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招警考试:法律的基本概念

公安招警考试:法律的基本概念
公安招警考试:法律的基本概念

、法律基本概念

考点1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在我国,“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包含各种不同的法律形式,即宪法、狭义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以及地方规章等。狭义的法律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法的特征

(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是指人与人相处的准则。社会是由人与人的关系构成的,社会规范则是维系人们之间交往行为的基本准则,进而也是维系社会本身存在的制度和价值。法就是在确定人与人之间发生关系的规则,当然这里的人是广义的人,包含了自然人,法律上拟制的人和国家,它们都是法律所规范和调整的人,是法律上的人,是法律关系主体。

法作为社会规范不同于技术规范。技术规范的调整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规定人们如何使用自然的力量和生产工具以有效地利用自然的规则。而社会规范则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违反社会规范会招致来自社会的惩罚,而不仅是自然的惩罚。

同时,要特别注意的是,法这种社会规范是一种行为规范,它仅仅调整人的行为,至于人的思想活动和思想意识并不是法所调整的对象。只有当思想表现为外部行为的时候,才可以用法来进行调整和规范。

法作为行为规范,往往是通过规范性、一般性和概括性等外部形式表现出来的,也就是说法适用于一般的人,具有在其生效期间反复适用的特点。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法律的形成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制定法律,即享有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按照一定的权限划分,依照法定的程序制定出来的。另一种是通过国家认可的方式形成法律,这种形成法律的方式是对社会中已有的社会规范(如习惯、道德、宗教教义、政策)赋予法的效力。

国家“认可”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将已有的不成文的零散的社会规范系统化、条文化,使其上升为法律;另一种是立法者在法律中承认已有的社会规范具有法的效力,但却未将其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定,而是交由司法机关灵活掌握,如有关

“适用惯例”的规定。

(三)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法是通过设定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模式的方式,指引人的行为,将人的行为纳入统一的秩序之中,以调节社会关系。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不仅是对公民而言的,而且也是针对一切社会组织、

国家机构的。法的存在,意味着人们谋求自身利益的行为的正当性,意味着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追

求现实利益的正当性。

法这种调整社会关系的方式,使法与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和宗教相区别。道德和宗教一般是以规

定人对人的义务或者人对神的义务为内容。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则强调人与人之间彼此的权利

和义务,没有单向度一方对另一方绝对的义务,往往是互相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使法律提供了比

道德和宗教更广泛的选择自由和机会。

(四)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法的普遍约束力,即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法,任何人的合法行为都无一例

外地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的违法行为也都无一例外地受到法律制裁。

(五)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设施的社会规范

不同的社会规范,其强制的方式、范围、程度、性质是不同的。法律强制是一种国家强制,是以军队、警察、监狱等国家暴力为后盾的强制。因此,法律就一般情况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

社会规范。同时,国家暴力还是一种“合法”的暴力。所谓“合法的”一般意味着是“有根据

的”,意味着国家权力必须依法行使,包括符合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方面的要求。

法律是一种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的、具有特殊强制性的社会规范,而习惯、道德、宗教、政策等社会规范则建立在人们的信仰或确信的基础上,大体上通过社会舆论、传统的力量、社团内部的组织力或人们的内心发生作用。

必须注意的是,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是从终极意义上讲的,也就是说国家的强制力是最后一道防线,并不是说法的每一个实施过程,每一个法律规范都需要靠国家的强制力,也不是说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的实施的唯一力量。在很多情况下法是被社会主体自觉实施的,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国家的强制力常常是备而不用的。

1.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最后力量,也是唯一力量。(判断题)

【答案与考点提示】错误。本题考查法的强制性特征。没有保证手段的社会规范是不存在的。法律强制是一种国家强制,是以军队、警察、监狱等国家暴力为后盾的强制。但是,国家强制力只是保证法得以实现的后盾,法的实现并不都要动用国家强制力,只有在行为人拒绝履行法所设定的义务时,国家强制力才会体现出来,很多情况下,国家强制力只是一种潜在的力量,是保证法律实施的最后力量,而非唯一力量。故本题说法不完全正确。

2?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多选题)

A.法虽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但国家的强制力往往是备而不用的

B.由于惯例不是由国家制定的,因此不是法

C.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属于法的范畴

D.法规定了人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与考点提示】AD本题考查法的特征。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这是法最核心的特征,因此选项D正确。国家强制力是法律实施的保证,但是,法的实现并不都要动用国家强制力,只有在行为人拒绝履行法所设定的义务时,国家强制力才会体现出来,国家的强制力往往是备而不用的,因此选项A的表述正确。

3.下列关于法的特征的各种说法中错误的有()。(多选题)

A.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法具有规范性,这种规范是一种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

B.法是由公共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形成机关的不同是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

C.法律规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这是法律的强制性

D.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效力,即法律具有普遍性。法的普遍性是其规范性的前提和基础,法的规范性是其普遍性的发展和延伸

【答案与考点提示】BD见本考点详解。

考点2:我国的法律形式

法律形式,也称为法的效力渊源,是指根据法的效力来源而划分法的不同形式,如制定法

(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判例法、习惯和法理等。一般来讲法律形式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有约束力的形式,如各种制定法,在普通法法系国家,判例法也具有约束力;另一种是虽无约束力但却可以有参考作用的形式,如一般原则和法理等。

在我国,对法律形式的理解,一般指有约束力的效力渊源,主要是各种制定法。我国的法律形式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规章等。

