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版模板
2020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新修订参照模板

▪ (六)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及质量信 息管理; (七)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 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八)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及 处理;
▪ (九)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 (十)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 (十一)开展药品质量管理教育和 培训;
▪ 新修订GSP提高了对冷链药品储 存、运输设施设备的要求,特别 规定了冷链药品运输、收货等环 节的交接程序和温度监测、跟踪 和查验要求,对高风险品种的质 量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与医改“十二五”规划及药品安全 “十二五”规划等新政策紧密衔接
▪ 新修订GSP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应制 定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制度,并对 药品验收入库、出库、销售等环节 的扫码和数据上传等操作提出具体 要求。
新修订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013年1月22日,卫生部令第90号 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新版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简介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 GSP)是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 本准则。现行GSP自2000年颁布实施 。
▪ 从2005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着手开展调查研究,探索GSP修订, 2009年正式启动修订工作 。2013年 2月20日通过。
▪ 新修订GSP规定了药品零售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 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 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 ,指导合理用药。
▪ 具体的内容,如计算机系统、仓储 温湿度监测系统、药品收货和验收 、冷藏和冷冻药品的储存、运输等 管理规定,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制定相应细化的管理文件, 以GSP附录的形式另行发布,作为 GSP组成部分一并监督实施。
最新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包括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是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所需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总和。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以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适用于预定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药品,并最大限度减少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的风险。
第四条本规范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附录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相关的药品或生产质量管理活动,可根据情况适时修订。
第五条本规范不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劳动安全等管理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诚实守信地遵守本规范。
第七条企业可以采用经过验证的替代方法,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中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适用于预定的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九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各部门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十条企业应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第十一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应以完整的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并监控其有效性。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应确保符合下列要求:1. 药品的设计与研发应考虑本规范的要求;2. 明确规定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保证本规范的实施;3. 明确管理职责;4. 保证生产以及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5. 确保中间产品所需的控制以及其它中间控制得到实施;6. 确保验证的实施;7. 严格按各种书面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8. 只有经质量受权人批准,每批产品符合注册批准以及药品生产、控制和放行的其它法规要求后,方可发运销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版与2023年修订版对比表《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如下简称药物GMP)是药物生产和质量管理旳基本准则。
我国自1988年第一次颁布药物GMP至今已经有20数年,其间经历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订,截至2023年6月30日,实现了所有原料药和制剂均在符合药物GMP旳条件下生产旳目旳。
新版药物GMP共14章、313条,相对于1998年修订旳药物GMP,篇幅大量增长。
新版药物GMP吸取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按照“软件硬件并重”旳原则,贯彻质量风险管理和药物生产全过程管理旳理念,愈加重视科学性,强调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到达了与世界卫生组织药物GMP旳一致性。
新版药物GMP修订旳重要特点:一是加强了药物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大幅提高对企业质量管理软件方面旳规定。
细化了对构建实用、有效质量管理体系旳规定,强化药物生产关键环节旳控制和管理,以增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旳提高。
二是全面强化了从业人员旳素质规定。
增长了对从事药物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素质规定旳条款和内容,深入明确职责。
如,新版药物GMP明确药物生产企业旳关键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必须具有旳资质和应履行旳职责。
三是细化了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献管理规定,增长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深入完善了药物安全保障措施。
引入了质量风险管理旳概念,在原辅料采购、生产工艺变更、操作中旳偏差处理、发现问题旳调查和纠正、上市后药物质量旳监控等方面,增长了供应商审计、变更控制、纠正和防止措施、产品质量回忆分析等制新制度和措施,对各个环节也许出现旳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积极防备质量事故旳发生。
提高了无菌制剂生产环境原则,增长了生产环境在线监测规定,提高无菌药物旳质量保证水平。
生产青霉素类等高致敏性药物必须使用独立旳厂房与设施,分装室应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旳废气应经净化处理并符合规定,排风口应远离其他空气净化系统旳进风口;生产β内酰胺构造类药物必须使用专用设备和独立旳空气净化系统,并与其他药物生产区域严格分开。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模板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2. 本公司所有药品生产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质量管理部,负责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2. 质量管理部下设质量保证(QA)和质量控制(QC)两个小组,分别负责生产过程的监控和产品质量的检测。
