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关于开展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实施办法
北游学活动方案

北游学活动方案
一、活动简介
北游学是一项针对大学生的户外教育活动,旨在让学生在自然中学习,并培养他们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领导能力。
活动包括徒步、露营、户外求生等项目,为学生提供了丰富多彩的体验。
二、活动安排
1. 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每年暑假
•活动周期:7天
•活动地点:北京周边山区
2. 活动内容
•第一天:抵达营地,团队建设训练
•第二天:徒步穿越山区,夜宿露营地
•第三天:进行户外求生训练
•第四天:团队拓展训练
•第五天:徒步返回营地,夜宿
•第六天:反思总结,颁发结业证书
•第七天:离营,返回
三、活动费用
活动费用为每人500元,包含食宿、活动安排、训练指导等。
四、活动要求
1.学生需自备个人物品如衣物、被褥等;
2.学生需自备户外装备,如登山鞋、背包等;
3.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合地点。
五、活动意义
北游学活动不仅让学生在自然中学习,还培养了他们的团队协作、领导能力和适应能力。
通过挑战自我并与自然和谐相处,学生能够获得成长和收获。
六、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北游学活动的同学可在校园宣传栏上填写报名表,并缴纳活动费用至指定账户。
以上为北游学活动方案,希望参加的同学踊跃报名,一起感受大自然的魅力!。
课外体育活动规章制度

课外体育活动规章制度一、宗旨与原则1. 本规章制度的宗旨是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提高学生的体育素养,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同时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竞争意识。
2. 所有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的学生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听从教练员和领队的指挥,服从组织安排。
3. 教练员和领队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学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竞技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4. 在课外体育活动中,所有参与者应当尊重规则、尊重对手、尊重裁判,遵守比赛规则和组织纪律,坚持公平竞争,追求体育道德。
二、组织管理1.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开展各类课外体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
2.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参加相应的课外体育活动,但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项主要项目,并按照教练员和领队的要求参加训练和比赛。
3. 在每一个课外体育项目中,学校将设置专门的教练员和领队负责组织和管理,对学生进行指导和训练。
4. 教练员和领队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组织和管理课外体育活动,并能够有效指导学生达到预定的训练目标。
5. 学校将定期评估和调整课外体育项目的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对教练员和领队进行考核和评价,确保课外体育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6. 学校将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课外体育活动,共同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安全管理1. 在进行课外体育活动前,学生必须接受身体检查,并提供健康证明,确保身体健康,不存在不宜参加体育活动的情况。
2. 在进行课外体育活动时,学生必须准备充足的体育装备和器材,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防止意外伤害。
3. 在进行课外体育活动时,学生必须听从教练员和领队的安排,参加集体训练和比赛,不得擅自离队或违规参加其他活动。
4. 在进行课外体育活动时,教练员和领队必须对学生的安全负责,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和组织纪律,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5. 在进行课外体育活动时,学生如有身体不适或意外伤害,应及时向教练员和领队报告,接受必要的急救和治疗,确保及时康复。
北京大学体育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体育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7月修订)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2月20日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体艺[2002]1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教体艺[2002]12号)的通知精神,我校自2003年9月开始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本科生在校4年必须完成4次测试,学生在有选修体育课的学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文件精神,“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高等学校要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2006年我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恢复早操和课外锻炼制度,要求学生在有选修体育课的学期早操和课外锻炼必须达到一定次数,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专项协会活动及校内外体育竞赛。
