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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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样本

行政执法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样本

行政执法机关防止职务犯罪授课稿一、为什么要讲这一课一方面是司法、行政机关对的履行职责需要各个司法机关、各行政机关均有各自职权,如法院行使审判权、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煤炭安全监察机关行使煤炭安全监察职权。

这些权力都是根据宪法和法律或行政法规赋予,法律在予以权力同步也予以了一定限制,就是要对的行使权利,权利不能不用,也不能滥用。

滥用权力、不用权力导致后果,不是违法就是犯罪,不承担行政责任,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这里所说违法是普通违法行为,不是应负刑事责任那种违法行为,违法不一定是犯罪,但犯罪一定是违法,这是法律理论问题,不多说。

既然滥用权力、不使用权力导致一定后果,要负责任,那么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就得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

也就是说只有知法、懂法、才干守法,才干依法履行自己职责。

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与履行职务行为关于犯罪就两种,一种是贪污贿赂犯罪,一种失职侵权犯罪。

咱们今天重要是研究失职犯罪,弄清晰失职犯罪与履行职责关系,就能促使咱们对的履行自己职责,从而防止失职犯罪。

因此咱们学习是为了履行职责需要。

另一方面是检察机关宣传反失职侵权工作需要刑事诉讼法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失职侵权犯罪由检察机关备案侦查,这两种犯罪统称为职务犯罪。

从现阶段来看,这两种犯罪在社会上影响力是不同样,贪污贿赂犯罪由于检察机关近二十年来宣传和打击,可以说已经进一步人心。

普通人都懂得将公家钱揣自己兜里,给别人办事收取好处费是犯罪。

但对什么是失职犯罪,失职犯罪社会危害性有多大,都不是十分理解。

就连咱们相称一某些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不是很清晰。

有人以为,咱们不贪不占,都是为了工作,就是没干明白,出了点差错,也不是故意,怎么会是犯罪,因此当被查处时,觉得怨屈。

咱们在办案中经常会碰见这种状况,犯罪嫌疑人不理解,说情者也不觉得然,以为咱们小题大做。

其实,不贪不占就不是犯罪这种思想是错误。

失职犯罪不需要具备贪和占情节,它需要看是你与否对的履行职责,与否给国家和人民导致经济损失。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想与大家分享一下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些内容。

确保清廉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预防职务犯罪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部分。

首先,我们应该加强职业道德的培养。

作为公务员,我们要时刻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远离贪欲和不正之事。

只有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筑牢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才能在工作中抵御诱惑、不受违法分子的胁迫。

其次,我们要加强法律意识和法治教育。

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纪律规定,熟悉职务犯罪的性质和危害,遵守工作程序和规范操作,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前提。

因此,我们要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大家的法律素养,明确自己在法律面前的责任和义务。

再次,我们要加强自身素质的提升。

不仅要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还要增强自我修养,提升综合素质。

通过学习、读书、交流等多种途径,不断提升思想境界、修养品质,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从而增强自己对法律、社会和公正的敏感性,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最后,我们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和管理机制。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工作规范和流程,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规范权力的行使,避免一人独揽大权。

同时,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部门和机构的廉洁运行。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共同努力。

作为公务员,我们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保持清廉操守;要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法律意识;要坚守职责,勤勉履职;要强化内部监督,提升管理水平。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

医院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医院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医院预防职务犯罪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有幸能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医院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知识。

职务犯罪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而医院作为服务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机构,更是不能容忍发生职务犯罪行为。

I. 职务犯罪的定义和危害职务犯罪是指在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员等担任职务期间,以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并违法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

医院职务犯罪的形式多样,主要包括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受贿行为等。

职务犯罪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扰乱医疗秩序:职务犯罪行为容易破坏医院内部的工作秩序,分散医务人员的精力,导致工作效率降低,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行。

