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超车辆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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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超”车辆提升运输管理规定范文

“四超”车辆提升运输管理规定范文

“四超”车辆提升运输管理规定范文四超车辆提升运输管理规定随着交通事故数量的不断增加,四超车辆成为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

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并提升运输管理水平,制定一系列规定对四超行为进行严格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四超车辆提升运输管理规定的重要性,并提出具体的管理措施。

一、规范四超车辆行为的必要性1.保障行车安全:四超车辆的存在严重威胁到道路交通的安全。

超速、超载、超车以及超员等行为都会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规定进行管理,可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提升行车安全。

2.优化运输效率:四超车辆不仅对行车安全构成威胁,同时也对整体交通运输效率产生不利影响。

超速行驶容易引发交通堵塞,超载超员则会增加运输成本和耗损,而不合理的超车行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规范四超车辆行为,可以有效优化运输效率,提高交通的运输能力。

3.维护道路秩序:四超车辆在道路上的行为常常不受控制,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通过制定规定管理四超车辆,可以有效维护道路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的水平。

二、四超车辆提升运输管理的具体措施1.加强执法力度:要加大对四超车辆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机制,确保执法部门能够对四超车辆进行有效的处罚和追究责任。

同时,还应该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执法效能。

2.强化宣传教育: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强对四超车辆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同时,也应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运输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要通过完善运输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四超车辆进行全面监管。

建立健全运输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对四超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确保道路运输的安全和有序。

4.提供便利条件:要加大对运输行业的支持力度,为运输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和政策扶持。

通过优化道路网络,提升交通设施的水平,为运输企业创造良好的运输条件,减少超速超载的诱因。

三、总结。

煤矿四超物件运输通用措施资料

煤矿四超物件运输通用措施资料

煤矿四超物件运输通用措施资料一、前言煤矿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其生产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物料、设备和机械。

其中,四超物件的运输尤为需要注意,因为其超重、超长、超高和超宽等特点会给运输过程带来很多的危险和挑战。

鉴于此,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四超物件运输通用措施资料,以期为广大煤矿从业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二、四超物件运输的风险与挑战四超物件指的是宽大于3米、高大于4.2米、长超过40米或重量超过80吨的物品。

由于其体积巨大、质量沉重,一旦运输不慎,难免会产生严重后果,如道路损坏、运输车辆翻倒、交通拥堵、安全事故等。

因此,在进行四超物件运输时,必须按照标准程序进行,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三、四超物件运输通用措施1.前期准备在开始四超物件的运输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准备工作,包括:•制定明确的物流方案,确保物件在运输过程中能够安全到达。

•对道路、桥梁和隧道等进行详细评估,确保绕行路线是否存在危险因素。

•检查运输车辆的状况,包括轮胎、制动器、悬挂系统等,保证运输工具符合国家安全要求。

•制定明确的预案,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对于大型物件,可以进行现场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2.运输车辆选用在进行四超物件运输时,需要选择符合标准的运输车辆。

必须根据物件的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车型,例如平板车、挂车、拖板车等。

在选择车辆时,需要考虑车辆的承载能力、悬挂稳定性、刹车效应等因素。

3.道路交通管理由于四超物件在运输过程中具有特殊性质,因此,在道路交通管理上也需要采取一些特殊措施。

具体包括:•遵守规定的路线行驶,避免在市区拥堵路段和施工路段行驶。

•采取警车护送等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交通标志和信号规定行驶,确保交通秩序。

4.特殊运输工具使用对于长、宽物件的运输,需要使用到特殊运输工具。

这些工具可以将物件安全固定在车辆上,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滑动或者倾斜。

同时,还需要在车辆上设置警报器和标志等,告知其他驾驶员和交通管理人员注意该车。

“四超”车辆运输措施2016

“四超”车辆运输措施2016

“四超”车辆运输措施“四超”车辆是指:超重车辆,单车重量超过2.5t;超长车辆,长度超过3000mm;超宽车辆,宽度超过1000mm;超高车辆,单件装车高度超过1800mm(物件顶端距轨面)。

此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传达到包括运搬工区负责参与“四超”车辆运输施工的人员。

一、车辆的选用及入井㈠、车辆的选用1、木料、轨道、工字钢、皮带机纵梁、管子等长度超过矿车矿车长度的长形尺寸物件应采用材料车运输。

2、单个重量超过3t或长度超过4m的超重、超大物件必须使用平板车装运,但物件不得超过车体的宽度,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轨道、工字钢、管子、液压支柱等零散易掉落的物件不得使用平板车运输,现场确需临时使用平板车转运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但只能运至工作面材溜联下车场,不得进入主要运输巷道,不得在装运物件的平板车上搭载开关、电机等电器设备。

