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志编写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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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第二轮修志的基本要求

国家第二轮修志的基本要求

国家第二轮修志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

2.客观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时限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情况,充分反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程。

3.恰当地增加图表以节省篇幅。

4.适当运用注释和精心锤炼语言。

总的来说,第二轮修志的基本要求是要根据续修志书的意旨决定取舍和轻重缓急;要抓住重大事物和纲要性的内容;要把握重点、舍弃枝节问题;要做到点面结合;要恰当地增加图表以节省篇幅;要适当运用注释和精心锤炼语言。

续修《连云港市志》行文规范

续修《连云港市志》行文规范

连云港市续修志行文规范为保证新一轮地方志编纂的行文质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文体文风第一条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

即使用第三人称、陈述句式、顺叙方法与白描手法。

第二条文风力求严谨、简洁、朴实、流畅。

不能文白夹杂。

不能写成公文、政论文、通讯报道、文艺作品、工作总结和教科书类。

不空发议论。

不使用含糊不清的词语,如“上级指示”、“群众反映”、“某种原因”、“基本情况”等。

第三条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必须用繁体字外,一律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86年10月公布的《简化汉字总表》为依据,使用标准的简化字书写。

汉字中形似的字如己、已、巳,戎、戍、戌、戊等,要注意区分,正确使用,以免混淆。

志稿中的外文书写,要用规范书写体或仿印刷体,分清大写小写,形体相近的不同文种,要注明文种。

第四条书写格式一律自左向右横排,标点符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执行。

一个标点符号占一格;破折号、省略号占两格。

一行文字写满移行时,如遇标点,要附加在该行行末,不能出现在移行的第一格;前引号、前书名号、前括号,不能放在行末,应放在移行的第一格。

第二章称谓运用第五条志稿中区域和单位名称一律用第三人称。

不用“我党”、“我国”、“我省”、“我市”、“我县”、“本局”、“本单位”等第一人称,要直书“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连云港市交通局”。

为了节省文字,也可酌情使用“全省”、“省××厅(局)”、“市××局”等称谓。

第六条涉及人名时,除引文外,不加“先生”、“同志”等类称呼,必要时可在姓名之前冠以职务,如连云港市市长×××。

第七条各种机构、文件、会议名称必须使用全称。

记述单位名称,在每节中第一次出现时,要用全称,如全称较长,以后又多次出现时,可以用简称,可在第一次的全称后用括号注明:“(以下简称×××)”。

修志基本知识及写作要求

修志基本知识及写作要求

修志基本知识及写作要求一、志书的定义、特点、种类和体例(一)志书的定义。

志书是历史科学中有相对独立性的一个分支。

志书是分门别类、系统记述一地一时期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

1.空间的界定:一个行政区域,我们市志的行政区域为中山市,镇区志是各镇区的辖境;再如专业志、部门志亦然。

2.时间的界定:含上、下限时间规定,又称为断限。

本次修志的时间断限为1979年至2000年。

镇区志、专业志、部门志则由各个主修单位确定。

3.内容界定:包含自然情况和广义的社会发展状况,可谓融合百科。

4.体例界定:志书的主体内容按横排纵写的要求,分门别类地系统记述一个地方的情况。

5.性质界定:是资料性的著述,不是论述性的著述。

(1)著述要注重整体性,要求上下、左右贯通,使全书资料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

(2)著述应具备科学性,体例要严格,选材要精,分类要合理,表述要正确,能够如实反映客观规律。

(二)志书的特点。

志书的特点在与其他书籍相比较中体现分明,主要有地方性、时代性、资料性和综合性。

1.不是辑录式的资料汇编。

志书通过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力求客观、真实、全面、准确,是有机的整体,资料汇编是拼盘式。