(一)宪法

宪法是每一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律形式,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它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或标志,宪法的权威直接来源于人民。

我国宪法规定了当代中国的根本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各种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各主要国家机关的组成和职权、职责等,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宪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

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在中国,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并监督宪法的实

施,对违反宪法的行为予以追究。

(二)法律

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我们这里使用的是狭义的法律的概念,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范。在我国法律形式中,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予宪法。

法律由于制定机关的不同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基本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如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另一类为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如文物保护法、商标法、

律师法等。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在不同该法律基本原则相抵触的条件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国务院所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凡属于规范性的,也属于法的渊源之列。目前我国行政法规的数量远远超过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的数量。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

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行政法规调整的范围包括为了执行法律而进行的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涉及的各种事项和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如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功中的职权、职责,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之间的关系等,内容较为广泛。

我国行政法规的名称,按照2001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4条

的规定为‘‘条例”、“规定”、“办法”。

(四)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是一定层面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的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宪法和1986年修改后的地方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立法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此外,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执行机关所制定的决定、命令、决议,凡属规范性者,在其行政区域内,也都属于法的渊源之列。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才有效。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同时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应报全国或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之后才生效。

自治条例是一种综合性法规,内容比较广泛。单行条例是有关某一方面事务的规范性文件,一般采用“条例”、“规定”、“变通规定”、“变通办法”等名称。民族自治法规只在本自治区域内有效。

(五)规章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从其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另一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的事项;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规章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

施行。

(六)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除外交、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

(七)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国际惯例,是指以国际法院等各种国际裁决机构的判例所体现或确认的国际法规则和国际交往中形成的共同遵守的不成文的习惯。国际惯例是国际条约的补充。

1.下面哪些属于我国的法律形式?(多选题)

A.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发布的决定。

B.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D.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

【答案与考点提示】ACD本题考查我国的法律的形式。我国的法律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规章。本题中选项A是北京市人民代表

大会发布的决定,这是地方性法规,属于我国的法律形式,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是北

京市海淀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从地方规章角度来看,规章制定主体必须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其他层面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规章范畴,因此选项B不正确;选

项c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属于我国的法律形式,因此选巩C正确; 选项D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这是一种自治条例,属于我国的法律形式,因此选项D正确。

考点3:法律责任的含义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根据行为的性质把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违宪责任。法律责任的含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法律责任产生的前提是违法、违约或者基于法律的规定。

法律责任可依行为的不同性质分为四种,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违宪责任。大部分法律责任都是基于违法而产生的,就违法责任而言,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五个方面, 即责任主体、主观过错、存在违法行为、具有损害事实、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法责任中核心的要素就是主观过错,要求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有两种表现方式,一种是故意,一种过失。一般来讲,刑事责任以主观过错作为前提条件。除了违法责任之外,还有因违约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依据并非法律,而是当事人的事先约定,当然,这种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此外,还存在基于法律规定而直接导致的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不以当事人的过错为条件,只要其行为符合法律上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往往表现为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就无过错责任而言,往往出现在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中,比如《民法通则》规定的危险责任和《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环境污染责任就属于无过错责任。就公平责任而言,主要是指不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前提而是由当事人合理分担的一种特殊责任,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第二,法律责任的认定最终由国家特定机关或者国家授权的组织依法进行。

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原因可能各有不同,但最终依据是法律,并且如果责任人不自愿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往往要由国家特定机关或者国家授权的组织来认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无权予以认定。刑事责任的认定由法院承担;行政责任的认定由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

权的组织来认定,但是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认定的责任不服,在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之内,最终的认定权归法院享有;民事责任的认定一般也由法院来认定,但是如果当事人选择仲裁机关进行仲裁,仲裁机关也享有认定权;违宪责任的认定权在各个国家的表现存在很大差别,有的归普通法院,有的归专门的违宪审查机关,有的归议会,在我国则归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均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第三,法律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强制力保障。

当然,这种国家强制力是从终极意义上来讲的,如果责任人能够主动承担其法律责任,国家的强制力并不会启动。不同的法律责任形式,国家强制力介入时间不同,对于刑事责任,尤其是刑法中规定的主刑而言,并不存在当事人主动承担责任的情形。因为,刑事责任是一种以限制和剥夺当事人的自由

和生命为内容的惩罚性责任,因此,国家强制力表现的非常强烈;就行政责任而言,人身处罚,如行政拘留主要还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发挥作用的,与财产相关的行政责任则不同,如果当事人自动承担责任就会阻却国家强制力的启动;就民事责

任而言,当事人自动承担责任则成为常态,只要当事人愿意自动承担责任,国家强制力就不会启动;就宪法责任而言,违宪主体主动撤销违宪行为也可避免国家强制力的使用。第四,法律责任带来的是一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在法律规范中之所以要设置法律责任,其原因无外乎是要起到惩罚和教育违法者,或者补偿受害者损失,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实现社会基本正义的作用。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就是在接受惩罚或者给予他人补偿,这意味当事人义务因此增加,权利因此减少,对违法者而言是一种典型的不利后果。正是因为在法律责任中设置了不利的法律后果,才有助于实现法的规范性,否则法对人们应为或者不应为某种行为的规范性要求就失去了意义。通过对法律责任的了解可以看出,它与道德责任及纪律责任不同,其区别主要表现在:首先,依据不同。法律责任是以存在法律规范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为依据,而道德责任则以存在道德规范为依据,纪律责任以组织内部的纪律为依据;其次,认定主体不同。法律责任的认定主体是国家特定机关或者国家授权的组织,而道德责任与纪律责任的认定主体并没有统一的规定,道德责任依靠社会的舆论来判断,纪律责任则由团体组织领导机构来认定;再次,实现方式不同。法律责任的实现最终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而道德责任往往依靠外在的社会舆论或者良心等因素来实现,没有国家强制性,不承担道德责任并不会带来惩罚性后果,纪律责任则由团体或者组织的内部纪律约束力保证履行。

