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汽车加气站(标准版)
加气站标准

加气站标准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汽车用天然气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气站”)安全生产和运行、维护、管理中统一的技术规范与操作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充装天然气工作压力不大于25.0MPa、环境温度-40℃~50℃,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要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天然气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中加气设施的安全生产和运行维护。
其他类型天然气加气站的安全生产和运行维护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规范,但提倡使用本规范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17820 天然气GB18047 车用压缩天然气GB/T19237-2003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GB50028-93(2002年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235-19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1998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A95-1995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CJJ51-2001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SY/T6151-1995 钢质管道管体腐蚀损伤评价方法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质技监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汽车用压缩天然气经过加工符合燃气汽车用能标准的压缩天然气。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发表日期:2006年5月29日目次2术语 (3)3一般规定 (3)4站址选择 (3)5总平面布置 (4)6加油工艺及设施 (5)9消防设施及排水 (6)10电气装置 (7)11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7)附录A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8)附录C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8)2术语2.0.1加油加气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2.0.2加油站: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2.0.7站房: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2.0.8加油岛: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2.0.10埋地油罐: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口储罐2.0.12密闭卸油点: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2.0.13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2.0.14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到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3一般规定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3的规定:表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4站址选择4.0.2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4.0.4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表4.0.4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5总平面布置5.0.1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0.4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围墙2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0.4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3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5.0.2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5.0.3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坡设计3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沥青路面5.0.4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设计不应小于4.5m。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加气站标准

3 基本规定
3.0.1 加气站应根据区域交通和地理环境,以及液化石油气汽车发展的需要,确定合理
的建设规模,应单独建 设,也可与城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瓶站,汽车加油站毗邻建设。 3.0.2 向加气站供应的液化石油气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汽车用液化石油气》SY 7548 规定的质量指标。 3.0.3 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罐(以下简称储罐)总容量应根据汽车用液化石油气供需情 况确定,一般储备天数宜取 1—2D。 3.0.4 向加气站供应液化石油气的方式,一般为罐车拉运;当加气站靠近液化石油气储 配站时,宜采用管道输送。 3.0.5 液化石油气罐车卸车宜采用液化石油气泵(以下简称泵)和液化石油气压缩机(以 下简称压缩机)联合作业的方式;给汽车加气宜采用泵加压力的方式。 3.0.6 加气站的登记和储罐容量划分应符合表 3.0.6 的规定。 表 3.0.6 加气站的登记和储罐容量划分
《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DB15T-471-2010)

DB15/T471—2010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Code for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Liquefied Natural Gas(LNG)Vehicle filling station2010- 07-22发布2010 - 09-01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2)1围 (3)2规性引用文件 (3)3术语 (4)4加气站分级和站址选择 (4)5总平面布置 (7)6工艺设施 (9)7消防设施及给排水 (12)8电气装置 (13)9建筑物、采暖通风、绿化 (13)10施工 (14)11预冷及试车 (14)12保冷 (14)附录 A (规性附录)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15)附录 B (规性附录)本规用词说明 (16)条文说明 (17)前言为了规自治区境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LNG和CNG两用站的推广应用,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订本规。
