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公务员面试分析

热点面对面】第一篇——假广告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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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两会期间,《军事大参考》、《环球文荟》、《军事周刊》等多家报纸同时刊登广告,说由他领衔100多名中科院院士研制出咳喘专用药“克咳圣方”,这则虚假广告让钟南山院士气愤不已。事实上,这并不是他第一次“中招”了,2012年他就莫名其妙地成了“紫茶颗粒”的代言人。

无处不在的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无论是街头宣传册、大型推广活动,还是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虚假保健食品广告铺天盖地,以机构、专家、患者名义轮番现身说法,花样百出,其疗效被吹得神乎其神,药到病除、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超高治愈率。然而,实际效果却与广告宣传相去甚远。虚假违法广告以种种诱惑让消费者真伪难辨,消费者花钱买到的商品却达不到声称的功效或是根本不能使用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标准表述】

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惯用伎俩,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以次充好,广告促销产品时,把质量低劣、价格昂贵的产品说成是价廉物美。

二是编造历史,谎称其产品优质,历史悠久老字号或是名牌产品,百年品质,值得信赖。

三是虚张声势,宣称在一些有权威性、正式的商品博览会或质量评比会上得了什么大奖,实际子虚乌有,故弄虚玄。

四是移花接木,利用名人效应,公众崇拜名人心理做广告,拼接广告视频,将名人植入自己的产品广告。

五是夸大其词,在广告中毫无科学根据的使用诸如“永葆青春”、“绝无副作用”、“药到病除”等夸张词语,夸大产品功效,诱使消费者购买等等。

[原因分析]

虚假广告之所以存在,原因在于一个“利”字,这足以解释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为何铺天盖地,经久不衰。从商品到广告,从厂商到广告商,无不充斥着利益追逐。利益诱惑面前,法制的缺席、监督的失控、道德的沦丧、人性的泯灭,必然导致唯利是图的集体膨胀和喷发。

[对策措施]

打击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迫在眉睫,主要应采取以下方式。

一是要完善法制,因为广告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和立法的滞后性致使虚假违法广告有机可乘,完善法制,就是要细化惩处措施,做到有法可依。

二是要加大监管,相关机构部门要加大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是要加大执法部门渎职的处理。有的时候,有的执法人员监守自盗,和厂商、广告商沆瀣一气,搞运动式执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定程度助长了虚假违法广告的四处蔓延,因此,对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同样需要严加管制,加大渎职犯罪的处置力度。

四是要加大虚假违法广告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辨别真伪的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对虚假保健食品的防范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多管齐下,挤压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生存空间,让其无处可逃。

热点面对面】第二篇——“清卡”彰显反腐力度

【背景链接】

5月27日,中央纪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具体要求是:纪检监察系统在职干部职工要在6月20日前自行清退所收受的各种名目的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此举在网络上引起一片赞誉。

【综合分析】

近年来,高尔夫、美容、餐饮等各种高档会所发放的会员卡,越来越受到一些人的青睐。这些会员卡大多具有私密性,不记名,不限消费对象,不同等级的会员卡有不同的消费区域,迎合了一些人的身份需求。但由于会员卡消费具有一定隐蔽性,很难认定是别人送的还是自己买的,在某些地方,会员卡正在演变为行贿受贿标的,成为利益输送的新渠道。

其一,不收现金只收卡是一种典型的隐蔽腐败。不收现金只收卡是典型的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我国的刑事法典虽然把贿赂物象严格界定为“公私财物”,即承认物化的利益而忽略非物化的利益,但无论从哪个角度审视,会员卡也应该属于低层次的、物化的利益,和金钱并没有本质区别。司法实践中,也会将官员所收的会员卡金额计入受贿数额之中。是以,清退会员卡,应置于腐败治理的高度,其性质绝不止是对作风维度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治理。

其二,收受会员卡严重影响政府形象。收受购物卡、会员卡虽不是明目张胆的收受现金,因为仍是事实上的权钱交易,同样会给社会发展、政府形象、公平效率造成损害。比如,一些政府官员以“会员”身份出入于包括餐饮、休闲娱乐和私人会所在内的高档消费场所,相对隐秘地进行奢侈消费、奢靡勾当,已经显现出了一种新型的“会员卡腐败”,也极大的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其三,会员卡仍不能承担腐败所有的责任。作为行贿受贿的载体之一,各类会员卡也是在票子、房子、车子等“硬通货”遇冷之后的替代物。撇开专项清退的成效不说,即使它们被彻底清除,会不会有新的载体取而代之。有价证券、艺术品、子女留学等等都可以充当贿赂物角色。腐败治理要对腐败载体实现全方位的无缝监管,不留死角。

【意义】

相比更多腐败情形,“会员卡”腐败可以说是“蚂蚁腐败”“芝麻腐败”。不过,这种“小腐败”,却并非想象中那么无害。不标金额、不具实名,匿名性导致很多人放松了思想的堤防,伸出不该伸的手,终致落马。正因此,清退会员卡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当头棒喝”的效果,让那些一时糊涂者警醒,阻住因小而失大、积少而成多的腐败进程。更何况,虽然有些会员卡可能金额不大、“福利”不多,但面铺得大、点撒得广,加起来同样是“大事”。而这样涉及众多人的大范围行动,显然也更能起到反腐教育之用。

【措施】

一方面,除了依靠官员“自我净化”,更要充分吸收群众参与。依靠官员“自我净化”

肯定会有效果,但还远远不够。应该充分吸纳广大民众参与进来,多一些监督,就会多一份动力,也才能真正将这一活动推向深入。毕竟,私人会所再隐秘,也不可能躲得过所有人的眼睛。

另一方面,清理会员卡不能止于纪检干部,而是应该逐步扩展到所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那些易于发生腐败的权力部门。其一,向隐蔽腐败开刀的做法,可不局限在会员卡,对各种购物卡,各种隐形权钱交易,都应该严惩不贷,绝不手软。其二,还要建立会员卡使用实名登记制度,让各种隐性腐败无法得逞。其三,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以会所为代表的高消费场所的监管,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打击查处力度,杜绝“隐形权力寻租”的可能性。不断织密“笼子”,不断推出新招,反腐工作就能更进一步。

【热点面对面】第三篇——农地补贴补了谁

【背景链接】

为鼓励各地大胆探索农业规模化、产业化,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各级地方政府也加大了对土地流转的财政支持力度。然而,在不少地方,政府对农地大规模流转的财政支持中,滋生了一些新的问题:

在许多地方,政府制定财政扶持制度吸引涉农企业到农村流转土地。企业流转土地面积越大,得到的各种财政支持就越多。在这样的政策导向下,一些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财政补贴,往往片面追求土地流转规模,甚至虚报农地流转面积。

同时,在有些地方政府提供的大量财政补贴并没有对接到那些真正从事种植的种粮大户手上,而是被一些所谓的“大户”攫取。

【深入分析】

财政补贴被种粮大户攫取的原因,一方面,这些虚假的“大户”能够获得来自政府的直接补贴款,从他手里流转土地的其他农户能否得到补贴,往往要视跟“大户”的关系如何而定;另一方面,“大户”还能获得农田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和农业机械配套项目。如此,这些居于分级承包体系顶端的所谓“大户”,攫取了大部分的财政补贴优惠,那些真正从事耕种的种粮大户,则难以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

