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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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发展资金(旅游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服务业发展资金(旅游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服务业发展资金(旅游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政策背景。

2013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升旅游业综合竞争力加快建成旅游强省的意见》(鲁政发〔2013〕16号),提出要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强化品牌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切实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要以游客为中心,强化服务理念,实现旅游消费更加安全、便利、舒适。

要坚持文化引领,推动旅游与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融合发展。

要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统一起来,统筹规划,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要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力争到2017年,将山东建成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旅游强省,成为我国重要的观光旅游和休闲度假目的地。

2014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31号文件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1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要求转变理念,促进旅游科学发展;深化旅游改革,持续扩大开放;拓展旅游发展空间;加快转变旅游服务方式;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发展政策。

2016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我委《贯彻国办发〔2015〕62号文件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6〕40号),明确近一段时期内总体发展思路,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促进全省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为导向,以提高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不断扩大旅游投资和消费,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各类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构建全域旅游格局,将山东建设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重要旅游目的地,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作为旅游大省、消费大省,我省持续加大对旅游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先后制定《山东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文件。

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题目: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一、引言在当今社会,旅游业已成为许多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为了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许多地方都设立了旅游专项资金项目,以支持和推动相关的发展项目。

然而,为了确保这些资金的有效利用和项目的成效,对于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和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二、对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理解1. 什么是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对于项目或活动预期成果的明确描述和定量化的表达。

在旅游专项资金项目中,绩效目标通常包括项目计划的实施进度、相关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情况以及旅游业的发展效益等方面。

2. 为什么需要申报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目标可以帮助项目管理者和资金管理部门更好地了解项目的预期成果,明确项目的重点和重要性,以及合理分配资源和制定有效管理计划。

对绩效目标的申报也为后续的项目评估和监测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三、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内容和要求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和实际需求,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时间和预期周期等项目背景信息。

2. 绩效目标的设定- 具体的绩效目标描述,包括数量化的目标、时间节点和实现路径等;- 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分析,确保目标的达成具有实际可行性。

3. 相关支撑数据和依据- 对于绩效目标的设定应该基于充分的调研和数据支撑,确保目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可能涉及到的支持数据,如旅游资源的调查统计资料、市场需求分析报告等。

4. 绩效目标的符合性和适应性- 对于绩效目标与项目整体目标的一致性和符合性进行说明,确保绩效目标对于项目整体目标的促进作用;- 对于绩效目标的适应性进行评估,考虑可能的外部环境变化和项目内部因素。

四、案例分析:某市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以某市旅游专项资金项目为例,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某市旅游景区提升工程;- 申报单位:某市旅游局;- 项目负责人:某市旅游局局长;- 项目背景:该项目旨在提升某市旅游景区的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参与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申报的单位,要根据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总目标、阶段性目标,报送具体项目的绩效目标,作为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一、项目名称:按规范的名称填写。

二、项目单位名:填写项目单位全称。

三、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单位的负责人。

四、联系电话:填写项目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五、项目开始时间:填写项目计划开始时间。

六、项目结束时:填写项目计划结束时间。

七、项目申请理由和主要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公共财政支出方向、范围,包括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向、与单位职能的相关性、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对以前年度资金实施时间、完成情况和实际支出也要予以说明。

八、申请财政资金:按照申报要求填写计划申请财政资金额度。

九、单位自筹:单位自筹资金额度。

十、项目投资概算:对专项资金规模提供明细的测算依据及说明。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描述项目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一)长期目标:概括描述延续性项目在整个计划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阶段性目标(年度目标):概括描述项目在本年度所计划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十二、长期绩效目标:是对延续性项目长期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一般包括:(一)产出指标:反映项目根据预定项目计划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

可进一步细分为:数量指标,反映项目计划完成的产品或服务数量;质量指标,反映项目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时效指标,反映项目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成本指标,反映项目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所需成本,分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等。

(二)效益指标:反映与预定目标相关的财政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

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

(三)服务对象满意程度指标:反映服务对象对财政支出效果的满意程度。

根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四)指标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细分的绩效指标确定为具体内容。

(五)指标值:对指标内容确定具体值,其中,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一、评价目标本工作方案旨在明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标,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二、评价对象本评价方案适用于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投资项目、产业发展资金、科研经费等。

三、评价内容1.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项目管理水平:评估项目管理机构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范性和效率。

3.项目完成质量: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评估,包括项目进度、成果质量、技术水平等。

4.财务管理与风险管理:对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状况、风险控制能力进行评估。

5.政策执行效果: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政策宣传、培训、监督等环节。

四、评价方法1.定量评价:运用数学模型和统计分析工具,对可量化的指标进行计算和分析。

2.定性评价:采用专家评审、问卷调查、案例分析等方法,对难以量化的指标进行评价。

3.比较分析:通过对不同项目或不同时期的比较,分析专项资金绩效的差异及原因。

4.综合评价:将各项指标综合起来,全面评估专项资金的绩效水平。

五、评价流程1.制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目标、对象、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

2.数据收集与整理: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筛选、分类和整理。

3.开展评价:按照评价方案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得出初步评价结果。

4.结果反馈与修正:将初步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方,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正。

5.撰写评价报告:汇总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

6.结果应用:将评价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作为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评价结果应用1.指导改进:根据评价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2.激励先进:对表现优秀的项目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挥优势。