本标准主要参照GB/T 20368《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标准》、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等标准编制。
本规共分为12章和2个附录,主要容包括围,规性引用文件,一般规定,术语,加气站分级和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工艺设施,消防设施及给排水,电气安装,建筑物、采暖通风、绿化和施工等方面的规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华油天然气股份、市质量技术安监局、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仲文旭、靖向阳、马达、田广新、吕行、林、涛、雅晶、王亚平、岩、东宏、徐光、宇栗、永胜、海波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1围1.1 为规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气站)的建设,符合安全生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的要求,制定本规。
1.2 本规适用于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和L-CNG两用加气站,且储存量不超过180m3,L-CNG加气站工作压力不大于25Mpa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气站工程的设计、施工。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Code for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automobile gasoline and gas filling stationGB 50156--2002(2006 年版)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9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 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其中,第3.0.5、3.0.7、4.0.4、4.0.5、4.0.6、4.0.7、 5.0.8、6.1.2、6.1.2A、7.1.4(1、2、3、4)、7.4.1、7.4.3、7.4.4、 8.5.2、8.6.2、9.0.10、12.2.2(1、2、3)、12.2.11、12.5.2、12.5.4、 12.5.8、12.7.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通知建标 [2002] 126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1998] 244 号)、《关于同意修订完善〈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函》(建标 [1999] 273 号)和《关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便 [2002] 03 号)的要求,建设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92 进行了修订。
加气车辆进站须知(标准版)

加气车辆进站须知(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914加气车辆进站须知(标准版)(1)凡进入加气站加气的车辆须先登记并办理IC卡,经检查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后方可进站加气。
(2)汽车进站前,车上乘客全部下车,在加气区外等候。
司机将汽车按指定方向进入加气区,缓慢进入充气位置后停车(速度限制为5千米/小时以下),拉紧手制动,汽车发动机熄火,关闭汽车总电源,打开加气口盖做好加气准备。
驾驶员严禁私自动用站内设备、设施。
(3)进站车辆必须严格遵守站内秩序,服从加气站工作人员的安排停放在指定位置。
站内不得鸣放喇叭。
禁止车辆在加气站内随意停放、洗车、检修等。
其他个人自备机动车、摩托车、助动车不得进入加气区。
(4)充气结束后,经加气操作人员同意,驾驶员方可启动汽车(5)站内严禁烟火,禁止使用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
站区内严禁拍照、摄像。
(6)驾驶员要配合相关资料的填写及计量收费工作。
(7)加气时驾驶员远离售气机50CM,不要站在售气机正对面,待显示加气完毕后拔IC卡。
(8)钢瓶的首次检验和第二次检验为每三年进行一次,第二次检验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对出租车用钢瓶的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第二次检验的有效期为一年。
XXX图文设计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 1 总则, 2 术语, 3 一般规定, 4 站址选择, 5 总平面布臵, 6 加油工艺及设施o 6(1 油罐o 6(2 工艺系统, 7 液化石油气加气工艺及设施o 7(1 液化石油气质量和储罐o 7(2 泵和压缩机o 7(3 液化石油气加气机o 7(4 液化石油气管道及其组成件o 7(5 紧急切断系统o 7(6 槽车卸车点, 8 压缩天然气加气工艺及设施o 8.1 天然气的质量、调压、计量、脱硫和脱水o 8(2天然气增压o 8(3 压缩天然气的储存o 8(4 压缩天然气加气机o 8(5 加气工艺设施的安全保护o 8(6 压缩天然气管道及其组成件 , 9 消防设施及给排水, 10 电气装臵o 10(1 供配电o 10(2 防雷o 10(3 防静电o 10 (4 报警系统, 11 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o 11(1 采暖通风o 11(2 建筑物o 11(3 绿化, 12 工程施工o 12(1 一般规定o 12(2 材料和设备检验o 12(3 土建工程o 12(4 工艺设备安装o 12(5 管道工程o 12(6 电气仪表施工o 12(7 防腐蚀工程o 12(8 交工文件, 附录A 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附录B 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 附录C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 本规范用词说明1 总则11(0(1 为了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1(0(3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淮的规定。
2 术语2(0(1 加油加气站 automobile gasoline/gas filling station 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版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条文说明)GB50156-20021 总则4 站址选择o6.1 油罐o6.2 工艺系统7 液化石油气加气工艺及设施o液化石油气质量的储罐8 压缩天然气工艺及设施o天然气的质量、调压、计量、脱硫和脱水o压缩天然气管道及其组成件9 消防设施及给排水o供配电11 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o采暖通风12 工程施工o12.1 一般规定1 总则1.0.1 汽车加油加气站属危险性设施,又主要建在人员稠密地区,所以必须做到安全可靠。
