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检查标准操作程序
GMP-无菌检查操作规程

1.目的:建立无菌检查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范围:适用于本厂质监科化验室对本厂生产的注射剂进行无菌检查。
3.责任:化验员有责任按本操作规程操作,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4.定义:无菌检查法系指检查药品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5.内容:5.1无菌操作设备:无菌操作室或超净工作台,无菌衣、口罩、帽子、消毒鞋、酒精灯等。
5.1.1无菌室分无菌操作室和缓冲间。
在缓冲间内应有洗手盆、干手器、无菌衣放置架及挂钩、拖鞋等。
无菌操作室应具有空气除菌过滤的层流装置,局部洁净度100级超净工作台。
缓冲间及操作室内均设置能达到空气消毒的紫外光灯和照明灯,操作室或工作台应保持空气正压。
5.1.2无菌室应每周和每次操作前用0.1%新洁尔灭或2%甲酚液擦拭操作台及可能污染的死角,开动无菌空气过滤器及紫外光灯杀菌1小时。
在每次操作完毕,同样用2%甲酚或0.1%新洁尔灭溶液擦拭工作台面,用紫外光灯杀菌半小时。
5.1.3无菌室的无菌程度检查:无菌室在消毒处理后,无菌试验前及操作过程中需检查空气中菌落数。
取直径90mm双碟,在接种室内点燃酒精灯,在酒精灯旁,以无菌操作,将双碟半开注入溶化的营养琼脂培养基约20ml,制成平板:在35-37℃预培养48小时,证明无菌后将3个平板以无菌方式带入无菌操作间的洁净区域左、中、右各放1个;打开碟盖扣置,平板在空气中暴露30分钟后将盖盖好,置35-37℃培养48小时,取出检查,3个平板上生长的菌落数相加总数不得超过10个。
无菌操作台面或超净工作台应定期请有关部门检测其洁净度,应达到100 级(一般用尘埃粒子计数仪),检测尘埃粒径≤5μm的粒数不得超过3.5个/升;空气流量应控制在0.75-1.0m3/s;细菌菌落数平均<1个,可根据无菌状况定期置换过滤器。
5.1.4无菌室内应准备好盛有消毒用5%甲酚的玻璃缸、酒精灯、火柴、镊子、75%酒精棉及拖鞋等。
5.2仪器、用具:5.2.1真空泵、恒温培养箱、生物显微镜、托盘天平(精度0.1g)、抽滤瓶(500ml)、三角瓶(100、500 ml)、移液管(1、10ml)、注射器(要求规格)、试管、双碟(9cm)、注射针、镊子、剪刀、白金耳、橡皮管、纱布、棉花(原棉)、不锈钢吸管筒、接种环、微孔滤膜(直径约5cm),孔径应在0.45±0.02μm )载玻片、洒精灯、取样勺、吸耳球、喷雾瓶。
无菌检验标准操作规程(SOP)

目的:制定无菌检验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检验操作正确。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大容量注射剂无菌检验操作。
责任者:质管部、化验室主任、QC检验员内容:1、标准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附录XI H。
2、简述:无菌检查方法系用于检查药品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检查项目包括需气菌、厌气菌及真菌检查。
若供试品符合该项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仅表明了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染。
3、环境要求:该项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万级(C级)背景下的局部百级(A级)的单向流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
其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
防止微生物污染,但所采取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操作前环境洁净度应经验证。
日常检验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控。
5、方法验证:进行该项检查前应按照《无菌检查方法验证规程》确认该方法的适用性。
4、人员要求: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培训。
6、检验数量及检验量:6.1、接种每种培养基所需的最少检验数量:2%或10个(取较少者),供试品无菌检查若采用薄膜过滤法,应增加1/2的最小检验数量作阳性对照用;若采用直接过滤法,应增加供试品无菌检查时每个培养基容器接种的样品量作阳性对照用。
6.2、每支供试品接入每种培养基的最少量:半量(100ml≤V≤200ml),采用薄膜过滤法时,检验量应不少于直接接种的供试品总接种量,只要供试品特性允许,应将所有容器内的全部内容物过滤。
7、细菌培养温度为30~35℃,真菌培养温度为23~28℃。
8、仪器用具:垂直层流超净工作台、生化培养箱、电热恒温水浴箱、显微镜、离心机、双碟、试管、三角瓶、刻度离心管、注射器(针头)、剪刀、镊子、注射器盒、75%酒精棉球、紫外光灯365nm、真空泵、一次性使用集菌培养器。
9、消毒剂配制:9.1、75%乙醇溶液(配制酒精棉球用)。
9.2、0.2%新洁尔灭溶液(配制消毒棉球用)。
