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承包商管理办法
矿业类公司管理规范之承包商、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承包商、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作者天空之影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承包商、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基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当权益,根据国家、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承包商、外委工程是指以合同方式委托外来单位或公司内部各生产经营单位之间承包生产、建设工程的施工、运行、维护、检修等作业和其它租赁、承包经营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经营单位的承包商、外委工程;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或管理承包商、外委工程有关活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制第四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设或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承包商、外委工程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公司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对承包商、外委工程负安全监察职责;公司组织安全、质量监督检查时,将承包商、外委工程纳入检查验收范围。
第五条承包商是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责任主体(部分承包商、外委工程根据合同规定或责任分析界定归属确定安全责任主体),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
承包商主要负责人是所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
第六条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的规定,保证工程项目安全建设,依法承担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
第三章安全准入管理第七条建设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资质和能力。
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安全监察部门应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建设项目和煤矿承包商、外委工程招投标时,安全资格审查必须经公司安环部审核,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外委工程及外雇工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外委工程及外雇工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外委工程及外雇工管理,保障外委工程的进展和外雇工的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社会的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外委工程管理第一节外委工程的范围1. 外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工程维修等。
2. 外委工程需进行投标、洽谈、合同签订、工期管理、质量评估等。
第二节外委工程的招标与选定1. 外委工程招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明确标书要求并进行公示。
2. 根据招标结果,企业将评选合格的承包商,并签订合同。
3. 承包商需提供资质证明、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文件。
第三节外委工程的合同管理1. 外委工程的合同应明确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费用等。
2. 企业与承包商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3.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变更、延期等情况,应及时协商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四节外委工程的进度管理1.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外委工程的进度管理。
2. 工程管理部门需定期与承包商进行沟通,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3. 若发现工程进度滞后或存在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五节外委工程的质量管理1. 外委工程的质量管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
2. 企业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外委工程进行质量把关和监督。
3. 外委工程完成后,需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章外雇工管理第一节外雇工的来源与选用1. 企业可通过招聘、外包等方式引进外雇工。
2. 外雇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有合法工作许可证明。
3. 外雇工的选用应根据岗位需求和个人能力进行评估和面试。
第二节外雇工的合同管理1. 企业与外雇工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2. 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条款。
3. 外雇工的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法规。
第三节外雇工的工资管理1. 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外雇工的工资。
外委承包商“一体化、无差别”管理

外委承包商“一体化、无差别”管理外委承包商“一体化、无差别”管理以入厂前策划、进厂后管控、离厂后评价为主线,严把入口关、狠抓过程关、强化考核关,从党建引领、组织建设、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现场管控、人文关怀等五个方面入手,将外委承包商完全纳入班组,实施“一体化、无差别”管理,做严、做细、做实外委项目安全管理,提升外委人员安全文化认同感、企业归属感,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一、外委承包商安全管理形势分析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行业事故数据统计,近两年以来,全国电力行业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84起,死亡89人,外委人员死亡占比超过65%。
从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外委承包商在事故死亡人数比例中占大多数。
目前,电力行业多数采取非核心生产业务外委的模式,外委承包商中标后,为了利润最大化,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人员流动较大、人员安全意识较差、整体文化水平较低等问题,导致违章屡禁不止,安全问题频发。
二、外委承包商“一体化、无差别”管理(一)党建引领无差别1.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外委承包商建立党建共建机制,吸收承包商队伍中的党员参加党建活动。