3.问责整改: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或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优化配置:根据评价结果调整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绩效水平。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04.28•【字号】青财行字〔2017〕539号•【施行日期】2017.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州)、县财政局、旅游局: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省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机制的指导意见》(青政﹝2011﹞43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绩字﹝2012﹞1975号)和《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行字﹝2014﹞1705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青海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省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在支持和促进旅游业发展中的引导、撬动作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机制的指导意见》(青政﹝2011﹞43号)和《青海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青财行字﹝2014﹞1705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指由省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含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专项),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财政厅、省旅发委共同管理,专项用于引导旅游产业和促进旅游行业发展的项目资金。

第三条引导资金绩效评价是指省财政厅或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运用科学的方法、量化的指标及统一的标准,在省旅发委统一组织开展自评的基础上,对引导资金的管理和组织实施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9.24•【字号】川财规〔2019〕15号•【施行日期】2019.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其他规定正文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19〕15号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要求,提高文化、旅游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对原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进行整合,设立四川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制定《四川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9月24日四川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意见》《四川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和旅游强省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四川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近(以下简称“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由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共同管理,支持对象是依法在四川省从事文化和旅游业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四川省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四川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或从事四川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运营、宣传)的企业。

第四条?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采取项目法与因素法相结合的分配方法,采取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

第五条?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统筹兼顾、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4.06.07•【文号】财教〔2024〕90号•【施行日期】2024.06.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下达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项目代码:10000022Z221108000004,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70904“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4〕86号)等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请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对照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省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省内落实到位的具体项目要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级财政及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安排给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资金,按照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表2.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财政部2024年6月7日。

福建省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福建省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福建省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发挥资金的宏观导向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福建旅游产业发展,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省级旅游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旅游品牌宣传、重点项目、财政贴息、富民建设、企业奖励等促进我省旅游产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发展旅游业的战略部署,按照全省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遵循“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注重引导、追踪问效”的原则,确保资金安排和使用的规范、高效和安全。

第四条省财政厅和省旅游局负责管理省级旅游专项资金。

第二章旅游品牌宣传资金第五条使用范围。

用于培育“清新福建”旅游品牌,构建“清新福建”旅游品牌推广体系。

(一)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及其他境内外主流媒体投播或登载“清新福建”形象宣传广告。

(二)针对境内外客源市场,组织旅游推广,参加旅游节庆活动。

(三)加强闽台交流与合作,构建“环海峡旅游圈”,推动闽台修学旅游等协作。

(四)印制旅游宣传资料,邀请境内外旅行商和媒体来闽踩线等旅游推介活动。

(五)旅游品牌推广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旅游重点项目资金第七条使用范围。

用于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旅游新业态、重点景区建设、旅游产业创新,以及带动区域旅游发展的公共服务项目。

(一)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旅游项目、为民办实事旅游项目。

(二)滨海、山区(生态)重大旅游项目,用于扶持具有明确地理范围和管理机构,投资规模在10亿元以上(不含土地,下同),年度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并对周边区域有明显带动作用的旅游项目。

(三)省级重点旅游项目1、四大工程建设。

旅游通达工程,用于扶持交通主干道与主要旅游景区之间的连接道路,以及引导标识标牌等项目建设。

露营地工程,用于扶持根据相关标准建设的.含住宿、餐饮、购物、医疗、车辆维护等配套设施的自驾车旅游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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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申报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参与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申报的单位,要根据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总目标、阶段性目标,报送具体项目的绩效目标,作为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一、项目名称:按规范的名称填写。

二、项目单位名:填写项目单位全称。

三、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单位的负责人。

四、联系电话:填写项目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五、项目开始时间:填写项目计划开始时间。

六、项目结束时:填写项目计划结束时间。

七、项目申请理由和主要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公共财政支出方向、范围,包括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向、与单位职能的相关性、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对以前年度资金实施时间、完成情况和实际支出也要予以说明。

八、申请财政资金:按照申报要求填写计划申请财政资金额度。

九、单位自筹:单位自筹资金额度。

十、项目投资概算:对专项资金规模提供明细的测算依据及说明。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描述项目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
出和效果。

(一)长期目标:概括描述延续性项目在整个计划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阶段性目标(年度目标):概括描述项目在本年度所计划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十二、长期绩效目标:是对延续性项目长期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一般包括:
(一)产出指标:反映项目根据预定项目计划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

可进一步细分为:数量指标,反映项目计划完成的产品或服务数量;质量指标,反映项目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时效指标,反映项目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成本指标,反映项目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所需成本,分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等。

(二)效益指标:反映与预定目标相关的财政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

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

(三)服务对象满意程度指标:反映服务对象对财政支出效果的满意程度。

根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四)指标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细分的绩效指标确定为具体内容。

(五)指标值:对指标内容确定具体值,其中,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

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

(六)备注:反映“指标值”的填报依据或基准数据、考核指标的方式等。

其中。

“填报依据”指填报指标值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若无政策依据,该栏需填“基准数据”,可以是过去三年的平均值、以前某年度的数值、平均趋势、类似项目的先进水平、行业标准、经验标准等。

十三、年度绩效指标:是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

(一)上年实际值:上年度指标实际完成值。

(二)指标预期值:本年度预期要达到的指标值。

(三)其余事项填写参照“长期绩效指标”
十四、其他说明的问题:对于不可预见性问题、专项资金实施可能面临的困难等进行分析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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