农地流转“套补”,是科学发展“上下不平行”的典型体现,扭曲了政策本意,浪费了财政支出,还伤害了种粮人的种地热情。现行的农地大规模流转财政支持制度,亟待查缺补漏,升级完善,提升政策实施绩效。

【对策措施】

首先,政府应明晰农业发展相关的考核,避免将土地流转规模作为政绩考核的主要标准,以减轻地方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压力。

其次,引导农地大规模流转朝理性、务实方向发展。对于流转成千上万亩面积土地的种

粮大户,应该适当干预,尤其要禁止激进的、不切实际的土地大规模流转行为。

再次,国家应加大土地流转面积核查力度,杜绝通过虚报土地流转面积套取补贴的现象,对那些虚报土地流转面积的农业大户和企业,要采取高强度的惩罚措施,提高其违法成本。

最后,国家应该减少财政直接补贴数额,改为以间接补贴为主,比如提高种子补贴、农田水利设施补贴和农业机械补贴等的比例,以尽可能减少套取直补资金的现象。

【热点面对面】第四篇——贫困县重奖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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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中国第一个世界职业拳王熊朝忠衣锦还乡,家乡云南省马关县奖励他75万元,另有企业捐赠一套花园住房。对此,有网友大泼冷水,质疑马关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主要任务是脱贫,创业,以县财政奖励一名拳击手,似不妥当。

【综合分析】

全国许多地方政府对载誉而归的体育健儿进行表彰,已是司空见惯的事,经常见诸报端。但马关县拿出75万元奖励却引起网民广泛关注,一些网民批评马关县的做法,认为政府不应该拿财政的钱来进行奖励,尤其是贫困县更不应该。有网友称:真不知道这种奖励,是依据何种条例办事的。

一方面,拳王精神值得弘扬。熊朝忠是中国首位世界级“拳王”。他从一个普通农民,为了生活曾当过电脑修理工、种过香蕉,又去当矿工钢,最后才走上了职业拳击的道路。正是凭着自强不息的精神,成为中国首位世界职业拳王,地方政府为其举行大会表彰,号召百姓尤其是青少年是学习“拳王精神”这种做法值得鼓励。马关县奖励熊朝忠目的是本意也是为了弘扬拳王精神的正能量,属于一种城市营销手段,进一步传播和提升城市的知名度,让大家还知道云南省有一个马关县。

另一方面,政府财政资金奖励私人不妥当,在程序上有缺失。虽然本意是为了弘扬“拳王精神”,但是作为贫困县,马关县政府奖励拳王的措施以及程序不能违背相关政策与法律。政府财政是纳税人的钱,动用须经得人民群众知情同意。重奖拳王其实是将公共财产赠予私人的行为,应当由民意代表即人大代表审议决定。因为依据法规,地方财政的收支,都需经当地最高权力机构人大批准。类似重奖等临时性支出,亦不能例外。根据立法法,政府进行决策必须要举行公开听证。即使群众很自豪,但“自豪情绪”并不是“知情同意书”,因此政府此举依然存在程序上的不合理。

【启示】

马关县的做法存在着诸多考虑不周之处。而作为县一级政府,其行政行为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多的瑕疵,不可不谓是“头晕脑热”的结果。而引发这种症状的根源是一些地方政府的错误政绩观。对他们而言,一旦自己治下的地区出现了某一行业的成功人士,便予以大肆的宣传,刻意提炼出各种“精神”,并借此来为自己的政绩增光添彩。就以马关县的情况为

例,县政府相关领导可能从来就没有关注过拳击运动,但是一旦听说自己辖区范围内出现了“拳王”,便马上炮制出“拳王精神”,并十分豪爽地斥巨资进行全套的包装工程,希望能够方便快捷地炒红自己的政绩。

【对策措施】

其一,建立更合理化的奖励方式。首先政府可以倡导建立社会化的慈善基金,吸引社会爱心人士进行捐赠,这样既可以不动用财政资金而又能对做出贡献的运动员进行表彰和奖励,从而取得双赢效果;其次政府应该为运动员提供更好的训练环境,以追求更多的更快、更高、更强等精神荣誉。相对于物质奖励,政府更应该考虑的是为运动员提供更好的训练环境,从专业化的角度提供帮助,推动运动员更加看重核心荣誉即竞技的荣誉,而非奖金、官职等外部荣誉。

其二,政府要推行阳光政务来应对公众质疑。公众关注此事的绝大部分焦点在于马关县的政务透明性。要让账目变得清晰,欲让公众的关切有了现实的回应,马关县需要开展阳光政务,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即公布从哪些方面可以省下75万元,让公众来考量、对比一番,这样的“省下”到底合理不合理,还有,各部门的各种预算,到底经不经得起现实的考量。唯有公众聚焦的疑问,能得到妥善的回答,并且在以后的类似问题中都能做到政务的阳光与公开,才可能让质疑平息。

其三,部分官员要改变错误的政绩观。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政府的当务之急应当是将本来就不充裕的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上来,先搭好基础平台,再来谈论精神追求,才是正确的顺序和方法。地方政府官员应该秉持着求真务实的政绩观,用好每一分财政资金,脚踏实地地为一方百姓做一些事情,为自己争取到一份更有含金量的政绩单。

【热点面对面】第五篇——打一场奶粉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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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3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婴幼儿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上强调,幼儿奶粉的质量安全,既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必须突出解决重点产品的质量问题,这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当前要把提升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水平作为突破口,把优质国产品牌树起来,使消费者的信心提起来。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随机抽取25个品牌奶粉,对营养、微生物、矿物质、污染限量、真菌毒素限量等20项指标进行质量检验,结果表明16个国产品牌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9个原装进口产品中有3个产品不合格,且价格还成倍高于国产品牌。但这次抽查“国产婴幼儿配方奶粉性价比优于进口同类产品”的结论,却没有受到外界认可,许多人甚至认为抽查结果不足信。

【原因分析】

“三鹿奶粉”事件后,尽管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但个别乳制品企业仍罔顾社会责任和道德法律,问题奶粉频频出现,使得奶粉安全问题成为不少家长的心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婴幼儿奶粉已日益成为广大婴幼儿的必需主食,质量安全工作至关重要。保障婴幼儿食用安全、放心的

奶粉,关系下一代健康成长,关系千百万家庭的幸福和国家民族的未来。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和监管力度,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但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毒奶粉”等事件,严重地危害着下一代的身体健康,消费者对国产奶粉的信心有待增强。

【对策措施】

打一场提高婴儿奶粉质量的攻坚战,生产企业要勇担首要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光靠政府管是管不出来的,关键在企业。要严格准入制度,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兼并重组,鼓励做大做强;要转变支持方式,真正扶优补优,对企业、对奶农的补贴,不能撒胡椒面,不达质量标准,不能一味补贴;要帮助企业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打一场提高婴儿奶粉质量的攻坚战,政府要实施更严格的全过程监管。要像监管药品一样,监管婴儿奶粉。监管标准、监管手段、监管过程,都要更加严格,更加有效,全程可控,全程可溯。对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都要落实在具体部门。

打一场提高婴儿奶粉质量的攻坚战,重在重塑消费者信心。信心的恢复,需要一个客观过程,需要一个积极的舆论环境。政府的每一分努力,企业的每一分改进,都应该让全社会看得到、感受到,以此提振信心。