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对口帮扶一至几个外委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优先选择人数多、风险高、管理薄弱的外委单位进行帮扶,要确保每个外委单位至少有一名领导对口帮扶,帮扶领导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掌握外委人员工作生活状况,努力解决难点问题,努力将党建共建成果转化为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的动力支撑和根本保证。
2.引导承包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帮助承包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引导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
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和技能素质提升活动,激励广大职工、特别是外委人员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和技术比武活动,保障安全生产。
(二)组织建设无差别1.把外委队伍列入电厂二级单位序列进行管理,消除管理盲区和死角,对外委人员进行直接管理,实行“同吃一锅饭、同穿一身衣,同在一个屋”的无差别管理,扭转外委单位“外来人”的思维模式,增强主人翁意识和认同感,所有长期(一年及以上)生产外委承包商纳入班组管理,电厂正式职工担任班长、技术员等关键岗位,负责外委人员工作安排、培训教育、考勤、奖惩等业务性工作。
承包商(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

承包商(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一、对业主单位安全管理的规定第一条:必须明确并落实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
企业要按照“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严格外委队伍选择、入场(厂)管理、过程监管、后评价每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明确并落实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招标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施工管理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以及项目属地(单位或中心或车间)的管理责任。
严禁出现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关键作业环节监管失控、安全和质量验收流于形式等情况。
属地单位每日对施工项目(检修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业务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每周对施工项目(检修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二条:必须有专人每天对外委人员进出厂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外委人员准入管理,杜绝未履行入场(厂)审批手续人员进厂。
企业必须有专人对外委人员进出场(厂)情况进行检查登记,重点检查外委人员是否履行入厂手续、持证上岗、人证一致、健康状况和心理状态,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安全员是否依规配置、上岗到位,外委队伍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是否未经业主批准擅自变更、离场(厂)。
第三条必须有专人对外委队伍使用的工器具进行检查。
严格外委队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进场(厂)的管理,做到入场(厂)时百分之百检查、百分之百建立台帐,杜绝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进场(厂)。
业务管理部门必须有专人检查外委队伍的班组是否按作业方案规定配齐所需工器具;每月检查各班组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使用情况,是否定期检验、试验,是否使用不合格工器具、不正确使用工器具,特种设备是否配有许用标识并置于明显位置,自制工器具是否进行计算并进行荷载试验和评估。
安监部门每月对工器具、特种设备按规范要求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必须严格执行工艺交出确认制度。
制定科学合理的装置能量隔离和置换方案并确保落实,中心(车间)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对每处工艺交出点进行联合检查,确保作业环境满足防着火、防爆炸、防中毒、防室息等要求;严禁能量隔离不到位、化工品置换不彻底情况下的作业,生产部门、机动部门每周进行抽查,安监部门每周进行监督检查。
外委工程管理制度

外委工程管理制度1. 引言外委工程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将某项工程外包给外部承包商进行管理和执行的一套规章制度。
外委工程管理旨在确保外包工程的顺利进行,达到预定的目标,并保护企业和承包商的利益。
本文档旨在对外委工程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介绍,并提供相关流程和规范。
2. 责任和权限为了有效管理外委工程,必须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权限。
以下是相关方的责任和权限划分:2.1 企业责任和权限•确保外委工程符合企业战略和目标;•筛选和选择合适的承包商;•提供外委工程的设计和技术支持;•监督和评估外委工程的进展和质量;•管理和控制外委工程费用。
2.2 承包商责任和权限•完成外委工程的设计、施工和交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工程进展和质量报告;•配合企业的监督和评估工作;•控制并报告外委工程费用。
3. 外委工程合同管理外委工程合同是企业与承包商之间的法律文件,明确双方的权益、责任和义务。
以下是外委工程合同管理的关键要点:3.1 合同签订•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和补充条款;•签订合同前进行必要的谈判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正式签署合同。
3.2 履约管理•监督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定期检查工程进展和质量;•及时处理合同履约中出现的纠纷和问题;•对承包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3.3 变更管理•外委工程变更发生时,及时协商并签订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必须得到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批准;•确保变更后的工程满足原合同要求。
4. 外委工程监督和评估为确保外委工程按计划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必须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估。
以下是外委工程监督和评估的主要内容:4.1 监督工作•定期巡查外委工程现场;•验收承包商提交的工程进展和质量报告;•处理外委工程中的问题和纠纷;•监督合同履约情况。
4.2 评估工作•对外委工程进行绩效评估;•评估承包商的绩效和能力;•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外委工程进行总结和总结。
5. 外委工程费用控制外委工程费用是企业重要的成本之一,有效控制外委工程费用对企业的盈利能力至关重要。
外委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外委工程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规范外委工程的管理,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外委工程项目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二、合同签订1. 双方应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工期要求、质量标准、费用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2. 外委方应提供详细的工程需求说明书,承包方应根据需求提出合理的工程实施方案和报价。