1.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多选题)

A.法律责任的承担以当事人有过错为前提。

B.法律责任可以划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违宪责任。

C.违约产生的责任是合同责任,不属于法律责任。

D.产生法律责任并不意味着一定带来国家强制力。

【答案与考点提示】BD本题考查法律责任的含义。①法律责任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

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因违约产生的责任也属于法律责

任;由此看来,选项C是正确的。民事责任中存在着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

任的形式,因此即使行为人无过错也可能因为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选项A

是错误的;②法律责任可依行为的不同性质分为四种,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违宪责任。因此,选项8是正确的;③法律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强制力保障,但

是这种国家强制力是从终极意义上来讲的,如果责任人能够主动承担其法律责任,国家的强制力并

不会启动,这也就是说法律责任与国家强制力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产生法律责任并意味着一定需

要动用国家强制力。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2 ?以下有关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单选题)

A.某个体户暴力抗拒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查,并将一执法人员打成轻伤,则其除承担行政责任外,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B.甲、乙双方签订一买卖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甲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乙支付面粉

10吨,在履行期内,乙享有民事权利而甲承担民事义务

C.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其他基本法律都据此制定;所以,触犯了刑法中强制性规定的行为都是违宪法宪行为,要承担违宪责任

D.民事责任属于法定责任,因此不允许当事人协商免除

【答案与考点提示】A。本题B项,甲乙互负权利、义务,因此B项错误。违宪责任是一种

特殊的法律责任,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言论或

行为违背宪法的原则、精神和具体内容因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违宪通常是指有关国家机关

制定的某种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的某种行为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

违宪责任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它是一种政治上的、领导上的责任。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负责监督宪法实施,认定违宪责任。触犯刑法,要承担的是刑事责任。因此C项错误。民事责任是可以通过约定免除的,因此D项错误。

3.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单选题)

A.法律责任的归结要讲求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

B.法律责任的免除即无责任

C.法律责任体现了国家的强制力

D.法律责任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违法与违约

【答案与考点提示】B。法律责任的免除,即通常所说的免责。免责与“无责任”或“不负责任”在内涵上是不同的。免责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无责任”则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或者形式上违反了法律,但因其不具备法律上应负责任的条件,故没有,即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B错误。

考点4:我国的立法权限

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立法权限,则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等规范性文件的权力资格和范围。

从广义上讲,由不同立法主体性质所决定,不同的立法主体具有不同的立法权限。根据立法权的主体性质和地位来分,立法权可划分为国家立法权、地方立法权、行政立法权、授权立法权等。国家立法权是由一定的中央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用以调整基本的、带有全局性的社会关系,在立法体系中居于基础和主导地位的最高立法权。地方立法权是由有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立法权。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可以是单一层次的,也可以是多层次的。行政立法权是源于宪法、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低于国家立法权的一种独立的立法权,包括中央行政立法权和地方行政立法权;地方行政立法权又可分为不同的层次。授权立法权,又称委托立法权或委任立法权,是有关的国家机关由于立法机关的授权而获得的、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进行立法的一种附属立法权。

具体到我国而言,不同层面的立法机关具有不同的立法权限,这在《宪法》和《立法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同时《立法法》还规定了法律的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法律的绝对保留是指,对某些事项只能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制定法律的形式予以规定,其他任何立法主体都无权对这些事项进行规定。绝对保留的事项包含以下内容: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相对保留是指,某些立法事项本来只能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制定法律的方式予以规定,但是,在尚未制定法律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相对保留的事项包含以下内容:国家主权的事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2?国务院的立法权限。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权限通过两个方面的途径来获得。一方面,根据《立法法》的明确规定,其可以针对以下事项制定行政法规:(1)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2)《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另一方面,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行政法规。

3?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权限。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是,并非所有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均有地方立法权,而是限定在法律规定的主体范围之内,这些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所针对的事项包括:(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2)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3)同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事项以外的某些事项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这些事项是排除了以下内

容:国家主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4?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5?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限。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国务院各部门及地方政府的立法权限。(1)国务院各部门具有制定部门规章的权力。

《立法法》第71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2)地方政府具有制定地方性规章的权力。《立法法》第73条规定:省、自治区、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规定的事项包括两方面,一是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二是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1.在我国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判断题)

【答案与考点提示】错误。本题考查各级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显然并不包括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因此,本题的表述有错误。

2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单选题)

A.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得制定规章,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B.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需由规章规定

C.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讨论和通过,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

D.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章

【答案与考点提示】 0见本考点详解。

3?我国《立法法》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单选题)

A.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

B.全国人大和国务院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各部委

【答案与考点提示】C。见本考点详解。

4?下列哪种法律冲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单选题)

A.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

B.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

C.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

D?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

【答案与考点提示】B。

5.200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消防法》进行了修订,2009年4月,某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对实施《消防法》做出了具体规定。关于该