3、宽度超过800mm的胶带在装运时,应使用专用车辆装运,宽度低于800mm的胶带可以使用材料车装运,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辆上沿200mm。

严禁在材料车架的上方装运胶带。

4、高压电缆采用专用材料车辆装运。

5、严禁不同种类的物料混装。

㈡、车辆的入井1、矿用车辆必须符合其相应完好标准的要求,对不符合完好标准均要求的车辆使用单位不得继续使用,落实升井维修。

2、车辆入井前,由运搬工区井口把钩人员检查验收确认车辆完好、装封车符合要求后,方可准许入井,对不合格车辆有权拒绝入井。

3、电气设备、阻燃胶带、阻燃电缆必须持入井许可证入井,运搬工区井口验收组负责把关检查。

二、装封车规定1、装运管子、胶带机纵梁、轨道、长木料等超长物件时,用直径不小于Φ15.5mm的钢丝绳套配合不小于1t的手拉葫芦封车,封车应不少于两道,封车必须牢固可靠。

2、装运阻燃胶带、钢缆带时,可采用专用运送胶带平板车,用100#槽钢配合M20丝杆进行封车。

出厂包装的成捆胶带整体装运下井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胶带装车时不得与工字钢混装,胶带严禁装在材料车的封车挂链之上。

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1、四超车辆的说明:(1)超长:指车辆装载长度超过所装载车辆车体长度,致使运输时不能正常连接,需用钢丝绳头及马蹬连接的物料。

(2)超重:指单车装载重量超过车辆正常装载重量(如煤机大件、综掘机、皮带机大件等非常规运输车辆,综采放顶煤支架运输按专门制订措施施工)。

(3)超高:指一吨矿车装物料超过车体高度300mm,平板车装物料高度超过1600mm (自轨面起)属超高车辆。

(4)超宽:指凡装车超过车体宽度属超宽车辆。

2、装车要求:材料车、平板车装单体、铁料、木料、水泥制品、金属锚杆、设备、长料等必须捆扎牢固,两侧和车体捆绑稳固,重心不得偏移,保护齐全;防止松动、窜动、乱碰人员及其它物料;不得人为造成车辆的超长、超宽、超高。

3、运输前的准备工作:(1 )对所运行路线的轨道、道岔、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整修;对所运行路线的压风管、水管、电缆、风门、设备、车场存车、巷道等阻碍车辆运输的各种因素进行检查,确保畅通。

(2)对运送物料所使用的绞车、牵引钢丝绳、钩头、保险绳、信号、车辆连接装置、电瓶车、架线电机车、架线等设施全面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3)对所用车辆的车体、轮对、连接装置、钢丝绳头、马蹬、捆绑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装载偏斜、重心不稳、轮对不转、捆绑松动等情况,不得强行运送,应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4、安全要点:(1)电机(瓶)车司机或小绞车司机要对下井的所有车辆进行全面检查,车辆不完好或装车不规范不得运输。

运输特种材料(如轨道、管子、托梁等)时,材料两端必须用直径不小于12.5mm 的钢丝绳穿入孔内,运输其它材料(如锚杆、圆木、连杆、工字钢等)时,材料两端必须用钢板、废旧皮带或铁丝网兜牢,以防物料窜出,伤及人员和其它物料、设备等,所装物料、所用封闭物均必须与车体相连牢固,两侧和车体用直径不小于12.5mm 的钢丝绳至少2 道捆绑牢固或相同强度的铁丝( 4 股8#铁丝)固定,重心不得偏移。

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措施

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措施

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措施概述四超车辆,即指车辆的超限、超高、超载和超长。

这类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需要加强安全管理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运输安全。

超限车辆超限车辆指的是车辆的宽度、长度、高度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标准。

对于超限车辆的管理,应采取以下措施:1.安排行车路线。

超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避免在路面拥堵时滞留在狭窄的路段中。

2.加强前置资料审批。

超限车辆必须经过事前审批,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上路,且应有专人负责指导其行驶。

