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制度前言森林火灾是影响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自然灾害之一。
为了做好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防火工作制度非常重要。
本文就对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国务院《森林法》2.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森林防火的若干规定》4.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5.所在省、市、县级林业局和地方政府相关文件。
工作职责1.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员工及周边群众的防火意识,提高防火技能。
2.火源管理:制定管制用火管制措施,切实遏制火源,不进入区划规定的间火区、不违法采伐林木和中药材。
《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间,禁止在林区内设置火种;动火作业活动应经过肯定确认方式公告,严格按照火种活动期限进行;所有扑灭火灾的设备必须获得许可。
3.集中扑救:组织好森林防火扑救力量,确保力量充足、调动灵活、能够快速到达火场。
4.日常巡逻:开展巡视防火的常规巡逻,确保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5.组织演练:经常性组织演练,提高人员响应速度和防火应对能力。
工作流程1. 防火宣传定期开展防火宣传及教育。
2. 划定防火区根据森林防火的相关规定进行划定防火区,明确相应的监管及扑救措施。
3. 野外执勤定期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野外执勤,定期打通野外联系等。
4. 建立防火观察哨建立一定数量的防火观察哨,安排专人运行观察哨台。
5. 强化巡逻管理加强对禁止烟火、禁止焚烧等违法行为的巡逻管理。
6. 防火演练定期组织森林防火演练,提高灭火及应对能力。
7. 防火物资准备准备相应的防火物资,确保灭火及应对措施。
执法监管随时时刻监督执法,确保防火措施的有效执行。
核心要点1.划定防火区和采取措施,确保防火工作的有效开展。
2.正确宣传教育是防火工作的重要工作。
3.采取全面的防火巡逻管理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并处理。
4.加强森林防火演练,提高灭火及应对能力。
5.加强对防火工作的执法监管,确保防火措施的有效执行。
林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林场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林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林场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个人及进入林场的人员。
第三条林场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林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林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林场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林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2. 制定和修订林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4.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5. 组织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6. 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7. 审批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安装和使用;8.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林场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1. 贯彻执行本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 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3. 定期检查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4.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5. 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演练;6. 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九条林场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1. 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2. 火灾的危害性和预防措施;3. 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互救方法;4. 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和使用方法;5. 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第十一条林场应通过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培训班、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制度一、总则森林防火是林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环节之一,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保障森林资源的安全和发展,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并在工作的实践中逐步完善。
二、职责分工1. 管理人员林场防火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指导,由林场管理人员负责,包括:制定和完善防火计划和规程、指导场上人员防火工作、定期组织全员复习防火知识、负责防火物资的采购与管理、组织防火应急演练以及接受上级检查等。
2. 安保人员安保人员主要负责巡逻、监测、报警、救援和清场等重点任务,以及承担林场内部的防火物资预备、检查和确保工具、器材和设备的运行维护等常规保障工作。
3. 劳务人员劳务人员人手充足且劳动力强大,多数与实际巡逻、扑火等相关工作有关,是最大防火队伍组成部分。
有责任及时发现火情,及时通知管理、安保人员进行处理。
同时人手分配需具有灵活性,始终保持不懈与充沛的状态。
三、防火制度1. 防火准备林场防火设备的准备是防火的第一道工作,防火设备及随时有充分充足。
如:耙子、铁锹、锄头、水桶、灭火器、消防水带、防火头盔、防火披风、皮手套等工具器材要求随时准备好,确保随时可适时应所需。
同时防火物资和防火装备管理员需要做好专门的管理工作,确保防火器材使用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 防火警戒针对不同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状况,制定防火警戒的等级标准,紧急等级要具有判断和决定能力,紧急情况需要一定的决策支持。
3. 防火巡逻启用防火巡逻队,负责巡管工作,必须实行24小时巡逻、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违章行为要严肃执法,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各部门,做好处置等工作。
4. 防火宣传全员参与森林防火宣传普及和工作形式,提用全场相关人员防火的意识,宣传内容以防范保护为主,以教育、批评、鼓励为主要手段,形式多种多样,灵活机动、实际有效。
5. 防火演练按照预定计划,定期开展森林防火演习,模拟林场火情,检测各项防火措施的有效性。
(XX企业)林场20XX年半专业扑火的工作制度

