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印章管理办法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三篇)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加强资金、票据等财务外部流转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印章是公司的重要财务资产,使用范围遍布公司各个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司财务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各种票据专用章等,具体的印章使用权限由公司领导确定,并明确记录在台账中。
未经授权不得私自使用印章。
第四条公司财务印章的保管责任人为财务部门,具体由财务主管负责保管,并与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共同监督管理。
第五条财务印章的使用必须要求在正式文件上,决不允许随意使用财务印章。
第六条财务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禁私自借用、挪用、伪造财务印章。
第七条财务印章的丢失或被盗搞失密,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公司领导及财务主管报告。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者,将会受到相应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财务印章的分类及使用范围第九条公章:公司公章是公司法定事务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只能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使用。
第十条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印章、财务专用签证章、财务专用验收章等。
主要用于公司财务内部文件、凭证的签证、验收等环节。
第十一条票据专用章:票据专用章包括票据背书章、票据报销章、票据开具章等,主要用于公司各类票据的背书、报销及开具。
只能由财务专用章保管责任人及其授权人员使用。
第十二条营业专用章:营业专用章只能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使用,主要用于公司的业务合同、协议等。
第十三条其他专用章:公司根据具体需要和工作流程,可以设立其他专用章,使用范围由相关部门明确规定,并在册管理。
第三章财务印章的管理第十四条财务印章的管理包括保管和使用两个环节。
第十五条财务印章的保管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保管能力和责任心,并定期进行财务印章的检查和登记。
第十六条财务印章应专门存放,防止被盗、丢失或者损坏。
保管人应保证财务印章的完整和有效性。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单位财务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印章的范围财务印章包括本单位用于财务收支的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以及财务部门保管和使用的发票专用章、本部门公章、现金(转账)收讫章、现金(转账)付讫章等。
二、财务印章的使用(一) 在银行开设账户时预留的财务印鉴卡,应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二) 签发支票、汇票、信汇、电汇等票据需加盖预留财务印鉴时,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
在授权范围内的,财务印章保管人员要严格审查票(证)的收款人、金额、用途、日期等项目是否填写正确,与领导批件是否一致等,无误后方可加盖。
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一律不予盖章。
(三) 报送会计报表及有关财会资料需加盖财务印章时,须经单位总经理(总经理授权人)和财务负责人批准。
(四) 财务部门发文、与往来单位对账需加盖财务印章时,须经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
(五) 各单位应建立财务部门公章使用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使用日期、用途、份数、经办人、审批人等事项。
(六) 发票专用章仅限用于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及农副产品收购凭证的开具,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七) 除有专项规定外,不得在空白票据上预先加盖财务印章。
1(八) 其他印章的使用,如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参照以上相关规定执行。
三、财务印章的保管财务印章由单位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并与票据分别存放。
财务印章保管人员负责印章保管、加盖和使用情况登记。
保管财务印章的人员不得兼管支票、汇票、信汇、电汇等票据。
印章保管人员原则上不得将财务印章交由票据持有人自行盖章或携带外出办理业务。
财务印章确需携带外出时,必须办理财务印章携带外出审批手续,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办理相关业务。
四、财务印章的交接财务印章的交接必须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印章保管人员因外出或其它原因暂时不能履行职责,确需转交他人代为保管的,必须办理临时交接手续。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印章的管理,保障财务印章的安全和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财务印章,是指用于财务报表、凭证、账簿、财务报表附注等财务文件的印鉴。
第三条财务印章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财务印章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章财务印章的种类和数量第五条财务印章分为普通财务印章和重要财务印章两种。
普通财务印章用于一般财务报表和凭证的盖章,重要财务印章用于重要财务报表和凭证的盖章。
第六条财务印章的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避免过多或过少。
第三章财务印章的刻制和领取第七条财务印章的刻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行。
第八条财务印章的领取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领取人和领取日期。
第四章财务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第九条财务印章的使用应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第十条财务印章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不得超范围使用或私自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一条财务印章的使用应做好记录,记录应包括印章使用人、使用日期、使用范围和数量等信息。
第十二条财务印章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印章数量和状态与记录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印章如发生丢失、损坏或被盗等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五章财务印章的销毁第十四条财务印章在不再使用时,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提出销毁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和保卫部门共同负责销毁。
第十五条财务印章的销毁应做好记录,并报上级领导备案。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单位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财务部门。
单位财务室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财务室印章的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财务室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财务室印章是单位财务工作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伪造、买卖、出租、出借、转让印章。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与规格第四条印章分为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第五条公章的规格为直径4.8厘米,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的规格为直径3.6厘米。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与保管第六条印章的刻制必须由单位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刻章单位进行,并严格审查刻章单位资质。