3. 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充分沟通,确保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一致。
三、工程管理1. 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成本完成工程任务。
2. 外委方有权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承包方应提供必要的工程进度报告。
3.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工程内容或调整工期,双方应及时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四、质量控制1. 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2. 外委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3. 发现质量问题时,承包方应及时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费用支付1. 外委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项。
2. 承包方应按时提交费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证明和费用明细。
3. 如发生额外费用,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六、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1.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1. 本办法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签约双方共同拥有。
3.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3年外委工程及外雇工管理规定

2023年外委工程及外雇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委工程及外雇工的管理,保障外委工程安全、高效进行,提高外雇工的权益保障,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外委工程及外雇工的管理。
第三条外委工程的承包商、外雇工的雇主应遵守本规定的规定,依法规范外委工程及外雇工的管理。
第四条外委工程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五条外雇工的雇主应遵守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外雇工的权益和福利。
第六条外委工程及外雇工的管理应遵守国际惯例,促进国际交流和合作。
第二章外委工程的管理第七条承包外委工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承包外委工程的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九条承包外委工程的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施工过程的协调和顺利。
第十条承包外委工程的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承包外委工程的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二条承包外委工程的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外委工程款项,不得拖欠或以其他方式恶意压低价格。
第十三条承包外委工程的单位应定期向政府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承包外委工程的单位应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和生态。
第三章外雇工的管理第十五条雇佣外雇工的单位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外雇工的社会保障。
第十六条雇佣外雇工的单位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雇佣外雇工的单位应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外雇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雇佣外雇工的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和福利,不得拖欠或恶意压低工资。
第十九条雇佣外雇工的单位应对外雇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工作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
第二十条雇佣外雇工的单位应定期与外雇工进行沟通和交流,妥善解决劳动纠纷。
外委(委外)单位(承包商)安全管理与处罚办法

XXX集团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外委(委外)单位(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与处罚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委外单位(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 (2)第三章委外单位(承包商)安全资质 (5)第四章委外单位(承包商)的安全评审 (6)第五章施工作业管理 (10)第六章罚则 (11)第七章附则 (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委外单位(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施工作业安全,避免委外单位(承包商)在公司范围内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和污染,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委外单位(承包商)是指参加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安装以及设备设施检修、维修、抢修等活动的施工、检修、安装、监理等单位。
本办法中的“潜在委外单位(承包商)”,是指参加公司工程项目招议标、但尚未确定是否中标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委外单位(承包商)的选择、安全监督管理和评价。
第四条委外单位(承包商)所属人员在公司施工作业期间,除遵守本办法规定外,还应遵守公司《机动车辆和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第五条当公司发生紧急事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须临时聘请委外单位(承包商)参与应急救援及抢险等相关作业活动时,经公司领导或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可直接参与应急救援及抢险作业活动。
第二章委外单位(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第六条施工管理单位(设备部、项目部等)职责:1.负责在发布招议标文件时告知公司对委外单位(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要求。
2.负责与委外单位(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
3.负责对委外单位(承包商)在公司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
4.负责组织、督促或参加委外单位(承包商)在公司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负责对委外单位(承包商)在公司施工期间的安全业绩考核。
6.负责组织委外单位(承包商)所属人员入厂前安全培训。
7.负责委外单位(承包商)施工方案的审查;负责委外单位(承包商)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初审。