9.3、2%来苏尔溶液(配制消毒棉球用)。
10、试剂及培养基的配制:10.1、0.1%蛋白胨水溶液:取蛋白胨1.0g,加水1000ml,微温使溶解,滤清,调节PH值至7.1±0.2,分装,灭菌。
无菌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无菌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目的:建立无菌检查的基本操作,为无菌检查人员提供正确的操作规程。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
3.范围:本标准适用于QC无菌检查的操作。
4. 职责:QC无菌检查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5.程序:5.1. 定义:无菌检查法:系指检查药品、无菌器具及适用于药典要求无菌检查的其它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5.2. 无菌操作室应具有空气除菌过滤的层流装置,局部洁净度100级或放置同等级别的超净工作台,室内温控(18~26)℃及除湿装置,操作室或工作台应保持空气正压。
5.2.1. 无菌室的清洁与消毒应符合QC洁净室清洁、消毒规程(SOP ZL0014)。
5.2.1.无菌室无菌程度的检查应符合规定:见沉降菌监测规程(SOP ZL0006)、悬浮粒子监测规程(SOP ZL0005)。
实验设备及用具:5.3.1.电热干燥箱、电热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电热恒温培养箱、试管、注射器、针头、试管架、刻度吸管、手术剪、手术镊、砂轮、注射器盒、搪瓷托盘、双碟、75%酒精棉球、无菌工作服(衣、裤、帽、口罩等)。
5.3.2.微孔滤膜:直径50mm、孔径0.45μm,应符合规定。
5.3.3.除菌滤器:除菌滤器采用的是HTY-2000型全封闭式薄膜过滤器。
5.3.4. 所有进入无菌室的物品必须经过消毒或灭菌,应严格按照进入QC无菌室物品清洁、消毒、灭菌规程(SOP ZL0015)进行操作。
5.4. 稀释剂:灭菌注射用水。
5.5. 培养基:5.5.1.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流体硫乙醇酸盐培养基);真菌培养基。
5.5.2. 培养基的使用,配制、管理及灵敏度检查应按照培养基管理规程(SMP ZL0036)、培养基灵敏度检查规程(SOP ZL0019)、培养基配制规程(SOP ZL0016)进行操作。
5.6. 对照用菌液:5.6.1.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occus sureus)菌液:取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 003]的营养琼脂斜面新鲜培养物1白金耳,接种至营养肉汤培养基内,在30~35℃培养16~18小时后,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稀释至每1ml中含10~100个菌。
无菌检验室操作流程

无菌检验室操作流程
无菌检验室操作流程如下:
1.试验前将被检样品及试验用品放入传递窗,关闭外门,打开紫外灯,照射30分钟。
2.打开高效过滤风机、紫外灯和电源开关,紫外灯照射30分钟。
3.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室前洗手,在缓冲间内穿戴无菌衣、帽、口罩、更换拖鞋后,进入工作室。
4.用消毒剂消毒手和腕部,将所需物品经传递窗传进。
5.工作期间不得进出工作室。
6.试验结束后,及时清洁台面和地面,室内留用物品摆放整齐,其他物品经传递窗传出。
工作人员关好内门,进入缓冲间,更换拖鞋和无菌衣,离开工作室,打开紫外灯照射30分钟。
7.打开传递窗,取出接种好的培养物送去培养,剩余样品根据实验室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8.关闭风机和紫外灯电源。
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医疗器械产品无菌检验操作规程1目的通过无菌检验,确保灭菌后产品能够达到无菌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灭菌后医疗器械产品的无菌检验。
3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05年版)GB14233.2-2005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二部分:生物试验方法GB15980-1995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4仪器、设备超净工作台、电热干燥箱、电热恒温培养箱、霉菌培养箱、压力蒸汽灭菌器、集菌仪(器)、电子天平、PH计、冰箱、恒温水浴锅、酒精灯、三角烧瓶,接种环、无菌棉签、镊子,试管架,大试管若干等。
5无菌检验室的环境要求5.1无菌检验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百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
5.2缓冲区与外界环境、无菌检验室与缓冲区之间空气应保持正压,阳性对照室与缓冲区之间空气应保持负压。