提升婴儿奶粉质量安全之箭,挽弓月满,已在弦上。要保证离弦之箭准确中的、不偏不倚,仍需各方用力。

【热点面对面】第六篇——中国式挤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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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早上,湖北襄阳樊城领秀中原写字楼,很多人赶着上班,有16名大人和2名小孩一起从一楼进入核载13人的1号电梯。工作人员喊了半天,没人肯下来。由于严重超载,电梯直接从1楼下坠到负一楼,18人全部被困。

【综合分析】

挤公车、挤地铁、挤电梯……中国式拥挤的多样存在,也不能单纯归咎于人们“心太急”,还与许多资源供给不足有关系。一些人也渴望悠然慢生活,但面对优质资源紧俏,不得不先下手为强,打破头也要挤入名额有限的名校与好单位,拼了命也要早买房早立业,唯恐沦为“剩男与剩女”。面对已满员的电梯,不管三七二十一也要挤进去,这背后也有一种习惯性的驱使。

其一,“中国式挤电梯”折射出于电梯的配备和使用方面的不足。一方面,目前国家对于电梯的各项规定中,大多偏向于电梯安全等方面,而对于电梯的数量或者运行速度等方面则无硬性规定。一些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尽量减少电梯数量,或是改用价格更为低廉的小电梯、慢电梯,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当搭上一部电梯比挤上一趟公交车还难,挤上电梯的幸运儿不会轻易放弃。

其二,害怕迟到等心理的影响致使无人下电梯。“中国式挤电梯”往往发生在写字楼。

由于各公司上下班时间撞车,造成“空中塞车”的小高峰。电梯超员后主动退出,固然彰显了谦谦君子风范,但却要多等上几分钟甚至更长时间,面临迟到扣奖金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顾不上绅士风度。

其三,素质缺乏的背后更是一种利己主义思想。不管这18个人学历如何、干啥职业,发生这样的悲剧,都会遭遇世人“没有安全意识”、“素质低”之类的口诛笔伐。人口诛笔伐的,其实是一种利己主义思想。“让领导先走”大可不必,“让他人先走”无论如何都应该——即使做不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但有机会“既不损己,却能利人”,在社会需要真善美、广泛提供正能量的今天,这是每个人都应该和必须做到的。

【启示】

中国已进入“陌生人社会”。机遇与挑战同在,温暖与冷静同行。社会转型必然“阵痛”。有观点认为,互不信任增加了社会运行的成本,也让人的情绪变得负面。一方面对陌生人处处提防,另一方面抱怨“人性冷漠”;一方面指责他人“麻木不仁”,另一方面又提醒亲人朋友遇事少“出头”。这种纠结提示,从传统的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必须处理好重构社会信任这一课题。除此之外,还应该重构陌生人社会里的道德准则,倡导陌生人间的谦让、礼让,以及健全法律并为之保驾护航。

【措施】

一方面,增加各类资源的供给。努力增加各类资源的供给,并且尽可能让硬件设施更加人性化,舒缓人们本不该紧绷的神经,使人们能更从容地工作与生活。人为“添堵”在设计时必须避免,可能的情况下更当升级。对此,可以借鉴国外经验。例如在英国,电梯配备的比例和大楼的承载人口数量有关,一般要求是能够在5分钟之内所有电梯共同启动可以承载大楼总人数的13%。在澳大利亚,在同一写字楼里不同的公司往往会自发采取错峰上下班甚至是错峰午餐的方法,有效缓解高峰期电梯拥挤的情况。

另一方面,构建守秩序遵规则的软环境不可或缺。关于秩序,不能理解为让别人遵守,使自己受益。也不能狭隘地认为自己守规,别人违规,便是自己吃亏。健康的社会氛围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有序会提高效率,合理的规则能够确保公平与公益,最终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与此同时继承和发扬良好的传统礼仪和习惯,做好自己,为下一代做榜样,控制好正在滑坡的社会道德,为中国的社会道德大堤加固!

【热点面对面】第七篇——信“大师”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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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调的“气功大师”王林,因为7月份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的一次登门拜访,而被卷入舆论漩涡,继而遭到公众巨大质疑。在这些质疑当中,让这位曾经名不见经传的“气功大师”一跃成为网络名人,全国各地的网友都为他瞩目。

【综合分析】

从上世纪80年代起,社会上“气功大师”就层出不穷。他们表演的绝技或特异功能,听起来都匪夷所思:“驾驭220伏电流治癌症”“水下闭气两个多小时”“空盆来蛇”等。内行人一看就知道,这些伎俩,不过是“民间杂耍”。但从“神医”张悟本到“神仙道长”李一,再到王林,他们为什么能一再跳上“神坛”,其背后原因值得深思。

其一,全民性的科学素质缺失。2003年国内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公民比例仅为2%。除了过早文理分科之外,国内的教育在科技之中明显偏重于更有实用性的技术。即使是学理工科出身的人,不少人能够熟练地运用公式演算,却对科学的方法论不甚了解。正是这样的氛围这样的土壤中,才有那么多人需要回到古代的风水八卦、气功点穴、宗教迷信中去寻找精神资源,才会诞生那么多呼风唤雨的骗子。

其二,科学的局限性,给了“气功大师”们生存的土壤。毫无疑问,科学不是万能的。人类承认科学不是万能的,恰恰是科学的,正如承认理性的局限性,恰恰是理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人需要靠非理性去认识这个世界。要扒开某些“气功大师”们的画皮,其实很简单,用点事实和逻辑常识即可。“用气功隔几十米都能戳死你”的王林,就被媒体曝光当年坐牢时因说大话,被人揍得鼻青脸肿。在这个事实面前,“隔空发功”就如同一个笑话。

其三,最终的原因还是源于升官发财的封建迷信心理。虽然每一个人去拜访大师,都有各自不同的目的,但归根结底,无非是为了名利二字。真可谓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由此可见,官员拜访无非是为了个人的升迁。这种把个人前途不寄托在工作实绩上而是寄托在大师身上,确实让人匪夷所思。

【启示】

李一、张悟本之流已经一个接一个地倒下了。满嘴跑火车的大师,终有一天会露出自己的神棍嘴脸。可是对那些听上去明显天花乱坠的说辞,还有这么多人笃信不疑,巴巴地赶上门去拜访,这多少有点让人匪夷所思。什么是科学,什么是迷信,民众应该有个基本的判断吧。即便是病急乱投医,也不见得要将愚昧落后的文化当成最后一根稻草。所以,王大师倘若没有发功治病的价值,但质疑、考究的价值却是不可抹杀的,这也算是给社会正本清源,给全民进行了一次科普教育。

【措施】

王林的神话被揭穿了,但如果科学理性的力量不够强大,人们仍然把自己对未知的恐惧、对成功的渴望,寄托于某种未知力量的保佑,这些“气功大师”的生存土壤就依然存在,过不了多久又会卷土重来,顶多换个“马甲”而已。彻底告别这些“大师”,需要我们唤回科学与理性的精神。

提高我国公众的科学素养,要在全社会参与、全方位出击、多层次开展科普工作,促进公众科学素养的全面提高。

第一,政府部门要重视科普工作。科普工作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政府应将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科普工作目标纳入责任制考核。要加大科普投入,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力度,并提高科普活动的频率,推进重大科普活动的开展,使更多的人有机会参与到科普活动中,通过亲身参与科学技术活动了解科学技术的本质和发展状况,有效地推动公众科学素养的提高。

