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证券化的必要性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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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房地产资产证券化—REITs

浅谈房地产资产证券化—REITs

浅谈房地产资产证券化—REITs房地产行业在过去十几年时间里经历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地产公司规模得到不断壮大,在资产规模不断攀高的同时,过高的杠杆也给整体行业蒙上一丝阴霾。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在防范金融系统风险的大背景下,政府通过对房地产行业不断调整,使得原有融资渠道步步收紧。

市场的“凌冬将至”以及“活下去”的口号更像是拉起了一场“现金为王”的变现大剧序幕。

本文通过对国内REITs回顾,结合实际工作揭示其作用以及所面临的方式。

标签:房地产信托基金;税收一、REITs产生的背景及作用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收益凭证,由专业房地产投资机构进行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

对于投资者通过认购份额,享受其基金投资房产、物业带来的升值,另一方面REITs可以促进地产公司由重资产持有向轻资产运营的转型,赋予地产资产金融属性盘活商业地产。

二、REITs产品的类型根据投资资产权属关系REITs可分为“过户型”和“抵押型类”。

过户型REITs 在本质上是一个“资产重组+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本质是以包含基础物业的项目公司股权进行资产证券化,实现相关资产退出目的。

相对于过户型产品的产品设计简单性。

不存在过户问题,是投资房地产抵押贷款或房地产抵押支持证券,其收益主要来源是房地产贷款的利息。

由于抵押型产品不需要考虑资产重组和税务筹划问题,设计相对于过户型产品简单。

在财务处理上,由于资产不能出表实现销售收入,不能有效解决资产负债过高,故在本文将不重点讨论。

三、过户型REITs产品涉及法律及税务问题过户型REITs产品要比一般资产证券化复杂一些,一方面基于运营收入与成本、资本支出轧差的净运营现金流需要很详细的分析、假设与测算;另一方面,包含标的物业资产剥离本身就涉及较为复杂的法律和税务事务。

在国内尚未形成完整法律体系,《公司法》未明确REITs的法律主体地位,缺乏法律保护;《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均为对REITs的权利与义务明确规定;在税收上,目前国内主流做法为将房地产资产划入SPV公司或专项计划,达到资产破产隔离的效果。

我国实施房地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及制约因素

我国实施房地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及制约因素
( )实施房地 产证券化 的宏观 环境 一
日趋 成 熟
1 房 地 产 市 场 存 在 巨 大 资金 缺 口。 . 1 9 年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 以后 , 镇居 98 城 民长期被抑制 的住房需 求逐 步释放 ,投 资 性的需求在增长。但从房地产市场供给 上 看 ,现在我国大 多数开 发企 业不具 备雄厚
维普资讯
化 无不起源于住 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而我
国随着住房货 币供给体 制逐步取代 住房福
我实房产券的 国施 地 证 化 可 性 带 因 行 及I 素 J 约
■ 胡昌丽 博 士生 ( 上海财经 大学公 共 经济与管理 学院 上 海 20 3 04 4)
必然。
领导下 , 具体组织和协调信贷资产证券化的
试点工作 , 分析研究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 讨
深入 ,用地单 位或居民逐步拥有 了房地产
产权 , 通过承租国有土地 , 交土地 出让金 补 的方式拥有了土地使用权。 同时 , 住房制度 的改革使居民通过购 买公有住房 、 利房 、 微
业基金等融资方式均有一定局 限性 ,只有 推行房地产证券化 ,在金融市 场上直 接向
社会大众融资 ,才能较好地解决房地产 开
牵头 , 发展改革委 、 财政部、建设部、 税务
总局等十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了信贷资产证
券化业务试点工作协调小组, 在国务院直 接
发资金短缺的矛盾 。房地产进 入流通领 域 满足单位和个人的消费 需要 ,庞大的住 房 消费市场 的资金来源不可能依靠国家财政 , 也不可能完全依靠银行 ,住房 消费的直 接 融资势在必行 ,推行房产证券化成 为一种
政策 ,繁荣的房地产市场和 规范发展 的金 融市场为房地产证券化提供 了经济基础。 ( )初步 具备 实施房地 产证 券化 的 二

