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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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备案办事指南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备案办事指南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备案办事指南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备案业务(无需更换法人证书)是指举办者变更备案、出资人变更备案、理事会成员变更备案、理事长变更备案、监事会成员变更备案,以及由变更事项引起的章程变更。

请按以下流程办理:1.资料准备:根据申请业务所需的资料清单准备资料,相关表格在网站下载,填好后A4纸打印,相关人员或部门签字、盖章。

2.网上申报:网上填写申请业务的相关信息,用于数据采集,并将纸质版资料扫描件在网上同步提交,用于审核和电子档案备案。

3.业务办结:业务在网上成功办理后,前往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所有纸质材料。

民办非企业变更备案业务资料清单填写资料前请认真阅读此说明,示范文本或样表仅作参考。

一、所有变更业务必须提交的资料(一)变更备案表1.变更登记申请书要求书写规范,条理清楚,主要陈述变更事项及变更理由,一次变更申请可包含多项变更项目,见示范文本1。

2.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3.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

(二)理事会纪要1.理事会纪要要求规范,要素齐全,内容应包含全体理事会成员关于变更业务所形成的决议,同意人数必须超过章程规定比例。

2.要求理事会全体人员签名,需分别列出同意的理事人员和反对的理事人员。

3.若涉及理事会人员变更,需新、旧理事会成员全体参加并签名),单位加盖公章,见示范文本2。

4.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

(三)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意见1.仅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需要提交此项。

2.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包括:准予变更的相关批复文件或业务主管单位颁发的新许可证书。

3.材料一式两份。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理(董)事备案表1.仅新增理事需要填写备案表,见示范文本3。

2.纸质版表格需粘贴理(董)事1寸彩色免冠照片。

3.每位理(董)事都必须填此表格,并签名。

4.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理(董)事长变更备案1.新理事长需要填写备案表,如理事长与理事变更为同一人,只需要填1张表,职务注明理事长。

民政部关于中民养老规划院成立登记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中民养老规划院成立登记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中民养老规划院成立登记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民政部
•【公布日期】2013.10.15
•【文号】民函[2013]307号
•【施行日期】2013.10.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
正文
民政部关于中民养老规划院成立登记的批复
(民函〔2013〕307号)
中民养老规划院举办者:
你们关于成立中民养老规划院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决定准予中民养老规划院成立登记。

该院业务主管单位为民政部。

中民养老规划院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部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支持我国养老事业和产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规划院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部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规划院的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部备案。

民政部
2013年10月15日。

茌平县行政审批局业务主管单位批文模板

茌平县行政审批局业务主管单位批文模板

茌平县×××文件
茌××【20××】××号
关于对成立茌平四叶草志愿服务中心的批复
曹曰红、张祥龙、张克:
报来“关于拟成立茌平四叶草志愿服务中心的申请”收悉。

并对《茌平四叶草志愿服务中心章程草案》、《验资报告》(属非国有资产/其他情况)、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组织机构进行了审核。

经研究,同意成立“茌平四叶草志愿服务中心”,批复如下:
一、单位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曹曰红(女);
三、单位地址:茌平县中心街168号信发步行街2号商业二层206号;
四、业务范围:扶贫、帮困、助残、失学儿童结对等慈善活动;开展深入敬老院、福利院等服务基地,为孤残群体提供生活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各项活动;参与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志愿性公益活动。

五、开办资金:柒万元(人民币);
六、业务主管单位:茌平团县委;
望你们认真贯彻党和政府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依法开展活动。

接此批复后,按法定程序到茌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手续。

此复。

二×××年××月××日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指南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指南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指南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条件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规定登记。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民办社科研究机构、民办教育和培训机构(含学生托管机构)、民办医疗机构、民办福利机构等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和涉及政治、法律、外事、军事、民族、宗教、维权、宣传、意识形态等领域的民办非企业,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对不能确定的,由登记机关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名称须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

如佛山市顺德区高科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区划名称为佛山市顺德区,字号为高科,行(事)业为计算机职业培训,组织形式为学校。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人民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事业单位名称、企业名称及宗教界的寺、观、教堂(佛、道教的寺、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天主教、基督教的教堂)名称。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同时应当具有3万元以上的开办资金,如国家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某行业、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有必要的场所。

办公、活动场所须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或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

办公场所必须独立,不得与其他单位合署使用。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科技事业发展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与服务、科技成果评估以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和普及等业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是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需经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并依照《条例》及《办法》的规定登记。

第三条申请设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符合《条例》第八条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业务范围和活动领域符合国家促进科技进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有与业务范围和业务量相当的科技人员,关键业务岗位主要负责人由科技人员担任;(三)具备必要的科研设施和条件。

第四条设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最低开办资金,个体单位为1万元人民币;合伙单位为3万元人民币;法人单位为5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划分为以下类型:(一)主要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业务的科学技术研究院(所、中心);(二)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让与扩散业务的科学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三)主要从事科技咨询、服务和培训业务的科技咨询中心(部)、技术服务中心(部)和技术培训中心(部);(四)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评估业务的科技评估事务中心(所);(五)主要从事科学技术知识普及业务的科技普及(传播)中心;(六)其他从事科学技术活动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六条科学技术部负责指导全国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并且负责兴办人之一为全国性社团、单位或其他组织,或需要在民政部登记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工作。

县级及其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在本辖区同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工作。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办理指南(新)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办理指南(新)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办理指南事项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一、办事指南1、法规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办理条件:(1)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2)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3)发生分立、合并的;(4)自行解散的;(5)其他原因。