志书要求反映规律,是编者理解所掌握的资料后用自己的语言再创作,是编志者的成果。

2.不是学术专著。

志书是特定的分门别类和横排纵写的体例,是记叙体,只能寓观点于记述之中,志书文风务实。

3.不是历史书。

两者同源异流,貌似实异。

志书功在存史,而不是述史,主要围绕事物的基本面貌和各个横断面的历史、状态、结构、表征、内容去组织材料;志书兼记社会和自然,侧重当代、现代的记述,正所谓“当代修志,隔代修史”;志书资料求全,宏微兼备,史书举大弃小;志书记而不论;志书是信息库,兼有借鉴和可供检索、查找、利用的现实查考的功能。

4.不是文艺书籍。

志书不允许虚构,运用的是逻辑思维。

5.不是教科书。

志书忌用说理性的语言,不是通过说理去抽象知识,其知识性应体现在资料中。

村志编写的一般原则

村志编写的一般原则

村志编写的一般原则(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把握重大事件,鉴别历史资料,科学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

2、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反映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客观记述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史为鉴,资政育人,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3、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要突出志书的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行业特点。

4、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的观点。

(二)必须严守志体一是记述要真实,是什么就记什么,不要妄加分析。

在一些方志初稿中,当记述某一事件时,首先分析发生这一事件的背景和条件,再记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最后总结经验教训,结果写成了史体。

二是要反映规律,但不要总结规律。

只以科学的方法,把各行业各事物的原本始末记述清楚,其中就包含了规律,即使所谓寓规律于记事之中。

研究和总结事物的发展规律,不是志书的任务,而是专门学科、专门论著的任务。

三是只记事业本身,不作专业知识介绍。

编写地方志只需把每一行业、每项事业的发展脉络记述清楚即可,即使一些非常特殊的行业,也不必作专业知识介绍。

四是重在自身行业或事业记述,不记或尽量少记有间接关系的事物。

五是要写出事物的动态,即事物产生、发展的过程,不能把事物记成死的静态的东西。

六是要采取点面结合的记述方法,力避“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现象。

如对公路桥染的记述,先对总的建设情况作全面记述,再分别对一些有特点的桥梁予以介绍。

七是要图文并茂。

(三)必须采用史笔史笔也称秉笔直书,是史志家直言记载史实的一种笔法。

采用史笔主要应注意以下3个方面。

1、文字表述要用史笔。

文字表述采用史笔是对新方志编者的最基本的要求。

一方面语言要简明、准确、流畅,文字要精练、朴实无华。

行文中要努力做到言简意赅、文约事丰,坚决摒弃浮词,不堆砌辞藻,不故弄玄虚,切忌大话、空话、套话,更不能说假话。

对当前续志编写中几个问题的认识

对当前续志编写中几个问题的认识

对当前续志编写中几个问题的认识对当前续志编写中几个问题的认识
古典文学中的续志是中国传统文学的重要表现方式。

在构思时,续志编写者既
要充分把握前作的精髓,又要有创新的表现力和运用现代文学手法,从而起到“更新古典文学”的目的,从而使作品达到了令读者满意的标准,而不是单纯的追随和局限于原作。

设计续志构思时,需要做到的几点如下:
一是熟悉和深入理解原作的情节,以继承前作的文化底蕴,特别是人物、时代、叙事等背景要加深研究;
二是尊重继承原作,保留前著作者的思想意念部分,虽然新作品表现形式有变,但如果能够保持前者的精神面貌、言论面貌,则获得更好的表现效果。

三是丰富前作者的笔触,充实每个角色形象,注重人物的性格特质及变化、故
事的发展紧凑,以及在有趣的情节和场景之间,主题的深化,思路的完整。

表达结构方面,要求言简意赅、重点突出,既有情感又有趣味,每个字词语言
要准确,表达清晰,尽可能令读者获得最佳体验。

综上所述,在写作续志表现形式中,要加强对前作的理解,不断提升表达水平,才能让作品能更加完美,让读者获得愉悦体验。

村志编写的一般原则

村志编写的一般原则

村志编写的一般原则(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把握重大事件,鉴别历史资料,科学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