我国房地产证券化问题浅析

我国房地产证券化问题浅析
地产 项 目融 资证券化 和 房 房 地 产抵 押贷 款证 券化 两种 基本 形 式 …。 内涵要 求 是 其 为 金融机 构进 行低成 本融 资 , 增加 资产 流动性 和 安 并 全 性 , 足机构 和个 人投 资者对 证券 投资 的需求 。 满
进 人新 世 纪 ,我 国的房 地 产 市场 进 入 了真 正 的
Vo . N . 2 16 o 1 De . 2 o c 06
⑥ 2 0 c.T c . Id 0 6 S i eh n .
我国房地产证券化问题浅析
李 磊 孙鹏程 史新 伟
408 ) 10 3 ( 中南 大 学商 学 院 , 沙 长

要 : 文 分析 了我 国推 行 房 地 产证 券 化 的 意 义 和 可行 性 , 本 并针 对 当前 推 行 所 面临 的 障 碍提 出相 应 的 对 策 。
关系 , 由直接 的物权拥 有转 化为 债权拥 有 的有价 证券
的 巨额资金 。 同时 , 房市 全面启 动 之后 , 了保 证房 在 为 地产业 的持 续稳定 发 展 。 近期 内每年至 少还得 投 人不 低 于3 呲 元 的金融 支持 。 样 巨大的 资金缺 口仅靠 这 我 国现有 的住宅 金融 支持 是远远 不够 的 。 而推行 房地 产证 券化 , 直接 向社会 融 资并且 融资 的规模 可 以不受 银行 等 中介 机 构 的制 约 , 助 于迅 速筹 集 资金 、 有 建立 良好 的资金 投人 机制 。 ( ) 利 于健全 我 国的资本 市场 , 大投资 渠道 。 2有 扩 随着 资本 的快 速扩 张 ,我 国金 融市场 在融 资结 构 、 组 织结 构 和监管 结构等 方 面均 出现 了许 多 问题 。 立结 建 构 均衡合 理且 风 险控制 机制完 善 的金融 市场体 系 . 已 成 为我 国金融 市场 发展 战略转 变 的关键 。 资产 证券化 通 过 资产支 持证券 的发 行 、金融市 场职 能 的分 解 、 金 融 风险 的合理 再配 置 以及 信用 的多重繁 衍 。 化 我 国 优

我国推行房地产证券化模式研究

我国推行房地产证券化模式研究

我 国房 地产 主体 行为很 不规 范 , 真 正具有 实 力、 于管理 的房地 产 公 精 司并不 多。 房 地产 热 ” 引致 的市 场 “ 所
虚假 繁 荣诱 使 大 批 不具 备 条 件 的行
业 涉 足 房 地 产 , 结 果 势 必 导 致 资 源 其
成 为 我 国 房地 产 证 券 化过 程 中并 行 不悖的模式 组合。 ( ) 一 房地 产投资信托基金 美 国 的 房 地 产投 资信 托 是 由房 地 产投 资 信 托基 金 公 司负责 对 外 发

关键词 : 地 产证券 化 房
房 地 产
投 资信 托基 金
券 化

房地 产抵 押 贷 款证

引 言
房地 产证券 化 , 就是 将房地 产 有 形 资产 与 房地产 投 资 直接 转 变 成 有
体 , 满 足 跨 市 投 资组 合 的投 资 可 ( ) 展 房地 产 证 券化 是 消 除 二 发
27 5亿美 元 。 19 由于这 种证 券通 常 由 政府 担保 , 有不 动产 作 抵押 , 其 又 故
信 用级 别仅 次 于 “ 边债 券 ” 金 ——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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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 资
E O N 0 M C IC 0 T o O U L K T H E B O IS A H A E
维普资讯
投 资
S E A
内容摘 要 : 通过对 房地产证 券 化
的 概 念 阐 述 , 入 分 析 我 国推 行 房 地 深
产 证 券 化 的 必要 性 , 鉴 发 达 国 家 经 借
债 , 名 副其 实 的 “ 是 银边 债 券 ” 而 且 , 抵 押 债 券 以其 良好 的投 资 回报 率 而 倍受市场 投资者的青睐 。

房地产金融论文--浅析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优劣势

房地产金融论文--浅析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优劣势

浅析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优劣势摘要: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