第二,政府要壮大科普工作者队伍。要从改革现行体制入手,稳定现有科普人员,发展壮大科普队伍。对从事科普工作和热心科普事业的人进行适当奖励,鼓励更多的人投身到科普队伍中来。在对有志于科普事业的教师、医生、科技工作者等人员的职称评定时,将

其发表的科普文章也作为评定依据之一。

第三,社会各界都应当组织参加各类科普活动。科普是公益事业,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科普的对象是全体公民,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等国家机关和学校、医院、工厂、新闻出版、影视文化团体等企、事业单位都应当结合各自的工作开展科普活动,积极投身科普事业。

第四,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科学普及、提高公众科学素养中的作用。除正规教育外,大众传播媒体是我国公众获得科学技术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影响我国公众科学素养变化的重要因素。

第五,加强对弱势群体的科普工作。农民、退休人员、家务劳动者和丧失劳动能力者是科学素养水平最低的群体,他们同时又是重要的人口组成部分。因此要加强农村科普和对城市居民科普的工作力度,增加居民们了解科学技术信息的渠道,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

【热点面对面】第八篇——“天空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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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各地在建和计划建设的摩天大楼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它们不断刷新着“最新”和“最高”的纪录,引发了社会公众的热议。尤其是7月份在湖南长沙开工建设的“天空之城”再次成为舆论焦点,这个号称高达838米、比目前世界第一高楼迪拜的哈利法塔还要高10米的摩天大楼,受到广泛质疑。

【综合分析】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全国各地建设大楼不断“求新”、“求高”,似乎成了各城市之间无形的竞赛。去年,正在兴建的中国第二高楼湖北武汉绿地中心尽管已高达606米,但仍计划更改规划进行拔高,冲击中国第一高楼;紧接着,高达660米的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已经开建;随后,已经列入规划的山东青岛777大厦则高达700米。

一方面,这些摩天大厦在质量和安全上存在忧患。事实上,自从“天空之城”这个号称要在7个月内建成世界第一高楼的项目开工之时,社会公众对其质疑之声就不绝于耳。此外,“天空之城”惊人的建设速度更是存在质量和安全的隐忧。多位专家表述摩天大楼这么快的建设速度有点不靠谱。强调速度的同时,意味着牺牲质量,因为施工过程中水泥强度、混凝土、柱都需要一个过程,钢结构也需要一个应力的适应过程。大楼也是有沉降过程的,比如说一座楼10层的时候是一个重量,100层、200层又是不同的重量,会造成下面地基基础的变形,只有稳定了才能再往上盖,这些都需要时间周期。并且“天空之城”所宣称的这套建造技术在国际上没有先例,具有极大的实验性质,建成以后要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测。此外,该项目承诺造价相对又是非常低的,因而只有两种可能,要不就是在建造技术上有惊世之举,要不就是一个骗局。

另一方面,摩天大楼被错用为城市名片。各个城市在争相建设更高的大楼,是为建设城市名片,提升城市形象。建设高楼大厦最初本身是为了节约土地,为了在城市中心享用更好的交通、医疗、就学等公共设施,适当提高容积率,让更多人享用公共设施。但是现在却成为一个城市的名片。在为城市争得光环的同时,这些摩天大楼也为城市发展埋下隐忧。就自身而言,在消防、抗震等方面它们表现得更为脆弱;对城市而言,它们对地下设施、交通的潜在影响难以估测。虽然建高楼的时候,可能会为地方的GDP带来比较快的发展,但是过

度建设却推高了房地产泡沫。从市场的经济角度来看,往往大楼越高,成本越高,后期维护等问题会不断涌现。地方政府在推动高楼建设的时候容易,但是如何跟城市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就很难了,所以不能面对高楼头脑发热,不理智地建设过多的高楼。

【启示】

一座“天空城市”的背后,是房地产开发商对财富的炫耀,更是为了赚钱不顾城市和谐发展的写照;是地方政府对发展和政绩渴望的写意,限制城市建筑的高度,就是在维护城市的健康和谐发展,盲目地求大,求高,求气派,只能丑化城市,巨额的建设费所形成的债务最后只能由老百姓埋单,这也是一种破坏式发展的行为;一座“天空城市”的背后,政府权力指使若隐若现,名义上是企业盖高楼,但是政府也成了“二业主”,动力都来源于经济开发,政府教育开发商,各自盘算着自己的小算盘,而忘记了城市建设这盘和谐大棋,实质很荒谬,但是表面上却符合规定,不能不说是潜规则使然。

【对策措施】

一方面,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在对相关项目审批、监督过程中,切忌单纯从政绩角度出发,而应更多地考虑摩天大楼对公众安全与城市生态的影响。毕竟,为官一任,出政绩容易,留下美名难。别拍脑袋决策,拍拍掌剪彩,拍屁股走人,却给城市留下永久的疮疤。

另一方面,作为投资建设者,应重视这些质疑声音。注意压缩高层建筑规模,抑制超高层建筑的盲目建设。确需建设的高层、超高层建筑,要提高智能建筑标准。同时更加慎重地审视相关规划方案,不仅要考虑自身资金实力、技术水平,还应高度关注项目的安全性与良性运作,不可拿公众安全开玩笑。

【热点面对面】第九篇——“尸体”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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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下午,在武汉中山大道,十多名赤膊男子披麻戴孝,用门板抬“尸”并宣称城管打死人了。它引发群众围观和网民声援。岂料没过多久,“死者”耐不住天热,竟又“复活”并趁乱逃跑。经调查,抬“尸”示?威,原来系小贩一手策划。

【综合分析】

当一听说城管又“打死人”时,感到非常愤慨,有图有真相,几乎把舆论支持票都给了小贩。当小贩“尸体”“复活”后在荒诞之余感觉受骗,使人哭笑不得。冷静一想,觉得“诈尸”闹剧背后藏有许多实质真相问题,让人再也笑不起来。

其一,事情假象的广泛传播表明城管应对不力。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城管在执法中没有和小贩发生“冲突”,那么小贩不会“无缘无故”找上城管,从而导致后面的闹剧。无论是武汉市城管局还是事发地所属的江汉区城管局,在应对此次闹剧时,都没有做到将信息及时公开。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官方却闭口不提事情的真相,也难怪公众会认为是城管真的打死了人,城管应对不力为闹剧提供了“有利条件”。城管部门如果能在第一时间公布事件的真实情况,那么或许就没有“诈尸”闹剧的发生。

其二,“诈死”说明商贩行事方法存在问题。近期,城管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城管也有好有坏,执法时有“暴力”也有“温情”;小贩同样有善有恶,被“欺负”的弱势商贩值得同情,但寻衅滋事的不法商贩也必须加以“整治”。就此次“诈尸”事件而言,

城管或许有暴?力执法之嫌,有处置不力之过,但十多名赤膊男子披麻戴孝在中山大道佳丽广场示?威,还将江汉城管某执法队门牌给取了下来,如此“聚众闹事”已触犯法律。所以,在维护商贩权益的同时,也应打击占道经营、拉帮结派与城管对抗的不法团伙。