无菌检验室与室外大气之间静压差应大于10Pa。
无菌检验室的室温应保持18~26℃,相对湿度:45~65%。
5.3无菌检验室的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监测。
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5.4无菌检验过程中应同时检查超净工作台单向流空气中的菌落数:每次操作时在层流空气所及台面的左中右置3个营养琼脂平板,暴露30min,于30~35℃培养48小时,菌落数平均应不超过1CFU/平板。
6无菌检验前的准备6.1器具灭菌、消毒6.1.1灭菌:试验过程中与供试品接触的所有器具必须采用可靠方法灭菌。
可经电热干燥箱160℃以上干烤2小时,或置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蒸汽灭菌30分钟后使用(根据灭菌效果验证决定灭菌参数)。
所有的灭菌物品不应超过2周即用毕,否则应重新灭菌。
6.1.2消毒:凡检验中使用的器材无法灭菌处理的,使用前必须经消毒处理。
如无菌检验室的试管架、电子天平、工作台面、工作人员的手、橡胶吸头等。
可采用消毒剂浸泡或擦拭。
消毒剂应每月更换,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无菌检验标准操作规程(最全)

无菌检验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无菌检验是指检查经灭菌方法处理后的医疗器械(具)、植入物品、敷料等是否达到无菌标准的一种方法。
临床部门不应常规进行无菌检验,如有需要,可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专人来采样检测。
二、试验前准备1.无菌检验应在洁净度为100级以上的洁净实验室内实施,并证实该实验室各项指标符合GB50073—200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T16292~16294—1996《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等相关要求,且在有效期范围之内。
2.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制备无菌检验用洗脱液、需氧一厌氧培养基与真菌培养基(见附)。
3.在无菌检验前三日,分别在需氧一厌氧培养基与真菌培养基内各接种1ml洗脱液,分别置30~35℃与20~25℃:培养72h,应无菌生长。
4.阳性对照管菌液制备:(1)在检验前一天取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的普通琼脂斜面新鲜培养物,接种一环至需氧一厌氧培养基内,在30~35℃培养16~18h 后,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稀释至10~100cfu/ml(可通过比浊法或稀释后用1m1接种平板来确认)。
(2)取生孢梭菌[CMCC(B)64941]的需氧菌、厌氧菌培养基新鲜培养物一接种环种于相同培养基内,于30~35℃培养18~24h后,用0.85%无菌氯化钠溶液稀释至10~100cfu/ml。
(3)取白念珠菌[CMCC(F)98001]真菌琼脂培养基斜面新鲜培养物一接种环种于相同培养基内,于20~25℃培养24h后,用0.85%无菌氯化钠溶液稀释至10~100cfu/ml。
三、样本制备根据检样的类型与大小,以及带孔(腔)与否,可以按照以下不同的方法进行制备。
1.敷料类等非管道类样品:取2个包装内的样本,剪成约10mm×30mm 大小的样片21片,接种需氧一厌氧菌培养管5管与真菌培养管2管。
每培养管含培养基40m1,各接种3片样片。
无菌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无菌检查标准操作规程无菌检查法是检查要求无菌的药品、医疗器具、原料、辅料及要求无菌的其他物品是否染有活菌的一种方法。
事实上,若供试品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仅表明了供试品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细菌和真菌污染。
无菌检查法有薄膜过滤法、直接接种法两种方式。
细菌培养温度32.5℃±2.5℃,真菌培养温度25.5℃±2.5℃。
1 无菌检查的环境无菌检查的所有操作均需在严格控制微生物污染的环境下进行,操作环境的无菌保证程度将直接影响无菌检查用洁净室(区)环境的稳定性,确保检查结果的可考性,对洁净室(区)的环境质量采取合理的控制措施和评价方法是必要的。
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和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留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过程笔削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
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隔离系统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
无菌室应采光良好、避免潮湿、远离厕所及污染区。
