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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民营医院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民营医院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营医院的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民营医院的管理与操作,包括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民营医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医疗伦理,做到守法经营,诚信服务。

第四条民营医院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遵守规章制度,勤勉尽责,维护医院形象。

第二章医疗服务规范第五条民营医院应设立专职医疗服务负责人,负责医疗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技能,遵循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行为合法、安全、有效。

第七条民营医院应建立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患者的医疗记录,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第八条民营医院应定期对医疗设备和药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九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医疗风险评估等环节。

第十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医疗巡回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医疗环境、医疗设备、医疗操作等情况。

第十一条民营医院应定期组织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和患者满意度调查,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第四章医疗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医疗事故做出及时报告,并及时做出处理。

第十三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医疗安全防范措施,包括医疗危机预案、医疗风险管理等措施。

第十四条民营医院应定期组织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财务管理规范第十五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保证财务透明和安全。

第十六条民营医院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和合法性。

第十七条民营医院应控制好医疗费用,合理定价,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虚高价格。

第六章管理制度落实第十八条民营医院应将本规章制度向全体员工宣传,建立相应的执行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十九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医院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民营医院规章制度

民营医院规章制度

民营医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营医院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

第三条本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秉承“仁爱、敬业、精医、创新”的院训,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本院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本院设院长一名,负责医院的全面工作。

设副院长若干名,协助院长开展工作。

第六条本院设立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行政管理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第七条本院设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质量安全和医德医风建设。

第三章医疗管理第八条本院严格执行医疗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医疗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九条本院实行医师资格和执业注册制度,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后方可执业。

第十条本院实行病历管理制度,医务人员应当认真书写病历,保障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本院严格执行药物管理制度,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合理使用药物,不得滥用抗生素和激素。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二条本院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检查和评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第十三条本院实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本院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医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五条本院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为患者提供人性化的医疗服务。

第十六条本院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制度,对患者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患者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七条本院加强患者安全管理,预防患者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患者人身安全。

第六章人员管理第十八条本院实行员工招聘制度,严格按照招聘程序选拔合格员工。

第十九条本院实行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民营医院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民营医院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民营医院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营医院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营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

第三条民营医院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民营医院应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医院的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民营医院应设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的日常运营管理和行政事务。

第六条民营医院应设立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工作。

第七条民营医院应设立护理部门,负责护理质量和护理管理工作。

第八条民营医院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

第九条民营医院应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员工培训。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医疗质量监测、评估和改进机制。

第十一条民营医院应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患者满意度调查等。

第十二条民营医院应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第四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三条民营医院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提供公正、公平、透明的医疗服务。

第十四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患者的诉求和关切。

第十五条民营医院应加强患者安全教育,提高患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章:员工管理第十六条民营医院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七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八条民营医院应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第六章:罚则第十九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理。

民营医院章程范本

民营医院章程范本

民营医院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医院的组织管理,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为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本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医疗卫生行业规范,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本医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确保医院管理的科学、民主和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设立董事会,为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负责决定医院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预算等重大事项。

第六条医院设立监事会,对医院的财务管理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七条医院设立院长,负责医院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院长由董事会任命,并向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医院设立医疗质量与安全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感染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负责医院的专业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药品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十二条医院应积极开展医疗科研工作,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确保医院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医院成立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医院董事会所有。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

请注意,上述章程仅供参考,实际制定时应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进行具体调整和完善。

在正式实施前,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民营医规章制度

民营医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营医院管理,保障医院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医院与员工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医院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培训第五条医院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

第六条招聘员工时,应全面考核应聘者的能力、素质和健康状况,择优录用。

第七条招聘员工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不得扣押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劳动合同与工资福利第九条医院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

第十条医院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

第十一条医院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十二条医院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带薪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假等福利待遇。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三条医院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十四条医院因工作需要,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但应依法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十五条医院应依法安排员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五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医院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医院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正确使用。

