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家庭承包制的问题论文
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影响及其对策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影响1.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指的是1982年农村改革中实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基本内容是农村集体所有制向家庭承包经营逐步过渡的制度安排。
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产权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的根本性变革。
2. 对农村经济的影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和生产经营方式,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农村生产力得到了迅速增长,农村经济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农村家庭收入稳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3. 对农民的影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使农民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增强了农民的自主权和自主经营意识,使农民走上了自我发展的道路。
农民的社会地位得到提升,思想观念得到了更新,农民的素质和文化水平也得到了明显提高。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问题及对策1. 土地流转问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导致土地的碎片化,农民的地块小、效益不高,土地流转难题突出。
农民个体户要生存发展,就必须实现规模化经营,积极参与土地流转。
政府应加大土地流转的支持力度,完善土地流转政策,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2. 农村产权和农户利益保护问题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加速推进,农村产权和农户利益保护问题亟待解决。
应建立健全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农民合法利益,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 农村人才流失问题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村人才流失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科技和文化的投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留住农村人才,为农村的发展注入活力。
三、结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改革开放的重要内容,对我国农村经济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只有不断解决这些问题,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才能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
希望在未来的实践中,政府能够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改革中的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解决农村土地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和推动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改革开放初期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将农村土地流转给农民,解决了土地问题。
农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经济作物,并通过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形式进行经济合作,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
这一制度在当时取得了较好的农村经济效益。
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推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方面,土地规模小、分散的问题依然存在,难以实现规模化经营和农民增收。
农民普遍缺乏现代农业技术和管理知识,限制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
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存在干预经济的问题,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可以考虑以下对策建议:一、加大土地流转力度。
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组织,实现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
政府可以给予土地流转补贴和税费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农民参与土地流转。
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和推广,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
推动农业企业、合作社与农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农产品销售渠道和降低交易成本。
三、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加大对农业、农村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贷款、保险等金融服务,解决农民的资金问题。
鼓励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发展资本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发展。
四、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通过土地流转、整合以及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加强对农村土地的保护和管理,避免乱占乱用。
五、加强政府监管和服务。
建立健全农民利益保障机制,加大对农业生产的补贴和支持力度。
加强对农业市场的监管,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保障农民的利益。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需要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完善和提升。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自从1980年代初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地区首次实施以来,它一直被视为推动农村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制度。
然而,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出现了一些问题。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讨论该制度的发展状况,同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以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初是在1980年代初期实施的,它与农村改革开放有着密切的联系。
该制度最早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增加农村收入。
在该制度下,每个家庭可以通过联合生产来承包一定数量的土地,并根据自己的工作量和效益来分配收益。
由于该制度的实施,农村的生产效率得到了显著提高,农民的收入也得到了大幅度增长。
然而,在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之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该制度并没有完全解决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因此土地的流转和利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其次,由于土地面积的缩减和人口的流失,农村人口的生产力和竞争力相对较弱。
第三,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和失业率上升也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和政治风险。
现状与对策建议鉴于问题的存在,应采取有效的对策来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
首先,国家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来完善农村土地的使用和管理制度,落实农民土地承包权的所有权转移政策,同时促进土地资源的流转和使用。
其次,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投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人才培养的质量,增强农民的生产能力和竞争力。
政府可以资助农民学习农业生产、创业、市场信息和技术知识,并通过培养农业领域的专业服务机构来帮助农民更好地管理他们的土地。
最后,政府还应该鼓励和支持农村企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例如,通过扶持和鼓励发展农村电商等经济模式,推动农村企业与市场的对接,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总之,随着中国农村的发展和经济转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必须适应新的发展环境,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经济体制改革论文:从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经济体制改革论文:从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摘要:我国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概括起来说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
本文将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角度重点分析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由人民公社体制转变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过程。
关键词:经济体制改革生产力生产关系建国之后,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一、建立了农户个体私有的土地所有制,就是通过“打土豪,分田地”,建立了农户的个体所有制土地;二、到了五十年代中期,为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把这种个体农户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造,改成从初级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后来又成为了人民公社;三、一直到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建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一、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弊端上个世纪50年代,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创造性的开辟了一条具有中国自己特点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有效途径: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合作社。
