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章管理办法(上传)
医院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章管理办法

3、印章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对外报送的任何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的资料,均需填制《印章使用申请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院长签字确认后,到指定保管人处登记《印章使用登记表》,办理盖章。
(2)法人章由法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3)无特殊情况,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章不得携带外出。若确有需要,则需填制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院长签字确认后,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外出使用,并需当天归还。印章外出期间,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以单位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等,由财务、法务等相关人员审核的《合同会签表》,登记《印章使用登记表》,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
XX人民医院财务部
2019年8月1日
制度编号
制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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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章的严格控制,以加强资金管理及对外报送资料的管理,根据内控要求,特对财务印鉴章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全体员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管理办法:
1、使用范围:
(1)单位法人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聘任等各类文件。
(2)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银行开户、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5)任何印章管理责任人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6)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骑年盖月”,上沿不压正文,下沿在成文日期之下;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财务印章管理规定

财务印章管理规定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财务印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印章使用,加强财务印章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财务印章包括财务部门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项目部负责人印章、财务人员个人名章、密码器以及其他财务印章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财务印章的刻制与启用第四条刻制财务印章须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提交《财务印章刻制申请单》,留存银行的财务印章须预留三枚,分别为财务专用章、单位法人(负责人)印章、财务人员个人名章。
《财务印章刻制申请单》按权限办理审批后,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办理刻印事宜,并行文启用;刻印完成后,公司综合办公室与财务部门办理印章交接手续。
所有财务印章的印模,须及时在资产财务部进行备案。
第五条刻制财务印章必须到公安机关备案,在公安机关指定的财务印章刻制单位刻制。
第六条财务部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门及个人申请和刻制财务印章。
第三章财务印章的保管第七条财务印章刻制后,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与各单位签订《印章管理及使用责任书》,明确印章的管理及使用责任。
第八条各单位财务印章必须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禁将所有印章统一交由一人保管。
财务部门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单位财务负责人保管;财务人员人名章由本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项目部负责人印章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部负责人本人保管或授权非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保管。
第九条财务印章存放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谨防丢失和盗用。
若财务印章丢失须立即报告领导和公安机关,并以登报或信函等方式通知有关单位,声明遗失期间盖有挂失财务印章的任何票据无效。
第十条未经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同意,保管人员不得将财务印章携带外出;各印章保管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相互易手保管印章。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因办理业务确需将财务印章携带外出的,应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填制《财务印章携带外出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携带外出。
公司财务章法人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印章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法人印章使用规范,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印章、法人印章及其使用、保管、交接、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财务印章、法人印章是公司的重要凭证,其使用、保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二章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的设置与管理第四条公司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的设置包括:(一)财务专用章:用于财务报表、财务凭证、银行账户等财务管理事项。
(二)法人章: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申请文件等法律事务。
第五条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的保管:(一)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
(二)财务印章、法人印章应存放在保险柜中,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三章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的使用第六条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的使用应当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负责人审批。
(二)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用途使用。
(三)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的使用必须由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好使用登记。
第七条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的使用不得违反以下情形:(一)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非法刻制财务印章、法人印章。
(二)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负责人批准,擅自使用财务印章、法人印章。