三、人员管理1. 所有参与药品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 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培训,提升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厂房与设施管理1. 生产区域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 生产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校验,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物料管理1. 所有原辅料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并有完整的质量检验记录。
2. 物料的存储应符合其物理、化学性质,防止交叉污染。
六、生产过程管理1. 严格按照批准的生产流程进行操作,任何更改必须经过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
2. 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应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和记录。
七、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1. QA小组负责监督生产过程,确保所有操作符合GMP(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2. QC小组负责对生产出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
八、文件与记录管理1. 建立完整的文件管理系统,包括生产记录、检验记录、设备维护记录等。
2. 所有文件和记录必须按照规定保存,便于追溯和审查。
九、产品召回与不良反应监测1. 建立产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问题产品,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2. 设立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收集和分析药品使用后的不良反应信息。
十、自检与外部审计1. 定期进行内部自检,评估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2. 接受并配合外部审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合规性。
十一、持续改进1.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措施。
2. 定期审查和更新本制度,以适应新的法规要求和技术发展。
十二、附则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最新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包括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是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所需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总和。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以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适用于预定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药品,并最大限度减少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的风险。
第四条本规范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附录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相关的药品或生产质量管理活动,可根据情况适时修订。
第五条本规范不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劳动安全等管理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诚实守信地遵守本规范。
第七条企业可以采用经过验证的替代方法,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中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适用于预定的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九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各部门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十条企业应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第十一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应以完整的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并监控其有效性。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应确保符合下列要求:1. 药品的设计与研发应考虑本规范的要求;2. 明确规定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保证本规范的实施;3. 明确管理职责;4. 保证生产以及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5. 确保中间产品所需的控制以及其它中间控制得到实施;6. 确保验证的实施;7. 严格按各种书面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8. 只有经质量受权人批准,每批产品符合注册批准以及药品生产、控制和放行的其它法规要求后,方可发运销售。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模版(2篇)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模版(一)药品的质量验收、陈列储存、养护制度1、库房发至药房的药品,领药人员应核对药名,清点数量,查对有效期,进行外观验收。
2、药品应按剂型、类别、性质、贮存条件分别进行摆放,如生物制品,酶制剂存放冰箱(温度维持在2℃-8℃)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3、每日上午和下午对室内温湿度、冰箱温度进行检查调控,并同时登记。
(二)效期药品的管理1、效期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过期失效药品不得发给患者。
2、有效期低于半年的药品不得入药房。
3、做到每周计划领药,实行少量多次补充。
4、零发药品做到“先进先出、易变先出”。
5、将近效期药品填入《近效期药品登记表》,对于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各部门之间调剂使用,或通知临床尽量使用。
6、针对有效期在____个月内的药品,通知库房联系供货单位,协商予以退货或换货。
7、一季一大查,一月一小查,每季度对药品逐一过目,仔细检查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观,做到定期登记、杜绝药品过期失效。
(三)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1、验收药品是,发现包装破损、渗漏、瓶口松动、霉变、异物等现象时,应联系库房,予以更换。
2、在调配过程中发现药品变色、裂片、沉淀、无标签等现象时,应联系库房,予以更换。
3、护士在配液过程中,应予仔细检查,若发现有变色、沉淀、异物、瓶口松动、瓶身裂纹等现象时应联系药房,药房予以更换。
4、将不合格药品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科主任。
(四)退回药品管理1、发至护士或患者手中的药品,若因特殊情况需要退回,对退回药品应问明原因,仔细检查外包装、内包装,并核对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与药房药品是否一致。
一致方可办理退回手续,并进行登记;不一致不予退回。
2、院内自制制剂、拆零药品、已损坏内外包装的药品不予退回。
3、生物制剂不得退回。
4、对于退回药品属于质量问题的应通知库房联系更换或者报损,并查明原因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科主任,不得使用。
(五)卫生管理1、药品储存、陈列场所保持通风、整洁、明亮、墙壁不乱钉,禁止悬挂衣物,屋顶、墙壁、门窗、货架无积尘及蜘蛛网。
最新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包括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是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所需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总和。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以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适用于预定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药品,并最大限度减少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的风险。
第四条本规范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附录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相关的药品或生产质量管理活动,可根据情况适时修订。
