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

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优先,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增长质量效益,实现全省“十一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52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AA 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7〕63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象1. 各市政府;2. 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我省67户重点耗能企业(以下简称千家重点耗能企业);3. 列入我省“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26户重点耗能企业(以下简称百家重点耗能企业)。
二、对各市政府的评价考核办法(一)评价考核内容对各市政府的评价考核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计分方法见附表1。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为否决性指标,以省经贸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为准,2008年、2010年考核累计降低率。
只要未达到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
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二)评价考核程序各市政府在上年度本地区万元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经省统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向省政府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省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
省政府委托节能办组建评价考核工作组,对各市政府节能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
根据评价考核工作组的评价和调查报告,节能办完成对各市政府的综合评价考核报告,于当年8月底前报经省政府审核后,向全社会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以省统计局公布的地区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
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评价考核期计划目标值)、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评价考核期计划目标值)、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评价考核期计划目标值)、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评价考核期计划目标值)。
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

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为了有效推进节能工作,实现节能目标,必须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节能工作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全局性的节能规划和方案,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组成,其中一位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二)工作组工作组是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节能工作,包括能源监测与管理、能源审核、能源节约和技术改进等。
工作组由公司节能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中一位节能管理人员担任工作组组长。
二、考核指标制定考核指标是实现节能目标的重要环节。
考核指标主要分为两类,即显性指标和隐性指标。
(一)显性指标显性指标是节能工作量化的指标体系。
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煤气、电力、水的计量用量和费用,以及在生产中能源的使用情况;2、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及其不同时间段的变化情况,如年度、季度和月度;3、各产品生产能耗与国家能耗标准的比较情况。
(二)隐性指标隐性指标是指那些与节能关系密切、且对节能有重要意义,但又不能直接量化或难以量化的指标。
1、领导对节能事业的态度和高度重视程度;2、员工对节能的整体认识情况,以及对节能取得实质成效的认可度;3、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情况,以及对环保的贡献;4、对于国家、公司及员工来讲,能源的实际价值和重要性。
三、考核方法为了保证考核的公正、严谨,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法。
考核方法主要分为两种,即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
(一)定量评价定量评价是根据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定每个部门、每个员工的具体工作量。
评价方法有三种,即得分法、化整为零法和加权平均法。
1、得分法该方法依据考核指标制定得分标准,按照各指标的重要程度逐一评定各部门、各员工的工作成绩。
每个指标得分满分为100分,各指标得分按权重相加,求得总分。
总分越高,代表该部门、该员工的工作成绩越好。
2、化整为零法该方法将得分法中的科目分解为多个项目,根据事实分配分数。
整个过程,分数总和等于总分。
云南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

云南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29•【字号】云政办发[2007]145号•【施行日期】2007.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云南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云政办发[2007]145号二00七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规范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组织工作。
第三条评价考核的对象为省级有关部门,16个州、市人民政府,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计划的25户企业,省政府重点考核的11户集团(公司)和省百家节能行动企业。
第四条评价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对省级有关部门的考核内容分为节能目标、节能措施两个方面。
节能目标:省人民政府与6个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其他部门以2005年为基数,到 2010年实现节电20%、节水20%两项指标。
节能措施:包括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编制节能规划和制定节能工作措施、分解和落实节能目标、建立逐级评价考核制度、制定节能政策法规和管理指标、建立节能奖惩制度、节能宣传培训等7项内容。
第六条对16个州、市人民政府的考核内容分为节能目标、节能措施两个方面。
节能目标:包括万元CDP能耗降低率和实现节能量两项指标。
节能措施:包括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分解和落实节能目标、执行国家和省节能法规政策情况、落实节能专项资金、建立节能奖惩制度、能源审计率、节能技术进步、重点用能单位监管制度、节能宣传培训、加强和完善能源统计等10项内容。
第七条对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计划的25户企业、省政府重点考核的11户集团(公司)的考核内容分为节能目标、节能措施和节能管理体系建设3个方面。
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模版(二篇)

