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违法
试用期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试用期合同纠纷案例分析在劳动法中,试用期合同是为了让雇主和雇员可以更好地相互了解、测试适应性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合同制度。
然而,由于试用期合同具有较短的时间范围和不稳定性,很容易引发纠纷。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实际案例,探讨试用期合同纠纷中可能涉及的问题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适用。
一、案情描述某公司招聘了一名销售人员小王,并与其签订了一个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第二个月,小王因工作态度不积极受到了公司领导的批评,并收到了书面警告。
随后,在第三个月的最后一天,小王收到了公司通知其试用未通过且将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其相应工资。
针对此事,小王不接受解雇决定,并提出申请要求复职并支付经济补偿。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将此案件提交给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
二、法律分析1. 试用期合同解除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试用期内,雇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依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争议,按照工期两倍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即如果试用期为三个月,则经济补偿应当是一个月的工资。
2. 解雇程序和理由根据劳动法第39条规定,在试用期内,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员工实际表现决定是否解雇,并应向员工发出书面警告。
除非涉及违法行为或严重失职行为,否则在试用期结束前不得单方面解雇员工。
3. 劳务派遣与试用期如果小王是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被公司录用,并与派遣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则很可能会引发劳动关系认定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第46号规定,如使用了从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足数证明性文件、设立实际控制性岗位等多种方式,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单位之间建立了以就业闲散状态为基础的法定劳动关系,则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单位应共同承担劳务派遣双重责任。
三、法律适用结论根据上述案情和法律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鉴于小王在试用期内收到了书面警告,且公司有权决定是否解雇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小王的劳动合同。
但因为小王在试用期结束前被解雇,并未达到违法或严重失职行为的标准,公司应支付小王两倍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14种情形

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14种情形一、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或者未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四、违法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注:《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五、招录员工时扣押身份证件或者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收取劳动者财物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入职一月不签合同公司是否违法

入职一月不签合同公司是否违法公司已入职员工一个月,但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工后一个月内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违法。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合同,则应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视为已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补订书面合同。
公司应尽快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法律分析:劳动者已入职公司一个月,但公司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用工后一个月内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行为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与正式入职不是一回事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正式入职:一般企业招聘员工后,为了考察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为人处世情况而往往会给予一定的试用期(一般从几天到三个月不等)。
人事相关案例分析

人事相关案例分析1、案例讨论张某家庭条件较差,2012年入职浙江某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生产线普工工作。
签订劳动合同时,张某提出,因为家庭条件差,主动放弃缴纳社保,与公司无关。
希望公司不扣发个人社保应缴纳部分,并将公司承担部分宜接以工资的形式发放。
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按张某的要求发放工资(含社保部分)。
2013年张某离职,要求公司补发社保,如果公司不同意,申请劳动仲裁。
经过劳动部门调查,对张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请结合本案例分析,员工主动要求不购买社保,企业如何规避风险?案例解析当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依法给员工购买社保。
对于主动不愿意交社保的员工,企业为规避风险,应做好以下工作:1、说明劳资双方依法缴纳社保对双方的保障,公司和个人都应该缴纳社保的义务。
2、个人主动不愿意缴纳社保, 应签订“放弃社保缴纳意向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3、在劳动合同注明员工的实际工资,不含社保部分。
4、公司缴纳社保部分,专项发放或做好流水单,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其中,2, 3是企业规避风险的重要举证材料,是规避风险的重点。
2、案例讨论深圳某IT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招聘一批新员工做Sales (销售),负责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
公司通过人才大市场的现场招聘方式,找到20名合适的员工。
员工入职后, 签订了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同时约定培训的服务期和违约金。
同时,公司组织了新员工培训,安排专职人员对公司产品的技术原理,性能,销售话术,产品卖点等内容进行讲解。
入职后2个月,5划员工提出离职,公司要求员工交付新员工培训的违约金。
该员工认为公司的违约金是违法的,自己不需要履行。
请结合本案例分析,新员工培训后离职,员工是否要补偿?案例解析本案例中,企业的新员工培训是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不属''专业技术”培训,不能够根据《劳动合同法》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所以即使签订了培训协议,没有法律依据,也是一纸空文,发挥不了任何法律效力。
关于试用期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知名企业,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与销售。
2020年5月,甲公司招聘了一名应届毕业生乙担任产品经理职位。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个月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1个月。
在试用期内,乙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甲公司以乙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不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争议焦点1. 乙是否符合试用期的录用条件?2. 甲公司是否应支付乙经济补偿金?三、案例分析1. 乙是否符合试用期的录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本案中,甲公司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1个月,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乙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甲公司认为乙不符合试用期的录用条件。
对此,我们需要分析以下几点:(1)试用期的录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并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试用期录用条件是指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当具备的与岗位相关的条件。
具体包括:学历、技能、工作经验、业绩等。
(2)乙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根据甲公司提供的证据,乙在试用期内并未达到产品经理岗位的任职要求。
首先,乙的学历不符合岗位要求;其次,乙缺乏相关工作经验;最后,乙在试用期内未能完成工作任务。
因此,甲公司认为乙不符合试用期的录用条件。
2. 甲公司是否应支付乙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劳动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关系每日谈014】有关员工试用期

