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相关财务和税务梳理
PPP项目中相关财税问题研究

PPP项目中相关财税问题研究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项目,是一种典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合作模式。
PPP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领域等领域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PPP项目中,财税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政府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也关系到项目运营的成本和收益。
一、PPP项目中财税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税务优惠政策是否可以享受在PPP项目中,政府通常会为民营企业提供一些税务优惠政策,以使得民营企业更愿意参与到PPP项目中来。
这些税务优惠政策可以是减免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等等。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有些民营企业可能会面临无法确认租赁费用、补贴资金的问题,导致无法享受到税务优惠政策。
另外,税务机构在纳税者资格认定时,往往难以识别PPP合作关系中的真实税收义务人,也给PPP项目的税务处理带来了挑战。
2. 政府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在PPP项目中,政府通常会承担一些风险和责任,如市政公用事业项目,通常需要政府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
这些政府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是否在财政预算中得到充分反映,如何对政府承担的风险和责任进行评估,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正因为政府承担风险和责任,可能会导致PPP项目的成本增加,因此,必须在制定PPP项目的预算和计划阶段,通过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合理规避和分担风险和责任。
3. 资本金的筹集在PPP项目中,民营企业通常需要筹集一定的资本金来投资。
然而,资本金涉及到税务政策的问题比较复杂,商业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等方式,如何合理地处理资本金和利息对企业和政府的税负影响,减轻企业和政府的负担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政府还可以通过一些金融销售方式,在PPP项目中提供特殊资金支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等方式,为PPP项目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促进PPP项目的发展。
在解决PPP项目中财税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 制定PPP合同,建立明确的合作机制PPP项目需要建立明确的合作机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协调政府和民营企业在项目中的关系。
PPP建设项目财务测算涉税问题分析

PPP建设项目财务测算涉税问题分析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作)模式是一种基于政府和私营企业之间合作的公共项目建设方式。
该模式主体是政府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合作,同时还涉及承包商、金融机构、设计院、监理单位等多方参与。
PPP建设项目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其中涉税问题尤为重要。
一、PPP模式下的资产评估与税务处理PPP模式中,民营企业会投入大量的自有资产或借贷资金进行项目建设,相应地,政府会向企业提供投资回报保障。
因此,在PPP项目的初始阶段,需要对所有投入的资产进行评估,以明确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创造的利润和政府在项目完成后所享受的收益。
同时,还需要合理地安排资产的减值和折旧,并对项目所涉及的税收进行预估和处理。
对于大型PPP项目,需要进行投资收益和税收的完整计算和规划。
PPP项目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持,通常由企业自筹、政府出资或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关键是通过有效的税务规划和处理,降低资金融资的成本,并增加融资的损益补偿。
在融资过程中,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出现资金监管偏差或税收风险。
三、PPP项目合同与税务处理PPP合作项目通常需要签署项目开发合同、服务合同、授权合同、合资合作协议等合同,其中需要涉及涉税问题的约定和规定。
对于企业来说,需要在合同中对涉及的税收进行明确约定和处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纳税风险和成本。
同时,还需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变更、重组、分拆等情况进行事先分析和规划。
PPP项目建成后,需要进入运营阶段。
在运营过程中,政府和民营企业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条例,按照约定协议及时、有效地进行资金收支、税收处理和资产管理。
同时,还需积极开展税务筹划,通过税务合理规划和税收优惠政策的争取,减少企业税收负担,并增加企业利润。
如果项目出现经营亏损或其他问题,还需合理处理企业所涉税收问题。
综上所述,PPP建设项目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尤其是涉税问题。
PPP 项目财务核算及税收筹划

PPP 项目财务核算及税收筹划PPP 项目作为一种新型的资本运作模式,其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独有的特性,因此在财务核算实务中以及税收筹划管理工作中面临着较多的困境和难题,从而使得项目在整个运营管理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因素较多,存在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的需求,这也是本文的主要出发点和关注点。
一、PPP项目、税收筹划简述PPP 项目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简称,主要是指政府以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权以及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所形成的长期合作、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的关系。