第六章违规处理与争议解决第十九条医院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二十条医院违反本制度,损害员工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营医院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营医院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营医院。

第三条民营医院应坚持“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服务宗旨,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为核心,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四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医疗质量监督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民营医院应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医务部门负责人兼任,成员包括临床、医技、护理等相关部门人员。

第七条临床科室应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八条民营医院应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明确医疗质量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九条民营医院应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十条民营医院应加强病案管理,规范病案书写和保存,提高病案质量。

第十一条民营医院应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保障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民营医院应加强医疗服务流程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十三条民营医院应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制定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预防患者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医疗质量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监督制度,对医疗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考核制度,对医疗质量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六条民营医院应根据医疗质量考核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提高医疗质量。

民营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民营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民营中医医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营中医医院的管理和运作,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民营中医医院的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民营中医医院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中医医疗规范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民营中医医院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隐私。

第五条民营中医医院要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六条民营中医医院要注重科研和教育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七条民营中医医院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沟通机制,促进团队合作和协调。

第八条民营中医医院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九条民营中医医院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理机制,确保患者和员工的安全。

第十条民营中医医院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民营中医医院应当设立院长、副院长、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等相关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院长是民营中医医院的最高管理者,负责医院的整体运作和管理。

第十三条副院长协助院长处理医院的日常事务,分管医务、护理、药学等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医务部负责医院的临床工作、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护理部负责医院的护理工作、卫生保洁管理、护理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药学部负责医院的药品采购、管理和药房工作,保证用药安全。

第十七条民营中医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其他职能部门,如财务部、市场部、人事部等。

第十八条民营中医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科室制度,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和权利。

第三章医疗服务第十九条民营中医医院要坚持中医理论和中医医疗技术,提供优质的中医医疗服务。

第二十条民营中医医院要保证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和技术水平,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第二十一条民营中医医院要建立患者档案管理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

第二十二条民营中医医院要按照规定收费,不得擅自提高医疗服务费用。

第二十三条民营中医医院要建立预约挂号和排队就诊制度,方便患者就医。

第二十四条民营中医医院要保证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定期维护。

私营医院规章制度模板范本

私营医院规章制度模板范本

私营医院规章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管理工作,保障医院正常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项管理工作,包括医疗服务、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医院应当坚持以病人为中心,遵循医疗法规,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制度落实。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标准,开展医疗服务活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保管,保障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医院应当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配送和使用的规定,确保药品安全。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管理制度,保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医院应当加强放射性药品和放射性医疗设备的管理,严格执行放射性安全防护规定,保障患者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急救管理制度,确保急危重症患者的及时救治。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任职要求。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合理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为医院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活动,保证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加强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资产采购、验收、保管和使用制度,保障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合理控制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第五章:内部监督与风险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内部监督机构的职责,加强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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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目录一、基本制度1、行政管理2、业务管理3、劳动纪律4、处罚办法二、会议制度1、院长办公会2、院务会3、中层干部会4、例会(朝会、月会)三、办公会议事规则四、大查房制度1、行政大查房2、业务大查房3、夜间大查房五、总值班制度六、请示报告制度七、住院职工病员食堂管理规定灵宝金城医院基本制度一、行政管理1、院领导要严于律己,弘扬正气、身先士卒、甘愿奉献,带出好院风,好团队,坚持值班、值日及考核检查制度,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2、科主任、护士长要以身作则,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所负责科室内的各项任务和临时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

3、临床一线职工要围绕病人做好一切医疗服务工作,接待病人要热情、周到、体贴、不得推诿刁难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

全员围绕“让病人便利,让家属放心,让社会满意”的工作宗旨。

行政后勤人员应积极服务好医、药、护、技一线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推诿扯皮,科室书面反映的问题,三天内予以答复和解决,紧急问题随时解决。

4、药品、财务、后勤、保卫等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安全,因工作疏忽发生失盗、短缺、失效、报废等应予以赔偿,并追究相关行政与法律责任,5、各类数据统计资料和文字,文本材料要规范、准确、详实且按规定时间交报有关部门。

