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锌冶炼厂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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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公布铝铅锌镁行业规范条件

工信部公布铝铅锌镁行业规范条件

工信部公布铝铅锌镁行业规范条件来源:中国矿业报作者:【铝道网】工信部近日公布2020年3月30日起施行《铝行业规范条件》《铅锌行业规范条件》《镁行业规范条件》,进一步加快铝、铅锌、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3个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推动3个行业高质量发展。

3个行业规范条件均自2020年3月30日起施行。

《铝行业规范条件》提出,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和再生铝生产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矿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矿山企业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环境、浪费资源。

鼓励电解铝企业通过重组实现水电铝、煤电铝或铝电一体化发展。

鼓励再生铝企业靠近废铝资源聚集地区布局。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提出,铅锌矿山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矿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其中,铅锌矿山企业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环境、浪费资源。

《镁行业规范条件》提出,镁矿山、冶炼企业应靠近具有资源、能源优势地区,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矿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其中,镁矿山企业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环境、浪费资源。

铝行业规范条件为推进铝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再生铝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附件: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15)为加快铅锌行业结构调整,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中铅锌冶炼企业是指除单独利用废旧铅蓄电池等含铅废料生产再生铅项目外的冶炼企业。

一、企业布局和生产规模(一)企业布局新建及改造的铅锌矿山、冶炼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新建铅锌冶炼项目应布局于依法设立、功能定位相符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

建设铅锌项目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严禁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工业规划建设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铅锌项目。

(二)生产规模开采铅锌矿资源,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遵守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采矿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浪费资源。

新建小型铅锌矿山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10万吨/年(300吨/日),服务年限应在10年以上,中型矿山单体矿规模应大于30万吨/年(1000吨/日)。

采用浮选工艺的矿山企业其矿石处理能力应不小于矿山开采能力。

对于单独处理锌氧化矿或者含锌二次资源的项目,新建及改造项目,火法处理工序规模需达到1.5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湿法单系列规模须达到5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现有企业火法处理工序须达到1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湿法单系列规模须达到3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

单独处理冶炼渣回收稀贵金属的项目,单系列废渣处理规模须达到5万吨/年及以上,单系列铅铋合金电解生产线规模须达到2万吨/年及以上。

铅锌矿规模划分标准

铅锌矿规模划分标准

铅锌矿规模划分标准引言铅锌矿是一种重要的金属矿石资源,广泛用于建筑、电子、冶金等领域。

针对铅锌矿的规模进行划分有助于对矿产资源进行科学评估和合理管理。

本文将介绍铅锌矿规模划分的标准和相关规定。

1. 规模划分原则铅锌矿规模的划分主要依据以下原则:1.资源储量:铅锌矿规模划分应充分考虑矿床中的铅锌矿物储量,包括已探明和潜在的资源储量。

2.开采条件:铅锌矿规模划分应综合考虑矿床的地质、地理、环境等因素,选择适合开采的规模范围。

3.经济效益:铅锌矿规模划分应根据矿床的预计经济效益进行评估,确保能够实现可持续开采。

2. 规模划分标准根据以上原则,铅锌矿的规模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2.1. 小型矿床小型矿床一般具备以下特点:•铅锌矿物储量较少,通常小于100万吨。

•矿床规模较小,矿脉宽度较窄。

•采矿难度较低,采选工艺相对简单。

2.2. 中型矿床中型矿床一般具备以下特点:•铅锌矿物储量在100万吨至500万吨之间。

•矿床规模适中,矿脉宽度一般较为可观。

•采选工艺相对复杂,但开采难度可控。

2.3. 大型矿床大型矿床一般具备以下特点:•铅锌矿物储量大于500万吨。

•矿床规模较大,矿脉宽度较宽。

•采选工艺复杂,开采难度较大。

3. 相关规定与管理为了规范铅锌矿的开采和管理,针对不同规模的铅锌矿床,国家制定了相关规定和管理措施:1.小型矿床:对于小型矿床,国家要求开采单位按照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开采,控制采矿的规模和速度,确保合理利用资源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中型矿床:中型矿床的开采需要获得相关的采矿许可证,开采单位需要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开采,并逐步实施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经济效益。

3.大型矿床:大型矿床的开采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相应的开采许可证。

开采单位需要制定详细的开采方案,合理规划采矿活动,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结论铅锌矿规模划分的标准对于科学评估和合理管理铅锌矿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14)为加快铅锌工业结构调整,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现将《铅锌行业准入条件(2007)》修订为《铅锌行业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中铅锌冶炼企业包括利用铅精矿及搭配处理含铅二次资源、锌精矿、混合铅锌精矿和含锌二次资源为原料的冶炼企业。

一、企业布局和生产规模(一)企业布局新建或者改造的铅锌矿山、冶炼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等规划要求。