2、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反映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客观记述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史为鉴,资政育人,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3、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要突出志书的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行业特点。

4、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的观点。

(二)必须严守志体一是记述要真实,是什么就记什么,不要妄加分析。

在一些方志初稿中,当记述某一事件时,首先分析发生这一事件的背景和条件,再记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最后总结经验教训,结果写成了史体。

二是要反映规律,但不要总结规律。

只以科学的方法,把各行业各事物的原本始末记述清楚,其中就包含了规律,即使所谓寓规律于记事之中。

研究和总结事物的发展规律,不是志书的任务,而是专门学科、专门论著的任务。

三是只记事业本身,不作专业知识介绍。

编写地方志只需把每一行业、每项事业的发展脉络记述清楚即可,即使一些非常特殊的行业,也不必作专业知识介绍。

四是重在自身行业或事业记述,不记或尽量少记有间接关系的事物。

五是要写出事物的动态,即事物产生、发展的过程,不能把事物记成死的静态的东西。

六是要采取点面结合的记述方法,力避“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现象。

如对公路桥染的记述,先对总的建设情况作全面记述,再分别对一些有特点的桥梁予以介绍。

七是要图文并茂。

(三)必须采用史笔史笔也称秉笔直书,是史志家直言记载史实的一种笔法。

采用史笔主要应注意以下3个方面。

1、文字表述要用史笔。

文字表述采用史笔是对新方志编者的最基本的要求。

一方面语言要简明、准确、流畅,文字要精练、朴实无华。

行文中要努力做到言简意赅、文约事丰,坚决摒弃浮词,不堆砌辞藻,不故弄玄虚,切忌大话、空话、套话,更不能说假话。

续志大事记的编写规范及质量要求

续志大事记的编写规范及质量要求
代性 和用 到“ 首次” 独 创” 最 佳” 全 国 、 省 第 一” “ “ “ 全 之 类的, 更应 严谨 真 实 , 据 可证 , 不 可有 半 点虚假 夸 有 切

睛况 ,
述 体
结 果
大, 要经得 住 当代人 的检 验 。 大事记 在编 审 完稿前 , 还
须再 把 一次准 确 关 , 与总 纂后 的志 书 主体 部分 相 关 内
f 在 是
例.
容 比照核对 , 免前 后记述 矛 盾 , 避 或有 明显 出入 。
三、 正确 记 述入 志大事 的 要素 。 求言简 意 赅 力

志书大 事 记 的写作 有 着特 定 的要 求 , 既要体 现 史 实 的核 心 内容 、 要特 征 , 要简 要 精炼 , 主 又 不缺 要 素
学诚认 为 ,人 物是 “ 中之 髓 志
去不记。
四、 正确把 握入 志大事 的点 大事 记 的编 写要 求是 客 观 达 到 言 简意 明 . 并 不是 说 只 但 有 些 大事本 身 的特 征就 很 鲜 明
我们 用心捕 捉 , 于从 多角度 去 善
嘉 过 源又 引人语 文 来 述 的 有 机 入胜 、字 表 自 本 生 的 言 耐人寻 味 , 富

等阶段 . 关 同志做 了大量 细勇 有
大 量 的 心 血 。 由 于 编 写 人 手 较
职的。 多年来 编写 人 员兢兢 业 们表 示深深 的敬 意。 人 物是 志书 中最难编 写 的
代 修 志者 孜孜不倦 探 索研 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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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修志书篇目设置的几个问题