这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三部曲。
1956年底,我国农村基本上完成了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在中国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把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改造和建设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这是通过调整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产生了促进作用。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显得过于仓促,短短的时间内就从初级社发展到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
历史证明,这种管理体制严重的脱离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脱离了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其弊端如下:用人民公社社会化程度较高的管理形式组织农业生产同中国现实生产力水平不相适应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经济领域的活动,是一个由自身内部规律所支配的“自然历史过程”,其中最主要的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
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中,贯穿着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可抗拒的根本规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推行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成为中国农村实际上的土地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自身利益的增加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近年来,该制度面临着一定的困境和挑战。
本文将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发展现状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推行时,该制度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农民们通过承包土地获得了更多的经济收益,这也为中国农村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土地基础。
然而,近年来,随着市场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与问题:一是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问题。
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承包期限一般只有30年,如今已有不少农民的土地承包合同即将期满,但土地的产权转移等问题尚未解决。
二是土地流转难题。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农民承包的土地只能自己经营,无法进行流转和交易。
这对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三是农民素质的不足。
由于部分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相关知识和技能,导致在土地经营和农产品销售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是农业结构单一。
由于农民在土地经营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农业产品的种植结构比较单一,缺乏多样性和市场竞争力。
以上问题都给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如果不能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将会严重影响到中国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对策建议为了推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一是延长土地承包期限。
应当考虑适当延长农民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以提高农民对土地的投资积极性,并增加农民的持续性经济收益。
二是开放土地流转。
应当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推进土地流转和交易,实现土地资源的多元化配置和优化;同时,通过土地流转,还可以提高农民的效益和土地的利用率。
三是加强农民培训。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成果,它是指国家把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土地流转给农民个人或家庭承包经营的一项制度。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试点,逐渐推广到全国各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成为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制度之一。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型和社会变革的加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
为了有效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深入了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现状,并提出适当的对策建议。
一、发展现状1. 面临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的挑战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农民就业观念的改变,现代化农业对土地规模化经营的需求日益增强。
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单位是家庭,这导致了土地规模化经营面临着种种难题。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逐渐外流,土地闲置和荒废现象日益严重,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成为一大难题。
2. 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虽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以释放,但在市场化的社会环境下,农产品价格的波动以及市场风险的增大导致农产品收入不稳定,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这也导致了一些农民缺乏投入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从而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3. 传统管理模式与现代农业发展之间的矛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让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所有权的也导致了一些农民缺乏现代农业生产和管理的意识。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农民依然沿袭传统的管理模式,对新技术、新品种的接受程度不高,使得农业生产的效率和品质无法得到有效提升。
4. 土地资源的流失和环境问题由于农地流转、承包等方式,使得土地使用的持续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威胁,土地资源的流失问题逐渐凸显。
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的过度使用,也使得土壤和水质受到了严重的污染。
二、对策建议针对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的挑战,应加大对农业生产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的支持与引导,鼓励农民发展规模化种植、养殖、加工等经营,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农村改革——家庭承包制的问题论文

坚持农村改革——农村的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发展问题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提出了改革开放政策,中国开启了改革的历史进程。
改革是在农村拉开了序幕。
农村改革的第一步是废除人民公社制度,建立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新型集体所有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
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
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
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中央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倡导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开,到1983年初,全国农村已有93%的生产队实行了这种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取消了人民公社,又没有走土地私有化的道路,而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生,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是适应我国农业特点和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管理水平的一种较好的经济形式。
这项改革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解决了农村乃至全国的吃饭问题,为从土地上转移出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出路。
家庭承包责任制是适应当时国情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现行的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边际效用急剧递减,已呈现出许多问题1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
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制度的绩效与创新

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制度的绩效与创新一、内容概述话说改革开放那年头,咱们国家的农村土地制度可真是波折不断啊。
那时候农民们还是吃大锅饭,地里的收成也是平均分配,大家都差不多。
可是这种方式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嘛,地里的产量上不去,农民的生活水平也就提不上去。
为了让农民兄弟们过上更好的生活,我们党决定进行一次深刻的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把原来大锅饭式的分配方式改成了按劳分配。
