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马鞍山机床工具制造业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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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章程主要内容

行业协会章程主要内容

行业协会章程主要内容
1. 协会名称、宗旨和任务:阐述协会的名称、宗旨、目标和重点任务。

2. 协会的组织形式:介绍协会的组织形式,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架构。

3. 协会的会员:明确协会的会员范围、条件、权利和义务。

4. 协会的财务管理:规定协会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会费收缴等。

5. 协会的章程修订:规定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和程序。

6. 协会的解散和清算:规定协会解散和清算的程序和方式。

7. 协会的组织机构及职责:说明协会的各个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8. 协会的活动范围:规定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会议、论坛、展览、培训等。

9. 协会的行政管理:规定协会的行政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

10. 协会的声誉维护:强调协会的声誉维护意义和方式,规范会员的行为规范。

11. 协会的法律地位和权利:明确协会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包括行使法律诉讼权等。

12. 其他条款:根据需要,制定其他相关的条款和规定,如会员罢免、会员权益保障、协会与社会各界之间的合作等。

国产数控系统助力中国机床——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数控系统分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国产数控系统助力中国机床——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数控系统分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数控系统差距等方面进行 了较为深入 的阐述 。 他们 向国产
数控系统企业提 了 一些中肯的建议, 例如某些功能的缺失 造成了 与国外产 品应用上 的极大差距 、 国内产 品在 设计等
方 面考 虑 不够 周 全 等 。 些 建 议或 许 能 在一 定 程度 上 给 国 这
为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敏佳 、 北京航天数控系 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全春来、 阳高精数控技术有限公司董 沈 事长林浒 、南京华 兴数 控设备有 限公 司董事 长李浙鲁 。 面对国内数控系统市场被 国外 品牌 占据大半江 山的局 面, 国产数控系统企业也在 不断努力, 多企业 已经颇具 很 规模 , 而且在技术 、 经营、市场方面各有特色 。 作为国内 部分数控系统企业的联合组织 , 数控系统分会这几年的工 作可 以用红红火火来形容 , 除召开理事会会议之外 , 0 7 2 0 年在武汉组织 了国产数控系统推广应用座谈会 ,2 0 年 08 在京召开了国产数控系统行业应对金融危机研讨会 ,08 20
控 系 统 分 会 在 今 后 能 够 更 加 积 极 组 织 活 动 , 增 强 凝 聚
展, 大连光洋等企业更是在高档数控系统开发方面下了苦 功。 有了这些 国内企业 的拼搏, 相信国数控系统徘徊在 中 低档 的局 面会 很快有所突破 。 这次技术交流还请来 了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数 控技术应用试验研究所周宝庆所长 、 中科技大学数控系 华 统工程 中心宋宝 、 深圳德伟利 自动化科技有 限公司刘德军 等几位对国内外数控系统应用情况 了如指掌的专家 , 从数 控系统与机床 的配套使用、 国外数控系统剖析以及 国内外
内数控系统企业开拓新的思路 , 出一些固有 的框架。 跳 “ 高档数控机床 与基础制造装备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和 《 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正式实施 , 则更加有 力地推动 了我 国数控系统产业的 自主创 新能力 的提升速 度, 国产数控系统 的进步也将会为国产机床 的振兴注入强 劲的动力。 上下 同心 , 其利 断金 , 我们都在期待着中国真正步入 制造强国之列。

抓创新 调结构 打造机床工具行业核心竞争力——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第六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

