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员现场管理制度
监管员现场管理制度

监管员现场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各行各业的监管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监管员现场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内容和实施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制度的目的1. 规范监管行为:监管员现场管理制度旨在通过明确监管员的职责和权力,规范监管员的行为,确保监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2. 提高监管效果:通过制定明确的现场管理制度,监管员能更好地掌握监管对象的情况,准确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提高监管工作的效果。
3. 保障公众利益:监管员现场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保障公众利益,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制度的内容监管员现场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监管员的职责和权力:明确监管员的职责范围,明确监管员在现场管理中拥有的权力,以及权力的行使方式和限度,确保监管员的行为合法合规。
2. 现场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现场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公平、公开、高效等,要求监管员在现场管理中始终坚持这些原则。
3. 现场管理的程序:详细介绍监管员在现场管理中的操作流程,包括监管前的准备工作、监管中的实施方法、监管后的总结和整改等。
4. 监管结果的处理和反馈:明确监管结果的处理方式和反馈机制,确保监管对象及时了解监管结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5. 监管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对于现场监管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记录,要求监管员及时保存和管理,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实施方法1. 建立监管员培训体系:为了确保监管员能够熟练掌握监管员现场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必要时可以建立监管员培训体系,对监管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2. 定期组织监管员交流会议:通过定期组织监管员交流会议,可以促使监管员分享工作经验、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提高监管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3. 加强监管员日常管理:对监管员的日常管理要严格把关,包括考勤管理、工作纪律管理、绩效评估等方面的管理,确保监管员的工作能够按照制度规定进行。
现场监管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和环境保护,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监管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三、职责1. 项目经理(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质量、进度、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4)负责组织召开施工现场例会,协调各方关系。
2. 技术负责人(1)负责编制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2)负责组织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掌握施工技术要求;(3)负责组织工程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4)负责组织技术攻关,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
3. 质量管理人员(1)负责编制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2)负责组织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3)负责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4)负责组织质量教育培训。
4. 安全管理人员(1)负责编制和实施安全管理体系;(2)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3)负责组织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工作要求1. 现场监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惯例。
2. 现场监管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和环境保护。
3. 现场监管人员应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现场监管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五、考核与奖惩1. 对现场监管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2. 对表现优秀的现场监管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现场监管人员给予处罚。
3. 考核结果作为现场监管人员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工程监管员制度

工程监管员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减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和纠纷,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和水平,特制定工程监管员制度。
二、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负责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管员,包括各类工程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管等监督人员。
三、职责和权利1. 监理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持续、有效地监督和检查,认真核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 监理员应协助业主和工程施工方进行沟通、协调,保障双方合法权益,避免纠纷发生。
3. 监理员有权拒绝对工程质量安全有疑问或存在违规情况的施工行为,有义务责令违规方限期整改。
4. 监理员有权向业主提出工程变更和延期申请,确保工程施工按合同规定进行。
5. 监理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随机检查,确保施工方按照规定进行工程施工。
6. 监理员有权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审核核实,确保工程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7. 监理员有权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并可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8. 监理员有义务保守工程技术资料和业主资产的商业秘密,禁止擅自泄密、泄露。
9. 监理员有义务定期进行工程监理报告和监理总结,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施工进程。
四、工作要求1. 监理员应具备扎实的工程技术知识和较高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规定,维护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监理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善于处理复杂问题和解决纠纷,确保工程施工平稳进行。
3. 监理员应保持头脑清醒、思维敏捷,对施工现场的异常情况能及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4. 监理员应熟悉并掌握工程监理相关技术和方法,拥有相应的监理证书和资格。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规操作的监理员,经查实,一经通报,情况严重者将被责令停职,直至撤销监理员资格。
2. 对于拒不配合检查、虚假报告等违规行为的监理员,将被暂停其监理资格一年,并由监理员协会进行记录。