6、所有职工不得参与赌博、偷窃、欺诈、嫖娼、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违法违纪活动,一经发现认定,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外,视情节从严给予行政处理。

7、所有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病人及家属红包、现金、贵重物品等,禁止出席病人组织的一切宴请或娱乐活动。

8、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收受各医药生产经营产业、医疗器械公司等提供的药品、器械回扣。

9、学习培训与在职继续教育是医院的一项基本制度,全院职工要不断学习,积极参加培训,坚持在职学习,鼓励各方面创新。

元芳对学习优秀、开拓进取的个人实行奖励。

二、业务管理10、医生必须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护士必须认真履行《护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医技科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药师必须认真履行《执业药师法》的有关规定。

11、所有医、药、护、技人员要严格遵守和履行卫生部颁发的工作制度与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准确执行各种技术操作规范。

12、防范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任何原因所引发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按照《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13、坚持首诊负责制,病历书写规范制,住院首次记录由接诊医师4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由经治医师24小时内完成,进修、实习医生不得书写出院(死亡)记录和病案首页,病例按市卫生局考核标准,必须达到九十分以上,处方合格率达98%以上。

14、出院病历必须归档管理,不得销毁、遗失、住院号不得错编、重编或漏编。

15、严格医技检查登记制度,医技检查申请单、报告单书写合格率、病检率、阳性率要达到规定要求。

16、严格传染病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谎报,不得出具虚假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及健康证明。

17、各种护理文件书写及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达到90%以上,护理“三基”理论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

18、严格执行输液巡回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认真做好病人的基础护理,危重病人护理。

19、设备使用要按操作规范进行,专人负责,按时维护保养。

20、会诊制度:科内会诊由科室组织,科间会诊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推诿,院内大会诊由科室提出,业务院长安排。

三、劳动纪律21、执行上班签到制,医院职工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工作期间要衣帽整齐、佩戴胸卡、形象端正。

行为得体、礼貌待人。

22、科室内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干私活、下棋、玩扑克等,不得作出一切影响病人诊疗工作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23、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科室内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除规定科室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一律不得使用电炉。

24、各类车辆及非工作用的私有物品不得存放科室或工作场所。

25、请假(病、事假)调休等须有书面审批手续(科主任→护士长→办公室),经批准后,按批准时间执行,产假按国家规定时间执行。

(请假一天以内由科主任审批,三天以内院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院长审批。

)四、处罚办法26、违反医院基本制度规定的,除条文明确规定外,一般违纪每人罚款50元,严重违纪或一月内重复违纪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27、迟到、早退、脱岗者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1)、早上8:00,下午1:30时间之后,签到机收起。

迟到半小时之内按医院规章制度处理,五分钟之内罚款五元,此后每超过五分钟扣五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论;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三天论。

并每周公布本周迟到早退人员名单。

(2)、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并告知科主任,口头请假不作数。

超过一天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三天以上需由何毅伟签字同意。

28、实习、进修人员违反医院工作制度的,受罚比例与职工等同。

29、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科室及职工违纪违规,除直接与间接责任按制度处罚外,追究科室主任、护士长的连带责任,属连带责任的按罚款数额的30%计罚。

30、所有罚款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会议制度一、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一般每旬一次。

院长办公会由正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亦可根据会议内容,确定相关人员到席,会议的议题由院长确定,主要是研究决定医院发展建设、经营管理、人员调配、业务规划等重要事项:各科室提请院长办公会决定的问题,会前填写议题单,提交院办公室,由于院办主任向院长汇报后,安排议程与时间。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由分管院长与相关科室组织实施,院办负责协调督促,并及时向院长报告。

二、院务会院务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研究落实解决医院运行过程中的矛盾与问题。

三、中层干部会议由院长主持,副院长及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安排部署全院性重要活动,安排当前重要活动,协调解决有关事项。