面积一般不超过10m2,不小于5m2;高度不超过2.4m。
由1~2个缓冲间、操作间组成(操作间和缓冲间的门不应直对),操作间与缓冲间之间应具备灭菌功能的样品传递箱。
在缓冲间内应有洗手盆、毛巾、无菌衣裤放置架及挂钩、拖鞋等,不应放置培养箱和其他杂物;无菌室内应六面光滑平整,能耐受清洗消毒。
墙壁与地面、天花板连接处应呈凹弧形,无缝隙,不留死角。
操作间内不应安装下水道。
无菌操作室应具有空气除菌过滤的单向流空气装置,操作区洁净度100级或放置同等级别的超净工作台,室内温度控制18~26℃,相对湿度45%~65%。
缓冲间及操作室内均应设置能达到空气消毒效果的紫外灯或其他适宜的消毒装置,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Pa,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大于10Pa。
无菌室内的照明灯应嵌装在天花板内,室内光照应分布均匀,光照度不低于300lx。
无菌检查(薄膜过滤法)SOP

无菌检查SOP(薄膜过滤法)1.目的为规范无菌检查方法及无菌检查全过程的操作,最大限度防止试验操作过程造成的污染,确保结果准确。
2.范围本SOP适用于生物制品的中间产品(包括原液、纯化产物、半成品、生产中的液体、辅料等)、成品的无菌检查。
只要供试品性状允许,应采用薄膜过滤法。
3.定义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生物制品、医疗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若供试品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仅表明了供试品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染。
4.职责4.1.QC负责本规程的起草、修订、培训及执行;4.2.QA、QC组长、质量管理部经理负责本规程的审核;4.3.质量总监负责批准本规程;4.4.QA负责本规程执行的监督。
5.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三部6.材料6.1.无菌检查用物品、物料要求:所有物品、物料进入无菌室前,均应经过高压蒸汽灭菌(121℃40分钟,放灭菌指示卡)或180℃干烤2小时或其它经过验证的方法消毒后传入无菌室;如不能用前者消毒方式消毒的物品,须经消毒液浸泡、擦拭后传入无菌室。
6.2.无菌检查环境要求:应在环境洁净度万级下的局部洁净度百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6.3.仪器、设备与设施集菌仪、显微镜、台式灭菌器、无菌试验室(万级)、超净工作台(万级背景下的局部百级):每月环境检测(沉降菌、浮游菌、尘埃粒子)合格后,方可使用。
20-25℃培养房或培养箱、30-35℃培养房或培养箱。
6.4.试验用具:洁净工作服(洁净底服、十万级工作服、万级工作服、鞋套)、工作鞋、口罩及帽子;无菌医用手套或一次性乳胶医用手套:试验前及试验过程中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封闭式集菌培养器(双针头、三联及单针头、三联):薄膜孔径不大于0.45μm,直径约为 50mm。
根据供试品及其溶剂的特性选择滤膜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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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检查标准操作程序
1.目的:建立无菌检查标准操作程序,规范检验操作。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无菌检查—薄膜过滤法的操作。
3.职责:检验人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4.本规程的编制依据为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附录“无菌检查法”中的“薄膜过滤法”。
5.检验环境要求:
5.1本项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C级下的局部洁净度A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
5.2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
5.3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按《洁净厂房环境监测规程》(SOP-)及《沉降菌监测的标准操作规程》(SOP-)、《洁净室悬浮粒子数测定的标准操作规程》(SOP-)定期进行洁净度监测。
隔离系统按相关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
6.操作规程:
6.1培养基的准备:
6.1.1培养基的制备:按《培养基配制、灭菌的标准操作规程》(SOP-)制备。
①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用于培养好氧菌、厌氧菌)。