在PPP 项目实务中,其常用的付费模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使用者付费模式、政府付费模式和可行性缺口补助三大类。
税收筹划主要是指企业在遵循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对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进行提前规划和安排,以充分、合理、有效地运用税收法规、政策优惠,从而实现企业税负降低和利益最大化目标的税务管理活动。
在税收筹划实务中一般遵循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二是事前筹划原则;三是全局性原则;四是成本效益原则。
二、研究PPP项目财务核算及税收筹划的重要意义研究PPP 项目财务核算及税收筹划具有以下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项目核算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即通过研究PPP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财务核算面临的各种问题以及解决途径,可以帮助项目在核算时更为规范和准确,从而为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奠定基础;二是可以帮助PPP 项目有效降低税负成本,即结合PPP 项目实际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可以帮助项目进行合理避税,防止因税负成本过高而产生现金流量不足以及经营绩效不佳等经营负担;三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项目的抗风险能力,即规范、准确的财务核算是计算税费的前提和基础,同时税收筹划的前瞻性可以帮助企业在项目建设各环节中及时通过纳税行为进行合理预测和规避,从而全面提升了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三、PPP项目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一)PPP 项目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一是PPP 项目确认为何种资产才最能满足财务核算真实准确要求的问题。
PPP项目的会计核算与税务筹划探讨

PPP项目的会计核算与税务筹划探讨目录1. 内容描述 (2)1.1 项目背景 (3)1.2 会计核算与税务筹划的重要性 (3)1.3 研究意义与目的 (5)2. PPP项目的基本概念与特点 (6)2.1 PPP项目定义 (7)2.2 PPP项目的主要特点 (8)2.3 PPP项目与传统项目对比 (9)3. PPP项目的会计核算 (10)3.1 PPP项目会计管理的基本原则 (12)3.2 PPP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 (13)3.3 PPP项目的主要会计科目与核算内容 (15)4. PPP项目的税务筹划 (17)4.1 税务筹划的概念与原则 (18)4.2 PPP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19)4.3 PPP项目的税务筹划策略 (21)5. PPP项目的会计核算与税务筹划关系分析 (22)5.1 会计核算与税务筹划的相互影响 (24)5.2 PPP项目中的风险管理与税务筹划 (25)5.3 会计核算对税务筹划的支持作用 (29)6. 会计核算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30)6.1 案例简介 (32)6.2 案例分析 (32)6.3 案例总结与启示 (33)7. PPP项目的风险管理与税务筹划 (35)7.1 PPP项目面临的主要风险 (36)7.2 风险管理与税务筹划的结合 (38)7.3 风险管理对税务筹划的影响 (39)1. 内容描述本文档旨在深入探讨PPP项目(公私合作项目)在会计核算和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问题。
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PPP模式已成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途径,其涉及的会计核算和税务筹划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档将从PPP项目的特点出发,详细分析其在会计核算和税务筹划中的关键环节,并结合实际案例,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在会计核算方面,本文档将重点关注PPP项目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等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通过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会计核算进行分析,揭示其内在规律和风险点,为相关利益方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支持。
PPP项目中相关财税问题研究

PPP项目中相关财税问题研究随着国家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以及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公私合作(PPP)项目已成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主要模式之一。
在PPP项目中,财税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PPP项目旨在通过政府和私营部门的合作,为公共利益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
在这一合作中,税收政策、投资回报和税收优惠等财税问题是非常复杂的,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一、PPP项目中的税收政策问题税收政策是影响PPP项目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PPP项目中,涉及到的税收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等。
政府对投资者的税收政策,直接影响着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投资者的积极性。
在税收政策上,一般来说,政府会给予PPP项目一定的税收优惠,例如对项目的利润实行一定的税收减免或者税收抵免。
这样一来,可以提高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更多的投资者将愿意参与到PPP项目中来。
政府还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增值税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以鼓励更多的土地用于PPP项目建设。
PPP项目的税收政策,一般由相关的财政、税务和规划部门共同制定,以确保整个政策的一致性和可行性。
在税收政策方面,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提高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从而增加其投资的积极性。