8.负责对委外单位(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和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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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以下简称****)外委承包商安全业务管理,建立安全、培训、职业健康等外委管理体系,对外委承包商安全业务进行统一的标准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和《****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神华安〔2016〕668号),《****项目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对外委承包商及人员安全、培训、职业健康管理的职能、内容要求和检查评价。
第三条专用术语(一)外委承包商:是指为公司提供检修、运行、消防、安保、原材料进厂、灰渣石膏外运、后勤、保洁等外委服务的单位。
(二)外委项目:是指公司在自身资质或能力范围内应承担,但由于其他原因需外部单位承揽实施的项目。
(三)五个统一:统一推行本安体系、统一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统一班组建设、统一安全培训和教育、统一考核。
(四)五个关口:是指对外委队伍的资质、业绩和履约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好“准入关”;与外委队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外委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管理流程和责任,把好“责任关”;建立外委队伍安全管理档案,保证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和队伍的专业化,把好“稳定关”;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外委队伍安全组织机构建设、施工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落实及现场安全管理等检查力度,把好“监督关”;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评估、一验收”制度,确保项目的安全和质量,把好“验收关”。
(五)五定原则: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定资金。
(六)六不开工:危险源辨识不清不开工;未制定完善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不开工;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准备执行不到位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不清不开工;应到位人员未到位不开工;未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不开工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外委承包商安全、培训、职业健康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安全管理职责(一)依照****、****外委业务管理要求,公司对外委承包商实行一体化管理,实行“五个统一”、严把“五个关口”、执行“五个一样”,定期召开安全例会。
(二)负责向外委承包商提供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知识和安全技术资料学习、培训。
(三)组织制定外委承包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把外委业务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信息统计与分析作为日常性工作。
及时纠正外委承包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责令限期进行整改,达到标准要求。
(四)指导和检查外委承包商建立、健全完整、完善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监督外委承包商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预防等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五)审核外委承包商事故报告,组织对不安全事件的分析、定性、考核和评价。
第六条安全管理职责划分(一)所有外委项目协调工作由****负责(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统一由安健环科负责。
(三)所有设备安装、检修项目及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化学药品、液氨、柴油等危化用品采购安全管理,统一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四)所有后勤服务外委项目(包括后勤保洁、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统一由经管科负责。
(五)其他零星外委项目安全管理,由责任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安全管理职责(一)负责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至少包括: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
(二)负责制定外委承包商管理制度,制度应明确各部门职责,明确外委工程的审批、招标、施工现场管理、验收、考核等全过程管理流程。
(三)负责确认外委承包商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外委承包商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任务要求。
(四)负责对外委承包商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激励和处罚措施,对所用承包单位进行评价,并向所属单位和承包商通报评价结果,作为以后使用的依据。
(五)建立合格承包商与供方评价标准,对当前承包商与供方进行评价,确定其是否合格。
承包商与供方安全评价应:1. 在项目竣工或服务结束后,进行承包商和供方安全管控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评价,保留每个承包商和供方的评价记录;2. 建立合格承包商和供方名录,注明承包商和供方等级及等级变化,作为今后同类业务项目的选择依据。
(六)其他职能范围内的外委承包商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健环科安全管理职责(一)负责监督、检查外委承包商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全体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知识及安规考试记录。
(二)负责监督、检查外委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报告,不得有职业禁忌症。
(三)对三级教育培训合格,符合入厂条件的外委人员发放入厂通行证。
外委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技能和上岗证书。
(四)负责核定岗位清单及相应岗位人员合同。
外委人员不得在主业核定的岗位上岗。
(五)检查、审核外来用工指定监护人文件,外来用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由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
(六)检查、监督外委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使用情况,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七)其他职能范围内的外委承包商管理工作。
第九条生产技术科安全管理职责(一)认真执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合理安排接替关系与开采程序。