《办法》,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单选题)

A.《办法》属于对《消防法》的立法解释

B.《办法》属于《消防法》的下位法,按照法律高于法规的原则其效力较低

C.《办法》属于对《消防法》的变通或补充规定

D.《办法》对《消防法》进行了体系解释

【答案与考点提示】B。见本考点详解。

6.某省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与某部委规章的规定不一致,不能如何适

用时,以下做法错误的是()。(多选题)

A.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

B.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章

C.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加以规定

D.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

【答案与考点提示】ABC见本考点详解。

2019年国公安专业科目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9年国考公安专业科目试题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城市管理部门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执法工作的主要标准,创新地采用柔性执法手段 B.劳动监察部门依照《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设定歧视性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法院注重法理与情理相统一,要求法官坚决摒弃“合法但不合理”的司法判决 D.检察院要求其工作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能动履职的积极性 【答案】C 【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法治建设上的体现,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内容。A项,体现了依法治国的要求;B项,体现了执法为民的要求;C项,做法违背了公平正义的要求,片面地将合理置于合法之上,割裂了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D项,体现了服务大局的要求。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 B.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 C.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是依法治国的最重要的保障 D.“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应有之义 【答案】C 【解析】C项,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是依法治国的保障,但是,这并不等于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是依法治国的最重要的保障。 3.关于“公平正义”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B.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价值基础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就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答案】D 【解析】D项,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包括:①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③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4.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古代法官在执法时“为民请命”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执法为民”在最深层的本质上并无区别 B.新中国成立以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就开始了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我党对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的规律和执政党规律重新认识的标志 D.“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进程的一次重大创新 【答案】D 【解析】A项,古代法官在执法时“为民请命”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执法为民”存在本质上的区别;B项,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而非新中国成立以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就开始了;C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我党对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的规律和执政党规律认识的重大转变的标志,但这不意味着它是重新认识的标志。

国家2020年招警考试全真模拟试卷及参考答案(公安基础知识C卷)

国家2020年招警考试全真模拟试卷及参考答案 (公安基础知识C卷) 一、判断题 1、公安机关权力的单向性,是指公安机关各项权力都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反映的是国家意志。( )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文化的、法律的等手段和措施。( ) 3、防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 ) 4、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是社会管理职能的前提,社会管理职能是政治镇压职能的基础。( ) 5、国家政治保卫局是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 ) 6、警察的职能是否集中于一个统一的警察机关是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区别之一。( ) 7、地方自治警政管理体制以英国为代表。( ) 8、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 9、事后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终结之后进行的监督,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督察监督等。事后监督是对执法行为的后果进行的监督。 ( )

10、督察机构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提出建议,移送有关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 11、人民检察院还通过参与行政诉讼对公安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通过受理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追究违法、违纪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 12、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 13、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 ) 14、有没有专门的统一的制式服装是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区别之一。( ) 15、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 ) 16、近代警察的管理体制的形成主要是英、法两国警察制度的影响。( ) 17、警察必须与国体一致,必须与政体一致。( ) 18、公安机关是我国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 ) 19、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公安工作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 ) 20、行使管制权的主体是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

2020人民警察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模拟单项选择题

2020人民警察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模拟单项选 择题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准确的答案,请将它的代码选出并填涂在答题卡上。每小题1分,共35分) 41、决定警察必要性的直接因素是()。 A.国家性质 B.阶级矛盾 C.社会各阶级力量的对比 D.社会矛盾引起的犯罪、对抗冲突和社会秩序问题 42、人民警察在工作中经常接触社会的阴暗面和丑恶现象,一些违法犯罪人员常常用金钱、物质、美女等各种手段实行腐蚀拉拢,在公安队伍中寻找他们的代理人或“保护伞”,这些行为对人民警察的腐蚀性极大,这体现了公安工作的()。 A.复杂性 B.艰苦性 C.危险性 D.易受腐蚀性 43、劳动教养的审批机关是()。 A.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劳动教养审批委员会

44、公安机关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强大实力,坚持()才能保证其准确使用。 A.党的领导 B.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C.法制原则 D.民主原则 45、下列不属于执行刑罚工作的内容的是()。 A.管制 B.拘役 C.监视居住 D.假释 46、人民警察的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一定行为的约束。 A.作出 B.不得作出 C.作为或不得作为 D.作出或不得作出 47、收容教育的期限是()。 A.3个月至1年 B.6个月至1年 C.1年至3年 D.6个月至2年

48、()的规范化是实现各项工作规范化的前提和保证。A.队伍管理 B.编制管理 C.人事管理 D.机构管理 49、对新录用的人民警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A.6个月 B.10个月 C.1年 D.2年 50、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是()。 A.坚持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 B.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 C.坚持严肃与谨慎相结合 D.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 51、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领导之下。 A.形式的、直接的 B.实际的、直接的 C.形式的、间接的 D.实际的、间接的

【招警考试】公安业务法律知识(12)甘肃中公

2014年甘肃省公务员【省直+市州+公安招警】成绩排名、面试名单已发布(点击查看) 2014年甘肃省招录基层人民警察公安业务法律知识 考点精讲(12) 2014甘肃省招录基层人民警察考试内容为《公安业务法律知识》和《申论》。对于公安基础知识中的业务法律知识,甘肃招警考试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45798596.html,/html/zhaojing/?wt.mc_id=bk10507)为大家整理汇总了公安业务法律知识,帮助大家做好甘肃招警考试备考工作。 考点精讲十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概念、适用对象、条件和程序 1.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件情况应予拘传的,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公安机关可以拘传到其所在的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拘传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执行拘传的时候,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 人,要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拘传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期间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责令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甘肃省考面试丨228317909丨国考笔试丨362857573丨事业单位丨195814696丨信合面试丨277207858