XXXX林场半专业扑火队的工作制度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确保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场部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一、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一)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明白带班领导。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做到及时传递相关信息。
(三)严格火情报告制度,有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程序上报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脱岗、漏岗。
(五)因值班人员失职贻误扑火战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失职人员责任。
二、森林防火领导带班制度(一)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带班领导必须确保信息畅通,随时了解值班情况,督促值班人员坚守值班岗位。
(二)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和督办。
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突发性事件,如遇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三)随时了解和掌握火险天气情况和火情动态,指导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四)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五)因失职贻误扑火战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三、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及扑火物资管理制度(一)各种防火设施、防灭火设备和机具都要登记造册建档,设专人专库保管,做好出入库登记,严防损坏和丢失。
(二)防灭火设施、设备要按要求定期做好维修和养护工作,使其达到良好状态,能保证扑火的正常使用,扑火使用后及时检修保养。
(三)灭火机具设备要专机专用,不得随意挪作它用,因借用或挪用造成贻误扑火的要追究责任。
(四)宣传设施(道路、林区主干线上设置的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牌、板等)是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重要工具之一,宣传设施因管理不善损坏或丢失,要及时修护或更新。
(五)因使用、保管不善,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要视情节予以赔偿。
四、森林火灾处置制度(一)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了解清楚林火发生的位置、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场面积、地形、植被及气象条件,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相关领导。
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

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森林防火责任制度1. 各级政府机构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统一指挥,确保防火工作的协调开展;2. 森林管理单位应组建专门的防火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和实施;3. 森林防火责任人应加强学习和培训,熟悉防火知识和技能,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
二、森林火险评估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制度,对森林火险进行评估和分类,及时发布火险预警;2. 森林火险评估结果应用于制定防火计划和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有效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三、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建立森林火灾预警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和预警火险;2. 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应及时传达给相关单位和人员,协助他们做好防火准备工作。
四、森林清理防火道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定期清理防火道,确保通畅和安全;2. 防火道应设立指示牌和标志,方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撤离。
五、森林巡查检测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加强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2. 巡查检测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防火知识和技能;2. 开展防火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七、森林防火处置应急预案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分工和措施,提高对突发火灾的应对能力;2. 应急预案应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防火需要。
八、森林防火奖惩激励制度1. 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和激励;2. 对违反防火规定和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加强防火意识和行为规范。
以上是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介绍,希望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执行,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的森林资源。
感谢您的阅读!。
林业局森林防火各种制度及岗位职责

xxx林业局森林防火多种制度及岗位职责入山管理制度为保证森林资源,在森林防火期内,对入山人员及车辆必须进行严格管理,规定如下:1、入山人员和机动车辆,必须办理入山证,并按证件旳范围活动,无证和证件不符旳不准进山。
2、入山人员不准携带任何火种。
3、凡多人入山搞付业,要有组织进行,并指定一名负责人,签定防火责任书。
4、各检查站、哨卡和巡护人员,对入山人员要逐一登记,并进行防火检查和教育。
入山人员应积极接受检查。
5、进入林区旳机动车辆,要悬挂防火旗和带安全防火装置,并积极配合检查。
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保证森林资源安全,对火源管理规定如下:一、认真执行国家《森林法》和《xx省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本局有关森林防火有关规章制度。
二、森林防火期间,凡入山人员必须办理入山证,无证不准入山活动,入山证由局防火办和授权各场、站办理。
通往林区生产运送旳多种机动车辆,旅客列车要一律挂红旗,及防火装置,无安全防火装置旳严禁行驶,发现私自入山人员或无安全防火装置旳进车辆要按规定惩罚。
三、防火戒严期内,要做到辖区内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坚持依法治火。
在哪个辖区发现问题,都要追查责任,并按《xx省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政府命令进行严厉处理。
四、森林防火期间,但凡车辖区内旳居民,入山生产搞副业,须办理入山证,并编队,指定防火负责人。
并在规定活动区域内进行如搭棚子、立账棚,住在山里采菜,搞副业人员,一律办理野外用火证,并交纳抵押金,并签定防火责任书。
五、防火期内各检查站,哨卡要坚持入山检查教育登记,所有入山人员和车辆都必须接受检查,进行登记,火种一律没收。
六、防火期内,人事林副业生产人员,不准违犯操作规程,使用油锯,割灌机或其他轻易引起火灾旳机具,违者要追究作业者单位领导和当事人旳责任,引起火灾旳要依法惩处。
