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安全施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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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作业安全施工

协议书

交叉作业安全施工协议书

立协单位:电站项目部

监督协调总包单位:电站项目现场项目部

立协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14)

协议主要内容:

在同一施工区域内,两个单位形成交叉作业,存在作业风险。为了确保双方单位施工安全,明确交叉作业双方的安全责任,制定防范措施,经协调监督总包单位组织双方签订本协议。

1、在施工区域双方指定交叉作业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是交叉作业防护的第一责任人,应和协议对象的施工负责人建立联络信息渠道,及时地协调和解决交叉施工的避让和落实完善各自防范措施,保持协调沟通解决必要的分段避让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把正确信息传递给另一方或监督协调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不在现场时必须向监督方请假,并指定接替人员。

2、因施工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申请表)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土石方开挖、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

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3、上下交叉作业时,作业面高处的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以电话、微(短)信或书面等形式通知监督协调单位及下方施工单位所进行的危险施工项目,严格按照协调单位协调的时间组织施工。

4、作业面高处的施工单位必须按规范搭设防护设施、设立警戒区域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护隔离措施进行主动防护,防止因高空落物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害。作业面处于下方的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护隔离设施、设立有可能在高度落差坠落范围的警戒区域,防止人员在交叉区域穿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防止因人员擅自进入危险区域,防护不到位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害.

5、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机械使用单位必须协调作业时间,对起重工、操作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存在的危险并要求其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指挥,并采取警示、隔离等防护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吊装作业时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

6、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

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

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

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

燃,酿成火灾。

7、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协议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服从监督协调总包单位的工作安排,如违反本协议,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其它损失的,由责任方

赔偿另一方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双方在交叉施工区域、临界施工区域均应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作业隐患时,必须将隐患及时告知本单位施工负责人和对方

施工负责人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10、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单位名称(盖章):电站项目部

单位项目经理(签字):日期:

现场施工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项目部工程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交叉施工区域专职安全员:(签字):联系电话:

协议单位名称(盖章):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单位项目经理(签字):日期:

现场施工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项目部工程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交叉施工区域专职安全员(签字):联系电话:

监督协调总包单位名称(盖章):电站项目现场项目部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注:本协议监督协调总包单位、协议方各执一份。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车务段.doc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海拉尔车务段 乙方:中铁二十二局滨洲复线海满Ⅱ标段项目部 一、工程概况 施工项目:滨洲复线海满Ⅱ标段海拉尔东站站场改造 作业内容:增设调车线6条,边修线1条,主要工程数量:挖方:19716m3,填方:107982m3,铺轨:7.933km,铺岔:20组。 施工地点:K739+400——K741+700。 施工日期:2006年4月26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K739+400——K741+700 2、施工期限:2006年4月26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甲方: 1、《行车组织规则》 2、《工务安全规则》 乙方: 1、铁路路基施工规范(TBJ202-86) 2、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003)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护内容: 1、调车作业安全。 2、驻站联络,施工封锁及登销记,放行列车。 3、车辆防溜,卸车后车辆状态检查。 4、空平车挂运安全,空平车必须挂于列车尾部。 安全措施: 甲方: 1、对施工单位调车组成人员进行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准作业。 2、认真主持施工例会,在作业中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问题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直至停工整顿。 3、根据施工负责人请求核对已具备开通条件后方可向列车调度员请命令。 乙方: 1、调车人员和驻站联络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车站作业前,必须经车站(或段)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调车负责人必须提前到达车站值班室接受调度命令,并将调度命令给司机,严格执行调度命令。 3、从车站进入区间前,调车人员必须确认进入区间凭证无误,看清楚值班员发车手信号后方准显示推进信号,指挥列车推进。

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_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_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仅供借鉴)

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交叉作业施工单位: 安徽水利芜申运河01标 二、作业区域: 芜湖市中山桥改建工程(K0+000—K0+270) 三、协议内容 为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始终有良好的安全施工秩序,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巡查与协调”的规定。经双方单位同意,制定本协议,各方遵照履行。 具体条款如下: 1、协议各方(以下简称各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