技术先进是安全的有效保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也要兼顾经济效益。
本条提山的各项要求是对设计提出的原则要求,设计单位和具体设计人员在设计汽车加油加气站时,还应严格执行本规范的具体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达到条文中提出的要求。
考虑到在已建加油站内增加加气站的可能性,故本规范适用范围除包括新建外还包括加油加气站的扩建和改建工程及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的工程设计。
加油加气站设计涉及的专业较多,接触的面也广,本规范只能规定加油加气站特有的问题。
对于其它专业性较强、且已有国家或行业标难规范作出规定的问题,本规范不便再做规定,以免产生矛盾,造成混乱。
本规范明确规定者,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做规定者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 一般规定3.0.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气母站)所用天然气现在基本上是采用管道供气方式,利用市区已建供气管网时,由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用气量较大,且是间断用气,所以要求设站或引气时不要影响管网其它用户正常使用。
本规范允许汽车加油站和汽车加气(LPG、CNG)站合建。
这样做有利于节省城市用地、有利于经营管理,也有利于燃气汽车的发展。
只要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是可以做到安全可靠的。
国外燃气汽车发展比较快的国家普遍采用加油站利加气站合建方式。
从对国内外LPG加气站和CNG加气站的考察来看,LPG加气站与CNG加气站联合建站的需求很少,所以本规范没有制定LPG加气站与CNG加气站联合建站的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燃气汽车加气站(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88
燃气汽车加气站(标准版)
燃气汽车加气站是近几年来为适应燃气汽车的快速发展,而开发的一套加气系统。
加气站通常由液化气储存、升压、输送管路、控制、安全报警、加气机及计量等部分组成。
该系统配有升压装置、储罐(钢瓶)内液化气自动感知装置、自动切换装置,还可建立中控系统,实现自动安全报警、数据自动记录、自动打印、自动储存等功能,便于运行管理。
汽车加气站示意如图1-4-5所示。
图1-4-5汽车加气站示意
汽车加气站属危险性设施,又主要建在道路和人员稠密地区,其建设和布置应严格执行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确保其安全可靠。
一、加气站的建设和布局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根据其储罐储存能力的大小,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总容积46~60m3
二级总容积31~45m3
三级总容积小于或等于30m3
一级加气站不允许建在城市建成区内。
1.站址
汽车加气站站址的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地方。
城市建成区内的汽车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2.防火距离
汽车加气站内液化石油气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
液化石油气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
小于表1-4-3的规定。
表1-4-3加气站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口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项目
名称
液化石油气卸车点
放散管管口
加气机
重要公共建筑物
100
100
100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25
18
18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一级保护物
二级保护物
16
14
14
三级保护物
13
11
11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22
20
20
其他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
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16
14
14
室外变配电站
22
20
20
铁路
22
22
22
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8
8
6
次干路、支路
6
6
5
架空通讯线
国家一、二级
1倍杆高
一般
0.75倍杆高
架空电力线路
电压>380V
1倍杆高
电压≤380V
0.75倍杆高
3.汽车加气站的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站内停车场和道
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单车道路宽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转弯半径不宜小于9m。
4.加气站的宽度不应小于1.2m,并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
0.2m。
二、加气工艺设施
①汽车用液化石油气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SY7548《汽车用液化石油气》的有关规定。
②加气站内的卸车泵流量不宜小于300L/min。
③向燃气汽车加气应选用充装泵。
充装泵的计算流量应依据其所供应的加气枪数量确定。
④潜液泵宜设置在电机运行温度至45℃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超温自动停泵保护装置。
⑤加气机不得设在室内,其数量应根据加气汽车数量确定。
每辆汽车加气时间可按3~5min计算。
加气机附近应设防撞栏。
⑥加气系统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2.5MPa,加气枪的流量不应大于60L/min。
液化石油气储罐、泵、压缩机、管道及其附件见本书相关章节的叙述。
三、电气装置
①加气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其供电电源宜采用电压为380V/220V的外接电源。
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应符合现行的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②加气站的储罐、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且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为共用接地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③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④加气站内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泵房和压缩机房等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其报警器宜集中设在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报警器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SH3063《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