一、课程设置本科生体育课包括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及通选课。
1.必修课根据本科教学计划,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得4个体育课程学分,每个项目学习1学期,1学分。
必修课程分为规定项目和选择项目,各2学分。
规定项目有游泳、太极拳(男生)、健美操(女生)。
选择项目40余个,学生可任选2项。
2.公共选修课体育类公共选修课,1学分/门,学生可任选,不占体育必修课学分。
3.通选课面向本科生开设的特色体育文化通识教育课程,2学分/门,学生可按通选课要求选修,不占体育必修课学分。
二、课程内容1.必修课(1)规定项目3项:①男生特色教学项目:24式简化太极拳(包括体育理论和12分钟跑)。
②女生特色教学项目:全国大众健美操锻炼标准(包括体育理论和12分钟跑)。
③游泳:要求所有在校本科生必须通过游泳200米达标,如学生已具备达标能力,可不选游泳课,选修其他兴趣选择项目3项,其余不会游泳或不能达标的学生必须选修游泳课。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园课外体育锻炼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园课外体育锻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17•【字号】京教体艺〔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园课外体育锻炼的通知京教体艺〔2021〕13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园课外体育锻炼,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以“走出教室、走向操场、阳光体育、健康成长”为主题,确保学生每天校内一小时体育锻炼,引导学生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达到“以体育人”的目的。
二、形式及内容全市中小学校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校园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号召全体学生“走出来、动起来、赛起来”。
学生校园课外体育锻炼包括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等内容。
没有体育课的当天,要安排不少于45分钟的课外体育锻炼。
(一)大课间体育活动切实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
全市中小学校每天要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严格落实课间操、眼保健操制度。
学校要因地制宜,统筹利用场地,优化时间安排,科学合理安排大课间活动内容,确保适宜的运动负荷,达到锻炼身心的目的。
同时,要利用好课间十分钟鼓励学生“走出来”到室外活动,放松身心、缓解疲劳。
(二)课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
各学校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课外体育活动。
对于场地确实有限、教室与操场距离较远、不能保证每名学生到操场参加体育活动的学校,要充分利用室内、走廊等适宜空间,通过体育游戏、室内操等方式,丰富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增强体育活动的趣味性,确保所有学生都“动起来”,享受体育活动带来的乐趣。
北京大学学生会工作计划

尊敬的老师和同学们,新一届学生会在不久前已经宣告成立,并开始充满活力地运转起来!凡事预则立,为了更好更周到地为同学们服务,我们在成立之初就做好这样一份工作计划,把它贴在网上,方便同学们了解和监督。
更希望大家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来完善我们的计划,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
和前一届学生会一样,我们也有同样的常规性活动:新生座谈会,新生杯,十佳教师的评选,校运动会,还有与团委、研会合作的“一二·九”大合唱……这些常规性活动我们都会尽心尽力地筹划好,同时,也尽量办出新意。
下面,是我们各个部做出的详细工作计划,请大家监督、斧正:宣传部:宣传部将秉承学生会从同学出发、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在这一年中,力争通过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和配合体育、文艺和学术等各部工作的有效推进,尽力为同学们多做实事,想同学之所想,做我们所能做。
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宣传部的工作计划作简要的介绍。
一、宣传部现有编制情况部长:常彧崔金柱副部长:李艳王娟周权部里的成员虽然数量上不多,但是质量上绝对过得硬,我们来自祖国的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团结起来,繁荣史学——走到了一起。
每个人都满腔热情,准备着为广大同学服务。
我们的宣言是:哪里有学生会的活动,哪里就有宣传部同学的身影。
二、主要宣传方式(学生会工作计划)宣传部作为学生会对外展现自己的重要组织,历来是策划和组织各项活动的先锋队。
我们新一届宣传部全体成员,将秉承历届宣传部师兄师姐的优良传统,勇于创新、敢于吃苦,认真完成各项宣传工作。
根据以往经验以及现有资源条件,宣传部本学年将本着继承传统与鼓励创新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以下方式:传统套路:海报+横幅+展板+传单+bbs 这些宣传方式是同学们比较熟悉而且易于获得信息的途径,虽然形式上比较老套,但是宣传效果还是好的,而且成本比较低,他们仍将是宣传部本学年工作的主要方式。
创新尝试(我们会向以下三个方面努力,至少完成一项):与学校或其它各级别电视台合作,可以制作一期或一系列宣传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小节目;创办学生会自己的报纸或者期刊;(和学术部合作,可以采用分期电子版,学期末或学年末纸板合集的方式,稿件将主要来自本科四个年级的同学。
