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6.7.8 章(信托与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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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信托与租赁

第六章 信托与租赁

第六章信托与租赁第一节信托概述一、信托的概念与功能(一)信托的定义信托是一种以资产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与法律行为。

同时,信托也是一种金融制度,与银行、证券、保险等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其核心内容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包括了四方面的含义:(1)信任和诚信是信托成立的前提和基础。

信托立足于信任和诚信的基础之上,委托人必须给予受托人绝对的信任,这是信托得以创设的条件;同时,受托人也必须恪守最高的诚信,一旦受托人接受信托,就应当忠诚、谨慎、尽职地处理信托事务,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不得利用该地位为自己或受益人之外的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2)信托财产是信托关系的核心。

信托是一种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的法律关系。

信托财产是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没有独立可辨识的信托财产,信托就无法成立。

因此,委托人在信任受托人的基础上,必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使受托人取得该信托财产的财产权,并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而管理、处分信托财产。

(3)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

委托人将信托财产委托给受托人之后,就失去了对信托财产的直揆控制权,信托财产的权利在法律上属于受托人,受托人完全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并以实现委托人创设的信托目的为宗旨。

这是信托区别于一般委托代理关系的重要特征。

(4)受托人按藝托入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信托事务。

根据信托的定义,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需要两个前提:①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管理或者处分,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愿望;②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不能是为了自己或其他第三人的利益。

受托人违背这两个前提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属于违反信托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8信托与租赁(共41张)

8信托与租赁(共41张)
信托 与租赁 (xìntuō)
第1页,共41页。
什么是信托 信托是财产所有者为达到特定目的,将其财产委
托他人代为管理和处理的行为,信托亦是一种以信任 为基础,以财产为中心,以委托为方式(fāngshì)的财产管 理制度。它包含以下内容:
1. 信托行为 2. 信托关系人 3. 信托目的 4. 信托财产
出租的例子。据历史学家们考证,涉及租赁叛乱的诉讼,
在西周中期以后已不少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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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的功能】 • 1.租赁对承租人的有利之处 • (1)租赁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对广大中小企业而言具
有特殊意义。承租人可以借助租赁保留银行贷款额度和 紧缺的现金资源,增强企业营运资金的灵活运用能力。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实际上已将租赁所有权
所引起的成本和风险全部转让给了承租人。拥有一
项固定资产(zīchǎn)是要承担一定风险和成本的。所有
权所引起的成本主要有因租赁物的维修、保险所花
费的成本。所有权风险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①出
售风险。一企业拥有某项资产(zīchǎn)后如因某种原因
须将其脱手,往往要蒙受一定的损失,以低于买进
• (2)可以按固定利率进行(jìnxíng)全额融资。租赁不要求承 租人立即支付现金,有助于缓解处于发展期的新企业 资金紧张问题;此外,租金固定,有助于防止资金成 本的增加,避免通货膨胀风险;租金固定便于计算投 资报酬率,有助于承租人快速完成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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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的功能】
• 1.租赁对承租人的有利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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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所包括的基本内容】
• 1、租赁当事人

出租人:出租物件的所有者,拥有租赁物件的

金融信托与租赁精品课件

金融信托与租赁精品课件
6、信托以受托为主,多面服务
信托行为包括委托、受托和受益三方面,其中受托人的经营活动 是其主要方面,它贯穿在执行信托契约的全过程。受托人经营的 优良程度,关系到委托人信托目的能否圆满实现和受益人能否获 利。信托业务还体现为多方面为社会提供服务,为个人、企业、 为社会服务,为私益、为公益服务等。
7、信托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金融信托与租赁》
课程内容
第一章 信托概述
第二章 信托关系及其设立
第三章 国外信托公司业务
第四章我国信托机构的监管及其主要业务
第五章 租赁概述
第六章 租金
第七章 租赁资金管理与决策
第八章 租赁法律与合同
第九章 租赁机构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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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信托概述
信托的基本涵义 信托的种类 信托的职能 信托的演变与发展
2、信托关系人:即信托当事人。有三方 :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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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关系人
委托人:设定信托时的财产所有者利用信托方式达到 特定目的的人。委托人可以是个人或法人,或一个人 或数人。
受托人:接受信托并按约定的信托条件对信托财产进 行管理和处理的人,受托人在信托事务中应忠贞无私, 为受益人的利益尽其职能。受托人可以是个人或法人, 可以是一人或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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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托与银行信贷的区别
信用关系不同; 基本职能不同; 业务经营对象不同; 融资方式不同; 承担的风险不同; 收益分配不同; 意旨主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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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托与债的不同
财产运用上; 破产的处理上; 财产的追及上; 在收益分配上 风险承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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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托的种类