新建铅锌冶炼项目应布局于依法设立、功能定位相符、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

建设铅锌项目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严禁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工业规划建设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铅锌项目。

(二)生产规模铅锌矿山:开采铅锌矿资源,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遵守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采矿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浪费资源。

新建小型铅锌矿山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10万吨/年(300吨/日),服务年限须在10年以上,中型矿山单体矿规模应大于30万吨/年(1000吨/日)。

采用浮选工艺的矿山企业其矿石处理能力应不小于矿山开采能力。

铅锌冶炼:新建和改造单独处理锌氧化矿或者含锌二次资源的项目(不含回收锌电池中二次金属项目),规模须达到3万吨/年以上。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一)质量铅锌冶炼企业须建有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铅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469-2013),锌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470-2008)。

(二)工艺技术和装备铅锌矿山:新建大中型铅锌矿山须采用适合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的先进采矿方法,优先采用充填采矿法,尽量采用大型先进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

铅锌冶炼行业规范条件

铅锌冶炼行业规范条件

附件2铅锌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为推进铅锌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推动铅锌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铅锌矿山及利用铅、锌精矿和含锌二次资源为原料的铅锌冶炼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一、企业布局(一)铅锌矿山、冶炼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业资源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矿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其中,铅锌矿山企业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采矿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浪费资源。

矿山企业选矿矿石处理能力应不小于矿山开采能力,鼓励企业通过绿色矿山认证。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二)铅锌采选、冶炼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1GB/T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鼓励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铅锌精矿必须符合《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GB20424),铅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469),锌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470),其它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铅锌矿山企业,须采用适合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的先进采矿方法,优先采用充填采矿法,尽量采用大型先进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

根据矿石种类和成分,采用先进适用的选矿工艺,提高选矿回收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四)铅冶炼企业,粗铅冶炼须采用先进的富氧熔池熔炼-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或富氧闪速熔炼等一步炼铅工艺,以及其他生产效率高、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炼铅工艺,并需配套双转双吸或其他先进制酸工艺,必要时制酸尾气需配套脱硫设施。

鼓励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铅冶炼技术。

鼓励矿铅冶炼企业利用富氧熔池熔炼炉、富氧闪速熔炼炉等先进装备处理铅膏、冶炼废渣等含铅二次资源。

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13号

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13号

铅锌行业准入条件正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13号)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铅锌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利用资源,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规范铅锌行业的投资行为,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铅锌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各有关部门在对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核准、备案管理、土地供应、工商注册登记、环境影响评价、信贷融资等工作中要以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

附件:《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七年三月六日附件铅锌行业准入条件为加快结构调整,规范铅锌行业的投资行为,促进我国铅锌工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铅锌行业准入条件。

一、企业布局及规模和外部条件要求新建或者改、扩建的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

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

各地要按照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对优化开发、重点开发的地区研究确定不同区域的铅锌冶炼生产规模总量,合理选择铅锌冶炼企业厂址。

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和食品、药品等对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铅锌冶炼项目,也不得扩建除环保改造外的铅锌冶炼项目。

再生铅锌企业厂址选择还要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焚烧厂选址原则要求进行。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20版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20版

附件铅锌行业规范条件为推进铅锌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铅锌矿山及利用铅、锌精矿和二次资源为原料的铅锌冶炼企业(不包含单独利用废旧铅蓄电池等含铅废料生产的再生铅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一、总体要求(一)铅锌矿山、冶炼企业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矿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其中,铅锌矿山企业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环境、浪费资源。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二)铅锌矿山、冶炼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鼓励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铅锌精矿产品质量应符合《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GB20424),铅锭产品质量应符合《铅锭》(GB/T469),锌锭产品质量应符合《锌锭》(GB/T470),其他附属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铅锌矿山企业,须采用适合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的先进采矿方法,优先采用充填采矿法,尽量采用大型先进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

选矿矿石处理能力应不小于矿山开采能力。

根据矿石种类和成分,采用先进适用的选矿工艺,提高选矿回收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四)铅冶炼企业,粗铅冶炼须采用先进的富氧熔池熔炼-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或富氧闪速熔炼等炼铅工艺,以及其他生产效率高、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安全可靠的先进炼铅工艺,并需配套烟气综合处理设施。

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工艺。

鼓励矿铅冶炼企业利用富氧熔池熔炼炉、富氧闪速熔炼炉等先进装备处理铅膏、冶炼渣等含铅二次资源。

(五)锌冶炼企业,硫化锌精矿焙烧工艺单台流态化焙烧炉炉床面积须达到100平方米及以上,并需配套完整的锌冶炼生产系统及烟气综合处理设施。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附件: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15)为加快铅锌行业结构调整,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中铅锌冶炼企业是指除单独利用废旧铅蓄电池等含铅废料生产再生铅项目外的冶炼企业。