其三,“诈死”也反映出少数网友的“不理性”。微博中配发了几张图,并加以“城管搞死人”、“欺负老百姓”等文字,立马就引发了网友们对城管一致声讨。姑且不论传播者是有意散发“假消息”,还是真心关注城管执法,维护商贩利益,如此“草率”散播未经核实的消息,引发舆论实为不妥。同时,无证摊贩占道经营,必定影响城市交通,作为负责城市秩序的城管部门要不要管理和维持秩序都是一个问题。而管理之后,涉及利益问题,肯定会有摩擦或冲突,网友们需要更理智的分析和看待。

【启示】

这种“大闹维?权”的路数值得我们反思。许多问题一闹就灵,一旦形成舆论压力,就会加快案件的处理速度。就城管与商贩而言,“暴?力执法”与“大闹维?权”的冲突矛盾不能真正有效化解,闹剧就不会真正谢幕。即便是小贩的闹剧,也有其不少合理的因素。商贩要生存,城管要维护市容秩序,要寻找两者的共同点,要有真和谐。为商贩辟出合法的市场,为城管文明执法多些规范,不让“诈尸”闹剧有一点机会,才是正道。

【对策措施】

一方面,城管要文明执法。解决此类事件的关键在于文明执法。城管要多口多动脑,不要动手动脚,城管的一句粗暴的语言也许是事件发生的引线。

另一方面,规范市场经营不能只靠城管,工商与社区,甚至于政法部门,也要参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要加强法制建设,让人人学法、守法、懂法,依法办事,管理者首先要依法,普通群众也要知法。

【热点面对面】第十篇——“撑伞女孩”照片引发诚信危机

【背景链接】

日前,一则“清洁工中暑,小女孩撑伞”的报道,感动了无数网友。但是,在事件当事人清洁女工汤大姐的指证下,小女孩替昏倒清洁工撑伞竟是一起精心策划并恶意欺骗的摆拍事件。当事人霍先生称,该事件是其自编自导,并表示,“我真不知道这个踢爆的人有何居心!他不踢爆的话,大家都相信这是真的,大家都很感动,这是很好的正能量”。

今年3月,媒体报道,“一名满头白发的老人盯着快餐店里的盒饭直流口水,被一名过路的女孩瞅见了,女孩当即买来盒饭并单膝跪地将饭一口一口喂进老人的嘴里。”一时间,这名女主角被誉为“深圳最美女孩”。但事后证明,这是商业策划。

【综合评论】

①消费公众善心,不可原谅。

今天,人们正在为薄如蝉翼的社会信任危机而焦虑、扼腕,如果再放任这种伪善大行其道,势必对社会信任产生摧毁性打击——谁还会相信好人好事?谁还会存善念、行善举?行善最基本的前提就是信任,当信任被瓦解乃至肢解,日后公众再碰到类似事情时一定半信半疑,节

制善心,甚至条件反射地认为是炒作,是策划,从而变得冷漠麻木,这就导致真正做好事的人得不到肯定和呼应,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及时帮助。

②想做公益事业,就不能用欺骗手段

清华大学教授李强称,“既然想做公益事业,就不能用欺骗手段。造假,对我们的社会危害很大,这是在破坏社会诚信。”如何做公益,如何识破骗局,值得每个人思考和警惕。

③这场丑剧中,清洁工汤大姐表现出了真正的善与美。她是摆拍戏中的被利用者,更是揭穿骗局的“良心”:开始基于人际信任,愿无偿拍“公益广告”,到后来,她将霍某强塞的1000元“封口费”视作烫手山芋,执意退还,并指证了摆拍的事实……其质朴与善良,也令人动容。在公共生活中,求真与向善的德行不应弃守。摆拍出的“爱心”,只会污染我们的道德空气。

④造假行为绝不能容忍

照片可不可以摆拍,作为艺术创作完全可以,问题是照片天生的记录功能不能混淆,因此通过摆拍的照片必须告诉读者这是艺术、而非记录,通过艺术手段提高并影响人们的情趣是艺术家的责任,摄影也是艺术同样肩负着这样的道义。可悲的是一些人自己诚信丧失,利用照片的这种两维性以成私利,给社会带来的伤害比直接造假更烈,这种假摄影作品的隐蔽性、欺骗性使得一般人难于辨别,一旦真相大白天下,“黑镜头”伤害的不仅是行为本身,更是人心,是人们摇摇欲坠的诚信维系,哀莫大于心死,这样的造假绝对不能容忍。

【热点面对面】第十一篇——小学生的神题

【背景链接】

8月5日,微博上出现一道小学数学神题,放倒众网友。有网友称,居然连题目啥意思都没看懂,笑称智商急需充值。一连多日,一批“奇特”的小学生暑假作业被家长发到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那些难度系数过大,答案出人意料的题目,被家长、网友们称为“神题”。

【综合分析】

我们的孩子本来是纯真的,是天真的,是充满好奇的,是充满探索精神,冒险精神的阳光灿烂少年,我们的小学教育却非要把孩子培养成做题机器,分数机器,学习机器。这是教育灵魂的失落,这是对孩子健康成长的毒害,我们应该引以为戒。

【原因】

一些老师表示这样的题目是增加了知识面,锻炼了学生的思维。在很多人看来这只是一种托词,掩盖的是教育资源不公的问题。对于大多数孩子来说,小升初可以算得上人生的第一次大考,之后便是中考和高考。而能选择一所好学校,无疑会对孩子的成长奠定一个相对较好的基础。现行的小升初制度基本上是在规定的区域内就近入学,但如果这个区域内的教育资源较弱,就会导致许多家长为了孩子更好的发展,被迫让孩子选择名校就读,参加名校的招生考试。这个现象现在还发展到房地产市场,产生了一个特殊的名词:学区房。好的学

区房普遍高出其他房源的20%,前一阵子,北京甚至出现了均价10万的学区房。

【影响】

小学神题频出折射出的是现行教育体制方面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一个城市教育资源的分配非常不均衡,造成一些所谓“好”的优质中小学,这也同时体现出教育的不公平性。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的权利。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底线,这是一个公认的命题。但遗憾的是,这个底线被冲击得千疮百孔之后,近年来并没有明显的修复迹象。虽然均衡教育资源、推进教育公平的口号不少,但公众却鲜见实实在在的改观。我们承认,教育不公平是我国现阶段的一种客观存在,改变它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但是,我们绝不能对这种现象听之任之,更不能为教育不公平张目。简单地说,推动社会公平的主要因素,来源于政策,而政策是人制定的。那么我们的政策能不能把着力点放在消灭学校之间的差别上,虽然有一定难度,但可以进行试点,稳步推进。否则,“神题”只能越来越多,越来越难解。

【启示】

为了分数、为了高考,学生们失去了童年、失去了实践的机会、失去了应对生活的能力,沉浸在题海与各种培训之间,当人们将“神童”的称号冠之以学生身上,却忽略了他在其他方面的“智障”。“素质教育”、“减负”的口号时常萦绕耳畔,但是现实的压力确是家长和老师们不可逾越的坎,为了孩子的前途,为了学校的考核,压力再大学生也必须要承受而且不能拒绝。他们的良苦用心需要我们的教育来解。