2. 侵害患者权益:一些职务犯罪行为可能会导致医院资源的浪费和滥用,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严重时甚至会影响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3. 损害医院形象: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容易引发社会对医院的不信任感,降低医院在患者中的声誉和形象,对医院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II. 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为了加强对医院职务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

以下是一些建议,供大家参考:1.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类医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工作流程。

2. 加强监督检查机制:医院应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对职务犯罪行为的排查和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及早发现、及时纠正。

3. 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医院应注重医务人员的道德教育和职业操守培养,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增强他们的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4. 加强信息化建设: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医院应加强对医疗资源的管理和监控,建立电子化档案和账务系统,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可能性。

5. 提高法律意识:医务人员应提高对职务犯罪行为的敏感度和防范意识,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在职务行使过程中做到守法用权。

III. 医院预防职务犯罪的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医院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个实际案例。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主题是“预防职务犯罪”。

随着社会的发展,职务犯罪逐渐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给社会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

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为之努力。

首先,了解职务犯罪的危害是预防的第一步。

职务犯罪指的是在担任特定职务时,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行为。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组织的利益,还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破坏了公众对政府和组织的信任。

预防职务犯罪要从根本上减少这些危害。

其次,加强职务犯罪的监管与惩处。

法律法规对于职务犯罪有明确的规定,但监管与惩处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人心存侥幸。

我们应加强对职务犯罪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职务犯罪的发现率和惩处率。

同时,公平公正地审判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威慑效应。

第三,营造廉洁的组织文化和道德风尚。

职务犯罪的发生与组织的文化密切相关。

我们应该强调廉洁、正直的组织价值观,并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传达给每位员工。

同时,要对职务犯罪持零容忍态度,让每个人明白守法、廉洁是职责所在。

最后,加强道德教育和人才选拔。

预防职务犯罪需要从根源上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和职业素质。

教育部门要将道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从小培养学生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

而在人才选拔方面,除了关注个人的能力和经验外,也要重视个人的道德品质和责任意识。

以上是我对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些建议。

预防职务犯罪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希望我们能够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一个廉洁、公正的社会环境。

谢谢大家!。

优秀范文:农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讲稿3篇

优秀范文:农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讲稿3篇

优秀范文:农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2) 优秀范文:农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2)精选3篇(一)尊敬的领导、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同事们:大家早上好!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向大家分享有关农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的讲稿。

农业系统作为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肩负着保障粮食安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不容忽视一些问题的产生。

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犯罪行为,在农业系统中也不时出现,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的利益。

那么,如何预防农业系统中的职务犯罪呢?我认为,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意识。

职务犯罪的发生往往与人员素质存在一定关系。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农业系统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明确职责和义务,远离诱惑和贪婪。

同时,通过培训,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漏洞,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其次,完善监督系统,加大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措施之一。

应加大对各级农业部门的监督力度,加强调查和追责。

同时,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减少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最后,加强信息交流,形成合力。

农业系统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对预防职务犯罪至关重要。

通过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发现职务犯罪线索,追踪和打击犯罪分子,形成合力,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总之,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作为农业系统的一员,我们要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共同营造诚信、廉洁的工作环境。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农业生产的安全稳定,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优秀范文:农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2)精选3篇(二)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农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担任职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和便利,以非法占有或非法牟取利益为目的,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2023年县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讲话模板

2023年县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讲话模板

2023年县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讲话模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在2023年县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上发表讲话。

在这个重要的会议上,我将会向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预防职务犯罪是各级国有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推进,职务犯罪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体系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保障。

我们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和有效性。

同时,还要不断完善组织机构设置,明确职责权限,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加强对职务犯罪风险的研判和评估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对风险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估和研判。

我们应该通过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的职务犯罪风险。

在评估和研判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职务犯罪的发生率和危害程度。

三、加强员工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在预防职务犯罪的过程中,加强员工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素养,增强他们对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的认识和遵守。

只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提高员工的道德水平,才能真正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沟通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和有效沟通。