关于续修志书篇目设置的几个问题

关于续修志书篇目设置的几个问题大家好呀!今天咱们聊聊“续修志书”这事儿,说实话,这个话题一听就让人有点头大。

因为什么呢,志书嘛,顾名思义,就是记录历史、文化、地方风貌的那本书。

可是,这个续修志书到底该怎么做,篇目怎么定,真的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儿。

要是你想在志书里写个小地方的故事,感觉好像永远也写不完;要是你要按照历史的脉络来安排,那简直得翻开无数的旧账,仿佛每一页都跟着时间走,绵延不绝。

怎么设置这些篇目,才既能真实反映地方特色,又不至于让人看了头晕眼花呢?你想啊,这篇目设置一旦定下来,基本上就决定了志书的走向。

要是篇目列得好,整本书就像是一个精彩的故事,内容层层递进,让人欲罢不能。

要是篇目列得不好,就像是一锅乱炖,啥都有点,但也什么都不清晰。

设置篇目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抓住当地文化的精髓,既要有深度,又要有广度。

你说是不是?有的地方可能传统文化根深蒂固,历史文化底蕴很厚重,那就得在篇目中突出这种特色,不能少了;而有些地方,可能更注重现代发展,这样的志书篇目就得更加贴近时代,聚焦当下。

要是把这些都搞不清楚,那就真的是弄巧成拙了。

再说,篇目设置还得考虑到阅读体验。

别以为做志书这事儿就可以随便写,谁看得懂谁就看。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志书是给后人看的,后人看得懂才行。

篇目安排得太杂,内容不清晰,读者看着看着就头晕了。

所以,篇目的分类要清晰,最好按照大类、小类分开,层次分明。

比如,历史的篇目可以分为朝代、人物、事件;文化的篇目可以分为民俗、艺术、节庆;现代的篇目就可以集中在经济、科技、社会等等。

这些分得清清楚楚,读者看起来才能一目了然。

就像你做饭一样,材料准备得有条有理,最后做出来的饭才好吃,不然就全乱了。

篇目设置还得有一定的灵活性。

你说,这世上哪有永远不变的事儿呢?有些地方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有新的变化、新的发现,这时候篇目的设置就得有弹性,能够根据新的情况做调整。

比如,某个小镇的历史遗址突然被发现,那就应该赶紧加上一篇,给后人留下一点实实在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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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志编写基本标准————————————————————————————————作者:————————————————————————————————日期:安达市志(1985~2005年)编写的基本规范一、序凡例1.序:序言的主要内容来自修志的实践。

序言是最能反映当地修志特点,提纲挈领的内容:一要横陈地理大势,纵述历史概貌;二要简述修志历史,评介旧志史料;三要简介成书经过,记载领导经验;四要抒发编纂心得,展示方志理论;五要提示志书内容,表述作者意愿。

序言的撰写,要从序言的目的出发,避免与凡例或概述的内容相重复,要紧紧抓住本地修志特点;允许扼要地勾勒地情轮廓,写成虚实结合,文情并茂的文章。

2.凡例:凡例是规范编纂者编纂行为的规定。

一般具备以下内容:指导思想、编纂体裁、编目结构、时间断限、门类设置、专业术语、结构章法、主要文体、基本内容和其他原则。

二、书名体裁文体结构层次标题小序1.书名:《安达市志》(1985~2005年)书眉:志稿印刷成书时,单页码书眉排篇名,双页码书眉排书名2.体裁:志书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体裁。

述(主要指概述);记(大事记);志(志书的主要部分);传(人物传);录(附录);图、表。

3.文体:《概述》采用叙议结合的方式;《大事记》为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以事件为纲,将材料集中在一起;每一历史事件按时间独立记叙);其余均用语体文,记叙体,只叙不议。

4.结构层次:篇、章、节、目排列,目亦可用条目体排列。

(篇、章、节、目、子目,子目下还有小目可排序号)5.标题:篇章节目均采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不加修饰语,不宜过长。

6.小序:篇章下设的无题小序,节一般不设。

设与不设要看行文需要,灵活掌握。

三、语言的使用遵照2000年通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使用。

尽量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易出现歧义的词语(上级的指示、群众反映、多数人的意见、组织上的派遣等);志稿编写中,不使用“据×××××记:”、“据××××××载:”等词句,不能大段地照抄前人的记载。