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模版一、总则(一)为确保节能目标的落地实施,有效推进节能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和个人的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三)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和个人绩效评价、奖惩、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一)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包括:1. 节能目标的制定和完成情况;2. 节能措施的落实和推广情况;3. 节能技术应用和新技术引进情况;4. 能源消耗量和能耗指标的实际降低情况;5. 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和人员参与情况;6. 节能成本控制和经济效益的实现情况;7. 其他与节能目标责任制相关的工作。
(二)以上考核内容根据具体工作实际,可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三、考核方法(一)综合考核和分项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并重。
(二)考核方法包括:1. 考核指标法:根据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通过定量评价单位和个人的绩效。
2. 考核评价法:通过专项评价或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考核评价,对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进行评价和排名。
3. 比较分析法:通过对比单位内部或与同行业单位之间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分析。
4. 绩效考核法:将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晋升等绩效考核相结合。
四、考核周期(一)考核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具体考核时间另行确定。
(二)单位和个人可根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周期,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考核权责(一)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履行全面指导和监督考核的职责。
(二)各单位和个人负责完成节能目标,并配合履行考核工作。
(三)相关部门和机构应积极配合,提供所需数据和信息。
六、考核结果处理(一)考核结果根据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二)考核结果将作为奖惩、晋升、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结果将及时公布,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反馈。
七、考核奖惩措施(一)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三篇)

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是指对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在节能工作方面实施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1. 能源消费总量指标:以单位面积或单位产值的能源消费量为指标,单位能源消费总量应低于规定的能源消费限额。
2. 能源消费结构指标:以不同能源的消费比例为指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合理,减少对高污染、高能耗的能源的依赖。
3. 能源消耗效率指标:以单位产值所消耗的能源量为指标,要求单位产值能源消耗量低于规定的限额。
二、考核指标权重制定考核指标权重时,可以根据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般可以根据三个指标的重要程度分配权重。
三、考核周期和报告1. 考核周期:一般为年度考核,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短的考核周期。
2. 考核报告: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报告,报告中应包括相关数据和完成情况说明。
四、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1.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指标和权重计算得出的考核分数,用于评价单位的节能工作成绩。
2. 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达到及以上要求的单位给予奖励,对未达标单位进行警示和约谈,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以上是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一些基本内容,实际的考核办法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二)节能目标责任制是指以节能目标为导向,通过责任分解、计划编制、考核评价等方式,推动各级单位和个人履行节能责任,实施节能措施,降低能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一种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于促进节能工作的全面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节能目标分解、计划编制、考核评价等方面,对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节能目标分解1.1 上级目标下达上级政府部门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并按照不同层级和不同部门的特点,进行合理分解和下达。
目标下达应当明确指标和约束条件,确保目标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1.2 目标责任划分上级政府部门要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各级单位和个人进行节能目标责任的划分。
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

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是企业在实施节能工作时的两个重要管理工具。
它们有助于明确节能工作的方向、目标,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价。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的框架:节能目标责任制1. 制定节能目标:* 设立明确的年度、季度节能目标,具体到不同部门和岗位。
2. 责任划分:* 明确各部门、岗位在实现节能目标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3. 资源支持:* 提供必要的技术、资金、培训等支持,确保各部门能够顺利实施相应的节能措施。
4. 监督与考核:* 设立专门的节能管理团队,对各部门的节能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考核。
* 采用科学的考核指标,如能源消耗降低比例、设备利用率提高等。
5. 奖惩机制:* 设立奖励机制,对达到或超过节能目标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
* 建立违规处罚机制,对不按要求执行的部门或个人进行相应处罚。
节能考核评价制度1. 考核指标:* 能源利用效率、单位产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等。
* 设备运行效率、新能源利用比例等。
2. 考核周期:* 年度、季度等时间周期,以确保足够的监测和调整机会。
3. 数据采集:* 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系统,实时监测和记录各项考核指标。
4. 考核方法:* 对各项指标设定相应权重,综合考虑企业整体的节能表现。
* 可以采用得分制度,将各项指标的得分综合计算出总体得分。
5. 结果应用:* 根据考核结果对不同部门进行奖励或调整,以激励全员参与。
* 对考核结果进行定期汇报,用于内外部沟通。
6. 持续改进:* 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对节能工作进行不断改进和优化。
这是一个一般性的框架,具体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概述为了有效支撑节能减排工作,保障国家和企业能够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同时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家机构和企业实施了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本文档将对该考核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考核指标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主要考核以下指标:1.节能减排工作的完成情况;2.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得到实现;3.企业履行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情况;4.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的措施效果;5.经济、环保等绩效方面的考核指标。
考核流程阶段一:考核计划制定在考核开始之前,需对考核计划进行制定。
计划应包括考核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考核指标、考核对象、考核方法、考核标准和相关部门、人员等信息,并组织相关人员确认。
阶段二:考核实施考核实施阶段主要需要完成以下工作:1.收集和整理考核对象相关材料;2.实施现场检查、问卷调查、面谈等方式,获取考核信息;3.根据考核指标,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4.撰写考核报告。
阶段三: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反馈阶段主要需要完成以下工作:1.将考核报告反馈给考核对象;2.建立反馈机制,收集考核对象的质疑、意见等反馈信息;3.对考核结果作出综合评价。
阶段四: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公示阶段主要需要完成以下工作:1.将考核结果公示给所有相关利益相关方;2.组织考核对象针对考核结果公示内容回应。
自我评估与考核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标准,自我评估其节能减排工作的情况,自我评估的数据应当真实、准确。
通过自我评估,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并为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依据。
企业应该在考核前认真自评,查找问题,并及时着手解决。
结论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可以帮助国家机构和企业有效支撑节能减排工作,保障国家和企业能够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并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
对于企业而言,自我评估和考核是必不可少的部分,能够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不断取得进展。
江苏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