在项目的生命周期和资金回收期方面,投资者需要考虑项目的长期收益和现金流量,以确保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营和回报。
在PPP项目中,投资回报问题是需要认真考虑和综合分析的。
在PPP项目中,政府通常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鼓励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到项目中来。
税收优惠一般包括利润税的减免或者抵免、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或者抵免、增值税的减免或者抵免等。
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需要考虑以下几点:一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应该只是一味的补贴和支持,而应该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的需求做出的合理决策。
二是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和监管。
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以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性和执行效果。
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与相关税务处理

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与相关税务处理者:喻云枫湖北荆州要:PPP项目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财务方面的工作,其中,公司的会计核算和相关税务处理极为重要,这是保证公司能够发展顺利的必要工作。
本文针对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和相关税务处理工作展开探讨,论述了会计核算和相关税务处理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的流程,提出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对策,希望可以为今后公司发展提供参考。
键词: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税务处理言PPP项目公司的日常工作中,财务方面的工作关系到公司的运行是否顺利,特别是在会计核算方面,应该要秉承准确、及时的原则,积极做好相关的核算工作,并做好相关税务处理。
PPP项目介绍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PPP,公私合作)作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开发、运营项目,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应用越来越广泛和深入。
虽然到目前为止,PPP 的定义、内涵和外延尚存争议,具体实现形式也多种多样,但国际国内均公认BOT (Build-Operate-Transfer,建造—经营—移交)是其典型的实现形式,即由投资者企业组成项目公司,从政府获得授权后,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在期满后移交。
文所讨论的PPP项目公司资本结构是指项目公司负债与权益之间的关系,以及各项资金的来源、组成及其相互关系。
PPP 项目的资金由权益资金和债务资金构成,前者由发起人共同筹集,后者则通常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
Yescombe指出,基础设施项目可通过高杠杆债务融资来提高投资者的收益。
曾肇河[2]指出BOT 项目的股权投资占总投资比例通常低于 30%,而传统公司通常要求高于30%。
高杠杆债务融资还可以为 PPP 项目带来贷款利息免税、表外融资、分散风险、长期融资等好处。
然而,债务融资的成本和风险也不容忽视,如果规模过大,很可能直接危及项目的现金流进而导致项目的失败。
PPP项目中的相关财税问题研究

ppp项目中的相关财税问题研究对于PPP项目来说,贯彻在交通、医疗、科学等领域,在价值调节机制上更加灵活,市场水平相对较高,投资规模大,需求稳定,使得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在公共服务上也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其中,对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PPP模式的含义和合作主要模式PPP模式也就是指政府部门通过公平竞争方式从中选择具有投资资质和经营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严格按照平等性原则签署相关合同,科学划分工作职责,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部门结合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的成本,确保社会资本自身效益。
在当前国民经济不断提高的情况下,PPP 模式实施有效缓解政府部门债务压力,处理政府融资问题,让群众可以享有政府基础建设成果,促进国民经济更好发展。
PPP项目参与者并非一个主体,执行时间比较长,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一同承担风险,利益共享。
和普通工程项目财务比较,在工作内容上存在明显差异。
并且,因为PPP运行方式种类多,导致PPP项目财税处理更为复杂,在财税方面存在各种问题。
如何才能顺利完成PPP项目财会工作,合理税收,对减少PPP 财税成本,提高项目整体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二、PPP项目有关财税问题(一)财务相关内容首先,会计准则应用。
由于PPP项目为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一同创建项目公司进行公共基础项目施工建设,形成的会计活动不单单包含企业,也包括政府。
但是企业与政府部门在财会准则上有所明显差异,企业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政府部门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
其次,收益确定和收入配置。
对于建设服务收益确定,如项目企业提供建设服务,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定相关费用和收入;如果项目企业没有提供建设服务,将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则无法对收益进行确定。
在后期运行服务收益上,主要是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确定,不但包含建设服务收益,也涉及后期运营服务收益,在服务上应科学划分,结合服务响应公允价值实现对各项服务的科学分配。
PPP建设项目财务测算涉税问题分析

PPP建设项目财务测算涉税问题分析摘要 PPP项目投资首先应做好测算工作。
作为微利的PPP投资项目,若未做好测算工作,则会对整个项目投资造成不利影响。
为正确决策,本文从PPP项目测算相关税务问题入手,针对不同回报机制的PPP项目分别阐述。