北京大学体育课程方案及体育教学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体育课程方案及体育教学管理办法(2017年6月修订)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确立以学生为本位的体育教育思路,培养德体兼备的创新型人才,完善大学生培养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学校体育工作条例(2017)》(国务院令第676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教育部令第41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教体艺[2014]5号)以及北京大学相关规章制度等规定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体育课程方案一、课程目标1.培养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能够根据自身体质健康状况编制可行的个人锻炼计划,具有一定的体育文化欣赏能力。
2.掌握2—4项健身运动的基本方法、手段和技能,能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
3.根据自身能力设置体育学习目标,通过体育活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对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4.体验运动的乐趣和成功的喜悦,表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与合作精神。
二、课程设置本科生必须获得4个体育课程必修学分,一学期只能选修一门体育课程,成绩合格后获得1学分。
三、课程内容1.本科生必修课(每学期只能选择1个项目)(1)必修项目(指定必选)男生:24式简化太极拳。
女生:健美操(全国大众健美操锻炼标准)。
(2)兴趣选项(选择必修,每学期开设的项目略有调整)网球,网球提高班,乒乓球,乒乓球提高班,羽毛球,羽毛球提高班,篮球,篮球提高班,足球,足球提高班,排球,排球提高班,游泳,游泳提高班,体育舞蹈,健美(男),形体(女),瑜伽,攀岩,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少林棍术(男),体适能,跆拳道,散打,击剑,剑道,曲棍球,地板球,棒垒球,中华毽,拓展,射箭、高尔夫,定向和徒步运动,汉字太极和养生。
(3)体育保健体育保健课是专为身体异常、特型和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哮喘等不宜从事较为剧烈体育活动的疾病)、残、弱及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的以指导康复、保健为主的体育课程,属于体育必修课程,学生选修此课需提交校医院保健科的诊断证明,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上课。
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2007年5月31日第650次校长办公会讨论修订)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细则。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根据国家招生相关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应持《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书面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北京大学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被录取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情节恶劣者,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宜在校学习者,经北京大学校医院(以下简称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确认,通过治疗在一年内可以达到入学体检标准的,准予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在报到后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无故不办理手续离校者,不再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经治疗康复者,可在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入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时间持学生证到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不符合注册条件或未交纳学宿费者不予注册.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须请假并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含)以上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学制与学习年限第五条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以教育部对各专业本科规定学制为准,一般为四年(个别专业为五年).经批准,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体育特长生、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留学生的在校学习年限在专业学制基础上可延长两年,但学习总年限不能少于三年且不得超过六年。
大学校园体育活动策划书(10篇)

大学校园体育活动策划书(10篇)大学校园体育活动策划书1一、活动主题:强身体,促友谊二、活动背景:贯彻落实级新生“博学笃行、业精于勤”学风建设活动。
三、活动目的:提供交流空间,增进同学友谊,增强学生身体素质。
四、活动对象:经济学院全体新生五、活动时间、地点:11月07日星期1下午1点半,北园风雨操场以班级为单位集合。
六、活动流程:(一)前期准备:1、通知负责人活动时间、地点、流程2、由班长团支书提前挑选集体游戏(二)具体安排:1、西政导航:由师兄,师姐组织大家围坐成圈,听师兄师姐讲解大家在大学学习生活的一些困惑,让同学们积极交流。
2、体育活动①四人五足游戏4人一组,分两排平行而站,绑好系带,听到开始口令,两队从起点向终点开始跑,先到的队伍即为优胜者。
②跳大绳:每班分成三组,每组先选出两个人摇绳,该组其余人排成一列依次站好。
第一种:由第一个人开始,先跟着大绳跳,然后第二个,第三个……依次跟着大绳跳,集体跳绳,先出错的人摇绳,和摇绳人交换。
依次进行。
第二种:依次每个人跳过大绳,出错的摇绳。
③打羽毛球④拔河⑤30米手足情比赛竞赛办法及规则:A、比赛前,各参赛队(人数控制在4——6人)在各自赛道的起点线后排列成一路纵队,排头第一位队员将身体重心移至一侧腿,另侧腿屈膝后抬、双臂自然微屈上抬保持身体平衡。