一、企业布局和生产规模(一)企业布局新建及改造的铅锌矿山、冶炼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新建铅锌冶炼项目应布局于依法设立、功能定位相符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

建设铅锌项目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严禁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工业规划建设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铅锌项目。

(二)生产规模开采铅锌矿资源,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0可证,遵守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采矿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浪费资源。

新建小型铅锌矿山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10万吨/年(300吨/日),服务年限应在10年以上,中型矿山单体矿规模应大于30万吨/年(1000吨/日)。

采用浮选工艺的矿山企业其矿石处理能力应不小于矿山开采能力。

对于单独处理锌氧化矿或者含锌二次资源的项目,新建及改造项目,火法处理工序规模需达到1.5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湿法单系列规模须达到5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现有企业火法处理工序须达到1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湿法单系列规模须达到3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

单独处理冶炼渣回收稀贵金属的项目,单系列废渣处理规模须达到5万吨/年及以上,单系列铅铋合金电解生产线规模须达到2万吨/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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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
字第 号 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 的要
求 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负责主编 具体由长沙有色冶金
设计研究院编制的
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进行了较为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 总结
了建国以来 特别是近十年来的建设经验 分析论证了国内外大
量资料 遵循艰苦奋斗 勤俭建国的方针 注重推动技术进步和
提高投资效益 贯彻节约能源 环境保护 节约用地和国家发展
第十三条 辅助生产配套设施应包括供电 给排水 污水处 理 废热利用 供热 供气 煤气 压缩空气 氧气 内外部 运输 维修 通信 计量与仪表 试验化验室 仓库 渣场 环 保 安全与卫生等
铅锌冶炼厂建设项目中各类设施 应根据具体情况按专业化 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合理确定
第十四条 行政管理与生活福利设施应包括 行政管理 文 教 卫生用房和食堂 宿舍 住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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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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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内部印发
主编部门 批准部门
施行日期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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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发布 铅锌冶炼厂建设标准 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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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应采用两转两吸流程 小于
时宜采用一转一
吸流程 主鼓风机应设自动调速装置
第二十三条 一 二级铅锌冶炼厂应设置较完善的仪表检
测 显示 记录系统 对生产过程的各种参数进行检测与记录
主要车间宜设置计算机管理统
第二十四条 铅锌冶炼厂应设置较齐备的计量装置和取样化
三级热酸浸出工艺湿法炼锌厂的干燥 阴阳极制备 锌粉制 造 浮渣处理等项目的设置应视具体条件决定
五 传统工艺湿法炼锌厂包括精矿仓 干燥 流态化焙烧 浸出 含氧化锌浸出 浓密 过滤 净化 电积与废电解液冷 却 熔铸 浸出渣处理 浸出渣干燥 挥发窑挥发 氧化锌脱氟 氯 阴阳极制备 锌粉制造 浮渣处理 镉及其他金属回收 收尘 制酸等
第六条 铅锌冶炼厂的建设 应积极采用成熟适用的先进技 术 立足国内 当需要引进国外的先进工艺与关键设备时 应经 过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 并上报批准
第七条 新建铅锌冶炼厂的修理 运输 文教 卫生 生活 福利等设施 应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化协作条件解决 改 扩建 工程 应充分利用已有的设备和设施 配套工程建设应与主体工 程相适应 不得任意扩大其能力
铅锌冶炼厂规模等级

规模等级
铅锌冶炼厂年生产能力
铅或锌冶炼厂年生产能力

万 及以上
万 及以上

万 至 万 以下
万 至 万 以下

万 至 万 以下
万 以上至 万 以下
第十一条 铅锌冶炼厂建设项目应由生产设施 辅助生产配
套设施 行政管理与生活福利设施构成
第十二条 生产设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 鼓风炉炼铅厂包括精矿仓 干燥 配料 烧结焙烧 返
施 排放时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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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筑与建设用地
第三十七条 新建铅锌冶炼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应贯彻有 利生产 方便生活 经济合理和安全适用的原则 并应根据建设 规模 建筑物用途和建设场地条件等区别对待
第三十八条 铅锌冶炼厂的工业建筑物 构筑物宜采用钢筋 混凝土结构 必要时可采用钢结构 行政管理与生活福利设施的 建筑物宜采用砖混结构
用电 三级铅锌冶炼厂宜采用一回路供电 但应妥善解决保安用
电问题
第二十六条 铅锌冶炼厂下列主要设备应为一级负荷供电
一 铅鼓风炉 铅锌密闭鼓风炉 锌精矿焙烧炉等的鼓风