3.增加安全设施。

在超限车辆行驶的路段上,应设置告警标志和警告灯,以提醒其他车辆注意避让。

4.增加车辆监管。

对于超限车辆的运输,应加强现场监管,确保其稳妥行驶,避免行车事故的发生。

超高车辆超高车辆指的是车辆的高度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标准。

对于超高车辆的管理,应采取以下措施:1.安排合适的路线。

超高车辆应规划合适的行车路线,避免行驶过程中遇到桥梁和隧道等限高设施。

2.对车辆进行分级管理。

超高车辆应分级管理,根据车辆高度的不同,设置相应的行驶路线,并在行车前进行检查。

3.增设低垂标识。

在道路上添加低垂标识,提醒超高车辆司机及时避让。

4.严格掌握超高车辆运输时间。

超高车辆的运输应在半夜进行,避免与其他车辆交通繁忙时间段重叠,以减少风险。

超载车辆超载车辆指的是车辆的载重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标准。

对于超载车辆的管理,应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

管控部门应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定期对超载车辆进行检查和监管。

2.加强执法力度。

针对超载车辆的违规行为,应采取严厉的执法措施,加强对其的处罚力度。

3.完善信息管理系统。

管控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掌握超载车辆的运输情况,避免运输风险的发生。

4.严格货运车辆登记制度。

对于货车和挂车等货运车辆,应实行登记制度,建立清晰有效的黑名单制度。

超长车辆超长车辆指的是车辆的长度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标准。

对于超长车辆的管理,应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

使用胶轮车运输“四超”物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使用胶轮车运输“四超”物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料一、概述:根据生产需要,1308高抽巷、1303B主、辅运下山、Ⅱ盘区主、辅运大巷等施工地点在掘进过程中所使用的风水管路、长钢带梁、锚索、设备等超长、超宽、超高物料需使用防爆无轨胶轮车进行运输,为确保运输安全,特制定此专项措施。

施工时间:2017年6月1日—2017年7月31日安全负责人:姚明界施工负责人:张吉科二、施工工艺及工序、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1、运输涉及范围:地面、副井筒、井下主要运输巷道、1308辅运甩道、Ⅱ盘区主、辅运大巷等巷道。

2、运输涉及的物料:风水管路、刮板输送机机架、皮带输送机机架、掘进机二运、长钢带梁、锚索等物料。

3、超长车辆运输时,长度应满足物料超长部分不得超过车厢三分之一。

4、超宽车辆运输时,宽度应满足车辆两侧至巷道墙壁或排水沟的间距不少于300mm。

5、超高车辆运输时,车辆最高点至巷道顶板锚杆、锚索或顶部管道、线缆的间距不少于300mm。

6、超限物料重心必须在车厢内,不能装偏并且捆扎牢固,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进行运输。

三、安全技术措施:(一)上岗条件1、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证照与车型相符合,应经过煤矿井下安全培训和车辆驾驶员应知、应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无轨胶轮车司机证上岗。

2、驾驶员必须熟悉胶轮车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3、驾驶员应熟悉矿井运输路线和井下避灾路线,具备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相关技能。

4、驾驶员应按下井人员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

5、胶轮车司机入井前必须携带并打开瓦斯便携仪。

(二)行车规定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严禁在车厢内搭乘人,副驾不得乘人。

2、车辆在行近巷道(硐室)口、弯道、岔口、坡度较大、噪声大的地段或遇有行人,以及前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号,必要时停车,确认安全或人员避让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通过。

“四超”物件安全技术措施

“四超”物件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运输“四超”物件安全技术措施根据规定,在运输超长(4m以上)、超宽(1.2m以上)、超重(总重5t以上)、超高(1.25m以上)“四超”物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为了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准备:1、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备案。

2、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安排,要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施工中遇到特殊问题时,必须报告施工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统一协调解决。

3、检查工作场所安全状况,若存在安全隐患,处理彻底后方可施工。

4、施工前所需工具材料的型号必须严格审查、核对和完好,以便施工正常进行。

二、施工措施1、在运输过程中,由专人统一指挥。

2、装运“四超”材料,有条件的必须使用专用车辆。

3、在运输“四超”材料前,必须通知调度室,并由调度室作统一安排。

4、在运输前,由钳工负责检查捆绑是否牢固,派专人负责检查车辆是否完好及沿途轨道的完好,确认后方能开始运输。

平巷运输,机车司机要严格控制车速不得超过2m/s。

5、超长物资车辆不能直挂机车,必须至少隔离三辆矿车运输;超高、超宽物件超过通过线路规定的限高、限宽要求时,严禁运输,必须进行处理,达到要求后方能运输。

6、斜坡提升前,必须仔细检查绳头20m 内钢绳断丝情况、绳头、阻车器、挡车栏、地滚、轨道等设施的完好情况;以及材料捆绑是否牢固可靠,装载的车辆完好情况,如车辆不完好或装载不合格,严禁提升,并立即通知材料使用用单位派人处理。