2—4位队员将一手搭在前面同伴肩上,另一手抓住前面队员向后抬起的脚踝处,同时将自己的`重心移至与前面同伴相同的一侧腿上,另侧腿屈膝后抬成单腿支撑状,由此形成一路单腿支撑的纵队。
听到发令后,同队队员立即统一口令、步调一致地用单脚向前做单腿跳跃动作行进。
要求各队在行进途中始终保持队伍的整体一致和协调迅速,直至到达终点。
以同队最后一名队员躯干部的任何部分越过终点线,比赛方为结束。
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B、比赛中参赛队出现下列情况,均判违例:(1)比赛中,各参赛队可统一任意一脚做支撑脚,但全队必须保证整体一致性。
否则判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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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关于开展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实施办法
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2005[4]号〕文件精神,积极响应“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50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倡议,促进我校素质教育发展,不断增强大学生的体育意识,提高我校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3月起,恢复北京大学学生课余体育活动中的早操、课外体育锻炼制度,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专项协会活动及校内、外体育竞赛。
一、课外体育活动是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1.课外体育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内、外参加的除体育课以外的有组织的体育活动,是
学校进行素质教育和开展体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2.课外体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性鲜明,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具有普及与提高紧密结合、补偿性和独立性的特点。
3.课外体育活动包括:指定性体育活动和自主性体育活动。
指定性体育活动是指我校
在籍学生必须参加并达到规定标准的活动,如早操和课外体育锻炼等。
自主性体育
活动是指主动参加诸如体育专项协会、体育竞赛、体育裁判员培训等校内外体育活
动。
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具体办法
1.参加对象:校本部自2005年9月以后入学的本科学生,均需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早操
和课外体育锻炼。
学期选修体育课的学生活动内容可进行体育课内容的复习和预习,学期未选修体育课的学生,自主选择活动内容。
2.活动时间:
a.早操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早6:30~7:30。
b.课余体育锻炼时间:每周一至周五16:30~22:30;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
日8:00~22:30,冬季课余锻炼(11月1日至次年3月1日)结束时间为21:
00。
3.活动地点:
a.早操开放场地:五四体育场(包括田径场、篮球、排球、网球等室外场地);
第二体育馆室外场地;第一体育馆室外场地及未名湖沿岸。
b.课外体育锻炼开放场地:五四体育中心室内外场馆、第一、二体育馆室外场
馆、理科楼群地下教学区。
以上所有地点均包括对外开放场馆。
4.管理办法:
a.要求早操活动时间不少于15分钟、课外体育锻炼时间不少30分钟,学生持
“校园一卡通”参加体育锻炼,进出场馆时刷卡考勤。
b.在每学期的第2~16周对学生进行考勤,早操按每人每周1次要求,学期累
计考勤15次;课外体育锻炼按每人每周考勤2次要求,学期累计考勤30次。
学生学期考勤早操累计次数少于15次或课余体育锻炼少于30次时(早操可
以代替课外体育锻炼,课外体育锻炼不能代替早操),选修体育课学生因课
外作业不足而不能获得本学期体育学分,需要重修;未选修体育课学生不具
有参加学校各项评优资格。
三、鼓励学生参加有组织的课外体育活动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由学校相关部门或体育专项协会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等。
包括(1)由体育部举办的学校传统竞赛或体育活动,如田径运动会、冬季越野赛等。
(2)经体育教研部、学生课外活动指导中心批准,由体育专项协会举办的各类结合本专项内容的体育竞赛和活动。
(3)由体育教研部、学生课外活动指导中心组织的校际体育竞赛或大型社会体育活动。
对于以上不同层次的体育活动,鼓励措施如下:
1.参加校内体育竞赛和活动者,体育部根据学生参赛报名表奖励课外体育锻炼3次/
赛事。
2.参加校际体育竞赛活动者,体育部根据学生参赛报名表奖励课外体育锻炼5次/赛
事。
以上措施的实施统一由体育部群体教研室核定。
四、组织落实:
本实施方案由体育教研部负责实施,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学生课外活动指导中心协助执行。
1.课外体育活动由体育教研部主要负责,由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和学生课外活动指导
中心协助组织。
各院系、单位体育委员和专项体育协会需在相应部门指导下贯彻实
施工作计划。
2.早操作为课外体育活动规定内容,由体育教研部制订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3.课外体育锻炼采取规定参加和自愿参加相结合的形式,包括专项体育协会、课外技
术辅导。
学生的锻炼时间要求达到规定的出勤次数。
凡有组织的规定项目,可由体
育教研部安排专项教师指导并有固定的时间和提供必需的体育场馆设施、器材保障。
4.学校体育文化节是以院(系、所、中心)为单位参加的全校性体育活动,每年4~5
月举行,体育文化节突出校园文化的特点,活动内容体现知识性、趣味性和教育性,为不同的学生提供展示个人风采的机会。
5.校际运动竞赛是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活跃校园文化、
塑造良好育人环境的重要平台。
校际运动竞赛包括北京市、全国及国际间以单项锦
标赛、邀请赛、对抗赛等形式不定期举行,须由体育教研部或校团委组织、批准方
可参加。
教务部学生工作部体育教研部
200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