抓创新 调结构 打造机床工具行业核心竞争力——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第六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
大的进步 ,整体是上升的 ,国内市场份额也逐渐增火 。 同时他表态 ,作 为国家 发改委和 国家能源 局,今后 对于
最后 , 中国机床 工具 工业协 会 常务副 理事 长 吴柏
林作 了总结 发言 。吴柏 林介绍 了机床 工具 行业 20 年经 09
装备制造业 ,特别是机床工具行业的 发展 会给予更 多的 关心和支持 ,尽列国家的责 『 千,能源行业会积极选用 国 产装备。李冶司长还指出 ,最近几年卡 床工具业更加注 r L
重 r场和 膨 j } ,下大力气抓 服务 ,抓 设备改造 和升 级。 }
济运行情况和基本特点 ,介绍 了最近 几年机 J 未工具行业 产品和产 业结构调整对于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意义 ,讲 述 了加快 自主创 新的 紧迫性 与 固定资 产投 资的积 极作
用,以及2 l 年行业 作的重点 。吴柏林还表示 ,中国 00
对干 下一 步机 床 [ 行业的发展 ,拿冶提 出要 加强 自主 具
研发 ,加强产 品的推 广和应 用。
建设装 备制造 、 强 是 我 “ 二五” 期间 的重要 任 十 务 ,他着重讲述 了国家装备制造 业 “卜 五”规划的总 体思路 、原则 、 目标和战略任 务。
“ 中国机床 j具 行业 ‘ 二 } ■五 ’发展 规划 ”的主 题报
告 ,提醒与会代表认 真研究机床 工具行 业 “ ~五 ”规 十 :
形势较 为暗 淡 ,发展方 向还 有 待明确 的形势 I召开 ,
意 义非 常重 大。此 次会议 上业和 信息 化部装 备工业 司
司长张 相木 、围家 能源 局能源节 约和 科技装 备一 — k Jj
李冶 、 国家 发展和 改 委 员会宏 观经 济研究 院副院 k 陈东琪 、武汉 市委常 委兼武 汉数控 产业振 必制造 小组 组 长贾耀 斌 席并作 重要讲 活 ;出席会议 的还有 武汉 市副市 长文振富 、_ L业和信 息化部 装备 : I业 王建宁

机床产品标识编码规范的相关内容解读

机床产品标识编码规范的相关内容解读

机床产品标识编码规范的相关内容解读2022年4月25日,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以下简称“机床工具协会”或“协会”)批准并发布了团体标准T/CMTBA 1012 -2022《机床产品工业互联网标识编码规范》,规定了机床产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标识编码原则和标识编码规则。

该标准适用于金属切削机床、特种加工机床和金属成形机床工业互联网标识编码体系建设以及信息的查询与处理。

标准于2022年5月25日实施。

工业互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相结合的产物,发展工业互联网需要建设开放共赢的产业生态,标识解析体系是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的重要一环,是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支撑,也是产业数字化的基础。

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对于企业打通信息壁垒、优化生产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强化协同创新、促进产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下面,把有关该标准的相关背景情况梳理一下,以便企业在后续的标准实施中更好地理解和执行。

一、政策背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目的是积极推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追溯体系建设融合发展,实现重要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促进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0号),提出要推进标识解析体系建设。

加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顶层设计,制定整体架构,明确发展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

设立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管理机构,构建标识解析服务体系,支持各级标识解析节点和公共递归解析节点建设,利用标识实现全球供应链系统和企业生产系统间精准对接,以及跨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信息资源集成共享。

《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行动目标为“初步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成5 个左右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标识注册量超过20亿。

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总干事长献词

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总干事长献词
W u Baln ii
T e1 C ia ne ain l c ieT o h w ( MT 0 7 wi o nb b n dcr— h 0 hn tr t a hn o l o CI 2 0 ) lso eo e e ee I n o Ma S l mo iul in . e af fh p n o n oog nzr o eCI h w. 1 no s i Be ig Onb h lo eso sr dc —ra ies fh MT S o yn j t a t
i h rd CI T 0 7 wi a e a x e t n l r e c l . t o g a etid n t e wo l . M 2 0 l h v n e c p i al l g rs ae Al u h we h v re l o y a h
中国国际机 床展览会 ( I ) 自1 8 年创办 以来 ,每逢 单年 在北京举 办 ,在海 内外 机床工 C MT 99
具 业 界 同仁 的 共 同 培 育 下 ,历 经 九 届 , 已经 成 为 名 符 其 实 的世 界 四 大 国际 机 床 展 览 会 之 一 。 本 届 展 会 更 是 盛 况 空 前 ,尽 管 展 览 面 积 远 远 不 能 满 足 参 展 厂 商 的需 要 ,但 已安 排 2 个 国家 和地 区 8 的 10 余 家企 业 ( 中境 外 企 业 占5 %左 右 )参 展 。参 展 企 业 中 ,海 内外 知 名 的机 床 工 具 企 业 悉 0 1 其 0
o r etoarn ee hbt ns a efrmo eta . 1 Oe trrss ( b u af f e u s ra g x ii o p c o r n 1 nep ie a o t l m b t i h O h ot aefo a r a r m b o d) fr c u t e n e in . tee hbto p c t l a n tme t r om 2 o nr sa drgo s h x ii n s a esi n o e 8 i i lc