(三)将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用于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事项。
第四章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的交接与销毁第八条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的交接:(一)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的交接必须由财务部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主持。
(二)交接双方应当认真核对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的数量、规格、印文等内容。
(三)交接完成后,交接双方应当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九条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的销毁:(一)财务印章、法人印章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销毁的,应当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负责人批准。
(二)销毁财务印章、法人印章时,应当由财务部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监督。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单位财务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印章的范围财务印章包括本单位用于财务收支的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以及财务部门保管和使用的发票专用章、本部门公章、现金(转账)收讫章、现金(转账)付讫章等。
二、财务印章的使用(一) 在银行开设账户时预留的财务印鉴卡,应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二) 签发支票、汇票、信汇、电汇等票据需加盖预留财务印鉴时,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
在授权范围内的,财务印章保管人员要严格审查票(证)的收款人、金额、用途、日期等项目是否填写正确,与领导批件是否一致等,无误后方可加盖。
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一律不予盖章。
(三) 报送会计报表及有关财会资料需加盖财务印章时,须经单位总经理(总经理授权人)和财务负责人批准。
(四) 财务部门发文、与往来单位对账需加盖财务印章时,须经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
(五) 各单位应建立财务部门公章使用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使用日期、用途、份数、经办人、审批人等事项。
(六) 发票专用章仅限用于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及农副产品收购凭证的开具,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七) 除有专项规定外,不得在空白票据上预先加盖财务印章。
1(八) 其他印章的使用,如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参照以上相关规定执行。
三、财务印章的保管财务印章由单位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并与票据分别存放。
财务印章保管人员负责印章保管、加盖和使用情况登记。
保管财务印章的人员不得兼管支票、汇票、信汇、电汇等票据。
印章保管人员原则上不得将财务印章交由票据持有人自行盖章或携带外出办理业务。
财务印章确需携带外出时,必须办理财务印章携带外出审批手续,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办理相关业务。
四、财务印章的交接财务印章的交接必须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印章保管人员因外出或其它原因暂时不能履行职责,确需转交他人代为保管的,必须办理临时交接手续。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原创第一章:前言为规范财务印章管理,避免因财务印章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经济纠纷,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一条: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财务物资调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财务部门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二条:各部门需加盖有关印章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
第三章:财务印章分类第一条:对外印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第二条:内部印章:财务物资调拨专用章、财务部门章。
第四章:财务印章的刻制第一条:对外印章的刻制,须由部门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报公司高层审批,法人章须经法人审批,方可到市公安局刻制。
在领取新印章时,必须上交原有的旧印章。
第二条:内部印章的刻制,须由部门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报公司高层审批后,方可刻制。
在领用新印章时,必须上交原有的旧印章。
第五章:财务印章的保管第一条:法人章、合同专用章、财务部门章统一由财务合同会计保管;发票专用章由财务税务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稽核会计保管;财务物资调拨专用章由财务材料会计保管。
第二条:严禁一人集中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严禁支票和印章由同一人保管。
分管印章的人员不得私自将印章交给他人代管或代盖。
第三条:印章保管人更换需填写《印章保管变更申请单》,经财务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其指定人员监督办理印章的移交。
印章保管人需请假或外出超过一个工作日时,经财务部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委托他人(除财务印章管理专人)代管,但要办理书面委托、印章移交手续;待印章保管人请假或外出回来,应及时收回印章,并在委托书上签名,终止印章委托管理。
第六章:财务印章的使用第一条:银行预留印鉴的使用规定1.银行预留印鉴用于办理与银行发生的各种资金业务,具有法律效力。
银行预留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2.开立银行账户须在银行预留印鉴。
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预留印鉴卡》,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高层审批,并在《预留印鉴卡》上加盖公司公章后送交银行。
公司管理制度用章规定最新

公司管理制度用章规定最新一、总则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印章的种类、保管、使用及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以确保公司各类印章使用的合法性、正确性和安全性。
二、印章种类公司的印章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部门专用章等。
每种印章都有其特定的用途和范围,不得随意混用。
三、印章保管1. 公司公章由行政部负责人保管,法定代表人私章由本人或指定人员保管。
2. 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合同专用章由法务部门或指定部门保管。
3. 各部门专用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4. 所有印章应妥善保管在指定的安全地点,防止丢失或被盗用。
四、印章使用1. 使用公司公章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批准。
2. 使用法定代表人私章须经法定代表人本人批准。
3. 财务专用章的使用应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4. 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应有相应的合同审批流程,并经法务部门审核。
5. 各部门专用章的使用应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
五、审批流程1. 使用印章前,申请人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明确用章目的、文件内容及使用时间等信息。