机电区负责派人检查钢丝绳、绞车的完好和稳固等情况,无问题后方能允许提升。

7、斜坡提升时,由操作熟练的绞车司机、把钩工和信号工;绞车司机派双岗,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做到信号不清不开车;在到各车场岔道前和过挡车栏时要减速,上车场信号工要密切关注过挡车栏情况;下车场所有人员必须进入躲身硐,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四超”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刘庄煤矿)

“四超”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刘庄煤矿)

“四超”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刘庄煤矿)“四超”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刘庄煤矿)一、“四超”车辆的界定:凡使用标准矿车、材料车、平板车装、转、运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料的,简称“四超”车辆。

即:1、使用标准1.5T矿车、材料车、平板车物料露出车箱外且高度(自轨面起)超过1.5m,宽度超过1.2m均为超高、超宽车辆;2、使用标准 1.5T材料车的物料长度超出车碰头,但总长度不超过8m的均为超长车辆;3、超过3T重的物料车为超重车。

超出以上范围的需另行制定措施。

二、安全措施:1、装车前要对所使用的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不完好车辆及联接装置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使用开门车转运物料的必须把门关严、关牢;2、转运超高物料,力求重心和中心一致,并用足够强度的绳索或铁丝捆牢,轻物料用麻绳捆绑,重物料必须使用双股8号铁丝捆绑。

确保物料的整体及四角在运行中不发生移动现象;3、转运超长物料如:管子、轨道、工字钢梁及其它超长设备和材料时不准使用车皮,必须使用材料车或专用车。

装车时超长料的捆绑要牢固,不得偏重,根据现场情况使用麻绳或双股8号铁丝。

在超长料的运行下方,用麻绳或铁丝缠绕带紧,防止物料下滑。

使用材料车转运管子、轨道时,在车底要用道板垫起,防止长料触地,木锲要压紧打实,设备车两端要合格的保护物品,以保证安全运行;4、斜巷转运“四超”料时,每勾只允许挂一辆车,超长的轻料如大笆、木料等可以按允许的牵引车数进行挂车。

其车辆与钢丝绳的联接必须使用马蹬,绳头必须有绳口,绳头插接长度不小于4捻距,如使用绳卡子不得少于4个,绳卡子的规格要同钢丝绳相一致,且紧固有效;5、牵引“四超”车辆时,斜巷、各甩道及上、下滑板要设置警戒,严格执行走勾不走人制度。

开车前电绞司机要详细检查绞车地工、闸、勾头、钢丝绳及信号,严禁有余绳,开车时要听清信号,走勾要缓慢,停车要及时,不得猛拉猛拽和急刹车,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m/s;6、平巷用机车牵引超长物料时,要在物料车与机车之间加挂一个矿车,车辆之间的连接要用特制绳头或链条,行车速度不得超过2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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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孟津煤矿“四超”车辆运输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号:HNEC-JJ -MJKCS-2016-
施工单位:掘进一队
措施编制人员:杨剑
措施编制时间:2016年5月3日
措施批准时间:2016年5月日
措施执行时间:2016年5月日
孟津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内部会审表
河南能源孟津矿措施审批卡
河南能源孟津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意见卡
“四超”车辆运输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目的
根据公司生产任务安排,由我队拆除12051轨道顺槽底抽巷、12051中间底抽巷、二2-11031轨道顺槽、胶带顺槽、11031胶带底抽巷、东翼胶带大巷、东区辅助岩巷回风巷回撤设备,为确保“四超”车辆(对于因物料的宽度超出车辆宽度、物料高度距道面超过、物料长度超出车辆两边碰头、物料重量超过车辆设计载重或超出提升机(绞车)额定提升能力80%的车辆,均视为“四超”车辆)安全运输,特制订本安全措施:
二、现场负责人:当班跟班队长
三、施工组织
每次运输“四超”物件,要明确一名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安全;运送人员电机车司机和跟车工必须2人作业,井上下把钩工各2人。

四、危险源辨识及防范措施
1、运送“超重”物件配重不合理向信号工发出提升信号,运送“超重”物件确认配重合理再向信号工发出信号。

2、“四超”车辆出罐时未使用专用连接杆连接,车辆出罐时因受力不均会出现车辆掉道,“四超”车辆出罐时要使用专用连接杆连接由电机车拉出。

五、安全技术措施
1、装运“四超”的车辆在装材料前要检查车辆的完好,检查车辆的连接装置是否合格,车体是否坚固完整,不完好时不得使用,装材料后,材料的重心要靠近车辆中心,偏差不大于100mm,“四超”车辆运输前要固定牢靠,对于超长的轨道,管子等,装车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车箱高度,长材车辆连接最突出端距离不得小于500mm。