我们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起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职务犯罪。

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复杂而严峻的任务,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能够紧密合作,共同努力,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确保国有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一)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二)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情况及涉及罪名1、利用税收执法权进行职务犯罪犯罪多发生在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税务处罚等环节,在转引买卖税款中贪污受贿;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出口退税审批、发票管理、纳税数额核定,减、免、缓税审批,税收保金和强制措施的执行时贪污受贿;利用职权敲诈勒索纳税人。

(1).征收入库环节。

容易发生应征不征,或人情税、关系税、过头税;混淆入库等次,截留、转引税款;违规开设税款过渡帐户,贪污挪用税款;擅自制定提退政策、超标准、超范围提取待征手续,巧立名目提退税款等问题。

(2).管理环节。

在“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出口退税审批,个体户纳税额核定,减、免、缓税审批,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的执行方面,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3).税务稽查环节。

主要是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项工作程序上,特别是在检查环节上,容易出现人情选案、查而不报、查多报少等违法违纪行为。

(4).税务处罚环节。

容易出现应罚不罚、重责轻罚、高定低罚,以补代罚等问题。

2、利用行政管理权进行职务犯罪以行政管理权违法的主要是在建筑工程发包时贪污受贿;在大宗物品采购时贪污受贿;在管理经费时贪污、挪用;在人员调动、干部任用时受贿;利用财务管理混乱私分公款。

(1).人事管理。

在人员录用、干部任免、职务晋升、编制审批、人员调配、职称评定等方面,容易发生不坚持用人标准,任人唯亲、搞小圈子,买官卖官等违法违纪行为。

(2).财、物管理。

在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基建工程建设,服装制作,票据印刷,税控设备的配置,交通通讯工具的购置,大宗货物采购等方面,容易出现资金失控、乱批乱支、挥霍流费,乱拉资金、物资搞基建和福利,收受回扣、行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

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

企业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一个健康、规范的运营环境。

然而,职务犯罪却像一颗隐藏在企业内部的“毒瘤”,不仅损害企业的利益,破坏企业的形象,还可能给员工个人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预防职务犯罪,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这个重要的话题。

一、什么是企业职务犯罪企业职务犯罪,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员工利用其在公司内的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这包括但不限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商业贿赂、泄露商业机密等。

例如,某公司的采购经理在采购原材料时,收受供应商的巨额贿赂,从而选择了质量低劣但价格高昂的原材料,这不仅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还影响了产品质量和公司声誉。

再比如,某公司的财务人员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投资,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企业职务犯罪的危害企业职务犯罪的危害是多方面的,而且往往是极其严重的。

首先,它直接损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

无论是贪污公款、挪用资金还是职务侵占,都会导致企业资产的流失,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其次,破坏了企业的内部管理秩序。

职务犯罪会引发员工之间的信任危机,破坏团队合作氛围,降低工作效率,使得企业的管理成本大幅增加。

再者,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一旦企业内部发生职务犯罪的丑闻,不仅会在行业内造成不良影响,还可能失去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任,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造成致命打击。

最后,对于涉事员工个人来说,一旦被追究法律责任,将面临刑事处罚,断送自己的职业生涯和前途。

三、企业职务犯罪的成因要有效地预防企业职务犯罪,就必须深入了解其产生的原因。

1、个人贪欲和道德缺失一些员工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对金钱和物质的追求过于强烈,为了满足个人私欲不惜违法犯罪。

2、企业内部管理漏洞如果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权力过于集中、监督机制缺失、财务审计不严格等问题,就容易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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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这天有幸和大家坐在一齐,共同探讨预防职务犯罪。

我这天主要讲三个问题,一是了解什么是职务犯罪,二是几种职务犯罪介绍,三是我国目前的反腐败体系和预防职务犯罪措施。

一、了解什么是职务犯罪1、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高智商犯罪,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是腐败现象最突出的表现。