2. 申请表应提交至相关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3.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持审批表至印章保管人处领取印章并使用。
4. 使用完毕后,印章应及时归还,并做好使用记录。
六、违规处理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对于造成公司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公章、合同章、法人章)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印章是我公司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
为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印章的安全,确保印章得到合理、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印章的分类和保管(一)印章分为公司印章、法人章、领导名章、各单位印章。
公司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公司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及业务专用章等。
领导名章指刻有董事长、总经理姓名的印章。
单位印章指刻有公司行政组织机构名称的印章。
如各中心、事业部、安委会,含分公司、子公司。
(二)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1、公司公章由运营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合同章、各单位用章等)由各相应管理印章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董事长(法人)工作用名章两枚,分别由公司指定运营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4.公司另刻制中英文对照公章一枚留于北京。
主要用于进出口业务、签证盖章等。
二、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第三条运营管理中心为公司印章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公司公章、合同章、领导名章及其他专用章的管理使用由公司运营管理中心负责。
公司财务专用章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使用。
单位章由各中心、事业部等各单位负责管理使用。
第五条公司各类印章的刻制均由所需单位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见附件1),并绘制印章式样和规格,报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运营管理中心指派专人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制单位刻制。
第六条印章刻制完成后,印章领用保管人须填写《印章领用备案表》(见附件2),并由本人从运营管理中心领取。
第七条印章启用由公司正式下发“印章启用通知”(见附件3),将印章的启用时间、印章式样、适用范围通知有关单位。
第八条公司因名称变更、部门撤消、印章式样改变等情况需启用新印章时,旧印章停止使用。
停用的旧印章保管部门不得私自留存,要及时送交运营管理中心。
第九条印章停用时由运营管理中心下发“停止印章使用通知”(见附件4),收回作废印章,予以切边封存,无须封存的则销毁。
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制度一、印章的种类与制作根据公司实际需要,通常设立以下几类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每种印章都应有清晰的用途界定,避免滥用。
印章的制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刻制,并做好备案工作。
二、印章的保管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工作,一般由办公室或行政部门负责。
所有印章必须存放在固定的安全地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保管人员需对印章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三、印章的使用使用公司印章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
一般情况下,需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有权批准的领导处审批。
对于重大事项,还需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
任何未经授权的印章使用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四、印章的登记与备案每次使用印章后,保管人员应当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目的等信息,并进行归档保存。
这些记录将作为日后审计和查证的重要依据。
五、印章的遗失与报废一旦发现印章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并依法办理挂失、声明作废等手续。
同时,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违规使用的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印章使用与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当明确责任追究机制。
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降级、解聘等处罚。
对于造成公司损失的,还应追究经济责任,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七、制度的更新与完善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印章使用与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公司应定期对制度进行检查和修订,确保其与时俱进,适应公司的实际需求。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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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章管理办法
通过对公司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章的严格控制,以加强资金管理及对外报送资料的管理,根据内控要求,特对财务印鉴章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全体员工。
二、管理办法:
1.权限:
财务部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分别保管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章,并在开户银行帐户档案中进行登记。
2.使用:
(1)对外支付款项:银行出纳收到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或“借款单”后,填制银行支付凭证,并一同拿到指定保管人处进行盖章。
(2)对外报送资料:对外报送的任何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资料,均需填制盖章申请,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指定保管人处盖章。
(3)企业法人章仅作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用于加盖银行付款凭证,严禁在其他资料中使用。
(4)严禁在空白文件上加盖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章。
3.外借:
无特殊情况,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章不得携带外出。
若确有需要,则需填制盖章申请(注明外借),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后,用章部门派壹人以上同行,并需当天归还。
4.印鉴章的保管:
(1)银行印鉴章需保存在带锁的抽屉,柜子,或保险柜中,仅由保管人员掌握钥匙或密码。
(2)若遇指定保管人休假或不在岗时(一般1天以上),则需将印鉴妥善移交,并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书格式附后),以免贻误工作。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盖章申请单》
附表2:《授权委托书》
附表一:
盖章申请单
注:若盖章文件较多,盖章说明中的行次可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