信托与租赁

信托与租赁

五、本书章节
(二)租赁部分:
第六章 租赁概述 第七章 租金 第八章 租赁法律和合同 第九章 租赁会计与税收 第十章 租赁项目决策 第十一章 租赁机构与管理
四、课程资源
1.文字教材 文字教材:它是学生学习
的主要用书,是教学的主要媒 体和课程考核的基本依据,本 课程的主文字教材是左毓秀、 史建平编著的《信托与租赁》。 教材。 2.音像教材;主要是本次录制的 8讲内容。
Hale Waihona Puke 五、本书章节(一)信托部分:
第一章 信托概述 第二章 个人信托业务 第三章 法人信托业务 第四章 通用信托业务 第五章 信托机构的管理
本课程的先修课有《货币银行学》、《金融市场
学》、《现代金融业务》等,后续课有《金融法规》、 《金融工程学》等。
三、课程教学目标
开设本课程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掌握信托 与租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 学生从事金融工作打下坚实基础。随着我国金 融体制的完善,金融机构的业务趋于规范,对 这两项业务的认识和把握也越来越重要。
二、课程特点
本课程介绍了信托与租赁这两项金融领域非常重 要的业务,主要研究信托与租赁的基本含义、作用、特 点、业务种类、业务操作程序及业务管理等,是一门 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金融专业基础课程。
在金融业务中,信托和租赁业务具有鲜明的特色, 从业务性质上看,信托业务属于银行的中间性业务, 租赁业务则属于银行的资产性业务,在金融领域中, 信托和租赁业务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发挥着 不可替代的作用。
前言:
一、课程性质 二、课程特点 三、课程教学目标 四、课程资源 五、本书的内容介绍及章节
一、课程性质
《信托与租赁》是开放教育金融学本科的一门选修 课,3学分,54学分。

信托与租赁讲稿

信托与租赁讲稿
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 依法保密的义务。 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第34条 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 务。 不随意辞任:第38条 设立信托后,经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 (tóngyì),受托人可以辞任。
第十七页,共57页。
我国《信托法》中对受托人权利(quánlì)的规定
第二十二页,共57页。
我国《信托(xìntuō)法》中对信托(xìntuō)目的的限制性规 定
第1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1)信 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lìyì);
(4)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第12条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lìyì)的 ,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本条第 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 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 件。
干预权:第21、22条 第21条 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tèbi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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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托法》中对委托人权利(quánlì)的规 定
第22条 受托人违反(wéifǎn)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 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 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 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 …… 。前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委托 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 解任受托人:第23条 第23条 受托人违反(wéifǎn)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 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 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我国金融信托和租赁的概念

我国金融信托和租赁的概念

我国金融信托和租赁的概念
信托和租赁是两种不同的金融概念,它们在资产管理和资金融通方面有不同的应用。

信托是指为财产的所有者,为了达到一是的目的,通过签定合同、将其财产委托信托机构,全权代为管理或处理的行为。

信托机构在获得财产后,会以投资者的身份直接为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投资。

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财物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租用期间找些规定或协定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租金的行为。

租赁的物品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信托与租赁

信托与租赁

信托的性质:从法律范畴来看,信托体现的是一种法律关系。

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这种行为需要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加以约束,界定行为主体、行为客体和行为内容等。