森林火灾汇报制度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向局森防指汇报,局森防指立即组织扑救,并向市、州森防指汇报状况。
森林防火的工作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森林防火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实行防火责任制度、火灾扑救制度和火灾事故处理制度。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所需经费。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涉及部门、单位、个人和社区,应共同参与,实行群防群治。
二、森林防火组织第五条各级政府应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六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实施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第七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队伍,配备专业的森林消防员、消防器材和设备,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第八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社区建立群众性的森林防火组织,负责森林防火宣传、巡查、报警和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
三、森林防火责任第九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单位、社区负责人为森林防火直接责任人。
第十条森林防火直接责任人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单位、社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火灾事故的处理。
第十一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社区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防火职责和任务。
第十二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森林防火期内的森林火险等级达到预警级别时,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下列措施:(一)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增加巡护力量;(二)严格控制火源,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三)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火意识;(四)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应对火灾。
第十四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林场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林场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林场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为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须加强日常的防火值班、值宿,具体要求如下:一、各林区在森林防火期,必须每天有领导值班,随时联络,及时传递信息,并做好各种记录。
二、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可由值班领导指派他人代替值班,但决不允许空岗和随意替班。
三、值班人员保证做到二十四小时不离岗,电话随响随接,随叫随到并负责处理好当日值班的承上启下的一切正常工作。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接到森林火警报告时,除做好有关记录外,要立即把情况报告值班领导。
五、值班领导和专业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饮酒、打麻将。
并按时碰头交接,清点通讯器材和备品,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河南林场防火期值班制度2015-09-22 22:23 | #2楼为做好防火期间的各项工作,按照林业局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特制定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
一、防火期内带班领导负总责,负责火情的上报即组织人员扑火。
二、值班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领导要带领值班工作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不允许脱岗、空岗和随意替岗。
三、负责和局防火办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把防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情况向局防火办进行报告,使局防火办及时掌握防火信息,及时上报防火信息、文件。
四、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做到准确详实,认真履行值班手续。
五、值班期间各工作人员不得离岗,确实有事的要向各带班领导请假,说明请假理由,批准后方可离岗,对无故缺岗人员要对其进行处罚,对在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造成损失的,追究带班领导的责任外,相应工作人员要承担主要责任。
六、防火期内各带班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通,确保通讯畅通,如因此造成延误火情扑救和其他损失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七、在上岗期间,禁止在值班室用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脱岗、空岗的'给予一次罚款100元处罚,酿成损失的加重处罚。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2015-09-22 20:49 | #3楼一、值班人员在指定地点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天气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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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场长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决定国有林区森林防火重大问题。
二、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林场森林防火措施,组织全场干部职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主持召开森林防火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三、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四、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森林扑火预案,组织指挥或授权指挥扑救辖区内的森林火灾。
一、管护站实行森林防火站长负责制。
二、贯彻落实县防火办、林场的森林防火指示,负责安排本站森林防火的值班、守卡、巡护工作。
三、加强与当地政府、村、社的联系,做好森林防火联防。
四、建立本站森林防火扑火队(林场分队),负责组织、调动、指挥扑火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五、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督查工作,要求熟悉本站辖区山林的山形地貌和林区交通道路情况。