【对策措施】

我们常说要保护未成年人成长,这种保护不仅有物质的保护,更应该有精神、思想,情感的保护,在这个保护方面,我们的学校教育应首当其冲,我们教育工作者任重道远。

一方面,需要从均衡教育资源入手,真正实现城区教育均衡化。这就需要区域内加大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大面积推动师资流动,定期实施校长交流,积极推进大学区建设,淡化公众固有的“名校意识”,使每一年学校都有其闪光的亮点,都是一所名副其实的名校。如此,“小学神题”也将因教育的均衡化而不复存在。

另一方面,我们的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不限定在学历而是能力,所以学校应改变培养模式,为社会输送真正的人才而不是解题的工具。相关教育部门也应提供政策支持,并加大监管力度。另外,应该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改变他们的观念,高分并不能成就孩子美好的未来,不要盲目跟风让孩子参加各种培训。家长应该做的是使孩子的身心能健康发展,素质能全面提高,而不是只学习的“奴隶”。

【热点面对面】第十二篇——网络造谣被刑拘

【背景链接】

以造谣传谣“闻名”网络的“秦火火”被刑拘的消息一经公开,就引发社会广泛关注。8月21日,记者赶往北京市某看守所,见到了真实姓名为秦志晖的“秦火火”。查看“秦火火”编造的谣言,在对名人的攻击中,最常用的手法就是捕风捉影、无中生有,蓄意制造谣言,恶意中伤抹黑他人,以提高自己的被关注度和知名度。(8月22日《人民日报》)

【综合分析】

刑拘“秦火火”,这是彰显依法治谣的具体行动,其警示意义重大而深远。

按照秦志晖的自解,取网名“秦火火”就是为了借网络“火一把”。而其“出名”的手段就是造谣:“利用时事热点,颠覆名人,才能尽快提高知名度。”据警方介绍,尔玛公司自2010年3月在北京市朝阳区成立以来,3年共编造传播各类谣言达3000多条,其中包括利用谣言连续攻击铁道部,将矛头对准红十字会,以及罗援少将、张海迪等名人,甚至已故的雷锋。而网民送给他“谣翻中国”的绰号,就是对其大肆制造传播谣言的形象讥讽。不过,绰号应验的结果是“秦火火”终于把自己“谣翻”了。

【原因】

随着“秦火火”妖言惑众内幕的不断曝光,人们看到其造谣生事的手段并不高明。他们不过是利用社会热点和民众情绪,把自己打扮成“社会不公”的审判者,以编造谎言、无中生有的手段“忽悠”民众。“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就是他们信奉的宗旨。而其对“网民很容易忽悠”的自鸣得意,对普通网民也是一个警示。

【对策措施】

打击谣言犯罪,必须着力增强网民的“防忽悠”能力。一是提高心态平抑的自制力。“秦火火”编造谣言屡屡得逞,就是抓住了人们浮躁跟风、人云亦云的从众心理,以莫须有的噱头引人眼球,放大网民不良情绪,以达到自己扬名牟利的目的。网民心态平和、保持理性,造谣者便无机可乘。二是提升信息甄别的判断力。面对鱼龙混杂的海量信息,网民要有自己恒定的价值观和主心骨。而厘清是非曲直的原则和标尺就是“七条底线”。

“秦火火”的倒下是一记警钟,震慑了超越底线、以身试法的网络不法者。人们期待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犯罪的行动,成为将“七条底线”细化为刚性制度并付诸践行的监管常态。

【热点面对面】第十三篇——熄灭秦火火

【背景链接】

8月10日,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在央视新址召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与网络名人进行了交流座谈。最终,与会者达成共识,畅言共守“七条底线”,即: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真实性底线。

8月20日据报道,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将“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奉为圭臬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热点解析】

一方面,网络谣言会产生大量不良影响。在如今这个网络发达、人人都可以在网络上活跃畅谈的时代,网络言论?自由的弊端也逐渐显现。网络上不时的出现的各类或危言耸听、或扭曲事实真相的谣言,这在很大程度上污染了网络环境,更为公共安全带去了不利影

响,同时还增大了政府机关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难度。

备受谣言折磨的不只是普通网民,更包括所有的网络大V们。很多不法分子往往就是利用网络大V们的社会影响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散播谣言、钻法律的空子进行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不法行为。在目前网络监管尚不够完善的状况下,如果所有网络大V们能够主动承担起作为网络名人的社会责任,守住这“七条底线”,不转不实消息、不传违背法律法规的信息、不作与国家利益、公民利益相抵触的评论,将很大程度地降低谣言流传率、和波及范围。

另一方面,一些网名的素质低下或辨别能力不强也在背后助推谣言的传播。需要恪守底线的不光是网络名人,普通网民也得自觉遵守网络社会的规范。像“秦火火”这样的谣言制造者,他最希望看到的就是网民不加验证地转发谣言。转发得越多、炒作得越成功,他就能从有偿删帖,或是“经营”干露露这样的“名人”中,获取更多的利益。网民或许在不经意间已经上了套,被谣言制造者当枪使了,这显然是人们不愿看到的情况。所以说,坚守底线也是维护网民自己的利益,只有每个人都自觉遵守网络社会的规范,才不会给那些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

【启示】

网络发言需要规则和底线,这应当成为意见各方彼此尊重并充分践行的网络行为准则。“七条底线”是对网络发言中不良现象的一次合理纠偏,也是对建立理性公共舆论空间提出的约束性规范。健康、成熟的社会,既需要敢于向社会不公发起挑战,更需要“新意见阶层”以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为己任,积极为公民的合法权益鼓与呼,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凝聚新媒体时代“做法律和道德上正确的事”的社会共识,努力成为互联网空间信息的过滤器,不传谣、不造谣,以自身的努力赢取更多的支持。

【对策措施】

其一,规范网络秩序,需要法律的威力。网络虽然是虚拟世界,但同样不能脱离法律,网络社会也必须是法治社会,对于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法律严惩。

其二,规范网络秩序,需要网民和网站自律。网名可以在网络世界自由言论,那是我们的权利,但是我们也必须要履行相应的义务,那就是自觉遵守网络世界规范,不随意跟风,理性“围观”、理性思考,不纵容不正之风,更要勇敢地批评指正不正之事,做新时代有操守的网民。同时网站也要注意正面宣传,能在许多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公正、透明地公开信息,必然不会给许多不法之徒以可乘的缝隙,也因此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负面之风,而不是在舆论的中心才来做种种无力的解释。

其三,规范网络秩序,需要及时澄清谣言。身正不怕影子歪。政府部门要洁身自好,要做到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政府公信力越来越高,才能赢得公众的更多信任,也才能使网民提高“避谣免疫力”。面对“网络谣言”,及时澄清,还民众以真相,“网络谣言”自然不攻自破。哪怕是出现再多的“秦火火”,也不足为惧。

【热点面对面】第十三篇——熄灭秦火火

【背景链接】

8月10日,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在央视新址召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与网络名人进行了交流座谈。最终,与会者达成共识,畅言共守“七条底线”,即: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真实性底线。

8月20日据报道,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将“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奉为圭臬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热点解析】

一方面,网络谣言会产生大量不良影响。在如今这个网络发达、人人都可以在网络上活跃畅谈的时代,网络言论?自由的弊端也逐渐显现。网络上不时的出现的各类或危言耸听、或扭曲事实真相的谣言,这在很大程度上污染了网络环境,更为公共安全带去了不利影响,同时还增大了政府机关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难度。