它是资本主义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

证券化是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以证券化为代表的二级市场推动了银行业的专业化与规模化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银行的盈利模式,帮助新兴银行突破资本的瓶颈,分离存贷款业务,使其可以凭借较少的资本控制大量的盈利性资产,从而推动专业化贷款银行的诞生。

另一方面,证券化的方便融资功能以及直接连通投资人与贷款资产的功能,也确实为银行拓展风险边界提供了便利,从而可能引致风险的残留,而这些残留的风险在证券化推动的规模化过程中将以更快的速度积聚,埋下风险的隐患。

关键词:抵押贷款证券化优劣势1抵押贷款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

它是资本主义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

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器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2抵押贷款分类2.1银行抵押贷款2.1.1个人住房贷款1。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论我国住房抵押证券化

论我国住房抵押证券化
到 现 ,美 国 已经 形 成 了 国 际 上 规 模 最 大 、 品 种 最 多 的住 房 抵 押 贷 款 证 券 化 。经 过 了 多 年 的 实 施 ,证 明 这 个 体 制 是 非 常 成 功 的 。 在 我 国 ,探 讨 住 房 抵 押 证 券 化 问题 已 经 很 多 年 了 ,也 由银 行 向
国务院提交 了具体的方案 ,但是在实施住房抵 押证券化 问题 上 , 总是雷声大 、雨点小 ,学 术界 对于具 体的实施 模式 都有 着激烈 的争论。有的人认 为 ,应 该建 立特殊 的机 构 ,将银行 的资 产买 断过来 ,这样 才能实 现真是 出售 和破产 隔离 ,这也 是美 国人的 做法。还有人认为 ,就 目前 中 国的国情 ,应该 在银行 的 内部建 立一个机构 ,然后这 个机构 运作证 券化业 务 ,证券 化资产 的所 有权 依然属于银 行 ,这 叫做德 国模 式 。无论 哪种模 式 ,我们 都 应该 选择 适合 我 国 目前 国情 的,适 合我 国经济 发展 的,符合 中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论 我 国住 房抵 押 证券 化
孙 陈 昊 天
摘 要 :近 些年 ,房地产行业 已经成为我 国的重要行业 ,它的发展 不仅可以带动 建筑 、装潢 、装饰 、服务 等相 关产业 的发 展 ,并且 可 以解 决我 国 劳动 力 过 剩 等 问题 。 但 是 ,房 地 产 行 业 的 发 展 离 不 开 资金 的 制 约 。 目前 ,资金 制 约 已 经成 为房 地产行 业的棘 手问题 。房地产 的资金 问题主要是依靠房地产金融市场来 完成 的,为 了解决 限制房地 站开发过程 中资金 的问 题 ,必 须要 构 建 新 型 的房 地 产 金 融 体 系 ,也 就 是 说 需 要 建 立 住 房 抵押 贷 款 证 券 化 市 场 。 关 键 词 :房 地 产 ;金 融体 系 ;抵 押 贷 款 证 券 化 通 过对一 些发达 国家住房抵 押贷款 的发展过程 以及实施 状 况 的比较研 究 ,分析 了不 同 同家 实现住房 抵押 贷款证 券化 的不 同特点 ,也结合 了我 国 目前 住宅市 场 以及 金融 市场状 况存在 的 问题 ,探索 出了值 得我们 借鉴 学习 的地方 ,以及 我 国现在实行 住房抵押贷款证 券化 的可 行性 及必要 性 ,提 出了我 国实行住 房 抵押贷款 的初步设 想 ,对我 国 已经 实行 的住房 抵押贷 款证券 化 提 出 了建 议 。