公安招警考试题

公安招警考试试题 判断题(本部分共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1949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国公安部正式成立.() 2.我国公安机关工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 3.公安机关的职责就是公安机关的职业责任. 4.治安警察,是指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 () 5.督察警察,是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是否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任务进行监督的人民警察. () 6.公安机关依法享有使用警械、武器实施管理、守卫、保护、制服和杀伤的权力. () 7.接收“110”报警是一项公安专业工作. () 8.为各项工作提供通讯联络是公安秘书工作. () 9.边防治安工作主要是维护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保护国界安全的不可侵犯性. () 10.公安领导工作是指公安机关党委的工作. () 11.对于案件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公安机关应向党委. () 12.公安工作的主要依据是法律,党委对重问题的指示不能作为公安工作的依据.() 13.公安政策实际上是一种职业纪律. () 14.惩办就是要一律严惩. () 15.治安工作社会化是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方面当家作主的体现. () 16.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应讲清有关事实,不能作无罪的辩解. () 17.讯问证人应个别进行,应制作笔录. () 18.公安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审查机关. () 19.检查妇女的身体,只能由女侦查人员进行. () 20.拘传必须经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 21.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 22.—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 23.对在中华人民国领域犯罪的华侨,可以决定劳动教养. () 2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 () 2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 26.公安赔偿是一种刑事赔偿. () 27.社会监督主体可以通过审查、批评、建议、申诉、控告等监督形式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 28.担任人民警察,应具有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 29.被辞退人员,自批准之月起停发工资. () 30.警督是高级警官. () 二、单项选择题(本部分共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在警察的两种基本职能中,()通常置于首要地位.

公安招警考试:法律的基本概念

、法律基本概念 考点1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在我国,“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包含各种不同的法律形式,即宪法、狭义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以及地方规章等。狭义的法律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法的特征 (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是指人与人相处的准则。社会是由人与人的关系构成的,社会规范则是维系人们之间交往行为的基本准则,进而也是维系社会本身存在的制度和价值。法就是在确定人与人之间发生关系的规则,当然这里的人是广义的人,包含了自然人,法律上拟制的人和国家,它们都是法律所规范和调整的人,是法律上的人,是法律关系主体。 法作为社会规范不同于技术规范。技术规范的调整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规定人们如何使用自然的力量和生产工具以有效地利用自然的规则。而社会规范则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违反社会规范会招致来自社会的惩罚,而不仅是自然的惩罚。 同时,要特别注意的是,法这种社会规范是一种行为规范,它仅仅调整人的行为,至于人的思想活动和思想意识并不是法所调整的对象。只有当思想表现为外部行为的时候,才可以用法来进行调整和规范。 法作为行为规范,往往是通过规范性、一般性和概括性等外部形式表现出来的,也就是说法适用于一般的人,具有在其生效期间反复适用的特点。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法律的形成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制定法律,即享有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按照一定的权限划分,依照法定的程序制定出来的。另一种是通过国家认可的方式形成法律,这种形成法律的方式是对社会中已有的社会规范(如习惯、道德、宗教教义、政策)赋予法的效力。 国家“认可”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将已有的不成文的零散的社会规范系统化、条文化,使其上升为法律;另一种是立法者在法律中承认已有的社会规范具有法的效力,但却未将其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定,而是交由司法机关灵活掌握,如有关 “适用惯例”的规定。 (三)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法是通过设定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模式的方式,指引人的行为,将人的行为纳入统一的秩序之中,以调节社会关系。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不仅是对公民而言的,而且也是针对一切社会组织、 国家机构的。法的存在,意味着人们谋求自身利益的行为的正当性,意味着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追 求现实利益的正当性。 法这种调整社会关系的方式,使法与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和宗教相区别。道德和宗教一般是以规 定人对人的义务或者人对神的义务为内容。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则强调人与人之间彼此的权利 和义务,没有单向度一方对另一方绝对的义务,往往是互相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使法律提供了比 道德和宗教更广泛的选择自由和机会。 (四)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法的普遍约束力,即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法,任何人的合法行为都无一例 外地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的违法行为也都无一例外地受到法律制裁。 (五)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设施的社会规范 不同的社会规范,其强制的方式、范围、程度、性质是不同的。法律强制是一种国家强制,是以军队、警察、监狱等国家暴力为后盾的强制。因此,法律就一般情况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 社会规范。同时,国家暴力还是一种“合法”的暴力。所谓“合法的”一般意味着是“有根据