2、各方都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人员。双方施工现场应明确工作现场总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如果通知有几处工作,没处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工作。 3、各指定专人负责相互联系、协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施工调度等。 4、各方负责组织各自施工工序时,必须密切配合,场地尽量错开,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必要时必须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管理。 5、各方严禁随意拆除对方设置的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拆除时,以书面形式征得搭设单位负责人的同意,在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如不能在一个作业面内施工完毕,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6、各方必须保证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设围栏及悬挂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7、各方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或吊箱吊运。并派人现场监护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及禁止他人逗留。 8、各方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设置警戒标识。 9、各方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进行治安保卫工作。不得随意动用对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车务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哈尔滨铁路局绥化车务段(简称甲方) 乙方:中铁十四局集团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北京东路上跨铁路桥项目部(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利民开发区北京东路上跨铁路桥项目部 2、作业内容:桥梁工程 3、地点和时间: (1)地点:滨北下行线K12+938.75 江北联络线K9+431 (2)时间:2011年7月1日—2011年12月1日(具体节点施工时间以施工方案为准)。 4、影响范围:架梁期间影响上下行列车通行 二、施工责任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滨北下行线K12+938.75 江北联络线K9+431 2、施工责任期限:时间:2011年7月1日—2011年12月1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甲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2、《列车组织规则》; 3、《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 4、《哈尔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11〕20号; 乙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2007〕第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07〕4号; 3、《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 4、《铁路线路修理规定》铁运〔2006〕146号部令; 5、《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 6、《铁路桥涵质量评估标准》TB—2004—1042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 (一)安全防护内容 1、行车安全; 2、作业人身安全; 3、设备安全; 4、协调配合安全; (二)安全防护措施: 甲方: 1、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给予积极配合,根据乙方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上登记,及时向路局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 2、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给予积极配合,如发现乙方违反施工作业规定,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施工。 3、负责主持施工例会。 乙方: 1、确保施工期间行车、人身、设备安全。 2、按要求认真准备施工作业,设驻站联络员到车站进行登消记、请令、防护及作业 联系工作。 3、施工作业中做好组织及安全防护工作,如因防护不到位产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4、自行承担自身作业的人身及工作安全责任。 5、施工作业结束后,确保施工作业现场的材料机具不侵限。 6、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学习哈局施工管理文件相关要求。

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关于施工交叉作业安全协议

关于施工交叉作业安全协议 --------------------------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关于施工交叉作业安全协议 山东圣大建设集团称:甲方 曲阜远大钢构公司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避免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协议: 1、施工交叉作业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的相关作业。 2、甲方、乙方均应当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3、乙方在施工交叉作业前,应根据作业性质、特点及施工作业环境条件,提前向甲方提供施工安全方案和安全管理制度(含安全组织网络体系),制定和组织落实专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负责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包括按照规定使用的其他建筑劳务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员应当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并在施工中接受甲乙双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安全交底内容应包括:作业内容、危险因素、防护措施及注意事项、安5 全规定、应急安全措施。 6、交叉作业前,甲方应召集有关施工单位,对在施工交接或交叉作业过程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协调。

7、施工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 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以及机械设备。从事电工、金属焊接、起重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证件方可操作。 8、在危险作业场所作业时,乙方应当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查设备和安全防护 器具。 9、交叉施工中如涉及危险作业项目(高空作业、爆破作业、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时,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危险作业项目审批手续。 10、交叉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如从事涉及另一方的作业项目时,应提前向甲方或对方施工单位予以告知。施工方现场作业人员均应保持联系,协调作业。 11、交叉作业时,乙方应确定现场安全员,明确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范围,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护,对每一工作环节进行安全确认。 12、施工单位安装、使用施工机械、起重设备和电气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2)在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在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13、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1)保持变配电设施和电气线路处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状态;(2)确保用火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14、在施工作业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和危险地段,应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15、交叉施工期间,甲方应当定期召开施工安全例会,协调处理施工各方提出的安全事宜,并予以及时解决。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维规》、〈〈通 信技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施工项目,乙方配合有关事宜签订安全协议如下: —、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3、施工地点: 4、施工时间: 5、影响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 2、期限: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根据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及沈铁总发[2009]75号〈〈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规定,为保证铁路通信设备安全和工程施工作业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施工安全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施工地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1、施工前甲方组织双方人员进行一次现场调查,就施工的安全措施、现