备受谣言折磨的不只是普通网民,更包括所有的网络大V们。很多不法分子往往就是利用网络大V们的社会影响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散播谣言、钻法律的空子进行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不法行为。在目前网络监管尚不够完善的状况下,如果所有网络大V们能够主动承担起作为网络名人的社会责任,守住这“七条底线”,不转不实消息、不传违背法律法规的信息、不作与国家利益、公民利益相抵触的评论,将很大程度地降低谣言流传率、和波及范围。

另一方面,一些网名的素质低下或辨别能力不强也在背后助推谣言的传播。需要恪守底线的不光是网络名人,普通网民也得自觉遵守网络社会的规范。像“秦火火”这样的谣言制造者,他最希望看到的就是网民不加验证地转发谣言。转发得越多、炒作得越成功,他就能从有偿删帖,或是“经营”干露露这样的“名人”中,获取更多的利益。网民或许在不经意间已经上了套,被谣言制造者当枪使了,这显然是人们不愿看到的情况。所以说,坚守底线也是维护网民自己的利益,只有每个人都自觉遵守网络社会的规范,才不会给那些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

【启示】

网络发言需要规则和底线,这应当成为意见各方彼此尊重并充分践行的网络行为准则。“七条底线”是对网络发言中不良现象的一次合理纠偏,也是对建立理性公共舆论空间提出的约束性规范。健康、成熟的社会,既需要敢于向社会不公发起挑战,更需要“新意见阶层”以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为己任,积极为公民的合法权益鼓与呼,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凝聚新媒体时代“做法律和道德上正确的事”的社会共识,努力成为互联网空间信息的过滤器,不传谣、不造谣,以自身的努力赢取更多的支持。

【对策措施】

其一,规范网络秩序,需要法律的威力。网络虽然是虚拟世界,但同样不能脱离法律,网络社会也必须是法治社会,对于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法律严惩。

其二,规范网络秩序,需要网民和网站自律。网名可以在网络世界自由言论,那是我们的权利,但是我们也必须要履行相应的义务,那就是自觉遵守网络世界规范,不随意跟风,理性“围观”、理性思考,不纵容不正之风,更要勇敢地批评指正不正之事,做新时代有操守的网民。同时网站也要注意正面宣传,能在许多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公正、透明地公开信息,必然不会给许多不法之徒以可乘的缝隙,也因此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负面之风,而不是在舆论的中心才来做种种无力的解释。

其三,规范网络秩序,需要及时澄清谣言。身正不怕影子歪。政府部门要洁身自好,要做到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政府公信力越来越高,才能赢得公众的更多信任,也才能使网民提高“避谣免疫力”。面对“网络谣言”,及时澄清,还民众以真相,“网络谣言”自然不攻自破。哪怕是出现再多的“秦火火”,也不足为惧。

【热点面对面】第十四篇——警察摔婴案

【背景链接】

8月18日据报道,北京大兴当街摔童案之后,最近又爆出河南林州民警摔婴事件,而后者事发时间更早,只是被捂了一个月,近日才偶然曝光。林州摔童案,嫌疑人是一位名叫郭增喜的民警。一次酗酒后郭增喜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目前女婴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仍需进一步观察。

【综合分析】

恶—警摔婴,折射出人性之恶,而当地的包庇,折射出另一种恶。一些执法者、公职人员,本应该成为公共利益的保护者,公众安全的守门人,却走向了反面,成为伤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侩子手。

其一,“民警摔婴”社会影响恶劣。与大兴摔婴案相比,郭增喜案更恶劣,更令人发指。不妨比较几个细节,韩某摔婴前与孩子父母有过争吵,而郭增喜和被摔婴儿毫无瓜葛,“没征兆地夺走孩子就摔”;韩某摔的孩子两岁,郭增喜摔的孩子才7个月;韩某因盗窃被判刑,年初才被释放,可谓有前科,而郭增喜身为人民警察,其行为乖戾而凶残,更令人恐惧;韩某被刑拘后,自称喝多了,而郭增喜作恶后并不愿意直面,还委托一名自称是某报社的记者致电前去采访的记者,“想商量看能否不报道此事,价钱好商量”。

其二,“民警摔婴”严重影响公安部门的公信力。民警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执法者,却以身试法,仅仅因为醉酒或吵架就当街摔婴。并且事后还能够轻易逃脱法律的制裁,只用警察家法给予处置。由于有着权力的保护伞,就出现了“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的怪象,这是对涉事民警的一种包庇和偏袒。在事发之后,公安部门不但没有立即道歉忏悔,政委反而发出不知情的疑问,还用不要发稿来干涉新闻自由、侵犯民众的知情权,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公安部门的公信力。如此一来,何以取信于民、为民服务?

其三,而比警察郭增喜酒后摔童更恶劣的,则是当地官方事后的“捂盖”和“护犊”惯性善后。从事发至曝光,被遮捂了一个月;曝光路径,也值得注意:当地人大致信京城媒体,才揭开这层幕布;就算你能“理解”地方媒体不敢报,或说“不能报”,可是作为地方最高权力机关,人大体现良知的方式竟然是某领导充当“不愿透露姓名的”爆料人,而非人大作为名正言顺正大光明的监管者,行使监督权力。

【启示】

如果说“摔婴”只是肇事民警的个人行为,那么“捂事”显然就是一种集体行为,这样的“集体无意识”,无疑更加令人担忧。因为它意味着,在一件明显涉嫌包庇犯罪、损害司法尊严和公平正义的事情上,一个集体中的所有人都保持一个动作,都予以配合而没有任何异议。这样的“整齐划一”对法律的亵渎,对公平正义所带来的伤害作用,将被成倍地放大。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这是中央的要求,也是百姓的期待,而林州“摔婴案”反映出来的现实却告诉我们,要真正实现这一点,还有着漫长的路要走。

【对策措施】

其一,加强民警素质建设。要整顿办案作风,重点解决不作为、乱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利的案件抢着办、无利的案件相互推的问题;整顿办公作风,重点解决自由散漫、警容警风不整、脱岗离岗、长期不上班、出勤不出力的问题;整顿办事作风,重点解决办事拖拉、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的问题。整顿执法纪律,重点解决有令不

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搞好建章立制,从制度上、程序上明确职责,规范行为,使大家明白以后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什么能够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是提倡允许的,什么是禁止反对的。积极开展“创群众满意”活动,把为民、爱民、便民、利民思想落实到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同群众的联系,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其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加强社会监督的立法。社会监督没有法律化,这是其作用难以真正发挥的症结所在。应探讨对社会监督进行立法,探索研究制定和颁布《社会监督法》,以专门立法的形式确定社会监督的地位,明确社会监督主体的职权、监督程序、监督方法、监督客体的权利义务等,使社会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加快政协民主监督的法律化进程,以法的形势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刚性。

其三,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府行为透明度。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积极实行“阳光行政”,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本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发布信息。为群众参与政治、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尤其要加强对政府决策过程、重大事项运作过程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件的公示和信息发布,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热点面对面】第十五篇——最牛“违建”被拆除

【热点聚焦】

2014年3月,北京市启动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但是在现实中,许多地方的违法建设堪称疯狂,而查处违建的程序却十分繁琐,拆除违建是比较复杂的工程,各个部门权限有限,无法独自完成。