公安机关招警面试题及参考答案

公安机关招警面试题及参考答案(一) (6月22日整理) 1. 为何要报考人民警察 【参考解析】第一,要对所报岗位的性质加以描述,找出值得你自豪或荣耀的地方;第二,你所学的专业、性格、特长与所报岗位的关系;第三,所报岗位和加入人民警察将对我的人生有什么影响;第四,为了不辜负人民、社会、国家对我的培育之恩,我要通过报考人民警察岗位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报答国家;第五,人们都在追求美好的东西,都有自己的职业目标,我的职业目标可以通过人民警察来实现。 2. 如果你在这次考试中没有被录用,你怎么打算 【参考解析】现在的社会是一个竞争的社会,从这次面试中也可看出这一点,有竞争就必然有优劣,有成功必定就会有失败。往往成功的背后有许多的困难和挫折,如果这次失败了也仅仅是一次而已,只有经过经验经历的积累才能塑造出一个完全的成功者,我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正确看待这次失败。 第一,敢于面对,面对这次失败不气馁,接受已经失去了这次机会就不会回头这个现实,从心理意志和精神上体现出对这次失败的抵抗力。要有自信,相信自己经历了这次之后经过努力一定能行,能够超越自我;第二,善于反思,对于这次面试要认真总结,思考剖析,能够从自身的角度找差距。正确对待自己,实事求是的评价自己,辩证的看待自己的长短得失,做一个明白人;第三,走出阴影,要克服这一次失败带给自己的心理压力,时刻牢记自己弱点,防患于未然,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第四,认真工作,回到原单位岗位上后,要实实在在踏踏实实的工作,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争取在本岗位上作出一定的成绩;第五,再接再厉,成为一名人民警察一直是我的梦想,以后如果有机会我仍然会再次参加竞争。 3. 现在有些人收入比人民警察高,有些人心理不平衡了,你怎么看【参考解析】第一,有些人收入比人民警察高,这是正常现象。如果人民警察成了高收入阶层,才是不正常的。从发达国家的现状来看,

2020年人民警察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预测单项选择试题

2020年人民警察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预测单项 选择试题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准确的答案,请将它的代码选出并填涂在答题卡上。每小题1分,共35分) 41、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我国公安工作的()。 A.组织优势 B.政治优势 C.体制优势 D.领导优势 4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收集证据。 A.应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 B.可采取必要措施 C.真实的证据可使用必要的非法手段 D.可诱导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43、在依法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当事人因某些个人利益被触及,产生对立情绪,致使人民警察经常遭遇无理的指责、谩骂,甚至遭到攻击。特别是有些人依仗权势,非法干预、阻挠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有的还对人民警察实行打击报复,威胁人民警察的生命安全,这体现了公安工作的()。 A.复杂性 B.艰苦性 C.危险性

D.隐蔽性 44、()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警察 D.人民军队 45、公安机关要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 A.政法委员会 B.监察部门 C.宣传部门 D.组织部门 46、公安机关的任务是一个多形式、多层次的系统,其中,从时间上分,包括()。 A.局部任务和全局任务 B.当前任务和长远任务 C.中期任务和远期任务 D.局部任务和具体任务 47、为了更好地适合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健全公安队伍的内务制度,公安部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于()颁布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为公安队伍的内务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A.2000年5月1日

B.2001年5月1日 C.2000年6月1日 D.2001年6月1日 48、服务人民的要点是(),爱憎分明,除害安良。 A.听党指挥,不耍特权 B.热爱人民,甘当公仆 C.服从领导,甘当公仆 D.热爱人民,顾全大局 49、按照()的原则和“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选好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以一流的班子带出一流的队伍。一流的队伍干出一流的工作,一流的工作创造一流的业绩,确保 人民的安居乐业,国家的长治久安。 A.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B.政治建警 C.科技强警 D.文化强警 50、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予以监督。 A.检察机关 B.公安机关 C.监狱机关 D.行政机关

甘肃省公安招警考试《公安专业科目》考点精讲及典型题(含历年真题)详解(4-6章)【圣才出品】

第4章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4.1考点精讲 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1.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任务 (1)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等机关,以及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 (2)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①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 ②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③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2.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司法机关,检察权、审判权都是一种司法权。司法权的运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其目的在于实现社会公正。为此,必须保障其运行过程的独立性,免受其他机关的干扰和影响。因此该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①审判权和检察权的行使不受非法干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应当独立自主进行,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非法的方式干扰、影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正常行使职权。

②独立的检察权、审判权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集体行使。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①以事实为根据,是指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必须以借助证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 ②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以法律为准绳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a.刑事诉讼活动的进行和展开,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 b.对刑事案件的实体处理,必须遵守刑事实体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两者紧密联系,相互依存,不能忽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只有以事实为根据,才能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才能对案件做出正确处理。如果事实不清、情况不明,适用法律就无从谈起,以法律为准绳便失去意义。 (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据此,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是调整我国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指导性准则,也是我国配置侦、控、审三项刑事司法权力的基本原则。其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①分工负责 分工负责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分工,三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既不能互相取代,也不应互相推诿。 ②互相配合

上海市公安系统招警考试政法真题

上海市公安系统招警考试政法真题 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2上海市公安系统招警考试政法真题》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题型题量保持不变 今年政法试卷包括单项选择题(60道)、多项选择题(20道)。题型题量和11年、10年一样。 【例题1】对公务员的考核中,重点考核公务员的______。 A.工作能力 B.工作实绩 C.思想政治 D.工作作风 【名师作答】本题答案选B。《公务员法》第33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例题2】下列依法不适用死刑的罪犯有______。 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C.具有外交特权的外国人 D.残疾人 E.65岁以上的老人 【名师作答】本题答案选AB。《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考查范围广泛,但重点突出 考查范围较广是政法真题的一大特色,涉及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经济法等多个部门法。不过虽考查的法律知识范围较广,但考查重点非常突出。主要考查的还是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重要法律,其他法律虽有涉及,题量并不大。 【例题3】甲某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则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暂时终止诉讼