因此,这种法律行为进一步讲是一种合同行为。

从经济范畴看,信托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拥有财产的人和具有财产管理能力的人之间为了一定的经济利益而建立起来的。

1.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

(1)从信托设立看,委托人设立信托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管理信托财产。

(2)从信托行为看,信托体现为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

(3)从信托结束看,信托体现为受托人将管理后的信托财产移交受益人。

2.就复杂形式的信托财产运动来看,信托是一种信用活动。

图特征:多重支付和多重归流的、增值的价值运动形式。

投资基金的性质:1.投资基金是一种信托投资方式。

首先看公司型基金。

1)在由投资者、基金公司和基金保管公司组成的内部组织结构中,基金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基金资产,履行基金管理公司的职责,保管公司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投资者购买基金股份,因此,当事人由投资者、基金公司和保管公司三方。

投资者与基金公司之间是一种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基金公司与基金保管公司之间是一种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即信托关系。

在这种信托关系中,基金公司是委托人,也是受益人,但最终受益人是投资者,因为基金公司是投资者的公司,是投资者的代表。

2)在由投资者、基金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保管公司组成的内部组织结构中,基金公司不经营管理基金资产,而是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基金资产,基金资产的保管也是委托基金保管公司保管,因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体现为:投资者与基金公司之间是一种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基金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是一种委托与受托的关系,与基金保管公司之间是一种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即信托关系。

在这种信托关系中,基金公司既是委托人,也是受益人,但最终受益人是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保管人是受托人。

信托与租赁

信托与租赁

1.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2.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信托目的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而管理或者处分的财产。

3.信托关系指的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委托人是指提供财产明示设立信托的人。

委托人的资格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委托人权利:知情权,调整信托管理方法权,撤销权,解任权。

受托人义务:在信托合同依法生效后,受托人要立即转移信托财产,并协同受托人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受托人是委托人设立信托的相对人,依法持有从委托人那里接受信托财产权,并负有按照信托目的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义务。

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的自然人、法人。

权利: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要求取得报酬,辞任权。

义务: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受托人除依照信托合约的约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受托人要保持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要亲自处理信托事务。

受益人:是指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

资格:是由委托人指定的。

权利:信托文件中已对受益人分享信托的有对利益分配事项中做出规定的,则按信托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托文件中没有对信托利益的分配比例或分配方法作出规定的,则由受益人按照均等的比例享受利益。

义务:不能妨碍受托人的正常工作,当有财产不足以弥补正常的费用债务或损失时,有义务多受托人进行补偿。

4.信托的职能:基本职能——财产管理职能;派生职能——金融职能、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职能、社会投资职能、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职能。

5.信托的作用:满足了各种社会组织对财产管理的需要;聚集资金,为经济服务;促进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金融法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信托制度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6.信托的基本特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前提;信托财产及财产权的转移是成立信托的基础;信托关系中的三个当事人,以及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是信托的两个重要特征;信托是一种由他人进行财产管理应用或处分的财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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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灵活性优势
C专业理财优势 D资金运用优势
E信托设立的方便性
3.员工持股信托的优点包括
A股权管理规范 B专业理财服务
C股权安排便捷 D维护职工的权益
E解决法律障碍
4. 管理层收购信托的优势
A简便易行 B整体服务
C管理规范 D公正有效
E收购主体隐密性
五、判断题
1.对象、用途、项目、期限、利率等均由委托人指定的贷款类资金信托属 B类贷款业务。

2.年金信托资金不受企业、信托投资公司、受益人的任何一方债权人的债权追及。

3.员工持股信托中信托投资公司以员工的名
义行使股东权利。

4.在我国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

六、问答题
1.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由哪几种业务组成,业务流程分别是怎样的?
2.如何办理年金信托业务?
3.试述管理层收购信托及员工持股信托的内容。

第七章基金信托业务(试卷)
一、名词解释
基金信托封闭型与开放型基金契约型与公司型基金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二、填空题
1.投资基金是一种,他投资于证券,通过出售其股份获得资金,并将其从证券投资中得来的收入分配给其股东。