(二)负责及时掌握技改项目安全动态,处理安全生产中的相关专业安全技术问题。
(三)深入现场督促检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技术政策,技术规定的,有权制止,并追究责任。
(四)为技改项目设计、施工提供准确的各种地质和测量资料。
(五)负责技改项目井巷工程施工“一通三防”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现场监督“一通三防”设施、设备质量标准的管理;负责协助通风、防尘、防瓦斯、防火等系统方面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六)负责监督外委单位健全和完善技改项目机电设备、供用电、运输、节能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协调技改项目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技改项目设备购置到货验收,试运行结果验收。
(八)负责供电系统安全设施检查,确保齐全有效,防止雷击和越级跳闸,保证供电质量,完善无功补偿,提高功率因数。
(九)抓好技改项目各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
(十)负责协助****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十一)负责组织抢救事故,接到重大事故电话必须立即向矿领导报告,并组织抢救,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统一调动人力、物力和车辆,组织抢救。
组织追查供电系统各类事故、“一通三防”事故、机电运输事故,对事故进行分析,采取措施与处理意见。
第十条责任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职责(一)外委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作为外委项目合同附件与外委项目合同同时签订,按照安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管理协议由公司法人授权外委承包商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代表公司签字,责任管理部门负责与外委承包商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
(二)负责外委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审核、备案。
(三)安全资质包括承包商安全施工资质、外委单位资质,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以下证书及证明材料应真实可靠、印制清晰、无过期及超期未进行审核的情况。
如果提交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使用范围及期限):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2. 从事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施的安装、改造或维修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3. 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应取得相应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无损检验许可证;4. 近3年完成的相同或相似项目业绩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需提供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证书、专职安监人员资格证书、岗位技能资格证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机构或承包商组织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的证明);6. 承包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简历。
7. 同类工程业绩表;8.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目录;9. 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统计表、检验报告;10. 法律法规、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将审核后的外委承包商安全资格材料报****审核、备案。
(五)负责外委承包商的外委单位人员资质审核、备案,内容包括:1. 外委人员基本信息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岗位技能资格证明、职业健康体检证明、外委人员人身伤害保险证明等。
2. 人员年龄需控制在18—55周岁。
工程师需出具有关执业资格证明,可控制在60周岁以下。
特种作业人员年龄控制在50周岁以下。
以上所说年龄包括本数。
3. 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安全资格证、安全员任命书、安全员安全资格证。
4. 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资格证。
5. 其他岗位需要的技能资格证明。
(六)负责建立外委人员资质台账、人员变更台账,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工作。
(七)负责外委承包商人员的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八)工期在10天以下的外委项目(含周六日),外委人员可以不参加三级教育培训,责任管理部门需向外委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全程陪同外委单位人员工作,直至项目竣工或服务完成。
(九)负责建立、健全责外委承包商管理台帐,定期检查外委承包商的安全教育培训、安规考试、安全技术交底台帐及记录,结合外委项目安全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十)负责对承包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工程项目的整体安全技术交底,并备案。
(十一)负责按照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制定外委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目标并严格控制。
(十二)向外委承包商传达有关安全文件和事故通报,对外委承包商的安全文件和事故通报学习记录进行检查。
(十三)负责对外委承包商现场工作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反馈。
(十四)监督检查外委承包商特种作业、危险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十五)负责外委承包商现场文明生产的规划、管理及验收、评价工作。
(十六)项目竣工或服务结束后,外委承包商未出现《安全管理协议》中规定的扣除安全保证金事故的,责任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外委承包商办理安全保证金退还事宜。
第三章外委承包商安全责任第十一条外委承包商安全责任(一)外委承包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按照公司管理要求报审相关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入厂开展工作。
(三)负责制定安全管理目标的保障措施,并严格控制。
(四)按照****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制定承包方危险点分析及安全措施、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公司相关部门会审完善后实施。
(五)外委承包商项目经理是外委承包商在该项目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按照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和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按要求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