四、使用第三人称记述1. 志稿编写中,应使用第三人称进行记述。

不应使用第一人称“我”字进行记述,如:“我国”、“我军”、“我市”等。

(大事记采用“本年”、“同月”、“同日”,正文不采用“本年、本市”等)2. 各时期的机构官员或负责人名称,应直书其名,不应使用“同志”“先生”之类的称呼。

为反映历史事实,必要时可加职务。

3. 不应使用“敌人”、“敌军”、“对敌斗争”等词语。

五、名称的使用1. 志稿编写中,各种名称在第一次出现时一律用全称。

如全称过长,可在第一次出现时将简称用()注明,以便后文使用,如老县志16页“中国共产党满洲省委员会(简称中共满洲省委)”。

(以篇为单位,在某一篇中第一次出现时将简称用()注明)2. 志稿编写中,有些约定俗成的简称,如“四化”、“两个文明”、“五讲”、“四美”等,之后均应括注具体内容。

3.对于不同时期的国家、机构、职务、地名等,均以当时名称为准,不以今称代替。

(乡镇合并之前,就应采用原名称,第一次出现时用括号备注演变情况。

如:南来乡(2001年南来乡与羊草镇合并为羊草镇)4.在使用行政区划或机构名称时,要注意名称的演变。

如二轻工业局,二轻工业局在1996年变为二轻总会,2002年转为企业变为二轻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在1996年前写应是二轻工业局,1996~2002之间就用二轻总会,2002年开始就应些为二轻有限责任公司。

六、称谓不应混用志稿编写中,应做到“同一词语始终表示同一概念,同一概念始终使用同一词语表示”。

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应始终用同一称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表示。

2.“人民政府”、“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没有括注简称的时候应全称,不要把“人民”二字丢掉。

3.“人大常委会”不应简称为“人大”,不要把“常委会”三字丢掉。

七、时间表述一律使用公元纪年,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不标明“公元”二字。

八、数字运用数字使用要准确,上下文、正文与表之间数字不能互相矛盾,凡统计数字,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应该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20世纪80年代,下午4点);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等);部队代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刊号和其他序号(8341部队、国办发〔2006〕01号文件、国内统一刊号CN11-1399、93号汽油);年龄、体重、身高、气温等。

2.书写阿拉伯数字需注意的问题:4位数以上的数字每3位数空半格,不使用千分号或连续排列(如“78 960”);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改写成以万、亿作单位;多位数字时,同一组数字不可回行记述。

3.阿拉伯数字与汉字不可以混用。

有一个原则可以遵循:即带有量词的数据,一般情况下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234个”、“3 496亩”、“4个省1个区”);不带有量词的数据,一般情况下均应使用汉字表示(“四省一区”、“八路军”、“三五天”、“七八十种”、农历、星期);特殊情况下可根据语言环境具体掌握,但要注意上下文统一。

九、计量单位的使用志稿编写中,计量单位不要使用字母符号记述,应使用汉字记述,并全书一致。

(除公斤、公里、公顷以外的“公字号”单位都已停用;“斗、石”等旧计量单位和“磅”等外国计量单位在引文中可用)十、标点符号的使用志稿编写中,应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尤其是引号、逗号、分号、句号。