六、经常宣传,落实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加强防火检查,强化火源管理,严禁违章用火。
七、发现火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组织扑救,当好扑火向导,认真追查山火肇事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管护人员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对本职责区做到逐户逐人宣传,不留死角。
二、熟悉本责任区的山形地貌和林区道路,单位和居民住所、坟地分布,做到不缺不漏,并做好登记。
三、上班要严守岗位,巡护到位,佩戴森林防火袖章,下班要做好交接,全面认真履行职责。
四、严禁火源入山,凡进入林区的人员,要一律进行检查,坚决收缴火种,对不听劝阻,违章用火的,要立即制止,并报告林场和当地政府。
五、一旦发生山火,要立即报告林场和当地政府,同时就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扑救,最大限度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及时追查山火肇事者。
森林火灾处置制度
一、接到火情报告,要立即查清问明起火时间、起火地点、村、组、小地名、通往火场路径。
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并作好记录。
二、立即调动组织扑火人员,迅速赶往火场扑火,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火场指挥扑火。
掌握火场火势动态,集中优势兵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三、立即通知发现火情的人员或安排专人,查明起火原因,积极配合政府或公安部门,追查林火肇事者。
四、根据火情发展状况,超过辖区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启动森林防火预案或报告上级请求支援,不得延误扑火战机,同时安排好进入火场的扑火向导员。
五、火灾扑灭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彻底清理余火,留足火场看守人员,留守火场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撤离。
同时组织人员调查火灾各种损失、嫌疑人查处情况,整理好火场原始记录,建档立案。
火源管理制度
一、在森林防火期或高温伏旱时期,本辖区内严禁野外用火。
二、在防火期严禁在本辖区烧钱化纸放鞭炮、烧灰积肥、林区野炊、吸烟、以火驱兽、燃放孔明灯,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者个人处罚200元-3000元,单位处罚10000元-500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林区山火易发地段和人员集中的地方的巡护。
对入山人员要逐一检查,发现火种,坚决没收。
四、进入林区采伐作业、造林生产、矿山开采以及其它工程作业,必须遵守森林防火用火规定,凡作业人员违章用火或引发山火,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组织者或法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进入林区旅游或休闲的人员,违章用火或引发山火,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组织者或旅游接待单位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林区内的道路和寺庙要责成林地林木权益受益人以及寺庙的管理人,安排专人清除道路或寺庙周围的易燃物,加强安全巡护,严防引发山火。
凡因到寺庙活动的人员,引发山火,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寺庙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在指定地点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天气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视野外用火的动向,严加防范。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认真履行职责。
四、值班人员负责当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报告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五、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因失职贻误扑火战机,追究失职人员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
全场干部职工违反森林防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森林防火组织机构不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措施不到位的。
(二)上级森林防火文件和会议精神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的。
(三)工作失职、处置不当或保障不力,导致森林火灾发生、蔓延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损失的。
(四)不认真执行森林防火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通知,造成损失的。
(五)护林防火队伍组织不健全,扑火队伍没按要求组建或人员不到位的。
(六)发生森林火灾不报或虚报的。
(七)发生森林火灾,管护人员30分钟内、站长1小时内未到现场的。
璧山县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立即向当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火情后立即向县委、县府报告。
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森林火灾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对外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和上报森林火灾。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森林经营单位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核实情况,到达火场后第一时间将掌握的情况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每半小时报告一次最新情况。
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一)火灾发生的详细时间、地点和具体行车路线;
(二)起火原因;
(三)火场植被情况、面积、火线长度、蔓延趋势;
(四)在火场一线指挥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导名单与联系方式;
(五)扑火人员力量;
(六)火场气象因子:温度、风力、风向。
四、对下列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一)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三)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四)造成一人(含)以上死亡或三人(含)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五)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区的森林火灾;
(六)区县行政区交界地的森林火灾;
(七)需要上级和友邻单位支援的森林火灾。
五、对于过火面积超过3公顷,或4小时未扑灭的森林火灾,所在地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迅速写出火灾扑救情况的综合报告(附火场图),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六、林火扑灭后,镇街要将过火面积、起火原因、火灾损失、火案查处结果等情况在3日内书面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受害面积1公顷或过火面积10公顷以上的林火实行一灾一报,每起都要以正式文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