四、例会1、朝会:以科室为单位,由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主持,每日8时召开,主要内容为值班医护人员汇报一天科室工作。

病房管理与病人诊疗护理情况,传达医院有关精神,科室负责人下达有关指令,安排具体工作。

2、月会:由院长主持,全院职工参加,各科主任汇报当月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医疗质量、危重病人管理、制度落实、服务态度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等情况,院领导点评,院长安排下月工作要点。

五、院长办公室会议议事规则1、院长办公会召开时间:一般每旬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主持,特殊情况确需召开,而院长不在医院时,经请示院长后,由院长指定主持工作的副院长主持召开。

3、需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有关方面必须做好工作,认真填写议题内容,准备论证和调研资料,拟定解决措施和办法,并经分管院长同意,在会前两天交院办公室,由院班主任汇集后,递交院长确定议题,未列入议题的事项,会上不做讨论。

4、参加会议人员应按时到会,集中精力研究工作,会议期间一般不会客,不办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准泄露会议讨论情况和会议决定的机密事项。

院办主任认真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会议记录,对一些重大或重要问题应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科室贯彻执行。

5、对会议决定的问题,要明确主办科室和协办科室,院长协助了解解决执行情况和催办有关事项,并把办理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6、办公会议会风简朴,讲究效率,发言者围绕主题,言简意赅,概念清楚,观点明确,杜绝不负责任的漫无边际与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现象。

大查房制度一、行政大查房院长或行政院长领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一月一次,检查医、护质量、后勤保障、医风医技,职工思想工作,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的意见,现场办公奖优罚劣,推进工作。

二、业务大查房业务院长、各业务科室主任、护士长参加,一周一次,深入科室检查医疗、护理、医技等有关业务活动,指导业务工作。

三、夜间大查房院领导带队,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以岗位考勤、夜间急救、医疗秩序为主要内容,不定期。

总值班制度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与业务有关得科室人员参加,负责处理医院非办公时间的业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急办事项。

2、值班时间为每天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

3、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上岗情况,工作情况及医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4、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如巡视病房或离开值班室时u,要在总值班处告知去向。

5、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超出当班人权限或解决有困难时,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6、做好值班记录,于第二日上班后向下一班人员交班,并向院办简要通报值班情况。

7、若临时突发紧急、重大事件,值班人员可先行组织力量处理,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参与,同时尽快向院领导汇报。

8、值班人员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须经院办同意,方可调换班序,绝不能擅自换班或找人代替。

9、值班人员巡查时要亲到现场,避免电话传报,敷衍马虎。

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1、若有严重工伤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群体中毒事件、甲类传染病,以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及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使用时。

3需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5、丢失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精神类、麻药品时。

6、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存在争议不能确诊的病人时。

8、重大经济开支与重大经济损失事件。

9、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议,接受院外任务时。

10、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11、职工发生打架斗殴、赌博、酗酒闹事等,与社会上发生冲突的涉法治安事件。

七、食堂管理规定为保证医院值班医护人员和病员就餐的及时安全有序,杜绝浪费现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1、就餐人员范围:聘请的外地专科医护人员以及值班医护人员。

其他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医院就餐。

2、如遇抢救危重病人或临时手术,不能回家吃饭的医护人员,应及时向后厨报告,安排临时就餐。

3、其他职工如离家较远,中午不方便回家吃饭,按每人每月交150元伙食费后,中午即可在食堂就餐。

4、所有就餐员工,均需提前报后厨安排。

凡未报餐人员不得在食堂就餐。

5、食堂实行分餐制,主食吃多少打多少,杜绝浪费,就餐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就餐,不得将饭菜打包带走,亦不得提前就餐。

6、凡发现浪费、打包外带、不遵守就餐秩序等现象,每次处罚十元。

附文:以上规章为总规章,医院将根据以上制定详细制度流程,金城医院所有职工按照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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