标点符号不要记在一行的第一个字。

1.记述中,年份与正文之间必须加逗号,年份要与后面的文字分开,(如:“2000年,……”)。

2. 记述中,单位名称不加引号。

3.记述中,汉字序号后使用顿号,如:“一、二、……”。

4.记述中,阿拉伯数字序号后应使用园点,(如:“1.……2.……”)。

5.志稿中,波浪线“~”、一字线“—”、两字线“——”、半字线“-”的使用应统一规范:波浪线“~”,用于数字与数字的连接。

一字线“—”,用于地名与地名的连接。

两字线“——”,为破折号,用于引申义的连接。

半字线“-”,用于图序、表序、产品型号中英文与阿拉伯数字的连接。

十一、图表的使用志稿编写中,图表应统一规范。

图表是文字记述的补充,应紧随其正文编排。

1.表题要规范,表题排列顺序为:先记述年份,再记述地区或单位名称,后记述表格性质。

2.表要标明表序,图要标明图序,表序和图序应排在表(图)的左上方(表、图序的编法:第一篇第三个表,写为“表1-3”)。

并要求表(图)的序列应从前至后顺序排列。

3.表中的单位(公斤、亩、人等)应排列在表(图)的右上方。

4.如有续表,表格的左上角应标明“续表”二字。

5.照片,分为文前彩照(插页)和文中插照,不可集中于篇章节后面或其他地方。

十二、数码的编排志稿编写中,“目”级标题下的数码编排应按照“一、二、三……”、“(一)(二)(三)……”、“1. 2. 3.……”、“(1)(2)(3)……”的方法记述;也可采用条目体。

英文字母应使用大写字母,“A. B. C.……”。

十三、避免标题“沉底”志稿编写中,“目”级以上标题不要“沉底”(即标题排在页末,其下无正文文字)。

遇到此种情况,一种处理方法是想办法在标题下增加一行正文文字;另一种处理方法是将标题移到下页,与正文文字相接。

十四、章、节、目的排版格式志稿编写中,应以第一层次为一个记述单元,第一层次中的章、节、目的记述内容均应接排前页,不应另起一页排版,不要空半页。

十五、章后“附”、节后“附”要使用变体字志稿编写中,有些资料不能直接进入正文,这就要采取章后“附”和节后“附”的形式进行记述。

在采取这两中“附”的形式进行记述时,所记述的字体应使用楷体字,以示与正文有所区别,且标题要居中。

十六、文献辑存重要文献选、辑、录必须如实记载,不得任意改动。

历史档案,如做必要的文字加工,统一使用一下符号:错字,改于其后用[]标明。

增补的漏字用角括号〈〉标明。

残缺的文字,能判明字数的,每个字用一个空方格补充,如能准确判明缺字内容时,将字写于空格内;不能判明字数的,注上(上缺)、(下缺)。

有疑问的字句,在其后注问号(?)。

原文标题不确切,重拟或修改时,采取页末注的办法注明。

(老县志、兰西县志都没有以上情况)十七、引文注释内容比较多,大致翻看了老县志和兰西县志,几乎没有引文注释,若有需要,可查阅下文。

1.志书尽量少用引文。

必须引用时,均须加引号,并在页下注明出处。

引文中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引文要直接引用原著,尽量不转引;如必须转引时,要注明转引自何书、何文。

注释一般采用页下注,序号用①、②、③……标示。

2.凡引文、附录、选录,要忠实原文,不得任意改动。

如原文有错别字,可将改正之字置于“[]”内;如原文有漏字,可将增补之字置于“()”内;如原文有残缺的字,则用“□”充填,缺多少字,充填多少“□”;不能判明的字,注以“上缺”或“下缺”。

改正错别字、增补漏字、充填残缺字,务必准确无误。

3.引用古籍或古地名、古人名、异体字要改成规范字,繁体字要改成简化字;使用规范字、繁体字容易引起误解处,可用异体字括注规范字,用繁体字括注简化字。

4.引用原著,一定要注明引自何书何文,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引用文献如为专著,其注录项目和格式为:主要责任人、题名、版本、出版地、出版者、页码。

如: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修订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76页。

②文献如为期刊中的文章,其著录项目和格式为:主要责任者,题名,期刊名,出版社,卷号(期号),页码。

如:罗荣泉,孤证不为定说,中国地方志,2005(4),53~56。

③引用文书档案应注明文别、文号、标题。

如:国发〔1981〕87号文件《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规定》。

④引用报纸的著录格式为:原载ⅹⅹⅹⅹ年ⅹ月ⅹ日《ⅹⅹⅹ报》第ⅹ版。

十八、志书署名编纂委员会、编纂人员名单,应置于扉页(书名页)之后,文前彩照、目录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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