B.由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准许 C.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D.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名师作答】本题答案选D。《行政复议法》第25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例题4】甲持刀追杀乙,乙的朋友丙路过,为救乙用气枪打伤了甲,丙的行为是______。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犯罪 D.紧急避险 【名师作答】本题答案选A。《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本题中甲是在追杀乙,所以丙打伤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例题5】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而将应交付的货物提存,提存后如货物遇风险而灭失,则该损失应由______承担。 A.甲 B.乙 C.提存部门 D.甲乙共同 【名师作答】此题答案为B。本题考查提存。根据《合同法》第103条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

2006年河南省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

2006年河南省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 满分:100分时限:120分钟 答题时请注意: 1.本试卷为全客观化试卷,所有试题必须用2B铅笔在机读答题卡上作答,试卷上作答的一律无效。 2.第一大题为判断正误题(1-50题),第二大题为单项选择题(51—80题),第三大题为多项选择题(81—110题),请注意对准题号。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命题的正误,正确的请将机读答题卡上对应题号的[A]涂黑,错误的请将[B]涂黑,每小题0.5分,50题,共25分) 1.自有阶级以来,警察普遍存在于各个历史时期的各种类型的国家。 2.所谓宗旨,就是从事某项工作主要的易旨、目的。 3.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 4 5.公安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担负着巩固***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6.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 7.警种是依据警察职位及工作特征对人民警察作出的类别划分。 8.对于违禁品,无论是否与案件有关,都应扣押。 9.治安管理处罚中,处罚是目的,教育是手段。 10.公安机关权力的单向性,是指公安机关各项权力都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反映的是国家意志。 11.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12.事后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终结之后进行的监督,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督察监督等。事后监督是对执法行为的后果进行的监督。 13.督察机构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提出建议,移送有关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4.公安工作的主要依据是法律,党委对重大问题的指示不能作为公安工作的依据。15.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是社会管理职能的前提,社会管理职能是政治镇压职能的基础。16.人民检察院还通过参与行政诉讼对公安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通过受理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追究违法、违纪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17.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18.人民警察都有权利讯问犯罪嫌疑人。 19.人民法院作出的对撤消公安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就是直接监督。 20.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 21.执法为民是公安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方面,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 22.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经济犯罪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越来越大。 23.间接监督,是指不直接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社会组织、公民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都属于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的监督。 2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的督察长、副督察长在任免前,必须征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意见。

公安招警考试讲解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下简称《人民警察法》于1995 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号公布施行。本法共八章52条,分别规定了人民警察的职权、义务和纪律、组织管理、警务保障、执法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 考点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权限 非工作时间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规定 【重点法条指引】《人民警察法》第6条、第19条 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权限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权限,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及为了保证职责的有效履行所享有的资格和权力。 (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 依据《人民警察法》第6条的规定,人民警察的职责是: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权限 人民警察在执法工作中的权限是: 1.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2.实施行政处罚; 3.对特定人员实行人身强制; 4.当场盘问、检查和继续留置盘问; 5.依法使用武器; 6.依法使用警械; 7.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和搜查; 8.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先通行和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场地和建筑物; 9.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 10.限制通行、限制停留和交通管制; 11.依照有关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12.依照法定程序实行现场管制。 二、非工作时间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规定 依据《人民警察法》第19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这是对人民警察的职业要求。关于本条规定应作如下理解:

2020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0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试题及答案解析 公安专业科目 1.民警俞某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规定,可能给予的处分有()。 A.给予记过处分 B.给予记大过处分 C.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D.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某市公安局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采取的当场处置措施,正确的有()。 A.民警甲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督察人员当场予以纠正 B.民警乙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辆,督察人员扣留其警用车辆 C.民警丙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且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督察人员将其带离现场 D.民警丁涉嫌犯罪行为,督察人员当场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依法行政对公安机关的基本要求包括()。 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程序正当 D.高效便民 4.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相互关系有()。 A.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B.义务是权利的前提 C.权利和义务有各自的范围和限度

D.权利和义务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要素,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处于法律关系的统一体中 5.A县公安局办理某起治安案件时,要求县移动通信公司提供某用户的通话记录。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用户通话记录属于宪法保护的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围 B.本案中,县公安局有权要求县移动通信公司提供违法嫌疑人的通话记录 C.县移动通信公司有义务保护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D.本案中,县公安局有权检查被侵害人的通话记录 答案及解析 1.【答案】BCD 【解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例》第八条规定: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本题选择BCD选项。 2.【答案】ABC 【解析】《公安机关督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当场处置:(一)对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二)对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可以扣留其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三)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

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练习题 一

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练习题一 1公安机关权力的单向性,是指公安机关各项权力都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反映的是国家意志。()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文化的、法律的等手段和措施。() 3防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 4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是社会管理职能的前提,社会管理职能是政治镇压职能的基础。() 5国家政治保卫局是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6警察的职能是否集中于一个统一的警察机关是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区别之一。() 7地方自治警政管理体制以英国为代表。() 8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9事后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终结之后进行的监督,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督察监督等。事后监督是对执法行为的后果进行的监督。( 10督察机构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提出建议,移送有关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人民检察院还通过参与行政诉讼对公安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