监管员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监管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监管员及其相关辅助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规范监管员安全作业行为,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监管员安全作业管理责任:4.1 监管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4.2 监管员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3 监管员在执行任务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4.4 监管员应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五条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职责:5.1 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5.2 负责本部门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5.3 负责对本部门监管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安全作业能力。
第三章安全作业要求第六条监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6.1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无影响安全生产的疾病。
6.2 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作业技能。
6.3 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七条安全作业操作规程:7.1 监管员在执行任务前,应认真检查作业现场,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7.2 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
7.3 使用机械设备时,应确保设备安全可靠,严禁违章操作。
7.4 作业过程中,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7.5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应急处置:8.1 监管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8.2 监管员应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掌握基本急救知识。
8.3 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九条安全检查与考核:9.1 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监管员安全作业情况进行评估。
9.2 安全检查结果作为监管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监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确保监管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监管人员,包括正式在编人员、合同制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二)公平公正原则;(三)廉洁自律原则;(四)效能提升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监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养;(二)严格执行监管职责,确保监管工作顺利进行;(三)公正处理监管事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四)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良好形象。
第五条监管人员享有以下权限:(一)对监管对象进行调查、检查、抽样、取证等;(二)要求监管对象提供相关资料;(三)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四)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监管人员招聘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七条新进监管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
第八条监管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本部门建立健全监管人员考核制度,对监管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进行考核。
第十条对考核优秀的监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监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分。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本部门设立监督机构,负责对监管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监管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监督机构开展工作。
第六章廉洁自律第十三条监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四条监管人员不得收受监管对象财物、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监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第十五条监管人员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本部门负责解释。
监管员管理制度

监管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管员的管理行为,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担任监管员职务的人员,包括政府监管机构、企业自律监管组织等单位的监管员。
第三条监管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维护公正、保守所知悉的企业秘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廉洁奉公、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监管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管员的基本规范、职责和权利、管理体制、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等。
第二章基本规范第五条监管员应当遵守行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接受企业利益的诱惑,不得利用行政职权谋取私利。
第六条监管员应当严格保守企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企业的经营计划、业务策略等敏感信息。
第七条监管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不得对企业进行任意打压、滋扰和干预。
第八条监管员应当保持公正、客观、公平,不得对企业进行歧视和偏袒。
第九条监管员应当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素养,不得懈怠、敷衍、怠工。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条监管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二)依法对不合规的企业进行制止和处罚;(三)依法协助企业解决生产中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指导;(四)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企业的管理规范和透明度。
第十一条监管员有以下权利:(一)依法对企业进行检查、调查、询问、质询等;(二)依法要求企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三)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违法行为;(四)依法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和制裁。
第十二条监管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时,有权要求企业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四章管理体制第十三条监管员的管理体制采取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央监管机构负责对全国性的企业进行统一监管,地方监管机构负责对本地区的企业进行监管。
仓库现场监管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仓库现场管理,确保仓库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仓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权限1. 职责(1)负责仓库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仓库安全无隐患;(2)负责监督仓库现场工作人员的操作,确保操作规范、安全;(3)负责仓库现场物资的盘点、统计、上报工作;(4)负责仓库现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5)负责处理仓库现场突发事件。
2. 权限(1)对仓库现场工作人员的操作进行监督、指导;(2)对违反操作规程、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3)对仓库现场物资的盘点、统计、上报工作进行审核、监督;(4)对仓库现场设备进行维护、保养;(5)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