2014年8月15日开始,备受关注的北京人济山庄“空中违建”进入拆除阶段。随着这座存在了6年之久的空中楼阁被拆,楼顶违建再次成为社会关注和热议的话题。与此同时,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上的老惠工板行楼顶一个月就冒出来的百米板房被居民们恨恨地称为“沈阳最牛违建”。当前,行政执法表示已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造通知书,违建将统一拆除。

【热点透析】

从法律层面来说,“违建”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对于违建的相关处罚可以参照的是2008年开始施行的城乡规划法,但是,在该法第六十四条对于三种违建情况的处罚措施中,其中处罚力度最大的也不过是“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在媒体曝光的各地违建案例中,一方面,诸如“违建存在数年之久”、“居民举报多年未果”的现象让公众质疑相关部门不作为;另一方面,“城管查处屡遭闭门羹”,“业主无视拆违令”,“违建拆除后偷偷复建”之类的现象又反映出“违建易、拆违难”的执法尴尬。

由此可见,违章建筑屡禁不止的根源一方面是是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处罚较轻,甚至出现拆除后复建的现象。

另一方面,形成违法建设积重难返的局面,并非法律没有规定或禁止,不是这方面问题长期没有反映,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职能部门职责权限交叉不清晰,

履行法定职责严重不到位。

从法律规范上看,负有查处职责的政府部门涉及城市规划部门、城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以及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区县政府。执法主体上多头并存,且查处权限和职责存在交叉问题,实践中超越法定职责执法和怠于履行法定职责情形并存。

另外,由于规划部门属于市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又属于区县政府属地责任,因此,在违法建设查处上还存在跨层级协调配合问题,前者可以在作出一纸执法文书后成为“甩手掌柜”,后者则因属地责任而需要承担其他所有强制执行中的义务和风险,在缺乏有效机制的情况下,这种衔接的困难和效果可想而知。

【对策措施】

要彻底遏止违法建筑的泛滥,城市管理部门至少要在改变职能交叉、领导重视、强化问责、法律跟进几个方面下工夫。

首先,应当改变目前违法建设领域多主体交叉、混乱执法的现状,厘清各个执法主体在法律上的权限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严格执法。需要强调的是,严格执法并非对违法建设“一刀切”予以拆除,还需要区分情况、分类施策。现实中违法建设的产生背景较为复杂多样,有的往往是城市化进程的副产品,有的甚至还有政府招商引资和村民自治的背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乡接合部居民的生存压力。

其次,各级领导要对拆违高度重视,加强统一领导。由于违建利益群体的阻力,很多时候,拆违执法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要依靠强硬的行政命令。

再次,必须强化违建的问责。针对目前执法层面上的难题,必须要健全查处违法建设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完善违法建设地段责任、日常巡查、“零报告”以及查处工作责任制、行政问责制和年度考核制,逐步实现查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最后,相关法律的支持和保障要跟进。我们身边之所以成为违法建筑的“天堂”,是目前违建的违法成本太低,因此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增加相应的条款,除了勒令拆除还要处以巨额的罚款,同时在个人征信系统中进行“黑名单”公告,让违法者在贷款、求职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此外,面对拆除速度赶不上违建速度的现状,有必要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简化执法程序和手续,这需要在相关法规和法律上进行修改。

【热点面对面】第十六篇——深圳公厕罚款事件

【热点聚焦】

人人都希望能有良好的社会秩序。“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说来容易做来难,这句话最终的实现,当然要依赖于公民文明素养的大幅度提高,但同时,也许管理者的智慧和制度的合理调整会起到更大的作用。

据羊城晚报报道,《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已出台,并将从9月1日起实施。报道中提到,深圳是国内市政公厕比例最低的城市之一,在街头极少能见到市政公厕,不少外地人来到深圳最大的感受是“如厕难”.同时,新出台的《办法》对于不文明使用公共厕所的

行为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在墙壁、设施上乱涂抹、乱刻画、乱张贴;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向便器、便池、粪井内倾倒污物和废弃物;在便器外便溺。这些不文明使用公共厕所的行为,将由区主管部门处100元罚款。

【热点透析】

公平地说,“罚”确实是属于公共秩序管理的办法之一,有的时候还相当有效。比如,闯红灯等现象被明文规定要接受重罚以后,闯红灯的现象确实会有减少。再比如,近期某地对于乱停车现象实行“温情执法”,市民“初次乱停车”只会收到粉色的温情提示单。结果,乱停车现象有井喷之势,交警部门不得不废止这一“贴心”的做法。说白了,罚款的目的并不在于钱,而在于对于不守规则的行为能够起到有效的惩罚和警醒。但是,一个“罚”字若能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疑难杂症”,那么,我们可能早就不用面对脏乱的公厕、被挤占的街道和铺天盖地的小广告了。

深圳市新出台的、以罚为主要处理方式的关于公厕使用的规定,实在让人担心,这些规定能落实几分?公厕一直以来是公共环境中的一个死角。公厕里不能安摄像头,更不能请专职的管理员盯着每一位如厕者。那么,出现了违规的行为,由谁来认定事主?什么样的情况、什么样的程度属于将被罚款的范畴?在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明确回答之前,“这些不文明使用公共厕所的行为,将由区主管部门处100元罚款”的规定,也许只能被理解成为徒吓人耳、徒增笑耳。

社会秩序绝对不是吓出来的。就公厕的使用来看,深圳不妨先把公厕的数量尽快补足,让如厕的人们不用被逼练“忍”功。同时应加强公厕的保洁和维护工作,给公厕管理者提供更好的条件。可以相信,如厕者在使用方便、清洁的公厕和强忍着恶心草草了事之际的心情是完全不同的。公厕的卫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民的自觉维护。而自觉性的培养,也许多尊重、勤服务、常引导的效果,要比充满对立感的罚款和吓唬效果要好得多。

热点面对面】第十七篇——给“好评”返300元

【背景链接】

很多湖南邵阳市民接到一条短信:“邵阳人要说邵阳好,家乡才能真的好。”短信是邵阳市综治办发来的,短信称,请接到省里民意调查电话,同时给出了客观公正、积极评价的市民,凭通话记录每人可领取误工补贴300元。

【核心解答】

进行民意调查,原本是为了摸清真实情况,以为政绩评价和决策参考。同时,这种类似于第三方的民调,也是一种有效监督,使当地产生一种勤政廉政压力。如果民意可以有价收买,如果这种买卖可以通行,那么这一制度设计和所承载的效用就会付诸东流。

官方花钱买好话,明显在作假,且是以公权力之名在弄虚作假。政府何以至此?扭曲的政绩观使然。有些部门、有些领导,喜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总会削尖了脑袋去搞形式主义,往自己的脸上使劲贴金。其不惜弄虚作假,求的就是以此上位,更上官阶之“层楼”。

出现扭曲的政绩观,根源在于“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领导机制。上有所好,下必趋之。年年有许多评比、检查,争先进位、进笼子,使得下必甚之。下面即或做得较好,也必想方设法以求更“好”,以求得上级青睐,于是形式主义蔚然出笼——落入“你哄我,我哄你”的循环套。还有的就是工作本就做得不突出,心中有“鬼”,只好想出花钱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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