也就是说每个家庭负责自己的那块地,自己种、自己收,然后按照自己的劳动投入来分配收益。
这样一来农民们的积极性就被调动起来了,地里的产量也随之提高。
而且这种方式还让农民们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来调整种植结构,从而进一步提高收入。
当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党总结经验教训,不断进行创新和完善。
比如刚开始实行的时候,很多地方还存在着土地承包期限不长、土地流转难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党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延长土地承包期、鼓励土地流转等,使得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更加完善、更具活力。
A. 介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制度的背景和意义话说在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那时候农民们虽然勤劳,但是由于土地分配不公,导致了农业生产效率低下。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国政府决定进行一场深刻的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制度。
这个制度的核心思想是把土地从集体手中分给每个农户,让农民自己来管理、使用和分配土地。
这样一来农民们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激发,他们开始更加努力地耕种土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同时土地承包期也得到了延长,这让农民们有了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制度的实施,对于当时的中国农村来说,意义重大。
首先它打破了原有的土地分配不公现象,让农民们真正成为了土地的主人。
其次它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
它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农民们的增收致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坚持农村改革
——农村的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发展问题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提出了改革开放政策,中国开启了改
革的历史进程。
改革是在农村拉开了序幕。
农村改革的第一步是废除人民公社制度,建立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新型集体所有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
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
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
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中央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倡导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开,到1983年初,全国农村已有93%的生产队实行了这种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取消了人民公社,又没有走土地私有化的道路,而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生,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是适应我国农业特点和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管理水平的一种较好的经济形式。
这项改革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解决了农村乃至全国的吃饭问题,为从土地上转移出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出路。
家庭承包责任制是适应当时国情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现行的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边际效用急剧递减,已呈现出许多问题
1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
从理论上来讲,农村集体拥有法定所有权,集体应当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在客观事实上,我国的集体所有权是一种不完全的权利,农民集体所有权的最终处分权属于国家且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最终处分权和部分经营收益属于国家。
2 权力寻租。
2003年3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虽然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流转权和继承权,以此来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但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征用农民的土地时,土地承包合同就成了一纸空文。
由于土地权属不清,管理体制不健全,征地制度不规范。
另外,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分户经营”之后,国家对农村土地经营的大部分
控制权下放给了农村各级基层政权,基层干部掌握着土地发包、调整地价、决定费用收取和宅基地分配等权力,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能力,就使得乡村干部容易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同时,作为土地转让价值的土地补偿费,无法由集体成员的农民直接支配,而被各级基层政权截留,导致了类似其他集体财产的所谓“人人所有,人人无权”的现象,极大的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3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小。
由于耕地面积狭小,农民还在沿用传统手工劳动工具,机械化大生产既不合算,也不可能,生产效益低下。
这既不利于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也不利于分工的发展,更不利于农业技术的进步。
超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使中国农村经济带有浓厚的小农经济色彩,使我国农业生产长期滞留在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阶段,导致农产品成本过高,缺乏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率低下。
随着中国加入WTO,外国农产品凭借其价格优势大举进入中国市场,中国农业将由于自身的低效率而受到强烈冲击,农业发展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4阻碍土地资源市场配置。
家庭承包责任制对土地使用权的划分,使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产生了恋土情节,农民不仅把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解决生活资料的来源,而且当作应付从事不稳定的非农产业带来的风险的一种手段。
加上土地对农民的就业保障、生活福利保障和伤病养老保障等功能,许多农民即使已经从事了非农产业也不愿放弃土地占有权,宁愿粗放经营或抛荒。
承包制使许多农民不能真正离开土地,安心从事非农产业;另一方面,又使得安心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不能通过扩大生产面积取得规模效益。
因此,承包制既阻碍了广大农民真正从土地上解脱出来,又阻碍了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5土地承包期限。
2003年3月启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也重申了“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在此基础上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百年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离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并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且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中央政策的意图完全是基于农民的整体利益考虑。
然而结果并非制度设计者所预料的那样,农民依然没有增加投资,很多农民依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农民的生存状况并没有得到大的改善。
农民认为不肯投资原因非常简单,种田太不划算,与承包期的长短没有太大的关系。
中央三令五申要为农民减负,加大对三农的投资。
但是,农民们依然贫困,每年依然有“民工潮”。
如果政府不能从根本上,从制度层面上解决种田不赚钱的现实问题,解决农民的贫困问题,光依靠延长承包期是不管用的。
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出现了新的矛盾,主要是:农产品出现了买方市场的局面,农产品卖难矛盾突出;农民增产不增收的矛盾突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的矛盾突出;农业规模经营难以实现的矛盾突出等。
因此,探索如何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便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土地制度安排的角度来看,主要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了制约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的主要制度性因素。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土地制度,既不适应现阶段我国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也不适应我国现阶段工业发展基础上的机械化水平,更不适应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为此,我们应该对现有农村土地制度进行适时地创新,以便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从而实现产业与城乡的协调发展。
根据邓小平关于农业发展两个飞跃的理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
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
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
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
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
”我们可以看到,现在要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关键是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因为,我国目前实行的土地两权适度分离、家庭承包分散经营的制度模式,已逐渐地不适应现有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应该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平均化和土地经营主体的细小化现状,进行土地承包权的适度流转和合理集中,发挥土地的规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