二 工频感应电炉冷却风机
三 锌电解液循环泵和电解槽 电解槽的一级负荷按系列电
流的
计算
四 挥发窑和大型干燥窑传动机构 有盘车时除外
五 回转圆筒熔炼炉回转机构
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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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铅锌冶炼厂建设标准 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
号 关于制订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几点意见 计综合
号 一九八九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 建设工期
定额 建设用地指标制订计划 和建设部 国家计委
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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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配套工程
第二十五条 铅锌冶炼厂的供电方式 应根据项目建设规模
及其重要性 用电负荷性质及容量 并结合地区供电条件确定
一级铅锌冶炼厂应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 任一电源容量除应保证
一级负荷用电外 还应保证全部或大部二级负荷用电 二级铅锌
冶炼厂宜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 任一电源容量均应保证一级负荷
生产车间应有良好的通风 采光和必要的防腐蚀措施 第三十九条 新建铅锌冶炼厂吨铅锌工业建筑面积指标 宜 符合下列规定 年产铅锌 万 及以上 年产铅锌 万 至 万 以下 年产铅或锌 万 及以上 年产铅或锌 万 至 万 以下 年产铅或锌 万 以上至 万 以下 以上指标 规模大或单位工程项目少时 按低限范围取值 规模小或单位工程项目多时 按高限范围取值 第四十条 新建铅锌冶炼厂的行政管理与生活福利设施的建 筑面积标准 应执行国家或省 自治区 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新建铅锌冶炼厂的建设应坚持科学合理 节约 用地的原则 总平面布置时应合理确定厂区道路宽度和建筑物间 距 在符合技术 经济和安全的条件下 各种管线应共架 共 杆 共沟布置 第四十二条 生产性质相同的厂房或建筑物 辅助生产配套 设施和行政管理设施的建筑物 应合理合并成综合性建筑物 有 条件时应建多层 第四十三条 新建铅锌冶炼厂的建设用地指标和建筑系数 应按国家颁布的 有色金属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执行
经验 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
资料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 地
址 北京复兴路 号 邮政编码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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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 工艺与装备 第四章 配套工程 第五章 建筑与建设用地 第六章 劳动组织与劳动生产率 第七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附加说明
以上工程内容应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化协作条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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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艺与装备
第十五条 新建铅锌冶炼厂应根据原料性质 建设规模 经 济效益 环保要求 建厂地区的具体条件等 选择低能耗 无污 染 高效率的先进适用工艺技术 在当前条件下 可采用烧结焙 烧鼓风炉炼铅 铅精矿直接熔炼炼铅 密闭鼓风炉炼锌 湿法炼 锌等工艺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铅锌冶炼厂的工程项目 改 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铅锌冶炼厂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 律 法规 贯彻执行发展有色金属工业的技术经济政策和合理利 用资源 节约能源 节约用地 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 铅锌冶炼厂的建设 应从市场需要出发 符合国家 工业布局和有色金属工业长远发展规划 讲究经济效益 建厂所 需原料 能源 资金必须落实 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宜创造条件 进行铅锌合建
粉破碎 鼓风炉熔炼 炉渣烟化 粗铅精炼 稀贵金属回收 粉
煤制备 收尘 制酸等
三级鼓风炉炼铅厂的粗铅精炼 稀贵金属回收 炉渣烟化
粉煤制备等项目的设置 应视具体条件决定
二 铅精矿直接熔炼炼铅厂包括精矿仓 干燥 配料 制
粒 熔炼 炉渣烟化 粗铅精炼 稀贵金属回收 粉煤制备 收
尘 制酸等 其中 干燥及制粒的设置可根据工艺要求具体确
区应优先采用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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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铅锌冶炼厂供水方案应根据建厂地区的具体条
件 经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 一般情况宜采用地表水作水源 其
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不应低于
当采用地下水作水源时
设计取水量不得大于当地允许开采量 生产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不
应低于
对不允许断水的设备 必须有保证不间断供水的

三 密闭鼓风炉炼锌厂
包括精矿仓 干燥 配料
烧结焙烧 返粉破碎 备料 密闭鼓风炉熔炼 炉渣烟化 热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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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粗铅精锌 粗锌精馏 稀贵金属回收 粉煤制备 炭化硅 制备 收尘 制酸等
四 热酸浸出工艺湿法炼锌厂包括精矿仓 干燥 流态化焙 烧 浸出 浓密 过滤 净化 电积与废电解液冷却 熔铸 阴 阳极制备 锌粉制造 浮渣处理 镉及其他金属回收 收尘 制 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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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加强固定资 产宏观调控的基础工作和对铅锌冶炼厂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 学管理 合理确定建设水平 正确掌握建设标准 推动技术进 步 提高投资效益 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 的全国统一标准 是编制 评估和审批锌铅冶炼厂工程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 也是有关部门审查铅锌冶炼厂初步设计 和监督 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有色金属工业的政策 多次征求各有关部门 单位及专家的意
见 最后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组织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
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七章 总则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工艺
与装备 配套工程 建筑与建设用地 劳动组织与劳动生产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建设标准系初次编制 在施行过程中 请各单位注意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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