第七条印章刻制前,需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刻制。
第八条印章刻制完成后,由财务室负责人领取,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九条印章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印章安全。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第十条印章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印章,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二)使用印章必须经过财务室负责人批准,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三)使用印章时,应确保印章清晰、完整;(四)使用印章后,应及时将印章收存,并登记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以下情况不得使用印章:(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二)涉及单位商业秘密的事项;(三)涉及单位内部人事、工资等敏感事项;(四)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的事项。
第五章印章的销毁第十二条印章因损坏、过期、废止等原因需要销毁时,由财务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指定的刻章单位进行销毁。
第十三条销毁印章时,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批;(二)监督刻章单位销毁印章,确保印章彻底销毁;(三)将销毁情况记录在案,并存档备查。
第六章印章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单位应定期对印章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单位负责人对印章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对印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公益组织、金融机构、创业投资基金等所有拥有财务印章并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单位。
二、财务印章的种类财务印章按功能可分为核准印章、结算印章、备查印章等,按形式可分为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
三、财务印章的设置与使用(一)财务印章的设置1.企业应建立财务印章使用登记制度,对所有财务印章进行统一登记管理。
2.财务印章的种类、用途、编号、密钥等应记录在印章台账中,每次使用印章都要有相应的记录,并有专人负责保存和管理印章。
(二)财务印章的使用1.财务印章使用应遵守“谁用、谁存、明码标价”的原则,即财务印章应由财务部门专人保管,使用时必须报备和审批。
2.财务印章的使用必须经过财务主管人员审批,并由负责印章管理的人员实施操作。
3.使用财务印章的文件必须经过审核确认才能印章。
四、财务印章的保管与管理(一)财务印章的保管1.财务印章必须由专人保管,必须存放在专用印章箱中,保管人员应将其放置在专用存放柜内,确保安全可靠。
2.财务印章保管人员要定期检查和清点财务印章,特别是重要印章的使用情况。
(二)财务印章的管理1.财务印章的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所有印章的合法使用和有效管理。
2.对于个别工作人员经常需要使用财务印章的情况,要加强对其工作情况的了解,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
3.财务印章的管理人员应对财务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核查,特别是重要文件的印章使用情况。
五、财务印章的遗失与补办1.财务印章遗失应该及时报案,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同时补办遗失的财务印章,避免印章被不法分子利用。
2.财务印章补办必须经过口头和书面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补办。
六、财务印章的销毁财务印章因过期、损坏、作废等情况需要销毁时,应当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销毁,并编制销毁记录。
七、财务印章的法律责任对于任何人玩忽职守、盗窃、伪造、变造财务印章等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追责,必要时,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_财务印章管理制度办法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_财务印章管理制度办法财务印章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防范潜在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原则:分开存放保管、监督审批使用、台账登记备查。
第三条公司财务印章包括:财务部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和财务用公司法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印章(简称法人或代表人印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人员个人印章。
第四条刻制财务印章,须由财务部向综合管理部(办公室)提出刻制申请,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办公室)办理刻印事宜;刻印完成后,综合管理部(办公室)与财务部办理印章交接手续。
所有财务印章的印模,须在公司综合管理部(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保管,预留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保管人员收到印章后,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好《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见附近一)。
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鉴由出纳负责保管,发票专用章、财务部行政公章和其它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主管会计保管。
第七条财务印章必须保存在安全地方,并且经常检查,非保管人员不得使用,非经主管财务的领导及总经理同意,不得携章外出。
第八条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印章外借。
因特殊原因(事项)使用财务印章的,必须办理《财务印章借用审批、归还单》(见附表二),经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和财务主管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九条建立《财务印章使用登记簿》(见附表三),对每一笔特殊事项加盖印章应该进行登记,注明使用对象、使用事项、经手人、金额及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财务印章的使用范围:1、财务部门行政章用于公司内部行文及以财务部门名义形成的各种内部通知、函件、报告、备忘录等文字资料的用印,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用印。
2、财务专用章为公司办理会计业务的专用印章,是公司在银行的预留印鉴之一,其使用范围为:(1)支票签发的用印;(2)公司资金支付及调拨的用印;(3)经济业务往来单位的帐户余额签认用印,公司内部单位帐款转帐单的用印;(4)其他与财务会计业务相关的用印。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原创第一章:前言为规范财务印章管理,避免因财务印章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经济纠纷,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一条: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财务物资调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财务部门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二条:各部门需加盖有关印章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