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通过受理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追究违法、违纪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12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13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 14有没有专门的统一的制式服装是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区别之一。() 15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标准。() 16近代警察的管理体制的形成主要是英、法两国警察制度的影响。() 17警察必须与国体一致,必须与政体一致。() 18公安机关是我国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19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公安工作的政治优势,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 20行使管制权的主体是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 21群众工作是公安专业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群众工作的情况如何,直接反映在公安专业工作的质量上,公安民警要善于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掌握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功。() 22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40题40分) 1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 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以上的多数经过。 A.2/5 B.2/3 C.1/3 D.3/5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 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经过。 2边防警察实行( )。 A.聘任兵役制 B.义务兵役制 C.职业兵役制 D.志愿兵役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

海口9个城市进行了边防检查职业化改革试点,由兵役制改为职业制人民警察。 3( )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 A.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B.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C.牢固树立公仆意识 D.牢固树立民生意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 4下列不属于刑事警察的主要职责的是( )。 A.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手段,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 B.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依靠人民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场所,限制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 C.发动群众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 D.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刑事警察的主要职责是: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和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场所,限制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 5根据人民警察辞退办法,被辞退的人民警察对辞退决定不服,可按照( ),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A.《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 B.《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 C.《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督察条例》 D.《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人民警察辞退办法,被辞退的人民警察对辞退决定不服,可按照《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第5题笔记 6所谓依法从快,是指依照( )的规定,在审理案件的时限以内迅速地审结案件。 A.《刑事诉讼法》 B.《刑法》

2017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人民警察的录用

2017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人民警察的录用 伴随着公考行业的发展,警察类的考试一直热度不减。而不管是对于省级公务员考试而言,还是专门招警类的考试,对于公安基础知识的考察都不可避免。中公招警考试网对人民警察的录用进行介绍。 (一)人民警察录用的条件 1.担任人民警察的条件。《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了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岁的公民 年满18岁,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龄。达到了这个年龄,才具有完整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政治信仰、心理意志、生理发育才逐渐成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所有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全体公民的比较高行为准则。我国宪法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规定了国家一系列基本制度,既体现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又反映了人民的意志、利益和愿望。做一名人民警察,必须拥护宪法,捍卫宪法。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良好的政治素质,就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英勇奋斗。良好的业务素质,就是熟悉人民警察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础知识,掌握一定的专门业务技能,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讲究工作方法,热爱和做好本职工作。良好的品行,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遵守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秉公执法,实事求是,联系群众,艰苦朴素,清正廉洁。因此,有错误的政治倾向,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公安常识,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行不好的,不得吸收为人民警察。 (4)身体健康 健康的体魄,充沛的精力,是适应人民警察繁重、艰苦的工作,掌握警务技能的基本条件。否则,难以完成任务,难以适应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需要。在录用人民警察时,必须经过体检,合格者方能录用。 (5)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是做好人民警察工作的必要条件,也是全面提高人民警察素质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全民文化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法制观念普遍增强,社会治安日益复杂化,犯罪趋向智能化,这些都要求人民警察只有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判断、处置能力,才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高中毕业是对人民警察文化程度的比较低要求,部分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对国家公务员(含人民警察)文化程度要求则为大学专科以上。 (6)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招警考试行测:常考法律术语汇总

招警考试中与法律相关的选词填空材料,常以法律专业术语的固定搭配为考查重点,中公教育专家建议考生在平时应注意此类词语的积累。法律专业术语是专门用来表示法律领域特有的事物、现象的专业用语,具有规范、严谨的特点。以例题为据: 【例题】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_____。对此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_____;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_____。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复议诉讼裁决 B.复议控告判决 C.仲裁复议仲裁 D.仲裁诉讼复议 中公解析:本题答案为A。“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第一空中申请的对象为“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故不适用“仲裁”,排除C、D两项。“控告”一般针对的是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可以启动行政诉讼程序,第二空应选“诉讼”。第三空中,“判决”是法院作出的,对于国务院一般要用“裁决”。 中公教育专家建议非法律专业的考生可以将此类词语进行专门记忆,对于考生来说,博闻强记最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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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安招警考试《公安专业科目》章节题库-公安基础知识【圣才出品】

公安基础知识 第1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一、单项选择题。(在题干后列出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项正确的答案。) 1.从氏族公社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过程中,氏族武装力量被用于干预本族内部关系的功能逐渐增强,氏族武装从全民不脱离生产的武装,逐渐向着职业的、听命于首领或贵族的、不参加生产的独立武装力量转化,并与对外执行作战任务的军队开始有了分工,这就意味着()。 A.警察职业化的开始 B.警察力量的萌生和逐渐强化 C.警察的产生 D.警察职能的强化 【答案】B 【解析】从氏族公社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过程中,氏族武装从全民不脱离生产的武装,逐渐向着职业的、听命于首领或贵族的、不参加生产的独立武装力量转化,氏族武装力量被用于干预本族内部关系的功能逐渐增强。这就意味着警察力量的萌生和逐渐强化。在警察的萌芽时期,同时伴生的有监禁行为、审判行为的萌芽。因此答案选B。 2.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 A.政治条件 B.经济条件

C.阶级条件 D.文化条件 【答案】C 【解析】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因此答案选C。 3.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 A.政治条件 B.经济条件 C.阶级条件 D.社会条件 【答案】B 【解析】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因此答案选B。 4.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 A.已经有了专门的警察机构 B.已组建了专门的警察队伍 C.军队、警察、行政已有了明确的分工 D.没有专门的警察组织,军警不分,警政合一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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