三、岗位职责1. 仓库现场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仓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仓库安全;(2)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3)加强对仓库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4)确保仓库内消防设施完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 仓库现场操作监督(1)对仓库现场工作人员的操作进行监督,确保操作规范、安全;(2)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上报相关部门;(3)对仓库现场物资的搬运、装卸、堆放等操作进行指导、监督。
3. 仓库现场物资管理(1)负责仓库现场物资的盘点、统计、上报工作;(2)确保仓库物资的准确、完整;(3)对仓库物资的入库、出库、转移等环节进行审核、监督。
4. 仓库现场设备维护(1)负责仓库现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2)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使用寿命。
5. 应急处理(1)对仓库现场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2)确保人员、物资安全,减少损失。
四、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仓库现场监管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设备维护等方面的培训;2. 对仓库现场监管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操作规范、物资管理、设备维护等方面。
五、奖惩1.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仓库现场监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损失或安全隐患的仓库现场监管人员进行处罚。
安全监管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安全监管员。
第三条安全监管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等工作职责。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安全监管员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编制和修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报告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
5. 配合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健康等工作。
6. 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五条安全监管员权限:1. 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制止、纠正。
2. 对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3. 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有权提出处理建议。
4.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建议。
第三章考核与奖惩第六条安全监管员考核:1. 定期对安全监管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监管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奖励:1. 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安全监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安全监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惩戒:1. 对未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安全监管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2. 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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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员现场管理制度
一、总则及工作纪律要求
1、监管员由派遣公司到中国外运湖北公司融资监管事业部工作以后,受融资监管事业部统一领导,须维护中国外运湖北公司形象,遵守职业道德,当班时不准穿拖鞋、不准着奇装异服或者有其他不雅的行为举止。
2、对客户必须热情礼貌、语言文明、主动耐心介绍情况、解释问题。
3、保证监管货物仓位的干净整洁以及电源等设施的安全。
4、每日详细记录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日志,日常每天有事要及时向融资监管事业部汇报,一星期要汇总报融资监管事业部。
5、按监管员现场工作守则的要求,严格遵守工作守则。
二、入库管理
1、监管员在客户出质的货物送达后填制《质物进仓作业单》,并与仓库方保管员依照《质物进仓作业单》接收质物,由监管员与保管员共同对质物进行清点验收。
2.清点验收中,监管员与仓库保管员应当清点数目、检查质物外包装上的记载与《质物进仓作业单》的记载是否相符。
如发现破损、污染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质物进仓作业单》备注栏详细记载有关情况。
3.监管员根据《质物进仓作业单》指挥装卸搬运工完成质物入库。
入库完毕,监管员和仓库保管员回填实收质物数量、件数信息,由监管员、仓库和出质人方面的负责人签章。
4、监管员应将最终经出质人确认的《质物进仓作业单》交给业务主管,业务主管再根据作业单记载内容向银行发送《出质通知书》(回执)。
5.质物入库堆放在指定区域后,由监管员制作质物标签,粘贴于质物包装上。
三、货物保管管理
(一)日常监管工作
1、认真核对银行、出质人签发的各类单证,并按流转程序提交各类单证,做到“单单吻合,票票精确”“单物相符”;
2、接受监管业务主管指挥,按照规定对质押监管业务进行操作;
3、负责入库物的监管、盘点、查询,根据现场盘查填制各种单证,保证监管质物帐货相符;
4、每天必须根据货物的进出情况,按照与银行的约定填制相应的单据报表传递给账统人员以及银行。
(二)日常盘点工作要求
1.至少每周全面盘点一次,每日按照业务主管要求进行抽查,并上报抽查结果。
2.《盘点表》由监管员填制,监管员和调度签字后移交监管业务主管。
3.监管业务主管将《盘点表》上报监管业务经理。
(三)出质物的养护工作
1.商品在库储存期间,应积极与质押方配合,关注监管质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变化,维护监管质物的安全,定期向调度、监管业务主管汇报监管质物情况。
2、提高养护各类货物的知识水平,提前防范因天气而导致货物受损的问题。
发现商品有异变现象应及时与质押方联系,并协助其实施防范措施。
3、经常检查库房门窗等是否完好,如发现损坏或漏雨要及时处理并报告质押方和主管领导。
4、在库商品必须一垛一卡,分层标量清楚,堆垛稳固、整洁。
四、货物出库管理
1、监管业务主管接收银行签发的《提货通知书》,核对印章是否与《质押监管协议》的预留签章一致,并通过电话与银行指定负责人核实相关提货数量。
2、监管业务主管根据《提货通知书》填制《质物出仓作业单》,上报监管经理签字,加盖业务专用章后交监管员执行。
3、监管员将《质物出仓作业单》交与仓库保管人员,并指挥保管员和装卸工进行质物出库操作。
4、监管员、仓库和出质人方面负责人在《质物出仓作业单》上签字。
《质物出仓作业单》第一联交监管员,第二联由仓库保管员留存,第三联交出质人方面负责人。
五、货物安全管理
1、为保证货物存放环境的安全,监管员应密切关注周边环境,及时发现一些可能影响监
管货物安全的隐患,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且上报上级部门。
2、对待仓库内部的安全隐患要坚决杜绝,监管员应定期查看库内设施,以保监管货物的安全。
六、处罚规定
如果违反《监管员现场管理制度》、《监管员工作守则》中的任何一条,因过失原因在一个监管点累计给本部造成5千元以下损失的,个人赔偿50%的损失;5千元以上损失的,个人全部赔偿。
因道德原因或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的非过失原因,在一个监管点累计造成5千元损失的,须全部赔偿;造成5千元以上损失的,不仅追究经济责任,还要按刑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刑事责任,并提交司法机关处罚。
违反《监管员工作守则》中第四、五、七条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其他项将扣
除当月工资50-200元。
监管员工作守则
1、监管员每日必须保证盘点次数不低于两次,随时关注监管货物动向,包括监管区位的变化,监管货物数量的变化,并根据变化更新货位示意图和盘点单发至负责人邮箱。
2、每日盘点后按照要求做成盘点清单,于次日早上10点之前发送到负责人指定邮箱(sudan1@)。
3、监管员每日要详细记录自己的工作内容,形成工作日志,每个星期一必须上交上个星期的工作日志。
4、监管员必须保证与仓储方的工作时间一致,不得出现在工作时间离岗的现象,有急事需向负责人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
5、监管员在工作期间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得与仓储或出质方有任何金钱方面的往来,以保证工作的公正性。
6、在发现监管货值只超过控货线10%左右时,监管员应在每日发送的日报表后附上提示,并且必须口头向负责人进行报告。
7、监管员直属融资监管事业部副经理负责,出现任何紧急事件,监管员要第一时间联系负责人并详细说明情况,在此期间保证通讯24小时通畅以便紧急情况的处理。
中国外运湖北公司融资监管事业部
二〇〇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