第三章:财务印章分类第一条:对外印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第二条:内部印章:财务物资调拨专用章、财务部门章。
第四章:财务印章的刻制第一条:对外印章的刻制,须由部门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报公司高层审批,法人章须经法人审批,方可到市公安局刻制。
在领取新印章时,必须上交原有的旧印章。
第二条:内部印章的刻制,须由部门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报公司高层审批后,方可刻制。
在领用新印章时,必须上交原有的旧印章。
第五章:财务印章的保管第一条:法人章、合同专用章、财务部门章统一由财务合同会计保管;发票专用章由财务税务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稽核会计保管;财务物资调拨专用章由财务材料会计保管。
第二条:严禁一人集中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严禁支票和印章由同一人保管。
分管印章的人员不得私自将印章交给他人代管或代盖。
第三条:印章保管人更换需填写《印章保管变更申请单》,经财务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其指定人员监督办理印章的移交。
印章保管人需请假或外出超过一个工作日时,经财务部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委托他人(除财务印章管理专人)代管,但要办理书面委托、印章移交手续;待印章保管人请假或外出回来,应及时收回印章,并在委托书上签名,终止印章委托管理。
第六章:财务印章的使用第一条:银行预留印鉴的使用规定1.银行预留印鉴用于办理与银行发生的各种资金业务,具有法律效力。
银行预留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2.开立银行账户须在银行预留印鉴。
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预留印鉴卡》,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高层审批,并在《预留印鉴卡》上加盖公司公章后送交银行。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四篇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四篇篇一:财务印章管理办法一、财务专用章、银行法人章管理办法二、目的:通过对公司财务专用章、银行法人章的严格控制,加强资金管理及对外报送资料的管理。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全体员工。
四、管理办法:1.权限: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分别保管财务专用章、银行法人章(需签署保管协议)。
2.使用:1)对外支付款项:出纳收到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或“划款单”后,填制银行支付凭证,并一同拿到指定保管人处登记、盖章。
2)对外报送资料:对外报送的任何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资料,均需填制盖章申请,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到指定保管人处登记、盖章。
3)银行法人章仅作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用于加盖银行付款凭证,严禁在其他资料中使用。
4)严禁在空白文件上加盖财务专用章、银行法人章。
3.外借:无特殊情况,财务专用章、银行法人章不得携带外出。
若确有需要,则需填制盖章申请,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用章部门派两人以上同行,并需当天归还。
4.保管人外出:若遇指定保管人长期外出,则需将印鉴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5.档案管理:盖章使用登记表作为用章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
盖章使用登记表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部20XX年1月4日附件:一、《盖章申请单》二、《财务章、银行法人章使用登记表》盖章申请单印章名称财务专用章、银行法人章日期申请部门申请人盖章说明盖章文件名称加盖份数报送单位用途审批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注:若盖章文件较多,盖章说明中的行次可自行添加。
财务章使用登记表序号日期盖章文件名称加盖份数使用人备注123456注:财务部使用并留存。
篇二:财务印章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一.为规范总公司及分支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根据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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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印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财务印鉴的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其各分支机构财务印鉴管理。
第三条释义
(一)财务印鉴指经过合法程序刻制的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发票专用章、收费专用章等。
(二)财务印鉴的管理是指对财务印鉴的保管使用、变更与移交、遗失与注销、印章的档案管理等。
第二章财务印鉴保管及使用规定
第四条财务印鉴的保管
(一)财务印鉴由财务部门按权责体系指定人员进行分离保管。
原则上由财务运营部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或授权相关财务人员保管,出纳保管法人代表章。
发票专用章及其他财务印鉴由财务运营部负责人或授权相关财务人员保管。
保管人员须对所保管的财务印鉴的安全负责,不得随意放置或出借。
(二)当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出差、休假等情况临时离岗时,由财务运营部负责人或指定的临时保管人员进行保管,并在前一天提前做好临
时性交接工作。
财务印章临时保管人员在保管印章期间与财务印章保管人员负有同等责任,财务印章保管员回到岗位后立即做好交接工作。
第五条财务印鉴的使用范围
(一)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用于办理有关的银行业务,如:银行开户与销户、背书银行票据、银行贷款的借据单、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等范围内使用。
(二)发票专用章用干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开具的发票。
(三)财务专用章用于以收据收款、收回员工各类的欠款、公司往来款及询证函等。
(四)法人代表章用于合同的签订、出具对外函件、证明等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等。
第六条财务印鉴的使用
(一)使用财务印鉴必须基于发生的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业务,财务印鉴须加盖于规定位置,不得滥用财务印鉴。
(二)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因工作需要携带财务印章外出使用的,印章外带期间严禁用于审批范围之外的经济业务,如发现违规行为,则追究印章外带使用人的责任。
第三章财务印鉴的变更、遗失和注销规定
第七条原有印章发生破损或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需要注销旧印章并刻制新印章的,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位续办相关业务。
第八条原有印章发生遗失或被抢、被盗时,应立即向印章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报失,并按照规定进行通报作废。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印章的刻制、启用、停用、注销、使用、外借、移交、盘点等需在印章管理系统中操作,依据公司印章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条财务人员违反公司本办法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资金财务中心负责起草、修订。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财务运营部所有。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现有办法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