江苏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的指导方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和质量效益提高,实现“十一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约束性目标,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5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7〕63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象1、各省辖市人民政府;2、国家发改委确定的67户千家和省经贸委确定的126户百家重点耗能企业。
二、对市级人民政府的评价考核办法(一)评价考核内容对市级人民政府的评价考核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计分方法见附表1。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为否决性指标,以省经贸委会同省发改委、省统计局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为准,2008年、2010年考核累计降低率。
只要未达到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
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二)评价考核程序市级人民政府在上年度本地区万元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经省统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向省政府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省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
省政府委托节能办组建评价考核工作组,对市级人民政府节能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
根据评价考核工作组的评价和调查报告,节能办完成对各市级人民政府的综合评价考核报告,于当年8月底前报经省政府审核后,向全社会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以省统计局公布的地区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
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评价考核期计划目标值)、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能标达到评价考核期计划目标值)、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评价考核期计划目标值)、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评价考核期计划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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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
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的完成2019年的节能责任目标,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加快建设节约型企业,推动绿色矿山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依据《*********文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办【2019】**号)文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政府文件精神,在公司内形成比效益、比贡献、比提高的竞争氛围,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在上新台阶,确保企业节能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考核原则
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所有车间、部门
四、考核组织方式
日常考核由生产部执行,年终考核在公司的领导下由相关部门联合进行考核,报公司审定。
五、考核办法
1、月度考核:生产部在次月5日前上报能耗报表,根据产品单耗指标完成情况,填写节能目标落实检查情况表。
2、半年度考核:生产部于每年7月上旬准备考核资料(包括自我评价、半年度节能量完成情况表)并分发;7月中旬实施考核过程,由各车间、部门填写节能量完成情况表;7月下旬生产部和公司管理层复合考核结果并报总经理审批;7月底将结果通知各车间、部门存档并实施相应措施。
3、全年度考核:生产部于每年12月下旬准备考核资料并分发;次年1月上旬实施考核过程,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文件和统计资料、进入现场实地检查节能降耗实施情况等方法进行考核。
考核时各车间、部门对上半年或全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
考核结果为完成(95分以上)、基本完成(85分以上95分以下)并且否定指标达到责任书要求、未完成(85分以下)3个等次。
六、考核时间
每年7月中旬和次年1月中旬
七、奖惩办法
1、考核结果列入各单位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核单位领导人的一项重要内容。
2、对完成或超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单位授予“节能效益贡献奖”。
对比上一年完成任务增长幅度较大的授予“节能发展进步奖”。
对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并取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授予“节能创新贡献奖”。
根据考核结果评出“节能技改先进科室”、“技改调整先进班组”、“节能降耗先进者”、“节能降耗能手”。
各车间、部门奖励资金根据公司考核结果自行兑现。
3、对考核结果基本完成的车间、部门不奖不罚。
4、对半年考核结果未完成的车间、部门,由公司通报批评;对全年未完成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的参加任何评比。
八、考核监督
考核接受各车间、部门的监督,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偏袒、包庇等行为,取消被考核车间、部门的评优资格,同时取消考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评优资格。
九、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