【劳动关系每日谈014】有关员工试用期一、员工试用期的期限怎样设定?企业与员工约定试用期,是企业与员工相互考察的一种时间区间,《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对应约定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即试用期为1个月或1个月以下。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即试用期为2个月或2个月以下。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为6个月或6个月以下。
二、法律法规中“以上”、“以下”是否包含本数?根据《民法通则》中对“本数”的界定来理解,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所以说,在员工试用期的约定里,3年期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1年整的劳动合同则可以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
三、试用期可以随便延长和缩短吗?对于试用期的缩短,即为“提前录用”,一般不会产生什么纠纷,但是对于延长试用期,则需要注意有关事项,否则对于企业很容易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1、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不得随意单方面延长试用期期限。
2、延长后的试用期不得超过法定上限。
即使是劳动者同意的延长试用期期限,也不能违背法律规定的上限。
3、必须在之前约定的试用期届满之前进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延长试用期的协商,必须在前一试用期届满之前达成,一旦试用期届满,任何一方都没有提出延长试用期的权利,而只有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四、试用期工资怎么制定?《劳动合同法》针对试用期的工资有专门的规定:1、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则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执行。
《劳动合同法》及案例

《劳动合同法》及案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建立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义务建立职工名册。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以备劳动行政部门查看。
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台帐、考勤记录、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
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收取费用、扣押证件等。
建立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基本情况:年龄、健康情况、知识技能、住址、就业状态劳动者应当保守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劳动合同订立(一)劳动合同的形式1、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每月需支付二倍工资。
(2)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订立的是口头的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接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1、形式:口头形式2、合同并立第七十条:禁止试用(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经济补偿(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计酬标准(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 Case:某大学生来你单位前写出承诺函:“因本人工作时间只有六个月,之后去考研,特此说明本人自愿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否?Case:某甲于2008年2月1日入职某外贸公司,月薪3000元,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12月31日,某甲向公司提出辞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公司另行支付工资33000元(从2008年2月1日计算至2008年12月31日),某甲的主张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的宽限期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期限。
只签了三个月试用期协议

(4)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四、试用期考核
1.考核标准:公司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2.考核方式:采用日常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考核结果:试用期结束前,公司对员工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转正。
只签了三个月试用期协议
一、背景概述
仅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协议,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特殊劳动关系形式。在此背景下,本方案旨在明确双方在此期间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保障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内容
1.试用期期限:双方同意,试用期为三个月,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计算。
2.工作内容:员工在试用期内,应按照公司安排的工作岗位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五、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试用期内,双方均可提前三天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内,如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试用期内,如公司因客观原因需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员工。
4.试用期结束后,如双方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
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七、签字确认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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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
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公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违法
我国法律规定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里面的,那要是公司只签
订试用期合同是否违法,劳动者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小编
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违法吗
签订试用合同是违背《劳动法》的行为。
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划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划定:“劳动合同可以商定
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上述划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劳动
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劳
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商定试用期也可以不商定试用期。
假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商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假如发生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正当权益。
目前,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是违背《劳动法》的。
二、劳动合同应当由谁签订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
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合
同只能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
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作为法人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用人单位,另一方由必须是作为自然人有劳动者个人。
两个用人单位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两个劳动者之间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很多劳动者因为缺乏对法律的了解,在公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否违法,该怎么处理。
今天,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不少劳动者对此应该都有一定了解。
希望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一定不能只签试用期合同,要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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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吗?
单位试用期一般都是多长时间
法律对试用期有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