关键词 PPP;涉税;增值税;所得税为了在PPP项目投资决策上规避相关风险,在项目开始之前务必做足功课,做好项目财务测算,特别是对测算涉及的税务问题予以重视,以降低合作风险和收益风险。
本文拟按照PPP项目不同的回报机制,站在项目公司的角度,就每种项目回报机制涉及的相关税务问题予以分析。
1 PPP项目回报机制项目回报机制,主要是指社会投资人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
按照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PPP项目的回报机制主要包括如下几类:(1)使用者付费。
使用者付费是指公共产品和服务由消费者直接支付,投资人依靠最终消费者的付费,回收项目投资成本及获得项目收益。
该类项目主要包括停车场项目、收入可覆盖投资成本及收益的高速公路项目、民办职业院校项目、垃圾焚烧项目等。
(2)可行性缺口补助。
可行性缺口补助是指有一定的消费者付费基础,但消费者付费尚不能完全覆盖项目的投资成本及获得项目收益,而需政府方予以一定补贴的项目。
该类项目主要有市政供水、污水处理、医院、轨道交通等项目。
(3)政府付费。
政府付费项目是指没有消费者付费基础,项目回报完全依靠政府方付费收回项目投资成本及获得项目收益的项目。
该类项目主要有市政道路桥梁、黑臭水体治理、无门票收入的公园等项目[1]。
2 PPP项目涉及的主要税种一般PPP项目投入较大,产生的支出及收入较多,根据财政部对一般纳税人的相关标准规定,绝大部分项目公司都会被列入一般纳税人,本文也基于项目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进行分析,不讨论小规模纳税人相关涉税问题。
同时PPP项目用地一般是政府直接划拨给项目公司,不涉及土地款的支付,因此不会产生契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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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相关财务及税务梳理涉及到的主体有:(1)项目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方(2)社会资本:代表非政府企业,一般是规模较大,管理规范,且有与标的项目相关资质的法人企业,由政府机构按照招标等政府工作程序,从多家候选企业中择优选择;(3)项目公司:由政府方和中标社会资本企业,针对特定项目共同设立,具体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等各项工作;(4)施工主体:负责承建标的项目的施工方,可以是项目公司自行设立,也可以是独立的第三方施工企业;(5)金融机构:为项目公司提供贷款的银行等机构;(6)保险机构:项目公司购买防风险产品的保险公司;(7)其他服务机构:提供运营、财务、法律服务的各类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下面从社会资本、项目公司、施工主体展开,梳理与PPP业务相关的财务处理、税务规定一、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通常直接以资金出资;1、根据其所占股权比例,及与政府机构合作协议具体规定,分如下三种情况(1)持股比例50%以上,且能控制项目公司,按长期股权投资处理,采用成本法核算,并将项目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但不能控制公司,或持股比例未达到50%,但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按长期股权投资处理,采用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范围,应将关联交易涉及损益按持股比例抵消;(3)持股比例较低,不具有共同控制且重大影响,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2、相关税务规定(1)如果采用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按视同销售缴纳相关税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可适用5年分期缴纳的优惠政策;(财税〔2014〕116号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2)如取得分红,可适用居民企业税收优惠,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3)退出项目公司,转让股权时,按转让股权公允价值与长期股权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二、项目公司:由政府方和中标社会资本企业,针对特定项目共同设立,具体负责PPP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等各项工作;PPP项目获取回报的实现方式,通常不是由政府直接回购,而是在项目建成后,给予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以项目的运营相关收益,回收投资,偿还贷款及利息,并获取合理回报;在考虑实际投资额、贷款成本、各项税费等前提下,考虑合理比例的回报,结合项目预期收益的实现方式,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双方谈判确定;1、会计处理(以BOT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为例)(1)收到投资款,作为实收资本处理;收到融资款,作为企业贷款,确认长期借款,借款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相应的利息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相应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直接计入当期费用;(2)发生相关支出时,如可行性研究、设计费、建设方工程款等,根据与政府前期谈判预期收益实现方式,分别确定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或无形资产;①预期能收回确定金额,如政府直接付款,或可行性缺口由政府直接付款,确认长期应收款,发生支出时借:长期应收款贷:相关科目(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等)未实现融资收益(考虑货币时间价值)②预期收回金额不确定,如由使用者付款,确认为无形资产,发生相关支出时借:无形资产贷:相关科目③混合模式:预收能收回部分确定金额+不确定金额,总体思路是借:长期应收款(确定金额)无形资产(差额)贷:相关科目未实现融资收益(考虑货币时间价值)(3)运营阶段:①分期收回确定金额时,冲减长期应收款,同时确认相应的融资收益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借: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根据是否开票,确认是否按照适用税率,计提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②收到不确定金额时(使用者付费),确认收入,无形资产摊销入成本借:银行存款/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③发生运营成本,借: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相关科目(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账款等等)(4)移交阶段:①收回固定金额,已回收完毕的,移交阶段直接移交即可,不再做账务处理②收回不确定金额,无形资产摊销完毕,账务处理如下借:累计摊销贷:无形资产2、税务规定:(1)基础设施、节能节水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2)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按投资额10%抵减应纳税所得额,一次抵减不完的,可以五年内抵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3)专项拨款:如贷款利息补贴、其他符合规定的专用款项,符合条件的,按不征税收入处理;对应的支出也不得税前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政府往往会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补助。