第五条本规范不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劳动安全等管理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诚实守信地遵守本规范。
第七条企业可以采用经过验证的替代方法,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中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适用于预定的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九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各部门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十条企业应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第十一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应以完整的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并监控其有效性。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应确保符合下列要求:1.药品的设计与研发应考虑本规范的要求;2.明确规定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保证本规范的实施;3.明确管理职责;4.保证生产以及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5.确保中间产品所需的控制以及其它中间控制得到实施;6.确保验证的实施;7.严格按各种书面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8.只有经质量受权人批准,每批产品符合注册批准以及药品生产、控制和放行的其它法规要求后,方可发运销售。
2024版GMP批生产记录模板
2024版GMP批生产记录模板GMP是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旨在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根据GMP的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完整的批生产记录,以记录产品的批次、生产过程和相关质量控制数据。
以下是一个2024版GMP批生产记录模板的示例,全文超过1200字:批生产记录批生产记录编号:(填写批生产记录编号)产品名称:(填写产品名称)批号:(填写批号)生产日期:(填写生产日期)有效期至:(填写有效期至日期)I.基本信息1.原辅材料信息(列出所有使用的原辅材料,包括通用名称、批号、生产厂商、规格、数量等信息)2.工艺流程(描述产品的制造过程,包括每个步骤的操作方法、时间要求和所需设备等)II.生产操作(记录所有生产操作的具体情况,并附上操作人员的签名和日期)1.清洁消毒(记录清洁消毒操作的具体情况,包括用的消毒剂、清洁物品、清洁消毒方法等)2.原辅材料配制(记录原辅材料的配制情况,包括称取量、配制方法、配制人员等)3.生产操作(记录生产操作的具体情况,包括操作时间、操作人员、操作方法等)4.中间检测(记录中间检测的结果和操作过程,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等)5.清洗消毒(记录清洗消毒操作的具体情况,包括用的消毒剂、清洗物品、清洗消毒方法等)III.质量控制1.原辅材料检验(记录原辅材料的检验结果和操作过程,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2.产品质量控制(记录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3.清洁验证(记录清洁验证的结果,包括验证方法、验证结果等)IV.记录审查和批准(记录记录审查和批准的情况,包括审查人员、审查结果、批准人员等)V.核查和验证(记录核查和验证的情况,包括核查对象、核查方法、核查结果等)VI.问题处理和改进措施(记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对策,以及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VII.批记录摘要(对整个批生产过程进行摘要,包括生产情况、使用的原辅材料、质量控制情况等)VIII.备注(记录任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以上是一个2024版GMP批生产记录模板的示例,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进行修改和调整。
2024年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2024年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模版(一)药品的质量验收、陈列储存、养护制度1、库房发至药房的药品,领药人员应核对药名,清点数量,查对有效期,进行外观验收。
2、药品应按剂型、类别、性质、贮存条件分别进行摆放,如生物制品,酶制剂存放冰箱(温度维持在2℃-8℃)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3、每日上午和下午对室内温湿度、冰箱温度进行检查调控,并同时登记。
(二)效期药品的管理1、效期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过期失效药品不得发给患者。
2、有效期低于半年的药品不得入药房。
3、做到每周计划领药,实行少量多次补充。
4、零发药品做到“先进先出、易变先出”。
5、将近效期药品填入《近效期药品登记表》,对于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各部门之间调剂使用,或通知临床尽量使用。
6、针对有效期在____个月内的药品,通知库房联系供货单位,协商予以退货或换货。
7、一季一大查,一月一小查,每季度对药品逐一过目,仔细检查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观,做到定期登记、杜绝药品过期失效。
(三)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1、验收药品是,发现包装破损、渗漏、瓶口松动、霉变、异物等现象时,应联系库房,予以更换。
2、在调配过程中发现药品变色、裂片、沉淀、无标签等现象时,应联系库房,予以更换。
3、护士在配液过程中,应予仔细检查,若发现有变色、沉淀、异物、瓶口松动、瓶身裂纹等现象时应联系药房,药房予以更换。
4、将不合格药品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科主任。
(四)退回药品管理1、发至护士或患者手中的药品,若因特殊情况需要退回,对退回药品应问明原因,仔细检查外包装、内包装,并核对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与药房药品是否一致。
一致方可办理退回手续,并进行登记;不一致不予退回。
2、院内自制制剂、拆零药品、已损坏内外包装的药品不予退回。
3、生物制剂不得退回。
4、对于退回药品属于质量问题的应通知库房联系更换或者报损,并查明原因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科主任,不得使用。
(五)卫生管理1、药品储存、陈列场所保持通风、整洁、明亮、墙壁不乱钉,禁止悬挂衣物,屋顶、墙壁、门窗、货架无积尘及蜘蛛网。
最新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包括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是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所需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总和。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以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适用于预定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药品,并最大限度减少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的风险。
第四条本规范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附录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相关的药品或生产质量管理活动,可根据情况适时修订。
第五条本规范不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劳动安全等管理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诚实守信地遵守本规范。
第七条企业可以采用经过验证的替代方法,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中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适用于预定的用途,符合注册批准或规定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九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各部门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十条企业应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第十一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应以完整的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并监控其有效性。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应确保符合下列要求:1. 药品的设计与研发应考虑本规范的要求;2. 明确规定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保证本规范的实施;3. 明确管理职责;4. 保证生产以及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5. 确保中间产品所需的控制以及其它中间控制得到实施;6. 确保验证的实施;7. 严格按各种书面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8. 只有经质量受权人批准,每批产品符合注册批准以及药品生产、控制和放行的其它法规要求后,方可发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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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修订)
