日前,停牌50 天之久的联环药业公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购买公司控股股东联环药业集团所持有扬州制药的100%股权。

这次也是联环药业第二次启动对扬州制药的收购。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截至2012 年7 月31 日,扬州制药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4868.31 万元,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4868.31 万元。

根据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和发行价格,联环药业共向联环集团发行股份460.14 万股,每股价格10.58 元。

此次交易完成后,联环药业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均未发生变更。

资料显示,早在2011 年12 月,联环集团就欲将旗下扬州制药转让给上市公司联环药业经营。

当时拟定的转让方式是,联环药业按扬州制药经审计后的净资产,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出资购买扬州制药100%股权。

但这次收购由于江苏省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而暂时搁浅。

江苏国资委要求,国有产权以协议方式转让,除特殊行业外,须在国资绝对控股的企业之间进行,联环药业的收购暂时搁浅。

联环药业董秘潘和平表示,省国资委的23 号文件规定转让的双方必须是国有全资子公司,但是上市公司是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扬州制药是国有全资子公司,不符合协议转让规定。

而这次收购是通过向大股东联环集团定向增发的形式,规避了之前的收购障碍。

联环药业表示,通过资产重组整合两个企业的资源,扬州制药所拥有的与原料药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将注入联环药业,避免了潜在的同业竞争。

与此同时,企业也借助资本市场,通过积极的资本运作,实现优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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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公告编号:2020—03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集团”)关于其所持我公司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联环集团于2015年8月26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我公司股份170,902股,具体内容详见我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披露的《联环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3。

经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该部分股份数量为288,825股。

现根据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运作安排,联环集团将上述股份从定向资管专用证券账户转入其普通证券账户。

近日联环集团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上述股份的非交易过户已于2020年7月21日办理完毕。

二、本次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联环集团所持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事项完成后,联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仍为105,868,51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76%。

本次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限制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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