2.证券投资基金是指发行基金单位,集
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
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

4.发起人首次认购基金份额不低于总份额的。

5.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
三、单项选择题
1.基金产生于,盛行于。

A美国,英国 B英国,美国 C 日本,美国 D美国,日本
2.对冲基金又称。

A股票基金B外汇基金C套期保值基金 D套利基金
3.下列不属于发起人必备条件的是。

A至少有一家金融机构 B均为公司法人 C有三年以上盈利记录
D实收资本在基金规模一半以上
4.我国规定可充当基金托管人的机构为。

A信托投资公司 B证券公司 C基金管理公司 D商业银行
5.可直接向基金发行机构赎回的基金为。

A契约型基金 B公司型基金 C开放型基金D封闭型基金
四、多项选择题
1.投资基金有很多称谓,在美国人们通常称之为。

A共同基金 B单位信托基金
C互惠基金 D股份公司
E投资公司
2.基金信托的特点有。

A专业管理,专家操作 B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C资产经营与保管相分离 D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E以纯粹的投资为目的
3.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主要基金发起人有
A证券公司 B基金托管人
C信托投资公司 D基金管理公司
E自然人
4.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令禁止的行为有。

A基金之间互相投资 B基金托管人从事基金投资
C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D将基金资产用于抵押和担保
E商业银行从事基金投资
5.在我国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一个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
B一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C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D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E一个基金管理人只能管理一个基金
五、判断题
1.在英国人们把投资基金称为单位信托基金。

()
2.基金管理人不参与投资收益的分配。

()
3.投资基金通过买入股票可控制发行公司。

()
4.从投资信托的大众化或经营上募集、销售证券的观点看,公司型优于契约型基金。

()
5.在金融市场发达国家,开放基金远远多于封闭基金。

()
6.发起人应保证在基金续存期内持有的基金份额不低于20%。

()
7.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
六、问答题
1.如何理解投资基金就是一种金融信托。

2.试分别比较封闭型与开放型基金、契约型与公司型基金。

3.在基金信托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各自的职责如何?如何理解他们两者
的相互关系以及这种制度安排对基金信托快速
发展的重要意义?
第八章信托立法与信托机构管理(试卷)
一、填空题
1.据现代组织设计理论,一个公司组织机构的
设置与管理变化取决于外部环境、技术特点和
等三个主要因素。

2.信托的四个基本法观念是所有权与受益权相
分离、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
信托管理的连续性。

三、单项选择题
1.下列那些战略属于战略管理的二级层
次。

A公司战略 B业务战略 C部门战略
D经营战略
2.《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每
年应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作为信
托赔偿准备金。

A 3%
B 5%
C 8%
D 10%
3.信托产生于英国的。

A 普通法
B 衡平法
C 民法
D 商法
四、多项选择题
1.下列那些战略属于战略管理的二级层次。

C部门战略 D 经营战略
E竞争战略
2.《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确定信托业务的基本原则有。

A忠诚于受益人 B 分别管理
C亲自执行D利益冲突防范
E信托管理延续性
3.信托公司经营确定运用方式的信托资金,应当遵循的指标有。

A信托资金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10倍 B 信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C信托期限不得多于一年D单笔信托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
E单笔信托资金不得高于5万元人民币
五、判断题
1.公司战略是企业战略管理中的最高层次。

()
2.信托公司可以将信托资金运用于自己及其关系人。

()
3.信托公司解散、破产或被解除受托人职务,信托即告终止。

()
4.信托公司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信托事务。

()
5.信托公司可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
6.债务人不是债权人的受托人。

()
7.不能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
六、问答题
1.信托法的基本观念有哪些?试述这些基本观念的具体内容。

2.如何理解公益信托中的“类似原则”?3.信托公司的战略管理包括哪几个层次?4.信托公司开展业务的规则主要有哪些?5.信托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应如何防范利益之冲
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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