场负责人、联系人等有关事宜进行明确,并且每日向乙方提供次日施工计划,内容包括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安全防范内容:甲方在上述施工时注意乙方地下(架空)光电缆(通信管道),若有影响必须在乙方人员的指导监控下进行,否则不准施工。 3、措施: 1)乙方派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并配合施工,发现有影响通信设备、 行车安全的施工或可能发生行车事故的施工,有权责令甲方停止施工。 2)影响区段内,甲方预先明确标示出施工范围(确定施工红线)乙方探明光电缆情况并做出警示标志,甲方在该施工区段内每间隔10米挖验探坑,确定光电缆实际情况,便于防护。 3)施工中严禁使用大型机械及尖镐、钎子、筒锹等。如必须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必须向乙方现场盯防人员申请,双方现场确认准确且负责人书面签字后,且必须有乙方监护人员在场指导的情况下方可 作业施工(距光电缆径路3米以内禁止动用大型机械施工,1.5米以内严禁进行土建作业,必须施工地段,须人工作业),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4、结合部安全分工:因甲方施工造成乙方光电缆及设备等通信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负责。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之前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 并经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劳动局颁发的,关于劳动保 护、安全生产、消防等操作规程条款的规定。 4、乙方必须建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体制,以及各种工种专职或 者兼职的安全专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5、乙方在施工前应组织召开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 产教育,法制观念教育,加强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6、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现场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条文规定,并接受甲方指派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7、乙方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配电箱、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检测标准。未经检验合格,违章操作使用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造成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8、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 警告牌、不得擅白攀登,不得擅白拆除移动,未经许可擅白违反规定 操作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和乙方负责。 9、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 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严禁违章、无证操作。由于乙方工作人员不

按规范操作,或者乙方私白任用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操作者和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拖接电缆、电线、拖线板、配电箱等电器设施时应制定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特别是使用井架电梯时,须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有专人负责开启。 11、乙方施工中离地登高作业须系好安全带,戴有安全帽,按规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做到六不准:不准高空抛物,不准随便大小便,不准抽烟,不准偷盗财物,不准乱倒垃圾,不准私白带外人进现场。 1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1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安全协议书作为合同正本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各持一份,一份留作备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地址:乙方住所地: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交叉作业安全施工协议书

HSE 健康安全环境 交叉作业安全施工 协议书

交叉作业安全施工协议书 立协单位:电站项目部 监督协调总包单位:电站项目现场项目部 立协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14) 协议主要内容: 在同一施工区域内,两个单位形成交叉作业,存在作业风险。为了确保双方单位施工安全,明确交叉作业双方的安全责任,制定防范措施,经协调监督总包单位组织双方签订本协议。 1、在施工区域双方指定交叉作业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是交叉作业防护的第一责任人,应和协议对象的施工负责人建立联络信息渠道,及时地协调和解决交叉施工的避让和落实完善各自防范措施,保持协调沟通解决必要的分段避让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把正确信息传递给另一方或监督协调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不在现场时必须向监督方请假,并指定接替人员。 2、因施工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申请表)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土石方开挖、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

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3、上下交叉作业时,作业面高处的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以电话、微(短)信或书面等形式通知监督协调单位及下方施工单位所进行的危险施工项目,严格按照协调单位协调的时间组织施工。 4、作业面高处的施工单位必须按规范搭设防护设施、设立警戒区域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护隔离措施进行主动防护,防止因高空落物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害。作业面处于下方的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护隔离设施、设立有可能在高度落差坠落范围的警戒区域,防止人员在交叉区域穿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防止因人员擅自进入危险区域,防护不到位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害. 5、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机械使用单位必须协调作业时间,对起重工、操作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存在的危险并要求其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指挥,并采取警示、隔离等防护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吊装作业时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 6、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