2、“四超”车辆的运输单位,在运输前要对运输的线路上的巷道高度、风门高度等进行堪查,对于影响通车的障碍应提前采取措施处理掉,以便“四超”车辆能够顺利通过这些地点。

3、严禁使用固定箱式矿车运输超出箱体的物料,使用材料车、平板车运输物料时,必须检查捆绑牢固情况,重心适中情况;平巷运输“超长”车辆时,必须使用专用连接杆,严禁使用钢丝绳绳套、链条等连接,摘挂钩时车辆必须停稳且用平巷阻车器掩好,做到一人监护一人摘挂钩;运输超长、超宽车辆时必须单道运行。

4、推车时,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的两侧推车。

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
度大于5‰时两车相距不小于30米;坡度大于7‰严禁人力推车。

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5、推车速度不得大于1米/秒。

在向下坡推车时,要控制好车速,严禁放飞车。

6、轨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7、平巷内采用电机车运输“四超”设备时,电机车与“四超”车辆的连接必须使用正规的连接装置,严禁用铁丝、绳头等非标准连接装置,“四超”车辆在挂车时应安排在列车的后端。

8、电机车司机在运输“四超”车辆途中,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运行速度不得大于2米/秒,并控制速度均匀。

运输“四超”车辆的人员要跟在列车末端,保持5米的距离。

9、“四超”车辆在运行中,其两侧和前方严禁有人,在过曲线、弯道时,其两侧及前方严禁有人。

10、“四超”车辆到达斜巷上、下车场后,负责人要与车场的挂钩工联系好。

11、挂钩工要检查“四超”车辆的固定情况,必要时,对“四超”车辆重新进行固定,并调整好矿车的重心。

12、斜巷运输“四超”车辆每次只允许挂一辆车,严禁超挂车辆。

斜巷运输“四超”物件时,每钩只准挂一车,绞车至“四超”车辆间不准有余绳。

13、挂车时,必须严格执行挂钩的规定,保险绳要正常使用,并将多余的保险绳挂好,下垂不得低于矿车的碰头。

14、挂好钩后,开始斜巷运输时,要严格执行好斜巷运输的各项管理规定。

绞车坡运行超高车辆时必须有专人在上下保险梯处操作,确保保险梯拉起高度能够使车辆顺利通过。

15、绞车司机启动绞车时,加减速要均匀,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16、出现车辆掉道,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跟班队长,跟班队长要先查看现场,确保车辆的销链连接、牢钩、保险绳可靠、销子齐全,明确信号传递方式,立即组织人员准备齐材料、工具,现场要有专职信号工,信号工必须按班队长的指令发送信号,上下口信号工要及时准确传递信号,绞车司机按信号指令操作。

17、处理掉道时,首先仔细观察掉道地点顶帮支护等安全状况,判断吊道原因:如偏载,封车不牢,轨道质量差,操作不当等,检
查掉道车数及车辆掉道的车轮数量。

要制订安全的、切实可行的上道方案。

18、平巷段不准用绞车牵引上道,斜巷段不准用绞车硬拉复位。

19、因装封车不标准造成车辆掉道,必须首先按标准进行装车、封车。

20、信号必须清晰,明确规定开车、停车、慢起钩信号。

处理掉道期间,绞车司机严禁脱岗。

21、处理掉道车辆时,严禁摘掉主钩头,主绳保持张紧状态,没有余绳,提升时同时使用好保安绳。

22、人员抬道时,垫山及撬棍支撑点必须牢固,严禁人员站在重物倾斜侧下方,统一指挥、配合默契。

23、人工抬道抬不动时,可考虑卸车,空车上道后再装车。

24、绞车司机必须监守岗位,不允许离开岗位协助处理掉道车。

25、处理车辆掉道前必须先紧绳,保持钢丝绳张紧。

26、处理掉道车时,跟班队长必须在现场指挥负责安全工作,严禁单人作业。

27、严禁采用电机车或绞车强行牵引处理掉道车。

28、斜坡处理车辆掉道时,斜坡上下口有专人警戒,工作人员要在车辆上方安全处,人员严禁站在掉道车辆的倾斜方位和狭窄位置,车辆下方及两侧严禁站人。

29、掉道车辆处理完毕后,跟班队长应认真对现场轨道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发生重复掉道事故,对垫塞的木料及工具清理干净,保持轨道畅通。

30、掘一队施工人员施工前要组织参与施工人员学习本措施,并有贯彻签字。

31、以上其他未尽事宜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孟津煤矿“四超”车辆运输管理办法》及审批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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