我国房地产资产证券化问题思考

我国房地产资产证券化问题思考
我国房地产资产证券化 问题思考
赵 颖 无锡江南大 学太湖学院 2 0 4 1 6 4
【 文章摘要】 我 国近年 来住 房 贷款 需求快 速增 长 ,长期 来看 ,仅 靠吸 收 储 蓄 存款 已远 远 不 能 满足 其 巨大 的 需 求量 ; 同时 随 着 住房抵押 贷款 余额的进一 步增加 ,商业 银 行 面, 临着更 大 的 市场 风 险 。为 了提 高
三十年 , 而存款一般都是短期的, 这就使银 行存在 “ 贷长存短”的压力。如果经济环境 等级 。
恶化 ,会使银行 因流动性不足而破产倒闭, 进而可能使整个银行金融系统瘫痪。 解决这 问题的方法就是将长期被占用的贷款转化 为证 券 出售 给投资 者 , 则整 个金 融系 统就 有 了新的流动机制 ,银行 可以较快地收回资 金,扩大融资渠道,并且通过证券化组合、 出售、购入 , 商业银行的风险被分散给了其 他机构、个人投资者 , 提高了银行系统的安
住房 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始于上世纪 6 年代的美国,通货膨胀率高,利率攀升 , 0 银行短期负债成本高,同时银行的存款资本 被大量提取 , 面对 日益严重的资产流动 性不 足问题 , 美国政府启动了住房抵押贷款二级 市 场并且创 造 了意义深 远 的住 房抵 押贷款 证 券化业务,不仅推动了住房业的发展 , 还为 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当 前,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积聚了大量的社会资 金, 流动性差, 容易带来较大的风险。实行房 地产资产证券化, 可以利用证券的流动性, 将 房地 产 同市 场的 短 期资 金联 系 , 大增 强 资 大 产的流动性 , 增加抗风险能力;而且, 资金以 证 券化 的方 式实 现 , 各投 资 主体 就 能直接 到 市场上 寻求 资金来 源 , 关联 系统风 险 , 降低 这 对房地 产 市场 的 长期 发展 无疑 是有 利 的 。

浅谈我国房地产证券化的必要性

浅谈我国房地产证券化的必要性
e tt n ncng frra sae d v f p nte eprs s i i a t r vd eib e f dig c ce pr e to c n im ,o sae f a i o e le tt e e me ntr ie n Ch n o p o ie a r l l un n y l otc in me ha s t i o a
Ab t a t T e w v fte w rdsf a ca e u t s ra sae s c r i t n h sb c me smcu a h n e n f a c a sr c : h a e o o l ’ i n il c r i , l t t e u i z i a e o t tr l a g s i i n i h n s i e e e tao c n l a d b n igp a t e n e ne n t n l n n il n t n a k n rci sa d a n w itr ai a a ca smme t .n f h i lme t f n o ainS c r iain o a c o f i i n s o eo e man ee n so n v t .e u i z t f e l t i o t o r
权。 其意义则主要体现在 资产 的及时变现 、 风险 的分散化 和融
资 的 灵 活性 三 大 功 能方 面 。 随着 我 国 住房 制 度 改 革 的 纵 深 推 进 ,特 别 是 住 房 货 币化
i us ̄ . nd t Ke y wor ds:e le lt e l iai n;e le tt n n i r a sae b i s r a saec pi lma k t r a sae s C|i z to r a sae f a cng;e le t t usne s;e le tt a t r e s lt i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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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证券化房地产证券化,是指将对房地产的投资转化为证券形态,从而使投资人与房地产投资标的物之间的物权关系转化为债权性质的有价证券形式。

从广义上讲,房地产证券化可以分为以下四种形式。

一是房地产企业进行股份制经营,包括直接或间接成为房地产上市公司,从而使一般房地产企业与证券相融合,也包括一般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兼并、控股投资房地产企业等形式进入房地产业,从而使上市公司与房地产业结合。

二是以基金形式表现的证券化,有四种,第一种是消费基金,汇集居民以住房消费资金积累为目的的住房资金;第二种是投资基金,汇集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房地产的基金,这种基金一般不直接从事具体房地产工程的开发;第三种是资产运营型基金,以房地产投资信托为代表,即不进行工程投资活动,而是直接运作房地产资产,由此而产生经济收益作为基金回报;第四种,在实际情况中,还存在已经具备权益关系但未以证券化方式表现的基金形式,它们只要将权益以有价证券形式表现出来就构成房地产证券化,可称之为“准房地产证券化”,这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合作社两大类形式。

三是以债券形式表现的证券化,有两种主要形式:其一是直接发行的房地产工程债券,针对具体的房地产工程标的,由投资方或开发企业委托金融机构发行。

其二是派生出来的债券,主要以资产支撑证券和抵押支撑证券为代表。

资产支撑证券是目前国际资本市场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证券化形式,即以房地产资产(或房地产财产权利)为担保,靠该资产收益偿还的债券。