( 卫生部令第79号)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修订) 》已于 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经过, 现予以发布, 自 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 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 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第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坚持诚实守信, 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质量管理
第一节原则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 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 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 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第六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 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 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第八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 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 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
第九条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
( 一) 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
( 二) 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 三) 管理职责明确;
( 四) 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 五) 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 六) 确认、验证的实施;
( 七) 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
( 八) 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 九) 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
( 十) 按照自检操作规程, 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十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 一) 制定生产工艺, 系统地回顾并证明其可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
( 二) 生产工艺及其重大变更均经过验证;
( 三) 配备所需的资源, 至少包括:
1.具有适当的资质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
2.足够的厂房和空间;
3.适用的设备和维修保障;
4.正确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标签;
5.经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
6.适当的贮运条件。
( 四) 应当使用准确、易懂的语言制定操作规程;
( 五) 操作人员经过培训, 能够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
( 六) 生产全过程应当有记录, 偏差均经过调查并记录;
( 七) 批记录和发运记录应当能够追溯批产品的完整历史, 并妥善保存、便于查阅;
( 八) 降低药品发运过程中的质量风险;
( 九) 建立药品召回系统, 确保能够召回任何一批已发运销售的产品;
( 十) 调查导致药品投诉和质量缺陷的原因, 并采取措施, 防止类似质量缺陷再次发生。
第三节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包括相应的组织机构、文件系统以及取样、检验等, 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 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 一) 应当配备适当的设施、设备、仪器和经过培训的人员, 有效、可靠地完成所有质量控制的相关活动;
( 二) 应当有批准的操作规程, 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取样、检查、检验以及产品的稳定性考察, 必要时进行环境监测, 以确保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 三) 由经授权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取样;
( 四) 检验方法应当经过验证或确认;
( 五) 取样、检查、检验应当有记录, 偏差应当经过调查并记录;
( 六) 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必须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检验, 并有记录;
( 七) 物料和最终包装的成品应当有足够的留样, 以备必要的检查或检验; 除最终包装容器过大的成品外, 成品的留样包装应当与最终包装相同。
第四节质量风险管理第十三条质量风险管理是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 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审核的系统过程。
第十四条应当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 以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五条质量风险管理过程所采用的方法、措施、形式及形成的文件应当与存在风险的级别相适应。
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节原则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 并有组织机构图。
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 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
质量管理部门能够分别设立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
第十七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 负责审核所有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
质量管理部门人员不得将职责委托给其它部门的人员。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适当资质( 含学历、培训和实践经验) 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应当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
岗位职责不得遗漏, 交叉的职责应当有明确规定。
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当过多。
所有人员应当明确并理解自己的职责, 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要求, 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包括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
第十九条职责一般不得委托给她人。
确需委托的, 其职责可委托给具有相当资质的指定人员。
第二节关键人员
第二十条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 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
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能够兼任。
应当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它人员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