腐败制造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冲突,对经济建设和政局稳定起着破坏作用,使国家和人民身受其害。

当中国全面进入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建设的关键阶段的今天,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衰命运甚至生死存亡的严峻斗争。

职务犯罪行为古已有之,在中国古代,职务犯罪行为表现为官吏犯罪,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历来有“治吏甚于治民”的刑事司法指导思想,其惩治力度不可谓不大,但纵观整个中国历史,官吏的职务犯罪仍然是愈演愈烈,不绝于史。

鲁迅认为的晚清四大谴责小说是中国清末4部谴责小说的合称。

即李宝嘉(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吴沃尧(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刘鹗的《老残游记》、曾朴的《孽海花》。

《官场现形记》,晚清谴责小说,南亭亭长即李伯元著。

《官场现形记》写的多是实有人物,只是改易姓名而已,这确是不假。

胡适曾在为此书做的序言中论说过这种情况:“就大体上说,我们不能不承认这部《官场现形记》里大部分的材料可以代表当日官场的实在情形。

那些有名姓可考的,如华中堂之为荣禄,黑大叔之为李莲英,都是历史上的人物,不用说了。

那无数无名的小官,从钱典史到黄二麻子,从那做贼的鲁总爷到那把女儿献媚上司的冒得官,也都不能说是完全虚构的人物。

”胡适对《官场现形记》做过较深入的研究和考据,他的话无疑是有根据的。

当然,实际上小说中的某个有名有姓的人物也未必完全是影射某一个人,而可能是包括这一个在内的几个实有人物的集合。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使国家工作人员在生存方式、个体观念的演变等方面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心理与心灵考验,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在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下,以手中的权力作为筹码,大搞权钱交易而腐化堕落,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屡禁不止,且有蔓延趋势,依靠打击,职务犯罪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腐败蔓延的趋势,在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的状况下,务必加大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实践证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

2、职务犯罪的种类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0、隐瞒境外存款罪11、私分国有资产罪12、私分罚没财物罪。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

包括: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枉法追诉裁判罪4、私放在押人员罪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报复陷害罪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3、职务犯罪的危害职务犯罪是腐败现象的极端表现,较之一般的刑事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其危害性主要表此刻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务必服务于人民,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把人民赋予的职权当作牟取私利的工具,滥用职权或失职渎职,歪曲人民的意志,就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造成严重的破坏。

二是严重践踏社会主义法制。

实行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执法者,务必严格依法办事,如果执法犯法,就会严重损害社会主义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和法律的尊严。

三是严重破坏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国家管理社会各种事务,是透过国家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来完成和实现的,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就会侵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四是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损失和流失,破坏竞争的经济秩序,造成市场的失控和混乱,危害改革开放,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五是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

总的来说,职务犯罪的危害最终指向是国家政权的核心,综观我国历史,能够清楚地看到,每个朝代的衰亡,几乎都与政治腐败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着直接的联系。

因此党中央多次指出:“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

这都反映了职务犯罪的危害结果十分严重。

4、产生和存在职务犯罪的根源我国产生和存在织物犯罪的根源有多种说法,比较全面的是经济、政治、思想和文化这四个方面的根源。

①经济根源。

这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最直接、最现实的原因。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放,经济的迅猛发展使人们的心理骚动不安,金钱的诱惑对于已经穷了大半辈子的中国人来说影响巨大,但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的观念却并未完全成为人们自觉的行为规范,贫穷、贪图享乐、利益分配不平衡、行业之间的差别、激烈的商业竞争等等,都是职务犯罪的诱因,在现阶段,不规范的经济行为、经济观念、经济体制构成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经济根源。