注意:在供试品接种前,培养基氧化层的高度不得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5,否则,须经100℃水浴加热至粉红色消失(不超过20分钟),迅速冷却,只限加热一次,并应防止污染。
②改良马丁培养基(用于培养真菌)。
6.2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每批培养基应按《无菌检查的标准操作规程》(SOP-)进行培养基的无菌性检
查及灵敏度检查。
只有本项检查合格的培养基方可用于供试品无菌检查。
本项检查可在供试品的无菌检查前或与供试品的无菌检查同时进行。
6.3稀释液、冲洗液及其制备方法:
6.3.1 0.1%蛋白胨水溶液取蛋白胨1.0g,加水1000ml,微温溶解,滤清,调节pH值至
7.1±0.2,分装,灭菌。
6.3.2 pH
7.0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取磷酸二氢钾3.56g、磷酸氢二钠7.23g、氯化钠4.30g、蛋白胨1.0g,加水1000ml,微温溶解,滤清,分装,灭菌。
6.4仪器、用具的准备:
①过滤器:洗净,安放孔径不大于0.45μm亲水性的微孔滤膜(用前用水浸润),用牛皮纸包裹,置高压蒸汽灭菌器内,于121~126℃湿热灭菌20分钟。
②不锈钢剪刀、镊子、注射器、针头、烧杯:洗净后,置适宜的密闭容器中,于160~170℃干热灭菌2h。
③无油式真空泵、耐压软管、缓冲瓶等。
6.5阳性对照的制备:
6.5.2.1根据供试品的性质,选择阳性对照菌:
①无抑菌作用及抗革兰阳性菌为主的供试品,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为对照菌;
②抗革兰阴性菌为主的供试品以大肠埃希菌为对照菌;
③抗厌氧菌的供试品,以生孢梭菌为对照菌;
④抗真菌的供试品,以白色念珠为对照菌。
6.5.2.2阳性对照试验的菌液制备:按《无菌检查的标准操作规程》(SOP-)中“培养基灵敏度检查”中制备,大肠埃希菌的菌液制备同培养基的灵敏度检查中的金黄色葡萄球菌。
6.6供试品的处理:
6.6.1根据各品种项下的规定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供试品。
6.6.2用消毒液对供试品及检验用具的外表面擦拭消毒后,移入无菌检查室内。
6.6.3供试品外部消毒:先用75%酒精棉球擦拭供试品外壁及瓶盖,待干,用消毒镊子去除铝塑盖上的塑盖,用75%酒精棉球擦拭胶塞及铝盖。
并用酒精棉球盖于塞上待取样。
6.6.4供试液制备:用灭菌镊子取出注射器,在火焰旁将针芯插入针管并安上针头,供试品瓶盖和注射器针头均迅速通过火焰数次,用注射器吸取适量的稀释液在已消毒好的穿刺部位刺入小瓶加入溶剂,使溶解,混匀后,将供试品溶液全部转移至灭菌烧杯中,混匀。
6.7薄膜过滤
6.7.1安装薄膜过滤器:用耐压管将过滤器与缓冲瓶瓶及真空泵相连。
6.7.2过滤少量的冲洗液以湿润滤膜。
6.7.3将供试品溶液注入过滤器中,启动真空泵进行减压抽滤。
6.7.4如供试品具有抑菌作用,需用冲洗液冲洗滤膜,每次冲洗量为100ml,冲洗次数不得少于3次。
(具体品种的冲洗次数,需经验证确定,总冲洗量不宜过大,以免滤膜上的微生物受损伤。
)
6.8打开过滤器,用灭菌镊子将滤膜取出,用灭菌不锈钢剪刀将滤膜分成三等份,分别置于含50ml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及改良马丁培养基的容器中,其中一份做阳性对照用。
6.9向上述阳性对照容器中加入小于100cfu的阳性对照菌。
6.10阴性对照:取相应的稀释液和冲洗液同法操作,滤膜分成二等份,分别加至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及改良马丁培养基中,作为阴性对照。
6.11培养与观察:
6.11.1将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置30~35℃,改良马丁培养基置23~28℃培养14天。
6.11.2培养期间,逐日观察并记录是否有菌生长。
阳性对照管培养48~72小时,应生
长良好。
阴性对照不得有菌生长。
6.11.3如在加入供试品后、或在培养过程中,培养基出现浑浊,培养14天后,不能从外观上判断有无微生物生长,可取该培养液适量转种至同种新鲜培养基中或划线接种于斜面培养基上,细菌培养2天、真菌培养3天,观察接种的同种新鲜培养基上是否再出现浑浊或斜面是否有菌生长;或取培养液涂片、染色,镜检,判断是否有菌。
6.12结果判断
①若供试品管均澄清,或虽显浑浊但经确证无菌生长,判供试品符合规定;
②若供试品管中任何一管显浑浊并确证有菌生长,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除非能充分证明试验结果无效,即生长的微生物非供试品所含。
③当符合下列任何一个条件时,方可判试验结果无效:
ⅰ)无菌检查试验所用的设备及环境的微生物监控结果不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要求;
ⅱ)回顾无菌试验过程,发现有可能引起微生物污染的因素;
ⅲ)阴性对照管有菌生长;
ⅳ)供试品管中生长的微生物经鉴定后,确证是因无菌试验中所使用的物品和(或)
无菌操作技术不当引起的。
④试验若经确认无效,应重试。
重试时,重新取同量供试品,依法重试,若无菌生长,判供试品符合规定;若有菌生长,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6.13填写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