交叉作业-安全协议书

交叉作业施工安全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第一百零一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伤事故的认定》有关规定,由于施工中存在交叉作业,就工程项目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等相关事宜,按照安全第一、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3.施工方在本项目均应有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即使是受害方,其所在单位也应承担30%责任。 4.教育自有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标准,由于违章操作或违 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人身伤亡及其他损失的,由违章方承担责任。 二、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原则 1.施工方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处作业 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否则,即使是受害方, 其所在单位也应承担30%责任。 2.所有人员严禁破坏和拆除安全防护栏杆、安全平网、密目式安全网、洞 口安全盖板、安全防护门、安全钢丝绳、安全通道或防护棚、漏电保护 器、过载保护器、保护零线等等一切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如确需要拆 除更动的,必须经搭设(所有)方同意,同时须经甲方单位认可,并采 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拆除后,拆除方应派专人警戒和 做好警示标示,警戒人员离开时应恢复防护。由于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 拆除更动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由拆除更动方负责。 3.施工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 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四不伤 害”,各工种交叉作业有冲突时必须报甲方现场负责人协调,严禁发生争 执或打架斗殴现象,如有发现任何后果自己承担,并且甲方将处以重罚。 4.进行所有可能危及到他人安全的作业时,必须要专人进行看护和设置安 全警示标志。 5.所有施工产生的危险源由危险源制造方进行防护和警示,由于防护和警 示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的责任由危险源制造方承担。 三、交叉作业的隐患排查原则: 1.施工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 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责任单位落实 整改到位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 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 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2.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自备。如施工方必须相互 借用和租赁,应由施工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 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

电务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编号:AQ-BH-00774 ( 文档应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电务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Construction safety agreement of telecommunication business line

电务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说明: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请先阅读并同意条款后使用)。 甲方: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电务段 乙方:黑龙江哈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汤林线K255+59污水管保护涵工程。 2.作业内容: 线路加固、吊轨束梁、开挖路基浇筑混凝土支墩、架设拆除D 梁、工作坑土方开挖工程、钢筋混凝土防护涵预制,防护涵顶进工程。 3.地点和时间: (1)汤林线K255+000-K255+110(汤旺河-乌伊岭站)间线路。 (2)施工时间:2017年4月10日-2017年12月31日 4影响方位:施工地段中地下电缆以及甲方的相关设备。

二、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施工地段内汤林线K255+000-K255+110(汤旺河-乌伊岭站)间线路。 施工期限:2017年4月1号至2017年12月31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章、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2.《铁路行车组织细则》哈铁总(2014)473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处理条理》(国务院令第501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30号): 5.《哈尔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17)12号): 6.《哈尔滨铁路局普通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17】33号文件。 7.《哈尔滨铁路局施工安全违约行为追究管理办法》(哈铁安

施工安全协议书

施工安全协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凡在本公司施工人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1、施工人员未经培训和安全教育、未办好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一切手续,不得从事各种作业。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公司及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及易滑鞋。 4、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身体不适、酒后不得从事各种作业。 5、施工现场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消防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拆改或使用。 6、在阳台、楼层和一切室内施工时严禁将头伸向室外、井字架、电梯井、门窗洞口等危险处,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员应注意现场一切孔洞、坑槽,上架子作业前要检查架子是否安全可靠,注意架子的探头板和飞跳板,以免掉落伤人。 8、施工中如要使用机械和手动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和电动工具的性能、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防止触电伤人。 9、特种工种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司、起重工、机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0、高处作业时要遵守安全规定,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和防护用品,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措施,严禁向下抛扔杂物,工具和灰尘防止发生事故。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一切非法用火,必须用火时要办理用火证,作好现场消防工作,避免火灾发生。 12、施工人员禁止在新砌墙上行走,防止标号未达到强度,造成倒塌伤人。 13、施工人员往架子上码砖时,不得超过三码,严禁荷载过重,架子失稳伤人。 14、施工人员严禁攀登脚手架、高车架及一切非通行上人道路,禁上乘坐非乘人运输工具上下,防止发生事故。 15、施工人员冬季取暖时,炉具安全防护措施要齐全有效,安好风斗防上煤气中毒,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子取暖。