3、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销许可或不予注销许可的决定。

4、办理地点:江阴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可邮寄)地址:江阴市长江路188号二楼B45—B52号窗口咨询电话:88027227,88027225,88027039,8807727,88027256,88027231,88027239。

注销流程1、民办非企业单位召开理事会,通过注销决议,成立清算小组。

在省级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公告期45天)。

2、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出具资产清算报告。

3、清理债权债务,将剩余资产捐赠给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并附接收证明材料如捐赠协议或收据等。

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情况报告。

4、注销银行帐户、税务登记5、提交申请和审核批准6、申请者取得准予注销许可决定书后,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办事系统(http://61.155.234.6:6888/camsjs/jsp/ext/som/login/login.jsp),输入相关信息,点击上报(登录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全称,初始密码为“1”,初次登录后请修改密码)。

按申请材料清单要求将注销材料报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窗口审核,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销许可或不予注销许可的决定。

7、下载网址及路径:进入江阴市政务服务网(/)→范本→选择“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相关表格”附件(供参考):(省级公开发行的报纸)注销公告××××(单位全称)经理事会决议,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同日成立财务清算组。

请本单位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财务清算组申报债权。

广州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指引

广州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指引

广州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指引一、政策法规依据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2.《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粤民民〔2013〕111号)4.《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

二、成立登记指引(一)名称规范。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并遵守下列规定:1.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冠以相应的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全国”、“中国”、“中华”、“广东”等字样。

3.加冠字号的,不得用政治性、宗教性或者容易引起歧义的字号。

4.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标识,一般称为学校、学院、园、医院、所、馆、站、社、公寓、俱乐部等。

不得使用“总”字。

5.不得与已经合法登记注册或者登记管理机关已经受理登记申请的名称重名或者无明显区别;不得使用已被登记管理机关注销、撤销或取缔的名称。

6.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7. 符合登记条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名称可以直接冠以“广州市”行政区划名称:(1)开办资金在30万元以上,其中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100万元以上;培训学校、文化艺术体育馆(院)、经贸信息服务中心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50万元以上。

(2)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其中民办社工机构中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3)属于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其托养床位数达到200张以上。

(二)名称结构。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

1.在市民政部门登记的名称结构通常为:广州市+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学校、学院、园、医院、所、馆、站、社、公寓、俱乐部等)。

2.在区民政部门登记的名称结构通常为:广州市+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学校、学院、园、医院、所、馆、站、社、公寓、俱乐部等)或广州市+某区+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学校、学院、园、医院、所、馆、站、社、公寓、俱乐部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办理指南(新)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办理指南(新)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办理指南事项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一、办事指南1、法规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办理条件:(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需要办理变更登记;(2)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3)变更事项包括:名称的变更;住所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业务范围的变更;开办资金的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变更.3、收费情况:不收费4、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许可或不予变更许可的决定5、办理地点:江阴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可邮寄)地址:江阴市长江路188号二楼B45—B52号窗口6、咨询电话:88027227,88027225,88027039,8807234,88027256,88027231,88027239。

二、变更流程1、依章程履行程序。

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召开理事会,通过会议决议,形成会议纪要。

2、变更登记申请。

申请者下载相关变更材料(变更事项提交材料清单见后),经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同意后报江阴市长江路188号二楼B45—B52号窗口(卫生医疗、教育、人社类民非单位应先变更许可证)。

相关变更需要提交的表格下载网址及路径:进入江阴市政务服务网(/)→范本→选择“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相关表格”。

填写完成后按清单要求将材料递交至江阴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窗口。

3、网络申报。

申请者须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办事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61.155.234.6:6888/camsjs/jsp/ext/som/login/login.j sp),输入相关信息,点击上报。

用户名: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上的名称为准),初始密码:1(登录后按照系统要求尽快修改密码)。

4、发证。

审核通过后,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窗口发放新的登记证书。

三、申请材料清单(递交材料不返回,建议所有申请材料自留一份存档备查!有多项变更的,无需提交重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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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批复
民办非企业单位批复一
XXX法律服务中心筹备组:
你们送来的关于成立“XXX法律服务中心”的申请及有关资料均已收悉。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昆山市司法局《关于同意担任昆山市乐融融法律服务中心主管单位的批复》(昆司复〔20xx〕1号),经审核,同意“XXX法律服务中心”注册登记为法人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为昆山市司法局。

“XXX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后,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昆山市乐融融法律服务中心”章程依法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

昆山市民政局
2XXX年4月14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批复二
XXX服务中心:
贵单位《关于“XXX公益服务中心”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你单位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民办非企业
单位(法人)条件,准予登记注册。

社会信用代码XXX,负责人王春,业务主管单位为共XXX市委,登记管理机关为郴州市民政局。

贵单位登记注册后,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活动。

自觉接受共青团郴州市委和郴州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依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按时参加年度检查,若变更名称、负责人或住所等事项,应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章程要经郴州市民政局审查核准后方能生效。

2XXX年04月20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批复三
XXX电子竞技俱乐部:
贵单位《关于“XXX电子竞技俱乐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你单位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条件,准予登记注册。

登记证号郴民证字第XXX12号,负责人XXX,业务主管单位为市体育局,登记管理机关为郴州市民政局。

贵单位登记注册后,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活动。

自觉接受郴州市体育局和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依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
作,按时参加年度检查,若变更名称、负责人或住所等事项,应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章程要经郴州市民政局审查核准后方能生效。

2XXX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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