回顾多年来所办理的贪污贿赂案件,无一不是受到经济体制改革的刺激和影响,受利益的驱动而铤而走险,才沦落在犯罪的道路上。

②政治根源。

我国不仅仅是一个经济上尚处发展中的国家,与之相适应,社会主义政治,即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也还不健全和不完善,尚处在发展阶段,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超多存在,大到国家的法律,小到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健全,但有的缺乏相应的配套和细化措施,有的落后于实践,加之执行国家法律、制度的国家工作人员素养不高,导致这些法律、制度难以落到实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监督制约机制尚待完善,权力缺乏监督是导致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对发展中政治的真实写照,因此我们尚不能做到从政治上杜绝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既然杜绝不了,发生也是必然的,这就是职务犯罪产生和存在的政治根源。

③思想根源。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体现为这样的事实:在相同的客观环境和条件下,有的能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有的则经不住各种各样的诱惑,利用职权违法犯罪。

究其原因,这说明人的思想能够反作用于物质客观条件,很多国家工作人员最初都能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但时光一长,在种种外因的诱惑下,产生了贪图享受、好逸恶劳的消极思想,追求高档、豪华的生活方式,追求感官刺激,既而利用职权大肆贪污受贿,中饱私囊,以供自我享乐、挥霍,这是特权思想和享乐主义思想相结合的结果。

在中国人固有的观念中,特权思想是极易被人民认同的一种观念,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有“当官做老爷”的说法,那些身为“父母官”的官宦阶层,既然以草民的“父母”和“大老爷”自居,那么享受种种法外特权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时至今日,虽然法律明文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不是所有人的观念能够随着法律的明文规定而转变,一些国家工作人员思想上仍然存在着“官老爷”的特权思想,仍然存在着利用职权作威作福的衙门作风,这就是多年来我们虽然竭力反对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而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仍然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乃至身边的道理。

④文化根源。

在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根源的探讨中,对文化根源的讨论较少,实际上,相对于制度而言,文化是一种更根本的因素。

与西方职务犯罪不一样,我国职务犯罪受到了传统文化的强烈熏染,但由于久处其中,加之文化所具有的隐性功能,只但是更加难以发现和把握。

相对于思想,思想观念是一个个体概念,而文化则是一个整体概念,是国家工作人员所处的整个人文社会环境和氛围。

在中国古代的文化氛围是读书是为了做官,作官是为了发财,当官不发财、谁请都不来。

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就是对这种世俗化理想的最通俗的表达。

这种世俗化的价值取向造成了中国古代“无官不贪”的腐败官场文化,只要置身其中,则很难幸免,即所谓的“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虽然旧的官场制度和习俗随着封建王朝的覆灭而被废除,但这种旧官场的习俗观念、文化氛围仍会影响到这天的国家工作人员。

二、几种职务犯罪介绍(一)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贪污罪的立案标准贪污罪是我国刑法中为数不多的由法律直接规定数额标准的犯罪之一,这个立法模式的构成,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

79年制定的刑法对贪污罪的数额问题没有具体规定,没有数额规定在执法中不好操作,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在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透过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对贪污罪的犯罪数额标准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2000。

00元以上或虽然不满2000。

00元但情节严重的,均够上贪污罪,应追究刑事职责。

在97年新刑法修订后,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将贪污罪的法定最低刑的数额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理解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①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这是根据刑法中规定的贪污罪的法定最低刑的数额标准作出的规定。

②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扩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这是为了处理一些贪污数额虽然未到达刑法中规定的贪污罪法定最低刑的数额标准,但影响恶劣,不查不足于平民愤的特殊案件,如:某检察院在办理的小学校长李爱民贪污一案,当时某组织向县捐助一笔资金,用以救助特困得失学儿童,对特困的失学儿童,每人每学期救助200元,该款由各乡镇小学负责发放,李爱民利用担任小学校长的职务之便,采取实领少发的手段,少发24人的救助资金4800元,将该款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导致十余个特困儿童因无钱上学而缀学,在该案中虽涉案金额不满5000元,但影响恶劣,所以检察院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起诉法院对其做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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