交叉作业协议书

中海炼化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PMT:标段号: 项目名称: 乙方: PMT:标段号:项目名称: 签订日期:年月日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为做好施工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惠州炼化二期项目组交叉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安全第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所属工程项目的交叉作业安全管理,经双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双方遵照履行。订立本协议: 一、交叉作业管理原则: 1、同一作业区域内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影响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和管理界面。 2、双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和安全作业环境。影响方应至少提前三天向被影响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影响方据此安排本方的施工计划,以减少交叉作业所带来的影响;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则应分别报请所属PMT协商解决。 3、因施工需要进入对方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内容、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存在的风险和防护措施以及需要对方配合的事项等。 4、交叉作业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一方施工作业的,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双方负责人或联系人进行协商处理。作业中双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5、在施工中因一方原因伤害到另一方,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所有损失和费用。 6、交叉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事件的,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或惠炼二期项目组的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报告解决。 二、具体安全管理事项: 1、双方在各自区域建立属地界限,有明确标识、警戒、维护,便于双方现场人员、监理、业主人员区分确认。 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或拆除时,作业方应在施工作业前对作业区域采取封闭、隔离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并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临时用电等危及交叉作业区域内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土石方开挖时,必须按规定坡比放坡,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落实现场的防护措施,;做好现场排水,并及时清理边坡,不准堵塞作业通道,确保通道畅通,弃土堆放应安全可靠。 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双方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在检查确认现场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瞭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 5、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用火作业时,施工方必须提前通知对方作好防护,清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无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与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电务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电务段 乙方:中铁十四局集团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北京东路上跨铁路桥项目部 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1、施工项目:北京东路上跨桥跨越铁路工程 2、作业内容:上跨桥施工 3、施工地点:滨北线K12+938处 4、作业时间: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5、影响范围:既有滨北线对徐家—北松浦。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徐家—北松浦间滨北线K12+938处左右50米范围内。 2、施工期限: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2月1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章和规范: 1、《铁路技术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2007年4月1日版); 3、哈尔滨铁路局《铁路交通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07)12号; 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2003; 5、《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99; 6、《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03; 7、哈铁总[2011]20号附件《哈尔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8、《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 9、《信号维护规则》 10、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内容:确保施工作业范围内有关电务行车设备不被损坏。 1、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对直埋通信、信号光电缆进行现场勘查。由施工单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沟,明确光、电缆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光缆和电务设备安全。设备管理单位必须派人现场勘查探测地下光电缆、电务设备的具体位置和走向,勘查探测结果(无论有无光电缆)由设备管理单位登记在《施工地段管光电缆走向签字簿》上,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有光电缆等设备时还需由设备管理单位在现场做出标记。《施工地段管光电缆走向签字簿》由施工单位建立。 2、凡在局管内对营业线上、临近营业线和铁路保护区内动用营业线设备及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路外、局外单位施工及路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各各项施工均应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严禁施工,路局有关部门不得受理其提供的施工计划。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时,施工单位向路局主管业务处提报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及“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3、对于时间跨度长的过度施工,要制定出准确的配合内容和配合时间签订《哈尔滨电务段施工配合确认单》。非施工期间(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间等休息时间),乙方要与甲方签订《施工过度期间光缆看护协议》。

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5篇

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5篇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下面是我搜集的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一) 为了搞好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为乙方带给《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处罚制度。 2、甲方在乙方进行高空作业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状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任何职责。 二、乙方的职责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务必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 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职责。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礼貌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乙方: 职责人:职责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二) 甲方:

交叉作业协议书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单位: 作业方一:作业方二: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现场施工安全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三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三方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遵守机械制造行业、建筑和安装行业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方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检查到位、措施到位。 3、施工方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同一区域或在同一地点或同一台(套)设备设施上作业时,施工双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双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对方本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内容、安排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施工方要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8、发包单位负责对施工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要对交叉作业地点派安全员进行监督管理,要对施工方定期进行检查。 9、监督单位对一般施工作业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作业要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协调管理。 10、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认真负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 11、该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12、其他需注明事项:(根据需要填写) 发包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 作业方一:(签字盖章)作业方二:(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安全合同书

施工安全合同书 以下是关于《施工安全合同书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一、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资质和条件审查书,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招、投标等活动。 2、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

安全施工记录。 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配备的机械、工契据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 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生技和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工程合同总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工程,发包方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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