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从税收角度看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应税收入及不征税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若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单独核算支出,且拨付资金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则该部分政府补贴属于不征税收入,项目公司无须就此缴纳所得税。
除此之外,项目公司取得的其他政府补贴属于应税收入,仍须履行所得税纳税义务。
对于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运营阶段:按所提供服务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种;①高速公路收费权: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新规定,高速公路通行费属道路通行服务,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以上规定,下游企业可以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全国营改增解答汇编)②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财税〔2016〕36号)③其他运营服务:按所提供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率(如现代服务一般适用6%税率),计提相应的销项税额;如收取管理费、运营费等;(5)移交阶段:参考有关BOT项目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问题,有一种思路如下:①以投融资人(社会资本方)的名义立项建设,工程完工后经营一段时间,再转让业主的,在项目的各个阶段,按以下方法计税:在建设阶段,投融资人建设期间发生的支出为取得该项目(一般为不动产)所有权的成本,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投融资人将建筑工程承包给其他施工企业的,该施工企业为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人,按“建筑业”税目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为工程承包总额。
在经营阶段,投融资人对所取得的收入按照其销售的货物、服务适用的税率计税。
在转让阶段,就所取得收入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为实际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收入)。
②以项目业主的名义立项建设(B),工程完工后经营(O)一段时间,再交付业主(T)的,在项目的各个阶段,按以下方法计税:在建设阶段,投融资人建设期间发生的支出为取得该项目(一般为不动产)经营权的成本,作为“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核算,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投融资人将建筑工程承包给其他施工企业的,该施工企业为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人,按“建筑业”税目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为工程承包总额。
在经营阶段,投融资人对所取得的收入按照其销售的货物、服务适用的税率计税。
在交付阶段,就所取得收入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税目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为实际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
注释(出自全国营改增解答汇编)十六、PPP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先期由市政工程集团建设后由政府回购如何缴税?答:PPP项目的纳税问题在原先营业税时期就比较复杂,同时由于项目运营与交接方式存在多样性,目前难以笼统概述其营改增后的纳税问题,需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三、施工主体:具体负责项目施工;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1、财务处理(1)发生工程成本支出:借:工程施工——成本贷:有关科目(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工程物资等)(2)登记已结算合同价款,确认应收款项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造收入及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项目建设完工:借:工程结算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税务相关(1)一般纳税人清包工或甲供材方式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施工方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适用3%增值税征收率,不抵扣进项;也可以选择按一般计税方法,适用11%增值税率,可以抵扣按规定取得的进项税额;具体选用哪种方式,需测算能够取得的可抵扣进项税的货物或服务价值占总合同金额的比例;注释:财税〔2016〕36号文有关建筑服务的规定①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②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③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a、《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b、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