四是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指金融机构对住房抵押贷款进行包装组合,将一定数量的,在贷款期限、利率、抵押范围、类型等方面具备共性的抵押贷款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出售给投资者,包括抵押债券及由抵押贷款支持、担保的各种证券。

它将使整个住房金融市场与资本市场直接联系,降低了金融机构开展住宅抵押贷款的成本,扩大融资渠道,并为广大投资者增加新的投资机会。

房地产业是一个高投入的行业,高投入在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也必然带来高风险。

正是这种高投入、高风险的行业特性决定了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如漆似胶的关系,房地产业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金融业的每一次创新也都会给房地产业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而我国多年以来形成的以银行为主要融资渠道的房地产金融体系僵化、单一,不仅使现有金融系统积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而且客观上限制了房地产业的发展。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和房地产业建设的加快,突破房地产金融的瓶颈限制,加速房地产金融业的创新势在必行。

房地产证券化正是在这样的呼唤中来到中国。

房地产证券化是当代经济、金融证券化的典型代表,是一国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必然趋势。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金融业发生了重大变化,一直占据金融业主导地位的银行业面临着挑战,而证券化却在竞争中得到了迅速发展,成为国际金融创新的三大主要趋势之一。

在金融证券化浪潮中,房地产证券化成了金融银行业实践结构变化和新的国际金融工具创新的主要内容之一。

我国目前对于房地产证券化还处于研讨和摸索阶段。

而要在我国发展房地产证券化,首先要研讨的就是中国到底需不需要房地产证券化以及中国目前是否具备了房地产证券化的条件。

本文主要围绕这两个问题展开。

一、房地产证券化的必要性论证1、有利于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释放金融风险。

由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比较长,而商业银行资金来源以短期为主,因而产生了由于"短存长贷"引发的流动性问题。

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不到4%,资金也比较宽松,流动性没问题。

但是,由于业务发展的不平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发展最快的建行,其余额占全部贷款金额的比重已超过9%,上海、深圳等业务开展较早地区的一些中小银行有的已接近30% 。

参照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风险逐渐显现出来。

而房地产证券化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通过预先出售抵押贷款,提早回笼资金,从而降低流动性风险。

其次,改善了银行资产负债结构。

住房抵押贷款是一种期限长、流动性差的业务,银行又很难在短期内对负债结构做出相应的调整,抵押贷款证券化为金融机构根据变化的市场环境及时调整自己资产负债结构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再次,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利用率。

抵押贷款证券化能够使银行从容地通过出售高风险资产,有效地降低资产结构中高风险资产的比率,提高资本杠杆效应,以较少的资本获取较大的利润。

最后,有利于商业银行拓展资金来源,并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如果将商业银行的资产,特别是优质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并由民间资本来持有,会拓展银行资金来源。

而且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不断的发放贷款和服务贷款回收等途径增加中间收入,并且这种收入没有太大的风险。

2、有利于拓展房地产业资金来源,构建良好的房地产运行机制。

目前,我国商品房空置量已超过7000万平方M,积压其上的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已超过2000亿,再加上新建的商品房,要想全面启动房市,约需要3500亿元的巨额资金。

同时,在房市全面启动之后,为了保证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近期内每年至少还得投入不低于3000亿元的金融支持。

这样巨大的资金缺口仅靠我国现有的住宅金融支持是远远不够的,而推行房地产证券化,直接向社会融资并且融资的规模可以不受银行等中介机构的制约,有助于迅速筹集资金、建立良好的资金投入机制。

同时,房地产证券面值灵活,易流通,可以克服房地产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弊端,消除市场进入障碍,解决我国现阶段巨额存款和巨额资金需求的矛盾。

其次,房地产证券化的实现有助于构建良好的房地产运行机制。

当前,房地产市场积聚了大量的社会资金,流动性差,容易带来较大的风险。

实行房地产证券化,可利用证券的流通性,将房地产这一长期资产同市场的短期资金联系,大大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从而增加抗风险的能力。

而且,资金以证券化的方式实现,各投资主题就能直接到市场上寻求资金来源,减少相互依赖性,降低串联系统风险。

如果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基金、住房公积金参与到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中,资产的持有者分散,将有利于整个房地产风险的分散,这对市场的长期发展无疑是有利的。