行业协会章程

行业协会章程

榆次液压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榆次液压协会;英文译名:YUCI HYDRAULICS ASSOCIATION。

缩写YUCI HA。

第二条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行业协会暂行办法》和《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本市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管理职责衔接意见的通知》精神组建,由榆次地区从事液压(含液力,下同)、气动、密封产品经营生产企业为主体,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自愿参加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性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维护社会道德风尚。

以发展我国液压气动密封工业为宗旨,以政府经济发展战略为指导,以企业发展需要为基点,代表和维护地区全行业共同利益,反映本行业企业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在行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本市液压气动密封行业的发展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榆次区科技局,登记主管机关是榆次区民政局。

本协会同时接受晋中市科技局和晋中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第五条本会的任务是:(一)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液压气动密封行业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企业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二)收集、整理国内外液压气动密封行业的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并办好刊物向会员传递。

(三)组织市场拓展,发布市场信息,推介行业产品。

(四)代表本行业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代表行业内相关企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完成相关调查。

(六)制订行业内争议处理的规则和程序,对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或者会员与消费者之间就行业经营活动产生的争议事项进行协调。

(七)制订并监督执行本行业行规行约,恪守诚信原则。

对违反行规行约,损害行业整体形象的会员,采取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对违法经营的企业,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加强企业间沟通 整合机床行业产业链——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钻镗床分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现场报道

加强企业间沟通 整合机床行业产业链——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钻镗床分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现场报道

2 我 们 行 业 在 “ 二 五 ” 面 临 一 个 很 大 的 难 、 十 题 , 就 是 制 造 业 的 薄 利 时 代 逐 渐 到 来 ,其 代 表 就 是 人 力 成 本 不 断 增 高 , 原 材 料 成 本 不 断 增 高 以 及 能 源
市 场在 我 们 身边 。作 为 中国 的机 床工 具行 业 ,守家
场 的 吸 弓 力 , 国际 强手 都 把注 意 力 和主 要 的措 施 放 l
在 中 国 。 所 以 , 去 年 我 们 的 进 口 迅 猛 增 长 , 进 口 的 增 长 远 远 超 过 我 们 国 内行 业 的 发 展 , 达 到 了 6 % 认 0。
结 论 , 比如 汽车 零 部件 的生产 方 式 ,消 费 电子 的生
在 地 的 市 场 如 果 做 不 好 , 我 们 有 愧 于 行 业 , 因 此 我 们 的最 大 优 势 即 本 土 化 优 势 应 该 充 分 发 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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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0 rp ro e6 D le ot fh me e o ge s f rlg&B r gM c i ul r’ u -s o i i f M B t mb r n rs in c oD l i oi a hn B iesS ba s c t no T A n e d ao C
加强 企业 间沟通
整合机 床行 业产 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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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 床 工具 工 业 协会 钻 镗床 分会 第 六 届会 员 代表 大 会 现 场报 道
Ice sn ec mmu iainb t e ne pi s Itg aigma hn o d sr h i n ra igt o h nc t ewe ne tr r e ,ne rt c iet ln u t c an o s n o i y

数控车床的规章制度

数控车床的规章制度

数控车床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数控车床的操作和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数控车床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现象。

第三条数控车床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本规章制度,如发生损坏或事故,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数控车床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和经验,不得无证操作。

第六条数控车床的操作和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由相关单位负责执行,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操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操作规范第九条数控车床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穿戴松散的服装和饰品。