3、有利于健全我国的资本市场,扩大投资渠道。

房地产证券化作为重要的金融创新工具,给资本市场带来的重大变化是融资方式的创新,将大大丰富我国金融投资工具,有利于增加我国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的可选择性,房地产证券化可使筹资者通过资本市场直接筹资而无须向银行贷款或透支,同时其较低的融资成本有利于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

此外,房地产证券化有助于促进证券市场的完善,此过程中,发起人、服务人、发行人、投资银行、信用提高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资产经管人和投资者等都将获得锻炼,有利于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现代化和规范化发展。

对广大投资者而言,开辟了一条宽广的投资渠道,按国外的经验,由于这种证券有较高的预期收益作支持,且相对股票市场风险小,比银行存款收益率高,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投资品种。

投资者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分享房地产业的高额利润。

不仅如此,房地产证券化的实行对其他资产的证券化还具有巨大的示范和推进作用。

二、房地产证券化的可行性论证1、我国已经具备了进行房地产证券化的良好经济环境。

首先,从整个国家的宏观经济基础而言,我国经济运行状况良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为房地产的证券化创造了一个稳定的大环境。

同时,宏观经济需要房地产有效投资和有效需求进行拉动。

当前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房地产作为新的积极增长点,房地产证券化发展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的发展。

其次,我国居民拥有大量储蓄。

到1998年6月末,我国居民的储蓄存款余额已经达到5万亿。

这样一个拥有大量节余资金的群体,将为房地产证券化及其上市创造一个必要的市场环境。

最后,房地产市场本身也对房地产证券化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一方面,我国房地产开发市场潜在容量大。

据预测,仅1999年开发面积按可比价折算需投入资金达4220亿元以上,将比1998年增长14.1%,而现在我国大多数开发企业不具备雄厚的开发资本;另一方面,住房消费需求巨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我国人均4平方M以下的困难户还有325万户,如本世纪末达到人均12平方M,解决困难户需要住房9100万平方M,以每平方M1500元计算,住房消费资金为1355亿元。

如此庞大的资金缺口不可能仅仅依靠国家财政,也不可能完全依靠银行,房地产证券化势在必行。

2、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住房抵押贷款一级市场的雏形。

众所周知,住房抵押贷款是最容易进行证券化的优质资产之一,其原始债务人信用较高,资金流动性稳定,安全性高,各国的资产证券化无不起源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而我国随着住房货币供给体制逐步取代住房福利供给体制以来,住房抵押贷款不断上升,已经初步形成规模。

据统计,1998年底,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只有514亿元,到2000年,这一数字已迅速增长到3306亿元,两年中增长了5倍多。

在国家鼓励消费信贷的多项政策支持下,住房消费信贷不断扩大,2001年一季度,商业银行的住房等个人消费信贷增加695亿元,占同期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20%。

根据国际经验,住房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达到30%左右时,就有可能给银行的流动性带来威胁,商业银行就会提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要求,并可以通过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源源不断地从资本市场上获得资金用于发放住房抵押贷款,以支持更多的人买房。

3、我国房地产市场体系和证券市场体系初具规模。

首先,国家金融政策的适当调整和完善,使我国房地产市场已发展成为包括房地产开发、住房金融、保险等多方位、功能齐全的市场体系;其次,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逐步走向成熟和规范,证券市场监管力度正在加大,法规体系逐步形成,证券经管、证券交易条件日趋完善,也积累了一些的发展证券市场的经验,为实行房地产证券化提供了较好的金融市场基础;第三,我国的证券市场投资者已近4000万人,他们的投资意识不断加强,投资行为正逐步走向成熟,推出高收益低风险的房地产证券,有利于分流股票市场的投机资金,降低股票市场投机气氛;第四,我国金融业为了积极稳妥地对外开放,人民银行将取消外资银行在华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的地域限制,增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机构数量,外资金融机构的抢滩登陆,既为我国金融业带来了竞争压力,也带来了全新的金融创新理论和观念,必将使我国发展房地产证券化的软环境有根本性好转。

4、法律、法规比较健全。

随着社会注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作为其运行基础的法律框架已逐步构建起来,特别是经济立法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建立覆盖各个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速度基本上满足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房地产市场上,法律法规渐趋完善。

《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个人住房贷款经管办法》、《企业债券经管条例》等一系列相关法规是进行房地产证券化的主要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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