第十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数控车床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周围环境安全。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数控车床时,必须认真听取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不得私自操作。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数控车床时,必须按照相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设备参数。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数控车床时,必须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分散注意力或随意离开岗位。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数控车床时,必须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数控车床时,必须保持设备和工作场所的整洁,不得有乱扔废弃物品的现象。

第十六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数控车床时,必须按照工作计划和生产任务进行生产,不得擅自调动生产顺序或停止生产。

第十七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数控车床时,必须按照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私自开启或关闭设备。

第十八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数控车床时,必须按照相关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九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数控车床时,不得擅自带入易燃易爆物品或酒精类物品,严禁吸烟。

第二十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数控车床时,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进行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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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机床工具制造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马鞍山机床工具制造业协会。

标准中文简称:马床协。

英文译文:Maanshan Machine Tool Manufacturing Industry Association;英文缩写:MMTA。

第二条:马鞍山机床工具制造业协会是以全市机床工具行业的制造企业为主体,由有关企业或企业集团、经营公司、科研设计单位、院校和团体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市性行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协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努力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用户服务,代表和维护全行业共同利益及会员的合法权益,为打造机床工具行业的“马鞍山制造”努力奋斗。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马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业务指导,接受马鞍山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在政府和会员之间、行业内企事业单位之间、本行业与用户及相关行业之间、市内外同行业及相关行业组织之间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和自律性协调功能。

第五条:本协会会址设在马鞍山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对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行业改革方案、发展规划、技术政策等决策提供预案和建议;及时向政府反映行业意见,提出建议;(二)总结交流行业企业改革与管理经验,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三)受委托对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开展可行性调研及咨询工作,为用户的采购、项目招标提供咨询服务;(四)收集和反馈行业产品质量信息;积极促进行业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为会员企业产品创“品牌”服务;(五)建立并不断完善“用户网络”;积极开展重点用户联络工作,发挥用户与行业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六)组建并不断完善行业技术和经济信息网络,开展行业统计工作,对行业及企业的技术经济指标与变化态势进行分析、研究和交流;广泛了解行业产品的市内外市场动态和技术进步趋势,并进行市场预报,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七)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规范自我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开展行业内部的价格协调和价格自律工作,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八)密切会员之间的联系,加强与外地企业的交往,沟通会员企业管理者与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横向交流,扩大会员企业管理者的交往范围和社会影响力;(九)贯彻以人为本,发展行业的方针,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和人才交流活动;采取措施促进行业员工队伍素质的提高;(十) 开展行业的宣传工作;(十一)承担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

第八条:在马鞍山市境内,凡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和条件的,从事金属切削机床、特种加工机床、木工机床、刃具、模具、机床功能部件、机床附件、机床电器、机床辅机、机床零部件制造与维修的企业或企业集团、专业公司、科研设计单位、检验检测单位、院校及其它有关单位,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提交入会申请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即可成为本协会的单位会员。

单位会员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本单位另一名负责人是该单位在本协会的代表人。

凡承认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从事机床产品管理、研究、检测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审查批准后,作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经理事会授权,由本协会秘书处制作、发放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信誉,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三)按规定交纳会费;(四)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五)遵守行规行约;(六)不损害协会其它会员的利益。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单位会员停业、转产、破产或被撤销时,视为自行退会。

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经劝告无效,视为自行退会。

第十三条:单位会员因转制、重组等原因,发生单位名称、所有制形式或其他方面变化时,应书面报告本协会秘书处,经秘书处确认后,办理变更手续或履行重新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五条:本协会组织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

第十六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每届3-5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九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其职责是:(一)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三)审批分会、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和调整;(四)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五)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副秘书长;(六)审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七)聘请名誉会长;(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九)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代表马床协;(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二次会议,必要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2/3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半数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协会的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熟悉行业、热爱行业、协会意识强、办事公正,在行业中有一定声望;(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或兼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为3-5年。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协会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

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和票据。

第二十六条:协会秘书长行使以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发展新会员;(六)收缴会费;(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七条: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企业、社会团体赞助和个人捐款;(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九条: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变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条: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六条: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七条: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三十八条: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九条: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条: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指导下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二条: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经协会2007年9月21日第一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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